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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是犯罪!這就是聖經的立場。
當整個時代越來越對人宣稱同性戀無罪,乃至於連教會也認為同性戀無罪時,
這正顯示出現在已經末世,各種錯誤思想橫行。1.給我同性戀的弟兄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674383.html
2.發問:立即就可以永遠不再犯同性戀的罪嗎?(限)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653397.html
3.發問:我該主動對教會的人講自己是同性戀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623559.html
4.ICCP信仰宣言:關於同性戀(主題十八)的講解與說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330617.html
5.基督徒們!小心性別平等教育中同性戀議題對我們孩子的污染!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349103.html
6.聖經對所多瑪的譴責,不包括同性戀淫行?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601297.html
最後更新日:2010-12-7
當整個時代越來越對人宣稱同性戀無罪,乃至於連教會也認為同性戀無罪時,
這正顯示出現在已經末世,各種錯誤思想橫行。1.給我同性戀的弟兄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674383.html
2.發問:立即就可以永遠不再犯同性戀的罪嗎?(限)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653397.html
3.發問:我該主動對教會的人講自己是同性戀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623559.html
4.ICCP信仰宣言:關於同性戀(主題十八)的講解與說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330617.html
5.基督徒們!小心性別平等教育中同性戀議題對我們孩子的污染!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349103.html
6.聖經對所多瑪的譴責,不包括同性戀淫行?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601297.html
最後更新日:2010-12-7
請問小小羊:
在「ICCP信仰宣言:關於同性戀(主題十八)的講解與說明」一文中,第十條「我們否認一個實行同性戀生活的人可以擔任牧師、教師、或在基督的教會中保有任何服事的職份,或成為一個陪餐的會友。」
你的講解為:「在『任命前』,教會不應同意任何已知的過同性戀生活的同性戀者擔任任何聖工職分,也不能同意他們領聖餐。」
這樣簡單的來看,「知罪,且持續努力悔改、求神幫助」的(前)同性戀弟兄姊妹,是可以擔任服事的職分、甚至牧師嗎?
當然,我們需要定義一下「知罪,且持續努力悔改、求神幫助」的人,我個人的定義是:他們已經決心改變,也有果效,但也許(1)時間不夠長;(2)旁人還沒有信心見證他們已經不再犯同性戀的罪(跟時間長短也有關)。
還是必須要已有信心、旁人也可以作見證,他們已成功除去同性戀的罪,且不再有任何相關的行為,才能在教會服事?
非常感謝你的時間與擺上!
願神憐憫我們!
在「ICCP信仰宣言:關於同性戀(主題十八)的講解與說明」一文中,第十條「我們否認一個實行同性戀生活的人可以擔任牧師、教師、或在基督的教會中保有任何服事的職份,或成為一個陪餐的會友。」
你的講解為:「在『任命前』,教會不應同意任何已知的過同性戀生活的同性戀者擔任任何聖工職分,也不能同意他們領聖餐。」
這樣簡單的來看,「知罪,且持續努力悔改、求神幫助」的(前)同性戀弟兄姊妹,是可以擔任服事的職分、甚至牧師嗎?
當然,我們需要定義一下「知罪,且持續努力悔改、求神幫助」的人,我個人的定義是:他們已經決心改變,也有果效,但也許(1)時間不夠長;(2)旁人還沒有信心見證他們已經不再犯同性戀的罪(跟時間長短也有關)。
還是必須要已有信心、旁人也可以作見證,他們已成功除去同性戀的罪,且不再有任何相關的行為,才能在教會服事?
非常感謝你的時間與擺上!
願神憐憫我們!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0年12月18日 02:14
給Denver:
這條的重點,是『實行同性戀生活』。
也就是說,像那種認為同性戀無罪然後繼續同性戀生活的同性戀者,或是像認為同性戀有罪但他繼續持續犯出同性戀行為的同性戀者。
重點就是『不斷』、『持續』實行同性戀生活的人。
這意思有點像這經文: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從神生的,信主得救之後的人,難道就永遠都不會再犯出任何罪?也沒有能力犯出任何罪了嗎?
