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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標高調行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4/8/2ld7v.html
最近在台灣發生的陳光標高調行善事件,引發了很多討論與爭議。
有人非常反感,也有人認為有何不可。
在此,我們不討論各種社會上的論點。
我們只問一件事:
身為基督徒,上帝准不准許我們高調行善?
答案應該是非常清楚而且簡單的,就是………………不行!
基督徒必須行善,
不行善的基督徒,不可能是真基督徒。
但是,基督徒行善,絕不能高調,希望獲得眾人的稱讚。
別人高調行善,那是他們的自由。
對於普遍恩惠下的任何善行,我們都感謝上帝,並且樂觀其成。
然而,這不表示我們就可以沾染世俗的惡。
在社會上,我們可以看見各式各樣帶有不合聖經動機的善行。
好比:
為牟利、為打廣告、為得人稱讚、為獲得個人福報、為消災解厄、為累積陰德、、、。
然而,上帝是審問人內心深處一切動機與想法的上帝。
在上帝面前,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隱藏內心任何一絲絲不乾淨的念頭。
上帝悅納的善行,和一般社會上同意的善行,標準可有天差地遠。
帶有不潔淨動機的善行,是不能蒙主悅納的。
當然,假使不是為獲得個人稱讚,而是為起示範作用,激起更多人行善,
這樣的動機,看似也無不妥。
但還是一樣的,上帝是深知我們內心深處真實動機的上帝。
並且,即使理由合乎社會規範,聽來也言之成理,並不足以使基督徒就能這樣效法。
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唯一準則,就是聖經。
聖經裡,對於善行,本來就是嚴禁高調。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3-4)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
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
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
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1-2)
這不是說基督徒的善行都絕對不能曝光,
也不是說教會與基督教機構的善行都不能公開,
更不是說教會與基督教機構的善行,對於金錢往來都不用被監督檢驗。
這些經文的重點是:
不能『故意』!
這種刻意、故意讓人看見的心態,上帝是不悅納的。
對社會而言,有時,只要為達目的,是可以某種程度不擇手段的。
換言之,某種程度而言,作惡以成善是可以的。
但對基督徒而言,這是上帝禁止的。
基督徒不得作惡以成善。
基督徒不得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上帝規定不可以用高調行善來激勵別人行善,
我們基督徒就是不能這樣效法。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行事為人的唯一準繩。
我們必須養成聖經的世界觀:
用聖經的眼光來看世界,
用聖經的標準來自我要求。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4/8/2ld7v.html
最近在台灣發生的陳光標高調行善事件,引發了很多討論與爭議。
有人非常反感,也有人認為有何不可。
在此,我們不討論各種社會上的論點。
我們只問一件事:
身為基督徒,上帝准不准許我們高調行善?
答案應該是非常清楚而且簡單的,就是………………不行!
基督徒必須行善,
不行善的基督徒,不可能是真基督徒。
但是,基督徒行善,絕不能高調,希望獲得眾人的稱讚。
別人高調行善,那是他們的自由。
對於普遍恩惠下的任何善行,我們都感謝上帝,並且樂觀其成。
然而,這不表示我們就可以沾染世俗的惡。
在社會上,我們可以看見各式各樣帶有不合聖經動機的善行。
好比:
為牟利、為打廣告、為得人稱讚、為獲得個人福報、為消災解厄、為累積陰德、、、。
然而,上帝是審問人內心深處一切動機與想法的上帝。
在上帝面前,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隱藏內心任何一絲絲不乾淨的念頭。
上帝悅納的善行,和一般社會上同意的善行,標準可有天差地遠。
帶有不潔淨動機的善行,是不能蒙主悅納的。
當然,假使不是為獲得個人稱讚,而是為起示範作用,激起更多人行善,
這樣的動機,看似也無不妥。
但還是一樣的,上帝是深知我們內心深處真實動機的上帝。
並且,即使理由合乎社會規範,聽來也言之成理,並不足以使基督徒就能這樣效法。
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唯一準則,就是聖經。
聖經裡,對於善行,本來就是嚴禁高調。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3-4)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
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
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
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1-2)
這不是說基督徒的善行都絕對不能曝光,
也不是說教會與基督教機構的善行都不能公開,
更不是說教會與基督教機構的善行,對於金錢往來都不用被監督檢驗。
這些經文的重點是:
不能『故意』!
