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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個關於預定論與遺棄論的問題。
亞當、夏娃不也是神的兒女嗎?
若兒女犯錯做父親(神)也會給他們機會原諒他們吧?
但聖經並不是如此,怎麼解釋父親與兒女上關係的道理?
答:
上帝與人類的關係,可不是只有『父母兒女』這種親子關係而已。
所以,不能將這種關係放大到無限制。
上帝與人類,還有『法官審判』、『創造者與被造者』、『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各種關係存在的。
請注意:
不得將任一關係無限上綱化,變成只靠單一關係去認識上帝與聖經,卻忘記其他關係存在。
誰規定子女犯錯,父母就一定要原諒?
誰規定父母就不能處罰小孩?
誰規定原諒就一定不能處罰?
子女殺人強姦,父母要原諒,法官就會原諒嗎?被害人就願意原諒嗎?
你的家人被很殘忍的強姦殺害,一個法官宣判犯人完全無罪、當庭釋放,你服氣嗎?你覺得這法官公義嗎?
在不同的『關係』裡,不是凡事都要比照、都能比照『父母子女關係』來原諒的。
而且即使原諒,也不表示不能處罰的。
我再強調一次(這觀念是在太重要,但卻是很多人常常忽略的):
不能將『單一種關係』無限上綱,變成忘記其他關係的存在。
假使我們忘記各種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只單單將單一種關係無限上綱,就會做出嚴重違反聖經的解釋出來。
類似的還有主耶穌與我們的『朋友關係』。
主耶穌是不是我們的好朋友?
是!
所以主耶穌可以和我們勾肩搭背、和我們當哥兒們、和我們一起對美女吹口哨、開黃腔?
假使我們將『朋友關係』無限上綱,變成以為人世間那種狐群狗黨的朋友關係也可以用在主耶穌與我們的關係上,那就大錯特錯了。
因為,主耶穌與我們的關係,除了『朋友』關係以外,還有『主人僕人』、『老師學生』、『君王臣子』、、、、很多種關係存在的。
把朋友關係單獨抽離出來,忘記其他關係,然後就大解特解,是不可能解出正確的觀念出來的。
當今教會很多偏差,就是因為缺乏這種『整體性』的解經觀念,結果只抓住某一類經文、依據某一類關係就大解特解。
我們一定要改掉這種壞習慣,用正確的『總原則』、『全本聖經』來解經,不要斷章取義解。
小小羊
亞當、夏娃不也是神的兒女嗎?
若兒女犯錯做父親(神)也會給他們機會原諒他們吧?
但聖經並不是如此,怎麼解釋父親與兒女上關係的道理?
答:
上帝與人類的關係,可不是只有『父母兒女』這種親子關係而已。
所以,不能將這種關係放大到無限制。
上帝與人類,還有『法官審判』、『創造者與被造者』、『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各種關係存在的。
請注意:
不得將任一關係無限上綱化,變成只靠單一關係去認識上帝與聖經,卻忘記其他關係存在。
誰規定子女犯錯,父母就一定要原諒?
誰規定父母就不能處罰小孩?
誰規定原諒就一定不能處罰?
子女殺人強姦,父母要原諒,法官就會原諒嗎?被害人就願意原諒嗎?
你的家人被很殘忍的強姦殺害,一個法官宣判犯人完全無罪、當庭釋放,你服氣嗎?你覺得這法官公義嗎?
在不同的『關係』裡,不是凡事都要比照、都能比照『父母子女關係』來原諒的。
而且即使原諒,也不表示不能處罰的。
我再強調一次(這觀念是在太重要,但卻是很多人常常忽略的):
不能將『單一種關係』無限上綱,變成忘記其他關係的存在。
假使我們忘記各種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只單單將單一種關係無限上綱,就會做出嚴重違反聖經的解釋出來。
類似的還有主耶穌與我們的『朋友關係』。
主耶穌是不是我們的好朋友?
是!
所以主耶穌可以和我們勾肩搭背、和我們當哥兒們、和我們一起對美女吹口哨、開黃腔?
假使我們將『朋友關係』無限上綱,變成以為人世間那種狐群狗黨的朋友關係也可以用在主耶穌與我們的關係上,那就大錯特錯了。
因為,主耶穌與我們的關係,除了『朋友』關係以外,還有『主人僕人』、『老師學生』、『君王臣子』、、、、很多種關係存在的。
把朋友關係單獨抽離出來,忘記其他關係,然後就大解特解,是不可能解出正確的觀念出來的。
當今教會很多偏差,就是因為缺乏這種『整體性』的解經觀念,結果只抓住某一類經文、依據某一類關係就大解特解。
我們一定要改掉這種壞習慣,用正確的『總原則』、『全本聖經』來解經,不要斷章取義解。
小小羊
關於喪失對神的分寸這一部分可以看看小小羊另一篇文章
耶穌爸爸?耶穌爸比?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366171.html
耶穌爸爸?耶穌爸比?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366171.html
| 檢舉 | Posted by 被牧師和弟兄姊妹追打的羊 at 2011年09月6日 21:21
看到預定論與遺棄論的時候孩子(我)便在想:「因為不是預定,所以便會給人誤解為遺棄嗎?」舉個例子:我沒有預定過要揀選這份食物,但這也不是我遺棄的喔,因為根本不在預定的揀選之中,既沒有揀選,怎會有遺棄?^^"
先看 神和人的關係,就先以 神與亞當及夏娃的關係說起吧。亞當和夏娃是什麼?是創造主還是被造物?被造物。那 神呢?創造主。這是創造與被造的關係。現在回看我們人類的父親與兒女關係。人是被造的對嗎?是的。那我們人類的父親也是人類,那個人類是被造的嗎?是。那個被生下來的兒女也是人類嗎?是。那被生下來,是人類的那個兒女也是人類嗎?是的。
以上,就是兩個不同的層次,不同的位置。創造與被造的關係;被造與被造的關係。既然不相同,就不能相提並論。再說 神是絕對界的 神,人卻是相對界的人, 神人關係又怎會和人人關係能以同一模式去理解呢。
看到小小羊弟兄的三句提問:
「誰規定子女犯錯,父母就一定要原諒?」
「誰規定父母就不能處罰小孩?」
「誰規定原諒就一定不能處罰?」
這另我想起挪亞和他兒子們-閃、含、雅弗的事情。
創世記 9:18~27
9:18 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9:19 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9:20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9:21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
9:22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9:23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9: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
9:25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9:26 又說、耶和華閃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9:27 願 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
其實人也不是一定要原諒子女的,而且 神有時候還會許可及聽其父親詛咒兒女的聲音呢。(這不是指或推廣父母們亂引用聖經,然後用本段經文來嚇自己的小孩,說父母有 神許可的詛咒權,請不要斷章取義的胡亂引用。)
