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53870.html這是給未婚姊妹,也是給未婚弟兄看的。
未婚姊妹可以藉此省察自己----------我夠格當人家女友嗎?
未婚弟兄可以藉此查驗對象----------她夠格當我女友嗎?
我設定的男友、女友,是指『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那些只想談戀愛而不考慮未來結婚的,不列在我的對象裡。
另外,這不是詳細的聖經整理,而是一些簡單原則而已。
今天寫的重點,有些前一篇文章已經提過。
合適的男友---------聖經的一些原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51204.html
重複的我就不再多提,但同樣經文,因為對象不同,會有不同的角度與著重點,這些會比較詳細講。
一、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太19:5)(可10:7)(弗5:31)
這句經文,不僅對男方重要,對女方一樣重要,但著重點稍有不同。
『離開父母,與妻子成為一體』,不是說不能和父母同住,而是說『心態上、生活上,要脫離父母,以妻子為優先順位』。
注意!這經文請千萬不要誤解與誤用。
身為女友,你是沒資格拿這經文來要求男友未來不和公婆同住的!
假使未來你的丈夫要求你和公婆同住,你就是必須順服!
另外,發現了嗎?假使男方是未信者,他會接受『妻子順位比父母高』的規定嗎?
離開父母,在實際應用上,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你不能期望婚後有不愉快就「回娘家」哦!
婚姻,是必須離開父母,夫妻獨立自主的。
社會上很常見遇到困難就回娘家,這是不合聖經的。(守寡、離婚的不算)
這不是說你都不能回娘家去訴苦、求援,但假使你常常這樣、繼續認為有娘家可回的想法,這就是錯誤。
你要搞清楚你已經和丈夫成為一體,離開父母了,不能繼續想要倚賴父母保護。
另一個要注意的是,婚後你不能讓父母介入你們夫妻的決策中。
這不是說不能請教父母意見、尋求父母協助,而是決策的決定者,是你們夫妻二人,不是父母。
因此,當你們夫妻意見與父母不同時,要以你們夫妻意見為意見。
當然,有時,夫妻的意見是錯的,父母才是對的,但既然已婚,權柄與順位已經不同,上帝給了你們權柄,你們相對也要扛起責任,自己承擔錯誤的苦果了。
然而,請注意:
婚前和婚後,依然有很大差距。
婚前的男女朋友階段,雖然很多婚後的原則已經要開始學習,但依然不是婚後。
所以,請別拿聖經『離開父母』這經文,來認為男女雙方都不需看重父母意見、不需告知父母一些事情。
有些男的會逼女的不聽父母意見、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結婚;
有些女的會逼男的不聽父母意見、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結婚;
這都是嚴重不當!
對弟兄而言,一個姊妹假使是嬌嬌女,她是否開始準備離開父母,自己承擔起當妻子的責任?
對姊妹而言,既然要尋找對象,自己是否裝備自己,準備離開父母,自己承擔起當妻子的責任?
至於單獨和男生出去、還保有男性知己、同時跨好幾條船、、,那就別講了,因為都是違反成為一體命令的。這點和男方相同,就不多說。
二、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5:22-33)
這段經文,對男方與女方,重點不同。
1. 順服
很難哦!特別是在這高喊女權的時代。
但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這樣規定,我們就這樣做。
除非丈夫做出違反聖經的決定,否則妻子就是必須順服,不因為你學歷高、經濟好、家世棒、、、而有改變。
這裡說『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
這很重要。
因為很多姊妹嚴重搞錯聖經,結果自找很多重軛來背。
聖經告訴我們:
丈夫是透過對上帝的直接順服,來達成順服。
但妻子卻不同,是間接透過對丈夫的順服,來達成對上帝的順服。
這有什麼差別?
差別可大了!
丈夫可以直接宣稱領受上帝帶領,就決定要做什麼事;
但妻子卻不能宣稱領受上帝帶領,就自行決定要做什麼事。
當然,不管是誰宣稱領受,都要彼此告知與協調,
但是,丈夫擁有最終權柄,他是最終決策的裁決者。
看懂了嗎?
我舉實際例子來講:
丈夫可以宣稱領受上帝帶領,要去當宣教士(可以不理妻子反對);
妻子不能宣稱領受上帝帶領,要去當宣教士(不能違反丈夫反對)。
看見二者天差地遠的差異性了嗎?
假使你信主,丈夫未信,你要去教會擔任各種額外服事,但丈夫反對,你就是不能去哦!
你只能做最基本的,好比守安息日這種而已,其他你恐怕都必須順服哦!
看見信與不信的婚姻,對姊妹而言,是一種更嚴重的問題了嗎?
已信的姊妹,一樣要順服未信的丈夫,服從他的權柄的。
2. 敬重
這一點,假使男方學歷高、經濟好、、、,那麼,問題不大。
問題是,假使女方比男方高,問題常常就會很大,而且很嚴重。
即使現今很多女生學歷、收入、職位、、、都比丈夫好,很不幸的,聖經規定是很清楚的:
妻子要順服丈夫!你就是必須順服!
妻子要敬重丈夫!你就是必須敬重!
很不幸的是,我們的德行,恐怕都沒那麼大。
因此,當夫妻雙方,特別是男方假使低女方很多時,請謹慎考慮,不要隨便高看自己啊!
假使在婚前,你就無法接受婚後必須順服、敬重,請不要和這人邁入婚姻。
因為一旦結婚,就很難合聖經離婚了。
合聖經的離婚,只有兩條:
1. 配偶淫亂
2. 不信者要離去
其他,你只能背起重軛,流淚走下去了。
很不幸的,女生常會被感情沖昏頭,什麼都不在乎,然後自己跳進火坑,自己為自己製造重軛來背。
對弟兄而言,婚前,你就可以知道這姊妹是否願意學習順服你、敬重你了。
討論事情時,她是否願意順服你最終的決定?
她是否以你為榮?還是只是把你當工具?
當然,身為弟兄,你做的決策,夠格讓人家順服嗎?夠格當人家的頭嗎?
聖經裡,『權柄』從來不會單獨存在,而是會同時伴隨『責任』、『義務』甚至『懲處』的。
在此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必須順服丈夫,這種經文不得誤用!
男方不得拿此經文來要求女方順服!
同樣的,丈夫要愛妻子愛到願意捨己,這種經文也不得誤用!
女方不得拿此種經文來要求男方答應要求!
我稱這種行為叫用經文來『神功護體』、『圖利自己』。
事實上,電視八卦劇、實際生活裡,這種例子處處可見。
請注意我的提醒:
假使你的對象,出現這種誤用聖經來神功護體、圖利自己的情形,你要很小心很小心很小心!
因為,這種人常會比未信者更可怕、更可惡!
因為,他們會濫用聖經來謀取私利,而不是用聖經來要求自己。
男方動不動就要女方聽他的意見;
男方不詢問女方的意見,常常獨斷獨行;
男方做的決策常荒腔走板,又聽不下女方的意見與勸告;
女方動不動就要男方買東西,否則就認為男方不愛她;
發生爭執時,認為錯的永遠是男方,男方永遠都必須低頭道歉;
不管什麼事,自己永遠是大小姐,男方必須服事得好好的。
這些例子,舉都舉不完,社會上一大堆。
但是,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唯一的行為準則、唯一的是非善惡判斷依據。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哪些行為正確,哪些行為錯誤,我們就是以此為判斷標準,並努力奉行。
三、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7:39)
當今教會普遍女多男少,這經文更顯得難以遵守。
因此,我也不多說。
可是,上面已經提過一些,對姊妹而言,身為妻子,由於必須『順服丈夫』,
所以一旦發生信仰的衝突,狀況會比弟兄娶不信者更為嚴重、重軛更加沈重,所以,自己要想清楚。
在此,我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妻子可以比丈夫軟弱。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
不管是男女朋友階段,還是婚後夫妻,妻子是可以比丈夫軟弱的,不管是信仰上、德行上、、、各方面都是。
因此,男友信仰很好,女友信仰較弱,是可以的;
男友聖經很強,女友聖經不熟,是可以的。
並且,男方不得因女方較弱,就有任何輕看的態度,而是必須『敬重』,並當頭好好帶領。
那麼,女方比男方信仰好,可以嗎?
當然可以!
只要自己知道,即使男方信仰較弱,他依然是頭,你依然必須順服,這樣就可以了。
假使無法接受他是頭、就是順服不了,那就不該和這人婚嫁。
事實上,有不少姊妹信仰都比弟兄好,但是,依然遵守聖經丈夫當頭、順服丈夫的命令的。
四、要有獨身的打算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
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林前7:25-35)
和弟兄一樣,任何適婚年齡的姊妹,也都必須做好獨身的準備。
假使出現「瘋丈夫」的現象,很容易犯下大錯。
在獨身部分,男方與女方有比較大的不同。
因為,弟兄需要配偶幫助,姊妹反而未必須要配偶幫助。
在獨身部分,姊妹比弟兄更有恩賜。
這一點,聖經教導和社會觀念截然不同,我們要注意。
『那人(男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女人)幫助他、、、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創2:18-25)
當然,聖經也講得很清楚,『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林前11:11),婚姻是一般常態。
並且,『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
所以,假使男女性慾很強,或是就是很需要異性陪伴,那就是嫁娶便是。
但是,為了結婚而結,雖然一定可以找到對象結,可是卻未必幸福哦!
(硬是要娶、硬是要嫁,一定找得到阿貓阿狗嫁娶,不是嗎?)
