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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派神學支持同性戀,其中一種方式,就是『重新解釋聖經』,解出和歷世歷代眾聖徒截然不同的觀念出來。
要重新解釋聖經,他們會訴諸很多方式,好比:高等批判、原文解經、、、、。
答案也很簡單:
二千年傳統都講錯了,他們終於發現真正正確的聖經真理了。
同性戀部分,新派神學對聖經有很多的曲解。
其中一個,就是認為聖經對於所多瑪、蛾摩拉的罪行譴責,不包括同性戀。
他們認為,聖經只譴責所多瑪的『沒善待客人』,並未譴責淫亂的罪行。


這種解經,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不要一看見人家搬出各種高深的神學理論、搬出各種原文解經,就被嚇倒!
事實上,各種好的聖經翻譯版本,多半已經相當良好翻譯出聖經原文意思。
中文和合本,算是相當不錯的版本了。


從五百年前宗教改革開始,馬丁路得也好,加爾文也罷,都堅持聖經是平信徒可讀可懂的!不是只有受過高深神學訓練的人才讀得懂的!
這不是說沒受過神學訓練的人,也一定可以知道各種比較艱深的聖經問題;
更不是說讀神學沒有用,大家都不用讀;
而是說:
聖經的『精義』,是沒受過神學的平信徒,只要願意降服在上帝面前,聖靈必帶領大家能讀出清楚的聖經精義出來。


所以,不用搬出什麼高深的原文解經,我們就是拿全本聖經來看便是。
聖經清楚的意思,除非我們眼睛瞎了,否則不可能得不出正確的結論來。


聖經有沒有譴責所多瑪的同性戀淫行?
要回答這問題,基本上,重點就是『全本聖經』。
再來,有兩種方法:
1. 直接經文:直接講述到所多瑪的經文。
2. 間接經文:沒直接提到所多瑪,但反對同性戀的經文。


今天,我們示範的,是全本聖經裡,直接講述到所多瑪的經文。
至於那些沒提到所多瑪,但反對同性戀的間接經文,就暫且不提。
方法也很簡單:
請用經文檢索工具,輸入『所多瑪』,就可以查出全本聖經所有關於所多瑪的經文。
信望愛網站
http://bible.fhl.net/


基本上,全聖經共有47句直接提到所多瑪的經文。
這裡面,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很簡單的結論:
聖經對於所多瑪的罪,是譴責的!而且這城市是因為罪惡滔天被上帝毀滅的!
簡單說,聖經對於所多瑪的評論,就是四個字:
『罪大惡極』!


『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13:13)


很多經文,只提到所多瑪犯罪,但沒提及犯罪內容。
這些經文,我們就略過去不提。
以下,我們只列出有具體提到犯罪內容的經文。


1.『他們(那兩個天使)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那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創19:4-9)
講解:
這段經文,是在說什麼?
所多瑪人要羅得將那兩個男人形像的天使交出來,『任我們所為』,這是什麼意思?
是要打那兩個天使?是要招待那兩個天使?是要性侵犯那兩個天使?
讀聖經,我們要注意上下文!
上下文常會給我們清楚的解釋。
所以,這段經文的下文,告訴我們什麼?
羅得說『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所以,這表示所多瑪人要進行的,不會是好事,而是『惡事』。
什麼惡事呢?
我們繼續看下文: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
這是什麼意思呢?
說真的,除了解成『性行為』,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清楚明白合理的解釋。
所多瑪人,就是要羅得交出那兩個男人形的天使,要與之進行同性性行為。
這是『惡事』!




2.『他們行姦淫,做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耶23:14)
講解:
『行姦淫』,看見了嗎?