然而, 神有原諒亞當和夏娃嗎?我只能在這裡說, 神很愛他們,所以「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世記3:21)」這也豫表了 神早已安排好要以無罪的來贖有罪的, 神因愛祂所造的人,所以為我們準備了一切、安排了一切。我們以破壞 神所創造的,包括神>人>物這個次序,以及大自然。 神本意是叫人管理萬物,看守和修理「耶和華 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世記2:15)」,但人卻妄想以為能以自己用破壞得來的文化去遮蓋自己的罪。
孩子曾經有對自己提問,人最大問題的罪到底是什麼罪?會不會所有的罪都是由一條罪而引身出來的?最後得出一個答案(這答案不是絕對的,只是以孩子這個有罪的頭腦,以有限的理解力作答,所以這答案只能作個人心得分享,詳情還請回到聖經裡去查看是否屬正確),就是「不順服」。人要以自己為主,倒亂在 神主權下所安排的次序,把絕對的當成相對,把相對的當成絕對。
關於學習及理解聖經,的確要用總原則去解釋,拿準這原則再仔細、認真查看時,便會不易離開 神的本意。看聖經最可怕是讀入法(Read In),也就是人憑著自己的推斷加插個人意見進去,這不是作者的意思。看聖經總要以總原則去理解,這樣才能以讀出法(Read Out)盡量讀出作者本身的意思。對於這點,我們仍要共同努力追求喔,加油。(為自己也在打打氣)
先看 神和人的關係,就先以 神與亞當及夏娃的關係說起吧。亞當和夏娃是什麼?是創造主還是被造物?被造物。那 神呢?創造主。這是創造與被造的關係。現在回看我們人類的父親與兒女關係。人是被造的對嗎?是的。那我們人類的父親也是人類,那個人類是被造的嗎?是。那個被生下來的兒女也是人類嗎?是。那被生下來,是人類的那個兒女也是人類嗎?是的。
以上,就是兩個不同的層次,不同的位置。創造與被造的關係;被造與被造的關係。既然不相同,就不能相提並論。再說 神是絕對界的 神,人卻是相對界的人, 神人關係又怎會和人人關係能以同一模式去理解呢。
看到小小羊弟兄的三句提問:
「誰規定子女犯錯,父母就一定要原諒?」
「誰規定父母就不能處罰小孩?」
「誰規定原諒就一定不能處罰?」
這另我想起挪亞和他兒子們-閃、含、雅弗的事情。
創世記 9:18~27
9:18 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9:19 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9:20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9:21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
9:22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9:23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9: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
9:25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9:26 又說、耶和華閃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9:27 願 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
其實人也不是一定要原諒子女的,而且 神有時候還會許可及聽其父親詛咒兒女的聲音呢。(這不是指或推廣父母們亂引用聖經,然後用本段經文來嚇自己的小孩,說父母有 神許可的詛咒權,請不要斷章取義的胡亂引用。)
然而, 神有原諒亞當和夏娃嗎?我只能在這裡說, 神很愛他們,所以「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世記3:21)」這也豫表了 神早已安排好要以無罪的來贖有罪的, 神因愛祂所造的人,所以為我們準備了一切、安排了一切。我們以破壞 神所創造的,包括神>人>物這個次序,以及大自然。 神本意是叫人管理萬物,看守和修理「耶和華 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世記2:15)」,但人卻妄想以為能以自己用破壞得來的文化去遮蓋自己的罪。
孩子曾經有對自己提問,人最大問題的罪到底是什麼罪?會不會所有的罪都是由一條罪而引身出來的?最後得出一個答案(這答案不是絕對的,只是以孩子這個有罪的頭腦,以有限的理解力作答,所以這答案只能作個人心得分享,詳情還請回到聖經裡去查看是否屬正確),就是「不順服」。人要以自己為主,倒亂在 神主權下所安排的次序,把絕對的當成相對,把相對的當成絕對。
關於學習及理解聖經,的確要用總原則去解釋,拿準這原則再仔細、認真查看時,便會不易離開 神的本意。看聖經最可怕是讀入法(Read In),也就是人憑著自己的推斷加插個人意見進去,這不是作者的意思。看聖經總要以總原則去理解,這樣才能以讀出法(Read Out)盡量讀出作者本身的意思。對於這點,我們仍要共同努力追求喔,加油。(為自己也在打打氣)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7日 01:04
如果說 上帝 與 亞當 之間是父子關係,我可不認同。因為亞當也不明白什麼是身為人父,那他又怎能明白,自己與上帝已父子關係才比喻呢?
我記得以前與一班弟兄姊妹討論過,亞當生子,是在犯罪後,還是犯罪前。
我們得出的結論是,犯罪後才生子。因為如果犯罪前所生,那部份後代就沒有原罪的問題了。
亞當 與 上帝的關係,當時應是創造者與被造者的關係。及主僕的關係。(因為人要在地上做管理的工作,那是神給人的任務。)
****
我記得以前看過小小羊的文辛,在回應中講解得好好。(可是我找不回來了)。比喻有很多種,也不能盡明神與人的關係。有些比喻與比喻之間也有矛盾的地方。
今日很多信徒也用父與子的關係,來禱告,來敬拜,來思想。很多時,上帝的兒女,這個身份給人多一分愛,多一分共享榮耀的感覺。
我自己就比較在意創造者與被造者的身份,祂是主,我是僕。祂是萬有,我是無有。祂配得榮耀,我永不配得。
****
中里遙:
我的孩子還小,現在只教他飲奶前禱告。他日要教導他聖經真理時,有機會再向你請教請教。
我記得以前與一班弟兄姊妹討論過,亞當生子,是在犯罪後,還是犯罪前。
我們得出的結論是,犯罪後才生子。因為如果犯罪前所生,那部份後代就沒有原罪的問題了。
亞當 與 上帝的關係,當時應是創造者與被造者的關係。及主僕的關係。(因為人要在地上做管理的工作,那是神給人的任務。)
****
我記得以前看過小小羊的文辛,在回應中講解得好好。(可是我找不回來了)。比喻有很多種,也不能盡明神與人的關係。有些比喻與比喻之間也有矛盾的地方。
今日很多信徒也用父與子的關係,來禱告,來敬拜,來思想。很多時,上帝的兒女,這個身份給人多一分愛,多一分共享榮耀的感覺。
我自己就比較在意創造者與被造者的身份,祂是主,我是僕。祂是萬有,我是無有。祂配得榮耀,我永不配得。
****
中里遙:
我的孩子還小,現在只教他飲奶前禱告。他日要教導他聖經真理時,有機會再向你請教請教。
| 檢舉 | Posted by S at 2011年09月7日 10:23
S 弟兄(已包含姊妹)您好:
孩子(我)感謝您的信任,但孩子現在仍是邊學習邊嘗試運用的階斷中(其實一生也學習不完),所以未能說上指教這個動作,但可以往後大家一起研究、探討,以便雙方共同增長和認識 神更為深入。 ^^