再講一次,『一定可以結』,和『結了會幸福』,那是兩回事,請慎重為之。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13:4)
對所有人而言,不管男女,結婚都是常態,獨身才是恩賜。
結婚不需要恩賜,但獨身需要恩賜。
然而,有沒有恩賜,未必是自己決定,有時是上帝決定。
有時自己覺得有獨身恩賜,但上帝認為沒有,所以讓你邁入婚姻。
有時自己覺得沒有獨身恩賜,但上帝卻認為有,所以讓你獨身。
不管婚姻或獨身,我們敬畏上帝主權,善盡自己本分便是。
五、留意普遍恩惠下的智慧
『要當智慧人,不要當愚昧人』(詩篇、箴言經文極多,不再列舉)
這點同上一篇,不再重複。
六、才德的婦人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她尋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做工。
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
她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
她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作的。
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
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
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箴31:10-31)
聖經對於男生,比較少這種長篇大段的經文,而是零散的。
但上帝對於女生,卻列出這一大段經文,這是很特殊的。
也因此,這是上帝對姊妹的恩典,使姊妹很容易就知道上帝要求與重點。
這段經文,我們無法詳細探討,只能簡單提及。
重點很簡單-----------娶妻娶德。
請注意,這和現今社會習慣一樣截然不同:
社會是「以貌取人」(用外表的帥不帥、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來決定戀愛對象;
但聖經的要求卻不是這種,而是『德行』。
這整段『好妻子』的經文,完全沒有用『外表的漂亮、身材的好壞』來做為判定依據,甚至還特別提醒『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並提及妻子信仰的重要(經文寫『敬畏耶和華的婦女』)。
因此,任何弟兄假使選擇女友,是把『外貌』列為重要考量,甚至高於對其他德行的考量時,你們已經犯大錯了!
更可惡的是,現今教會普遍女多於男,但不少弟兄卻是貪戀外邦女子美貌,而不把要娶已信者列為絕對必要考量,這罪加一等!
至於外貌與打扮,我不是說女生都不需打扮,也不是說裝扮美麗不可以,更不是說不能對挑選對象有任何外貌上的喜好,請不要誤解。
我講的是,『德行』的優先順位要佔很重要的位置,重要到『有美貌而無德行』、『有美貌而非基督徒』的女生,你必須放棄的程度。
箴言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賢妻的德行是什麼?
1. 可以讓丈夫倚靠,對丈夫有益(只想倚靠丈夫的姊妹,該醒醒了)
2. 勤奮、努力
3. 認真盡本分,不為睡懶覺而輕忽本分(愛睡懶覺的姊妹,該醒醒了)
4. 理財能力
5. 愛心幫助貧苦
6. 努力讓家人衣食無虞
7. 幫助丈夫得榮耀
8. 講話有智慧
9. 讓丈夫和兒女稱讚
10. 是敬畏上帝的基督徒
聖經還有很多關於妻子德行的講述,在此不多提。
單單上述內容,我們就會發現聖經已經告訴我們很多德行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裝備自己,或是選擇對象了。
在此要提醒一件事:
很多人都以為賢德的女生就是柔柔弱弱、什麼都不會,但那是大誤解!
上帝規定的賢德,可不是這樣,而是『柔中帶強』的!
因為,那段箴言經文,清楚告訴我們,賢德的妻子,是『很能幹』的,一點都不是弱不禁風、什麼都不會的。
這不是說每位姊妹都要做到、都很厲害,不是這意思。
因為,不管是男人、女人,我們通通都是能力有限的罪人,都不可能做到完美。
但是,起碼我們已經有標竿,可以幫助自己努力追求成聖。
另外也要提醒一下:
挑別人?請先看看自己!
不少弟兄姊妹對配偶的要求很高,但卻不知省察自己是否配得上條件那麼好的對象。
事實上,很多時候,不少條件不佳、德行不好的人,反而很喜歡挑條件超好、德行超高的對象。
這是很糟糕的行為,我們務必改正。
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要在此提一下,就是-------處女情結。
我很痛恨處女情節的弟兄!
更可惡的是,有些自己不是處男,卻在意對方是否處女;
有些自己是處男,就以此自高來嫌棄非處女。
由於這種信件與論點,我已經接到好幾次,所以必須再次公開糾正。
只要對方『現在』德行好,請不需去追問女方的過去,更不得在意女方是否處女,或是嫌非處女髒。
請不要忘了,在上帝眼中我們都是骯髒的罪人,是蒙耶穌寶血赦免與拯救的。
我們憑什麼嫌棄已經悔改的女友或妻子?
主耶穌嚴厲警告,不赦免人的,上帝也不赦免你。
請不要忘記這嚴厲的警告。
最後,對所有弟兄姊妹,我要講些心裡話:
當初,
我堅持找不到基督徒姊妹,願意終生不娶;
我自己是處男,但從不要求對方是處女;
我看重女生品德,多於看重外貌。
上帝不是笨蛋,祂在天上看。
誰是不是真心敬畏祂,祂清楚得很。
我願意為主放下,主卻賜福我到福杯滿溢,超過我所求所想、未求未想的。
上帝賜給我的賢妻,不管外貌與德行都兼備,好到我事前難以想像的程度的。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
『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詩73:1)
『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
有些時候,不蒙上帝祝福,真的要自己檢討一下。
願上帝幫助還在尋找配偶的弟兄姊妹,祝福大家
小小羊
*由於範圍較大,本文回應範圍放寬,只要是和男女交友有關的問題,都可以討論、發問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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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57968.html問題:丈夫有需要行房,妻子可不可以拒絕?
妻子有需要行房,丈夫可不可以拒絕?
在行房的方法和方式,丈夫妻子可不可以拒絕對方的要求?
(限制級內容,不適者不需點選閱讀)

答:
有一個重要差異,我們要記住,就是----------行房的要求 ≠ 行房的方式。
提出行房的『要求』,和行房的『方式』,二者有很大差異。
另一個重大差異,就是----------對自己,還是對配偶?
經文是拿來要求自己,還是拿來要求對方,這二者有很大差異。
這些基本差異,我們要先清楚。
接下來,開始回答問題內容。
聖經對這些問題,有沒有做出教導?
有!
最主要經文是這段: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
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林前7:3-5)
一、丈夫有需要行房,妻子可不可以拒絕?
妻子有需要行房,丈夫可不可以拒絕?
答:
不可以拒絕!
因為,『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但是,對這段經文,我們要小心,必須正用,不得誤用,這點非常重要!
這經文不是用來『要求對方履行』,而是用來『要求自己履行』的。
什麼意思呢?
這和下面經文使用方式相同:
丈夫不得使用『妻子要順服丈夫』的經文來要求妻子,只能用『丈夫要為妻子捨己』的經文來要求自己;
妻子不得使用『丈夫要為妻子捨己』來要求丈夫,只能用『妻子要順服丈夫』的經文來要求自己。
把經文拿來『要求對方』,和把經文拿來『要求自己』,是很不一樣的哦!
有些經文,是不得拿來要求對方,而是拿來要求自己的。
夫妻有人提出同房需求的經文也一樣:
你是丈夫,你不能拿這經文來要求妻子不能拒絕,只能拿這經文來要求自己不能拒絕妻子的同房要求;
你是妻子,你不能拿這經文來要求丈夫不能拒絕,只能拿這經文來要求自己不能拒絕丈夫的同房要求。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規定有時是很奇特的。
一般而言,我們都是『我』提出同房要求,然後希望對方答應。
但是,聖經教導剛好倒過來,是『對方』提出同房要求,我們必須答應。
請仔細感受這兩種狀況差異。
第一種狀況,重點是我要『滿足我的需求』;
第二種狀況,重點是我要『滿足對方的需求』。
看見這種差異性了嗎?
這又回到聖經其他原則來了-----------愛對方--------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
多美妙啊!不是嗎?
聖經是完美和諧、毫無矛盾、彼此相通的。
當我們正解經文的時候,所有經文都彼此和諧,毫無矛盾,而且觸類旁通。
當我們有同房需求時,這沒有問題。
問題是,當我們很累、很疲倦、沒有性慾時,對方提出要求,我們卻必須答應,這才困難!
上帝的規定,常常是很難的。
我們只能盡量求主幫助,賜下力量給我們。
這段經文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夫妻不可彼此虧負。
一般而言,會提出同房要求的,多半是丈夫。
問題是,聖經對於同房,是非常所謂「男女平等」的!
上帝告訴我們-----不是只有丈夫可以提出要求,妻子也可以,並且丈夫不得拒絕。
妻子提出同房要求,是合宜的、是可以的、是合聖經的、是上帝賦予的權利。
當然,有權利,不表示就必須行使。
但是,自己就是要清楚,自己有權行使。
當然,有不少姊妹會覺得身為妻子提出同房要求,會不好意思、怕被認為淫蕩。
但是,我們要小心,必須讓一切良心、感覺、道德、、、通通都要回到聖經來,都要被聖經矯正。
錯誤的羞恥感,就是必須學習去除。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既然我們對配偶提出的同房要求不能拒絕,
很多人就會問:
萬一我生病,就是沒辦法答應啊?
會有這種疑惑,主要是因為對接下來要探討的問題不了解之故-------答應對方的『同房要求』,和答應對方的『同房方式』,二者是不同的。
二、在行房的方法和方式,丈夫妻子可不可以拒絕對方的要求?
答:
可以拒絕!
因為,『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合宜之分!
這幾個字,就大有文章了。
什麼叫『合宜』?
其實沒有一定標準答案,必須要夫妻二者彼此協調體諒,
畢竟,每對夫妻差異極大。
同樣的行房方式、頻率、、、,這對夫妻可接受,不表示另一對夫妻一樣可接受。
別人不能接受,不表示我們就不能接受。
我個人認為,『合宜』的最基本條件,就是--------不傷害對方身體。
理由是這二段經文: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弗5:28-29)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
丈夫對妻子的『身體』,必須『保養顧惜』、『體諒對方身體軟弱』、『敬重對方身體』。
因此,只要不傷害自己和對方身體,那麼,『合宜之分』的定義,是夫妻自行協調決定之事,外人無從插手。
當然,不少人會提出『節制』。
問題是,節制?多少次、多少量、什麼樣的程度叫節制?
有人是一夜七次郎,但隔天精神依然好得很,所以他必須節制,只能一夜一次?
有人一星期一次,但隔天精神一樣差得很,所以一星期一次算不算節制?
