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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雙重預定?
就是『上帝揀選』和『上帝遺棄』兩種教義。
在介紹雙重預定之前,我要先介紹一個我們必須背起來的觀念。
上帝主權的行使,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積極預定
1. 計畫(例:上帝計畫耶穌基督救贖大功)
2. 引導(例: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
二、 消極預定
1. 許可(例:上帝許可魔鬼攻擊約伯)
2. 任憑(例: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而且,不管是上帝積極預定,還是消極預定,上帝依然完全掌管。
即使是消極預定,也依然在上帝掌握之下,上帝並沒有無能為力,也沒有失去掌控,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消極預定,就是上帝沒輒,絕對沒這種事。
積極預定,是屬於上帝主權;
消極預定,一樣是屬於上帝主權。
詳細請參閱:
『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227593.html
只是,太多人已經養成壞習慣,一聽到『預定』,就自動想到『積極預定』,然後忘記還有『消極預定』。
接下來,就繼續用『積極預定』的觀念,來認知預定論、上帝主權議題,
這樣一來,難怪會對預定論充滿嚴重誤解、敵意連連。
在這裡,我還要介紹兩個狀況,這可以使我們更清楚知道,一聽到上帝主權、上帝預定,可不表示上帝『主動積極』去做;
這兩個例子也會讓我們發現,即使魔鬼行惡、人用自由意志行惡,也依然是在上帝主權掌管之下。
例一、大衛屬點民數事件
『耶和華、、、、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
請問,到底是『上帝』激動大衛犯罪,還是『撒但』激動大衛犯罪?
要解成:
1. 上帝『積極激動』?
『上帝』要大衛犯罪,所以激動撒但,之後撒但去激動大衛,然後大衛犯罪。所以,是上帝主動激動大衛去犯罪。
還是該解成:
2. 上帝『消極激動』?
『撒但』要大衛犯罪,但上帝許可撒但這樣做,所以撒但去激動大衛犯罪,然後大衛犯罪。雖然是撒但主動激動大衛去犯罪,上帝只是消極許可,但因上帝掌管一切,所以依然算是上帝激動,只是,這是上帝的消極激動。
例二、約伯的苦難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伯1:12)
『你(撒但)雖激動我(耶和華)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伯2:3)
請問,到底是『撒但』攻擊約伯,還是『上帝』攻擊約伯?
要解成:
1. 上帝『積極攻擊』?
上帝要攻擊約伯,所以激動撒但,讓撒但去攻擊約伯。所以,約伯的苦難,是上帝積極主動激動撒但去作的。
還是該解成:
2. 上帝『消極攻擊』?
是撒但主動要攻擊約伯,然後激動上帝去攻擊約伯,上帝只是許可撒但。但因即使是消極攻擊,也仍屬上帝掌管、上帝主權。所以,雖然這也算是上帝攻擊,但卻是消極攻擊。
這兩個例子,我們都很清楚會發現,雖然聖經都說這是『上帝激動』、『上帝攻擊』,但正確而合理的解法,是將之解釋成『上帝消極激動』、『上帝消極攻擊』,而非解釋成『上帝積極激動』、『上帝積極攻擊』,才是合理,也才合乎聖經觀念。
先有這些基本觀念之後,以下開始進入正題。
對於雙重預定,有好幾種講法。
但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相等原則觀
1. 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積極—積極預定)(positive—positive)
2. 上帝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
上帝也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不信。
二、 不相等原則觀
1. 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積極—消極預定)(positive—negative)
2. 上帝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
但上帝卻是放過不蒙揀選者(而不是主動積極介入他們),這些不蒙揀選者依其本性,就會自動選擇不信。
採取第一種觀念,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叫『極端加爾文主義』(Hyper-Calvinism)。
事實上,正統加爾文主義根本不採用這種極端觀念。
那種極端的觀念,根本不能代表加爾文主義的主張。
有些神學家,甚至認為那種觀念,叫『反加爾文主義』。
我已經寫過文章,表明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各信條,都不採用這種極端說法。
所以,請不要再用這種極少數極少數,而且不被正統加爾文主義接納的觀念來批判加爾文主義。
請參閱:
1. 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5257.html
2. 加爾文主義的歷代信條,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6393.html
正統的加爾文主義,所採用的主張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請務必記住這觀念。
事實上,真正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也是『消極遺棄』這一種,而不是『積極遺棄』那一種。
當然,那種『積極遺棄』的主張,難道沒有聖經經文嗎?
有!
『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出7:2-5)
但是,我要提醒,能提出聖經經文,不表示就是正解聖經。
否則的話,異端也很會提出聖經經文,但卻是錯解強解亂解。
所以,千萬不要看到人家提出經文,就馬上以為是正解經文。
這時,我們一定要小心去看對方式如何解釋這句經文、這種解法能不能通過全本聖經檢驗才行。
聖經是有說『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沒錯,
但問題出在,什麼叫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
是『積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還是『消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
聖經這裡根本沒清楚解釋!
