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就會比較有效?問題:
請問以賽亞書
62:6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
62:7 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
這段經文常被現在設立24小時禱告中心的教會來引用,說明迫切的禱告會有果效之類的看法,好像我們不禱告,神就去休息了?
又加上引用路加福音
11:5 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裏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
11:6 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裏,我沒有甚麼給他擺上。』
11:7 那人在裏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
11:8 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
說禱告的關鍵在於恆切的禱告,加上路加福音
18:2 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18:3 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18: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18: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18: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所以當我們有恆切向神懇求的態度、行動,神就會回應代禱並成就禱告,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像是城市復興之類的渴求!
這幾有關禱告的經文,究竟應當如何解釋?神的主權在這幾段經文中似乎是跟著人的要求走?
~~~~~~~~~~~~~~~~~~~~~~~~~~~~~~~~~~~~~~~~~~~~~~~~~
答:
這問題,有好幾個面向。
首先,我們要分辨這是『絕對真理』,還是『相對領域』。
再來,是有無『聖經依據』。
接著,就是『人的本分』和『神的主權』。
一、 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是絕對真理嗎?
假使這是絕對真理,那就是眾教會都必需效法,甚至是非做不可的。
但假使這是相對領域,那就沒有任何真理的強制性,也不需跟流行去學。
我在此提出一些問題,大家可以思考:
1. 主耶穌和十二門徒,有沒有這樣搞?
主耶穌和十二門徒終日在一起,他們可以說是一種超級緊密生活的小型教會。
問題是,主耶穌有沒有教他們、或是要他們必需二十四小時輪流,接力型態的禱告?
主耶穌有沒有說這樣禱告上帝比較會垂聽?
2. 整個新約書信關於教會的教導部分,是要教會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
新約書信有很多關於教會的教導。
不管是保羅的、彼得的、約翰的,能不能找出一個範例,告訴我這些使徒是教導教會必需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
3. 舊約有這樣要求嗎?
雖然新約沒這樣的範例,但有時我們確實可以在舊約找到相關教導。
可是,關於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舊約有這樣的範例嗎?
在舊約裡,我們比較能類比的,就是聖殿相關經文。
問題是,關於聖殿祭祀的各種規定裡,可有任何要求『信徒』而非神職人員必需參與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規定?
我們要很小心很小心。
虔誠不是壞事,但某些自創看似「虔誠」的作法,然後認為這才是良好典範,這就是壞事了。
這種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主要是靈恩運動下所製造出來的產物,這並不是聖經的教導與要求。
舊約沒這樣幹、主耶穌沒這樣幹、使徒沒這樣幹,甚至羅馬帝國下的初代教會,也不是這樣幹。
有人想這樣幹,無妨;
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這樣禱告就比較厲害、比較有效、上帝就比較垂聽。
請記住:
當人企圖用一些聖經並沒有的『制度規範』,然後認為這才是比較敬虔、比較能得上帝悅納時,我們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不要掉入聖經的警告:
『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有古卷作:這等人窺察所沒有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西2:18)
歌羅西書裡,有些相關經文,就是在提醒大家要小心一些『小學』。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西2:8)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西2:20)
事實上,歌羅西書對這些奇奇怪怪的儀式、規條、觀念,全部用這句話來總結: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3)
『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
這樣的聖經經文,用在這類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事情上,豈不貼切?
事實上,靈恩運動下『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實在有夠多,已經快要和民間道教信仰不分上下了,因為民間信仰就是一大堆不可摸不可嘗之類的規定。
而靈恩運動下的『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的東西,也一大堆,我隨便就可以舉出來:
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四十天禁食、每天要讀經多久、要禱告幾小時、、、。
其實,這些東西,不僅和民間道教信仰很像,和中世紀黑暗迷信時代的天主教也實在有夠像。
正是因為中世紀天主教用一大堆人為的規條與儀式,使信徒深受綑綁,所以宗教改革時,基督教真正回歸聖經,廢棄這些人為的儀式規條,使信徒重獲自由。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
可是,為什麼越到末世,信徒卻要放棄這些自由,越來越走回中世紀黑暗迷信時期天主教的老路去?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是人訂的規條,不是神訂的命令。
這種作法,並不會比較虔誠,也不會比較厲害有效;
沒這樣做的人,也不會就不虔誠,禱告也不會就沒效。
有教會信徒覺得這樣比較好?請便!
要推廣到各教會、要宣傳這比較有效?少來!
絕對真理,基督徒必需順服,而且要努力去做;
相對領域,基督徒擁有自由,不需隨他人起舞。
偉大的內地會創始人戴德生,他進行福音事工時的原則是—————不募款。
這很好,他很有信心。
但是請問:
這是絕對真理,還是相對領域?
當然是相對領域!
他想這樣做,他自己當然有自由就這樣去做。
但是,別人不跟隨他這樣做、其他宣教機構去募款,也不表示就不虔誠、不屬靈。
太多時候,現今的教會與信徒,在信主之後從世俗中得到自由,結果卻陷入教會與信徒間一大堆新的綑綁裡去。
我們一定要有智慧,用聖經來檢驗:
絕對真理,必需遵守;
相對領域,各有自由。
至於哪些是絕對真理,哪些是相對領域?
努力查考聖經,不懂就問人,然後認真禱告,上帝必會讓我們知道如何分辨。
二、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三段經文,足以當依據嗎?
可是,發問者提出了主張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人所引用的三段經文,難道這不表示他們有聖經依據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看到人家拿出經文,就以為有聖經依據,
很多人是私意解經、強解亂解經文,並不是正意解經。
1. 路加福音寡婦與不義的法官經文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路18:17),難道這不是說『二十四小時禱告』嗎?
當然不是!
否則難道我們說那個寡婦是二十四小時去纏那個法官?
不用睡覺、吃飯、工作,反正二十四小時去纏他?
再者,寡婦是一個人,結果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已經變成接力賽的很多人接力,不是嗎?
