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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一、【相信/信念】:科學與信仰是否衝突?

這個問題通常是「非基督徒」的詢問或質疑。
通常非基督徒都認為信仰並不科學,所以會站在「科學」的角度來反對信仰。


不過,我們可以從下幾點談 科學與信仰 並不衝突:


<1>. 科學的前提也是始於信念

我們通常會認為科學就是「一組假設,經過實驗之後,得到證據證明之後,我們就相信或不相信這假設成立」。
不過我們需要再更進一步地問「這組假設的前提(或根據)是什麼?」


舉個公共衛生的發展歷史的例子:
在19世紀工業革命之後,歐洲許多大城市擠滿了工人,造成了許多傳染病的增加。
為了遏止傳染病繼續蔓延,當時的醫生、科學家想辦法要找到傳染的原因。
在研究之後,發展出「瘴氣說」(Miasma theory)的假設前提。
「瘴氣說」認為惡劣的環境會產生「穢氣」,而「穢氣」是導致疾病發生的原因。
基於「瘴氣說」的假設前提,當時的改革者要求政府改善環境衛生、建立下水道系統等等衛生政策。
因著環境的改善,也確實收到了減緩傳染病的發生。
但是到了19世紀末,顯微鏡發明利用,使科學家發現了「病菌」的存在。
因此,對於疾病的成因,「細菌說」(Germ theory),迅速取代「瘴氣說」。
成為解釋與理解病因的主要前提。
對於疾病發生原因的信念(前提),從「瘴氣」轉到了「病菌」。
換言之,相同的問題「人為什麼會生病?」,問19世紀的科學家與20世紀的科學家,會得到不同的答案。
19世紀的科學家會告訴你,是「瘴氣」使人生病。
20世紀的科學家會告訴你,是「病菌」使人生病。


參見「公共衛生千年沈浮/陳美霞」
http://www.netandbooks.com/taipei/magazine/health/artical4.html


但我們不會說19世紀的科學家,就不科學。因為他們的邏輯推論,依然是很合理的。
只是因著當時科技的限制,無法得到更進一步的答案。


回過頭來看「是否相信基督教」的問題。
通常「非基督徒」會說「給我證據證明上帝存在」。
這句話背後的「非基督徒所相信的前提」是「上帝是不存在的」。
因此必須給他證據來證明上帝的存在。


但是基於相同的邏輯,「基督徒」可以反過來問:「給我證據證明上帝"不"存在」。
因為基督徒的前提是「上帝是存在的、是自有永有的」。


「上帝存在 或 上帝不存在」這兩句話,各自出自於不同的發問前提。
因此,在邏輯上是相同的地位。沒有哪一句是比較科學的。


<2>. 一般人的"相信",是從"眼見"(感官)而來的

就像先前提到的公共衛生的例子。是什麼時候從「瘴氣說」變成「病菌說」呢?
就是「顯微鏡」發明之後。人從此「看得見」病菌了。
因為看見,所以相信。這是很合乎人性的證明方式。


但這裡有兩個可以更進一步討論的:


A. 並非所有"可相信"的都是"看得見"的

這世界上並非所有的東西都是能夠直接看得見的,還包括許多無法直接看見的。
必須透過「間接」的方式,我們才能知道、才能相信。
就像是紅外線、紫外線。這兩類都是屬於"不可見光"。必須透過儀器,我們才能得知。
像是情感(例如愛情),我們也是看不見,但我們仍然相信它的存在。
那我們怎麼得知"愛情"的存在呢?只能透過「間接的外在表現」來判斷愛情的存在。
例如你腦中總是充滿了某人的影像,日夜都會想到他。一想到他,就會覺得開心、甜蜜。
我們就會說:你"愛上了"某人。
或者某人總是對你噓寒問暖、隨call隨到、願意做出許多付出。我們就會說:某人"愛"你。
這都是從"外在表現"去進行推論,不是實際看得見的。
但我們也只能對這樣的推論「愛的存在」,抱著某種程度的「相信」而接受。


上帝,就是那「可相信但看不見」的主。
只能透過間接的方式,而得知、認識、相信。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
「耶穌對他[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 20:29)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 4:20)


B. 對於 "相信" 自己所 "看不見" 的,只能透過間接的方式

但我們若要相信所看不見的東西,會怎麼做呢?
通常我們會透過間接的方式來加以考證。所以我們要知道我們所接受的間接方式是什麼。


B-1. 「相信」是從見證而來

就像我們怎麼相信「吸煙會不會致癌」呢?一般人看不見煙跟癌的成因,也不知道吸煙會不會致癌。
但是有許多專家告訴我們,吸煙容易得肺癌。
因著我們相信專家,所以相信專家說的話,也就接受專家所提的結論。
所以專家的推論或許是科學的(也有造假的專家。例如韓國首爾大學黃禹錫偽造論文事件。)
但是我們接受專家的說法,卻是靠著「相信」,而非科學。
一般人相信專家,所以間接相信專家說的話。
因此,相同的邏輯。
怎麼讓人相信上帝呢?就是靠著「基督徒」的見證。
靠著「基督徒」的行為、表現、價值觀等等,在地上做鹽做光,表現出上帝與我們同在。為主作見證。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一4:14)
人若看見我們,相信我們,就會接受我們所說的,甚至說道「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14:25)


B-2. 並非所有見證我們都接受

「非基督徒」也會問:佛教、伊斯蘭教、民間信仰都有見證,也有好行為,為什麼要相信基督教?
「基督徒」的見證內容不僅僅是個人的生活、經歷,更重要的是見證上帝救恩,以及聖經的可靠。
與其他宗教不同,聖經的真實性是更高的。
聖經跨千年的彌賽亞預言實現了。聖經記錄是真實的,有外在考古證據支持。
其次聖經是當時見證人所寫下的,可靠度比起其他宗教的經典來得更高。