請大家再回去看我這篇文章一開始的觀念介紹。
上帝主權、上帝預定,可以有『積極』,也可以有『消極』兩大類。
這兩大類,全部都屬於上帝主權,上帝掌管。
所以,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有兩種解法:
一、 上帝主動積極使法老的心剛硬(積極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原本沒那麼硬,但上帝硬介入他生命裡,在他心中動工,使他的心剛硬起來。
這樣一來,法老當然會完成上帝預定,當然會心剛硬到底。
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積極的使』。
二、 上帝消極使法老的心剛硬(消極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本來就很剛硬,上帝並沒去他心中使他剛硬,而是『任憑』他繼續剛硬。結果,依其本性,他自然就會剛硬到底,但這一樣可以完成上帝預定。
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任憑』。
中文和合本聖經裡,這類經文就有一些小字,就是這樣說明的。例:出4:21
這兩種解法,哪種才正確合乎聖經?
請再回去看上面我所舉的『大衛屬點民數』、『約伯苦難』的解經例子,哪種解法才合理,應該很清楚才對。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們敢說,歸正神學的解法是正確的。
因為,歸正神學就是主張『消極遺棄』的解法,這種解法才通得過全本聖經檢驗。
關於這種『上帝消極式的預定』、『消極遺棄』、『許可任憑』的觀念,我們要作更進一步說明。
這種觀念,有一個很大的前題:
犯罪的主動者,是人或是魔鬼自己,不是上帝。
上帝沒有叫人去犯罪,
上帝也沒有激動人去犯罪,
是人自己主動要去犯罪,但上帝許可、任憑人去犯罪而已。
可是,雖然上帝只是許可、任憑,但上帝依然掌管一切、依然掌握一切,沒有一件事能脫離上帝的掌管。
假使上帝不許可,魔鬼根本不能動約伯一根汗毛,麻雀根本不會掉下。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伯1:12)
『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2:6)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
所以,即使在上帝許可任憑裡,我們依然看見強烈的上帝主權、上帝掌管觀念。
上帝的許可任憑,並不表示上帝無能為力、或是事情已經非上帝所能控制。
相反的,上帝依然完全掌管,一點也沒有失控。
約瑟被賣,賣他的哥哥是出於惡意,並不是上帝叫他們去犯的,是他們出於自己邪惡自由意志去犯的,上帝只是許可任憑而已。
然而,上帝依然使用這許可任憑,完成祂美好的預定。
上帝的主權,從來沒有任何人能攔阻。
因此,約瑟哥哥並不能因此就說自己無罪,更不能說這是上帝預定,所以他們無辜。
在上帝『消極預定』的領域裡,犯罪的人,是無可牽拖、無可推諉卸責,
因為,是他們自己要去犯的,不是上帝叫他們、逼他們去犯的。
在救恩的議題上,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第一條,就是『人類是全然的墮落』。
這一條的意思是說,所有的人,沒有一個例外,都已經有罪,靈性都已經死亡,都必須下地獄去。
罪已經污染了人的每一個層面,連人的理性、良心、感情、道德、自由意志、、、全部都污染了。
在這種情形下,除非上帝先給只有下地獄這條唯一的路可走的人先重生過來,否則的話,依照人本性已經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絕不會有任何一個人願意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在人心剛硬的議題上,由於人是全然的墮落,所以,本性就已經剛硬。
可是,為什麼世界上很多人都沒信主,世界卻還不是亂到到處燒殺擄掠、強盜橫行、無法無天?
因為,上帝的恩典有兩類:
1. 普遍恩惠
這種恩惠,不管有沒有信主,上帝都會給。
像:陽光、雨水、空氣。
另外,即使連不信主的人,上帝也依然按照普遍恩惠,對世界進行掌管,像警察、法律、國家、軍隊、、、、去牽制邪惡的力量。
2. 特殊恩惠
這種恩惠,只有蒙神揀選的人才能得到。
像:蒙重生、當神的兒女、能信耶穌、、、。
就因為上帝對剛硬的人、邪惡的人,依然用普遍恩惠去牽制邪惡,才能不使邪惡過度橫行。
可是,當上帝一旦撤出祂恩典的手,將普遍恩惠收回,這時,剛硬的人就會自然依其本性,一路剛硬到底;邪惡的人就會自動依其本性,越來越邪惡。
好比是『水往低處流』,這是水的自然傾向。
不需我去『施加力量』去逼水往下流,只要我『不去擋住』水,水就會『依其本性』,自動往低處流下去。
是我擋住水,水才不會往低處流。
但當我撤出我的手,這時,水絕對會自動依其本性,往下流下去。
這時,水能說是我推它往下流的嗎?
