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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又馬上會反射性的說:
當然不可以!
但是,真的不可以喝酒嗎?
聖經怎麼說?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絕不矛盾,上帝的話絕不矛盾,聖經也絕不矛盾。
透過聖經,我們才能檢驗一個觀念是否正確。
一個正確的觀念,一定可以通過『全本』聖經檢驗。
請注意,是全本!


聖經哪裡禁止基督徒喝酒呢?
找得出來嗎?
聖經禁止的是『醉酒』!不是『喝酒』!請千萬不要搞錯了。
不相信?
用『酒』這個字去做經文搜尋一下,看看聖經禁止的、譴責的,是哪一種?
是『禁止喝酒』,還是『禁止醉酒』?


『不可荒宴醉酒』(羅13:13)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弗5:18)
其他太多了,不列舉。
喝醉酒的壞處,太多了:
挪亞喝醉酒就露出下體醜態(創9:21),
羅得喝醉酒和女兒發生亂倫(創19:32-36),
酒能使人放蕩(弗5:18),
酒能使人滋事(提前3:3)。


那麼,聖經有基督徒可以喝酒的例子嗎?
有!
而且很多。


一、 酒可以拿來獻祭獻給上帝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出22:29)
『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出25:29)
『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出29:40)


二、 祭司所得裡,包括有酒
『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民18:12)


三、 上帝的賜福裡,包括酒
『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申7:13)
『他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申11:14)


四、 基督徒可以拿錢買酒喝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申14:26)


五、 尼希米給人吃飯時有準備酒
『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尼5:18)


六、 主耶穌第一個神蹟就是『水變為酒』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約2:9)
假使基督徒不能喝酒,那主耶穌變酒給人喝,豈不是主耶穌給酒要人去犯罪?


七、 主耶穌自己也有喝酒
『施洗的約翰來,不吃餅,不喝酒,你們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也吃也喝,你們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路7:33-34)


八、 保羅叫提摩太要喝點酒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


有人會說,參孫不能喝酒。
但是,他是因為屬於拿細耳人,是一種和上帝許願的特殊狀態。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民6:3)
而且,拿細耳人許願時間結束後,一樣可以喝酒。
『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民6:20)


所以,我的弟兄姊妹們,請搞清楚狀況,
上帝並沒講『不能喝酒』,而是講『不能醉酒』。
搞錯意思,會差十萬八千里,做出錯誤教導,變成錯誤傳統,擅自做出錯誤定罪。


然而,我也要反過來講,請不要以為我鼓吹喝酒,沒那回事!
我做的,是告訴大家聖經真正講的意思,真正傳遞的真理。
真正的真理,會讓我們得自由,但不會讓我們放縱。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
錯誤的道理,會產生很嚴重的綑綁,也不能使人真正得敬虔。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3)


所以,假使基督徒要喝酒,沒關係,這是可以的。
但是,必需牢牢記住:
1. 不可醉酒(弗5:18)
2. 不可好喝酒(提前3:8)
至於產生酒癮、變成酒鬼、成為酒的奴隸,那當然是絕對不行。


滴酒不沾、絕不喝酒,很好,但這不表示你就比較敬虔;
偶而喝點小酒、喜慶時喝酒,很好,這也不表示你就不敬虔。
但只要發生醉酒、很喜歡喝酒,就是不行,就是犯罪了。
至於喝多少才會醉酒?那就因人而異、個人領受了。


清楚了分寸,真正弄懂聖經真理,我們會感謝上帝,給我們基督徒那麼大的自由。


小小羊

關於這點 我有個疑問
若是你的喝酒行為影響到其他的弟兄姊妹怎麼辦?
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提到說
"只是你們要謹慎 恐怕你們這自由 竟成了那軟弱之人的絆腳石"(林前 8:9)
"所以 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 我就永遠不吃肉 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
像是對初信的朋友...

