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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關於『善行』的一些反合性觀念
2.關於『禱告』的一些反合性觀念
3.關於『財富與奉獻』的一些反合性觀念
4.關於『憂慮與計畫』的反合性觀念

一、『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6:1),『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所以,好事到底是可以行在人前,還是不能行在人前?
答:
1.請參閱第五章第四題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216431.html
2.重點很簡單:不可『故意要得人的榮耀』而做(太6:2)




二、『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太6:3-4),所以,教會與機構帳目必須不透明,且不應公開?
答:
1. 對聖經經文的應用,必須注意『總原則』(歸納全本聖經相關經文所得出的原則),以免斷章取義。
2. 聖經同時要我們做『好管家』、『智慧者』、『經得起別人檢驗的人』。
3. 『我們還打發一位兄弟和他同去,、、、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18-21)
4.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前3:7)
5.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2:12)
6. 任何教會與機構的財務,都是上帝的錢,都必須非常乾淨,帳目必須清楚謹慎,經得起人家檢驗,不得擅自用經文來護體,掩飾自己帳目不清的事實。
7.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7)。帳目越不透明,人越容易受引誘而犯罪,這是人性,不可低估。




三、『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故意叫人看見』(太6:5),可是但以理卻禱告讓人家看見。『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那些人就紛紛聚集,見但以理在他神面前祈禱懇求』(但6:10-11)。所以,到底禱告可不可以讓人家看見?是不是我們也不應在學校餐廳做謝飯禱告,以免讓人家看見?
答:
1. 觀念同第一題。重點是『不可要得人的稱讚』而當眾禱告。
2. 我們不為得人的稱讚而做,但人家看到要稱讚我們,那是可以的;
但如果是我們為了得人的稱讚而做,人家看到了也稱讚了,那是不行的。
3. 反合性經文(paradox)的應用要很小心,因為表示經文有限制,不得隨意放大使用。
4. 猶太人當時在公眾場合禱告,是會受到眾人稱讚的;但像台灣,可不是這樣,不僅不會被稱讚,還很容易被嘲笑。背景不同,經文應用時要很小心,不要隨便用這經文來為自己不敢在公眾場合謝飯禱告護身。
5. 不敢在公開場合謝飯禱告,要小心這句警告:『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6. 基督徒在餐廳做謝飯禱告,當然是可以的,也是應該的。事實上,不敢當眾做謝飯禱告,然後用『禱告不能故意叫人看見』的經文來護身是不行的,因為那是嚴重曲解聖經。




四、請比較主耶穌的主禱文(太6:9-13)、客西馬尼的禱告(太26:39)與雅比斯的禱告(代上4:10)
答:
1. 本題無標準答案,大家自由分享。
2. 可針對雅比斯的禱告這書的作者Bruce Wilkinson事工的失敗做一介紹。
3. 可引導大家思考聖經裡雅比斯的禱告是『應許』(上帝必應允)還是『祈願』(上帝未必應允)。
4. 請參閱:
1.雅比斯的禱告是至高的禱告範本?那何不學咒詛詩!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153649.html
2.正解咒詛詩與雅比斯的禱告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162501.html




五、『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6:8),既然上帝都知道了,所以基督徒就不用禱告了?
答:
1. 聖經有大量『必須禱告』的經文,但也有『上帝在我們禱告之前就已經知道』的經文,這是反合性(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2. 解法與『上帝預定』和『人的自由意志』觀念類似:上帝的預定,並不表示人就不須為自己自由意志負責,不表示人就不用努力。
3. 上帝知道我們需用的內容,但並不表示我們就不用禱告。
4. 反合性經文的解法重點就是:必須『同時解通』兩類看似矛盾的經文才行。
5. 事實上,上帝不僅知道我們禱告所求的內容,上帝連我們一生未來會做出什麼事、犯什麼罪都知道。但這一樣不能免除我們必須努力盡責,必須認罪悔改,不信主的人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