這種刻意、故意讓人看見的心態,上帝是不悅納的。
對社會而言,有時,只要為達目的,是可以某種程度不擇手段的。
換言之,某種程度而言,作惡以成善是可以的。
但對基督徒而言,這是上帝禁止的。
基督徒不得作惡以成善。
基督徒不得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上帝規定不可以用高調行善來激勵別人行善,
我們基督徒就是不能這樣效法。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行事為人的唯一準繩。
我們必須養成聖經的世界觀:
用聖經的眼光來看世界,
用聖經的標準來自我要求。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單純個人感受:
當我看見陳光標先生高調行善的相關新聞時
並由他多次對媒體的公開發言中
感受到他或許也陷入另一種綑綁
就算行遍萬般的善事,也無法彌補心中的空洞
至於那空洞是什麼,我想只有上帝知道
我只有一個強烈的想法,就是發一封郵件向他傳福音
他已明白應當接待我們當中那最小的
卻不知做在這最小身上的,是做在誰身上
本著愛,若他沒聽過福音,我替他感到可惜
當然站在信仰的立場上
"行善"是肯定的
"高調"卻是否定的
我們的 神也是嚴格的
因為基督徒做好本就是應該的
沒什麼好受鼓勵的
當我看見陳光標先生高調行善的相關新聞時
並由他多次對媒體的公開發言中
感受到他或許也陷入另一種綑綁
就算行遍萬般的善事,也無法彌補心中的空洞
至於那空洞是什麼,我想只有上帝知道
我只有一個強烈的想法,就是發一封郵件向他傳福音
他已明白應當接待我們當中那最小的
卻不知做在這最小身上的,是做在誰身上
本著愛,若他沒聽過福音,我替他感到可惜
當然站在信仰的立場上
"行善"是肯定的
"高調"卻是否定的
我們的 神也是嚴格的
因為基督徒做好本就是應該的
沒什麼好受鼓勵的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1年03月19日 12:12
不知大家的教會都是怎麼處理奉獻徵信?我們教會是寫名字...可是我一直覺得這會不會也讓捐得多的人產生虛榮感呢?或者因為沒匿名性而有其他考量(捐得少就甘脆不寫名字了),失去了單純奉獻給神的心?我現在都直接丟奉獻袋了,但這麼做就無法確認金額對不對。也有人是不想具名的,但又需要奉獻憑證,因而感到作難,我覺得這也是一種干擾。
抱歉,這不是一般認定的"行善",可能有點離題了,我只是覺得那種心理有點相似...
抱歉,這不是一般認定的"行善",可能有點離題了,我只是覺得那種心理有點相似...
| 檢舉 |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03月19日 17:55
奉獻該不該寫名字?
答:
這是一個相對領域的問題,不是絕對真理。
既然是相對領域,就沒有絕對標準答案。
每種做法,都有利與弊,沒有單純的利,也沒有單純的弊。
也就是說,再好的方式,都有缺點,無法全部去除缺點。
基本上,我個人的分析是這樣:
1.私領域
在私領域裡面,不管是奉獻金額多覺得自誇,還是奉獻金額少覺得自卑,都是錯誤的。
但是,這部分屬於個人領域,必須個人加強自己成聖的功課。
畢竟,我們不是神,無法知道別人心態,但可以管好自己心態。
在私領域裡面,自己可以決定寫或不寫名字。
不寫名字,就必須準備接受教會貪污、帳目不清、無奉獻憑證、、、之類的缺點。
寫名字,就必須準備接受自高或自卑的試探、別人批評或指指點點、、、之類的缺點。
2.公領域
帳目一定要清楚!這點非常重要!