這段經文,哪裡能當成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支持依據呢?
聖經裡講到『晝夜』,未必就是講『二十四小時連續』,這是基本的解經常識。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所以這句經文是說一個人要二十四小時不能睡覺,必需二十四小時連續思想耶和華的律法、連續讀經禱告,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因為連主耶穌也要睡覺!祂也不是二十四小時連續讀經禱告!
『我晝夜以眼淚當飲食』(詩42:3)
所以,詩人是說他二十四小時一直連續不停流眼淚,而且真的在肚子餓的時候把眼淚拿來當成食物吃?
當然不是!
聖經裡說的『晝夜』,要看上下文以及文體來決定如何解釋,並不是死死的全部都照字面意思用『二十四小時』來解。
以寡婦和不義的法官這段經文來講,『晝夜』難道不能解釋成『常常禱告,不管白天或晚上,但不是說一定要二十四小時連續、不能睡覺』?
再者,『神的選民』是複數,但這並不能作為『二十四小時接力賽型態的禱告中心』的依據,因為,這段經文根本就沒講那麼多,只是講屬神的人們要認真長期耐心的禱告,上帝必垂聽應允,如此而已。
硬把這經文作為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是硬解、強解經文,把聖經『經文沒有的意思,硬加進去』而已,這種讀經解經法,信徒不可效法。
2. 路加福音朋友半夜借餅的經文
這段經文,能給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用的更少了。
事實上,這段經文雖然是在講『半夜』,但是,經文可沒暗示說這表示我們要在半夜不睡覺禱告,上帝比較會垂聽;
事實上,經文的意思是很清楚的,重點是這裡: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11:9)
這一樣是告訴我們這些屬神的人,要認真、耐心、迫切禱告,上帝必垂聽與應允。
3. 以賽亞六十二章經文
一樣的,這段經文,是表示教會應該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嗎?
當然不是!
請看清楚這章的聖經,這裡面有很多比喻型態的誇張形容:
把土地稱為『有夫之婦』(土地是人嗎?可以當人的妻子嗎?)、
人民要『娶』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人,可以被『娶』的嗎?)、
上帝指著自己的『右手』起誓(上帝是個靈,有手嗎?)、、。
當我們讀到這類詩歌體型態誇張比喻的經文時,要比較小心,因為,有很多是不能隨便照字面意思硬解的,而必需理解其真正要表達的含意。
上帝本來就不睡覺、不打盹,怎可能『歇息』呢?
『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121:4)
可是,以賽亞這段經文確實說『也不要使他歇息』,不是嗎?
這樣不是矛盾了嗎?
上帝到底會不會睡覺、歇息?
當然不會!
可是,我們要如何解這些看來好像上帝會睡覺、歇息的經文呢?
我先用一個例子來提醒:
上帝會不會後悔?
當然不會!
可是,我們要如何來解釋那些『上帝後悔』的經文呢?
當然要用『上帝不後悔』的經文當基礎,來解釋『上帝後悔』的經文。
詳細示範,請參閱:
『上帝後悔?上帝不後悔?』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80131.html
同樣的,面對看似上帝睡覺、歇息的經文,我們也必需用『上帝不睡覺』的經文當基礎,來解釋『上帝睡覺』的經文。
『主啊,求你睡醒,為何儘睡呢?』(詩44:23)
這種看似上帝睡覺的經文,常常都是用在一種擬人法的型態,用一種誇張的人類狀態來描述上帝。
以這句詩篇經文而言,詩人是在懇求上帝不要默不作聲、求上帝趕快施行拯救,然後用擬人式的『睡覺』這類誇張語法來描述上帝那種沈默的表現,並不是真的說上帝真的在睡覺。
因此,當我們讀到這樣的經文,就必需有這種常識,不能以為上帝真的在睡覺、打盹、歇息。
同樣的,以賽亞書『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這經文並不是說上帝真的在歇息,而是強調那種向上帝的禱告要迫切、持續,直到上帝垂聽。
而『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這段經文的『晝夜』解釋成『二十四小時連續』是可以的。
但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這句經文可以類比成『教會』,然後成為教會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依據嗎?
當然不行!
這是一種牽強附會解經。
我們解經時一定要有『總原則』的觀念,任何單一經文的解釋,都必需符合整本聖經的總原則。
同時,我們也千萬不要隨便將經文沒有的意思硬讀進去。
我們前面已經講過,聖經裡關於『教會』的部分,並沒有這種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東東。
所以,這種東西,並不是屬於聖經關於『教會』的絕對真理,而是一種人為的相對領域的東西而已。
既然是相對的,就不用硬找一大堆經文來強解、硬要牽強附會,
事實上,現今很多教會都有很多組織、制度、型態,並不是聖經所絕對規定的。
比方說:
一間教會裡有主任牧師和其他部門牧師、教會裡設有幹事、福音機構、神學院、、、。
這些,都不是聖經裡有直接依據的東西。
但是,難道這些都不行嗎?
當然不是!
事實上,這些都很好,但是,我們要清楚的是:
沒有直接聖經依據,就是沒有,我們不要硬找經文來牽強附會解經。
教會要設立這些,無妨;不設立這些,也無妨,因為,這不是絕對真理。
因此,有些教會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點子,像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之類的,無妨!
