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些複雜議題,回到聖經來,將全本聖經關鍵字相關經文都查出來,進行比較研究,是一個很重要的方法。
聖經原文經文部分,實在太多,不可能全部列出,只列出中文翻譯成『方言』的經文而已。
我的做法是:
1.用經文檢索工具,查出全本聖經的關鍵字彙『方言』。
2.查出聖經原文。
3.參考其他爭議性較小的聖經版本。
這樣的研究方式,雖不是很完美,但已經是精準度比較高的研經方式,提供大家參考。


中文聖經中的『方言』,我將其原文依舊約新約整理如下。
並且,在我整理出來的中文經文裡,同時附上英文欽定本的字彙。
如果該句沒有英文附上,表示該句英文未將中文的『方言』翻出。


這類資料很枯燥,假使沒興趣,不須詳細閱讀,
但是要記住:
當我們在討論『什麼叫方言』時,必要的時候,請回到聖經這些基本資料來。
這時,很快你就會發現,誰在唬爛!


請注意,當今很多教會對方言的教導,是這樣的:
1. 方言是可以學習、模仿得來的。
2. 方言是單音節的重複音。
3. 不在乎翻方言的恩賜,也不追求翻方言的恩賜。


請注意下面這些經文。
看看這些教會這類的教導,通得過聖經檢驗嗎?
更原諒我這樣說:
當今教會教導的所謂「方言」,是真正合乎聖經的來自上帝的方言嗎?




一、 舊約
中文聖經中的「方言」這詞彙,在舊約聖經原文中,大致有三種。
其中第一種是最主要的。


結論:
舊約聖經裡,不管是哪一類的『方言』,都是真正世界各國的語言,不是世界上不存在的語言。
也就是說,企圖用『天使的語言』來說這是世界上不存在,只在天堂存在的語言,對這些舊約經文而言,是講不通的!
並且,聖經裡,不管新約與舊約,天使與人講話,都是講『人聽得懂』的話,不是連人自己也聽不懂的話!


(一)lashown
欽定本 - tongue 98, language 10, bay 3, wedge 2, babbler 1, flame 1,
speaker + 0376 1, talkers 1
(說明:每個英文字後面的數字,表示被這樣翻譯出來的次數)
(說明:欽定本是指英王詹母士王欽定本,屬於英文聖經版本中的古典版本,有點類似中文聖經的和合本,翻譯算相當精準的)


舌頭
1a) 舌頭 (人的)
1a1) 舌 (字義的)
1a2) 舌 (說話器官)
1b) 語言
1c) 舌頭 (動物的)
1d) 火舌
1e) 楔子, 海灣(舌狀的)


1.創10:5『這些人的後裔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tongue)、宗族立國』
2.創10:20『這就是含的後裔,各隨他們的宗族、方言(tongues),所住的地土、邦國』
3.創10:31『這就是閃的子孫,各隨他們的宗族、方言(tongues),所住的地土、邦國』
4.尼13:24『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language)』
5.斯1:22『發詔書,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langue)通知各省,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說本地的方言(langue)』
6.斯3:12『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langue),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
7.斯8:9『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langue),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langue)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
8.亞8:23『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原文是方言)(langues)中出來,拉住一個猶大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


(二)saphah
欽定本 - lip 112, bank 10, brim 8, edge 8, language 7, speech 6, shore 6,brink 5, border 3, side 3, prating 2, vain 2, misc 4


嘴唇, 語言, 邊緣
1a) 嘴唇 (指身體的一部份)
1b) 語言
1c) 邊緣 (海岸, 河岸, 容器, 祭壇, 衣服)
(相關的中文翻譯,有翻成『方言』、『口音』、『言語』。)
1.賽19:18『當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的人說迦南的方言(langue)』


(三)tirgam
欽定本 - interpreted 1; 1
1) 詮釋, 翻譯
1.拉4:7『本章是用亞蘭文字,亞蘭方言(tongue)(原文是:翻譯)』




二、 新約
中文聖經中的「方言」原文,在新約聖經中,只有一種原文,全部都是glossa。


結論:
和舊約相同,新約的方言,也絕對包括真正世界各國的語言。
但是,是否包括世界上不存在的語言,這部分比較難講。
不過,當今靈恩派教會所講的方言,幾乎都不是真正世界各國的語言,這就很奇怪了。
換言之,明明就是很重要的新舊約方言定義(起碼是其中一種明確的定義),竟然從靈恩派中消失,全部改以沒有人聽得懂的聲音來做方言的定義,並美其名叫『天使的語言』,這是很不可思議的。


