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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在工作賺錢養家活口,應該是在侍奉瑪門。遇到機會在職場傳福音,又變成了侍奉神。可是工作時間之長,讓我覺得侍奉瑪門的時間太多了。可是不侍奉瑪門,只是侍奉神,又如何有能力奉獻?又有能力如何養家活口?聖經教導我們要親手安靜做工度餘下的光陰,這樣豈不是相互矛盾?似乎只有教會全職同工才不是侍奉瑪門?
如何區別呢?
這又好比以神的話為食物,可是我們活在三度空間裡,若要完全,似乎只有死去離開肉體,方有可能。
聖經說神的命令是必須遵守的,小小羊前輩,我實際進行,真的很難遵守,除非無妻無子、無欲無求、才能視一切如糞土,做傳教士。
可偏偏我們有妻有子,有年邁父母要養,如何不侍奉瑪門?
就算我不吃我不喝,我不要有地方住,只是去傳福音,那我不就又變成了不付責任的父親?
唉! 我這受造之物,如何有能力遵行呢?
教會弟兄說有聖靈的大能就可以,然而我們信主的人應該就有聖靈住在我們心裡怎麼會又淪落到為著生活與聖經不同而煩惱呢?
So,結論問題:
如何區別侍奉神與侍奉瑪門呢?????






答:
你整個搞錯了!
這是一種很常見的基督徒的想法,但卻是嚴重錯誤,且不合聖經的想法。
這種常見的想法就是:
除非是傳福音,否則一般工作都不是做上帝的工作、都是不神聖的。
只有當傳道人,或是我們上教會、傳福音,這才屬靈,才是做上帝工作。


大衛王當國王,偶爾才寫詩篇,你覺得他這樣算不算是事奉瑪門?
但以理、約瑟的工作是當宰相,也就是國家首相、或是行政院長,整天都很忙,你覺得,他們是不是在事奉瑪門?


你徹底搞錯觀念了,所以當然會有錯誤的罪惡感出來。


正確的觀念是什麼,知道嗎?
所有正當職業,都是上帝的『聖召』(神聖呼召)(vocation)!
我們在任何工作崗位上努力盡本分,就是在榮耀上帝!
工作不是當全職傳道人才比較神聖,當一般上班族就不神聖!


當全職傳道人,但心中不敬畏上帝、工作鬼混度日,這是上帝厭惡的;
當清道夫,心中敬畏上帝,工作認真努力,這是上帝喜愛的。


一個老師上課隨便亂上,教書隨便亂教,然後上課很認真傳福音,這是上帝厭惡的爛老師;
一個老師認真上課、教書很努力盡責,雖然上課不太有太多時間傳福音,這是上帝悅納的好老師。


不要被那種『人生最重要的是就是傳福音』的觀念騙了!
人生最重要的事,不是傳福音,而是榮耀上帝!
不要搞錯了!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傳福音?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601069.html


發問:為了傳福音已經影響家庭與工作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135115.html





小小羊

能讓家人幸福、同事屬下老闆喜悅、對社會國家有貢獻的人,才有[資格]思考甚麼叫做傳福音。

請注意!這時候還不代表有能力傳福音。

更不能忘記,我們要努力成為榮耀神的器皿,不是搞那種比賽帶幾個人進教會的人數業務,才能獲得教會的喜悅那種事情。
| 檢舉 |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0年11月1日 21:40
謝謝小小羊的問題解答,這也是我一直以來常常被困擾的問題。

可是,如何正確理解“務要傳道,無論何時不何時”這句話呢?是否只是對傳道人所說的?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Evie at 2010年11月1日 23:26
淺見=>隨時隨地注意神給的撒種(傳福音)的機會,在裝備好自己之後,就努力去做,無論何時、無論何處!
| 檢舉 |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0年11月2日 07:00
我們在任何工作崗位上努力盡本分,就是在榮耀上帝!
不管你是什麼職務.若是無法榮耀主名.全職的傳道人也是魔鬼的俘虜.
| 檢舉 | Posted by xz0166 at 2010年11月2日 10:25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4:2)
現代中文譯本:
『要傳福音,不管時機理想不理想都要傳』

這句經文,是在鼓勵要努力積極傳講福音、傳講真道,但並不是說『不擇手段、不管狀況』。

我們對任何單獨一句聖經的解釋,都必須拿來看全本聖經裡所有相關與看似相反的經文一起比較,同時解通才行。
聖經不斷強調我們講話要有智慧、要看場合講合適的話。
因此,這句『務要傳道』的經文,不能解成『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我是不是在上課,反正我通通都不上班、不上課,將時間拿來傳福音』。

我想,假使我們罹患重病,躺在開刀房接受手術,而且手術非常危險,性命交關時,
我不太相信會有人認為這時主刀醫師不去專心認真開刀,反而去對身旁未信主的護士傳福音,這樣是正確合宜的事。
這基督徒醫師的行為是符合『務要傳道,不論得時不得時』這經文的意思嗎?
恐怕沒有人會同意吧?

積極傳福音是對的,不管在什麼時機、什麼場合,都可能是傳福音的機會,我們都要認真把握機會。
但是,把握機會是一回事,任何場合都能傳福音是一回事,是不是每天二十四小時都拿來傳福音而不做該做的事,那又是另一回事。
該工作時不工作、該照顧家庭時不照顧家庭、該照顧小孩時不照顧小孩、整天跑教會、整天去對人傳福音,這是糟糕透頂的事,因為已經嚴重忘記自己應盡的本分。

沒錯!傳福音是我們應盡的本分,但不是『唯一』應盡的本分。
我們必須同時將各種本分都盡到職責才行,這樣才是榮耀上帝。

基督徒醫師可以努力找機會對護士、病患傳福音,這是正確的。
有些醫師在開刀,病患進行麻醉喪失意識之前,會帶病人一起禱告,求上帝賜給醫師智慧,祝福這次手術,祝福這位病患。
這是很美的禱告,也是很好的福音事工。
但是,當醫師已經在進行手術了,而且進入非常危險的步驟時,還在對人傳福音,而不全神貫注進行手術,我會認為這醫師是嚴重失職!未善盡職責!嚴重羞辱上帝聖名!
不過,感謝主,基本上,我還沒聽過有腦袋這麼不清不楚的基督徒醫師。

不過,雖然開刀房裡幾乎沒聽過這種事,但真的有醫師是很混很爛、該照顧的病患、該做的事都不做、值班只想睡覺不肯起床處理病患緊急問題,但傳福音很認真。
真的有這種醫師。
但我也必須說:
他可能眼睛瞎了、耳朵聾了,否則,不可能沒看見沒聽見其他醫師與病患在咒罵他、在咒罵他的上帝的聲音。
這種醫師的傳福音,與其說是傳福音,還不如說是幫魔鬼傳福音,叫大家千萬不要信耶穌,以免變成這種大爛人。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前3:7)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 神』(彼前2:12)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3:16)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11月2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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