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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得救的人,仍是一生一世會犯罪的。待達至永不犯罪之日才被稱義,一個得救的也沒有了;心裏蠢蠢欲動的歪念妄想,這已經是罪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不配的罪人竟得到榮耀上帝的啟示,道成肉身施憐憫和拯救,是何等大的恩典!唯獨聖經,因信稱義!王明道
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並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可以犯罪嗎?」聖經對於這個問題已經給了一個很清楚的答案說:「斷乎不可!」(參羅六1-2)我們的問題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嗎?」沒有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一個人若願意犯罪就足證明他未得重生。我們的問題,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應當犯罪嗎?」這個問題簡直不成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應當犯罪。我們的問題乃是「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嗎?」換一句話說就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有沒有犯罪的可能性?」
許多虔誠的信徒因為不十分明白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無謂的懼怕、憂愁、失望和痛苦。這些人是真實信主得了重生的人,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候是那樣的為自己的罪憂傷懊悔,那時他們恨罪到了極點,他們定意一生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決志再不犯罪,他們想他們既然這樣恨惡罪惡,決志離棄罪惡,一定可以畢生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竟然犯罪,或老所犯的還是在人眼中看為重大的罪。他們在那時或者因此懷疑到他們自己重生的問題,恐怕自己還未得重生,不然,怎麼會又犯罪了呢?如果他們聽過甚麼人講道說:「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能再犯罪。」他們更會信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他們既然以為自己未得重生(其實他們已經得了重生),自然要再去追求重生的經驗。他們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懇切的在神面前為罪自卑。他們想現在他們得重生了,今後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又犯了罪。到這時他們真覺得莫名其妙。他們想自己到底有沒有得了重生呢?若說沒有,自己真有過重生的經驗,若說有,怎麼到如今還能犯罪呢?一個信徒走到這種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或者他竟會完全疑惑他所信的道理來也未可知。
還有些信徒弄出一種比這個更危險的錯誤來。他們在得了重生以後偶然又犯了罪,便以為他們從此滅亡了。他們以為現在犯的罪再不能盼望得赦免。他們想現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現在所作的乃是褻瀆聖靈(其實褻瀆聖靈是甚麼意思他們還不曉得)。他們以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不能再得赦免。這種錯誤的觀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們並未被神棄絕,但他們以為他們已經被棄絕,所以他們一生度著畏懼、絕望、痛苦、悲觀的生活。他們自己的境況既然這樣困苦可憐,自然更不能幫助別人、引領別人了。
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這段經文中的「我們」是甚麼人呢?約翰這封信不是寫給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說「你們」,乃是說「我們」,那是連他自己也包括在裏面了。大概總不會有人說寫那封信的老使徒約翰未曾得重生吧。他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這兩句話又怎樣講呢?往下他又告訴我們一個得潔淨的方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裏約翰叫我們知道我們有罪,但不必絕望,不必畏懼,只要我們能認自己的罪,就必得著赦免和洗淨。同時我們在這一節經文中又可以看出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正因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們須要認罪,好得著赦免和洗淨。容我們往下再讀約翰所寫的幾句話: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1-2)
這一段話也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約翰說他寫這話給他們是要叫他們不犯罪。既須要寫這話給他們,叫他們不犯罪,可見他們是能犯罪的。正因為他們能犯罪,所以用得著約翰寫這話給他們,幫助他們、提醒他們,叫他們不犯罪。但不幸有人犯了罪將怎樣呢?約翰往下說甚麼呢?他說:「若有人犯罪,就顯明這人不是屬神的,這人未曾得著重生」嗎?或說:「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赦免」嗎?或說:「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資格,除掉他所得兒子的名分」嗎?不是這樣。約翰未曾這樣說。這些說法是後來的人發明的。約翰所說的乃是:「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這是何等寶貴的話!這話是怎樣能幫助那些被罪打傷的信徒?怎樣能安慰他們,使他們不致絕望,不致灰心?如果神的每一個孩子都清楚記得這話,將要有多少無謂的痛苦、畏懼、憂愁、失望都被消除?將要有多少被罪打傷的信徒立時就得著醫治?