有人一次三十分鐘,有人一次三分鐘,幾分鐘才叫節制?
並且,節制的定義,由誰來決定?
丈夫決定?上述一夜七次郎,隔天精神依然很好,這丈夫覺得七次很節制,八次才不節制。
妻子決定?一夜七次郎的妻子,搞不好覺得超過一次都是不節制。
那麼,如何決定?
看見我說的『夫妻彼此協調』、『不傷害對方身體』原則的實用與可行了嗎?
我們根本無法做出明確『節制』的定義,但我們卻可以很清楚知道身體有無受傷害。
做到自己精神很差、體力很差、身體受傷;
做到對方精神很差、體力很差、身體受傷;
那樣就要考慮是否不夠節制。
至於實際狀況,就是夫妻要自己協調,彼此尊重。
請注意,我決不是說不需節制,更不是反對聖經說的節制的德行,
而是要強調---我們要注意經文要如何能實際實行出來,而不是用一種很空泛的方式來要求。
至於行房技巧與方式,有些人會認為某些方式很害羞,而聖經說愛就是『不做害羞的事』(林前13:5),所以這些害羞的姿勢不能做。
問題是,這是大誤解!
夫妻的性是潔淨的、神聖的,不是骯髒污穢的。
行房方式,只要不傷害身體,那麼,沒有什麼姿勢與方式是不行的。
當然,假使『雙方』都覺得害羞,都不想使用這種方式,這本來就可以,因為本來就是『夫妻自行協調』。
問題是,當『一方』覺得不害羞,另一方卻覺得害羞,可是這行房方式並不傷害身體,這時我們要努力去除聖經沒給的軛與羞恥感,回歸聖經真理。
請注意,我講的是『不應因為羞恥感』而拒絕,而不是說『不能協調』、『不能體諒』、『可以傷害身體』。
當然,真正愛對方的夫妻,不可能不體諒對方的羞恥感硬要做;
但反過來講,真正愛對方的夫妻,也不可能不努力去除不合聖經的羞恥感,來努力配合對方。
再來,什麼是傷害身體的性行為方式?
一般來說,虐待與被虐待,就比較容易。
(請注意,我說的是『比較容易』,不是一定)
假使夫妻之間只是點到為止、輕輕碰觸,未造成身體傷害,我們不能說不行。
可是,假使造成傷痕、甚至更嚴重生命危險,那當然不行。
我們不進行虐待與被虐待的夫妻性行為,不表示這樣進行的夫妻就不合聖經。
只要不傷害身體,他們夫妻覺得『合宜』即可,我們不需過問。
並且,即使是傳統方式,難道就不會造成身體傷害?
有些人使用傳統方式,一樣造成對方出血受傷。
另外,同樣的,我們依然無法做出明確定量,規定什麼樣的姿勢、什麼樣的方式、什麼樣程度、什麼樣的性愛內容,才一定不會導致身體受傷。
重點還是一樣,夫妻自行協調,外人無從過問。
有些夫妻喜歡激烈一點,有些夫妻喜歡溫和一點;
有些夫妻喜歡嘗試各種方式,有些夫妻只想永遠使用一種方式;
這些通通都可以,都沒有限制,只要記得不要造成身體傷害即可。
一旦出現,就要知道這樣就過度了、不合宜了。
這時,要回來回答前面提到的問題了:
既然我們對配偶提出的同房要求不能拒絕,可是萬一我生病或特殊狀況,就是沒辦法答應啊?
短期的生病,我想,很少有另一半會不體諒,硬要要求的。
問題常出現在比較長期的那種,好比懷孕時、一些長期病況。
這時,由於時間長,但配偶有性需求,又提出要求時,怎麼辦?
請注意『行房要求』≠『行房方式』,然後加上『不傷害身體』的原則。
這時,答案就出來了----------用其他方式來行房!
行房,不一定只限於性器的接合,事實上,當無法這樣做的時候,用手、用口、、、,來幫助對方解決性需求,都是可以的,都是合宜的。
這樣既可不傷害身體,又可以達成不拒絕對方性需求的要求。
當然,假使我們身體就是不行,但對方就是想要透過性器的接合來達成,我們當然可以拒絕,因為那已經觸犯聖經說的『合宜之分』。
可是,在拒絕對方用某種方式的性需求的同時,我們可以溫柔告訴對方,願意用其他我們身體能負荷的方式來滿足對方需求,遵守聖經說的『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這觀念不僅是針對生病的妻子而已,而是對生病的丈夫一樣適用:
即使生病,丈夫依然有滿足妻子性需求的義務。
(當然,以上說的生病,不包括植物人之類喪失精神、神智、或全身已經無法活動的情形。)
以上分享,提供參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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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65230.html問題:神已在創世之先就揀選人信祂的話,特殊恩惠會不會在那些人還沒信主之前,神就賜予?還是一定要等那些人信主才會給予特殊恩惠?

答:
『揀選』的本身,就是一種特殊恩惠的施行。
否則,為何要揀選那些人?
但必須到上帝預定的時間到了時,那些人才開始能接受耶穌、信奉聖經。
在這些人信主之前,上帝的特殊恩典就已經一直繼續暗中施行與保守他們。
但真正大量的特殊恩典,是在信主,成為神正式的兒女之後,才開始的。
保羅在母腹裡,就已蒙揀選。
上帝暗中照顧他長大成人。
但一直到時間到了,大馬色的亮光使他悔改信主。
之後,他才能成為上帝真正的兒女,被接入上帝的家裡,進入羊圈。
蒙揀選,但還沒信主的人,依然是羊圈外的那隻羊,但主耶穌已經定意要去找他回家;
蒙揀選,也已經信主的人,才能成為羊圈裡的九十九隻羊,在上帝懷中享受平安。
蒙揀選當時,尚未得救;
必須到信耶穌之後,才能得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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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62222.html對這議題,我已經公開發表過論點。
今天這篇文章,主要是轉貼唐崇榮牧師『婚前愛與性之得勝秘訣』針對自慰議題的內容。我對唐牧師這些講述,不做講解,大家自己體會。
大家會發現,唐牧師的說法,和我講的,其實大同小異,甚至唐牧師還更寬鬆。
並且,唐牧師對反對者的批判,算是相當嚴厲的哦!
我沒辦法轉貼全部內容,只能摘錄部分,問題解答部分也一樣,只是摘錄回答中的某些點。
強烈建議有興趣者,請務必購買此書自行閱讀。
「第一次、、、自慰。接下來,一定是自己責備自己,幾乎沒有人做了這種事以後覺得平安無事,然後喜喜樂樂的,這很少,
大多數人會感覺到:「我不對了,我為什麼會這樣?」
怎麼知道他感到不對呢?
因為他很不願意告訴別人,他就自作自受,自己省察,不知道要跟誰講。
如果沒有一個正式、合理的關懷,沒有一個權威的、用真理的教導來疏導他的話,很可能他就慢慢越做越厲害,變成一個面黃肌瘦的人,但是他不告訴你。」
「有幾種人是沒辦法在適當時間結婚的:
1. 第一種人就是那些很早熟的人
你怎麼可能因為早熟就結婚?
所以有的人很早就有了自慰的行為。
這些早熟的人不能馬上結婚,總還是要等好多年,那麼,這幾年怎麼度過呢?
2. 第二種人就是那身體有殘缺的人
沒有人要他,但是他不會因為身體殘缺,他的性功能也殘缺,殘廢的人可能他性功能的要求,會比普通人更強一些也不一定。
所以如果一個人是身體有殘缺,可是他性功能的需要還是正常的話,不可能結婚,也沒有人要跟他結婚,那麼,他應當怎樣度過這些日子?
3. 第三種人是年齡已經到了,但是經濟狀況、家庭背景不許可他結婚的人
這段日子他要怎麼捱過?
4.還有一些人是已經結婚,但是丈夫出差,久久才回來,有的是跑船周遊海洋陸地,一年在家裡不到一、二個禮拜的,這些人要怎樣面對他性生活的需要?
如果我們說:「不管!這就是犯罪。」這個答案太容易了。
我看很多長輩是沒有面對現實的困難,也沒有真正了解人性的需要,就照著兩種情況來解答問題:
第一、 傳統的觀念;第二,我的名譽。
他認為:「我如果隨便解答,人就看我是不正經的人,為了我的名譽,我一定要答得很嚴厲,這樣就保持了我的名譽。」
這不是解答問題的辦法,這個根本是你自己的自私。
既然是一個自私的人,就不顧別人的需要,只顧自己的面子,所以你的答案都是騙人的,都是護衛自己的,都不是真正愛心的照顧、真正替別人設想,而是只顧面子和尊嚴的一個權威,而於人無助的。
我認為教會應當要注意這件事,我們到底是真正幫助一個人,真正為他設想,為他的困難替他找出路,或者是為了自己名譽,用各種辦法來護衛自己,要人尊敬我們?那麼,我們是根本沒有體貼、尊重別人。
為這個緣故,自慰的問題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如果你說自慰就是犯罪的話,那麼我要問你,那些從來沒機會結婚的人;
有一些殘廢的男人,沒有人要嫁給他;
有一些比較沒有美貌的女人,從來沒有人追求過她;
他們幾十年生活,是不是要一定為了你講的不犯罪、聖潔,而完全不可以有性的使用呢?」
「(自慰)是不是你放縱情慾,根本不體貼聖靈?我很難接受。
因為他是從上帝的靈被造的,造成有性功能的人,他是上帝給他生命,一個有生命有性功能的人,你可以叫他否認這個事實嗎?