3.『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結16:49)
講解:
這段經文,也有明確講到所多瑪的罪行,就是:
『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
所以新派神學的人,就此認為所多瑪的惡行,就僅僅是沒有幫助人而已。


問題是,這樣的解釋對嗎?夠嗎?
所多瑪的罪行,只有沒幫助困苦人而已?
當然不是!
這城市是罪惡滔天,罪大惡極,罪行可多了!
他們是否『有』觸犯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的罪?
當然有!
他們是否『只』觸犯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的罪?
當然不只!
前面講的耶利米書的經文,也列出『行姦淫』的罪,看見了嗎?
不僅是耶利米書而已,連後面的新約,也講到所多瑪淫行的罪。


不僅如此!我們假使認真讀一下這段以西結書經文的上下文,我們不可能沒看見以西結書第十六章在講什麼。
這章經文因為很長,我不列出,但大家可以發現,這段經文文字非常淫穢。
簡單說,這段經文是用『淫亂』來描述耶路撒冷。
然後,上帝繼續說所多瑪是耶路撒冷的妹妹,表明罪行的類似。
當然,我們可以說這與前面大量淫亂的描述無關,
但是,解釋成與淫亂有關,豈不合理?




3.『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後2:6-10)
講解:
『淫行』、『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看見了嗎?
可不是只講沒好好接待遠客、沒好好照顧窮人而已,而是明確講出『淫亂』這種罪行的。




4.『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猶1:7)
講解:
『行淫』、『逆性的情慾』。
看見了嗎?




根據以上經文,說真的,我們很清楚就可以得出下面這些結論:
1. 所多瑪是罪大惡極的城市
2. 所多瑪觸犯很多罪,淫亂是其中之一
3. 所多瑪的淫亂罪,包括同性戀
4. 因罪大惡極,所以所多瑪被刑罰
5. 所多瑪被刑罰,不僅是因為沒善待客人、沒幫助窮人,而且是包括同性戀淫亂


除了得出這種結論之外,我不知還能得出什麼合理、清楚的結論?
當然,假使我們硬要扭曲經文清楚意思,進行各種詭辯,用各種稀奇古怪的方式來講解清楚明白的經文,使之變成不自然的解釋,那我們永遠也奉陪不完。
心若已經硬了,上帝再明確的道理,也會被扭曲掉。


上帝是不是單單因為所多瑪同性戀,所以刑罰毀滅所多瑪?
當然不是!因為所多瑪還有很多罪行。
但是,請不要反過來,竟然變成認為上帝絕不是因為所多瑪的同性戀,才刑罰毀滅所多瑪!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再強調一次:
不要被新派各種稀奇古怪、搬出高深道理的解法嚇倒!
聖經清楚的意思,我們清清楚楚可以明白!
任何違反全本聖經這麼清楚的意思,反要去解出稀奇古怪意思的解法,我們都不接受!


新派神學這種扭曲經文意思的搞法有很多。
多見識過幾次,就會知道,不會被欺哄。
好比說:新派神學也講『唯獨聖經』,但他們意思可和我們不一樣哦!
他們唯獨聖經的意思是:『聖經是有錯誤的』,正確的我們唯獨,錯誤的我們不唯獨。
我們的意思卻不是這樣,而是:『聖經全部無誤』,我們全部唯獨。


好比說:新派神學也講『信耶穌得永生』,但他們意思可和我們不一樣哦!
他們信耶穌得永生的意思是:『信佛教的好行為的人,也是一種無形的信耶穌,也可以得救』。
我們信耶穌得永生的意思是:『不信基督教的耶穌,你就不是真正信耶穌,就不可能得救』。


弟兄姊妹們!
我們不怕人家笑我們沒學問!不怕人家笑我們沒讀過神學院!
我們只怕不敬畏上帝聖言!扭曲上帝聖言!
我們願意降服在上帝面前,而不是要上帝來降服在我們面前!
我們要將全世界一切的世俗學問拿來被聖經檢驗,而不是將聖經拿來被世俗的學問檢驗!
聖經說法與世俗學問相反時,我們順服聖經,而不是把聖經曲解來順服世俗學問!


這就是我們的信仰,我們只能這樣做,願上帝幫助我們,阿們!









