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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這經文的意思是說,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犯任何罪』、『不能犯任何罪』嗎?
當然不是!
因為,讀經要注意『前後文』,前後文可以給我們很清楚的解讀。
前後文包括:
1. 全章
2. 全卷
3. 全作者
4. 全新約或舊約
5. 全本聖經


讀經除了要注意前後文,還必須注意『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這樣才比較能正確解出經文意思。


再講一次:
1. 前後文
2. 反合性經文




以這句『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約壹3:9)的經文而言,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這經文,就是很重要的前後文。
這不僅是前後文,也是一種反合性經文。


假使我們解成:
1. 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犯任何罪』,就『不能犯任何罪』,
那這種解法就與『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經文矛盾。


2. 凡從神生的,就『不會持續犯任何罪』,就『不能持續犯任何罪』,
那這種解法就與『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經文和諧。


事實上,『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這經文的原文,也就是希臘文,
語態意思就是指『持續性且習以為常的行動』。
雖然英文聖經與中文聖經無法精準表達出這種語態意思,但就算我們不懂希臘文,也可以從上下文與反合性經文,正確理解這句經文的意思。


其實,正確歸納全本聖經後得出的總原則,也指出:
人信主得救之後,雖然是義人,但也同時是罪人,依然會犯罪,不可能不犯出任何罪。
因為,我們在得救之後,肉體依然存在,肉體依然會影響我們,我們只獲得『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而已,
必須到天堂之後,我們才能獲得『永遠不會再犯出任何罪』的自由意志,因為已經脫離肉體的束縛了。


正確的解經,不管如何檢驗,都會非常和諧,毫無矛盾。
假使解出來的意思,通不過檢驗,那就表示解錯了。


由於這經文常常被弟兄姊妹問到,所以特別拿出來公開講解。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刪除發問者的問題。
請不要在不相干文章中,做不相干問題發問。
有問題,請先寄到信箱來。
敬請合作,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1月24日 22:01
當我們知道聖靈的智慧與能力超越叫人犯罪的律,就更明白為何享受在罪中之樂的人難以將感官意識的焦點集中在神的言語,因為聖靈的律是叫人得生命,罪的工價卻是死。

這一節經文的原意應當是神的聖靈與人的罪之對比,強調二者絕對不等同,才顯出其反合性。若二者是混合的,就看不出其中的反合性。很多基督徒說我是唯獨聖經,只聽神的話不聽人的話,但這些人豈不是以各自的思想前提為準則聽神的話?這就難怪像是唐崇榮這樣的牧師被眾教會排斥,因為那些解釋神的話之前提既是出於人的墮落理性之思維,只能存在於很小的圈圈裏面,跟隨的人若非自作聰明,多是很少用頭腦思想卻時常憑感官知覺行事為人之人。

但是從古典希臘哲學到十九、二十世紀流行的進化論,二十、二十一世紀流行的後現代主義,人類的哲學與宗教思維發展已經接近到了極限,二十一世紀還有空間可以吸引人的,多數是走神祕冥想路線的規避理性限制、隱藏人的罪的那些新紀元運動的東西。現在還在檯面上引領知識學術風潮的,所做的工作無非是拼湊前人的思想,再從後現代式的觀點主義問答的立場,意圖免除聖經絕對真理的挑戰。

這樣看來,誰是真正在「慕道」?誰不都是渴慕自己的思想行為被合理化,證明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1年01月24日 22:15
TO 基督徒:

非常同意您對后現代人本主義走到極至,以至走進神秘主義的死胡同(其實本質上是因為硬著心不認罪躲避神躲避聖經)的看法。我聽您對唐牧師的評論,覺得有一點疑問。

我來這個園地不久,對歸正神學的接觸也隻有三個月左右。我對唐牧師的講道與信仰問答也有一些零星的接觸,隻是覺得他還是蠻持守聖經,堅守歸正路線的,對歷代的各神學宗派也很有研究。隻是他的講話率直,對罪惡或偏差指責直接且嚴厲,這裡面可能也有他的個性特點吧,也有時候覺得他不耐煩,是因為大多數不虛心求教(例如不查經,不看他寫過講過的大量的相關議題,就直接以批評或反對的姿態來問問題)。但不象是一個不願本著聖經辯析真理的人。