其實,依照水的自由意志,它的自由意志就是自動往下流,
反而我擋住它,才是違反它的自由意志。
正如上帝施加恩典的手,擋住剛硬者剛硬、擋住邪惡者行惡,這才是違反那些人的自由意志。
剛硬者,越剛硬越高興;
邪惡者,越邪惡越愉快。
越不受外力干涉,越能隨自己自由意志去幹任何事,人越爽。
因為,這是天性。
當上帝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再去擋那些人時,這時,上帝是使那些人『更自由,更能用自由意志』去做壞事,而不是『違反他們自由意志』。
看到這種弔詭之處了嗎?
上帝要『使』惡人行惡,祂並不需主動積極去惡人心中動工,使他們去行惡,
祂只需消極的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去擋他們,只需『任憑』他們,讓他們『更自由』,這時,他們就會很自然依其邪惡本性,一路壞到底。
結果,被上帝給他越自由的人,他反而下地獄越快;
被上帝管教約束的人,反而才能上天堂。
上帝對祂自己的孩子,就是管東管西,聖靈整天嘮嘮叨叨,孩子做錯事還會鞭打,可是,這樣反而會帶孩子上天堂;
上帝對祂棄絕的人,就是給他們更自由、更自主、更不受任何束縛、不需去管教,
可是,這樣反而會讓他們下地獄。
當父母的、老師的,一定可以理解我在說些甚麼。
對壞孩子,假使你放任他自由自在,那他一定完蛋更快、壞得更快。
他去壞,可不是我『逼他』去壞、『叫他』去壞,而是他『自己』去壞的。
我只是『任憑』,沒有『逼使』。
這種上帝消極『許可』、『任憑』的觀念,聖經有很多例子。
很多我們用『積極預定』無法解通的觀念,只需轉成用『消極預定』去解,很多聖經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我要再次重申,很多人誤解預定論、誤解加爾文主義,就是因為他們很多時候,根本沒弄清楚預定論和加爾文主義,是主張預定有『積極預定』與『消極預定』兩種情形的。
在雙重預定的領域裡,被正式接納的觀念,也是經得起聖經檢驗的觀念,就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對祂揀選的人,祂採取積極主動的預定;
對祂遺棄的人,祂採取消極任憑的預定。
另一方面,太多人單獨將雙重預定單獨切割出來看,卻忘記雙重預定的基本前題,是『所有人都全然墮落』。
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原罪論』上的,而不是建立在『普救論』上的;
也就是說,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有罪,必須下地獄』的基礎上的,而不是『所有人都應該上天堂』上的。
假使有人值得上天堂,而上帝硬把他拖去地獄,這確實很不公平;
但問題是,有這種人嗎?
當所有的人本來就有罪,本來就應該全部下地獄,這時,上帝從裡面揀選一些人出來,給他們恩典,帶他們上天堂,然後繼續讓其他人繼續有罪而下地獄,又有什麼不公義的?
忘記人類全部都該下地獄,然後以為上帝遺棄一些人這是不合理、沒愛心,
這樣的話,如何能真正對上帝給我們的恩典,有充足而深深的感謝呢?
『(預定)這教義對那些凡以真心順從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謙虛、勤勉與豐富安慰的題材,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的題材』(偉斯敏斯特信條3-8)
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
阿們。
小小羊
附錄:
關於『積極揀選』(積極預定)、『消極遺棄』(消極預定),我再提供一些經文給大家參考。有了我上面介紹的觀念,讀以下的反合性經文,有時我們不用太多解釋,就可以看出那種差異。
一、關於積極揀選、積極預定
1.『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人能用自由意志悔改的心,是上帝主動給的)
2.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被上帝積極揀選的,全部都會信)
3.『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16:14)
(是主先開導人的心,人才能留心聽道)
4.『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2:25)
(上帝給人悔改的心,人才能明白真道)
二、關於消極遺棄、消極預定
1.『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5:9)
(上帝不是積極預定遺棄,而是積極預定揀選)
2.『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的母親,休書在哪裡呢?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賽50:1)
(上帝不是積極遺棄,被遺棄者,是因為自己的罪)
3.『即或有人聚集,卻不由於我』(賽54:15)
(即使有人要行惡,這也不是上帝我積極主動叫他們去行的)
小小羊 2008-04-08
就是『上帝揀選』和『上帝遺棄』兩種教義。
在介紹雙重預定之前,我要先介紹一個我們必須背起來的觀念。
上帝主權的行使,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積極預定
1. 計畫(例:上帝計畫耶穌基督救贖大功)
2. 引導(例: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
二、 消極預定
1. 許可(例:上帝許可魔鬼攻擊約伯)
2. 任憑(例: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而且,不管是上帝積極預定,還是消極預定,上帝依然完全掌管。
即使是消極預定,也依然在上帝掌握之下,上帝並沒有無能為力,也沒有失去掌控,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消極預定,就是上帝沒輒,絕對沒這種事。
積極預定,是屬於上帝主權;
消極預定,一樣是屬於上帝主權。
詳細請參閱:
『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227593.html
只是,太多人已經養成壞習慣,一聽到『預定』,就自動想到『積極預定』,然後忘記還有『消極預定』。
接下來,就繼續用『積極預定』的觀念,來認知預定論、上帝主權議題,
這樣一來,難怪會對預定論充滿嚴重誤解、敵意連連。
在這裡,我還要介紹兩個狀況,這可以使我們更清楚知道,一聽到上帝主權、上帝預定,可不表示上帝『主動積極』去做;
這兩個例子也會讓我們發現,即使魔鬼行惡、人用自由意志行惡,也依然是在上帝主權掌管之下。
例一、大衛屬點民數事件
『耶和華、、、、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
請問,到底是『上帝』激動大衛犯罪,還是『撒但』激動大衛犯罪?