(一)glossa
欽定版 tongue 50


1) 舌頭
2) 方言. 語言
1a) 指某個地區的人所特有的語言或用語
3)靈語(說明:這個翻譯在英文版聖經原文字典中並沒有,是中文版自行加入)


1. 可16:17『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tongues)』
2. 徒10:46『因聽見他們說方言(tongues),稱讚神為大』
3. 徒19:6『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tongues),又說預言』
4. 林前12:10『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tongues),又叫一人能繙方言(tongues)』
5. 林前12:28『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tongues)』
6. 林前12:30『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tongues)的嗎?豈都是繙方言的嗎?』
7. 林前13:1『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tongues),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8. 林前13:8『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tongues)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9. 林前14:2『那說方言的(an unknown tongue),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
10. 林前14:4『說方言的(an unknown tongue ),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
11. 林前14:5『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tongues),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tongues),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12. 林前14:6『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tongues),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13. 林前14:13『所以那說方言的(an unknown tongue ),就當求著能繙出來』
14. 林前14:14『我若用方言(an unknown tongue )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15. 林前14:16『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16. 林前14:18『我感謝神,我說方言(tongues)比你們眾人還多』
17. 林前14:19『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an unknown tongue )』
18. 林前14:22『這樣看來,說方言(tongues)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19. 林前14:23『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tongues),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
20. 林前14:24『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21. 林前14:26『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a tongue),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22. 林前14:27『若有說方言的(an unknown tongue ),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繙出來』
23. 林前14:39『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tongues)』







小小羊

我有一個疑問請教,新約提到「方言」這個字的時機,沒有五旬節火焰舌頭這一段,偏偏最明顯表示方言=各國語言就是這一段,這是否表示各國的語言(該處經文翻譯為「鄉談」)和後面所提到的方言,其實是不同的東西?
| 檢舉 | Posted by Sabine at 2011年02月24日 16:17
給Sabine:
我整篇文章,給大家看見,聖經的原文,是同一個字。
這是不是表示,一個原文字,只能有一種意思?
不是!
但是,這給大家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同一個原文字,假使要分成幾種意思,是必須很小心謹慎,必須有根有據,才能這樣做的。
假使沒有明確依據,是不能隨便宣稱這個字可以分成好幾種意思的。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解經原則。

再者,另一個很重要的解經原則,就是『以清楚經文解釋不清楚經文』。
換言之,我們不能擅自用不清楚的經文,來取代清楚經文。

以方言為例,既然聖經裡有明確講出方言是世界各國語言,所以,這是一種清楚經文。
因此,假使我們要將方言分成好幾類,認為除了這種世界各國語言之外,還有其他種定義的方言,
那麼,我們就必須提出其他明確的經文,才能這樣做。
並且,全聖經的方言經文,除非有其他明確經文能解釋,否則,都必須照清楚經文,也就是『方言是世界各國語言』來解經。

我已經給大家看見了,舊約裡講到方言,全部都是講『世界各國語言』,沒有其他種的定義。
新約部分,要宣稱還有其他種的定義,是必須有其他清楚經文才可以的。
否則,方言就是世界各國語言,這個定義,必須一直使用,不得擅自廢棄不用。

我不是說新約的方言,絕對沒有其他定義。
事實上後面的文章裡,我就會講到,其實,新約的方言,有可能有二種以上的合聖經定義存在。
比方說,使徒行傳的方言,和哥林多書信的方言,種類可能就不一樣。
但是,原則還是一樣:
除非找得到更清楚的經文,否則,方言就是世界各國語言,這定義就是必須繼續使用在解釋全聖經所有方言經文上。

我們千萬不要顛倒過來,說其他經文沒有明確講是世界各國語言,所以其他經文的方言就一定和世界各國語言這定義不同。這是一種錯誤的解經思路,也是靈恩派解經常見的錯誤思路。
他們解經,習慣用一種觀念:
『只要聖經沒明確講的,我想怎麼解都可以』。
但這是很嚴重、很危險的解經,也是給教會帶來大破口的解經,違背歷世歷代正統傳承解經原則的解經。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2月24日 16:38
哥林多前書
14:21
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14: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14:23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

14:24
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14:25
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 神,說:「 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

這一段經文
我不斷地查詢不同的譯本
反覆思考理解
還是覺得是指各國的語言
且就算是指常人無法意會理解的語言
也是確實存在的地方語言
只是在當時猶太人所處的環境
是從來也沒有聽到過的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_Shong at 2011年02月24日 17:05
不好意思,能否麻煩小小羊弟兄幫個忙解釋一下這一小節經文給我呢?因為實在是看不太懂。就是以下這一句:


「林前14:22『這樣看來,說方言(tongues)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我還想起了保羅曾被提到三層天上去,聽見了天上的隱祕的話語,那些總該是「天使的話語」了吧?可是保羅居然聽得懂?所以保羅應該有繙方言的恩賜囉?林後12:4「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那這一句經文有沒有可能是說,其實現在地上的基督徒所說的「方言」其實都是世界各國的語言而已呢?因為樂園裏的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不過我這樣子是否也算是斷章取義呢?
| 檢舉 | Posted by 上帝的小綿羊 at 2011年02月24日 19:29
上帝的小綿羊好 :

要很小心,看聖經要看上文下理,基本上,用論述性經文去「研究」敍述性經文比較妥當。

真正的方言是人類的語言,為不信的人作証據,正表示了使徒行傳時耶穌復活聖靈降臨那時候的特有歴史意義,及救恩不論地域人種都可得到。將來後來方言還可以出現,或不再出現,這都不會出現矛盾及合理解通全本聖經。

若方言要是所謂的「神祕語言」,就難以合邏輯及合理解通全本聖經。聖經明顯的教訓是可以翻可以驗,是非基督徒都聽得出來,檢驗所謂有恩賜翻得對不對。非基督徒的非洲人可以聽到那個所謂有恩賜的基督徒有否翻錯他的母語。

恩賜雖然有時是神跡,但神跡並不是亂來一通不能檢驗。

看聖經要看上文下理,有時候,主耶穌也會用諷刺方式,例如法利賽人興奮自己的奉獻或禱告,主耶穌說他們已得到「回報」。其實主耶穌並不是稱讚他們,主耶穌是諷刺他們的「表演」已得到「做show」討別人稱讚他們是大好又人的果效。相反,主耶穌是責備他們假冒偽善。

orange
| 檢舉 | Posted by orange at 2011年02月25日 11:42
相信應該有不少基督徒和我一樣曾在讀使徒行傳第二章時,讀到門徒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時說起各國的話來..的聖經內容,感到好奇覺得不可思議,心裡也期待著自己也能有如此特別的經歷恩賜~

方言確實不是用教導學習或模仿而得來,而是 神所賜與的能力,方言也不是單單只是單音節或重複音,而是長串且音調不同的語言,耶穌基督曾對門徒說,他要求父...賜給我們一位保惠師(聖靈)與我們同在,而在使徒行傳第一章,主被接上升後,要門徒等候父的應許,也就是聖靈的洗,而後第二章五旬節使徒們被聖靈充滿說起方言,應證了耶穌基督所言,也證實了他是 神的兒子,而使徒們也因聖靈賜下而得著能力,所以,方言應證了耶穌基督所說的話

但,使徒保羅也曾提醒過,有些靈並非來自 神的靈,而是其它的靈..也就是地上的靈,所以,在運用方言時還是要特別留意,不要走火入"魔"~
| 檢舉 | Posted by 主的羊 at 2011年02月25日 13:46
以前上翻譯課(一般翻譯,不是有信仰性質的課程)時,老師第一節課就笑著說﹕「自從『巴別塔事件』以後,我們這行就出現了。」

創世記十一章的巴別塔事件,和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所發生的事情,好像形成了一種對比﹕

言語雖然統一,但人心悖逆神,結果人開始做自大卻實為愚蠢的事(塔建得再高,能高到可以監控神的制高點嗎?),而受到神的制止。

言語雖然各異,但是心敬畏神,結果得以自己的語言聽見耶穌基督的福音,而且被交付使命,成為教會。

靈恩派很喜歡把使徒行傳第二章裡,聖靈以各國語言印證的這一事件,還有使徒解釋這是應驗舊約預言的話,當做模式、常態,是用心操練的目標。卻忽略重要的事實﹕應許是給『主我們神所召來的』人,不是人憑著自由心證去強取的 。

在那個五旬節的日子,聖靈卻沒有一統眾多的語言,沒有叫信徒從此都只說『敘力巴巴巴』的話。(對不起,雖然這是認真的話題,但每次看到您寫出這個靈恩派『行話』的時候,我都會想到漢堡速食店的廣告調子 I\'m loving it! 神憐憫我…)只是對蒙召得救的人來說,語言的不同不再成為一種障礙,反而給了我們服事『遠方受召之人』的機會,讓我們可以在這方面付出門徒應該付出的代價。

