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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慢慢閱讀吸收這篇文章的論述。
邏輯上,我們可分兩類:
A、 公義
B、 非公義: 1.憐憫(好的非公義) 2.不公義(壞的非公義)
我們先複習一下這兩個重要的基本觀念:
非改革宗:上帝可以決定『給』『每個人』都得救的『機會』。(重點在『機會』、『每個人』)
改革宗:上帝可以『直接介入』,且『保證』『某些人』得救。(重點在『保證』、『某些人』)


基本上,這兩條路線,各自有必須面對的解釋難題。
有些難題,是阿民念主義輕易可解釋,但加爾文主義卻很棘手的。
也有些難題,是加爾文主義很容易解釋,但阿民念主義很難解決的。
務要留意觀察『雙方對各自難題的解釋與答辯』,
其實,抓住這個比較的竅門,我們就不難在這兩種理論中,看出哪方的解釋比較合理且合聖經。


在前一篇文章『上帝有沒有能力『保證』『每個人』都得救?』中,
我們已經陳述過這兩派理論的解釋與說辭。
由於這樣的問題,對主張預定論的人是很不利的,所以我也解釋了預定論對此的答辯。
這篇文章,是繼續回答預定論路線如何回覆別人的攻擊。


加爾文主義說:
1. 上帝『有能力』保證每個人都得救。
2. 但是上帝不如此做。
3. 祂只保證『某些人一定得救』。
4. 原因則是不知道。
對此,很多人心中馬上冒出一句話…………這不公平!
既然你們理論說,上帝有能力這樣做,但祂卻只願救一些人,這樣對那些沒被救的人而言,太不公平了。
這樣會讓上帝成為一個不公平的上帝,違反聖經。


沒錯,聽起來好像有那麼一點道理。
不過,事實上根本沒理!
要回答這問題,有很多角度來回答。
我們今天要做的,是從邏輯角度來切入。


先複習一下簡單邏輯。
『若p則q』,亦即『若~q則~p』。
我們今天要切入的,不是這種句子的分析,而是~q(非q)、~p(非p)的分析。


上帝不公平?
且慢!什麼是『公平』(fair)?


一、『公平』(fair)是指『平等』(equal)
所以『不公平』是指『不平等』。
如果所謂公平是指這個,那麼,上帝確實一點都不公平!
因為,祂讓人生在好國家,也讓人生在爛國家;
祂讓人生在有錢人家,也讓人生在乞丐人家;
有人天生IQ180,也有人天生智能嚴重不足;
有人很會跳舞,有人很會畫圖;
也有人很會唸書,但其他都不會。
我們可以發現,上帝掌管的世界,根本沒有『平等』可言。
因為那種平等的世界,根本是另一種可怕的地獄:
所有的人都一樣的高、矮、胖、瘦、外表完全一樣、智商完全一樣、性別完全一樣、、、。
變成機器人大量製造,是不是?
所有基督徒,都會否認上帝是這種愚蠢的『平等』的上帝。
聖經中的上帝,是向摩西顯現,卻不向其他國王顯現;
是揀選以色列,卻沒揀選波斯。
上帝一直依其完美無誤、絕對善良的心意,進行各種『不平等』的處置。
每個基督徒都不該覺得上帝這樣是『不公平』的。
因為事實與聖經中所呈現出來的上帝,就是這樣。


二、『公平』(fair)是指『公義』(just,justice)
多數人所謂的『上帝不公平』,其實是指『上帝不公義』。
上帝只揀選一些人保證他們得救,卻放棄其他人。
乍看之下,這樣的上帝好像真的很『不公義』。
問題是,上帝是否真的『不公義』?