要解成:
1. 上帝『積極激動』?
『上帝』要大衛犯罪,所以激動撒但,之後撒但去激動大衛,然後大衛犯罪。所以,是上帝主動激動大衛去犯罪。
還是該解成:
2. 上帝『消極激動』?
『撒但』要大衛犯罪,但上帝許可撒但這樣做,所以撒但去激動大衛犯罪,然後大衛犯罪。雖然是撒但主動激動大衛去犯罪,上帝只是消極許可,但因上帝掌管一切,所以依然算是上帝激動,只是,這是上帝的消極激動。
例二、約伯的苦難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伯1:12)
『你(撒但)雖激動我(耶和華)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伯2:3)
請問,到底是『撒但』攻擊約伯,還是『上帝』攻擊約伯?
要解成:
1. 上帝『積極攻擊』?
上帝要攻擊約伯,所以激動撒但,讓撒但去攻擊約伯。所以,約伯的苦難,是上帝積極主動激動撒但去作的。
還是該解成:
2. 上帝『消極攻擊』?
是撒但主動要攻擊約伯,然後激動上帝去攻擊約伯,上帝只是許可撒但。但因即使是消極攻擊,也仍屬上帝掌管、上帝主權。所以,雖然這也算是上帝攻擊,但卻是消極攻擊。
這兩個例子,我們都很清楚會發現,雖然聖經都說這是『上帝激動』、『上帝攻擊』,但正確而合理的解法,是將之解釋成『上帝消極激動』、『上帝消極攻擊』,而非解釋成『上帝積極激動』、『上帝積極攻擊』,才是合理,也才合乎聖經觀念。
先有這些基本觀念之後,以下開始進入正題。
對於雙重預定,有好幾種講法。
但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相等原則觀
1. 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積極—積極預定)(positive—positive)
2. 上帝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
上帝也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不信。
二、 不相等原則觀
1. 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積極—消極預定)(positive—negative)
2. 上帝積極主動介入被揀選者生命中,進入他們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
但上帝卻是放過不蒙揀選者(而不是主動積極介入他們),這些不蒙揀選者依其本性,就會自動選擇不信。
採取第一種觀念,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叫『極端加爾文主義』(Hyper-Calvinism)。
事實上,正統加爾文主義根本不採用這種極端觀念。
那種極端的觀念,根本不能代表加爾文主義的主張。
有些神學家,甚至認為那種觀念,叫『反加爾文主義』。
我已經寫過文章,表明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各信條,都不採用這種極端說法。
所以,請不要再用這種極少數極少數,而且不被正統加爾文主義接納的觀念來批判加爾文主義。
請參閱:
1. 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5257.html
2. 加爾文主義的歷代信條,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6393.html
正統的加爾文主義,所採用的主張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請務必記住這觀念。
事實上,真正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也是『消極遺棄』這一種,而不是『積極遺棄』那一種。
當然,那種『積極遺棄』的主張,難道沒有聖經經文嗎?
有!
『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出7:2-5)
但是,我要提醒,能提出聖經經文,不表示就是正解聖經。
否則的話,異端也很會提出聖經經文,但卻是錯解強解亂解。
所以,千萬不要看到人家提出經文,就馬上以為是正解經文。
這時,我們一定要小心去看對方式如何解釋這句經文、這種解法能不能通過全本聖經檢驗才行。
聖經是有說『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沒錯,
但問題出在,什麼叫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
是『積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還是『消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
聖經這裡根本沒清楚解釋!
請大家再回去看我這篇文章一開始的觀念介紹。
上帝主權、上帝預定,可以有『積極』,也可以有『消極』兩大類。
這兩大類,全部都屬於上帝主權,上帝掌管。
所以,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有兩種解法:
一、 上帝主動積極使法老的心剛硬(積極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原本沒那麼硬,但上帝硬介入他生命裡,在他心中動工,使他的心剛硬起來。
這樣一來,法老當然會完成上帝預定,當然會心剛硬到底。
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積極的使』。
二、 上帝消極使法老的心剛硬(消極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本來就很剛硬,上帝並沒去他心中使他剛硬,而是『任憑』他繼續剛硬。結果,依其本性,他自然就會剛硬到底,但這一樣可以完成上帝預定。
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任憑』。
中文和合本聖經裡,這類經文就有一些小字,就是這樣說明的。例:出4:21
這兩種解法,哪種才正確合乎聖經?