太多教會在這部分嚴重失職,一旦出事,絆倒的人絕對不計其數,非同小可。
為了帳目要清楚,奉獻金額當然必須公開徵信,以示負責。
既然是公開徵信,名字大概免除不了。
有些教會會將每個會員用代碼,公開時用的是代碼,而非人名,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不過,這也無法避免久了之後,大家知道某代碼是誰的問題。
並且,對於非會友、外來的奉獻,這種代碼型態,未必就很理想。
奉獻金額公開,並非絕對壞事。
除了『徵信』的用途以外,還有一個『激勵』用途,也是不能輕忽的。
人是很容易怠惰的。
大家都熱心,自己在那個環境下,就比較容易熱心。
大家都奉獻少少,自己在那個環境下,就比較容易奉獻少少。
這當然不是絕對,但對很多人而言,確實也是如此。
使徒行傳裡的初代教會,大家凡物公用、變賣家產,就具有某種程度的激勵作用。
尼希米記裡面,尼希米的奉獻(將薪水都捐出來,每天供應大量人吃飯),就是一種公開(還敢寫在聖經裡呢!),而且具有激勵作用。
最後,我還是必須講:
既然是相對領域,那麼,不管如何做,都可以找到合理的理由,也都不能避免會產生一些缺點。
對此,我強烈主張訴諸教會權柄,由教會權柄單位決策,大家遵守便是。
長老制的教會,權柄屬於長老群。
主教制的教會,權柄屬於牧師。
會眾制的教會,權柄屬於會眾。
照此辦理!
各教會的決定,不表示那就是絕對真理,更不表示眾教會都必須遵守。
各教會可以有各教會自己的自由,我們都必須尊重。
假使問我個人意見,我是主張具名的。(我也匿名過)
主要原因,一是為了徵信(我很痛恨上帝的錢被人亂污亂用,特別是見過不少教會與機構的不當金錢管理,我更是對此超級在意),二是為了激勵。
至於以此自高或自卑,對我信仰而言,這不是我會有的問題。
至於別人如何看我,那也不是我關注的問題。
答:
這是一個相對領域的問題,不是絕對真理。
既然是相對領域,就沒有絕對標準答案。
每種做法,都有利與弊,沒有單純的利,也沒有單純的弊。
也就是說,再好的方式,都有缺點,無法全部去除缺點。
基本上,我個人的分析是這樣:
1.私領域
在私領域裡面,不管是奉獻金額多覺得自誇,還是奉獻金額少覺得自卑,都是錯誤的。
但是,這部分屬於個人領域,必須個人加強自己成聖的功課。
畢竟,我們不是神,無法知道別人心態,但可以管好自己心態。
在私領域裡面,自己可以決定寫或不寫名字。
不寫名字,就必須準備接受教會貪污、帳目不清、無奉獻憑證、、、之類的缺點。
寫名字,就必須準備接受自高或自卑的試探、別人批評或指指點點、、、之類的缺點。
2.公領域
帳目一定要清楚!這點非常重要!
太多教會在這部分嚴重失職,一旦出事,絆倒的人絕對不計其數,非同小可。
為了帳目要清楚,奉獻金額當然必須公開徵信,以示負責。
既然是公開徵信,名字大概免除不了。
有些教會會將每個會員用代碼,公開時用的是代碼,而非人名,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不過,這也無法避免久了之後,大家知道某代碼是誰的問題。
並且,對於非會友、外來的奉獻,這種代碼型態,未必就很理想。
奉獻金額公開,並非絕對壞事。
除了『徵信』的用途以外,還有一個『激勵』用途,也是不能輕忽的。
人是很容易怠惰的。
大家都熱心,自己在那個環境下,就比較容易熱心。
大家都奉獻少少,自己在那個環境下,就比較容易奉獻少少。
這當然不是絕對,但對很多人而言,確實也是如此。
使徒行傳裡的初代教會,大家凡物公用、變賣家產,就具有某種程度的激勵作用。
尼希米記裡面,尼希米的奉獻(將薪水都捐出來,每天供應大量人吃飯),就是一種公開(還敢寫在聖經裡呢!),而且具有激勵作用。
最後,我還是必須講:
既然是相對領域,那麼,不管如何做,都可以找到合理的理由,也都不能避免會產生一些缺點。
對此,我強烈主張訴諸教會權柄,由教會權柄單位決策,大家遵守便是。
長老制的教會,權柄屬於長老群。
主教制的教會,權柄屬於牧師。
會眾制的教會,權柄屬於會眾。
照此辦理!