關於 神與人的關係,的確一言難盡。而 神與亞當及夏娃的關係,更是奇妙難言。
孩子曾自我聯想(仍是那句話,這是推測,個人推理及猜測運算,不能作為絕對答案,若有弟兄看出孩子寫的回覆中有任何問題時,煩請直接指出,好讓孩子能在錯誤中得知,回轉過來),上帝的獨生子‧‧‧不就是指只有一個嗎?所以,若以「生」這個關係,獨生的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但若不是以「生」,而是以祂因愛而認了我們作子女,這有點像乾爹的稱呼(當然不是指 神與亞當及夏娃舉行了什麼儀式,所以成了他們的乾爹)。而我們是被「創造」而成的,這有點像人類把人製造的汽車、藝術品等等當作是自己的兒女那樣子。
提及亞當是 神的兒子,聖經好像只有一次吧?(但願孩子沒有看漏,若有請提出及指正,感謝 ^^)就是在路加福音第3章38節「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 神的兒子。」若有人引用這句就說亞當和 神的關係跟主耶穌跟 神的關係是一樣,同是兒子,那我就覺得非常不對勁了。最近買多了兩本聖經,一本是中英文對照的聖經(左中右英,中文為和合本),另一本是最近唐崇榮牧師也推介的研讀版聖經(新譯本,由環球聖經公會推出)。當我看到英文版寫的「Which was the son of Enos, which was the son of Seth, which was the son of Adam, which was the son of God.」然後再看看馬可福音1章1節中寫主耶穌的那句英文「The beginning of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the Son of God;」當亞是 son of God,是小寫,而主耶穌則是 Son of God,是大寫,是完全不一樣的喔。
而且,孩子在推想,人的兒子是人,對吧?不會是狗、是豬、是貓,那麼 神的兒子呢?照理來說,也該是 神喔(這句應該不會違反羅輯吧)。亞當是人,耶穌是 神(在地上時則是 神,又是人,因為主耶穌是 神人二性的),這樣已經不一樣,所以即使要說亞當是 神的兒子,在本質上跟耶穌是 神的兒子已經大大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有關我們能否稱 神(上帝)為父,這暫時還沒有特定的指示在聖經中說不可以。有人會說「為什麼耶穌可以,我不可以。」我再說一次,沒有說不可以,但請明白及注意以下幾句話。
1)耶穌是 神,您和我都不是,不要把自己升上去,會被狠狠摔下來,很痛的。
2)用什麼態度去說?態度很緊要,我們稱 神為父時,有尊祂的名為聖嗎?基本上,若尊祂的名為聖,而我們又不聖潔的話,生活還是亂亂的,理應不敢稱祂為父,因為根本不配(其實即使生活有改過後,還是不配的)。
當然,這不是指不容許各位禱告時稱 神為父,孩子有時候也會這樣,但要清楚明白為什麼要這樣稱呼。孩子有個習慣,相信也是許多稱 神為父時的習慣,就是會在父前加一個字,稱 神為「天父」。這也是代表了我們只是地上的人,不配作祂的孩子,稱天父這親密關係只是因為祂的愛,祂自我的願意接受我們這不配得的人的名份,而不是因為我本身配得作祂的孩子,所以我便用理所當然的態度作這個稱呼。
我們也必需時常思想,我們與 神的關係如何,到底我們越活越像基督(謙卑自己),所以稱為基督徒,還是說越活越不像基督(懂一點便越來越驕傲),變成為胡里胡徒(塗)。
孩子(我)感謝您的信任,但孩子現在仍是邊學習邊嘗試運用的階斷中(其實一生也學習不完),所以未能說上指教這個動作,但可以往後大家一起研究、探討,以便雙方共同增長和認識 神更為深入。 ^^
關於 神與人的關係,的確一言難盡。而 神與亞當及夏娃的關係,更是奇妙難言。
孩子曾自我聯想(仍是那句話,這是推測,個人推理及猜測運算,不能作為絕對答案,若有弟兄看出孩子寫的回覆中有任何問題時,煩請直接指出,好讓孩子能在錯誤中得知,回轉過來),上帝的獨生子‧‧‧不就是指只有一個嗎?所以,若以「生」這個關係,獨生的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但若不是以「生」,而是以祂因愛而認了我們作子女,這有點像乾爹的稱呼(當然不是指 神與亞當及夏娃舉行了什麼儀式,所以成了他們的乾爹)。而我們是被「創造」而成的,這有點像人類把人製造的汽車、藝術品等等當作是自己的兒女那樣子。
提及亞當是 神的兒子,聖經好像只有一次吧?(但願孩子沒有看漏,若有請提出及指正,感謝 ^^)就是在路加福音第3章38節「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 神的兒子。」若有人引用這句就說亞當和 神的關係跟主耶穌跟 神的關係是一樣,同是兒子,那我就覺得非常不對勁了。最近買多了兩本聖經,一本是中英文對照的聖經(左中右英,中文為和合本),另一本是最近唐崇榮牧師也推介的研讀版聖經(新譯本,由環球聖經公會推出)。當我看到英文版寫的「Which was the son of Enos, which was the son of Seth, which was the son of Adam, which was the son of God.」然後再看看馬可福音1章1節中寫主耶穌的那句英文「The beginning of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the Son of God;」當亞是 son of God,是小寫,而主耶穌則是 Son of God,是大寫,是完全不一樣的喔。
而且,孩子在推想,人的兒子是人,對吧?不會是狗、是豬、是貓,那麼 神的兒子呢?照理來說,也該是 神喔(這句應該不會違反羅輯吧)。亞當是人,耶穌是 神(在地上時則是 神,又是人,因為主耶穌是 神人二性的),這樣已經不一樣,所以即使要說亞當是 神的兒子,在本質上跟耶穌是 神的兒子已經大大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有關我們能否稱 神(上帝)為父,這暫時還沒有特定的指示在聖經中說不可以。有人會說「為什麼耶穌可以,我不可以。」我再說一次,沒有說不可以,但請明白及注意以下幾句話。
1)耶穌是 神,您和我都不是,不要把自己升上去,會被狠狠摔下來,很痛的。
2)用什麼態度去說?態度很緊要,我們稱 神為父時,有尊祂的名為聖嗎?基本上,若尊祂的名為聖,而我們又不聖潔的話,生活還是亂亂的,理應不敢稱祂為父,因為根本不配(其實即使生活有改過後,還是不配的)。
當然,這不是指不容許各位禱告時稱 神為父,孩子有時候也會這樣,但要清楚明白為什麼要這樣稱呼。孩子有個習慣,相信也是許多稱 神為父時的習慣,就是會在父前加一個字,稱 神為「天父」。這也是代表了我們只是地上的人,不配作祂的孩子,稱天父這親密關係只是因為祂的愛,祂自我的願意接受我們這不配得的人的名份,而不是因為我本身配得作祂的孩子,所以我便用理所當然的態度作這個稱呼。
我們也必需時常思想,我們與 神的關係如何,到底我們越活越像基督(謙卑自己),所以稱為基督徒,還是說越活越不像基督(懂一點便越來越驕傲),變成為胡里胡徒(塗)。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7日 12:37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Gen.3:3)
因此,只要想一個問題
原諒了又怎樣?是不是會死?
還是您認為神的能力很大,可以改變祂的規則來行事?