如果你說絕對不可以,我只能說你是歪曲生命、逃避現實,你是遮蓋你自己的責任,為了自己面子講騙人的話。」
「聖經有一句話很感動我,就是保羅聽到有人說:「既然外邦人信主了,外邦人就應當受割禮。」
保羅就反對說:「不應該受割禮,外邦人得救就得救,不要再受割禮。」、、、
彼得就站起來,說一句很偉大的話,他說:「你們叫人家行律法、受割禮嗎?我告訴你,從我們的祖宗到今天,沒有一個人遵行過律法。」
彼得指出了從摩西到彼得,沒有一個猶太人真正遵行了律法,所以他說:「不要把我們自己不能負的軛,加在這些外邦人身上。」
我非常佩服,這樣誠實、大公無私、真正了解人性、客觀正確地處理事情,這是今天教會很多人不敢做的事。、、、
同樣地,性功能的存在、性困擾所帶來的困難是事實,是神所造的,但是有很多問題是因為人犯罪以後才有的,所以解決這問題時,不要把我們自己不能擔的責任,逼別人一定要去做。
有一個傳道人說:「絕對不可以自慰。」講得很大聲。
我就把他叫來問:「那你自己有沒有?」
他說:「你不要問我的事情,我是談原則。」
我說:「談原則?但是那個人問的是個人的事情,你是不是榜樣?你做得到嗎?你為什麼把自己不能負的軛,硬要加在別人身上?」
結果他說:「我不要跟你談,你去問上帝。」
最容易解答的問題,就是逃避現實,把王牌--------上帝、聖經拿出來。
但是聖經裡有一些原則,並不是像你那樣簡單地簡化它。」
「所以如果少年人對你說:「老師,我自慰了,我沒有辦法。」
你怎麼回答他?
你不能說:「不要緊,一直做吧!」
你也不能說:「你絕對不可以,那是會死的。」你不要嚇他,如果你嚇了他,他再做而沒有死,那你死了。
或者你說:「這個是很傷身體的,整個元氣都弄壞了。」你也不要那樣嚇他。
你告訴他這是不好的,為什麼不好?因為如果是好的,為什麼你做了以後,你會感到良心責備自己呢?這一定是不好的,但是你很難不做,因為你現在長大了。
所以我給你的答案是,你不能歪曲事實,卻要用聖靈的能力節制自己。
聖靈的果子第一是仁愛,你要用聖靈的愛心去關懷他,告訴他,聖靈果子最後的表現是節制。
如果你讓他放縱,你是給魔鬼留地步;
如果你壓制他,你是根本不合事實,強迫別人做他不能做到的事情。
如果你告訴他,你長大了,有這個需要,但是你要求主的靈帶領你,使你能夠控制自己,有所節制。
你真正不能做到、真正沒辦法的時候,你禱告:「主啊!我不能,我有這個需要。」主會了解你的,主會赦免你,主會給你力量,使你可以勝過這些。然後有多少次你會得勝,你就要多少次得勝。
我們在罪惡中被造的人有這個需要,沒有辦法像聖徒那樣偉大得勝的能力,我們能做到多少就做到多少,用這樣的辦法來解決自慰問題,無論是男、是女。」
「一個男子不結婚,他自慰的時候有內疚感,一結婚以後跟妻子交合時他有快樂感,沒有內疚感,為什麼會這樣?
當妻子回娘家五個月,或者他當兵不能回去,那麼他需要的時候他再自慰,一自慰就有內疚感,等到見到太太,兩個人同房時,又沒有內疚感。
這其實是一樣的東西,都是性慾的需要、解決,但有對象的時候就沒有內疚感,自己搞的時候就有內疚感,為什麼會這樣?
至少我看過的書裡沒有人講過這些問題,那麼這些原則,我認為是宗教性而不是生物性,所以神造人是很奇妙的。」
「問題:現在年輕人越來越早熟,越來越多遲婚,那麼做為年輕人,怎樣面對這樣長達十年的時間?
答:
現在正視你的問題:早熟,表示你很早就要;遲婚,表示你要,但不可以,因為還沒有對象,那怎麼辦?
當然你要得勝,但你越想得勝,它越叫,所以我告訴你,我只能說我們不能否認性慾是存在的,凡否認性慾存在的,就是否認上帝的創造。
第二句,我們也不能滿足我們的性慾,照它要的給它,凡是它要就給它,我們會變成放縱情慾的人。
在這兩難之間我只能用一句話:你需要聖靈的引導,聖靈所結的果子其中一個就是節制,而且這是雙方面的。
第一、你要懂得怎樣控制自己,
(第二)、當控制自己但沒有力量做的時候,你只能適可而止。
我不可以講得太露骨,但我只能告訴你,你要懂得約束自己,不可放縱,也不可壓抑。
所以有人遲遲沒有機會結婚;或者作丈夫的要當兵,幾個月不能回家;或者有一方有病,不能有性關係,而另一方面性需要事實上存在,他又沒有辦法完全克服、勝過自己的慾念,他有自慰的行動,我想神是了解的,神會憐憫你。
你說:「這是犯罪嗎?」我相信你有內疚感就表示不是很正常,但因為你真正的需要中沒有別條路,你要自慰來解決,你只能說:「主啊!求你赦免我!」但你就不可以在自慰中得寸進尺變成尋花問柳,因為這就變成付諸罪惡的行動。
你不能說自慰本身就是與人犯姦淫,因為你沒有對象。
政府可以因為你與別人的妻子發生姦淫關係而審判、監禁你,但很少世界的法律可以因你自慰而把你關進監牢,因為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所以如果你絕對沒有辦法得勝,而你實在有需要,又不能有對象,你可能有內疚,但這樣做主會了解你。
你盡可能靠著主得勝,如果不能,你既然知道有內疚的可能,你應當求主赦免,而你不可因此就做個尋花問柳的人。」
「問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就是犯罪的。唐牧師怎樣解釋這節經文?性幻想、自慰的時候,是不是需要認罪悔改?
答:
如果你是因為看見一個女人,無論結婚不結婚,你就想起淫念的話,那表示你是先放縱眼目情慾,再進入身體的情慾。
如果你是因為性的需要,沒辦法解決,你那個時候就動了一個手勢來解決性的需要,那是不大一樣的事情。
所以求上帝幫助你,祂體貼人的本體不過是塵土,祂了解人的軟弱。
但你不要因為神是充滿慈愛的,你就認為是理所當然,繼續不斷跟罪惡開玩笑,所以我們應當潔身自好。」
「問題:大部分人自慰時都是在有邪念的情形下,那就是犯姦淫了。上帝對自慰和犯姦淫是沒有不同的。
答:
我的看法跟你不一樣。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耶穌不是說看見『童女』,耶穌說的『婦女』是別人的太太。你動淫念表示你正貪戀別人的妻子,人家已經有了丈夫,你盼望跟她發生關係,所以這個是犯罪,這個是違背人倫,這個是製造家庭糾紛、產生家庭困擾,這跟一個男孩子想以後結婚怎麼樣、抱著女人怎麼樣那種性的要求和幻想是兩回事。
你用一節經文就可以當作你對聖經解釋的推論,然後就用上帝一定把自慰和犯姦淫打成同樣的人,同樣的恨惡這個事情,那我認為你是有一點過份!
因為一個男人或女子,當他已經青春長成一個有性慾功能的人,而完全沒有想到以後結婚是怎麼樣,我才不相信那個是人。
所以凡是人,一定會想:「我現在有這功用、有這需要,以後結婚是怎麼樣?」
這種想像我不認為是一種犯姦淫的傾向,這個想像是受造物的一種自然發展的結果,正像我要蓋一間房子,我想像房子建好了以後門要怎麼進去、窗怎麼開、光線怎麼進來,這些想像是一定要有的。如果沒有的話,以後建成了發現光線不夠,發現很多不對的地方怎麼辦?
所以我們應當把「想像功能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情的預先準備」跟「讓人家已經結婚的女子家庭破裂,因為要去搶別人的妻子,想與她犯姦淫」兩件事分開來。
可能你是第一次聽這樣的解釋,但請你注意:我不是隨便造次,因為耶穌用的「婦人」,那是指別人的妻子,是已經結婚的人。
有的男人若因為唐牧師這麼講,就以為可以天天這樣想,如果這樣,那就誤會我的意思了。
其實我說的是:「你有這種需求,產生這種想像,我認為是很自然的,但你若要天天想這個事情,那就不可以了」
無論如何,你要用聖靈引導產生節制,要再比這個講得更好、更明白,我是沒有辦法的了。
因為聖靈是聖潔的,所以祂要我們在一切的事情上成為聖潔,你要去除身體和靈魂所有的污穢,所以我們應當在犯姦淫的事情上沒有分,我們就應當在使我們可以進入姦淫行動的思想上也要清潔,那麼你就求聖潔的靈引導你的思想,然後產生一個節制的行動。在想太多不對的事情時,馬上求主赦免,然後回到正常活動中間。
能刺激性慾的東西,無論溫度、無論圖畫,這些東西都要盡量避開,因為你看了一大堆黃色的東西而不引起私慾上的需要、衝動上的滿足,那是很難的,所以盡可能避免看這些東西。
你刺激自己還有很多的辦法,若是用手觸摸會產生快感,就盡量多把手用在做別的事上,不要做那個事。
如果你用熱水也產生刺激,寧可用冷水洗澡,所以你就要用各種辦法避開。
如果你一天一直想熱水、冷水,結果想來想去還是那件事也不好,所以要順其自然不要太空閒,要有正業、正事、正工做,這樣才不會太過偏重在那個地方。
但如果你真的沒有辦法,因為你已經年紀大了,也感到有需要了,結果用手去做這樣的事情的話,你要記得,你需要主赦免你,你要求主憐憫你。
主很願意了解人,特別是那些沒有辦法的人,像一定要離開妻子幾個月或幾年沒有辦法見面的人,這種人他們是成年人,如果完全沒有自慰,我相信好像是很不可能的。
無論你是何等聖品的職分,你是人,所以每一個人要對別人有真正的同情、真正的愛去關懷了解,而不是用高超的理論、理想的完全去定別人的罪,表示你比別人更屬靈,因為那是法利賽人的做法。
法利賽人自己沒有辦法行律法,而一天到晚讀律法,想要定別人的罪,所以他們抓了一個犯姦淫的女子、、、、在姦淫中間抓到的人,怎麼會只抓一個?一個人怎麼犯姦淫?最多是自慰,你這個人自慰要用石頭打死,從來沒聽見過這樣的事情。」
「問題:每天見到得不著合於真理的愛與性,請問我當怎麼樣?難道上帝一定要我孤單過一生嗎?