六、『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太6:19-20),所以基督徒不可以有房子、金錢各種財產,都必須全部奉獻出來給教會使用才行?
答:
1. 一樣屬於反合性經文。因為聖經也有大量私有財產的經文存在。
2. 約伯是富人,有大量私有財產。
3. 十誡第十條是關於私人產業的保護,禁止貪戀別人的私人產業。『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麼?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麼?』(徒5:4)這經文也顯示出基督徒可以有私人產業,自己可以決定。
5. 主耶穌講的積財寶在天上的經文,不是否認私有產業,而是要我們不可將地上的產業當成重心,卻忘記天上。
6. 我們一切所有的產業,都是上帝的,我們只是『管家』。
7. 將一切全部捐出,未必是好管家;完全都不奉獻,絕對是壞管家;智慧的管家,會進行智慧的奉獻。
8. 十一奉獻是最基本的,一定要獻出。超過十一,則視個人感動與領受而定。




七、『不要為明天憂慮』(太6:34),所以,基督徒不應為明天做計畫?
答:
1. 不要為明天『憂慮』,不表示不用為明天『做計畫』。
2. 不計畫未來的人,其實是愚昧人、不盡本分的人。
3.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11:9)
4. 『早晨要撒你的種,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因為你不知道哪一樣發旺;或是早撒的,或是晚撒的,或是兩樣都好』(傳11:6)
5. 約瑟在大飢荒來臨前,已經先做好七年規劃,還不是只規劃明天而已。
6. 正確的觀念是:要認真盡本分規劃未來,但不需憂慮,而且要記得上帝主權,不能以為自己規劃就是一定正確,輕忽上帝不可測的奧秘。
7.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雅4:13-16)





小小羊

聖經裡大量反合性經文
就是要提醒信徒
不要輕易落入極端中
但不是否認那些想全然擺上的信徒
如果只是想要讓神認可你而忽略其他人的需要
那這樣的祭絕對不是神所喜悅的
良性的信徒因該是
留下分別為聖的祭物
剩下就拿去給窮乏人
要奉獻給神
也要幫助人
這才是神悅納的祭
聖經真的要全本讀通才能有把握的行道
阿們!!


神不缺東西
只是要人的心靈誠實
所以的確是要愛神也要愛人
這本來就是神喜悅的
阿們!!
Posted by 123 at 2009年08月10日 19:08
| 檢舉 | Posted by 123 at 2009年08月10日 19:06
不敢在公開場合謝飯禱告,要小心這句警告:『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但這會否令人也覺得"不在公開場合謝飯禱告"等如不能得救?那麽原來在公開場合謝飯禱告竟成為得救絛件?
而一些基督徒我也看見他們雖在公開場合謝飯禱告,但其時間卻超級快(2,3秒),旁人也不能弄清他在幹什麼已祈禱完了...,..這樣的走法律罅式"在人面前認主"又算不算數?而若不算數,那是否要端端正正謝飯禱告才算數呢?
甚至必要出聲謝飯,清楚起來禱告才可以?
再算下去,是否早午晚三餐才要?下午茶又算不算??甚至在與朋友見面他請你吃一塊餅,你又謝飯不謝飯?
請小小羊不要誤以為我在倒亂,我只想指出若依此推論,問題可能很奇怪...
而謝飯禱告在聖經也沒特別寫明,只要凡事謝恩...
| 檢舉 | Posted by Solomon at 2009年08月11日 00:11
謝飯禱告應該是懷抱一個感謝神恩典的心意,
而不是拘泥於形式時間!
謝飯禱告的時間長短,應該也注意場合!
即便是一句感謝主,也是一個很好的謝飯禱告!
| 檢舉 | Posted by 阿祥 at 2009年08月11日 02:16
Solomon:
並不是這樣的。照你這樣說,好似將謝飯禱告形式化,標準化。要知道我們是因信稱義。

我個人覺得,小小羊是提醒,這些不敢在公開場合做謝飯禱告的弟兄姊妹們聖經裡面的教訓。

試問,要是一個人連花短短幾秒鐘在未信者前做謝飯禱告都不敢,這個人敢在學校/工作場合/家庭承認自已是基督徒,承認耶穌是主,向未信者傳福音,敢為主做見證嗎?