若一個人犯姦淫,得了愛滋,來到神的面前求赦免,
就能把病消除,免除病痛的苦難嗎?
不!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世界,會死,就是會死。
因此當求該在年歲有限的罪身中,與神和好,行神所悅,想神所想的事。
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因此,只要想一個問題
原諒了又怎樣?是不是會死?
還是您認為神的能力很大,可以改變祂的規則來行事?
若一個人犯姦淫,得了愛滋,來到神的面前求赦免,
就能把病消除,免除病痛的苦難嗎?
不!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世界,會死,就是會死。
因此當求該在年歲有限的罪身中,與神和好,行神所悅,想神所想的事。
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 檢舉 | Posted by gem at 2011年09月7日 12:37
gem 弟兄您好:
看到弟兄您的回覆中有一句「還是您認為神的能力很大,可以改變祂的規則來行事?」想提醒各位看的時候要留意,估計 gem 弟兄原意不是指 神的能力也有限,所以連 神自己也沒辦法改變祂的規則。
這裡應該是要分開兩點來說:
1)神的能力很大,是無所不能
2)祂也會約束自己那無限的自由,不會違反自己所定的規則、原則性
記得上週發現這個園地(很感恩,多了一個學習之地),無意間看到一篇文章是指非基督徒提問那「本身已存在問題的提問」,竟然問全能的上帝可不可以造一塊祂自己推不動的石頭,大概是這樣子的問題。很多人只在乎後半句,不在乎前半句(這也是為什麼人玩電動想看結局畫面,看電視劇便要先看劇透 = =\'\'),若留意了前半句,也無須再理會後半句了。
上帝是全能的,先要了解什麼是全能,我們心中的全能是不是就是真實的全能,還是我們想像中的全能還遠遠不能真實的全能那樣全能?了解後再去判批吧。
(孩子這個回覆,目的不是在責備 gem 弟兄的回覆,敬希別有任何想離間行為之仕的人作任何無聊舉動,自然的飄過即可。這個回覆就是為免一些為攻擊而攻擊作回覆的人仕而設,但願這個是被明白到為輔助式解讀,不是挑戰式回應。)
看到弟兄您的回覆中有一句「還是您認為神的能力很大,可以改變祂的規則來行事?」想提醒各位看的時候要留意,估計 gem 弟兄原意不是指 神的能力也有限,所以連 神自己也沒辦法改變祂的規則。
這裡應該是要分開兩點來說:
1)神的能力很大,是無所不能
2)祂也會約束自己那無限的自由,不會違反自己所定的規則、原則性
記得上週發現這個園地(很感恩,多了一個學習之地),無意間看到一篇文章是指非基督徒提問那「本身已存在問題的提問」,竟然問全能的上帝可不可以造一塊祂自己推不動的石頭,大概是這樣子的問題。很多人只在乎後半句,不在乎前半句(這也是為什麼人玩電動想看結局畫面,看電視劇便要先看劇透 = =\'\'),若留意了前半句,也無須再理會後半句了。
上帝是全能的,先要了解什麼是全能,我們心中的全能是不是就是真實的全能,還是我們想像中的全能還遠遠不能真實的全能那樣全能?了解後再去判批吧。
(孩子這個回覆,目的不是在責備 gem 弟兄的回覆,敬希別有任何想離間行為之仕的人作任何無聊舉動,自然的飄過即可。這個回覆就是為免一些為攻擊而攻擊作回覆的人仕而設,但願這個是被明白到為輔助式解讀,不是挑戰式回應。)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7日 12:53
中里遙弟兄
我把你的留言借Po到我的FB上勉勵大家 可以嗎
我把你的留言借Po到我的FB上勉勵大家 可以嗎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1年09月7日 14:34
JK 弟兄您好:
可以喔 ^^ 但也請觀看文章時同時以聖經的角度去批判一下該留言,以免孩子某天萬一不小心寫錯了卻沒有人知道。(若大家願意,請發現孩子出錯時要說出來喔,謝謝 ^^)
可以喔 ^^ 但也請觀看文章時同時以聖經的角度去批判一下該留言,以免孩子某天萬一不小心寫錯了卻沒有人知道。(若大家願意,請發現孩子出錯時要說出來喔,謝謝 ^^)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7日 14:56
是的,中裡遙弟兄
神的能力的確無限,但我相信始祖犯了罪之後,上帝是在祂所訂的旨意之下,按理行事,將他們兩個趕出伊甸園。
而不是施展神蹟,化有罪為無罪。
上帝的智慧,便在此讓人敬畏。
神的能力的確無限,但我相信始祖犯了罪之後,上帝是在祂所訂的旨意之下,按理行事,將他們兩個趕出伊甸園。
而不是施展神蹟,化有罪為無罪。
上帝的智慧,便在此讓人敬畏。
| 檢舉 | Posted by gem at 2011年09月7日 15:06
綜合回應一下。
1.看到預定論與遺棄論的時候孩子(我)便在想:「因為不是預定,所以便會給人誤解為遺棄嗎?」舉個例子:我沒有預定過要揀選這份食物,但這也不是我遺棄的喔,因為根本不在預定的揀選之中,既沒有揀選,怎會有遺棄?^^"
答:
為避免大家誤解這段文字意思,所以我補充說明。
首先,原問題發問者(不是指中里遙弟兄,而是指正式文章的發問者)將亞當犯罪沒被原諒和預定論遺棄論扯在一起,並不是很正確的事。
因為,這個原不原諒亞當的問題,不屬於遺棄論討論的重點。
再來,聖經裡是否有『遺棄論』的教義?
有!
遺棄論是歸正神學整理全聖經之後,歸納出來的教義之一。
有些宗派,不提遺棄論這詞彙,但可以正確描述出遺棄論的教義,這種是可以的。
因為,很多神學詞彙,我們未必要知道,但是,只要我們清楚正確觀念,即使不懂那些詞彙也沒關係。
不過,更多宗派與信徒,是完全否定遺棄論。不僅否定這詞彙,也否定這教義。
這種情形,就嚴重了,因為這表示對聖經不清楚。
另外,即使走加爾文主義路線,講述遺棄論時,我們要非常小心對方說的遺棄論是什麼。
假使對方講的是『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遺棄論,那就是錯誤的。
假使對方講的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的遺棄論,那就是正確的。
什麼是積極?
就是計畫、引導。
什麼是消極?
就是許可、任憑。
『積極』(計畫、引導)與『消極』(許可、任憑),都屬於預定,但是,卻是不同涵意。
遺棄論,其實就是預定論的補充,對預定論做更清楚的解釋。
其實,假使有人被揀選,那麼,那些沒被揀選的人,要如何稱呼?
那些沒被揀選的人,是因為上帝不揀選,所以他們才滅亡?還是他們是因為自己的罪滅亡,上帝只是任憑他們而已?