因為『巴別塔的後遺症』,眾多的信徒才有機會努力學習遠方的語言,去宣道、譯聖經、建立教會、堅立信徒。這些信徒默默貢獻出生命,卻遠不如『一套方言走天下』的特會明星們出名、耀眼,他們的獎賞不在門坎的這一邊…

當劍橋七傑跟隨戴德生牧師、受召進入中國內地宣道的時候,因為學習中文的課程艱難枯燥,其中施達德和其他兩位覺得厭煩,缺少耐心,便把書本丟棄了,並禁食禱告求主降『五旬節方言的靈』,讓他們可以不學而得著中文的神奇恩賜。然而,戴德生說:「撒但想要叫中國人不能明白福音的詭計,是何等的多而狡猾。若是我能一揮手就將中文放進你們腦中,我也不願這麼做。」

不願追隨耶穌、為別人靈魂付出代價,卻追求那『一揮手』的榮耀之人…唉……
| 檢舉 | Posted by 小強 at 2011年02月25日 14:11
關於保羅三重天的經歴,謹記一個原則,聖經就是上帝的話,只要是由聖經所說,一定是真實的。聖經不是新派神學的甚麼抄龔別人的神話故事,洪水方舟是歴史、三重天是真實的。

保羅身在三重天的時候,會聽到天使的「語言」當然是不足為奇的。問題是:天使的話語不會是現今流行於靈恩派那種沒輯邏系統的沒意義發聲器吧、或所謂神秘語言吧?其實,越低級的語言,例如貓狗只有簡單音節,只能以相同音符的「高低音」表達喜怒哀樂,並未達到「語言」的程度。要注意,即使是天使的語言,保羅依然要求聚會時要翻得出來,保羅不是笨蛋,假若方言是天使的語言而不是人類語言,豈不是無理取鬧?人類豈能翻得出來天使的話來?除非天使的語言根本和人類語言沒有分別,又或甚至所謂天使的語言只是諷刺他們。

orange
| 檢舉 | Posted by orange at 2011年02月25日 14:14
林後12:4「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答:
關於這句經文,比較麻煩。
我們比較不適合用這句經文,來反對靈恩派的方言。
主要問題,是因為這裡的『言語』,希臘原文是『rhema』,也就是和『道』是通用的字。
所謂的『道』,就是道理、真理、、、。
也就是說,這經文所說的『隱密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未必是指『隱密的語言,是人類無法說出來的』。
事實上,比較接近原文的意思,可能是指『隱密的真理,是現在不能對人類啟示出來的』。

當然,我不是說解釋成『隱密的語言,是人類無法說出來的』一定錯。
但是,依據解經原則,
1.不清楚的經文,要用清楚經文來解。
2.建立教義,不能用不清楚經文來建立。
所以,要駁斥錯誤教導,也盡量不宜使用不清楚經文來進行駁斥。

但是,這段經文,依然是很重要駁斥靈恩派錯誤教導的經文,只是不是用在方言議題上而已。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
關於天堂的種種,除了聖經所啟示的以外,都是人不可說的。

這些關於天堂的奧秘,上帝早已封閉,連寫聖經的保羅都不准講。
連寫啟示錄的使徒約翰也一樣,不是所有啟示,全部都可以被寫在聖經裡,有些啟示,上帝是禁止他講的。

『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啟10:4)

奇的是,當今大量教會,竟然喜歡一大堆亂七八糟講天堂地獄的「見證類」書籍,而且還將之當成『真實』狀況來信。
對『唯獨聖經』教義無知到這種程度!
對上帝禁令無知到這種程度!
放任自己好奇心,耳朵發癢,偏離真道到這種程度!

人家要亂講亂寫,那是他自己的罪。
可是,一大堆人卻喜歡讀還信以為真,這就表示自己在別人的罪上有分。

天堂地獄遊記的見證與書籍可以使用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332379.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2月25日 17:45
聖經裡的方言當然指的是一種別國、別民族的語言,而不是單音節