請再回去看上面我所舉的『大衛屬點民數』、『約伯苦難』的解經例子,哪種解法才合理,應該很清楚才對。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們敢說,歸正神學的解法是正確的。
因為,歸正神學就是主張『消極遺棄』的解法,這種解法才通得過全本聖經檢驗。
關於這種『上帝消極式的預定』、『消極遺棄』、『許可任憑』的觀念,我們要作更進一步說明。
這種觀念,有一個很大的前題:
犯罪的主動者,是人或是魔鬼自己,不是上帝。
上帝沒有叫人去犯罪,
上帝也沒有激動人去犯罪,
是人自己主動要去犯罪,但上帝許可、任憑人去犯罪而已。
可是,雖然上帝只是許可、任憑,但上帝依然掌管一切、依然掌握一切,沒有一件事能脫離上帝的掌管。
假使上帝不許可,魔鬼根本不能動約伯一根汗毛,麻雀根本不會掉下。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伯1:12)
『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2:6)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
所以,即使在上帝許可任憑裡,我們依然看見強烈的上帝主權、上帝掌管觀念。
上帝的許可任憑,並不表示上帝無能為力、或是事情已經非上帝所能控制。
相反的,上帝依然完全掌管,一點也沒有失控。
約瑟被賣,賣他的哥哥是出於惡意,並不是上帝叫他們去犯的,是他們出於自己邪惡自由意志去犯的,上帝只是許可任憑而已。
然而,上帝依然使用這許可任憑,完成祂美好的預定。
上帝的主權,從來沒有任何人能攔阻。
因此,約瑟哥哥並不能因此就說自己無罪,更不能說這是上帝預定,所以他們無辜。
在上帝『消極預定』的領域裡,犯罪的人,是無可牽拖、無可推諉卸責,
因為,是他們自己要去犯的,不是上帝叫他們、逼他們去犯的。
在救恩的議題上,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第一條,就是『人類是全然的墮落』。
這一條的意思是說,所有的人,沒有一個例外,都已經有罪,靈性都已經死亡,都必須下地獄去。
罪已經污染了人的每一個層面,連人的理性、良心、感情、道德、自由意志、、、全部都污染了。
在這種情形下,除非上帝先給只有下地獄這條唯一的路可走的人先重生過來,否則的話,依照人本性已經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絕不會有任何一個人願意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在人心剛硬的議題上,由於人是全然的墮落,所以,本性就已經剛硬。
可是,為什麼世界上很多人都沒信主,世界卻還不是亂到到處燒殺擄掠、強盜橫行、無法無天?
因為,上帝的恩典有兩類:
1. 普遍恩惠
這種恩惠,不管有沒有信主,上帝都會給。
像:陽光、雨水、空氣。
另外,即使連不信主的人,上帝也依然按照普遍恩惠,對世界進行掌管,像警察、法律、國家、軍隊、、、、去牽制邪惡的力量。
2. 特殊恩惠
這種恩惠,只有蒙神揀選的人才能得到。
像:蒙重生、當神的兒女、能信耶穌、、、。
就因為上帝對剛硬的人、邪惡的人,依然用普遍恩惠去牽制邪惡,才能不使邪惡過度橫行。
可是,當上帝一旦撤出祂恩典的手,將普遍恩惠收回,這時,剛硬的人就會自然依其本性,一路剛硬到底;邪惡的人就會自動依其本性,越來越邪惡。
好比是『水往低處流』,這是水的自然傾向。
不需我去『施加力量』去逼水往下流,只要我『不去擋住』水,水就會『依其本性』,自動往低處流下去。
是我擋住水,水才不會往低處流。
但當我撤出我的手,這時,水絕對會自動依其本性,往下流下去。
這時,水能說是我推它往下流的嗎?
其實,依照水的自由意志,它的自由意志就是自動往下流,
反而我擋住它,才是違反它的自由意志。
正如上帝施加恩典的手,擋住剛硬者剛硬、擋住邪惡者行惡,這才是違反那些人的自由意志。
剛硬者,越剛硬越高興;
邪惡者,越邪惡越愉快。
越不受外力干涉,越能隨自己自由意志去幹任何事,人越爽。
因為,這是天性。
當上帝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再去擋那些人時,這時,上帝是使那些人『更自由,更能用自由意志』去做壞事,而不是『違反他們自由意志』。
看到這種弔詭之處了嗎?