小小羊

新派神學 我還第一次聽到
不過感覺快跟異端沒兩樣了
| 檢舉 | Posted by 凱 at 2010年12月2日 16:06
如果連小學教育都會有教導"同性戀"無罪的可怕教導
自學方案可行嗎?
或是我們先在家中教好自己的小孩同性戀是可怕的罪?
那有太多要教了
這社會的價值觀已扭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了阿

為何沒有基督徒的私立小學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0年12月2日 16:41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
文章作者說聖經裡沒有一處經文有明確地說到婚前性行為是犯罪,
所以他認為如果只有單一的對象且後來有結婚,則婚前性行為是無罪的...
看了真的很生氣...
因為想要婚前性行為也就算了,但他居然打著追求真理或恢復真理的名號來將婚前性行為自行除罪化,這真的很可惡!
可是事實上聖經裡是有寫的,只是他不願意接受就說聖經沒說!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7210&fpage=0&toread=&page=2
他也自稱是虔誠追求+恢復真理的基督徒(耶穌基督的門徒)呢!
| 檢舉 | Posted by 韻安 at 2010年12月2日 21:03
好像有點出入,

就是,"所多瑪"可能也沒有那麼_清楚,白紙黑字,
就是說"同性戀",

20101111-悔改-何玉峰長老, mn20101111.mp3,
http://hfpmana.hfpchurch.org/show.php?id=12&l_id=21
http://hfpmana.hfpchurch.org/upload_file/ftp/mn20101111.mp3

(08:50)
邪淫也可能包含"異性戀",

(10:20)
"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同性戀,

連老帶少_都同性戀,歷史上好像沒發生過第二次,
免費訓練,也很難_訓練出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沒有文字檔,
所以,我只(能)重聽一小部分的錄音檔,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PETER at 2010年12月2日 22:58
給PETER:
我很驚訝,你到底有沒有認真讀我的文章啊?
否則,你怎麼可能講出["所多瑪"可能也沒有那麼_清楚,白紙黑字,就是說"同性戀"]這種話啊?

解一下這經文給我看一下吧?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猶1:7)
什麼叫[逆性的情慾]?

所多瑪有沒有異性戀淫亂?
當然很可能!
因為,我文章已經講了,他們罪惡很多。
問題是,他們有沒有犯同性戀的罪?
當然有!
聖經已經清楚講明,還有什麼好講的啊?

當然,我的文章對同性戀沒有做清楚定義。
但是,在我文章裡,同性的性行為就是我講的同性戀的範圍的。
我不管你戀不戀、愛不愛,反正只要有同性性行為,就屬於聖經譴責的領域,也就是俗稱的同性戀。


["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同性戀,
連老帶少_都同性戀,歷史上好像沒發生過第二次,
免費訓練,也很難_訓練出來,]
你難道不知道,連希臘、羅馬帝國,同性戀都很常見?
當時的人認為和男人發生性行為,並無奇特之處。
亞歷山大大帝,除了和女人做愛以外,也和男人做愛。
誰告訴你所多瑪全城都有同性戀是不可能?
要不然你解一下所多瑪人要羅得將那兩個男人形像的天使交出來,『任我們所為』,這是什麼意思?

你若認為聖經講的全城大小同性戀不可能,因為歷史上沒有,
那聖經全部都不可能了!
諾亞洪水人類全部滅絕、馬利亞處女懷孕生出耶穌、摩西出埃及曠野四十年以色列幾百萬人鞋子都沒破、、、、


假使讀不懂,可以發問。
假使不想認真讀我的文章,就不要來放言高論!

另外,我很忙,一律不將時間花在閱讀影音檔。
你假使要,就自行整理出影音的重點給大家讀。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12月2日 23:35
新派神學、成功神學,現今已經不是存在於特定的教派或是地方教會,而是一種普世的侵襲。起先是從牧者開始匯集"各家所長"進行所謂的"補短截長",建立起屬於自己的信仰教導。因此會眾的信仰認知開始取決於牧者,形成各種歪七扭八的教會。隨著"人本主義"的滲透,核心同工與信徒也學會了"自行組織"這項能力,在牧師所教導的大原則下選擇性地遵從與不遵從,建立起屬於自己的信仰觀。在某些教會可以看見同時並存著歸正神學的傳統教導以及成功神學的積極思想,也可以看見敬虔的研經課程以及靈恩的方言操練,甚至以自己的"中庸"與"包容"為傲。