答:
如果你有機會結婚,比如說有人追求你,你感謝上帝。
如果沒有機會結婚,你就當作你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以聖潔的生活,忍耐等候與主相見的一天。
這個煎熬是很難的,因為你很難開口對人家說你的需要是很強烈,但你又沒有機會。如果是這樣的話,很可能你在沒有辦法的過程中間,你自慰,還有內疚,你就禱告求主赦免你。
你能得勝多少,就得勝多少,否則你就很誠實的說:「主啊!我的需要我沒有辦法,你原諒我!」就是這樣」
「問題:特會時有一個人問牧師說:「性慾來了怎麼辦?」,牧師說:「把它睡過去就好了」你認為呢?
答:
那個牧師怎樣把性慾睡過去?請他寫出一個特效的藥單給你。
性慾來了把它睡過去,這種牧師很好做,因為不負責任、掩飾事實,就講一些好聽的話,沒有人可以看出他有什麼毛病。
我是不知道他是怎樣叫「性」睡過去?你嚴嚴盯著他。
這些牧師開特會,收很多錢,這些牧師講的東西,有什麼聖經根據我不知道,我就是立志不做這種牧師,我要很真實的告訴你實實在在的情形,要告訴你:「在困難之中,你還是有盼望的,因為神是又真又活的。」
「問題:我已經信主了,為麼還會自慰?
答:
因為你信主了,上帝沒有把你生殖器拿掉。
你說:「主啊!我要過聖潔生活,求主給我連這個都沒有」那你永遠不會生小孩怎麼辦?
有的人追求聖潔的時候,甚至恨惡自己的性慾,這是不對的。
性慾是神給的,性功能也是神給的,你要學習忍耐,也要學習等候,而等候跟忍耐的困難,就當作你的十字架,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應背的十字架。
如果你沒有辦法,你一定不要去犯姦淫、不要去尋花問柳、也不要婚前發生性關係,那你只有自己解決。
這件事,求主給你一步一步得勝。」
「問題:怎樣斷絕手淫?
答:
使徒行傳十五章彼得說:「我們不可以把從我們祖宗到現在沒有人能遵行律法的這個軛,勉強加在外邦人身上。」
所以我不要空談,我講現實!
有的人能夠完全得勝手淫,有的人怎樣都不能,
每一個人的靈性、個性、程度都不一樣,
所以能行的,行之;不能的,好好節制,加上求主赦免。
無論如何,你不能從自慰升級變成去找妓女。
你說:「雖然我沒有找妓女,自慰的時候有性幻想,怎麼辦?」
連這是也求主給你得勝,如果不能的話,你也不能從性幻想變成性行動,真的去找一個女人來解愁,這是不可以的。」
「問題:一個適合結婚的女子,過了三十歲沒有對象,性的需要很強烈,她可以自慰嗎?有沒有犯罪?上帝不喜悅嗎?
答:
我沒有親自問過上帝,所以我不代替祂回答。
女子也有性的需要,女子也會自慰,但女子就是很難啟齒講這事。
我相信你是很誠實的女孩子,求上帝為你預備對象。
有時預備來預備去,根本你沒有得到,那你要勇敢面對單身的生活。
單身的人常常想有丈夫多好;有丈夫但被丈夫打得半死的,都很想沒有結婚多好。不要羨慕別人,然後自暴自棄;也不要自己高傲,輕看別人。
結不結婚不是最大的事情,單身或者有夫有妻,活著最重要的都是能榮神益人。」
「問題:唐牧師對年輕人用自慰的方式處理性的需要,有什麼看法?
答:
我剛才問Raymond弟兄:「自慰的問題,你有沒有找到任何聖經經節?」
我告訴你,我也沒有找到。
我只能說:能夠得勝的要得勝,不能得勝的要節制,既知道有內疚就表示不大對,所以如果你不能除掉,求主赦免,求主給你力量約束自己。」
「問題:做為一個少男,看色情影片有什麼禍害?
答:
因為很多色情片都是心存得財,以誇張性慾來欺詐少年人,
所以你盡可能不要看這些東西,因為會使你產生刺激,刺激又產生慾念,產生永不止息的乾涸,你就會一步一步陷在陷阱裡。」
「我們不能說罪沒有大小之分,這個罪和那個罪是一樣的。
你看見一個女人動淫念,就是與她犯姦淫,
(但是)犯姦淫的就要進監牢,而看到一個女人有非分之想的,也要進監牢嗎?
聖經不是這樣說的!
罪有沒有大小?
有!
所以聖經甚至講到,『有至於死的罪,有不至於死的罪』(約一5:16-17)
這很清楚告訴我們,罪是有大小的。
所以犯罪應當得的報應或審判,也是應當有分類才可以的。」
小小羊整理唐崇榮牧師書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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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70260.html問題:我的教會敬拜方式是領詩到講台上,開始帶敬拜。
當換歌時,領詩會說一些話來做詩歌的連結。
(例如:他為甚麼選這首詩歌....他的感受....等等)
有人對我們"帶敬拜"的方式有意見。
他說,帶敬拜應該是不准說任何話,一首一首的帶。
由於我也不清楚這樣的敬拜方式是否不妥 ,所以想請教您。

答:
你這種方法很好啊!
頂多,可以多介紹樂曲,少講述個人感受即可。
要求只能唱詩,不能講話,我不覺得這樣就比較好。
不管如何帶,這都屬於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沒有絕對對錯。
只唱詩不講話,很好,就像傳統禮拜時司會也不會介紹聖詩內容,只是單純大家一起唱,這沒什麼不可。
唱詩前講述這首詩歌背景與內容,讓會眾更能體會這首詩歌所要傳遞的信息,也非常好。
當然,有些領唱者講太多個人感觸,結果,變成使大家將注意力轉往個人,而非上帝,這就不好。
但是,我不是說個人感觸不能講,事實上,就像講道一樣,個人經歷與心得一樣可以講,但必須讓人能將注意力轉往上帝,那就可以了。
假使沒辦法做到這部分,那就寧可單純講解詩歌內容、意義、詩歌背景、為何選這首歌,不要講個人心得。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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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74214.html這是韋伯弟兄和思佳姊妹的分享
以下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音樂就像是文學一樣,很直接地反應出作者內在的各樣情感與情緒。
藉著音樂的形式重新再現。這就是藝術,乃是創作者內心世界的反射與再現。
就算是擷取聖經經文,同樣是選自「詩篇103篇」,用不同的作曲風格來呈現,整首歌的味道就完全不一樣。
所以同樣的一首詩篇,同樣都是讚美耶和華,因著人的不同際遇,所反映出來的情感就完全不同。
不僅表現在節選的經文上,也表現在音樂的創作上。
可以比較一下兩首同樣是選自「詩篇103篇」的詩歌:
國語版的「我的心你要稱頌耶和華」
台語版的「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
我們就可以發現兩首詩歌的選詞與音樂表現,是不一樣的味道。
=============
國語版的「我的心你要稱頌耶和華」,這首歌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版本。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Sj2sXdC1-c&feature=related
歌詞:
我的心,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恩惠。他赦免你一切過犯罪孽,醫治你疾病復原。
我的心,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恩惠。他以仁愛慈悲為你冠冕,為受屈的人伸冤。
天離地有何等的高,他的慈愛也何等的深。
東離西有多麼的遠,他使我的過犯也離我多遠。
耶和華有憐憫的愛,且有豐盛無盡的恩典,從亙古直到永遠,耶和華他是我的神。
=============
台語版的「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這首是蕭泰然作曲。屬於合唱的版本。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xQ8eIL-PYM&feature=related
歌詞:
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凡著在我內面的,也著讚美祂的聖名。
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不可不記得,祂一切的恩惠。
祂赦免你攏總的罪,醫好你攏總的病。他救贖你的生命脫離死無,用仁愛和慈悲做你的冕旒,用好物祝你的心願。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無快快生氣擱有豐盛的慈愛。
老父怎樣憐憫祂的子兒,耶和華憐憫敬畏祂的人也是如此。
因為祂知咱的體質,思念咱是土粉。總是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永遠到永遠,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
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阿們。
==============
國語版的詩篇103篇,音樂比較輕快。
在前段「我的心,你要稱頌耶和華」等句,是一種在平靜之中,回頭數算上帝恩典的感覺。
一直到了「天離地有何等的高」開始,音樂與情緒逐漸加強、加快,彷彿就是在數算上帝恩典之後的回應。
從一路走來的境遇中,回頭看見了上帝的恩典有多麼大,因此情緒激動,無法平熄地由衷宣洩出對上帝恩典的感謝之情!
這首歌的歌詞與音樂,都不斷地在提醒自己要隨時數算上帝的恩典,就會發現上帝的慈愛是多麼地豐富無盡!
台語版的詩篇103篇,則是呈現出不一樣的感受。
從一開始的前奏,就彷彿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一般,敲擊出一種很深沈的生命衝擊。
然後在這樣的背景中,合唱者緩緩唱出「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
就像是在黑暗痛苦之中,從心裡油然生起的一絲細微之聲,告訴自己:
「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凡著在我內面的,也著讚美祂的聖名。」
在數算恩典之時,看見上帝赦免了自己的罪過、醫治了所有的病痛、甚至救贖我的生命。
情緒不斷地高漲,最後只剩女高音單獨地高唱「用仁愛和慈悲做你的冕旒」,如同信仰宣告一般,看見上帝在自己的生命中,乃是用仁愛與慈悲來做為冠冕戴在自己頭上。這是最大的恩典,並且隨之賜給我一切美物,心境頓時豁然開朗。
就在豁然開朗之後,音樂也隨之轉進溫暖的曲調,快樂由衷地稱頌耶和華「憐憫有恩典,無快快生氣擱有豐盛的慈愛」。
不僅僅有慈愛,上帝更是知道人不過只是塵土,卻願意賜福,一切都是因著上帝的慈愛。正如同父親愛著孩子。
這慈愛不僅僅給我,也會繼續賜與子子孫孫。
最後懷著激動感謝之情,再次陳說「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
這首歌的詞曲、情感的轉折變化非常豐富,非常動人!
