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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要認罪悔改,上帝必定赦免。
但是,『赦免』就表示『沒有刑罰』?
太多基督徒已經產生一種嚴重錯誤的觀念,就是以為只要認罪悔改了,上帝就會赦免,然後就不會有刑罰了。
但是,這是超級大誤解!


上帝赦免?
是的!這是上帝應許與保證!
沒有刑罰?
別傻了!這是上帝主權!


我們認罪悔改了,上帝也赦免了,但是上帝要不要有接下來的刑罰,那可不一定了。


大衛犯了姦淫罪,外加謀殺罪,他有沒有認罪悔改?
有!
上帝有沒有赦免?
有!
然後,就沒有刑罰了嗎?
那可不!
不僅有刑罰,而且刑罰可大得很………………………刀劍必不離你的家!
從此以後,上帝撤除恩典,大衛許多小孩互相殘殺、甚至對父親叛變。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撒下11、12章)


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地時,第一個超級大城耶利哥順利攻取,但是,攻打小小城艾城時,卻是失敗。
原因是因為有個人,叫亞干,他犯了罪,拿了不該拿的東西。
他拿了敵人的好衣服,而那是上帝規定要燒掉的;
他拿了敵人的金子銀子,而那是上帝規定要歸耶和華為聖,獻到教會去的。


亞干有沒有認罪悔改?
有!
上帝會不會赦免?
會!
然後,就沒有刑罰了嗎?
別傻了!不僅有刑罰,而且是嚴厲處死!


『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
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
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約書亞記第七章)


很多東西,是上帝應許與保證。
對這類,我們可以放心,上帝必定履行,因為祂絕不說謊、絕不背乎自己。
但是,也有很多東西,上帝根本沒應許。
對這類,我們一定要注意,不要隨便認為上帝一定要如何做,結果變成我們僭越上帝主權。


對於認罪悔改者,上帝必定赦免。
但是,赦免是『靈魂』必得赦免,可不表示『肉體』刑罰可免除。
肉體的死刑,不表示靈魂的死刑;
靈魂得永生,不表示肉體就不處死。


所以,請不要將『靈魂赦免』與『肉體刑罰』搞混,
以為認罪悔改得赦免的意思,就是肉體不會被上帝懲罰。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這篇【認罪悔改就不會被罰?】,所教導的真理,真的很重要!

我們身邊有很多弟兄姐妹,仍然時常說:【我已經認罪了,神啊,你還要我怎樣】?

我想這篇的教導,讓我們很清楚看到神的公義;神的主權!

願上帝幫助我們
| 檢舉 | Posted by Aquila at 2011年06月9日 21:04
請問小小羊可以再給我一些關於「靈魂」赦免,「肉體」刑罰的經文嗎?
第一次聽到這個概念,希望可以了解得更清楚。我跟別人講時,也可以更有說服力。
第二個問題:亞干認罪了,所以他靈魂有可能已得赦免,在天國了嗎?
謝謝你。
| 檢舉 | Posted by 阿伯 at 2011年06月10日 21:57
大衛和亞干的例子都是耶穌未來到世界、未上十架前,
神的獨生愛子尚未付上贖價。

當然,神有他的主權,也許赦免但依然受罰,也也許就是赦免了。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
嗎?」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
罪了!」』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
子;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
他呢?」
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 檢舉 | Posted by 何崧 at 2011年06月10日 22:20
何崧:
您寫道「大衛和亞干的例子都是耶穌未來到世界、未上十架前,
神的獨生愛子尚未付上贖價。」

我是以為耶穌釘十架的恩典是超越時間的,我是指耶穌的救恩也臨到舊約的人,不然舊約的人憑什麼得救呢?憑什麼除罪呢?每個得救的人都是靠著耶穌得救。
| 檢舉 | Posted by 阿伯 at 2011年06月10日 22:47
To 阿伯:

小小羊以前有一篇文章有詳細的解說:

舊約的人,如何得救?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82097.html

請慢慢看.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6月10日 23:56
主裡弟兄:
謝謝你。
我的意思就跟小小羊那一篇是一樣的。
我打?的地方是用詰問句來論述,而不是真的要問問題。
舊約的人仰望將來的救世主而得救,而耶穌釘十架而成的救恩也臨到舊約的信徒,我本來就是這樣以為的。
| 檢舉 | Posted by 阿伯 at 2011年06月11日 00:21
我想還是有差別的。

在舊約時代犯了罪,會被以色列人用石頭打死,
新約的耶穌對行淫的婦人卻不是這樣作。

自從耶穌降世、受死、復活後,救恩即普降,
以色列人不需再守那些不可嚐不可摸的條例,因為再聖潔也聖潔不過耶穌。
連最大的都死了,還需要用石頭打死誰呢?

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及潔淨聖殿,卻沒有責罰稅吏妓女,
不接受耶穌的村莊,耶穌就走了,並沒有從天降火,
但神也責罰亞拿尼亞夫婦,這跟舊約時代是很不一樣的。
| 檢舉 | Posted by 何崧 at 2011年06月11日 01:46
刑罰未必是主動式,有時是被動式
當上帝任憑人因著犯罪而引來災禍
上帝選擇背對著人也是一種殘酷的刑罰

死未必是刑罰,有時候反而是成全
肉體雖死靈魂卻得救勝過肉體尚存靈魂卻失喪
如果敬虔一輩子,卻死於罪中
那倒不如在母腹當中就死去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6月11日 03:51
何崧:
謝謝你,因為你向我點出了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的不同。
我想到加拉太書裡的教訓,裡面提到應許和律法的不同,上帝和亞伯拉罕立的約,和亞伯拉罕之後430年的摩西所立的約不同。你指的舊約時代的事,其實是指著摩西到耶穌的期間,因為在摩西之前,還沒有賜下律法。加拉太書裡寫著耶穌實現了上帝與亞伯拉罕之約,而430年後的律法並不能廢掉之前已立好的應許。摩西到耶穌之間,以色列人要遵守律法所有的環節,但耶穌之後,基督徒要遵守的是律法的精義,這可能是有差別的原因。
| 檢舉 | Posted by 阿伯 at 2011年06月11日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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