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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基督教各教會自己的決定。
1.有些教會,認為天主教『教義』和基督教差異過大,所以必須重新受洗。


2.有些教會,認為天主教在受洗時一樣接受『使徒信經』和『奉父子聖靈三位一體上帝的名』,即使教義有偏差,也不需再重新受洗。


3.有些教會,則認為不需重新受洗,理由同2,但必須在眾人面前重新做一次信仰告白(類似堅信禮)。


這三種做法,都算合理,都可以接受。
大家遵照各教會各自的規定來做即可。


至於我自己會選擇哪一種?
1.假使我是『信徒』,從天主教改信基督教,我自己會希望重新受洗。
假使不能重新受洗,我會希望能重新做公開的信仰告白。
2.但假使我是『牧師』,對於從天主教改信基督教的信徒,我會要求對方再做一次公開的信仰告白即可。但若對方希望重新洗禮,我會幫他重新再洗一次。


這東西,沒有絕對答案,也無關絕對真理。
有點像『浸禮』和『點水禮』一樣。
有些人覺得若不用浸的,他會覺得怪怪的,那就用浸的好了;
有些人覺得用點水就好,不需要浸,那他用點水即可。


以上是針對天主教改信基督教部分。
但假使是異端改信基督教部分(如:摩門教、統一教、耶和華見證人、、、),由於之前異端的洗禮不被基督教接受,所以全部需要重新受洗。
至於基督教內各教派間的改信、或是成為別教派的會友,則因洗禮被基督教眾教派接受,所以不需重新受洗,頂多只需公開做信仰告白而已。





小小羊








個人認為重新受洗比較保險!!
有總比沒有好!!
| 檢舉 | Posted by ruby at 2011年07月12日 17:13
個人認為重新受洗比較保險!!
有總比沒有好!!
答:
這樣的觀念不對!
信而受洗,必然得救。
但是,得救的重點是信,不是受洗。
我們必須看重受洗這個聖禮,但不要把這聖禮當成是得救之絕對必須。

馬太福音第三章附加:洗禮(回應也要讀)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606233.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7月12日 17:30
小小羊說的沒錯
但我要說的是
真正得救的人一定會選擇受洗的!!
| 檢舉 | Posted by ruby at 2011年07月12日 17:46
重點不是會不會選擇受洗,而是天主教的洗禮有效還是無效。
什麼樣的洗禮是有效?什麼樣的是無效?
我已經講過了,從天主教改信基督教,那三種洗禮觀念都可以。
所以,請不需再用什麼『比較保險』的觀念來講。
不管在什麼教會,尊重該教會體制是很重要的事。
我們可以對牧師提出我們個人建議,但牧師有權不採行。

我個人會偏向採用重新洗禮,但是,我一樣有講明:
萬一教會不能接受重新洗禮,那麼做公開信仰告白也可以。
否則,難道萬一教會不接受,你要逼教會一定要照你意見做?或是憤而離開該教會?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7月12日 18:53
小小羊弟兄您好,
潛水已久,園地的文章對信仰問題上成為我很大的幫助!

正好為了受洗的問題困擾一陣子,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在基督教體系受洗,但是懷疑那個教會與教導是有問題的,是否有必要再次受洗?

是疑似靈恩的某區大教會,教導上『心理學/內在醫治』、『復興』與『靈』比重非常高,(指定金錢比例)鼓勵會眾『多重的多收』於建堂等的奉獻;而且似乎是無法接受除了他們教會教導以外的意見。

在一些事情的過程當中,感受到教會的權威與制度似乎是絕對的,有「只要是(主任)牧師說的都對」的感覺,而我是那個教會的主任牧師施洗的。

決定受洗的時候,心中的確是有感動與真的悔改,還有見證;
教會與牧師於受洗當時的狀況與後來(上述)不一樣...

如蒙回答,感激不盡,謝謝!

(我是姊妹)
| 檢舉 | Posted by SQUEAK at 2011年07月13日 12:26
這個問題在教會剛剛開始的時候,應該就有先例了。在教會被羅馬帝國暴君迫害之時,帝國官方熟知教會信仰唯一的真神,所以用『願不願意向該撒膜拜』做為辨認信徒的標準,許多不願向該撒下拜的信徒忠貞殉道了,而也有很多信徒~甚至包括主教、長老~妥協了。

當迫害過去以後,問題來了。那些曾經妥協的人,他們還是我們的弟兄姐妹嗎?當然,如果他們向基督悔罪回歸,神是會恩慈接受他們悔改的。但是,那些由不能守道的牧者施洗的信徒,他們算是真的進入神之國度了嗎?須要重新受洗嗎?那些已經去世、來不及重新受洗的親人們,是不是因為所託非人,而無奈地進入地獄了呢?這是與永生悠關的事情,不是『該不該再受洗,求個心安』的考量而已。