可以幫我解答嗎??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小毛 at 2008年12月27日 00:18
我們必須小心,在很多屬於個人領受的相對領域部分,不要太顧忌東顧忌西。

『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 我就永遠不吃肉 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這經文並不能無限放大使用,
否則的話,主耶穌罵人、保羅罵人,全部都是絆倒人,都違反聖經,不是嗎?
請參閱:
『這些話,有沒有愛心?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888133.html

聖經裡有很多經文,是必須同時將反合性經文一起擺出來看,才能清楚其限制與範圍的。
否則的話,我保證沒有人活得下去,因為凡事都有人有意見。

請注意,當你吃肉的時候,軟弱的弟兄認為不行,他們認為你吃肉是絆倒他,所以你就不吃肉,只吃菜。
可是,當你只吃菜的時候,那些吃肉的弟兄又覺得你絆倒他,
所以,你該怎麼辦?
什麼都不能吃,以免絆倒人?
可是,就連你什麼都不吃,還是有人會認為你絆倒他。
那你怎麼活?

父子騎驢的故事,聽過嗎?
不管父子如何騎驢,永遠都會絆倒人。
所以,基督徒為了避免絆倒人,乾脆死了算了,早死早超生,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羅14:5)

只要省察自己內心,確認自己是為主吃、為主活、為主做,那麼,在相對領域裡,就持守自己的信心去做,不用在意別人的想法。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6)

有很多行為,社會裡確實是屬於觀感不佳的,像嚼檳榔就是。
對於這種,我們確實要盡量避免絆倒人。
但問題是,也有很多事情,社會看法是中性的,並沒有特別負面的看法。
像喝酒就是。
醉酒絕對不合聖經,而且絕對是社會負面看法。
但喝酒本身不是。
假使是去酒家喝酒、去不良場所喝酒,那社會觀感確實是負面的,我們就必須留意絆倒人的事。
但喜慶宴會、家中小酌、品嚐美酒,都不是什麼社會負面觀感的事。
在這部分,我們可以依照個人領受來做,不需顧慮絆倒人的部分。

在吃肉部分,保羅講的是那種『在廟裡吃喝』的狀況。
當時的社會觀念,普遍認為去廟裡吃喝,就是去祭拜廟裡的神,與偶像有強烈關連。
在這種情形下,考慮絆倒人的事,是非常合理的。
假使我們要應用在現今的話,像去酒家、去特種營業場所、去參加建醮,就具有某種程度的適用性。

唐崇榮牧師針對相對領域理的基督徒自由部分,特別用『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羅14:16)來講解,
他認為在相對領域裡,我個人的自由,不能被你的軟弱擅自毀謗。
你不想吃肉,那是你的自由,但你不能反過來干涉我吃肉。
你只敢吃蔬菜,不敢吃肉,那是你的軟弱,因為凡物都潔淨,感謝領受都可吃,但你不能因你的軟弱,反過來認為我絆倒你,然後來毀謗我的善。

『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11:18-19)
主耶穌面對這些「絆倒人」的狀況,祂如何處置?
祂講出很重要的原則:
『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
祂才不是人家說祂貪食好酒,然後祂為了避免絆倒那些人,就乾脆不吃肉不喝酒。
相反的,祂看重『智慧』與『個人領受』,所以祂繼續吃肉喝酒、繼續當罪人的朋友。

我簡單講一下結論:
在相對領域裡,我們要很小心,不要輕易論斷別人,但我們也不能隨便被人毀謗。
大家要心意堅定,持守自己的領受。
當然,自己的領受,都必須面對上帝,都必須省察自己動機。
如果省察之後,認為自己可以無愧的站在上帝面前,那就不需考慮太多。
否則的話,基督徒根本活不下去,因為不管你怎樣做,都會絆倒人。
但事實上,那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絆倒,而是其他人良心太軟弱。

我再舉個例子,我在這個自己設立的園地裡講話,
講嚴厲的話,會絆倒人,
講溫柔的話,也會絆倒人,
那我乾脆關站好了,但那樣一樣會絆倒人。
假使『不能絆倒人』是最高的行事準則,而且沒有任何限制的話,那我豈不是不管怎麼做都錯?

同樣的,『愛』確實很重要,但那是有限制的,不能無限擴大的。
否則的話,上帝審判人、判人下地獄,就表示上帝沒愛心,是這樣嗎?