各教會的決定,不表示那就是絕對真理,更不表示眾教會都必須遵守。
各教會可以有各教會自己的自由,我們都必須尊重。
假使問我個人意見,我是主張具名的。(我也匿名過)
主要原因,一是為了徵信(我很痛恨上帝的錢被人亂污亂用,特別是見過不少教會與機構的不當金錢管理,我更是對此超級在意),二是為了激勵。
至於以此自高或自卑,對我信仰而言,這不是我會有的問題。
至於別人如何看我,那也不是我關注的問題。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3月19日 18:46
分享一下,我們教會的作法,沒有(徵信方面)的問題,又合乎不同會友的考量,
現階段我們教會的奉獻概約分3類;(註.10年前沒有B.是經過多次長執會討論後的改變)
A.記名的,
B.只刊編號的,
C.直接丟奉獻袋的(或未屬名,未寫編號的)
A.B. 沒有徵信方面的問題,會刊於隔週週報上
C. 也會刊於隔週週報上,只是無法逐筆刊出,而是將所有C類的統合分類後刊出,
也沒有徵信方面的問題,是因為禮拜結束後,由一名長老帶領2名以上執事禱告後,初步清算登記簽名後,再轉交當週輪值的(出納)執事,做後續再核實清點登帳.
雖然我們算大教會,同工較充裕,但是小教會應該也要充分公開,不讓會友有徵信方面的疑慮.
現階段我們教會的奉獻概約分3類;(註.10年前沒有B.是經過多次長執會討論後的改變)
A.記名的,
B.只刊編號的,
C.直接丟奉獻袋的(或未屬名,未寫編號的)
A.B. 沒有徵信方面的問題,會刊於隔週週報上
C. 也會刊於隔週週報上,只是無法逐筆刊出,而是將所有C類的統合分類後刊出,
也沒有徵信方面的問題,是因為禮拜結束後,由一名長老帶領2名以上執事禱告後,初步清算登記簽名後,再轉交當週輪值的(出納)執事,做後續再核實清點登帳.
雖然我們算大教會,同工較充裕,但是小教會應該也要充分公開,不讓會友有徵信方面的疑慮.
| 檢舉 | Posted by max at 2011年03月19日 19:21
二是為了激勵。
.................
當我開始什一時,牧師曾拿著週報跟其他會友說,大概意思是:你看她這樣的景況,她還是奉獻。
因為我們教會應該算是"大家都奉獻少少"那種,真正奉行什一的似乎不多,但是後來我覺得自己有了驕傲的心,所以開始直接丟奉獻袋。
但正如小小羊擔心的,最近我對於教會的財務很有疑慮,所以上週開始我的作法是用"假名",我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此便兼顧了我兩個考量--既不要出風頭又可以徵信(但奉獻憑證一樣拿不到喔),若有人覺得這樣不好也可以告訴我,謝謝。
.................
當我開始什一時,牧師曾拿著週報跟其他會友說,大概意思是:你看她這樣的景況,她還是奉獻。
因為我們教會應該算是"大家都奉獻少少"那種,真正奉行什一的似乎不多,但是後來我覺得自己有了驕傲的心,所以開始直接丟奉獻袋。
但正如小小羊擔心的,最近我對於教會的財務很有疑慮,所以上週開始我的作法是用"假名",我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此便兼顧了我兩個考量--既不要出風頭又可以徵信(但奉獻憑證一樣拿不到喔),若有人覺得這樣不好也可以告訴我,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03月19日 22:17
to 多加,
關於 [ ..牧師曾拿著週報跟其他會友說,大概意思是:你看她這樣的景況,她還是奉獻..]
真希望該牧師在跟其他會友說之前,有充分尊重該奉現姐妹的感受,而非像部分牧師同工未經同意,即宣揚週知,造成困擾的情況.
關於 [ .. 覺得自己有了驕傲的心,所以開始直接丟奉獻袋…我的作法是用"假名",我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此便兼顧了我兩個考量--既不要出風頭又可以徵信(但奉獻憑證一樣拿不到喔)..]
會有驕傲的心難免,但是 感謝 神 讓我們警醒,對罪敏感,求 神 幫助我們潔淨我們自己.
另外,我真的覺得不應讓奉獻變得如此令人為難;且奉獻無須也不應使用假名,不想太公開,直接在奉獻袋上註明只刊編號即可,也可以到辦公室要求開立奉獻憑證,不一定要等到年度報稅前才開立.
關於 [ ..牧師曾拿著週報跟其他會友說,大概意思是:你看她這樣的景況,她還是奉獻..]
真希望該牧師在跟其他會友說之前,有充分尊重該奉現姐妹的感受,而非像部分牧師同工未經同意,即宣揚週知,造成困擾的情況.