反正那間教會自己喜歡便是,無所謂。
但是,不要硬去亂推廣、硬去找經文強解附會、硬要說那樣禱告才比較有效、硬要跟流行亂學,這就嚴重偏差了。
三、 禱告: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這部分要詳細講,會花很多時間,因此只能簡單講。
上帝在我們還沒禱告前,就已經知道我們所求。
但是,祂依然希望我們向祂禱告祈求。
因此,我們不能因為上帝知道,就因此不禱告。
禱告是信徒應盡的本分,越是迫切誠心的禱告,上帝越是悅納垂聽。
但是,沒有人能靠什麼特別的招數,來使上帝更加悅納。
因為,整個禱告的真正焦點,就是『心靈和誠實』。
即使是更為特殊,而且是聖經認同的禁食禱告,也不能違反這原則。
任何人來到上帝面前的接觸,都要回到『心靈與誠實』這個最基本的條件來。
沒有心靈與誠實,一切外在的東西,都是枉然。
舊約時代,你獻再多的祭物、你參加再多的嚴肅會、你去聖殿次數再多、你禁食次數再多、你的宗教儀式再華麗繁複,都是枉然。
新約時代,你奉獻再多、參加再多的聚會與特會、讀經禱告時間好幾個小時、禁食再多次,也都是枉然。
人有很強烈的『功德』本性,這是我們隨時要小心提防的。
天主教的『功德』觀念一直很強,我們千萬不能掉進這種錯誤的路線裡去。
我們一旦開始『量化』,常常就是墮落的開始。
當我們開始認為我每天讀經幾章、我每天靈修幾小時、我每天禱告幾小時、我參加聚會多少次、我奉獻多少金錢、、、、,所以我比較好或比較有效,
這時,我們常常已經不知不覺中掉入『功德』的陷阱中去了。
請注意,我不是說讀經不重要、禱告不重要、參加聚會不重要、奉獻不重要、、、,
我要強調的是:
不要有『量化』來定功德大小的觀念!
讀經是好事,多讀經一定有幫助,但當我們認為讀經三小時比讀經一小時虔誠、比較蒙上帝悅納時,我們就已經掉入功德的陷阱中去了。
其他的禱告、聚會、奉獻、、、,也都一樣的道理。
同樣的,教會多禱告、教會越多人參與禱告,絕對是正確、也絕對是好事。
但當教會企圖量化,認為『二十四小時禱告』比較虔誠、比較蒙悅納、比較能靈驗時,小心這間教會已經掉入功德偏差的陷阱中去了。
小小羊
請問以賽亞書
62:6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
62:7 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
這段經文常被現在設立24小時禱告中心的教會來引用,說明迫切的禱告會有果效之類的看法,好像我們不禱告,神就去休息了?
又加上引用路加福音
11:5 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裏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
11:6 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裏,我沒有甚麼給他擺上。』
11:7 那人在裏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
11:8 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
說禱告的關鍵在於恆切的禱告,加上路加福音
18:2 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18:3 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18: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18: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18: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所以當我們有恆切向神懇求的態度、行動,神就會回應代禱並成就禱告,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像是城市復興之類的渴求!
這幾有關禱告的經文,究竟應當如何解釋?神的主權在這幾段經文中似乎是跟著人的要求走?
~~~~~~~~~~~~~~~~~~~~~~~~~~~~~~~~~~~~~~~~~~~~~~~~~
答:
這問題,有好幾個面向。
首先,我們要分辨這是『絕對真理』,還是『相對領域』。
再來,是有無『聖經依據』。
接著,就是『人的本分』和『神的主權』。
一、 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是絕對真理嗎?
假使這是絕對真理,那就是眾教會都必需效法,甚至是非做不可的。
但假使這是相對領域,那就沒有任何真理的強制性,也不需跟流行去學。
我在此提出一些問題,大家可以思考:
1. 主耶穌和十二門徒,有沒有這樣搞?
主耶穌和十二門徒終日在一起,他們可以說是一種超級緊密生活的小型教會。
問題是,主耶穌有沒有教他們、或是要他們必需二十四小時輪流,接力型態的禱告?
主耶穌有沒有說這樣禱告上帝比較會垂聽?
2. 整個新約書信關於教會的教導部分,是要教會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
新約書信有很多關於教會的教導。
不管是保羅的、彼得的、約翰的,能不能找出一個範例,告訴我這些使徒是教導教會必需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
3. 舊約有這樣要求嗎?
雖然新約沒這樣的範例,但有時我們確實可以在舊約找到相關教導。
可是,關於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舊約有這樣的範例嗎?
在舊約裡,我們比較能類比的,就是聖殿相關經文。
問題是,關於聖殿祭祀的各種規定裡,可有任何要求『信徒』而非神職人員必需參與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規定?
我們要很小心很小心。
虔誠不是壞事,但某些自創看似「虔誠」的作法,然後認為這才是良好典範,這就是壞事了。
這種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主要是靈恩運動下所製造出來的產物,這並不是聖經的教導與要求。
舊約沒這樣幹、主耶穌沒這樣幹、使徒沒這樣幹,甚至羅馬帝國下的初代教會,也不是這樣幹。
有人想這樣幹,無妨;
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這樣禱告就比較厲害、比較有效、上帝就比較垂聽。
請記住:
當人企圖用一些聖經並沒有的『制度規範』,然後認為這才是比較敬虔、比較能得上帝悅納時,我們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不要掉入聖經的警告:
『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有古卷作:這等人窺察所沒有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西2:18)
歌羅西書裡,有些相關經文,就是在提醒大家要小心一些『小學』。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西2:8)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西2:20)
事實上,歌羅西書對這些奇奇怪怪的儀式、規條、觀念,全部用這句話來總結: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3)
『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
這樣的聖經經文,用在這類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事情上,豈不貼切?
事實上,靈恩運動下『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實在有夠多,已經快要和民間道教信仰不分上下了,因為民間信仰就是一大堆不可摸不可嘗之類的規定。
而靈恩運動下的『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的東西,也一大堆,我隨便就可以舉出來:
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四十天禁食、每天要讀經多久、要禱告幾小時、、、。
其實,這些東西,不僅和民間道教信仰很像,和中世紀黑暗迷信時代的天主教也實在有夠像。
正是因為中世紀天主教用一大堆人為的規條與儀式,使信徒深受綑綁,所以宗教改革時,基督教真正回歸聖經,廢棄這些人為的儀式規條,使信徒重獲自由。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
可是,為什麼越到末世,信徒卻要放棄這些自由,越來越走回中世紀黑暗迷信時期天主教的老路去?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是人訂的規條,不是神訂的命令。
這種作法,並不會比較虔誠,也不會比較厲害有效;
沒這樣做的人,也不會就不虔誠,禱告也不會就沒效。
有教會信徒覺得這樣比較好?請便!