遺棄論,大致就是在處理這些議題。
雙重預定: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25729.html
雙重預定中的『遺棄論』,有聖經依據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35527.html
更多的遺棄論教義,請自行閱讀園地『預定論與自由意志』分類夾,或是用關鍵字搜尋文章。
2.人最大問題的罪到底是什麼罪?會不會所有的罪都是由一條罪而引身出來的?最後得出一個答案、、、、,就是「不順服」。
答:
正解!
另一種描述法,就是『不信』!也就是『不信神』。
這個『不信』裡的『信』字,是意義非常豐富的詞彙,無法三言兩語講清楚。
『不信』,在這裡就是和『不順服』大致同意思。
3.我記得以前看過小小羊的文章,在回應中講解得好好。(可是我找不回來了)。比喻有很多種,也不能盡明神與人的關係。有些比喻與比喻之間也有矛盾的地方。
答:
這類的講解很多,我隨便舉一個例子:
『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耶3:14)
聖經使用各種人神之間關係的類比,都是有限制的。
假使我們沒搞懂這觀念,遇到這句經文,就會解出很嚴重而且褻瀆的解釋出來:
上帝與人類亂倫!上帝娶女兒當妻子!上帝與人類通婚!
問題是,這當然是亂解!
4.若不是以「生」,而是以祂因愛而認了我們作子女,這有點像乾爹的稱呼
答:
這部分,我就必須做一些更清楚的補充與糾正了。
關於『生』,聖經確實用這詞彙來描述得救者的。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2-13)
當然,雖然聖經用『兒女』、『被神生』,來描述我們與神的關係,
但是,這和主耶穌的是上帝『兒子』、被神『生』,可是不同層次的。
(這部分中里遙弟兄已講述很多,我就不再多說)
另外,我們基督徒和神的兒女關係,除了被上帝『生』這種描述以外,
另一種描述,就是『養子』(神學上有時稱為『嗣子』),以有別於耶穌基督被神生二者間的差異。
也就是說,我們基督徒雖然是上帝兒女,但絕對和耶穌基督是上帝兒子屬於不同層次的觀念,我們不得擅自擴大兒女觀念,變成僭越。(靈恩派對於神的兒女的各種教義,已經荒腔走板、偏離聖經到令人震驚的程度)
我們一定要記住:
各種類比關係,都有限制,不得無限放大,否則一定會錯解聖經。
好比說,只記住『被神生』的兒女關係,卻忘了『被收養』的兒女關係,我們很容易變成妄自尊大。
好比說,只記住『被收養』的兒女關係,卻忘了『被神生』的兒女關係,我們很容易變成過度自卑。
這就像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但也是『僕人』;
是主耶穌的『朋友』,但也是主耶穌的『學生』;、、、
這些,都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們只要抓住正確觀念,就很容易舉一反三,正確理解聖經。
5.有關我們能否稱 神(上帝)為父,這暫時還沒有特定的指示在聖經中說不可以
答:
基督徒稱上帝是『父』、『父親』,都是可以的。
主禱文:『我們在天上的父』(太6:9)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稱上帝為『父』,並非主耶穌才能做,而是每位基督徒都可以這樣做。
當然,我們都必須清楚知道,這裡的『父』,關係絕對和主耶穌稱上帝是『父』,屬於不同層次的關係,我們不得僭越。
而稱呼上帝是『天父』,當然是很好的,更能提醒我們記得一些分寸。
中里遙弟兄很多分享都講得很好,但有些瑕疵與不足的部分,我稍微做些更正與補充,使大家更清楚聖經意思。
願上帝幫助大家。
1.看到預定論與遺棄論的時候孩子(我)便在想:「因為不是預定,所以便會給人誤解為遺棄嗎?」舉個例子:我沒有預定過要揀選這份食物,但這也不是我遺棄的喔,因為根本不在預定的揀選之中,既沒有揀選,怎會有遺棄?^^"
答:
為避免大家誤解這段文字意思,所以我補充說明。
首先,原問題發問者(不是指中里遙弟兄,而是指正式文章的發問者)將亞當犯罪沒被原諒和預定論遺棄論扯在一起,並不是很正確的事。
因為,這個原不原諒亞當的問題,不屬於遺棄論討論的重點。
再來,聖經裡是否有『遺棄論』的教義?
有!
遺棄論是歸正神學整理全聖經之後,歸納出來的教義之一。
有些宗派,不提遺棄論這詞彙,但可以正確描述出遺棄論的教義,這種是可以的。
因為,很多神學詞彙,我們未必要知道,但是,只要我們清楚正確觀念,即使不懂那些詞彙也沒關係。
不過,更多宗派與信徒,是完全否定遺棄論。不僅否定這詞彙,也否定這教義。
這種情形,就嚴重了,因為這表示對聖經不清楚。
另外,即使走加爾文主義路線,講述遺棄論時,我們要非常小心對方說的遺棄論是什麼。
假使對方講的是『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遺棄論,那就是錯誤的。
假使對方講的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的遺棄論,那就是正確的。
什麼是積極?
就是計畫、引導。
什麼是消極?
就是許可、任憑。
『積極』(計畫、引導)與『消極』(許可、任憑),都屬於預定,但是,卻是不同涵意。
遺棄論,其實就是預定論的補充,對預定論做更清楚的解釋。
其實,假使有人被揀選,那麼,那些沒被揀選的人,要如何稱呼?
那些沒被揀選的人,是因為上帝不揀選,所以他們才滅亡?還是他們是因為自己的罪滅亡,上帝只是任憑他們而已?
遺棄論,大致就是在處理這些議題。
雙重預定: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25729.html
雙重預定中的『遺棄論』,有聖經依據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35527.html
更多的遺棄論教義,請自行閱讀園地『預定論與自由意志』分類夾,或是用關鍵字搜尋文章。
2.人最大問題的罪到底是什麼罪?會不會所有的罪都是由一條罪而引身出來的?最後得出一個答案、、、、,就是「不順服」。
答:
正解!
另一種描述法,就是『不信』!也就是『不信神』。
這個『不信』裡的『信』字,是意義非常豐富的詞彙,無法三言兩語講清楚。
『不信』,在這裡就是和『不順服』大致同意思。
3.我記得以前看過小小羊的文章,在回應中講解得好好。(可是我找不回來了)。比喻有很多種,也不能盡明神與人的關係。有些比喻與比喻之間也有矛盾的地方。
答:
這類的講解很多,我隨便舉一個例子:
『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耶3:14)
聖經使用各種人神之間關係的類比,都是有限制的。
假使我們沒搞懂這觀念,遇到這句經文,就會解出很嚴重而且褻瀆的解釋出來:
上帝與人類亂倫!上帝娶女兒當妻子!上帝與人類通婚!
問題是,這當然是亂解!