確實有點疑惑,特此虛心求教。請您或其他兄姐幫忙澄清一下。
如有任何不妥,請刪貼。

多謝!
| 檢舉 | Posted by InHimAtNA at 2011年01月24日 23:36
我說「因為那些解釋神的話之前提既是出於人的墮落理性之思維」是指教會的權威建立在牧師的個人經歷身上,而非指唐崇榮的講道。

最近很流行在教會推行的某些靈修讀經標準本,解釋與應用舊約與新約不能說沒有預設的前提,以聖經為主題的選擇動機本身未必是合於聖經。

我因為說不清楚的地方花費時間回應澄清,也請聽不清楚的提問人針對我原先發言的焦點與小小羊的論點提出回應,這樣大家才知道是有人說錯了還是有人聽錯了,不是嗎?

如果多數人知道我沒有說錯,聽錯的人也該知道為什麼自己聽錯了。如果說因為我們都是站在同一個立場就都對,這就不對了。


為了避免離題,重覆我原先的回應,聖靈的律是使人得生命的律,聖靈真理使人自由,從神生的不犯罪不是因為有人從神生且不可能犯罪,而是指從神生的不是那犯罪的。那義者是誰?約翰壹書的作者講明基督耶穌是那義者,這是最重要的。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1年01月25日 01:10
TO 基督徒:

感謝您花時間澄清並指正我。是我沒讀清楚您原先的評論的主題。我以為唐牧師被批評的原因是因為他的立場。

我又仔細讀了幾遍您的原貼,您說得很清楚,隻是我誤解了。

請寬恕我沒有仔細讀,就冒昧提問。其實您和小小羊的主題是,〝從神生的不犯罪不是因為有人從神生且不可能犯罪,而是指從神生的不是那犯罪的(聖靈的律是使人得生命的律,聖靈真理的律高過犯罪的律。)〝。因此人如果沒有聖靈真理,不管是從人文哲學角度,或從神秘主義角度,都是在人的屬肉體的情欲裡打轉,都不能明白或接受聖靈真理。

再次道歉,也感謝您不厭其煩指正我。我總是從您們的分享中得益,謝謝您和其他同工的付出!
| 檢舉 | Posted by InHimAtNA at 2011年01月25日 02:14
我個人覺得用「反合性經文」是好的觀察,觀察到在翻譯本聖經上的語意矛盾,但「反合性經文」卻不是很好的描述,因為原文聖經並沒有這樣的矛盾,當神學上在用paradox應該不是這樣用的,除此之外,我想也許可以透過運用一些解經原則幫助弟兄姊妹明白,例如中英各版本的比較,或是您提到的上下文原則,這都是可以被理解認可的方法,如果要提到原文,可能需要幫助弟兄姊妹使用原文工具書來查考,除了教人釣魚外,也避免我們自己自說自話,正確的解經原則是不會自說自話的,除了真正的反合性神學(議題),那些是我們必須憑信心接受,順服聖經真理的部份,我想基督徒都應該在「按正意分解神的道」的事上盡心竭力,但也有賴被教導!最後,我覺得教導需要負責任,期待小小羊可以在每篇文章上附上自己的真名,以示負責。
| 檢舉 | Posted by 張益詮 at 2011年01月25日 09:27
to 張益詮

身為讀者應多尊重部落格主的規範.
畢竟這是小小羊暨其他同工辛苦擺上,沒人叫我們來不是嗎!
如果任何機制(如;附上真名)會比較妥當,相信格主會主動作,
只是園地裏哪篇文章,讓你覺得需要(附上真名,以示負責!)
我是常反覆閱讀園地的文章,如有哪有錯誤也很想知道,
只是感覺你的用詞不太禮貌
| 檢舉 | Posted by max at 2011年01月25日 10:50
To基督徒:

我一開始也和InHimAtNA有同樣的誤解。

也許稍微改一下比較清楚:

很多基督徒說我是唯獨聖經,只聽神的話不聽人的話,但這些人豈不是以各自的思想前提為準則聽神的話?這就難怪像是唐崇榮這樣的牧師被眾教會排斥。

當教會的權威建立在牧師的個人經歷身上,那些解釋神的話之前提既是出於人的墮落理性之思維,只能存在於很小的圈圈裏面,跟隨的人若非自作聰明,多是很少用頭腦思想卻時常憑感官知覺行事為人之人。

以上。

不過"只能存在於很小的圈圈裏面"嗎?以我們教會而言,這樣的人是占絕大多數的,也就是你說的"很少用頭腦思想卻時常憑感官知覺行事為人之人",所以我才喜歡在這裡流連啊(嘆)。
| 檢舉 |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01月25日 10:54
以單純分享個人信仰體驗的角度來看
附上真名可以說是種很有見證的信心宣告

但「負責任」是個人心態問題
不只講道的有著「按正意分解神的道」的責任
聽道的也有「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的責任
張弟兄,您後面那句「以示負責」,其實可以免了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_Shong at 2011年01月25日 11:24
什麼叫做真名? 有中國百家姓+名字=真名?
可能要付上佐證的身分證字號+戶籍謄本+照片+聯絡電話+...以玆證明為真!

如果堅持在網路上發表文章都需要用真名以示負責, 那我勸你們放棄網路閱讀, 就連正式公開的出版品很多作家也都只是用筆名.

重點是發表的教導性文章是否符合聖經的真理, 如果答案為是, 信徒就應該謙卑順服接受教導為先. 畢竟我們都渴求得著認識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神的真知識.
| 檢舉 | Posted by 單車族 at 2011年01月25日 11:4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為什麼一個人能犯罪?因為這個人犯罪成功?那麼,犯罪失敗的人就不能犯罪?日本偷襲珍珠港成功,出兵西伯利亞失敗,不因為成敗而決定是否為戰犯,卻因為侵略鄰國的慾望持續發酵而有能力犯罪。

後半句「他也不能犯罪」並非否定前半句「就不犯罪」,所以「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可以解釋「他也不能犯罪」。這樣,「因為他是由神生的」這生命的律是禁誡肉體罪身的私慾(不是將人的所有慾求看為惡),聖靈真理存在他心裡,但是肉體罪身的私慾與靈魂爭戰,罪人可能因此逐漸遠離真神的美善。

沒有神的道存在心裡,罪人的光景是必然墮落敗壞,所以信道是從聽道而來,聖經真理與基督的話不能分離。歸結到最終,聖經的救恩論從來都未曾說過是神與人合作而成全。

圈子的大小不只是關於人頭的數量,愈來愈大的圈圈在真道上因循苟且,本質上還是一個以人為本的小圈圈,失去立場批判人本主義的錯繆。顯然這也不是靠著熱心傳福音,或走出去教會的圈子到外面的世界可以改變的。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1年01月25日 12:39
發問:用『小小羊』三字,算不算具體署名?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341949.html

好心聰明又有愛心的路人,請自己去設部落格吧?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491293.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1月25日 12:41
1.剛有機會看了 [發問:用『小小羊』三字,算不算具體署名?] 真令人感動. 也感謝 張益詮 的發言,才有機會又閱讀到一篇好文.

2.脾氣差的我,剛剛了解一下 張弟兄..

建議年輕的張弟兄,發言前,盡量多讀些園地裏的文章,
謙卑我們自己,心意更新而變化,單單定睛在主身上,

千萬不要因我們受過洗,有去教會,做過些微事工,讀過幾次聖經,畢業於國立語文系所,認得幾個大字,就自我膨漲,認為可以在園地裏評論甚或教導,

這樣會花大家的時間與你溝通,又容易引出血氣來,降低園地的純淨度,
這可不是愛護這園地弟兄姐所樂見的,
重點是,建議您也別因此,而不來園地閱讀文章,這樣大家都是損失

以馬內利
| 檢舉 | Posted by max at 2011年01月25日 14:30
感謝小小羊!
非常清楚的解經!

現代的教會太需要這樣的解經了
去除個人見證
去除現代理性哲學、心理學
許多牧師的講道、解經,反而讓人益離真道

神看重我們知罪、悔罪、走上成聖之路的心
唯有倚靠聖靈、唯有接受耶穌為救主、唯有持續領受神的話語!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1年01月26日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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