上帝要『使』惡人行惡,祂並不需主動積極去惡人心中動工,使他們去行惡,
祂只需消極的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去擋他們,只需『任憑』他們,讓他們『更自由』,這時,他們就會很自然依其邪惡本性,一路壞到底。
結果,被上帝給他越自由的人,他反而下地獄越快;
被上帝管教約束的人,反而才能上天堂。
上帝對祂自己的孩子,就是管東管西,聖靈整天嘮嘮叨叨,孩子做錯事還會鞭打,可是,這樣反而會帶孩子上天堂;
上帝對祂棄絕的人,就是給他們更自由、更自主、更不受任何束縛、不需去管教,
可是,這樣反而會讓他們下地獄。
當父母的、老師的,一定可以理解我在說些甚麼。
對壞孩子,假使你放任他自由自在,那他一定完蛋更快、壞得更快。
他去壞,可不是我『逼他』去壞、『叫他』去壞,而是他『自己』去壞的。
我只是『任憑』,沒有『逼使』。
這種上帝消極『許可』、『任憑』的觀念,聖經有很多例子。
很多我們用『積極預定』無法解通的觀念,只需轉成用『消極預定』去解,很多聖經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我要再次重申,很多人誤解預定論、誤解加爾文主義,就是因為他們很多時候,根本沒弄清楚預定論和加爾文主義,是主張預定有『積極預定』與『消極預定』兩種情形的。
在雙重預定的領域裡,被正式接納的觀念,也是經得起聖經檢驗的觀念,就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對祂揀選的人,祂採取積極主動的預定;
對祂遺棄的人,祂採取消極任憑的預定。
另一方面,太多人單獨將雙重預定單獨切割出來看,卻忘記雙重預定的基本前題,是『所有人都全然墮落』。
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原罪論』上的,而不是建立在『普救論』上的;
也就是說,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有罪,必須下地獄』的基礎上的,而不是『所有人都應該上天堂』上的。
假使有人值得上天堂,而上帝硬把他拖去地獄,這確實很不公平;
但問題是,有這種人嗎?
當所有的人本來就有罪,本來就應該全部下地獄,這時,上帝從裡面揀選一些人出來,給他們恩典,帶他們上天堂,然後繼續讓其他人繼續有罪而下地獄,又有什麼不公義的?
忘記人類全部都該下地獄,然後以為上帝遺棄一些人這是不合理、沒愛心,
這樣的話,如何能真正對上帝給我們的恩典,有充足而深深的感謝呢?
『(預定)這教義對那些凡以真心順從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謙虛、勤勉與豐富安慰的題材,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的題材』(偉斯敏斯特信條3-8)
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
阿們。
小小羊
附錄:
關於『積極揀選』(積極預定)、『消極遺棄』(消極預定),我再提供一些經文給大家參考。有了我上面介紹的觀念,讀以下的反合性經文,有時我們不用太多解釋,就可以看出那種差異。
一、關於積極揀選、積極預定
1.『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人能用自由意志悔改的心,是上帝主動給的)
2.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被上帝積極揀選的,全部都會信)
3.『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16:14)
(是主先開導人的心,人才能留心聽道)
4.『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2:25)
(上帝給人悔改的心,人才能明白真道)
二、關於消極遺棄、消極預定
1.『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5:9)
(上帝不是積極預定遺棄,而是積極預定揀選)
2.『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的母親,休書在哪裡呢?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賽50:1)
(上帝不是積極遺棄,被遺棄者,是因為自己的罪)
3.『即或有人聚集,卻不由於我』(賽54:15)
(即使有人要行惡,這也不是上帝我積極主動叫他們去行的)
小小羊 2008-04-08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雖然知道這樣問很蠢
但是是否有那種可能?
就是自己心裡有感動的想信主而受洗
也認罪 也心裡很愛上帝 也讀經也禱告
但自己其實未曾被上帝揀選過?聖靈未曾動工過?
從頭到尾根本只是自己想信主
但其實自己根本不是上帝揀選的名單之一?
有這種可能嗎?
會這樣想
是因為我是到海外讀書時才接觸福音認識主
在台灣時未曾接觸過福音
是到海外唸書時 接觸到信仰
所以會想是不釋環境照成(身邊都是基督徒同學 朋友)的使自己誤以為或當下激情受朋友引響而信主?
因為回台灣後 又回到原來環境(身邊都是佛道教徒親友)
所以有時會想這個問題
但是是否有那種可能?
就是自己心裡有感動的想信主而受洗
也認罪 也心裡很愛上帝 也讀經也禱告
但自己其實未曾被上帝揀選過?聖靈未曾動工過?
從頭到尾根本只是自己想信主
但其實自己根本不是上帝揀選的名單之一?
有這種可能嗎?
會這樣想
是因為我是到海外讀書時才接觸福音認識主
在台灣時未曾接觸過福音
是到海外唸書時 接觸到信仰
所以會想是不釋環境照成(身邊都是基督徒同學 朋友)的使自己誤以為或當下激情受朋友引響而信主?