難道信主得救之後,犯了罪的人,就不是真正從神生的、不是真正得救者了嗎?
不是這樣的!
這經文是指『持續狀態』!
因為希臘原文裡,這裡的文法屬於『持續狀態』。
也就是說,這經文意思是:
『凡從神生的,就不持續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持續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真正信主得救者,在世之時,依然會犯罪、會跌倒,
但是,他不會持續去犯罪、不會以犯罪為正確、會知道這是罪、會知道要認罪、會努力去悔改。
換言之,一個同性戀者,假使:
1.知罪,知道同性戀是罪,也承認同性戀是罪。
2.認罪悔改,努力改正罪行,不是持續過同性戀生活,但偶爾跌倒。
這樣的話,我認為教會是可以愛心接納,扶持幫助,使之擔任聖工,並領取聖餐的。
但很不幸的,當今的問題,反而都不是這樣。
很多爭議的發生,都是牧師自己認為同性戀不是罪、自己可以一邊過同性戀生活一邊當牧師、宗派要封立確定而且不認罪悔改的同性戀者當牧師之類。
有些國家的聖公會,就接納同性戀者,並進行封牧。
這些牧師,可以一邊繼續當同性戀者,一邊在聖公會裡當牧師。
當然,這樣的規定,已經為全世界的聖公會帶來很嚴重的紛爭,甚至瀕臨分裂,因為不是每間聖公會的教會,都同意這種行為。
台語長老會的神學院,也大量開始接納同性戀,認為同性戀無罪。
甚至有神學生被查出有同性戀性侵事件,結果學校譴責的只是『未經同意性侵』,而不是譴責『同性戀』。
所以,我們可以合理推論:
在不久的將來,台語長老會爆發確定同性戀者當牧師、確定同性戀者被封牧的事,遲早會出現。
敗壞,不會突然發生。
敗壞,都是逐漸發展的。
很多時候,一葉可以知秋。
越到末世,敗壞的事會越多,偏離聖經的假道會越多。
我們只能求主幫助,讓我們不僅有愛心,而且還堅守真理,絕不動搖。
棄守真理的愛心,是假的!只是人類用私意自以為的愛心罷了,不是真正符合上帝標準的愛心。
這條的重點,是『實行同性戀生活』。
也就是說,像那種認為同性戀無罪然後繼續同性戀生活的同性戀者,或是像認為同性戀有罪但他繼續持續犯出同性戀行為的同性戀者。
重點就是『不斷』、『持續』實行同性戀生活的人。
這意思有點像這經文: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從神生的,信主得救之後的人,難道就永遠都不會再犯出任何罪?也沒有能力犯出任何罪了嗎?
難道信主得救之後,犯了罪的人,就不是真正從神生的、不是真正得救者了嗎?
不是這樣的!
這經文是指『持續狀態』!