有多大的可能,一個人敢作見證,敢跟親朋好友分享耶穌,卻不敢作謝飯禱告? (請注意,我並不是在絕對化,只在論述可能性)

其實重點並不是謝飯禱告,而是心態問題。

況且,小小羊是提醒眾人不要落入這兩個極端: 故意在公眾場合禱告 vs. 刻意不在公眾場合禱告。並不是教導我們一定要在公眾場合禱告,或是刻意不如此行,而是像做善事或是奉獻一樣,我們可以看見做這些事情的動機並不是要得人的稱讚,得人的榮耀,而是要榮耀神。小小羊是提醒許多信徒們會利用這段經文護身,讓自己不用在外人面前禱告,而這並不是正確的。

動機是非常重要的。但以理讓眾人看見他禱告是愛現嗎? 並不是,因為:
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但以理書6:10)

有哪個人會冒著被丟入獅子坑中的危險還繼續跟平常一樣向神禱告? 這真的是極大的信心啊!

照著您的邏輯,我想要問您兩個問題:
1)您提出的凡事謝恩。什麼叫做凡事呢? 是任何事情嗎? 而謝恩又是怎麼樣的謝恩呢? 要花幾秒鐘,幾分鐘才叫做謝恩呢?

2)聖經上有提到要晝夜思想神的話語。什麼叫做晝夜呢? 是不是我們每天都不用工作,時時刻刻像佛教徒一樣默念,思想神的話語?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究竟一天要花幾分鐘,幾小時,才叫做晝夜呢? 活在南北極的人,有時候要面對長達好幾個月的白晝,難道基督徒就不能住在那種地方嗎? 因為他們不能晝夜思想神的話語。

這種論點叫做斜坡理論(slippery slope)。要是開了一扇門的話,結果就會怎麼樣怎麼樣。

守安息日原本是好的,但要是像法利賽人一般,連讓耶穌醫病都不准,那真的就是捨本逐末了。我們可以從四福音中看見耶穌一直不斷的在挑戰,在使用各種不同的反合性,讓法利賽人知道,也讓後世的信徒知道,字句叫人死,精義叫人活。耶穌不斷修正我們的觀念,例如俗手吃飯,安息日,愛神要多於愛人,等等。聖經中最大的反合性就是耶穌自己;義者代替不義者死,無罪的代替有罪的死,創造者代替被造物死。

另外一個很諷刺的地方就是猶太人親手把他們期盼多年的彌賽亞送上十字架。我們到底愛的是神,還是我們"理想中"的神?

回到您的問題,我覺得我們不可以因為人家謝飯禱告的長短,而去推測這究竟是不是合宜的。因為我們不是神,不能鑒察別人的心,但是我們可以自己警惕自己,自己嚴格的要求自己。自己看自己做事的動機。

要是我們可以從人家禱告的長短決定這是不是合宜的禱告,難道您的意思是禱告越長越有效嗎? 並不是這樣的。耶穌也曾斥責法利賽人假意做很長的禱告。

我個人認為做謝飯禱告是一個傳福音的好方法。常常朋友或是同事看到我在做謝飯禱告,就會問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是之後,就可以很自然的進入信仰的話題。當然,偶爾也會遇到不理解和嘲笑,不過這就是我所相信的,這就是我的信仰啊!

我發現許多基督徒不敢在眾人面前做謝飯禱告,甚至許多基督徒一起吃飯時,會互相推辭做謝飯禱告的責任。希望大家共勉之。

願神祝福各位! =)


另外,我想要請教小小羊弟兄關於第五點:

五、『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6:8),既然上帝都知道了,所以基督徒就不用禱告了?

根據很多靈恩派還有趙鏞基的教導,禱告好像只是跟神"求"東西,甚至要巨細靡遺的把細節都告訴神(圖像化禱告)。這些當然是不符合聖經的。

我想要請問小小羊弟兄,可否寫個專題教導我們,什麼是符合聖經的禱告?

在此先不談論日常飲食,禱告到底是要"求"還是要讓神的旨意成全?