因為回台灣後 又回到原來環境(身邊都是佛道教徒親友)
所以有時會想這個問題
| 檢舉 | Posted by 如何確切知道自己是被揀選的? at 2008年04月7日 18:44
有一個方法提供你用以神為本的思考,而非關注在自己是否得救的問題上面,就是無論你是不是得救,神都是良善的神。人們不會照著自己原來的本性就愛上這一位神,因此當神未曾解答自己信仰難題的時刻,人們就不相信神是良善的神。有人統計在共產中國解放之後最大的一次飢荒餓死了超過現在台灣的人口總數,如果我們認為自己的存在是最重要的,那些人當中誰能保證絕對沒有一人可能是復興台灣教會的被神重用的僕人?論到去深山野林傳福音,那些人臨終之前可能行走了好幾天的路程,只是有再強的求生意志也通不過天災人禍的考驗,並且今日人們明白人禍造成的災難遠超過自然環境生成的災難。
「也認罪 也心裡很愛上帝 也讀經也禱告
但自己其實未曾被上帝揀選過?聖靈未曾動工過?
從頭到尾根本只是自己想信主
但其實自己根本不是上帝揀選的名單之一?」
答:
這也是很多人的疑惑。
這不是新問題,而是千百年來,許許多多信徒共同的問題,也引起很大的神學爭議。
要詳細講,需要很多時間,我還在寫作中。
這部分,叫做『得救的確信』。
我現在只簡單講:
1.一個不蒙揀選的人,通常不會擔心自己是否蒙揀選。
一個沒得救的人,通常不會擔心自己是否得救。
一個褻瀆聖靈的人,通常不會擔心自己褻瀆聖靈。
2.我們講解上帝遺棄,並不表示自己就是上帝遺棄的對象。
我們要小心區分這兩種角度與議題的不同:
a.純粹的教義(站在旁人客觀角度來分析)
b.自己的信仰(站在自己的角度來看)
我講個例子,大家比較可以知道我在說什麼:
1.我們可以很清楚論語的真正意思,而且也可以很正確講出論語的意思。(這就是『純粹的理論』)
但是,我們可以完全都不相信論語,也完全不會用論語來當自己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生命的核心。(這就是『自己的信仰』)
同樣的,一個人可以很清楚知道聖經的意思,也可以很正確講出聖經的意思(純粹的教義),
但是,他可以完全不相信聖經所講的,也不會把聖經當成自己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生命的核心。(自己的信仰)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必須同時有這兩種。
他必須認真去學習『純粹的教義』,用客觀的角度來學習聖經真理。
同時,他也必須有『自己的信仰』,真正把教義的內容信進去。
不是只有『知道』而已,是真的『信進去』。
所以,為了更正確認識我們信些什麼,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教義真理。
比方說,聖經關於揀選的教義是什麼、遺棄的教義是什麼。
當我們知道這些之後,還必須『信進去』。
這樣就夠了嗎?
不是。接下來,就是更難的『實際應用』。如何把純粹的教義,實際在我們生活上用出來、實際運用在自己身上、實際運用在別人身上,這就是更難的課題了。
我們知道聖經有教導揀選的真理,有教導遺棄的真理。
接下來,如何應用呢?
1.誰蒙揀選,誰不蒙揀選,我們不知道。
這很重要,超級重要。
我們學習揀選與遺棄的真理,不是讓我們去判定誰被揀選、誰沒被揀選的。
2.任何基督徒,不得擅自判定別人不蒙揀選。
我們必須把遺棄的教義放在心裡,但是,不得擅自判定誰是被遺棄的。
我們知道遺棄,所以,我們不會隨便就認為別人一定得救。
但是,雖然我們知道不是人人都得救,但我們沒資格去擅自認定誰就是不蒙揀選的。
即使這人現在拒絕福音,我們也不能判定他不蒙揀選。
因為,誰知道這人今天雖然不信,搞不好明天就信。
3.任何基督徒,不得擅自判定自己不蒙揀選。
我們反而要『不斷努力,讓我們的蒙揀選更確定』。
請注意我說的這兩種分別:
a.先假定自己是不蒙揀選,然後自暴自棄
b.先假定自己是蒙揀選,然後努力使自己的蒙召更確信。
正確的態度是b。
4.不蒙揀選者,不會有這些:
a.不會認為自己有罪
b.不會認為自己是罪人
c.不會認為自己需要被拯救
d.不會相信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
e.不會相信耶穌基督為我的罪而死
f.不會相信只要我信耶穌,我的罪就能得赦免,獲得拯救
假使這些你都相信,那麼,你不得擅自認為自己不蒙揀選。
接下來你要作的,不再是去懷疑自己是否是上帝遺棄的,
而是要『努力行出好行為,使你的蒙召更確定』。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1:10)
只要你真心相信耶穌,你就不應再去懷疑自己是否不蒙揀選。
因為:
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羅10:10)
接下來,就是要『更加殷勤』,使我們的得救(蒙召)(揀選)更加被確信。
所以,假使還沒有受洗,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克服困難,完成受洗;
假使還不敢對拜拜的親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克服恐懼,勇敢對人說我是基督徒;
假使自己還有什麼壞行為、與信仰不配的行為,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去克服,使自己更加成聖。
但自己其實未曾被上帝揀選過?聖靈未曾動工過?