相同的歌詞,當作曲者的心境與經歷不同時,
作品所反映出來的情感深度也完全不一樣。
就像同樣一句「他以仁愛慈悲為你冠冕」,
在國語版中,是平行對稱地屬於各樣恩典的其中之一;
而在台語版中,最是不斷數算恩典之中,感激之情的最高潮。
音樂真的是非常能夠忠實反映一個人情感與激動的藝術!
所以作詞者、作曲者認識上帝到什麼樣的程度,就會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現出來。
我們選詩歌來敬拜上帝時,重要的是將我們心中對上帝的感動,藉著詩歌傾心吐意,也藉此來學習認識上帝,因此要特別小心謹慎來選擇詩歌。
以下是思佳姊妹的分享
韋伯弟兄寫得非常好,顯見他感受音樂的細膩及用心〜詩歌的確會非常忠實的反映出作者對上帝認識的程度。
不過作曲部分屬專業知識,專知不足也會反映出詩歌的平庸,不單只是反映作者對上帝認識的程度。
所以我一向不贊成作曲知識不足卻又喜歡量產詩歌的現象,
領會或牧者若毫無篩選能力,教會音樂就會不斷沉淪。
關於這兩個作品,我做一些補充說明:
讚美之泉早期的那首『我的心你要稱頌耶和華』,歌詞根據經文,音樂朗朗上口,蠻適合一般會眾唱,比起現在一堆歌詞遠離聖經管理的『詩歌』好太多了,旋律也蠻優美的。
如果要挑剔的話,不含編曲我只有兩個小小意見:
一個是『天離地有何等的高』,音樂上呈現的卻是『地離天』,距離也不算太高;
另一個是『祂使我的過犯也離我多遠』,這『多遠』其實只用了鄰音。
即便是通俗歌曲,這兩部分還是有辦法改進的,
不過它已經算是一首適合會眾唱的好歌了。
而蕭老師寫的這首,是適合有練習過的詩班詮釋的。
我們可以留意到這曲子中有許多描述『神』與『人』在音高上的對比〜
『神』總是在高點,而『人』在低處,例如:
『凡在我裡面的,也著讚美祂的聖名』
『(人)不可不記得祂一切的恩惠〜祂赦免你攏總的罪…』
『因為祂知咱的體質,思念咱是土粉』
『總是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
『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
『(祂)用仁愛和慈悲做你的冕旒,用好物祝你的心願』
〜此句除了用高低音區分神與人之外,還用了會讓人特別注意的Solo與合唱的對比,突顯神的至高慈愛與人的渺小俗願。
首句的『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與末句的『我的心神啊!你著讚美耶和華』,也是個對比。
首句一開始提醒自己該讚美耶和華時,像是按規章行事的讚美,
但到了末句,經過一大串的數算恩典之後,就蛻變成由衷敬畏至高之神的讚美了(可以挑出來特別比對一下首尾兩句的同詞、不同音的音形)。
『祂赦免你攏總的罪…用仁愛和慈悲做你的冕旒』後轉成大調,展現出公義之神另一個面向〜恩典與憐憫,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無快快生氣擱有豐盛的慈愛』更是整句開朗起來強烈對比出被赦免到得豐盛的轉折。
藝術呈現的形式能夠加成我們對上帝話語奇妙的體會,
不只是『音樂形式』,詩歌投影背景的『視覺形式』也一樣:
一張容易讓人聯想到情趣用品店招牌的符號色調,拿來當歌詞『萬軍之耶和華』的投影背景,就是一種形式折損內涵。
世人不只藉著我們所傳的話語認識神,也透過傳話的各種形式認識屬神的文化。
如果我們用得低俗,世人就會將我們的神定位成低俗。
『各類藝術只有個人喜好沒有好壞之分』的錯誤觀念,該趕緊在教會中歸正了!
教會敬拜無論音樂、佈景、場地、投影…各種視覺、流程,都不該形式折損內涵、甚至形式謀殺內涵,有時不到極爛卻不佳的實在也該求進步。
不久前我去一間知名福音書房找譜,店中不斷播放江湖走唱風的所謂「福音」詩歌,我正感到思緒頻頻被干擾時,突然聽到一旁有位小朋友跟她媽媽說『這樣我讀書沒辦法思考耶』…,一句話就點破了今日基督教文化了〜不愛思考!
附:我作了三張形式折損內涵的投影圖,可以點開附件參考。
主在聖殿中
http://i4.minus.com/jmoesBk0VConL.png
天父的雙手
http://i3.minus.com/jBuLI8sRqz9Z3.png
萬軍之耶和華
http://i2.minus.com/iRT3GHCWs7XRe.png
另,藉此順便一提會眾敬拜詩歌的選擇問題。
以兩首例子來說,蕭泰然老師那首大家很明顯都可以聽出是較屬於詩班獻詩用的詩歌,不太會拿來作會眾唱詩用,國語那首就比較可能,
因為會眾詩歌無論節奏的穩定性、和音域都有一個限定範疇。
但常見今日許多領會似乎比較不會注意到會眾唱詩的節奏範疇,若選到過於動感流行、節奏變化太複雜的詩歌,會眾常會跟不上,
最後本該“眾口”同聲“合一”的敬拜,變成台上擴音放大表現個人的『敬拜讚美秀』,這是很多敬拜讚美模式的教會常見的不良現象。
其實領唱者的作用是盡量用指揮帶領大家拍子整齊合一即可,不需要拿麥克風放大自己的獨唱!
似乎很多教會被常見的『電視讚美秀』和『福音新歌發表會』錯誤引導了〜那不是教會中該有的台上台下全會眾〜 聲音合一成一完整祭物的敬拜!
管風琴的音色特質就是能把眾人聲音包成一個完整合聲,可惜很多教會即使還有算不錯的電子合成管風琴音色也不愛用。
這當然也跟牧者本身認知,和想帶領的方向有關了。
韋伯,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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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新年假期看了期待已久的《哈比人》,初看完,五覺感官還震懾於電影的聲光特效,當下並未能多加思考。
直到晚上睡前禱告時,不知怎地想到了之前讀到一篇極讚賞的影評裡那句「冒險,是為了回家」……。
對於從未去過的天家,突然升起說不上的想念及渴慕,忍不住對上帝喃喃說道:
什麼時候才能見祢的面呢?什麼時候才是我回家的時候呢?
希伯來書的「信心之章」(第11章)裡,一位又一位信心前輩因著信而行出偉大事蹟、也存著信心死了,他們雖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我雖沒有前輩的信心,卻在此刻有同樣的羨慕,遙想著一個更美的家鄉。
聽到身旁睡夢中的孩子傳來輕輕緩緩的鼾聲,彷如冷空氣稍稍冰涼胸中的熱情,
唉!這世界的責任還沒了呢、旅程還沒到終程呢,就這樣撒手不管、上去享樂未免太不負責任?
我想上帝為我安排的計畫也不是如此。
接著電影中一幕幕情節開始略過心頭,我開始覺得自己就像為了返回家園而展開冒險的矮人族......
在這世上有越來越多的不自在與不適應感,常常覺得天地之大無容身之處;
想到剛接手的工作,從一開始霧霧無明到如今已慢慢看清了輪廓,明白面對的是多麼巨大的挑戰及險惡的環境... ...
然而,我是多麼渺小啊,力量又是多麼微不足道啊!
想到由13個矮人+1個哈比人+1個灰袍巫師(最低階)甘道夫的冒險行旅,
好像很勇敢,但也有膽怯猶豫的時候,
好像很強壯,其實是矮小又平凡,
好像為著夢想不斷往前衝,其實很多時候是為了逃命而不得不然……
這不就是我的寫照嗎?
再反觀他們面對的,又是多麼可怕、猙獰又強大的勢力,
那些食人獸、半獸人還有呲牙裂嘴的座狼,
巫師薩魯曼也比甘道夫高階... ...
看起來根本是穩輸的局面,為什麼總是能化險為夷?
還有誰能叫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1:22)
誰喜歡揀選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1:27)
啊,就是那獨行奇事的上帝!
然後,我告訴自己,我是矮人、哈比人沒錯,
這叫我知道我不能靠自己,叫我明白我凡事都不能,但我不會輸(不以世俗定義來說),
因為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我就得勝有餘了。
我尚且遠遠不及「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
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
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
一點點的委屈與不適,有什麼好說嘴的呢?
從今而後,無論我最後能走到哪裡,無論世人說我輸了或贏了,我只願自己用盡了上帝量給我的分。
這世上不過是冒險一場,所謂冒險,就是因沒有把握而惶恐、戰兢才精采,十拿九穩的戰局有什麼趣味呢?
那就享受冒險吧,更何況,冒險中還有平安的確信──旅程的盡頭,是永遠的天家。
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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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年高中未信主的我,就是因為托爾金的作品(魔戒、哈比人歷險記)而非常想了解基督教。
當我看魔戒電影和小說第三集《王者再臨》時,裡面有一座白城的形象烙印在我心中,
如果看過這部作品的人,就會知道我講的是對抗邪惡的最後防線「Minas Tirith」。
我被這座城震撼到了,只是很多人把這座城的震撼因子歸功於特效和美術的進步,
但我認為特效和美術只是為了將托爾金筆下的東西描繪出來,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真正的重點,其實是托爾金要說的事情-「潔白、美麗的剛鐸,堅忍卓越的擔任對抗邪惡第一線的屏障」。
托爾金將邪惡描繪的很真實,將人類描繪的很渺小,也將人類對試探毫無力量的事實用這個故事顯露出來。
所以只用視覺特效去定義作品撼動力緣由,根本沒辦法把事情講清楚,當然這部作品的美術確實是很多作品比不上的。
很明顯的,這一切對邪惡的深層以及人類的無力自救,對良善渴望的描寫,
這些托爾金筆下所呈現的內涵,是只有基督教才能賦予和講明的。
1.不是藝術證明基督教的真確性,而是基督教的真確性回應藝術的訴求。
所以其實,還是基督教的真理確認藝術的內涵。
而正面回應上帝恩典的藝術,真的可以幫人很多。
雖然通常只是福音預工的層面,可是也算是預備好土,而且福音預工不也是站在福音正工的根基上嗎?