我開始來說明改革宗的論述與邏輯:
1. 事實:每一個人都是罪人。
2. 公義:每一個罪人都必須被判死刑。
3. 上帝決定從全部的罪人中,揀選一些出來讓他們得救。
4. 被揀選得救的人,他們得到上帝的『憐憫』。
5. 沒被揀選到的人,他們得到上帝的『公義』。
6. 所以,不管被揀選或沒被揀選,沒有人得到上帝的『不公義』。
請注意,這樣的論述,是合理、合邏輯也合聖經的。


回到邏輯上來,『p』和『非p』的觀念。
我們將『公義』套進去就成了:
『公義』與『非公義』兩大類。
一邊是『公義』,另一邊是『非公義』,不可能再有其他。
接下來是重點了。
非公義包括什麼?
非公義包括了兩種:
1. 憐憫
2. 不公義


憐憫可不是『公義』,但憐憫也不是『不公義』,憐憫是『好的非公義』。
不公義不是『公義』,不公義就是『不公義』,不公義是『壞的非公義』。


我再整理清楚給大家看,整個分類是這樣的:
A、 公義
B、 非公義: 1.憐憫(好的非公義) 2.不公義(壞的非公義)


上帝不曾做過『不公義』的事,也不曾做過『壞』的事。
上帝是公義的上帝,但是上帝也是憐憫的上帝。
上帝揀選一些人得救,是上帝對他們施行憐憫,讓這些人得到『好的非公義』。
這些人原本是要被處死刑的,上帝卻用慈愛原則去救他們,而不用公義原則去審判他們。
對這些人,上帝把慈愛原則給他們,把他們應該得到的公義原則,施行在耶穌基督身上,讓耶穌代替這些人承受上帝公義原則下的審判與死刑。
所以,上帝在這些祂所揀選的人身上,同時實現了:
1. 公義原則:犯罪者要被處死刑。但已經由主耶穌代替這些人死了。
2. 慈愛原則:上帝揀選他們,讓他們能得到『耶穌處死』的好處。
請回去看上面我整理出來的分類,
這些得到揀選的人,他們得到上帝的『公義』(由主耶穌代替受罰了),也得到上帝的『憐憫』(好的非公義),但沒得到『不公義』(壞的非公義)。


然而,對上帝所沒揀選的人,上帝任憑他們留在罪惡之中。
所以這些人所得到的,是上帝的公義原則。
沒錯,上帝沒給他們獲得慈愛原則,但我們可不能說上帝這樣就是『不公義』。
請回去看上面我整理出來的分類,
這些沒得到揀選的人,他們依然得到上帝的『公義』,
但他們沒得到上帝的『憐憫』(好的非公義),也沒有得到上帝的『不公義』(壞的非公義)。
所以,我們絕不可能說上帝對他們『不公義』。


既然是慈愛、恩典、憐憫,上帝本來就沒有義務讓每個人都得到不可。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
上帝本來就有權依其無誤與絕對善良的旨意,自行決定如何使用祂的權力,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1)
上帝從來就沒欠人什麼東西,是人欠上帝東西。
上帝是債主,我們是欠債的人。
債主有權利決定免哪些人的債,欠債的人沒資格要求債主完全都不能去討債。
千萬不要以為上帝欠我們,非得憐憫我們不可,否則就是沒愛心。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
『被人免債』,是恩惠。
但不要以為債主討債就是壞人,別搞錯了。
債主用不法的手段討債,當然是壞人。
債主用正規的法律途徑討債,是正常行為。
債主想憐憫哪些人,是他的自由。


沒錯,我們很希望上帝能憐憫『每一個』罪人,但我們沒權力命令上帝這樣做。
上帝這樣做一定有其原因,只是祂不告訴我們而已。
聖經嚴嚴警告我們,對上帝這樣的決定,我們必須止步,不要再問下去: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羅9:20)
更何況,我們怎麼可能比上帝還更慈愛憐憫?


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最近新聞播放不斷
一個美麗善良的偶像女藝人突發去世
從報導 還有她的家屬朋友
都知道她是個好女孩
但從她家人處理喪事的手法
也知道 她應該不屬主的

身為基督徒
也都會知道那麼死亡的結局會往哪裡去

我也不禁問主
主啊 為何祢揀選誰卻也不揀選誰?