1.你要以當時的人怎麼使用那個字的習慣來解釋,而不是毫不理會別人的語言習慣而強解。
2.因此若是那個字在聖經裡指的不是別民族的語言,而是另有所指有別於當時人的習慣用法,作者理應會針對這部份有更多的說明,甚至會有叫精確的描述,除非路加就是個不嚴謹的人。
3.將glossa或tongue強解成舌音,那請問現在靈恩派所謂的方言,都是打舌音嗎?事實上並不是,八八八嚕嚕嚕就沒有打舌,因此這樣的強解已是自打嘴巴。
4.將glossa或tongue強解成舌音,那請問英文的「母語」叫mother tongue,那可解釋成媽媽的舌頭發出來的舌音嗎?
中文的「方言」,因為方字是象形字,是兩船並行,如果外國人因此而解釋說中國的方言來自於船語,豈不貽笑大方?
5.現在還有沒有真正的方言現象,最近聽說以前吳勇長老不會說客家話,但有一次講道找不到翻譯,沒辦法也只能上台,竟然上台講道就講起客家話了,講道完有人用客家話跟他聊,他又不會講了,這可不是單音節,當然這需要查證,要查證應也不難,因為不是離我們的時代太遠。
6.請注意,如果聖經裡的方言不是指別族語言、別國的話,那麼法輪功也有方言現象了,密宗早就有,催眠的也有,那麼豈能不查驗?

個人以為現在的靈恩派的方言現象,他們認定聖經的方言是音節或舌音,而不相信就是單純是別國的語言,其實是對上帝能力的沒有信心, 神在必要的時候賜下一個人講別國的話並非難事,只是這是 神的主權,若 神不想給你難道不行嗎?上帝何時答應信主的必得方言?
上帝沒給你方言,你就自己製造;上帝沒給你異象,你又自己想像,你是不是該好好悔改呢?
| 檢舉 | Posted by ptcisme at 2011年02月25日 18:22
謝謝小小羊弟兄和orange的解說。
| 檢舉 | Posted by 上帝的小綿羊 at 2011年02月25日 19:40
親愛的小小羊你好;
我有個私人問題想請教,是我長久以來一直想不通的,我想或許能藉著這“方言”的議題,來解決這心中的疑惑。若許可可否請私下簡答〈因我不想浪費你太多的時間〉
當我剛信主時,聽到他人在禱告〈家庭聚會〉時說方言〈非舌音〉,心中很好奇,之後在另一次的家庭聚會中,有人願意“教”方言,結果只有我一人“學會了”。之後我說了兩次,一次是在家私禱時,另一次是在只有三人的禱告小組時。之後因覺得自己的心態不對〈有點得意〉,雖然聖經上說“能造就自己”,但當時的我沒有這方面的感受,就自動放棄,以後想說也說不出來了。
我的問題是,當時的我,在想用“方言”來禱告時,舌頭就會在我的口腔中不自主的打轉,舌音就自然發出來了,但速度之快,不是可以用“學”或“模仿”或以自己的力量所能做到的。每當我回想到這個經歷時,我經不住想問,這“能”說方言的恩賜是出於神,還是出於惡者,若是出於神,神在這方面要教導我什麼,若是出於惡者,我是屬神的兒女,牠能上我的身嗎〈當時我的意識非常清楚,僅可能會因舌頭的打轉,而將注意力轉向舌頭,而非神〉,不知道在你所接觸到有關靈恩方面的經驗中,如何解釋這一現象。謝謝!

蒙恩的女人
| 檢舉 | Posted by Doris Chou at 2011年02月26日 00:56
我也有同樣的疑問,我有過一些靈恩經歷(舌頭或手的打轉),且都是在認罪或敬拜時得到的。我認罪或敬拜時得到的會是邪靈嗎?
| 檢舉 | Posted by 蒙恩 at 2011年02月26日 08:05
不好意思,想問清楚一個前提:
在你們沒有經過⎡教導⎦以前,認罪和敬拜時會有上述的靈恩經歴嗎?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2月26日 08:36
在我未信主前,對基督教的印象沒有方言(舌音)這塊領域的認識,總是認為基督教是規規矩矩的,比較有知識水準的宗教。當我信主時所接觸的教派,也是都不講方言,所以有次小組聚會,弟兄們討論到其他教派講的方言禱告時,那時候我還以為是台語或是廣東話。某次機會到一處靈恩派的教會見識到方言(舌音)禱告,只能以被嚇到來形容,心裡很不安,很不舒服,心想異教不是很多這種東西嗎?異教裡某某上身也會講些奇怪的語調,奇怪的話,身體也會抖動,怎麼基督教也會搞這種東西。
| 檢舉 | Posted by EricWong at 2011年02月26日 11:12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路加福音16:17-18)

不好意思我想問一下這段經文
---------------------------------------------
版主小小羊回覆:
要用功點哦!
這篇文章,我最近才在回應裡又重新貼出網址而已。

用『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馬可16:17-18)作為理論依據時,請小心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32130.html
| 檢舉 | Posted by Liz at 2011年02月26日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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