在托爾金的系列中可以強烈感受到,抵擋試探不是修行這碼子事可以解決,而是人根本就廢了,最後得救仍是出自神的憐憫。
而C.S.Lewis(魯易師)則能夠看見他有意藉作品表達十字架的救贖。
這個真理通常接收到的攻擊就是:基督教否定人的價值。
然而我們卻說,人蒙拯救後才能真正彰顯上帝所喜悅的人性,和本質有罪的人硬撐修行是完全不同的。
從這兩位作者的作品能夠看到根據信仰的那種美善是何等美好。
或許基督徒會認為魯易師的作品比較有價值,因為它比較處理到福音核心。
但我個人比傾向薛華(Francis Schaeffer)在《Art and the Bible》的見解,認為並非所有基督徒的每一件藝術都要講到福音核心主題-因信稱義。
就如同畫家信主後,並非每張作品都要畫耶穌或聖經故事一樣,
而是要看這個畫家一生作品的整體反映了什麼。
信主後都要畫耶穌或聖經故事的迷思應該要趕快破除,因為很多有基督教符號的藝術也可以用來反基督教的(請看達利的作品)。
所以分辨並不是用符號就可以,而是去看整個作品背後的世界觀是出自什麼。
用陸梅克(薛華的同工)的話來說:藝術不需稱義。
我補一句:而是人需稱義-藉信稱義。並且持守基督教世界觀創作,大便真能變黃金
(說笑的,意思是持守基督教世界觀就不用受這個不行那個不行的挾制,而是自由的創作,並且化腐朽為神奇啊)。
用這例子來看,如果以符號辨識藝術的正邪,還真的會覺得托爾金的作品有夠異教,比如巫師這個設定,
可是仔細來看,這兩個字在托爾金的作品裡面也沒有巫師色彩,在內涵上已經去異教化了。
我懷疑是因為托爾金的創作方法受到貝奧武夫(Beowulf,古英語長詩...)的影響。
托爾金認為,其異教的色彩似乎在某種程度上基督化了,
他也認為,貝奧武夫的敘事者一定是個基督徒。
以前在學校上課的時候,老師也說抄寫貝奧武夫的人是早期教會的修士,所以很多異教的設定都給基督化了。
反過來看,如果只用表面的設定去辨識,還真的會以為少年PI就是基督徒勒!
這樣下來,背後是基督教世界觀的書變邪書,非基督教世界觀的書竟然稱義...。
總之,從「設定」定義什麼藝術是基督教藝術,什麼是非基督教藝術是容易斷章取義的,
最好是去分辨整個設定背後的敘事語氣,是受什麼世界觀的啟發,
然後分辨哪些有受聖經光照,那些是受基督教文化影響,哪些是未被光照的部份,受人本思想影響
(所以我認為沒有什麼基督教藝術,而是它受啟發的程度多少)。
畢竟藝術是人對上帝恩典的回應,而不是啟示本身。
所以藝術不能代替聖經,反而可以從聖經去開啟藝術視野,看見神降雨給義人惡人!
藝術也不能作為普遍恩典本身,而只是對恩典的回應。
提到這點是因為有些神學路線認為藝術是普遍恩典本身,並且認為可以由藝術去看見特殊啟示,
但這就已經不是從聖經為根基,而是以人對恩典的回應為根基,來看恩典本身。
以這樣證明信仰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別人也可以說,他從這作品裡面看見別的信仰內容。
扯遠的說,以上好像也反映前設派護教學和證據派的不同。
所以從前設派來看基督徒藝術家的責任,會認為藝術不能證明真理,而是反應真理的鏡子,最後還是要回到聖經的世界觀去省察。
所以托爾金的哈比人歷險記,不斷章取義的從設定看,而是前後文的看,
我們可以看見很多地方反應了基督教精神,比如平凡人完成不可能的任務等等;
也看到許多地方可以用我們的信仰去為它做完美的註腳,比如回家的意義。
2.如今藝術界的悲哀
看了這些賞析,再反觀在某些國際性的大影評網上(比如什麼番茄的)大多的「專業、資深」影評,
就會感嘆這些專家竟然大多都沒在看《哈比人》裡面的豐富內涵。
而且這些內涵藉由藝術表現而更加強化,可惜影評竟然不是看這些,唉。
這現象正反映後現代的思想使人只想利用手段奪權,把電影或藝術只當作是個修辭學,好電影就是發揮好的修辭學手段。
至於內涵是什麼?對他們而言沒有藝術背後的意義,只有因人解釋的不同,誰奪得愛慕佔有率成為新藝術之神才是最重要的。
這整個漩渦也產生了『作者死了』這個理論,藝術是因人而異的解釋,把以上我們這些分析都說成「那是你觀點與角度的解釋」,哇,那我真要問,作者死了?那為什麼你這個所謂在創作的作者/讀者就活著,你應該也死了吧!
就因為一切都是「觀點與角度的解釋」,所以奪版面才是重要的事情。
依我認為這是睜眼說瞎話!
因為就憑觀點與角度來看,『神本』和『人本』就是兩個本質不可相對性比較的東西,
前者可以刺透人心,非常刺眼,非常有力,非常血淋淋,難怪人不願意看。
這種人本影響到教會,恐怕也導致有些護教方式是只倚靠那種修辭學的...
但那種修辭學反應的只是文字遊戲,整個前後文就很像一個包裝很漂亮的禮物打開之後裡面是空的。
反而歸正神學的護教才是禮物打開有比包裝更美的大禮,包裝太花俏的大多都是要遮羞吧?
貨真價實的禮物簡單典雅的裝飾就可以了。
歸正的前設派護教學就給我有這種感覺,貨真價實。
現在很多好電影的定義就是比包裝花不花俏,手段高不高,
用神本的角度來看,說難聽一點,就是能否遮羞成功。
但在人的標準中,就是故意藐視神高過世上的標準,然後在巴別塔裏面跳舞...。
巴別塔垮了,還不知道自己末路已近。
《哈比人》的內涵還是在於托爾金的貢獻,
而這貢獻卻又是來自聖經世界觀的啟發,彼得傑克森是包裝師傅,但還算不錯的包裝師傅。
但真正的禮物本身仍是出自托爾金之手,托爾金能做出禮物,還真是是惟獨恩典呢。
我很欣賞這位導演的才氣,但不知道傑克森是否知道它包的禮物背後有多貴重,或者對這貴重知道到什麼地步。
希望他有朝一日會知道,也希望喜愛這部作品的人能夠知道藝術不是冰山表面的風格本身而已,而是作者對恩典的回應度。
越正面回應實在越有造就性。
(如果對這部作品有興趣的弟兄姐妹,可以去康來昌牧師的神學文摘和陳韻琳老師的心靈小憩裡看,那邊都有很棒的《魔戒》系列賞析喔。)
風籬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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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84564.html『少年Pi』這部電影,是福音電影,內容是叫人信基督教的上帝?
假使我們對『福音電影』的定義,是採取廣義用法,
那麼,任何電影都可以是福音電影。
就算是鼓吹信佛教的電影,也都可以是福音電影。
因為,在這種定義之下,就算電影內容是叫人信異教,甚至是褻瀆上帝或敵基督,我們也可以拿來進行批判與講解,並告訴人正確的基督教信仰是什麼。
在此種情形下,不管內容為何,只要涉及信仰,我們就可以拿來介紹正確觀念、批判錯誤觀念。
這樣的做法,當然也是一種傳福音的方式。
不過,一般而言,我們對福音電影的定義,比較不是這種方式。
而且,坦白講,有本事把叫人信釋迦牟尼、信穆罕默德的電影拿來傳福音,指出錯誤何在的人,恐怕也不多。
一般人對福音電影的定義,是狹義性的,
也就是認為這是鼓吹人信基督教,要不起碼內容是基督教信仰的,才叫福音電影。
假使是這種定義的話,那麼,少年Pi絕對不是福音電影!打死都不是!
假使我們以為是,那我們一定搞錯了,而且表示我們很多教義觀念恐怕都錯得很嚴重了。
請千萬不要以為電影提到上帝、耶穌,就表示這部電影是基督教信仰;
也請千萬不要以為電影沒提到上帝、耶穌,就表示這部電影不是基督教信仰。
假使我們判斷是不是基督教信仰,靠的是『外在的詞彙使用』,
而不是小心分辨『內在的信仰內容』,
那麼,表示我們太膚淺了!
少年Pi部電影講的,是基督教信仰嗎?
我沒辦法詳細舉例,只簡單舉兩個例子:
1.同時信基督教、印度教、伊斯蘭教,後來獲救之後,連猶太教都信了?
基督教的神,就是印度教的神,就是伊斯蘭教的神?
這是基督教信仰嗎?
基督教的上帝 = 印度教的毘濕奴 = 回教的阿拉嗎?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除了耶和華,誰是神呢?』(詩18:31)
『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賽45:21)
十誡第一誡,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都忘了?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可以同時信基督教、印度教、伊斯蘭教、猶太教、、、?
基督教是獨一神論,印度教是多神論,伊斯蘭教不信耶穌,猶太教否定耶穌,
這些可以同時信?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可以星期天上教堂,平常去拜道教的王母娘娘,還常常去佛寺誦經?
2. 毘濕奴(印度教的神名),謝謝你化身為魚來救我?
神化身為魚讓人吃,來解救飢餓之人,這是基督教信仰?