從頭到尾根本只是自己想信主
但其實自己根本不是上帝揀選的名單之一?」
答:
這也是很多人的疑惑。
這不是新問題,而是千百年來,許許多多信徒共同的問題,也引起很大的神學爭議。
要詳細講,需要很多時間,我還在寫作中。
這部分,叫做『得救的確信』。
我現在只簡單講:
1.一個不蒙揀選的人,通常不會擔心自己是否蒙揀選。
一個沒得救的人,通常不會擔心自己是否得救。
一個褻瀆聖靈的人,通常不會擔心自己褻瀆聖靈。
2.我們講解上帝遺棄,並不表示自己就是上帝遺棄的對象。
我們要小心區分這兩種角度與議題的不同:
a.純粹的教義(站在旁人客觀角度來分析)
b.自己的信仰(站在自己的角度來看)
我講個例子,大家比較可以知道我在說什麼:
1.我們可以很清楚論語的真正意思,而且也可以很正確講出論語的意思。(這就是『純粹的理論』)
但是,我們可以完全都不相信論語,也完全不會用論語來當自己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生命的核心。(這就是『自己的信仰』)
同樣的,一個人可以很清楚知道聖經的意思,也可以很正確講出聖經的意思(純粹的教義),
但是,他可以完全不相信聖經所講的,也不會把聖經當成自己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生命的核心。(自己的信仰)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必須同時有這兩種。
他必須認真去學習『純粹的教義』,用客觀的角度來學習聖經真理。
同時,他也必須有『自己的信仰』,真正把教義的內容信進去。
不是只有『知道』而已,是真的『信進去』。
所以,為了更正確認識我們信些什麼,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教義真理。
比方說,聖經關於揀選的教義是什麼、遺棄的教義是什麼。
當我們知道這些之後,還必須『信進去』。
這樣就夠了嗎?
不是。接下來,就是更難的『實際應用』。如何把純粹的教義,實際在我們生活上用出來、實際運用在自己身上、實際運用在別人身上,這就是更難的課題了。
我們知道聖經有教導揀選的真理,有教導遺棄的真理。
接下來,如何應用呢?
1.誰蒙揀選,誰不蒙揀選,我們不知道。
這很重要,超級重要。
我們學習揀選與遺棄的真理,不是讓我們去判定誰被揀選、誰沒被揀選的。
2.任何基督徒,不得擅自判定別人不蒙揀選。
我們必須把遺棄的教義放在心裡,但是,不得擅自判定誰是被遺棄的。
我們知道遺棄,所以,我們不會隨便就認為別人一定得救。
但是,雖然我們知道不是人人都得救,但我們沒資格去擅自認定誰就是不蒙揀選的。
即使這人現在拒絕福音,我們也不能判定他不蒙揀選。
因為,誰知道這人今天雖然不信,搞不好明天就信。
3.任何基督徒,不得擅自判定自己不蒙揀選。
我們反而要『不斷努力,讓我們的蒙揀選更確定』。
請注意我說的這兩種分別:
a.先假定自己是不蒙揀選,然後自暴自棄
b.先假定自己是蒙揀選,然後努力使自己的蒙召更確信。
正確的態度是b。
4.不蒙揀選者,不會有這些:
a.不會認為自己有罪
b.不會認為自己是罪人
c.不會認為自己需要被拯救
d.不會相信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
e.不會相信耶穌基督為我的罪而死
f.不會相信只要我信耶穌,我的罪就能得赦免,獲得拯救
假使這些你都相信,那麼,你不得擅自認為自己不蒙揀選。
接下來你要作的,不再是去懷疑自己是否是上帝遺棄的,
而是要『努力行出好行為,使你的蒙召更確定』。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1:10)
只要你真心相信耶穌,你就不應再去懷疑自己是否不蒙揀選。
因為:
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羅10:10)
接下來,就是要『更加殷勤』,使我們的得救(蒙召)(揀選)更加被確信。
所以,假使還沒有受洗,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克服困難,完成受洗;
假使還不敢對拜拜的親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克服恐懼,勇敢對人說我是基督徒;
假使自己還有什麼壞行為、與信仰不配的行為,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去克服,使自己更加成聖。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7日 23:30
我今天在文章主文後面,加上一段附錄,請大家自行參考。
透過這些經文,或許可以幫助大家更容易掌握住『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的雙重預定論觀念。
透過這些經文,或許可以幫助大家更容易掌握住『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的雙重預定論觀念。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8日 17:54
感謝這個blog辛苦的同工們 這幾天查有關預定論的資料而找到了這個網站 除了對預定論有越來越多瞭解之外 也看到很多「按正意分解真道」的文章 讓我收穫很多、也很被鼓勵 持守聖經在真道上行的還是有影響力的!
分享一個積極揀選消極遺棄個人想到的例子
「末期癌症的病人 醫生可以主動救治 也可以宣告放棄」這是醫生主動意志下做出的決定 被救活的人自然要感恩 但死亡的病人 難道要說死因是醫生嗎? 當然不是 是自己身上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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