連一個不認識但對她有好印象的藝人
都會忍不住為她禱告
仍希望她仍是在父的懷裡安息

因此我身邊的親友
我所愛的人
都會希望他們也是這一生最終都會屬主的
更求主使用我
使我成為他們的祝福

認識基督真理越深
越感到自己不配
當然我有很多真理的建立都是來自小小羊這網站
而且我還是一直忍不住犯罪
說謊 憤怒 忌妒....
自己很多軟弱需要主的赦免與救贖

當看到自己犯的許多的罪
更害怕主就此捨我而去

可是我卻還是領受主許多恩典
讓我知道祂一直愛我
即使我有時不堪
即使我犯了許多罪
但祂聽我禱告也深愛我
更加覺得自己被祂此生揀選
何奇有幸

祂是公義又發憐憫滿有恩典慈愛的神!
| 檢舉 | Posted by 咩咩 at 2007年02月7日 01:30
所謂在神的至聖真道上合一不是你用一部份真理我用一部份真理加起來叫做合一,
所以教會不能說我們又有福音又有靈恩又有醫病又有趕鬼,
我們甚麼都有所以最豐富,
這種說法是絕對錯誤的。
上帝的良善需要又有這個又有那個嗎?
上帝不需要又有這個又有那個,
又有這個又有那個卻否定上帝的救恩就比沒有這個也沒有那個更糟,
而且等於是讓弟兄姊妹落入試探去追求不合乎聖經的東西。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2月7日 13:14
從小小羊的文章中可看到,上帝的公義是彰顯在眾人犯罪的刑罰上,但祂的慈愛是彰顯在為選民代罰上。但我想人不會因為每個人都受罰而感覺到公平,而會對「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免罰,自己卻沒有」而感到不公平。在文章中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是:這是上帝的權柄。我想這應該也是非基督徒對基督徒詰難的地方:「你們的上帝多麼霸道,愛怎樣就怎樣,任性獨裁!」然後更認為上帝是不公平的。
但我還是認為「上帝的權柄」是唯一的解答。因為基督徒在任何地方未必都會比非基督徒好,甚至在道德方面也是如此。如此,對基督徒而言,真的就沒有什麼好誇口的。因為有什麼事情是你做的,以致於上帝必須選擇你而不選擇其他非基督徒?那真的就是純粹的恩典了。
但對非基督徒而言,我想他會提出這樣「不公平」的詰難,倒也未必真的是希望得到這樣的恩典卻未得,而提出不平之鳴,他只是想辯論而已。如果真是這樣的非基督徒,我想是不是可以這樣說:
「你不相信世人都犯罪,且死後有審判,更不相信基督的救恩。既然你都不相信,那麼恩典對你來說,其實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你何必為了一個你認為不重要的東西,甚至你認為不存在的東西,而說上帝不公平呢?」
上帝是公平的,祂讓預定相信的人獲得救恩,讓不相信的人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吃喝自己的罪孽。每個人都各自獲得了自己所需要的東西,都feel good,這就是上帝的公平了。
不曉得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有錯誤,請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慕道友 at 2007年02月17日 23:19
上帝是不公平嗎﹖

1. 上帝有權柄處理屬於他的事物。
2. 人「已經」「自取」滅亡。
2a. 「上帝不公平」是個自我矛盾的命題﹐好像「不能被搬動的石頭」。
2b. 拒絕神來(滅亡﹐墮落)﹐又要求神抱(揀選﹐拯救)。這是自我矛盾的。
3. 這個就是揀選的結果﹐被檢選的人讚美﹐不被揀選的人不悔改。這個就是神所想要說的﹐這個就是神所要的結果。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02月18日 01:12
> 每個人都各自獲得了自己所需要的東西,都feel good,這就是上帝的公平了。

每個人都各自獲得了自己所應該得到的報應﹐這才是上帝的公平了。

Feel good?
有人失戀自殺﹐會 feel good ﹐
有人被槍頂著腦袋自殺﹐不會 feel good 。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02月18日 01:18
我大致可以理解慕道友所要表達的意思。

我自己是覺得,這樣的描述,大致上還算不錯。
Big進行的,是比較嚴謹精準的描述。
慕道友進行的,是對一般人,所以用字遣詞比較不那麼嚴謹,但大致上意思已經表達出來了。我覺得這種表達方式,也很好。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2月18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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