印度教之類的體系,神可以化身為萬物,萬物可以成神。
但是,這是基督教信仰?
聖經哪裡告訴我們神可以化身成萬物?
看到很多基督徒大推特推少年Pi認為這部電影是福音電影,我差點沒吐血!
沒錯!我們連佛經也可以拿來傳福音,所以這部電影當然也可以拿來傳福音。
但是,假使我們拿佛經來傳福音,只講我們多認同佛經、佛經哪裡講的和基督教相同,卻提都不提佛經錯在哪裡、哪裡違反聖經,
那麼,我們很可能腦袋已經嚴重不清楚了。
願上帝憐憫我們的無知。
小小羊
後記:
感謝里長伯弟兄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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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87732.html創5:32『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
創7:6『當洪水氾濫在地上的時候,挪亞整六百歲』,
所以洪水的時候,閃是一百歲?
創11:10『閃的後代記在下面。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
所以洪水以後二年,閃是一百歲?
這裡所說的閃的年齡好像有問題。我有個同事曾經問過我這個問題,當時我的答案沒有使他滿意。這次又碰到他還是這個問題在困擾著他。所以我想請您收集一些資料能給我一個具體滿意的答案。
答:
問題出在創5:32『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這句經文的解法。
這經文是指挪亞五百歲的時候,生了閃嗎?
我查了一下解經書,解經書的看法是:
500歲、600歲、100歲,常常屬於『大約數字』的概念,未必就表示真的只限於那個數字。
在聖經裡,『數字』是有意義的,如:七、十二代表完全。
所以,有時會將一些數字進行大約的約數寫法,來表示比較完全,或是一種歸類。
中文也有這種用法,好比我們說『距今五百年』,未必表示很精準整五百年,
有時,這只是大約數,去掉尾巴,便於講述而已。
其實,『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這句經文有好幾種可能:
挪亞五百歲『那一年』,
1.挪亞他太太生了三胞胎?(問題是聖經其他地方已經否定這種看法,他們並不是三胞胎)
2.或是說那一年他們三個都出生?(所以挪亞的太太每四個月懷胎一次,而不是每十個月才能懷胎一次)
3.或是說挪亞有多個妻子,她們同時在那一年生出這三個同父異母的孩子?(問題是,挪亞只有一個妻子)
4.或是說這只是一種總括性的大約的數字,用『五百歲』這數字來取代『五百多歲』這種一段時間的用法?(挪亞在五百多歲時,不同時間,陸續生出三個兒子)
其實,他當然不可能是在『五百歲』『那一年』將三個都生出來。
因此,合理解法是第4種,這裡,也就是一種『大約數字』的用法。
也就是說,挪亞在五百多歲時,生出了這三個小孩,但這三個小孩實際各自被生出來的時間(挪亞各幾歲時生出誰),我們並不清楚。
所以,假使經文解成閃是挪亞『五百多歲時』生出,
這時,創11:10『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這裡的『閃一百歲』,不管是真正整數,還是大約數字,都沒有影響,因為閃真正出生年齡無法確認。
另一種解法是解成閃是挪亞『整五百歲時』生出。
因為閃是長子,所以也有可能是挪亞『整五百歲時』生出。(其他兒子則為五百多歲時生出)
若是這樣,創11:10『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這裡的『閃一百歲』,則屬於大約數字。
否則,將會與創7:6『當洪水氾濫在地上的時候,挪亞整六百歲』矛盾。
但不管哪一種解法,大致都必須將創5:32或創11:10解成大約數字,才比較能合理解通。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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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90574.html問題:
1.我在一間基督教機構服務,對於人際關係我有很大的疑問,例如:當同事刻意刁難你、私底下說你壞話、或他自己犯錯並將責任都推給你、、、,我不知道怎麼處理這些事情。
2.另外,我是一對自己沒自信的人,小時候常被欺負、功課不佳、長相不好。因此導致我長大後會很注重外表,學化妝學穿著。當我一旦沒有打扮我就變得很沒自信,說穿了就是害怕別人瞧不起我,或是與友人出去,我就有種輸人不輸陣,會有爭競會有忌妒別人的穿著,我覺得很痛苦,我像是被這些綑綁住不能得自由的。而且,我越來越在乎穿著、在乎穿新衣服。我知道這樣不對,但還是很在意。
(隱私已去除,內容已改寫)

答:
關於職場的人際關係,我只能說:
1.慢慢學習,
2.多讀箴言,
3.並求上帝賜你智慧能靈巧如蛇馴良如鴿。
每個職場,都有你說的那種人、那種情形。
基督教機構、基督徒,並不是善良的保證。
事實上,行惡的基督徒比未信者還更壞,而且數量不少。
我們絕對不能害人,即使被欺負也一樣。
但是,我們可以有智慧自保。
『保護自己』是很重要的。
另外,不要去效法惡,只能效法善。
不能因為大家壞,所以你也跟著學壞。
基督徒要分別為聖,不要沾染惡行。
自信與外貌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講:
裝扮得美麗並沒有問題,但心態要注意。
『基督徒姊妹可以化妝、戴首飾、妝扮自己嗎?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112351.html
我們信主得救,並不表示我們馬上就靈性一百分。
稱義是立即的,但成聖是漫長的路。
很多東西,就是禱告求主加添力量,慢慢改就是。
節制,是聖經常講的德行。
與人比漂亮,是人之常情。
但就是求上帝幫助你,能慢慢克制這部分本性便是。
買各種新衣服,就是記住聖經『節制』的提醒。
新衣服能不能買?
當然可以!
但花費佔你收入比例是否過高?
你存錢的狀況如何?
這都會影響你能花多少薪水買衣服的情形。
如果你月入二十萬,每個月買新衣服的錢是五千元,可能不為過,不是嗎?
如果你月入二萬,每個月買新衣服的錢是五千元,那實在太多,不是嗎?
願上帝幫助你,也賜你智慧來幫你做決定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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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99136.html身為基督徒,假使明天我的生命就會結束,今天我要做什麼?
假使明天主耶穌就要再來,今天我要做什麼?
假使生命還有半年,我要做什麼?

很久以前,面對這類的問題,我都會想:
我要停止工作,用有限的時間,到處去遊走玩耍,把握最後的時光。
畢竟,生命可貴,怎能將最後有限的生命,浪費在工作、讀書之類無意義的事情上呢?
生命既然即將結束,就該放下一切次要的東西,把握機會完成內心尚未完成的夢想才是。
當然,假使是主要再來,那我更要保持「乾淨清潔」,不能做壞事、講壞話、要內心乾淨,整天讀經禱告,唱詩讚美神,然後迎接主來。
否則,假使在做壞事時主耶穌剛好來,多丟臉啊!
然而,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對這類的問題,我的答案越來越清楚,而且越來越簡單,就是--------------照常過這最後一天。
照常起床,照常吃飯,照常工作,照常上廁所,照常讀書,照常讀經,照常禱告,
照常照顧家人,照常和妻子共眠。
平淡無奇,不是嗎?
但是,這卻是我多年來,思索這個問題之後,得出的衷心的答案。
我今世的成聖工夫,是長期的累積,不是臨時抱佛腳式的成聖神蹟。
上帝對我的接納,是因信稱義,不因我的行為而改變。
而上帝對我成聖的獎賞,看的是我長期的建築與耕耘,不是那臨時的裝飾。
我對上帝的信仰,對因信稱義的確信,已經不管生命何時結束,我都可以安息主懷,回到天家。
而我對成聖的努力,成果到哪裡,就只能到哪裡,不能偽裝,也不須偽裝,獎賞已定。
工作,平淡的生活,並非毫無意義。
事實上,柴米油鹽醬醋茶,這樣的生活,本身就是意義!是上帝要我們活在世上的意義!
在平淡無奇的工作與生活中,上帝訓練我們,我們在裡面成聖,並享受主的同在。
因為生命即將結束,所以放棄一切工作,開始遊山玩水、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並非不可以。
但是,這些年來,我反而覺得這樣才比較沒意義。
責任的本身,就是意義!
盡本分的本身,就是意義!
工作與生活,就是上帝交付的本分,履行這些責任,就有意義!
這不是說這些工作與生活,就非我不可、我是何等重要,不是這種意思。
上帝的世界,沒有誰是不可取代的。
上帝不斷興起祂的兒女,進行各式各樣的事工。
一人過世了,另一人就興起了。
所以,做這些工作,過這樣的生活,並不是因為我無可取代,而是因為上帝恩待,給我這樣的榮幸與福份,能和這些人在一起生活,能從事這樣的工作,能盡這樣的責任與本分。
這也不是說我就不會對未來進行規劃,
因為,規劃未來,本來就是基督徒應盡的本分。
我不在的時候,工作要如何承接、家人生活狀況如何處理、、
這些該規劃的,就該規劃,而非毫無責任感放堆爛攤子給人收。
但是,規劃未來,不表示我就會停止應做的工作、應過的生活。
所以,假使明天我生命即將結束,那麼,今天我會繼續過同樣的日子,完成我在世最後一天的責任與本分。
我會預備心,讓上帝來接我回家,並在天家等候我的家人一起團聚。
平淡無奇,但是,這卻是我衷心的期望。
因為,平淡無奇,是何等的幸福與恩典。
聖詩::He leadeth me
http://www.mbcsfv.org/chinese/library/hymncampanions/017.html
Lord, I would place my hand in Thine,
主,我願將我的手放在你的
Nor ever murmur nor repine;
沒有埋怨,也沒有不滿
Content, whatever lot I see,
無論我看到多少內容
Since ’tis my God that leadeth me.
因為我的上帝祂引領我
And when my task on earth is done,
當我在世的工作已經做完
When by Thy grace the vict’ry’s won,
當靠著你的恩典已贏得勝利
E’en death’s cold wave I will not flee,
雖然死亡冰冷的波浪我無法逃躲
Since God through Jordan leadeth me.
渡過約但河的上帝會引領我
『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徒13:36)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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