要推廣到各教會、要宣傳這比較有效?少來!
絕對真理,基督徒必需順服,而且要努力去做;
相對領域,基督徒擁有自由,不需隨他人起舞。
偉大的內地會創始人戴德生,他進行福音事工時的原則是—————不募款。
這很好,他很有信心。
但是請問:
這是絕對真理,還是相對領域?
當然是相對領域!
他想這樣做,他自己當然有自由就這樣去做。
但是,別人不跟隨他這樣做、其他宣教機構去募款,也不表示就不虔誠、不屬靈。
太多時候,現今的教會與信徒,在信主之後從世俗中得到自由,結果卻陷入教會與信徒間一大堆新的綑綁裡去。
我們一定要有智慧,用聖經來檢驗:
絕對真理,必需遵守;
相對領域,各有自由。
至於哪些是絕對真理,哪些是相對領域?
努力查考聖經,不懂就問人,然後認真禱告,上帝必會讓我們知道如何分辨。
二、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三段經文,足以當依據嗎?
可是,發問者提出了主張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人所引用的三段經文,難道這不表示他們有聖經依據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看到人家拿出經文,就以為有聖經依據,
很多人是私意解經、強解亂解經文,並不是正意解經。
1. 路加福音寡婦與不義的法官經文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路18:17),難道這不是說『二十四小時禱告』嗎?
當然不是!
否則難道我們說那個寡婦是二十四小時去纏那個法官?
不用睡覺、吃飯、工作,反正二十四小時去纏他?
再者,寡婦是一個人,結果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已經變成接力賽的很多人接力,不是嗎?
這段經文,哪裡能當成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支持依據呢?
聖經裡講到『晝夜』,未必就是講『二十四小時連續』,這是基本的解經常識。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所以這句經文是說一個人要二十四小時不能睡覺,必需二十四小時連續思想耶和華的律法、連續讀經禱告,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因為連主耶穌也要睡覺!祂也不是二十四小時連續讀經禱告!
『我晝夜以眼淚當飲食』(詩42:3)
所以,詩人是說他二十四小時一直連續不停流眼淚,而且真的在肚子餓的時候把眼淚拿來當成食物吃?
當然不是!
聖經裡說的『晝夜』,要看上下文以及文體來決定如何解釋,並不是死死的全部都照字面意思用『二十四小時』來解。
以寡婦和不義的法官這段經文來講,『晝夜』難道不能解釋成『常常禱告,不管白天或晚上,但不是說一定要二十四小時連續、不能睡覺』?
再者,『神的選民』是複數,但這並不能作為『二十四小時接力賽型態的禱告中心』的依據,因為,這段經文根本就沒講那麼多,只是講屬神的人們要認真長期耐心的禱告,上帝必垂聽應允,如此而已。
硬把這經文作為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是硬解、強解經文,把聖經『經文沒有的意思,硬加進去』而已,這種讀經解經法,信徒不可效法。
2. 路加福音朋友半夜借餅的經文
這段經文,能給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用的更少了。
事實上,這段經文雖然是在講『半夜』,但是,經文可沒暗示說這表示我們要在半夜不睡覺禱告,上帝比較會垂聽;
事實上,經文的意思是很清楚的,重點是這裡: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11:9)
這一樣是告訴我們這些屬神的人,要認真、耐心、迫切禱告,上帝必垂聽與應允。
3. 以賽亞六十二章經文
一樣的,這段經文,是表示教會應該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嗎?
當然不是!
請看清楚這章的聖經,這裡面有很多比喻型態的誇張形容:
把土地稱為『有夫之婦』(土地是人嗎?可以當人的妻子嗎?)、
人民要『娶』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人,可以被『娶』的嗎?)、
上帝指著自己的『右手』起誓(上帝是個靈,有手嗎?)、、。
當我們讀到這類詩歌體型態誇張比喻的經文時,要比較小心,因為,有很多是不能隨便照字面意思硬解的,而必需理解其真正要表達的含意。
上帝本來就不睡覺、不打盹,怎可能『歇息』呢?
『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121:4)
可是,以賽亞這段經文確實說『也不要使他歇息』,不是嗎?
這樣不是矛盾了嗎?
上帝到底會不會睡覺、歇息?
當然不會!
可是,我們要如何解這些看來好像上帝會睡覺、歇息的經文呢?
我先用一個例子來提醒:
上帝會不會後悔?
當然不會!
可是,我們要如何來解釋那些『上帝後悔』的經文呢?
當然要用『上帝不後悔』的經文當基礎,來解釋『上帝後悔』的經文。
詳細示範,請參閱:
『上帝後悔?上帝不後悔?』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80131.html
同樣的,面對看似上帝睡覺、歇息的經文,我們也必需用『上帝不睡覺』的經文當基礎,來解釋『上帝睡覺』的經文。
『主啊,求你睡醒,為何儘睡呢?』(詩44:23)
這種看似上帝睡覺的經文,常常都是用在一種擬人法的型態,用一種誇張的人類狀態來描述上帝。
以這句詩篇經文而言,詩人是在懇求上帝不要默不作聲、求上帝趕快施行拯救,然後用擬人式的『睡覺』這類誇張語法來描述上帝那種沈默的表現,並不是真的說上帝真的在睡覺。
因此,當我們讀到這樣的經文,就必需有這種常識,不能以為上帝真的在睡覺、打盹、歇息。
同樣的,以賽亞書『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這經文並不是說上帝真的在歇息,而是強調那種向上帝的禱告要迫切、持續,直到上帝垂聽。
而『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這段經文的『晝夜』解釋成『二十四小時連續』是可以的。
但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這句經文可以類比成『教會』,然後成為教會設立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依據嗎?
