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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暢銷書作家楊腓力『討價還價的禱告』一文竟然可以引起許多基督徒的共鳴與叫好,這件事真的非同小可。
這篇文章能引起共鳴,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很重要的一個就是:
原來,有那麼多基督徒對上帝不爽!
人家來叫你基督徒去廟裡拜拜,基督徒幾乎都會反射性的拒絕。
連講都不用講,連問都不用問,因為這已經是理所當然的基本常識。
人家來告訴你基督徒可以外遇沒關係,基督徒也都知道這不可以。
就算自己想要去外遇,就算有在外遇,也不敢明目張膽、理直氣壯說『外遇是上帝悅納的行為』。
可是,假使有一天,有人說『基督徒可以去廟裡拜拜』、『基督徒可以外遇』,
而竟然很多基督徒拍手叫好、深表贊同,認為這終於講出大家的心聲。
那麼,這事情嚴重不嚴重?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看見問題的嚴重性了嗎?
重點不在楊腓力『討價還價的禱告』文章的內容,
重點是:
為什麼大家會認同?
假使有一天,我們會認同基督徒可以拜拜、基督徒可以外遇,
那可能表示在我們聽見這樣的教導之前,其實我們心中,可能已經有一些這樣的念頭,而且很想合理化,只是還逮不到機會而已。
獅子的天性,就是吃肉。
牛的天性,就是吃草。
要讓獅子覺得草很好吃、牛覺得肉很好吃,那麼,這大概要DNA改變了才行。
因為,獅子吃草、牛吃肉,是違反他們天生本性的行為。
基督徒一樣有基督徒的天性,有基督徒共同的信仰內容。
正如不能拜拜、不能外遇,這都是很基本的基督徒須知與常識。
但是,當我們內心裡這些常識早就已經崩潰、懷疑,甚至這些信仰已經變質的時候,
這時,任何一個人拿出聖經來鼓吹拜拜與外遇,我們也會深感認同、大表讚賞。
楊腓力文章的重點是:
人可以對上帝討價還價、人可以對上帝發洩不爽。
對基督徒的本性與常識而言,這算是哪門子通得過常識的教導?
但是,現在竟然有那麼多基督徒深表贊同。
這表示:
原來有那麼多基督徒早就已經想對上帝討價還價、想對上帝發洩不爽了!
我要嚴厲告訴這些人的是:
原來,這才是你們平時真正信仰的內容!
原來你們之前對上帝不敢討價還價、不敢發洩不爽,只是一種屬靈威權之下的『不敢』而已,而不是真正出於內心信仰的『不願』。
你們過去,是『不敢』對上帝發飆,而不是真正『不願』對上帝發飆;
你們過去,是『不敢』去拜拜外遇,而不是真正從心底接受基督教信仰而『不願』去拜拜外遇。
我還想對你們講的是:
原來,你們對上帝有那麼多不爽,想對祂發飆!
我好難過,好悲傷。
原來我們有那麼多人信的,和我信的是不一樣的上帝。
原來有那麼多人信的,只是一種屬靈威權下的『不敢』,而不是真正從心中相信的『不願』。
在過去政治威權的時代,放心,沒多少人『敢』對政府是威抗議的。
那時的『順服』,其實很多都是假的,不是真正從心底出來的順服。
然而,在政治自由的時代,這時對政府抗議是被許可的,威權已經去除。
在這時候,那些可以去示威抗議,但不願去示威抗議的,才比較有可能是真正的順服。
權威父母管教下的兒女,在國小國中時都很乖,『不敢』亂來。
等到有一天長大去外地念大學了,脫離父母威權了,很多事都敢做了。
上帝在善惡樹旁用通電的鐵柵欄圍住,而亞當也沒有去吃,這是『不敢』;
上帝在善惡樹旁毫無阻擋,而亞當也依然沒有去吃,這是『不願』。
但很不幸的,亞當去吃了。
我這些類比並不是很妥當,但請大家抓住我要表達的意思。
我要表達的重點很簡單:
假使你只是因為威權而『不敢』,當有一天威權去除,你很可能就會變成『敢』。
你之前沒有去做某些事,並不是因為你真心相信、所以你不願去做那些事,而只是因為在威權之下,你不敢而已。
有一天,當有人將威權撤除時,你心中的『敢』會蠢蠢欲動跑出來。
相反的,假使你是真正因為信仰而『不願』,那麼,即使威權撤除、即使人家來引誘,你依然會願意堅持不願。
在教會裡,很多人對上帝的觀念,其實只是在各式各樣屬靈術語教導下,在一種屬靈威權的氣氛中,『不敢』得罪上帝而已。
其實,很多人心中是大大不爽,早就對上帝很不滿了,只是不敢講出來或發洩出來而已。
這時,只要有權威人士引經據典,告訴大家聖經贊成信徒可以對上帝大吼大叫發飆、可以對上帝討價還價禱告,這些原本就對上帝不爽的人,豈有不高興喝采之理?