因為希臘原文裡,這裡的文法屬於『持續狀態』。
也就是說,這經文意思是:
『凡從神生的,就不持續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持續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真正信主得救者,在世之時,依然會犯罪、會跌倒,
但是,他不會持續去犯罪、不會以犯罪為正確、會知道這是罪、會知道要認罪、會努力去悔改。
換言之,一個同性戀者,假使:
1.知罪,知道同性戀是罪,也承認同性戀是罪。
2.認罪悔改,努力改正罪行,不是持續過同性戀生活,但偶爾跌倒。
這樣的話,我認為教會是可以愛心接納,扶持幫助,使之擔任聖工,並領取聖餐的。
但很不幸的,當今的問題,反而都不是這樣。
很多爭議的發生,都是牧師自己認為同性戀不是罪、自己可以一邊過同性戀生活一邊當牧師、宗派要封立確定而且不認罪悔改的同性戀者當牧師之類。
有些國家的聖公會,就接納同性戀者,並進行封牧。
這些牧師,可以一邊繼續當同性戀者,一邊在聖公會裡當牧師。
當然,這樣的規定,已經為全世界的聖公會帶來很嚴重的紛爭,甚至瀕臨分裂,因為不是每間聖公會的教會,都同意這種行為。
台語長老會的神學院,也大量開始接納同性戀,認為同性戀無罪。
甚至有神學生被查出有同性戀性侵事件,結果學校譴責的只是『未經同意性侵』,而不是譴責『同性戀』。
所以,我們可以合理推論:
在不久的將來,台語長老會爆發確定同性戀者當牧師、確定同性戀者被封牧的事,遲早會出現。
敗壞,不會突然發生。
敗壞,都是逐漸發展的。
很多時候,一葉可以知秋。
越到末世,敗壞的事會越多,偏離聖經的假道會越多。
我們只能求主幫助,讓我們不僅有愛心,而且還堅守真理,絕不動搖。
棄守真理的愛心,是假的!只是人類用私意自以為的愛心罷了,不是真正符合上帝標準的愛心。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12月18日 11:16
感謝你的詳細解釋!
對許多同性戀的人來說,最困難的也許在於當好不容易排除萬難,接受自己為同性戀後,以為可以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沒想到這個美好的信仰,卻反而要他們承認「犯罪」、「悔改」!我想這種身份認同的煎熬,是他們在教會成長的很大的一個阻礙。
我們的社會價值觀顛顛倒倒、改來改去,也難怪他們陷在這個泥沼裡。。
這個連結不知你有沒有看過?http://www.gospelherald.ca/news/soc_83.htm
裡面有提到一些牧師對同性戀的看法,可以略窺一些牧者的心態與立場。
對許多同性戀的人來說,最困難的也許在於當好不容易排除萬難,接受自己為同性戀後,以為可以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沒想到這個美好的信仰,卻反而要他們承認「犯罪」、「悔改」!我想這種身份認同的煎熬,是他們在教會成長的很大的一個阻礙。
我們的社會價值觀顛顛倒倒、改來改去,也難怪他們陷在這個泥沼裡。。
這個連結不知你有沒有看過?http://www.gospelherald.ca/news/soc_83.htm
裡面有提到一些牧師對同性戀的看法,可以略窺一些牧者的心態與立場。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0年12月18日 12:00
順便提出一下:
同志教會楊雅惠牧師,後來自殺身亡。
對於已死之人,我不願意做太多批判與譴責。
但是,我要提醒的是:
上帝是公義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是聖潔的,上帝是輕慢不得的。
我們以為自己是在事奉上帝,我們以為自己是在愛人,但有時,可能根本就是上帝不悅納的。
假使我們走偏差,到一個程度時,有時,上帝可能就會收回護衛與憐憫,而進行任憑。
我不敢說自殺者信仰多不好,但是,自殺者信仰不可能好。
信仰好的人,不可能會自殺,更何況是牧師。
我不敢說自殺者都沒得救,但是,身為牧師而自殺,有時,這樣的事件,真的值得我們謹記在心,敬畏上帝。
同志教會楊雅惠牧師,後來自殺身亡。
對於已死之人,我不願意做太多批判與譴責。
但是,我要提醒的是:
上帝是公義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是聖潔的,上帝是輕慢不得的。
我們以為自己是在事奉上帝,我們以為自己是在愛人,但有時,可能根本就是上帝不悅納的。
假使我們走偏差,到一個程度時,有時,上帝可能就會收回護衛與憐憫,而進行任憑。
我不敢說自殺者信仰多不好,但是,自殺者信仰不可能好。
信仰好的人,不可能會自殺,更何況是牧師。
我不敢說自殺者都沒得救,但是,身為牧師而自殺,有時,這樣的事件,真的值得我們謹記在心,敬畏上帝。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12月18日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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