當然不行!
這是一種牽強附會解經。
我們解經時一定要有『總原則』的觀念,任何單一經文的解釋,都必需符合整本聖經的總原則。
同時,我們也千萬不要隨便將經文沒有的意思硬讀進去。
我們前面已經講過,聖經裡關於『教會』的部分,並沒有這種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的東東。
所以,這種東西,並不是屬於聖經關於『教會』的絕對真理,而是一種人為的相對領域的東西而已。
既然是相對的,就不用硬找一大堆經文來強解、硬要牽強附會,
事實上,現今很多教會都有很多組織、制度、型態,並不是聖經所絕對規定的。
比方說:
一間教會裡有主任牧師和其他部門牧師、教會裡設有幹事、福音機構、神學院、、、。
這些,都不是聖經裡有直接依據的東西。
但是,難道這些都不行嗎?
當然不是!
事實上,這些都很好,但是,我們要清楚的是:
沒有直接聖經依據,就是沒有,我們不要硬找經文來牽強附會解經。
教會要設立這些,無妨;不設立這些,也無妨,因為,這不是絕對真理。
因此,有些教會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點子,像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之類的,無妨!
反正那間教會自己喜歡便是,無所謂。
但是,不要硬去亂推廣、硬去找經文強解附會、硬要說那樣禱告才比較有效、硬要跟流行亂學,這就嚴重偏差了。
三、 禱告: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這部分要詳細講,會花很多時間,因此只能簡單講。
上帝在我們還沒禱告前,就已經知道我們所求。
但是,祂依然希望我們向祂禱告祈求。
因此,我們不能因為上帝知道,就因此不禱告。
禱告是信徒應盡的本分,越是迫切誠心的禱告,上帝越是悅納垂聽。
但是,沒有人能靠什麼特別的招數,來使上帝更加悅納。
因為,整個禱告的真正焦點,就是『心靈和誠實』。
即使是更為特殊,而且是聖經認同的禁食禱告,也不能違反這原則。
任何人來到上帝面前的接觸,都要回到『心靈與誠實』這個最基本的條件來。
沒有心靈與誠實,一切外在的東西,都是枉然。
舊約時代,你獻再多的祭物、你參加再多的嚴肅會、你去聖殿次數再多、你禁食次數再多、你的宗教儀式再華麗繁複,都是枉然。
新約時代,你奉獻再多、參加再多的聚會與特會、讀經禱告時間好幾個小時、禁食再多次,也都是枉然。
人有很強烈的『功德』本性,這是我們隨時要小心提防的。
天主教的『功德』觀念一直很強,我們千萬不能掉進這種錯誤的路線裡去。
我們一旦開始『量化』,常常就是墮落的開始。
當我們開始認為我每天讀經幾章、我每天靈修幾小時、我每天禱告幾小時、我參加聚會多少次、我奉獻多少金錢、、、、,所以我比較好或比較有效,
這時,我們常常已經不知不覺中掉入『功德』的陷阱中去了。
請注意,我不是說讀經不重要、禱告不重要、參加聚會不重要、奉獻不重要、、、,
我要強調的是:
不要有『量化』來定功德大小的觀念!
讀經是好事,多讀經一定有幫助,但當我們認為讀經三小時比讀經一小時虔誠、比較蒙上帝悅納時,我們就已經掉入功德的陷阱中去了。
其他的禱告、聚會、奉獻、、、,也都一樣的道理。
同樣的,教會多禱告、教會越多人參與禱告,絕對是正確、也絕對是好事。
但當教會企圖量化,認為『二十四小時禱告』比較虔誠、比較蒙悅納、比較能靈驗時,小心這間教會已經掉入功德偏差的陷阱中去了。
小小羊
私密回應
Posted at 2009年02月13日 18:05
針對私密回應,我來做出公開解釋。
在此稍微拜託大家一下,請盡量不要用『私密回應』,因為我常常會不知道,除非我去後台管理閱讀,要不然因為新回應不顯示,所以我也不知道出現私密回應。
另外,私密回應者未必提供e-mail,所以我也常無從回應起。
假使要使用私密回應,拜託大家盡量用『我要寫信發問』寄到我信箱來。
我每天都會開信箱收信好幾次,很容易就會讀到。
要不然像現在,我剛剛去後台一篇一篇找,才找到這篇2-13的私密回應。
問題重點:
有些教會的24小時禱告中心,只是要提供一個禱告場所,不是我文章中講的那些原因。
答:
我文章中回答的,也不是回答全部所有24小時禱告中心的問題。
事實上,我針對的,是網友所提出的部分與經文。
至於非錯誤觀念、非錯誤解經,而要設立一個24小時禱告中心,使信徒隨時可以找到地方能禱告,這本來就是『相對領域』,非關『絕對真理』,各教會自己想如何做都可以。
我激烈反對的,是錯誤的經文使用、錯誤的推廣、錯誤的將相對變成絕對。
然而,我想,我們也不能不承認,單純只是要提供一個24小時場地讓會友能禱告,所以設立24小時禱告中心的教會,可能也未必真的很多。
而未受到靈恩派影響,卻想設立24小時禱告中心的教會,恐怕也不會太多。
保羅帶提摩太行割禮,不為提多行割禮。
割不割禮,都沒關係,但觀念一定要很正確、很清楚。
只要牽涉到『教義』,就一定要堅持到底,絕不能偏差。
但如果教義正確,只是作法問題,那就可以有很大的彈性與尊重。
怕就怕觀念不清楚,看見別人流行什麼,我們就跟流行什麼,那就不好。
但假使觀念清楚,自己教會當然可以有自己教會的作法,別人無從置評。
事實上,我對於任何『流行趨勢』,都會很謹慎小心,特別是對教會中的流行,更是謹慎。
太多教會只要看見流行,就開始跟流行,而不認真去思考檢驗,那真的會很危險。
寧可仔細思考之後,再決定自己教會是否要學習這些流行,或是要修改這些流行。
只可惜,這樣做的教會並不是很多。
其實,我針對網友的解答部分,也相當清楚解釋過了,不是嗎?