舉例:很多人會向神求自己的工作,婚姻,未來等等。究竟是要向神求自己要的,還是向神求祂的旨意行在你的身上? 我目前是比較傾向於後者。

謝謝您的回答。
Posted by Broken Man at 2009年08月11日 05:45
| 檢舉 | Posted by Broken Man at 2009年08月11日 05:31
我都沒有_謝飯禱告,因為不想被特別注意,
.............
| 檢舉 | Posted by PETER at 2009年08月11日 05:50
Broken man弟兄已經寫得很好,我沒有要補充的。
其實,我在講話時,應該都有相當清楚指出是針對什麼樣的狀況,然後使用這樣的經文。

每句經文的合適使用狀況,會因為問題設定不同而不同。

敢不敢在公開場合感謝飯禱告,當然無關得救的份位。
我在園地裡,常常引用彼得三次不認主和這段馬太經文,來做反合性的對比,告訴大家犯罪不表示不得救。
但是,話又講回來,不敢認主,確實是犯罪,無可推諉。

在公開場合謝飯禱告,說來簡單,做來可一點都不簡單。
很多弟兄姊妹很怕被人笑。
這就算了,竟然搬出聖經不可在公開場合禱告的經文來護身,這就很嚴重。
我這問題就是在駁斥這種經文錯誤使用的情形。

不敢認主,是軟弱、是犯罪,但不是就不得救。
可是,我們確實要不斷認罪悔改努力,求主加添力量,使我們敢公開認主。


至於Broken man弟兄所請求的禱告的教導,我沒有資格作。因為,我不是那些很會禱告的人。
講這話,不是謙虛,而是真實狀況。
有很多弟兄姊妹,是真的很會禱告的人,我不是說那種外表上的禱詞,而是那種發自內心每日做很長禱告、和神有很深禱告感情的人。
我的專長,還是在基本教義上、邏輯論述上。
至於零散的禱告教導,則分佈在園地文章中。

另一個我比較少涉及禱告教導的原因是:
我一直認為禱告是心靈與誠實的事,不在乎長短,不在乎內容優美,而在乎內心有多誠實、多懇切。
短短的一句禱告,有時甚至比一小時的禱告還更有力量。
禱告絕對很重要,但我不太相信有什麼神秘公式,可以促成我們透過這公式而凡事所求、稱心如意。
圖像化的禱告,和所有信心運動、積極思想邪術的技巧一樣,都是企圖透過邪術型態的技術,然後達成自己所求必如願的效果。

真要講禱告的東西,其實,我認為對聖經越清楚,我們就越不會做出錯誤的禱告。
如:把不是應許的拿來當應許求,如:不敢求。如:不去求。

禱告的內容,大致是這些:
1.認罪悔改
2.讚美感謝
3.祈求心願

應許可大量訴諸,但態度一定要謙卑。
有時悲傷到無法言語時,甚至可以哭泣無言來禱告。
有時也可以直接拿著詩篇經文,照經文念來禱告。

小小分享,提供參考。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8月11日 08:56
在此針對幾點發表看法,若有任何之處有誤,懇請指教,謝謝

二、『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太6:3-4),所以,教會與機構帳目必須不透明,且不應公開?

讀經最好不要斷章取義,因為聖經不是一節一節拼湊,而是一卷一卷。就這整段經文來看: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
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

這裡應是指個人對教會或特定弟兄姊妹奉獻的態度,不是教會對弟兄姊妹的態度。所以,我們不論是奉獻或幫助上,態度不是在吹捧自己、大肆宣揚。

就教會上,建議參考提摩太前書。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 )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這句話大家都知道,可卻常常忽略,聖經用人的頭腦讀,絕對有相當多的矛盾性。

在讀神的話語前,先祈禱,求神開我們的眼睛、開我們的耳,讓我們能傾聽裡面的聖靈(保惠師)教導我們,不然只會陷入爭辯的頭腦裡。
| 檢舉 | Posted by Nobady at 2009年08月11日 09:01
現在人大多人的禱告,
有一堆很嚴重的問題,
除了圖像化禱告、宣告式的禱告這些以外,