4.若不是以「生」,而是以祂因愛而認了我們作子女,這有點像乾爹的稱呼
答:
這部分,我就必須做一些更清楚的補充與糾正了。
關於『生』,聖經確實用這詞彙來描述得救者的。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2-13)
當然,雖然聖經用『兒女』、『被神生』,來描述我們與神的關係,
但是,這和主耶穌的是上帝『兒子』、被神『生』,可是不同層次的。
(這部分中里遙弟兄已講述很多,我就不再多說)
另外,我們基督徒和神的兒女關係,除了被上帝『生』這種描述以外,
另一種描述,就是『養子』(神學上有時稱為『嗣子』),以有別於耶穌基督被神生二者間的差異。
也就是說,我們基督徒雖然是上帝兒女,但絕對和耶穌基督是上帝兒子屬於不同層次的觀念,我們不得擅自擴大兒女觀念,變成僭越。(靈恩派對於神的兒女的各種教義,已經荒腔走板、偏離聖經到令人震驚的程度)
我們一定要記住:
各種類比關係,都有限制,不得無限放大,否則一定會錯解聖經。
好比說,只記住『被神生』的兒女關係,卻忘了『被收養』的兒女關係,我們很容易變成妄自尊大。
好比說,只記住『被收養』的兒女關係,卻忘了『被神生』的兒女關係,我們很容易變成過度自卑。
這就像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但也是『僕人』;
是主耶穌的『朋友』,但也是主耶穌的『學生』;、、、
這些,都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們只要抓住正確觀念,就很容易舉一反三,正確理解聖經。
5.有關我們能否稱 神(上帝)為父,這暫時還沒有特定的指示在聖經中說不可以
答:
基督徒稱上帝是『父』、『父親』,都是可以的。
主禱文:『我們在天上的父』(太6:9)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稱上帝為『父』,並非主耶穌才能做,而是每位基督徒都可以這樣做。
當然,我們都必須清楚知道,這裡的『父』,關係絕對和主耶穌稱上帝是『父』,屬於不同層次的關係,我們不得僭越。
而稱呼上帝是『天父』,當然是很好的,更能提醒我們記得一些分寸。
中里遙弟兄很多分享都講得很好,但有些瑕疵與不足的部分,我稍微做些更正與補充,使大家更清楚聖經意思。
願上帝幫助大家。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9月7日 16:31
感謝主,孩子雖然不足,卻由小小羊弟兄幫忙補充,讓各學習中的弟兄更為清楚明白聖經原則性的本意,也同時讓孩子從中學習。
是的,正如小小羊弟兄所指,這主題中的亞當與 神的關係中,用遺棄論來說並不是很正確,因為遺棄論只有在被揀選的當中才會有遺棄的可能性,假若沒有揀選,也則沒有遺棄。而且,使用遺棄論來討論時也必需要很小心,正如當人要指責誰人時,一定要很小心處理,以免成了自以為義。
感謝小小羊特別為第4點及第5點補充,特別是「我們一定要記住:各種類比關係,都有限制,不得無限放大,否則一定會錯解聖經。」這的確是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關於稱呼與分寸,正如第一個回覆中的弟兄推介一樣,建議大家觀看小小羊的另一篇文章:耶穌爸爸?耶穌爸比?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366171.html ) 千萬別因為關係好,就變成沒禮貌。您跟您朋友關係好,也不會因此而對他沒禮貌吧?(詳細不多說,敬請觀看相關文章,那主題寫的很直接,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提醒 ^^)
(題外話)
真的很感恩,能在一週前發現這裡,從中大家一起學習、成長、歸正,有時候靜默,有時候提問,有時候則發表分享,這樣的過程中讓大家更多機會作思考。但願有更多的基督徒願意認真的觀看這裡所有文章主題,畢竟這都不是為了人的自我炫耀而寫,而是為著各弟兄的靈命成長。用以謙卑的心學習,在這裡仔細研究、對待每一個問題及答案,定能獲益不少。
也特別感謝小小羊的付出、教導與分享,百忙中義務性的服務主的羊群,為的不是名與利,只是純因這是主所喜悅的事。感謝主,亦很感謝您的無私分享。 ^^~
真的,我很喜歡這個小小羊園地。願主賜福及保守這園地,讓眾追求真理者能有機會在此分享學習,奉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聖的名字求的,阿們。
是的,正如小小羊弟兄所指,這主題中的亞當與 神的關係中,用遺棄論來說並不是很正確,因為遺棄論只有在被揀選的當中才會有遺棄的可能性,假若沒有揀選,也則沒有遺棄。而且,使用遺棄論來討論時也必需要很小心,正如當人要指責誰人時,一定要很小心處理,以免成了自以為義。
感謝小小羊特別為第4點及第5點補充,特別是「我們一定要記住:各種類比關係,都有限制,不得無限放大,否則一定會錯解聖經。」這的確是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關於稱呼與分寸,正如第一個回覆中的弟兄推介一樣,建議大家觀看小小羊的另一篇文章:耶穌爸爸?耶穌爸比?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366171.html ) 千萬別因為關係好,就變成沒禮貌。您跟您朋友關係好,也不會因此而對他沒禮貌吧?(詳細不多說,敬請觀看相關文章,那主題寫的很直接,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提醒 ^^)
(題外話)
真的很感恩,能在一週前發現這裡,從中大家一起學習、成長、歸正,有時候靜默,有時候提問,有時候則發表分享,這樣的過程中讓大家更多機會作思考。但願有更多的基督徒願意認真的觀看這裡所有文章主題,畢竟這都不是為了人的自我炫耀而寫,而是為著各弟兄的靈命成長。用以謙卑的心學習,在這裡仔細研究、對待每一個問題及答案,定能獲益不少。
也特別感謝小小羊的付出、教導與分享,百忙中義務性的服務主的羊群,為的不是名與利,只是純因這是主所喜悅的事。感謝主,亦很感謝您的無私分享。 ^^~
真的,我很喜歡這個小小羊園地。願主賜福及保守這園地,讓眾追求真理者能有機會在此分享學習,奉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聖的名字求的,阿們。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7日 22:39
感謝主,也感謝各位弟兄姊妹的分享
最近正在寫有關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的講章
針對「僕人、奴隸、兒女」三個面向做探討
這篇文章及討論對我幫助極大
最近正在寫有關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的講章
針對「僕人、奴隸、兒女」三個面向做探討
這篇文章及討論對我幫助極大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9月7日 22:51
請問中裡遙弟兄:為何您要一直自稱為孩子呢
我差點會錯意, 以為是指家裏養的小孩子
我差點會錯意, 以為是指家裏養的小孩子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1年09月8日 12:12
應該是中裡遙弟兄謙卑的自稱吧
| 檢舉 | Posted by 小賴 at 2011年09月8日 12:46
回應 JK 弟兄:
正如小賴所指的那樣,因為孩子(我)是低下的,所以稱為孩子 ^^"。在講道時那些忠心的、真正屬神的牧者也會自稱為「僕人」,但孩子是以回覆大家、聊天時的稱呼,孩子若以僕人稱呼自己,怕會顯得奇怪喔。文中又不願出現太多「我」字,感覺會很自我(個人的奇怪觀,哈哈)。所以盡可能不加上對自己的稱呼,若要寫上,盡可能以孩子這詞才形容吧。
((或許,大家也可以認「我」為乳臭未乾的小孩子,所以「我」便用「孩子」這詞形容自己吧))
正如小賴所指的那樣,因為孩子(我)是低下的,所以稱為孩子 ^^"。在講道時那些忠心的、真正屬神的牧者也會自稱為「僕人」,但孩子是以回覆大家、聊天時的稱呼,孩子若以僕人稱呼自己,怕會顯得奇怪喔。文中又不願出現太多「我」字,感覺會很自我(個人的奇怪觀,哈哈)。所以盡可能不加上對自己的稱呼,若要寫上,盡可能以孩子這詞才形容吧。
((或許,大家也可以認「我」為乳臭未乾的小孩子,所以「我」便用「孩子」這詞形容自己吧))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8日 13:24
對著天父,我們也是這樣自稱,可是對著弟兄姐妹若也自稱為〝孩子〞,好像有點矯情耶(不好意思,說出真實感覺,沒有攻擊的意思),讀起您的文章來,就是覺得怪怪的,好像自己是您的長輩一樣,個人是覺得對人的尊重要有,但在這裡學習,就都是平等的,不需要如此分輩分吧.