『我們要很小心很小心。
虔誠不是壞事,但某些自創看似「虔誠」的作法,然後認為這才是良好典範,這就是壞事了。』
『這種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主要是靈恩運動下所製造出來的產物,這並不是聖經的教導與要求。』(這部分,我們應該都會同意才對,不是嗎?)
『有人想這樣幹,無妨;』
『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這樣禱告就比較厲害、比較有效、上帝就比較垂聽。』
『有教會信徒覺得這樣比較好?請便!
要推廣到各教會、要宣傳這比較有效?少來!』
『事實上,現今很多教會都有很多組織、制度、型態,並不是聖經所絕對規定的。』
『但是,難道這些都不行嗎?
當然不是!
事實上,這些都很好,但是,我們要清楚的是:
沒有直接聖經依據,就是沒有,我們不要硬找經文來牽強附會解經。
教會要設立這些,無妨;不設立這些,也無妨,因為,這不是絕對真理。』
『因此,有些教會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點子,像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之類的,無妨!
反正那間教會自己喜歡便是,無所謂。
但是,不要硬去亂推廣、硬去找經文強解附會、硬要說那樣禱告才比較有效、硬要跟流行亂學,這就嚴重偏差了。』
我想,雖然貴教會採用24小時禱告中心,而且論點主要是單純認為提供場所,但是,我文章中的這些文句觀念,您也應該會同意才對,不是嗎?
在此稍微拜託大家一下,請盡量不要用『私密回應』,因為我常常會不知道,除非我去後台管理閱讀,要不然因為新回應不顯示,所以我也不知道出現私密回應。
另外,私密回應者未必提供e-mail,所以我也常無從回應起。
假使要使用私密回應,拜託大家盡量用『我要寫信發問』寄到我信箱來。
我每天都會開信箱收信好幾次,很容易就會讀到。
要不然像現在,我剛剛去後台一篇一篇找,才找到這篇2-13的私密回應。
問題重點:
有些教會的24小時禱告中心,只是要提供一個禱告場所,不是我文章中講的那些原因。
答:
我文章中回答的,也不是回答全部所有24小時禱告中心的問題。
事實上,我針對的,是網友所提出的部分與經文。
至於非錯誤觀念、非錯誤解經,而要設立一個24小時禱告中心,使信徒隨時可以找到地方能禱告,這本來就是『相對領域』,非關『絕對真理』,各教會自己想如何做都可以。
我激烈反對的,是錯誤的經文使用、錯誤的推廣、錯誤的將相對變成絕對。
然而,我想,我們也不能不承認,單純只是要提供一個24小時場地讓會友能禱告,所以設立24小時禱告中心的教會,可能也未必真的很多。
而未受到靈恩派影響,卻想設立24小時禱告中心的教會,恐怕也不會太多。
保羅帶提摩太行割禮,不為提多行割禮。
割不割禮,都沒關係,但觀念一定要很正確、很清楚。
只要牽涉到『教義』,就一定要堅持到底,絕不能偏差。
但如果教義正確,只是作法問題,那就可以有很大的彈性與尊重。
怕就怕觀念不清楚,看見別人流行什麼,我們就跟流行什麼,那就不好。
但假使觀念清楚,自己教會當然可以有自己教會的作法,別人無從置評。
事實上,我對於任何『流行趨勢』,都會很謹慎小心,特別是對教會中的流行,更是謹慎。
太多教會只要看見流行,就開始跟流行,而不認真去思考檢驗,那真的會很危險。
寧可仔細思考之後,再決定自己教會是否要學習這些流行,或是要修改這些流行。
只可惜,這樣做的教會並不是很多。
其實,我針對網友的解答部分,也相當清楚解釋過了,不是嗎?
『我們要很小心很小心。
虔誠不是壞事,但某些自創看似「虔誠」的作法,然後認為這才是良好典範,這就是壞事了。』
『這種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主要是靈恩運動下所製造出來的產物,這並不是聖經的教導與要求。』(這部分,我們應該都會同意才對,不是嗎?)
『有人想這樣幹,無妨;』
『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這樣禱告就比較厲害、比較有效、上帝就比較垂聽。』
『有教會信徒覺得這樣比較好?請便!
要推廣到各教會、要宣傳這比較有效?少來!』
『事實上,現今很多教會都有很多組織、制度、型態,並不是聖經所絕對規定的。』
『但是,難道這些都不行嗎?
當然不是!
事實上,這些都很好,但是,我們要清楚的是:
沒有直接聖經依據,就是沒有,我們不要硬找經文來牽強附會解經。
教會要設立這些,無妨;不設立這些,也無妨,因為,這不是絕對真理。』
『因此,有些教會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點子,像二十四小時禱告中心之類的,無妨!
反正那間教會自己喜歡便是,無所謂。
但是,不要硬去亂推廣、硬去找經文強解附會、硬要說那樣禱告才比較有效、硬要跟流行亂學,這就嚴重偏差了。』
我想,雖然貴教會採用24小時禱告中心,而且論點主要是單純認為提供場所,但是,我文章中的這些文句觀念,您也應該會同意才對,不是嗎?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3月17日 12:11
就我來看 24小時禱告中心的設立
是神的心意
因為早在利未記 神就吩咐摩西
祭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不可熄滅
從現代的話來解釋
就是 禱告的火應當常常燒著 不可熄滅
大衛的時代 為了晝夜敬拜神
設立的詩班 也是晝夜輪班敬拜神
大衛的禱告跟敬拜態度 是我們不用懷疑的吧 !!