這,真的是『敬畏』上帝嗎?
真的『正確認識』上帝的各種特質嗎?
說真的,我很懷疑。
什麼是真正敬畏上帝?
就算上帝今天躺在地上自願讓你踩,你依然願意照你所信的信仰,拒絕去踩,
這才叫真正的敬畏上帝!
平時上帝高高在上時,你不敢去踩;
等祂低低在下任人踩時,你高興去踩。
這是真正敬畏上帝嗎?
我在講鬼話嗎?
我有講鬼話嗎?
去看看主耶穌的生平,豈不是就像我說的那樣嗎?
主耶穌從高高的天上下到人間,道成肉身。
結果呢?
審判時低低在下任人踩,而真的很多人就去踩!
偉大的教父坡呂甲(Polycarp),在羅馬帝國迫害基督教時被抓。
士兵要他踩聖經,就可以饒他一命。
在那時代,很多信徒受不了逼迫,真的踩了。
坡呂甲不肯。
他撿起聖經,對士兵說:
「那個你們拒絕的耶穌,在我這一生,從來沒有一天對不起我,
現在,我也不願對不起祂。」
結局,當然是悲慘殉道。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當你們覺得楊腓力『討價還價的禱告』是正確教導時,
我的心在淌血!
是什麼樣過去的教導、什麼樣過去的觀念、什麼樣的認知,讓你們竟然可以覺得他講的那些是對的?
是什麼樣的心態,讓你們竟然對上帝有那麼多不滿?
你們對上帝,為什麼有那麼多不滿?
為什麼?
你們想過嗎?
我們都經過大風大浪,我們都經歷很多艱難與辛酸,我們都會軟弱,
但是,為什麼有些人依然不願對上帝不滿,但你們卻會因此對上帝不滿?
我們都會對人世間很多事情不滿,因為我們只是凡人,是有罪的人,
但是,為什麼有些人只願意對人不滿而不願對上帝不滿,但你們卻會對上帝不滿?
你們過去不敢發洩、不敢發飆,其實只是在壓抑而已。
因為,你們對上帝的不滿一直很多、一直存在。
但為什麼,你們會對上帝不滿?
今天,假使上帝躺在地上自願讓你踩,你會如何?
你會很高興去踩祂,以發洩你心中對祂的不滿?
還是依然願意照你所信的信仰,拒絕去踩祂?
主啊,當人家凌虐你的時候,我站哪一邊?
主啊,當人家釘你十字架的時候,我選哪一邊?
我是高興逮到機會踢你一腳的那一邊,還是悲哀哭泣的那一邊?
我是盡情發洩不滿的那一邊,還是低頭啜泣祈求憐憫的那一邊?
主啊,我是如何來看待你呢?
我是稱呼你『主人』,然後來到你面前;
還是對你破口大罵、抱怨連連,然後來到你面前?
我的弟兄!
我的姊妹!
那個上帝,真的讓你那麼不滿嗎?
有首詩歌,叫『你在那裡嗎?』(Were You There)
願這詩歌,成為我們的省思,成為我們的禱告,也成為我們的激勵與幫助。
願上帝永遠得到我們的敬畏,永世不移!
http://tw.youtube.com/watch?v=wPt8X565tY4
http://www.cyberhymnal.org/htm/w/e/r/wereyout.htm
小小羊
討價還價的禱告?(上)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515739.html
討價還價的禱告?(下)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520427.html
這篇文章能引起共鳴,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很重要的一個就是:
原來,有那麼多基督徒對上帝不爽!
人家來叫你基督徒去廟裡拜拜,基督徒幾乎都會反射性的拒絕。
連講都不用講,連問都不用問,因為這已經是理所當然的基本常識。
人家來告訴你基督徒可以外遇沒關係,基督徒也都知道這不可以。
就算自己想要去外遇,就算有在外遇,也不敢明目張膽、理直氣壯說『外遇是上帝悅納的行為』。
可是,假使有一天,有人說『基督徒可以去廟裡拜拜』、『基督徒可以外遇』,
而竟然很多基督徒拍手叫好、深表贊同,認為這終於講出大家的心聲。
那麼,這事情嚴重不嚴重?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看見問題的嚴重性了嗎?