教會領袖們最後的領悟是:我們是向著耶穌基督得救重生,而不是向著牧師得救重生。不論牧師如何地墮落了,受洗之人只要是本乎對救主的信,依然蒙受救恩,得入天國。神經由牧師施下恩惠,恩惠卻不是依靠牧師來賜予的。

這樣說來,洗禮只是個儀式而已,如何施行、甚至有沒有必要,都是看個人自己想法嚕?斷斷不是啊!因為聖禮~洗禮和聖餐~是主為我們設立的,讓認真遵循的人得以蒙恩。以隨便的心態面對聖禮是會對信心成長產生妨害的。

如果一對夫妻發現當初為他們福證的牧師或法官、其實是沒有資格的冒牌貨,那麼他們應該怎麼辦?重新舉行一次婚禮?或是在眾人面前重溫誓言?或是沒有關係~婚姻已經登記、證書也有證人簽章,所以就算證婚人是冒牌的,婚姻依然是真的?這幾個選項都是可以的,端視個人良心在神裡面的感動。但『這幾項都可以』並不表示婚姻可以隨興率性對待,那些不願行出諸般之義,卻高唱『相愛最重要,一紙證書不算什麼,我們趕快同居吧』的人,嗯…我覺得出發點錯誤,並不可取。面對洗禮,也是這樣。
| 檢舉 | Posted by 小強 at 2011年07月13日 13:28
To SQUEAK:
能否洗禮,應當取決於對真理的認知
對於你所宣告的信仰告白
你是否清楚知道其中的涵義並且真心相信
若是,就沒有所謂「洗不乾淨的疑慮」
用水施洗的是人,但用聖靈施洗的是基督
重點不在於為你用水施洗的人是誰
而是自從你學習純正的道以後
你的信心有否告訴你,你受了聖靈的洗
若有,你已是從聖靈而生的人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7月13日 19:24
當初的使徒們在討論需不需嚴格遵守割禮時,大使徒彼得都說不需拘泥了,跟我們現今在討論洗禮的情況有點相似,我想,也不須拘泥了吧,跟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那位罪犯也沒受洗禮啊,也是得救了啊,重點還是在於有沒有真心悔改相信上帝吧~~
| 檢舉 | Posted by 阿龍 at 2011年07月17日 08:56
給阿龍:
你對聖經的認識應該還屬於相當稚嫩的階段。
園地對於發問,一向從寬;
但對於心得分享,則一律從嚴。
因為,心得分享,是具有教導性質的。
而我們這裡,對於各種教導性的言論,是非常嚴格管理的。
我的目標很簡單:
弟兄姊妹來到這裡,不管是讀文章也好、讀到回應也罷,都是乾淨純正的。
假使有任何有問題的回應被留下來,就一定要有正確教導的駁斥言論出來。
否則,我一定會刪掉。

關於洗禮,你說的『不需拘泥』,假使你的意思是:
『從天主教改信基督教』以後,需不需要重新再受洗,我們不需拘泥。
那麼,我可以接受你的論點。

但是,你說的『不需拘泥』,假使你的意思是:
一個人『信主』之後,需不需要受洗,我們不需拘泥。(目前,我認為這才是你真正的意思)
那麼,我必須說:
你大錯特錯!而且錯得很嚴重!

我們彼此相愛,同居就可以了,何必婚禮呢?
結婚不過是儀式,不需拘泥。
是這樣嗎?

你的論點錯在哪裡?
我回應裡所附的文章,一定要認真讀清楚啊!
很多重要觀念,園地都已經詳細講過,要認真學習啊!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7月17日 16:50
如果基督教會的洗禮只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外表的儀式,就不必太在意了。但是洗禮有一個進行儀文形式的過程,這外在的形式卻非洗禮的全部本質。

有人相信「形式」本身是惡的,不要有任何形式才是善的,這種信仰也有可能是出於更大的惡,依附於無形式的宗教而存在,最終成為更牢不可破的無形式之形式又拒絕被聖經檢驗。

現今基督教會宣稱有新的改革後的崇拜聚會的形式,只要是標榜無形式或自由形式(無穩定不變的形式),幾乎都難免走向迷信與聖物崇拜,人類這幾千年來並沒有新的智慧發展出更具超越性的宗教。相反地,血淋淋的活人獻祭(例如:處女、嬰幼兒獻祭)正在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延續在這世界,撒但教的信徒數量也在增長,只是我們看不見或是假裝沒看見。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1年07月17日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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