我們要非常小心各種經文的『限制』,不要無限草率去擴大,那是愚蠢的行為。
要如何知道限制何在?
多注意反合性經文,就會越來越有智慧。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12月27日 00:49
信主兩年多
終於可以大方喝酒了
信主前我就喜愛睡前小喝一小杯紅酒以養身 促進血液循環
偶有外面用餐 也喜歡喝杯啤酒
純粹就是喜歡冰涼啤酒
但每每總會被勸告或被質疑:基督徒可以喝酒嗎?你不能喝喔~
當時就常覺得 難道真的信主後連一小杯紅酒都不能喝嗎?
現在終於知道真理 再也不用懷著愧疚偷喝或忍住不喝
我信主後滴酒不沾 就是來自靈恩教會的牧師教導

靈恩派的教導真的會中毒很深 最近深受其害
我的隔間室友 常常清晨起床或三更半夜突然想來個與主交通
她就會用很大聲的音量在禱告 非常擾鄰
我常常被她的禱告聲音給吵醒而睡眠中斷 @@
上帝是有叫我們要禱告大聲一點 他才會聆聽我們的禱告嗎?
每次聽她在那邊不停大叫:主啊!xxxxxxx~主啊!xxxx~
禱告詞落落長 講超久 重點是:超~級~大~聲~!!!
有次週末半夜她又這樣禱告 我照樣被吵醒
我住家後面棟的鄰居姐妹
一邊聽一面評論她的禱告內容 兩個人取笑的很開心
而這位基督徒姐妹室友 平時看到她 可是一位正常的年輕可愛女生
我聽她的禱告詞 就知道她會有這種大聲禱告的症頭是來自住家旁邊的一家靈恩教會的姐妹

板橋某捷運站3號出口旁邊的"XXXXXX"教會的這位姐妹
如果你也有來這個版
(你應該會來吧 因為有朋友曾到貴教會討論區貼過這個網站)
可以請妳在乎一下住家四周鄰居的睡眠品質嗎?
禱告時 不用大聲到像麥克風的音量 上帝也回聆聽的
還有請關注一下隔壁鄰居的感受與睡眠品質
謝謝厚!!!
| 檢舉 | Posted by 太好了 at 2008年12月27日 06:57
“太好了”你真的很可愛,看到你的文章蠻好笑的,不過,那家教會就別公佈地址了,這樣蠻容易破案的,不太好…

關於流行於某些教會成為制式化教導的『超~級~大~聲~喊叫主啊!xxxxxxx~主啊!xxxx~』模式的禱告,我曾經認真的查考聖經其經文根據在哪裡?是出於人的指令或神的教導?

首先我從一般教會通用的和合本聖經查『呼求主名』一詞,發現聖經中連一次都沒出現過!而google搜尋到有一種版本的聖經將『求告主名』的『求告』一詞解釋為其實該翻成『呼求、呼喊』才正確,但我認真考察了字源發現這一詞雖可翻為『呼求、呼喊』但也可有其他三種翻譯〜包括『求告』,所以不是一定得高喊才叫正確,且耶穌親自教導我們的禱告(主禱文)也是重在內容而非分貝。

所以我認為『呼求』並非不可以,但如果將其絕對化那就猶如寫情書必抄“情書大全”一樣〜讓原本可以向神真情流露的言語成了一套刻版模式!更糟的是以為這樣才蒙喜悅,然後非得在每次敬拜中一層不變的來段『呼求主名』時間,甚至還預定好得放在第幾首歌跟第幾首歌中間…

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這問題的背後有時隱藏的一些錯誤的心態,這麼強調一定得用“呼求”形式的目的為何?是否潛藏著想以特定形式來達成禱告成就率的心態呢?特定形式也包括想用禱告次數、時間多寡、分貝高低…諸如此類『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的心態,這當中有沒有自以為可以“主宰”上帝的成分呢?例如:【『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你的手…】這歌詞被包括唐崇榮牧師在內的許多牧者批判過許多次,理由正是〜『人不可想操控上帝的主權!』神要不要成就我們的禱告,不在於我們的分貝、次數、時間多寡!

請看以下兩段矛盾的經文例子:

1.萬軍之耶和華說:我曾呼喚他們,他們不聽;將來他們呼求我,我也不聽!【亞7:13】
2. 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耶29:12】

所以用呼求的,主就“必”聽嗎?那麼如何一起解通這兩段經文呢?

我曾看過一些荒謬的教導,例如:「呼求,聖靈就來」、「人要得救,就需要呼求主名」「呼求主,他得救的經歷會更強」(那喑啞基督徒怎麼辦?如果以他們一定要用“呼喊”來解經),得救還有分強弱的?莫非有人靈魂只被拯救半個?這合乎聖經教導嗎?大家想想吧。
| 檢舉 | Posted by 思佳 at 2008年12月27日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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