無論是哪個教派、哪種神學,都有著"合一"的期盼,但必須深思熟慮一些重要的議題。蒙神所喜悅的合一是什麼?是充滿"包容"的"混種信仰"?還是基於聖經的純正信仰?這些所謂對"人"的"尊重",是不是一種對 神的褻瀆?若將聖經視為準繩,那麼我們又憑什麼用”人”的理論與經驗去重新詮釋聖經?難道不該是聖經應證了我們的人生經歷嗎?甚至有人認為,從基督降臨完備了猶太律法、宗教改革的信仰歸正、靈恩運動帶動了教會復興、一直到成功神學的教導獲得許多世俗的認可,是一種信仰的"進程"。在此提出嚴厲的指正!我主耶穌基督完成救恩以後一切皆已完備!"歸正"不是"進化",是改正人為所產生的錯誤,使人歸向上帝,進而改革不符合聖經的宗教儀式,破除不符合聖經的信仰迷思!事實上人最大的罪,就是不斷地在"變",唯一不變的,只有創始成終的 神,我們能夠用不斷在改變的”人”觀,去認知永恆不變的 神嗎?

越是看見這世代教會的亂象、會眾的妄為,我越深信主耶穌所說的那道窄門,越深信啟示錄預言會興起的敵基督。有人說:「得不得救,惟有上帝知道。」是的,這點無法反駁,我又豈能測度 神的準繩。雖然我不能論斷"你是否得救",但我敢篤定一個事實,若我以聖經為準繩並且遵行,神祂必救我!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0年12月3日 00:15
我相信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不同的揹負
有的人是精神上的缺陷
有的人是意志上的缺陷
有的人是智能上的缺陷
有的人是心理上的缺陷
有的人是性格上的缺陷
有的人是肢體上的缺陷
我也相信性別認同也是其中之一

曾經我和一位弟兄
遇見一位盲人朋友過馬路
那位弟兄熱心地跑過去攙扶
還沒觸碰到那位盲人朋友時
他已經朝著那位弟兄說
「謝謝,願 神賜福你」

過後說那位弟兄感慨地說了一段話
「你看他可憐嗎?我看我們比他可憐,我們雖有肉眼卻看不見,而他雖然失去肉眼,卻看得比誰都清楚。」

若能藉著 神戰勝與生俱來的揹負
我相信就如同這位盲人朋友一樣
成為上帝賜福的恩典

唐崇榮牧師曾經說過
曾為同性戀的人被神醫治後
他能夠站在兩性的立場去思考
是一種恩賜

願神祝福所有在性別認知上有缺陷的朋友
回歸上帝當初造人的美意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0年12月3日 00:36
康來昌牧師近期的講道有提醒過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基督徒不是(不可、不好、不該...etc.)以人的立場決定真理,我們可以站在與上帝相同的立場,卻不因此上帝就必要在每件事上站在與我們相同的立場。

既然我們已經站在上帝這一邊了,那麼當我們照著祂的旨意移動,為什麼祂又不站在我們這邊?這是預設上帝只有一種固定的立場,而且是人可以站立得住的。這樣的信念排除了人站立不住的上帝的立場,但是經上也記著說「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聖經書卷新舊約皆有一致的精神,神的話不隨著時間改變,這是基督徒可以有堅定信仰的根本原因。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0年12月3日 12:06
Jason Shong,

謝謝你分享的盲人弟兄故事。

很感動。
| 檢舉 | Posted by 寄居者 at 2010年12月3日 12:09
不 可 與 男 人 苟 合 、 像 與 女 人 一 樣 、 這 本 是 可 憎 惡 的 。 (利未記18:22)

男 人 也 是 如 此 、 棄 了 女 人 順 性 的 用 處 、 慾 火 攻 心 、 彼 此 貪 戀 、 男 和 男 行 可 羞 恥 的 事 、 就 在 自 己 身 上 受 這 妄 為 當 得 的 報 應 。 (羅馬書1:27)

你 們 豈 不 知 、 不 義 的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麼 。 不 要 自 欺 . 無 論 是 淫 亂 的 、 拜 偶 像 的 、 姦 淫 的 、 作 孌 童 的 、 親 男 色 的 、(林前6:9)

隨手翻聖經,還有更多的經文,都是說不可以姦淫,不可以同性戀,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要硬拗?!!
| 檢舉 | Posted by Sandra at 2010年12月3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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