難不成現在一些人想效法大衛 也要被你批評
你乾脆連大衛也一起批評好了
24小時的禱告異象 簡單來說 不過就是
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當然 如果是為了自己的私慾 而不是讓神做主
讓這樣的禱告當然沒有用
另一方面
也是 屬靈爭戰的領域探討
這又是另一個主題了
是神的心意
因為早在利未記 神就吩咐摩西
祭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不可熄滅
從現代的話來解釋
就是 禱告的火應當常常燒著 不可熄滅
大衛的時代 為了晝夜敬拜神
設立的詩班 也是晝夜輪班敬拜神
大衛的禱告跟敬拜態度 是我們不用懷疑的吧 !!
難不成現在一些人想效法大衛 也要被你批評
你乾脆連大衛也一起批評好了
24小時的禱告異象 簡單來說 不過就是
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當然 如果是為了自己的私慾 而不是讓神做主
讓這樣的禱告當然沒有用
另一方面
也是 屬靈爭戰的領域探討
這又是另一個主題了
| 檢舉 | Posted by at 2009年12月7日 11:22
我覺得小小羊的文章很中肯,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啊...
我現在知道為什麼小小羊常常要封鎖主題,不然他會花太多的時間在不必要的問題上。
想請問上面那位弟兄/姊妹
1)所以你的意思是利未記中所記載的一切規範,我們基督徒現今還要遵守囉?
2)同上,如果不是一切都要遵守的話,那是誰決定什麼要遵守,什麼又不要遵守呢?
3)請舉出新約中類似24小時禱告中心的例子。
我現在知道為什麼小小羊常常要封鎖主題,不然他會花太多的時間在不必要的問題上。
想請問上面那位弟兄/姊妹
1)所以你的意思是利未記中所記載的一切規範,我們基督徒現今還要遵守囉?
2)同上,如果不是一切都要遵守的話,那是誰決定什麼要遵守,什麼又不要遵守呢?
3)請舉出新約中類似24小時禱告中心的例子。
| 檢舉 | Posted by Broken Man at 2009年12月7日 12:57
果然很多打手
你的三個問題 我只有一個回答
-->
有必要分新舊約嗎 ? 聖經本來就是隨著每個基督徒自己生命的成長階段跟歷程而有各自的功課 而不是以小小羊所說的為主 !! 而且 你問的第三個問題不會太牽強嗎
好像一切都要以新約為主 24小時禱告跟新約又有什麼關係 那如果都要照新約所說的為主
那你是不是也可以學猶大賣主
還有 如果你真那麼懂新約 你啟示錄讀假的嗎
啟示錄其中的經文不就是24小時禱告的最好例子 !!
求主光照你這個眼瞎的人
你的三個問題 我只有一個回答
-->
有必要分新舊約嗎 ? 聖經本來就是隨著每個基督徒自己生命的成長階段跟歷程而有各自的功課 而不是以小小羊所說的為主 !! 而且 你問的第三個問題不會太牽強嗎
好像一切都要以新約為主 24小時禱告跟新約又有什麼關係 那如果都要照新約所說的為主
那你是不是也可以學猶大賣主
還有 如果你真那麼懂新約 你啟示錄讀假的嗎
啟示錄其中的經文不就是24小時禱告的最好例子 !!
求主光照你這個眼瞎的人
| 檢舉 | Posted by to-Broken Man at 2009年12月7日 14:29
你的問題有很多,但是要是你是抱著來吵架的態度,那我想我們也沒有必要討論下去。
>>有必要分新舊約嗎?
1)當然有必要。從這裡可以看出你對新舊約不了解。要是沒有新約的話,我們現在還活在舊約的律法之下。舉例: 詩人大衛在詩篇51:11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要是照你所言,新約不重要的話,那你就會得出聖靈是可以被"收回"的錯誤結論。這是因為在舊約聖靈還未被普遍賜下。
要是新約不重要的話,難道你現在還活在舊約的律法以下嗎?
許多異端(包括耶和華見證人會)都會使用舊約的經文來反對三位一體。
(申6: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但他們對於新約中一堆的"我與父原為一","主就是那靈"等等,卻當作視若無睹。
要是新舊約"看似"有所衝突的話,以哪一方為準呢? 所以我才問你第一個問題。
>>好像一切都要以新約為主 24小時禱告跟新約又有什麼關係
2)第二,你的邏輯並不清楚,所以也不用花時間跟你辯論了,只要反問你:
"你好像一切都要以舊約為主","24小時禱告跟舊約又有什麼關係。"
>>那如果都要照新約所說的為主,那你是不是也可以學猶大賣主
3)第三,你連敘述性經文都看不出來嗎? 猶大賣主這件事情,是你要效法的,還是要引為借鏡的? 聖經哪處有稱讚猶大賣主呢?
很簡單的反問你:
"如果都要照舊約所說的為主,那你會像猶大一樣亂倫,甚或是像大衛一樣犯姦淫?" 你看得出你舉的例子中的不合邏輯性了嗎?
再者,24小時禱告中心有像大衛那時代一樣,彈琴、鼓瑟、敲鈸、唱歌嗎? 要是沒有的話,我可以說你不符合聖經嗎? 還有,這些是"敬拜讚美",好像不是在講禱告喔。
4)第四,我不敢說自己懂新約,或是自己懂聖經。我只是跟各位弟兄姊妹一樣,來這個園地學習罷了。
想提醒你一下,討論或是留言的時候,最好把經文打出來。不然我大可以簡單的回你:
"聖經中的經文不就是XXX的最好例子"。這應該沒有那麼困難吧?
提供給你兩個網站:
http://springbible.fhl.net/welcome.html
http://bible.fhl.net/index.html
5)為什麼要用啟示錄來支持24小時禱告的觀念的? 你確定啟示錄中的記載是約翰吩咐眾聖徒的命令,還是他記載他所看見的異象呢?
你是眾天使,眾長老,四活物,還是餘民之一呢? 你是說啟示錄其他所寫的,現在已經全部成全了嗎?