對「基督徒」而言,那我們接受什麼樣的見證呢?
我們只接受經得起聖經檢驗的見證。
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經聖靈默示,由先知、使徒所寫下來的。
因此,聖經是無誤的。我們面對一切的見證,都必須回到聖經中做檢驗。
用上帝的話來做檢驗,唯獨聖經。
這也是聖經給我們的要求。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 4:1)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你們要謹慎。」(可 13:21-23)


從上面幾點我們可以看到,科學與信仰其實是不衝突的。
甚至聖經也要求「基督徒」要能夠仔細查考、深入瞭解、發問、學習。
「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來 2:1)


既然如此,那「基督徒」所相信的內容是什麼呢?
「基督徒」所相信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福音」。
什麼是福音?就是十字架的道理。
<1>. 人是全然地墮落,上帝為我們預備救主,基督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2>. 基督從死裡復活,勝了死亡。為我們的罪付上的工價。
<3>. 人只要信,就能白白地得到恩典。因信稱義。


更完整的內容,就是「使徒信經」。
這就是我們信仰中,最核心的部分。
也是檢驗人「信或不信」的分水嶺。




二、【信心】:你對上帝的"信心"

前一段所寫的,乃是討論「信與不信」的差異與因素,那是「信徒與非信徒」、黑白分明的差別。
一旦當我們相信、成為「基督徒」後,便是操練我們信心的開始、是成聖的過程。
這就是信心程度大小的差別。


信心表現在哪裡?表現在兩個方面:內在的信靠 與 外在的行為


<1> 內在的信靠

我們對上帝的信靠,往往在內心裡會有真實的表現。
我們是否相信這個世界是天父世界?上帝掌權。
我們是否真的相信我們所遇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上帝所許可的。
相信上帝在我們身上有其美好的旨意。


尤其是在逆境中,更能讓我們自己看見自己內心的真實信仰程度。
約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約伯從富甲一方的大財主,一瞬間淪為一貧如洗、滿身病痛的可憐人。
他失去了一切財富、失去了兒女、失去了健康。
原本他所擁有的,習以為常的一切,都全部失去了!
這是誰造成的?
這是魔鬼所做的,但卻是上帝所允許的。


在極大的困境、痛苦、無奈中,連他的妻子都譏笑他「離開神吧」。
但是約伯雖然非常痛苦、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但仍對上帝抱有信心。
約伯說: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 1:21)
不妄評上帝。
在這極大的困難中,他仍然相信上帝。


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只想詢問上帝「為什麼會這樣?」
但是上帝到最後只有讓他知道「耶和華是創造宇宙萬有的主宰」(參 約伯記41章)
約伯最後的回應仍是完全順服、信靠上帝。


「約伯回答耶和華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 42:1-6)


厭惡自己、棄絕自己,只有完全依靠、相信上帝。
這就是約伯的信心。
就算遭遇極大困難,也不會離開信仰,不會離開上帝。
這也是信徒永蒙上帝保守,絕不失落的見證。


<2> 外在的行為

人的內在信靠,會表現在外在的行為。
信靠上帝的人,藉著他的行為來表現出他的信心。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
並且在歷練中,結出聖靈的果子。






韋伯









上帝的存在本來就是「先驗性」,是優先於檢驗、不需要檢驗,
(這是以前我們在學校上課時,老師要講一個理論,而使用「先驗性」的概念)
信者就是會信,
如果拿一些「權柄」(例如××特會)來證明上帝的存在,只怕參加的人會更失望吧。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上帝的磨子很慢,但磨的細」,不曉得這句話可否做為上帝存在的證據?如果硬要找證據的話。
| 檢舉 | Posted by 路過 at 2012年07月11日 22:54
看到這邊文章讓我想到前陣子讀到的內容
唐崇榮牧師在「理性、真理與信仰」裡面所提到的...
~~~~~~~~~~~~~~~~~~~~~~~~~~
科學家到底是先找出真理才信有真理,或者是先信有真理才努力的去找真理呢?
科學家是先信可以找出一些的真實的事情,然後變成公理來教導大家先信有真理的存在才去找出那些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其他各種學問裡面的真理?
或者說他先找到了才信有真理呢?
如果你說「先找到那些理才信」的話,我告訴你,連你都不科學了。
因為科學家是站在信的裡面,以信為前提. 把自然界中間隱藏的真理,隱藏的那些定律,隱藏的原則有系統的把它找出來,挖掘出來,再把系統化的東西變成一整套的在範圍中間有各科不同的範圍的限制的學問,這個叫做「科學」。
科學家之所以是科學家,因為他從信仰做出發點去把真理挖掘出來。這樣,「信仰」與「真理」是不能分開的。如果你說「我要真正合理的事情我才信」的話,你已經先相信這句話是真理了,你聽懂這句話嗎?如果還不懂,你還不大明白真理。如果你說「一定要合理的事情我才信」的話,那麼你已經先相信這句話是「合理」的,你已經先相信「合理」和「信仰」一定要結合在一起,
~~~~~~~~~~~~~~~~~~~~~~~~~~
科學也是服在真理之下的,而且這真理乃是從神而來的.
| 檢舉 | Posted by bluefish1215 at 2012年07月26日 13:19
所有科學(甚至人的所有知識)的終極方向,都是指向信仰這一個層次。

人類學問的最高學位是博士,沒有一個更高的學位可以頒的。除了近年的一些例外,無論是文科、理科或工科等,學位還是PhD (Doctor of Philosophy)。這即是說,當科學或學問去到一個高的境界,就進入Philisophy哲學的層面,不單停留在物理學、化學等理論之內。
| 檢舉 |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7月26日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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