| 檢舉 | Posted by 迷惑的羊 at 2011年09月8日 14:03
迷惑的羊您好:
(有關「孩子」這詞,回了這個後暫不再回覆嚕,不然便會離主題很遠了 ^^"")
其實這個稱呼,有如「晚輩」之意,因在主內,的確有很多弟兄比起自己更為認識主長久、認識更深,這樣稱自己為晚輩則應該不為過。反而,若用「晚輩」,便感覺變了古裝劇了 = =\'\'\'\'。
(有關「孩子」這詞,回了這個後暫不再回覆嚕,不然便會離主題很遠了 ^^"")
其實這個稱呼,有如「晚輩」之意,因在主內,的確有很多弟兄比起自己更為認識主長久、認識更深,這樣稱自己為晚輩則應該不為過。反而,若用「晚輩」,便感覺變了古裝劇了 = =\'\'\'\'。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8日 14:09
我也覺得矯情耶
甚至有點在版上撒嬌,討愛的感覺
大家不都稱呼"我"嗎 ?
清楚又明瞭
我們在神面前都是罪人
特意去稱為自己孩子
才真的是"自我"吧
(花心思在考慮自己的位子和稱呼)
我們是在天父面前稱自己為孩子
甚至有點在版上撒嬌,討愛的感覺
大家不都稱呼"我"嗎 ?
清楚又明瞭
我們在神面前都是罪人
特意去稱為自己孩子
才真的是"自我"吧
(花心思在考慮自己的位子和稱呼)
我們是在天父面前稱自己為孩子
| 檢舉 | Posted by 阿岱 at 2011年09月8日 16:13
單單一個 "孩子" 兩字,已有這麼多的不同理解了!
可想我們手上的聖經,更有千千萬萬種不同的意解!
可想我們手上的聖經,更有千千萬萬種不同的意解!
| 檢舉 | Posted by S at 2011年09月8日 16:27
關於用不用『孩子』來自稱,這話題在我發表意見之後,
拜託大家就此止息,不用再繼續討論了。
首先,每個人在我們園地裡,年齡、身份、地位、學經歷、、、,都是隱匿的(除非自己要透露)。
在這裡,每個人也都是平等的(除了我,因我是管理者),沒有誰大誰小。
大家都是弟兄姊妹,沒有誰是誰的老大。
包括我,我也希望大家對我以『弟兄』相稱,而非稱我為老師、傳道、牧師之類。
另外,每個人寫作的風格、語法,我們都給予尊重。
有些人文字語法比較稚嫩,有些比較艱澀,有些比較俏皮,有些比較嚴肅、、、。
這些,都沒有關係,只要教義觀念正確,我們都彼此尊重。
基督徒是合一的群體。
合一,是真理上的合一,而不是外表上的合一。
合一,是絕對真理上的合一,而非相對領域的合一。
因此,施洗約翰可以自由決定吃蝗蟲野蜜、穿駱駝毛衣;
主耶穌可以自由決定去有錢人家吃大餐、喝美酒。
我們尊重施洗約翰那種離群索居、怪異的衣著與行為,而不稱之為『怪人』、『孤僻』、『標新立異』;
我們也尊重主耶穌那種與吃喝高貴美食的行為,而不稱之為『喜好宴樂』、『看重世俗享受』。
因為,他們傳講的絕對真理,他們相信的絕對真理,是相同的。
他們不同的,是相對領域部分。
既然是相對領域,我們就彼此尊重(即使自己不喜歡、不習慣)。
今天假使我遇見施洗約翰,我會覺得他很怪,我也不願效法他那種行為。
但是,在主裡,我依然與之握手問安、依然真心當他是我弟兄。
既然我們不知道誰的年齡,所以,我們尊重大家對自己的自稱,只要這不是侵犯他人、不是傳講錯誤道理、不是自高自大即可。
要自稱『孩子』,即使我們覺得怪、覺得彆扭,但我們還是必須予以尊重。
尊重,並非效法,而是一樣接納對方是我弟兄,並且不譴責對方。
假使有天,園地裡有弟兄姊妹要用『俺』這種稱呼來自稱,我會覺得很怪,但一樣的,我會尊重,沒有譴責。
我們園地,雖然很嚴格,
但是,很少有地方,能像我們這裡這樣,在主裡合一、在真理上合一的。
那是一件很美很美的事,我們要繼續保持這傳統,並堅守聖經這真理。
我們在真理上,不分國家、不分地區、不分性別、不分年齡、不分學歷、不分經歷、不分時空、不分教會、不分宗派、、,彼此合而為一了。
我們不僅與園地裡的弟兄姊妹合而為一,也與歷世歷代眾聖徒都合而為一了。
所以,我敢講,我們讀到一百多年前台灣的宣教士講的道,讀到二百年前美國清教徒講的道,讀到五百年前馬丁路得加爾文講的道,讀到一千五百年前奧古斯丁講的道、、、,我們都會有熟悉之感,毫無隔閡。
因為,我們在真理上,已經合而為一,傳承歷世歷代正統信仰了。
當今很多教會、討論區的合一,只是一種『表面上』的合一,而非建構在『真理上』的合一。
所以,那種合一,我根本不屑一顧。
然而,我們園地這種合一,是非常難得的,在這時代已經很難找到的。
因此,讓我們繼續記住:
絕對真理,一定要堅守;
相對領域,大家彼此尊重。
單單一個 "孩子" 兩字,已有這麼多的不同理解了!
可想我們手上的聖經,更有千千萬萬種不同的意解!