你是想用以下的經文嗎?
(啟7:15)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
可是下一句卻是:
(啟7:16)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
所以你的意思是24小時禱告中心的參與者不會飢餓,也不會口渴? 要是他們會飢餓口渴的話,你又怎麼能用這段經文呢?
6)最後,我個人不太建議使用"求主光照你這個眼瞎的人"等類似的句子,因為這感覺不像是求主憐憫光照,而像是在咒詛。況且,眼瞎的是誰,我們還不知道,不是嗎?
你的回應草率,不像經過深思熟慮,而且又有以上所提的問題,所以在你有能力把以上的問題弄清楚之前,我不會再回應,不然只會淪為沒有意義的口水戰而已。
願神祝福大家。
>>有必要分新舊約嗎?
1)當然有必要。從這裡可以看出你對新舊約不了解。要是沒有新約的話,我們現在還活在舊約的律法之下。舉例: 詩人大衛在詩篇51:11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要是照你所言,新約不重要的話,那你就會得出聖靈是可以被"收回"的錯誤結論。這是因為在舊約聖靈還未被普遍賜下。
要是新約不重要的話,難道你現在還活在舊約的律法以下嗎?
許多異端(包括耶和華見證人會)都會使用舊約的經文來反對三位一體。
(申6: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但他們對於新約中一堆的"我與父原為一","主就是那靈"等等,卻當作視若無睹。
要是新舊約"看似"有所衝突的話,以哪一方為準呢? 所以我才問你第一個問題。
>>好像一切都要以新約為主 24小時禱告跟新約又有什麼關係
2)第二,你的邏輯並不清楚,所以也不用花時間跟你辯論了,只要反問你:
"你好像一切都要以舊約為主","24小時禱告跟舊約又有什麼關係。"
>>那如果都要照新約所說的為主,那你是不是也可以學猶大賣主
3)第三,你連敘述性經文都看不出來嗎? 猶大賣主這件事情,是你要效法的,還是要引為借鏡的? 聖經哪處有稱讚猶大賣主呢?
很簡單的反問你:
"如果都要照舊約所說的為主,那你會像猶大一樣亂倫,甚或是像大衛一樣犯姦淫?" 你看得出你舉的例子中的不合邏輯性了嗎?
再者,24小時禱告中心有像大衛那時代一樣,彈琴、鼓瑟、敲鈸、唱歌嗎? 要是沒有的話,我可以說你不符合聖經嗎? 還有,這些是"敬拜讚美",好像不是在講禱告喔。
4)第四,我不敢說自己懂新約,或是自己懂聖經。我只是跟各位弟兄姊妹一樣,來這個園地學習罷了。
想提醒你一下,討論或是留言的時候,最好把經文打出來。不然我大可以簡單的回你:
"聖經中的經文不就是XXX的最好例子"。這應該沒有那麼困難吧?
提供給你兩個網站:
http://springbible.fhl.net/welcome.html
http://bible.fhl.net/index.html
5)為什麼要用啟示錄來支持24小時禱告的觀念的? 你確定啟示錄中的記載是約翰吩咐眾聖徒的命令,還是他記載他所看見的異象呢?
你是眾天使,眾長老,四活物,還是餘民之一呢? 你是說啟示錄其他所寫的,現在已經全部成全了嗎?
你是想用以下的經文嗎?
(啟7:15)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
可是下一句卻是:
(啟7:16)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
所以你的意思是24小時禱告中心的參與者不會飢餓,也不會口渴? 要是他們會飢餓口渴的話,你又怎麼能用這段經文呢?
6)最後,我個人不太建議使用"求主光照你這個眼瞎的人"等類似的句子,因為這感覺不像是求主憐憫光照,而像是在咒詛。況且,眼瞎的是誰,我們還不知道,不是嗎?
你的回應草率,不像經過深思熟慮,而且又有以上所提的問題,所以在你有能力把以上的問題弄清楚之前,我不會再回應,不然只會淪為沒有意義的口水戰而已。
願神祝福大家。
| 檢舉 | Posted by Broken Man at 2009年12月7日 18:38
感謝Broken man弟兄針對挑釁者的回應,
唉,我只不過漏封鎖幾篇而已,
就又可以引來不認同者的挑釁,
這些反對者也未免太看得起我們園地了,
為何我必須封鎖?
要不然,我每天應付這些挑釁者就夠,
連回答真心尋道的弟兄姊妹問題的時間都沒有
最近很忙,寫信發問的弟兄姊妹又很多,問題又很複雜,
導致信件處理速度很慢,請大家體諒,也請大家為我代禱,求主加添我力量
至於挑釁者的問題,Broken man弟兄已經回應得很好,
我只補充一點:
挑釁者想拿啟示錄天上的情景來質疑我?
我只用一個切入點就夠:
我們現在是活在地上,還是活在天上?
啟示錄天上的情況,可以完全適用在地上嗎?
我們的肉體已經消失,都活在天堂了?
經文濫用亂用,強解亂解,會害死人的
唉,我只不過漏封鎖幾篇而已,
就又可以引來不認同者的挑釁,
這些反對者也未免太看得起我們園地了,
為何我必須封鎖?
要不然,我每天應付這些挑釁者就夠,
連回答真心尋道的弟兄姊妹問題的時間都沒有
最近很忙,寫信發問的弟兄姊妹又很多,問題又很複雜,
導致信件處理速度很慢,請大家體諒,也請大家為我代禱,求主加添我力量
至於挑釁者的問題,Broken man弟兄已經回應得很好,
我只補充一點:
挑釁者想拿啟示錄天上的情景來質疑我?
我只用一個切入點就夠:
我們現在是活在地上,還是活在天上?
啟示錄天上的情況,可以完全適用在地上嗎?
我們的肉體已經消失,都活在天堂了?
經文濫用亂用,強解亂解,會害死人的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12月7日 22:07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