在用詞上往往「沒大沒小」,
不然就是「自己做起上帝」的禱告!
重點是看似合理的禱告,
其實是嚴重僭越上帝的職份。
或者是在觀念上已經有嚴重的偏差者,
假如說,
像是:
「你的恩典「必定」大大地降我們台中」
(者是打空砲!不切實際,禱告事項多的不完了!)
「你的聖靈「必」「傾倒」在他身上」
(誰跟你講是傾倒?)
「這個病人「必因」你的鞭傷得到醫治」
(那個「鞭傷」跟肉體的醫治什麼關係?)
「因為你的揀選讓我成為你的兒女,可以像「王子公主」地一樣尊貴!」
(殊不知耶穌基督怎麼死的?)
「願聖靈「請」你來!」
「親愛的聖靈,......」
或者是「奉主的名禱告,阿們!」
(是奉哪個主啊?共濟會的主?還是我們基督教的主上帝?)

表面上的詞用錯就很不應該了!
那是代表我們對上帝的一種態度,
到底是謙卑地求,還是說有求必應,甚至是要求上帝必要成就,還是「心想事成」?

重點是,
我們是跟上帝在做心靈與誠實的對話,
在跟上帝溝通,交誼的,訴說心情的,
禱告也是上帝給我們的權柄,不是自己本身有的!
我們本是上帝的兒女,但更是上帝的奴僕,

我們豈可以用君王的態度來對待上帝呢?
當韓德爾演奏「哈利路亞」這世界名曲的時候,
那個國王也謙卑了起來,
也想說我「只是」英格蘭的王,不是全地的王,
對於這位更大、更有權勢的王、主上帝也不得不站起來肅立!

現在他們怎麼是自己當了君王,把上帝當奴僕一樣哩?
說難聽點,其實他們的很想做「王」,把上帝當「天軍」而已!
大家其實要做事情,甚至是禱告,
表面上和心靈上都要注意,
因為上帝是兩種都看,
上帝要求以色列人不可拜偶像,
是連表面也一同否定的!
(拿牛犢來當耶和華拜,把銅蛇當偶像拜)

其實禱告還有一個重要觀念,
就是「要可以獻上的」,
不是憑自己意思獻上凡火,
也許禱告上帝會許可你,但是最後會降災給你,
慎之慎之!
| 檢舉 | 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9年08月11日 09:31
給nobody:
很不幸的,使用這句經文來護身的,正是某些牧師傳道。
他們或是在教會,或是在機構,但正是用這經文來護身,不肯公開帳冊與財務狀況。
另一些經文,是關於權柄部分,也被他們拿來神功護體,禁止信徒查驗財務情形。(第七章我們會提到權柄的一些錯誤觀念)
當應當來教導我們的人,卻是帶頭亂用濫用經文的人的時候,信徒如何跟隨?教會與機構豈能不爛?

但是,假使我們正確解經,那我們絕不會被這些錯誤教導的牧師傳道牽著鼻子走,而會有真正的智慧,能用全本聖經經文,按著正意解經,將這些錯謬駁斥回去。

其實,我這篇文章裡的問題例子,幾乎都是真實發生的。
有些,是我自己見到讀到,有些,是弟兄姊妹私下發問的。
說真的,聽到這樣的問題,我內心真是悲傷。
這種錯到離譜的東西,竟然還有人敢拿聖經來護身?這到底是什麼服事神的態度?

當我們犯罪,這不可恥。
但犯罪了,不僅不認罪悔改,還找聖經經文來神功護體,這最可恥。
偏偏,這時代裡,這樣的情形有夠多。
所以,同性戀無罪、離婚無罪、外遇無罪、、、,支持者還可以拿出聖經經文來告訴大家說:你看!聖經說這樣是可以的。

新派神學不信聖經,
靈恩派迷信聖經,
但都一樣,喜歡用聖經來神功護體,合理化犯罪。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8月11日 09:34
私密回應
Posted at 2009年08月11日 23:23
秉澄弟兄:
您講的真是對...有很多點都讓我心有戚戚焉。