重點不在楊腓力『討價還價的禱告』文章的內容,
重點是:
為什麼大家會認同?
假使有一天,我們會認同基督徒可以拜拜、基督徒可以外遇,
那可能表示在我們聽見這樣的教導之前,其實我們心中,可能已經有一些這樣的念頭,而且很想合理化,只是還逮不到機會而已。
獅子的天性,就是吃肉。
牛的天性,就是吃草。
要讓獅子覺得草很好吃、牛覺得肉很好吃,那麼,這大概要DNA改變了才行。
因為,獅子吃草、牛吃肉,是違反他們天生本性的行為。
基督徒一樣有基督徒的天性,有基督徒共同的信仰內容。
正如不能拜拜、不能外遇,這都是很基本的基督徒須知與常識。
但是,當我們內心裡這些常識早就已經崩潰、懷疑,甚至這些信仰已經變質的時候,
這時,任何一個人拿出聖經來鼓吹拜拜與外遇,我們也會深感認同、大表讚賞。
楊腓力文章的重點是:
人可以對上帝討價還價、人可以對上帝發洩不爽。
對基督徒的本性與常識而言,這算是哪門子通得過常識的教導?
但是,現在竟然有那麼多基督徒深表贊同。
這表示:
原來有那麼多基督徒早就已經想對上帝討價還價、想對上帝發洩不爽了!
我要嚴厲告訴這些人的是:
原來,這才是你們平時真正信仰的內容!
原來你們之前對上帝不敢討價還價、不敢發洩不爽,只是一種屬靈威權之下的『不敢』而已,而不是真正出於內心信仰的『不願』。
你們過去,是『不敢』對上帝發飆,而不是真正『不願』對上帝發飆;
你們過去,是『不敢』去拜拜外遇,而不是真正從心底接受基督教信仰而『不願』去拜拜外遇。
我還想對你們講的是:
原來,你們對上帝有那麼多不爽,想對祂發飆!
我好難過,好悲傷。
原來我們有那麼多人信的,和我信的是不一樣的上帝。
原來有那麼多人信的,只是一種屬靈威權下的『不敢』,而不是真正從心中相信的『不願』。
在過去政治威權的時代,放心,沒多少人『敢』對政府是威抗議的。
那時的『順服』,其實很多都是假的,不是真正從心底出來的順服。
然而,在政治自由的時代,這時對政府抗議是被許可的,威權已經去除。
在這時候,那些可以去示威抗議,但不願去示威抗議的,才比較有可能是真正的順服。
權威父母管教下的兒女,在國小國中時都很乖,『不敢』亂來。
等到有一天長大去外地念大學了,脫離父母威權了,很多事都敢做了。
上帝在善惡樹旁用通電的鐵柵欄圍住,而亞當也沒有去吃,這是『不敢』;
上帝在善惡樹旁毫無阻擋,而亞當也依然沒有去吃,這是『不願』。
但很不幸的,亞當去吃了。
我這些類比並不是很妥當,但請大家抓住我要表達的意思。
我要表達的重點很簡單:
假使你只是因為威權而『不敢』,當有一天威權去除,你很可能就會變成『敢』。
你之前沒有去做某些事,並不是因為你真心相信、所以你不願去做那些事,而只是因為在威權之下,你不敢而已。
有一天,當有人將威權撤除時,你心中的『敢』會蠢蠢欲動跑出來。
相反的,假使你是真正因為信仰而『不願』,那麼,即使威權撤除、即使人家來引誘,你依然會願意堅持不願。
在教會裡,很多人對上帝的觀念,其實只是在各式各樣屬靈術語教導下,在一種屬靈威權的氣氛中,『不敢』得罪上帝而已。
其實,很多人心中是大大不爽,早就對上帝很不滿了,只是不敢講出來或發洩出來而已。
這時,只要有權威人士引經據典,告訴大家聖經贊成信徒可以對上帝大吼大叫發飆、可以對上帝討價還價禱告,這些原本就對上帝不爽的人,豈有不高興喝采之理?
這,真的是『敬畏』上帝嗎?
真的『正確認識』上帝的各種特質嗎?
說真的,我很懷疑。
什麼是真正敬畏上帝?
就算上帝今天躺在地上自願讓你踩,你依然願意照你所信的信仰,拒絕去踩,
這才叫真正的敬畏上帝!
平時上帝高高在上時,你不敢去踩;
等祂低低在下任人踩時,你高興去踩。
這是真正敬畏上帝嗎?
我在講鬼話嗎?