答:
這段話,要非常小心。
假使這段話的意思是『聖經只有一種正確解釋,但人卻會有很多解釋,我們要小心分辨哪種才是正解』,那這段話就是正確的。
假使這段話的觀念是指『聖經可以有千萬種解釋,只要彼此尊重即可』,那這就錯誤的。
聖經的經文,只有『單一』正確解釋,但我們常常會有很多種解法,因為我們是『人』,是有罪有誤的人。
這時,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按照上下文、全本聖經、反合性經文、看重聖靈對歷世歷代眾聖徒的保守、看重聖靈對自己的帶領,來得出正意解經。
這不是說一切難解經文,我們都可以得出單一正確解釋,不是這意思。
而是說,很多解釋,在仔細分析、去除偏差之後,我們就比較能找到正確意思。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
聖經經文原意是單一的,但經文的擴大應用,是可以比較寬廣的。
我們要小心,不能將經文的『原意』和『應用』搞混。
原意,要嚴格;
應用,可以寬廣。
為避免誤解,所以補充說明。
拜託大家就此止息,不用再繼續討論了。
首先,每個人在我們園地裡,年齡、身份、地位、學經歷、、、,都是隱匿的(除非自己要透露)。
在這裡,每個人也都是平等的(除了我,因我是管理者),沒有誰大誰小。
大家都是弟兄姊妹,沒有誰是誰的老大。
包括我,我也希望大家對我以『弟兄』相稱,而非稱我為老師、傳道、牧師之類。
另外,每個人寫作的風格、語法,我們都給予尊重。
有些人文字語法比較稚嫩,有些比較艱澀,有些比較俏皮,有些比較嚴肅、、、。
這些,都沒有關係,只要教義觀念正確,我們都彼此尊重。
基督徒是合一的群體。
合一,是真理上的合一,而不是外表上的合一。
合一,是絕對真理上的合一,而非相對領域的合一。
因此,施洗約翰可以自由決定吃蝗蟲野蜜、穿駱駝毛衣;
主耶穌可以自由決定去有錢人家吃大餐、喝美酒。
我們尊重施洗約翰那種離群索居、怪異的衣著與行為,而不稱之為『怪人』、『孤僻』、『標新立異』;
我們也尊重主耶穌那種與吃喝高貴美食的行為,而不稱之為『喜好宴樂』、『看重世俗享受』。
因為,他們傳講的絕對真理,他們相信的絕對真理,是相同的。
他們不同的,是相對領域部分。
既然是相對領域,我們就彼此尊重(即使自己不喜歡、不習慣)。
今天假使我遇見施洗約翰,我會覺得他很怪,我也不願效法他那種行為。
但是,在主裡,我依然與之握手問安、依然真心當他是我弟兄。
既然我們不知道誰的年齡,所以,我們尊重大家對自己的自稱,只要這不是侵犯他人、不是傳講錯誤道理、不是自高自大即可。
要自稱『孩子』,即使我們覺得怪、覺得彆扭,但我們還是必須予以尊重。
尊重,並非效法,而是一樣接納對方是我弟兄,並且不譴責對方。
假使有天,園地裡有弟兄姊妹要用『俺』這種稱呼來自稱,我會覺得很怪,但一樣的,我會尊重,沒有譴責。
我們園地,雖然很嚴格,
但是,很少有地方,能像我們這裡這樣,在主裡合一、在真理上合一的。
那是一件很美很美的事,我們要繼續保持這傳統,並堅守聖經這真理。
我們在真理上,不分國家、不分地區、不分性別、不分年齡、不分學歷、不分經歷、不分時空、不分教會、不分宗派、、,彼此合而為一了。
我們不僅與園地裡的弟兄姊妹合而為一,也與歷世歷代眾聖徒都合而為一了。
所以,我敢講,我們讀到一百多年前台灣的宣教士講的道,讀到二百年前美國清教徒講的道,讀到五百年前馬丁路得加爾文講的道,讀到一千五百年前奧古斯丁講的道、、、,我們都會有熟悉之感,毫無隔閡。
因為,我們在真理上,已經合而為一,傳承歷世歷代正統信仰了。
當今很多教會、討論區的合一,只是一種『表面上』的合一,而非建構在『真理上』的合一。
所以,那種合一,我根本不屑一顧。
然而,我們園地這種合一,是非常難得的,在這時代已經很難找到的。
因此,讓我們繼續記住:
絕對真理,一定要堅守;
相對領域,大家彼此尊重。
單單一個 "孩子" 兩字,已有這麼多的不同理解了!
可想我們手上的聖經,更有千千萬萬種不同的意解!
答:
這段話,要非常小心。
假使這段話的意思是『聖經只有一種正確解釋,但人卻會有很多解釋,我們要小心分辨哪種才是正解』,那這段話就是正確的。
假使這段話的觀念是指『聖經可以有千萬種解釋,只要彼此尊重即可』,那這就錯誤的。
聖經的經文,只有『單一』正確解釋,但我們常常會有很多種解法,因為我們是『人』,是有罪有誤的人。
這時,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按照上下文、全本聖經、反合性經文、看重聖靈對歷世歷代眾聖徒的保守、看重聖靈對自己的帶領,來得出正意解經。
這不是說一切難解經文,我們都可以得出單一正確解釋,不是這意思。
而是說,很多解釋,在仔細分析、去除偏差之後,我們就比較能找到正確意思。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
聖經經文原意是單一的,但經文的擴大應用,是可以比較寬廣的。
我們要小心,不能將經文的『原意』和『應用』搞混。
原意,要嚴格;
應用,可以寬廣。
為避免誤解,所以補充說明。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9月8日 18:15
我的態度與小小羊合一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9月8日 19:56
衷心認同小小羊兄的回應!
就如小小羊兄所言,此園地的寶貴之處之一在於
有許多不同性格、表達方式的弟兄,盡心盡力的在教導我們
有人口氣直接嚴厲,有人溫柔婉轉
也有人因人、因時制宜
就像我們在讀《聖經》一樣
每個作者口氣、個性都不同
但在聖靈的默示下,內容是一致,絕不衝突的
個人覺得
小小羊兄在管理上不遺餘力,且每一個決定都盡其所能符合《聖經》原則
若可,大家把精神、精力集中在真道的追尋上
相信小小羊兄會糾正、勸勉不當用詞與發言的弟兄姊妹
共勉之
補充:
當然不是說我們每個人的發言都是聖靈默示
而是雖然我們口氣、表達不同,但只要同在歸正神學之下
我們的內容都是合一的
就如小小羊兄所言,此園地的寶貴之處之一在於
有許多不同性格、表達方式的弟兄,盡心盡力的在教導我們
有人口氣直接嚴厲,有人溫柔婉轉
也有人因人、因時制宜
就像我們在讀《聖經》一樣
每個作者口氣、個性都不同
但在聖靈的默示下,內容是一致,絕不衝突的
個人覺得
小小羊兄在管理上不遺餘力,且每一個決定都盡其所能符合《聖經》原則
若可,大家把精神、精力集中在真道的追尋上
相信小小羊兄會糾正、勸勉不當用詞與發言的弟兄姊妹
共勉之
補充:
當然不是說我們每個人的發言都是聖靈默示
而是雖然我們口氣、表達不同,但只要同在歸正神學之下
我們的內容都是合一的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1年09月8日 22:43
多謝小小羊弟兄的補充說明!
我們就一同合一,學習聖經真理。
我們就一同合一,學習聖經真理。
| 檢舉 | Posted by S at 2011年09月8日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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