「你的恩典「必定」大大地降我們台中」
這好像是以人當神,自己決定禱告到底會不會被神應允。

「這個病人「必因」你的鞭傷得到醫治」
很多歸正神學的會強調心靈層面的醫治(像背道的"病"),但是我不會只把醫治限定在心靈層面。畢竟主耶穌也行過許多醫治肉體的神蹟。其實我在意的並不是耶穌的鞭傷會帶來肉體或是心靈上的醫治。我相信都有,但是主權是在於神(跟第一點一樣)。

「因為你的揀選讓我成為你的兒女,可以像「王子公主」地一樣尊貴!」
我很多朋友(青少年)對此點深信不疑。想請問此點有聖經根據嗎? 聖經說我們是神的兒女,後嗣,僕人,朋友(是指特殊個人還是每位信徒?)等,可是有說信徒們像王子公主嗎? 我目前唯一知道"接近的"只有: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願聖靈「請」你來!」
「親愛的聖靈,......」
請問這兩者的錯在哪? 是因為聖靈在五旬節後已經普遍降下,所以不用再請聖靈來,還是不應該向聖靈禱告?

如果是前者的話,是說每位信徒能信是因為先被聖靈重生,所以才會悔改相信。因此聖靈已經在每位信徒裡面,所以不用再求聖靈? 我不太了解,還請各位解釋。

後者的話,我聽說唐牧師說因為聖經沒有向聖靈禱告的記載,所以我們也不需要刻意向聖靈禱告。

或者是「奉主的名禱告,阿們!」
(是奉哪個主啊?共濟會的主?還是我們基督教的主上帝?)
我覺得這點似乎有點鑽牛角尖。雖然我從小的習慣就是說: "奉主耶穌的聖名禱告",不過聖經的確也有記載"主名"或是"主的名"。

之前在加利利基督徒網站看到的關於基督徒到底應該向誰禱告的文章:

向耶穌禱告有何不可
http://galilee.campus.org.tw/JHK_06.html
向耶穌禱告當然可以
http://galilee.campus.org.tw/JHK_05.html
更全備的教導
http://galilee.campus.org.tw/JHK_07.html
再談可不可以向耶穌禱告
http://galilee.campus.org.tw/JHK_125.html
誰是我們禱告的對象
http://galilee.campus.org.tw/JHK_08.html
(個人覺得以上的連結都是頗中立的討論,如有不妥,還請小小羊弟兄移除。)

幾點疑問,還請各位指教。

May God bless everyone!
| 檢舉 | Posted by Broken Man at 2009年08月12日 14:55
DEAR Broken Man

聖靈在約翰福音當中的記載,
是像「風」的那樣,
而且「靈」在原文也是有「風」的意思,

靈的原文,是pneuma {pnyoo\'-mah}
原型為πνευμα,為中性名詞
1) 吹送, 呼吸
1a) 風
1b) 吹氣, 吐氣, 呼吸
2) (將生命律動賦予身體) 靈
3) (人的性情之一部分) 靈
3a) 與"肉體"連用的時候,表達非物質層面
3b) 感覺, 意志, 想法之來源
3c) 靈性的狀態,心志
4) 物界看不見的個別靈體
4a) 善良的
4b) 邪惡的
5) 神的靈
6) 神的靈 (彰顯於神的子民或某些特定人)
參考一下~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

聖靈也被描述像風的意思是,不是我們叫祂(聖靈)來,祂(聖靈)就會來,就像是風的性質一樣地自由,不是我們可以輕易去捕捉的!代表說聖靈也是有他的隨機性的。

而使徒行傳當中也有聖靈阻止保羅去某地傳道的,所以聖靈原則上這裡是敘述祂的自由性,如果是這樣講說請聖靈進入,那等於說也要聖靈聽我們的話,跟之前的禱告態度起不是異曲同工之妙?

求聖靈的人其實也是求祂的影子和性質而已,根本就沒有被聖靈的本質感動到。

當然也許奉主的名禱告,在聖經也有,但是我們做為主的弟兄姐妹,多少可以謹慎一點,因為後現代主義的影響,連信的耶穌也不一定是真的聖經啟示的耶穌,當然「主」也是同理可推。
| 檢舉 | 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9年08月12日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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