我有講鬼話嗎?
去看看主耶穌的生平,豈不是就像我說的那樣嗎?
主耶穌從高高的天上下到人間,道成肉身。
結果呢?
審判時低低在下任人踩,而真的很多人就去踩!
偉大的教父坡呂甲(Polycarp),在羅馬帝國迫害基督教時被抓。
士兵要他踩聖經,就可以饒他一命。
在那時代,很多信徒受不了逼迫,真的踩了。
坡呂甲不肯。
他撿起聖經,對士兵說:
「那個你們拒絕的耶穌,在我這一生,從來沒有一天對不起我,
現在,我也不願對不起祂。」
結局,當然是悲慘殉道。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當你們覺得楊腓力『討價還價的禱告』是正確教導時,
我的心在淌血!
是什麼樣過去的教導、什麼樣過去的觀念、什麼樣的認知,讓你們竟然可以覺得他講的那些是對的?
是什麼樣的心態,讓你們竟然對上帝有那麼多不滿?
你們對上帝,為什麼有那麼多不滿?
為什麼?
你們想過嗎?
我們都經過大風大浪,我們都經歷很多艱難與辛酸,我們都會軟弱,
但是,為什麼有些人依然不願對上帝不滿,但你們卻會因此對上帝不滿?
我們都會對人世間很多事情不滿,因為我們只是凡人,是有罪的人,
但是,為什麼有些人只願意對人不滿而不願對上帝不滿,但你們卻會對上帝不滿?
你們過去不敢發洩、不敢發飆,其實只是在壓抑而已。
因為,你們對上帝的不滿一直很多、一直存在。
但為什麼,你們會對上帝不滿?
今天,假使上帝躺在地上自願讓你踩,你會如何?
你會很高興去踩祂,以發洩你心中對祂的不滿?
還是依然願意照你所信的信仰,拒絕去踩祂?
主啊,當人家凌虐你的時候,我站哪一邊?
主啊,當人家釘你十字架的時候,我選哪一邊?
我是高興逮到機會踢你一腳的那一邊,還是悲哀哭泣的那一邊?
我是盡情發洩不滿的那一邊,還是低頭啜泣祈求憐憫的那一邊?
主啊,我是如何來看待你呢?
我是稱呼你『主人』,然後來到你面前;
還是對你破口大罵、抱怨連連,然後來到你面前?
我的弟兄!
我的姊妹!
那個上帝,真的讓你那麼不滿嗎?
有首詩歌,叫『你在那裡嗎?』(Were You There)
願這詩歌,成為我們的省思,成為我們的禱告,也成為我們的激勵與幫助。
願上帝永遠得到我們的敬畏,永世不移!
http://tw.youtube.com/watch?v=wPt8X565tY4
http://www.cyberhymnal.org/htm/w/e/r/wereyout.htm
小小羊
討價還價的禱告?(上)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515739.html
討價還價的禱告?(下)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520427.html
沒錯. 當基督徒的信仰變成[不得不]的時候是可憐的,因為神要我們從心底愛他,順服他.
但是我也承認,很多時候我們不懂神的美意,信心軟弱,所以戒命對我們而言是戒命, 而不是神的好意.
例如: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 很多基督徒是因為聖經中這樣規定, 心不甘情不願地勉強遵守, 腦子裡不斷渴想著可以有婚前性行為.
我一點都沒有責怪這些基督徒的意思, 我自己以前也是這種基督徒. 以前愛的是主所帶來的東西, 現在才領悟到真正寶貴的是主自己! 所以主所命令的, 我願意遵守, 因為我愛祂, 信任祂. (但是有時候肉體依然軟弱)
我想, 人難免對上帝有疑惑, 有不滿, 也不是每個基督徒都那樣愛上帝. 上帝, 教會, 牧者, 變成了權威, 說不定很多基督徒已經受夠了! 這篇[討價還價的禱告]的確讓我們感到難過, 因為很多基督徒早就對上帝不滿. 但是上帝其實對我們的恩典這樣大, 只是我們不明白, 不懂他的美意, 也沒有體會到.
願我們都能明白, 神是為我們贖罪而死的神, 他對我們是賜平安的意念, 而不是降災禍的意念. 他允許臨到我們的苦難有祂的美意, 祂也必定保守我們可以背負十字架. 我們就靜下來信靠他, 不要再抱怨了!
但是我也承認,很多時候我們不懂神的美意,信心軟弱,所以戒命對我們而言是戒命, 而不是神的好意.
例如: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 很多基督徒是因為聖經中這樣規定, 心不甘情不願地勉強遵守, 腦子裡不斷渴想著可以有婚前性行為.