關於 [ .. 覺得自己有了驕傲的心,所以開始直接丟奉獻袋…我的作法是用"假名",我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此便兼顧了我兩個考量--既不要出風頭又可以徵信(但奉獻憑證一樣拿不到喔)..]
會有驕傲的心難免,但是 感謝 神 讓我們警醒,對罪敏感,求 神 幫助我們潔淨我們自己.
另外,我真的覺得不應讓奉獻變得如此令人為難;且奉獻無須也不應使用假名,不想太公開,直接在奉獻袋上註明只刊編號即可,也可以到辦公室要求開立奉獻憑證,不一定要等到年度報稅前才開立.
| 檢舉 | Posted by max at 2011年03月20日 16:52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可12:42)
當然這段不是論述性經文,但聖經對於奉獻和幫助人的標準都是不要讓別人知道?
當然這段不是論述性經文,但聖經對於奉獻和幫助人的標準都是不要讓別人知道?
| 檢舉 | Posted by mia at 2011年03月21日 21:52
但聖經對於奉獻和幫助人的標準都是不要讓別人知道?
答:
好行為,到底該不該行在別人面前?
因為聖經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但又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6:1)
答:
1. 任何反合性的經文(paradox),都不能掉以輕心,必需認真解通才行。
2. 解不通反合性經文,都表示自己並沒真正弄清楚經文意思、限制。
3. 基督徒的好行為,當然可以行在眾人面前。問題出在哪裡?出在動機是為了 榮耀自己,還是為了榮耀上帝?只要不是出於為榮耀上帝而做,那麼那種眾人面前的善事,在上帝面前,都將變成空。
4. 不是口口聲聲為榮耀上帝而做,就真是如此。上帝鑑察我們內心深處隱密的 動機,我們不要隨便自欺欺人欺上帝。
5. 另一句反合性經文也類似『右手做的、、、』。重點也一樣,不是說基督徒的善事不能讓左手知道,也不是說基督徒的善事不能公開讓人知道,而是不能為了要獲得個人的榮耀去做這些善事。
馬太福音第五章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216431.html
答:
好行為,到底該不該行在別人面前?
因為聖經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但又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6:1)
答:
1. 任何反合性的經文(paradox),都不能掉以輕心,必需認真解通才行。
2. 解不通反合性經文,都表示自己並沒真正弄清楚經文意思、限制。
3. 基督徒的好行為,當然可以行在眾人面前。問題出在哪裡?出在動機是為了 榮耀自己,還是為了榮耀上帝?只要不是出於為榮耀上帝而做,那麼那種眾人面前的善事,在上帝面前,都將變成空。
4. 不是口口聲聲為榮耀上帝而做,就真是如此。上帝鑑察我們內心深處隱密的 動機,我們不要隨便自欺欺人欺上帝。
5. 另一句反合性經文也類似『右手做的、、、』。重點也一樣,不是說基督徒的善事不能讓左手知道,也不是說基督徒的善事不能公開讓人知道,而是不能為了要獲得個人的榮耀去做這些善事。
馬太福音第五章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216431.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3月21日 22:04
當然站在信仰的立場上
"行善"是肯定的
"高調"卻是否定的
我們的 神也是嚴格的
因為基督徒做好本就是應該的
沒什麼好受鼓勵的
行善也不見得是肯定的,不在真理裡面的善不是善。
在這黑暗的世代敬虔度日,隨時預備行善,
相信是神所喜悅的,也沒什麼不好不肯定的,
看這肯定從神來還是從個人想受矚目而來的,
沒什麼好受鼓勵的,是從人的角度出發,
反面就是想受他人的矚目及高人一等的驕傲。
"行善"是肯定的
"高調"卻是否定的
我們的 神也是嚴格的
因為基督徒做好本就是應該的
沒什麼好受鼓勵的
行善也不見得是肯定的,不在真理裡面的善不是善。
在這黑暗的世代敬虔度日,隨時預備行善,
相信是神所喜悅的,也沒什麼不好不肯定的,
看這肯定從神來還是從個人想受矚目而來的,
沒什麼好受鼓勵的,是從人的角度出發,
反面就是想受他人的矚目及高人一等的驕傲。
| 檢舉 | Posted by 潛水伕 at 2011年03月21日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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