我一點都沒有責怪這些基督徒的意思, 我自己以前也是這種基督徒. 以前愛的是主所帶來的東西, 現在才領悟到真正寶貴的是主自己! 所以主所命令的, 我願意遵守, 因為我愛祂, 信任祂. (但是有時候肉體依然軟弱)
我想, 人難免對上帝有疑惑, 有不滿, 也不是每個基督徒都那樣愛上帝. 上帝, 教會, 牧者, 變成了權威, 說不定很多基督徒已經受夠了! 這篇[討價還價的禱告]的確讓我們感到難過, 因為很多基督徒早就對上帝不滿. 但是上帝其實對我們的恩典這樣大, 只是我們不明白, 不懂他的美意, 也沒有體會到.
願我們都能明白, 神是為我們贖罪而死的神, 他對我們是賜平安的意念, 而不是降災禍的意念. 他允許臨到我們的苦難有祂的美意, 祂也必定保守我們可以背負十字架. 我們就靜下來信靠他, 不要再抱怨了!
分享一些經文:
「……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羅8:15)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
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愛裡沒有懼怕;
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6-19)
明白神的愛、認識神是真理後,
罪人如我,即使祂消極許可預定我沉淪,
我仍然感謝祂…。
雖然,痛苦時真的難以承受,但指望仍在於祂。
平安
「……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羅8:15)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
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愛裡沒有懼怕;
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6-19)
明白神的愛、認識神是真理後,
罪人如我,即使祂消極許可預定我沉淪,
我仍然感謝祂…。
雖然,痛苦時真的難以承受,但指望仍在於祂。
平安
| 檢舉 | Posted by 韻安 at 2008年11月29日 01:06
有一個在北京開地下改革宗神學院的牧師說,他的很多學生都知道改革宗神學(歸正神學)是對的,但他們在實際教牧時,會摻入阿民念主義的東西。有一次我參加一個聚會,指出阿米念主義的錯誤,這個傳道人說,我知道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對的,但是如果不告訴他們救恩是會失去的,信徒就無法無天了。
不排除有的傳道人為了轄制信徒,暗示他們救恩會失去,結果信徒成天生活在恐懼中,在生活里害怕上帝懲罰而不敢犯罪,在教會害怕不被接納而裝屬靈---初信時對主的愛天天在流失。
不排除有的傳道人為了轄制信徒,暗示他們救恩會失去,結果信徒成天生活在恐懼中,在生活里害怕上帝懲罰而不敢犯罪,在教會害怕不被接納而裝屬靈---初信時對主的愛天天在流失。
我喜歡這份提醒,其實基督徒應該信奉十架神學或成功神學,本文就已表露無遺.但十架沈重而成功輕省,這也是為何靈恩派會如此興盛之故.
| 檢舉 | Posted by L at 2008年11月29日 13:09
誰是神?
『我』才是神!!
神是誰?
他是每個人的『阿拉丁神燈』!!
當『阿拉丁』無法為『我』效力時,他不該責備嗎?
看看那些民間信仰, 落難街頭被丟棄的木頭偶像...
再反觀省察自己敬拜神的心態與動機.....,
我真的把神當神看嗎?
我真的把自己當人看嗎?
仔細思考時, 有時真會驚訝, 答案竟然是相反的!!
當我們的先祖夏娃,聽見蛇說「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
她如何反應呢?
她吃了果子。
當我聽見蛇說「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
我如何反應呢?
我想太好啦!!
墮落的本性使我們想當神......,
神知道人心所思量的,
所以祂把『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出二十:3) 成為十誡之首。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出二十:3)
太難了!!
難怪我們要討價還價了!!
『我』才是神!!
神是誰?
他是每個人的『阿拉丁神燈』!!
當『阿拉丁』無法為『我』效力時,他不該責備嗎?
看看那些民間信仰, 落難街頭被丟棄的木頭偶像...
再反觀省察自己敬拜神的心態與動機.....,
我真的把神當神看嗎?
我真的把自己當人看嗎?
仔細思考時, 有時真會驚訝, 答案竟然是相反的!!
當我們的先祖夏娃,聽見蛇說「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
她如何反應呢?
她吃了果子。
當我聽見蛇說「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
我如何反應呢?
我想太好啦!!
墮落的本性使我們想當神......,
神知道人心所思量的,
所以祂把『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出二十:3) 成為十誡之首。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出二十:3)
太難了!!
難怪我們要討價還價了!!
| 檢舉 | Posted by Annie at 2008年11月29日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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