但也許有人以為聖經中有這一段教訓真是極不好的,他們想這段經文豈不要使許多信徒有恃無恐的犯起罪來。他們想我們應當極嚴厲的警誡信徒說,若是得了救的人再犯罪,他們就是將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他們再沒有得赦免的指望,這樣方可以幫助信徒不敢犯罪。他們想如果講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要有許多信徒放膽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
上面所說的這種思想是由於不明白聖經的道理而發生的。若是一個信徒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過跟隨主的經驗,他必不會說這種話,也決不再有這種顧慮,他不但不說這一段經文有害,他正要因著這一段經文感謝神、讚美神了。
比方說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臉的時候失手將臉割破了一塊。那一位朋友家中本來備有許多醫藥用品,他一看見我割破了臉,便立刻拿一瓶創傷藥,取出一些來塗在我的傷處,並且他將一瓶創傷藥送給我,又告訴我無論甚麼時候割破了臉,或是割傷了手,都可以隨時塗一些在傷處,免得有甚麼毒物從傷口進去,以致染毒,發生危險。我的朋友又應許我,甚麼時候用完這一瓶藥,他還要再送給我。我因為得了這樣有用的東西可以避免受傷中毒的危險,便十分感謝我的朋友。以後我回到自己屋裏打開這個瓶子一看,其中的藥不少,我計算這瓶藥總可以用一百幾十次,於是我便拿起刮臉的剃刀來,向臉的左邊右邊橫著著連割了好幾刀,以後再取些藥出來照著傷口的數目一一塗上。我喊叫說:「現在好了,我有創傷藥了。我可以時常割破我的臉、我的手也無所顧了。」請問如果我這樣作起來,看見我的人要說我甚麼呢?我知道他們一定要說我瘋了。但我不會這樣作,我決不會這樣作。創傷藥是有用處的好東西,我感謝著領受我的朋友的餽贈,我要保存這瓶藥,以備我失手割破皮肉的時侯使用,但我泱不肯因為有藥的緣故就任意去割破我的皮肉。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受傷害,要感痛苦,除非是神經有病的人,試問誰肯這樣作呢?
約翰壹書二章一、二節的話正像神給祂的孩子們的一瓶創傷藥。祂看見他們有時因不留意以致受傷-犯罪,祂恐怕他們因受傷而染毒-失望跌倒,所以給他們這瓶藥,叫他們在受傷的時候拿來塗上。創傷藥是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人因為有了藥便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的。神給祂的孩子們的這一段恩惠的言語是為信徒弱犯罪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信徒因為有了這段恩惠的言語便去任意犯罪,因為犯罪在一個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個人割破了他的皮肉還要痛苦許多倍。我要將這瓶屬靈的創傷藥介紹給一切信主的人,我不怕他們因為聽了這段教訓去犯罪,因我知道真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肯故意犯罪。或者有一些並未真實悔改信主,並未得著重生的教友(注意我稱他們為教友,卻不稱他們為基督徒),因為聽了這一段經訓就有恃無恐的去犯罪,但這並不足顧慮,因為沒有得重生的人無論如何總是喜歡犯罪,就是沒有這段經文,他們所犯的罪又何嘗少一些呢。神的應許是為祂的孩子們(已得重生的人)預備的,未曾得重生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話,那就不是我們所能禁止的了。
一個信徒犯了罪,正如一個人受了傷一樣。人都不願意受傷,然而人都免不了受傷。我們應當囑咐我們的小孩子小心自己不要受傷,同時我們也當為他們預備治療創傷的藥品,使他們在偶然受傷的時候不至驚惶失措。我們可以將受傷的痛苦和危險告訴他們,使他們因此懷著戒心,謹慎自己,免得受傷。但我們萬不可告訴他們說,人一受傷就立刻會因傷身死的。如果我們想必須這樣警誠我們的小孩子,他們才不敢傷害自己,那樣有一日他們偶然受了一些傷,那種傷並不致危及性命,但小孩子因驚恐過度卻已嚇得患了神經病,成了廢人。那是何等愚昧的辦法呢!
真得了重生的人都不願意犯罪,然而他們卻難免犯罪。我們那位有智慧又有慈愛的天父一方面在聖經中警誡我們不要犯罪,將犯罪的害處都指示我們,一方面又為我們預備了一些救急的藥品,使我們在偶然犯罪的時候可以應用,免得我們陷入更大的危險中。可憐許多無知的信徒不知道從哪裏聽來一種道理,竟說信徒得了重生以後如果犯罪必定再不能被赦免,連他們所得的救恩與生命也要失去。其實犯罪的害處本來還沒有這樣大(自然犯罪是有許多害處的),這種錯誤的道理卻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嚇得心靈患了重病,有的經過多日才得痊愈,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廢人。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現在我們離開約翰壹書,來讀哥林多前書中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林前一1-2)
「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林前三3)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_2)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六1-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坏。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林前一一28_30)
請問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得了重生的人呢?在這封信的起始保羅稱他們為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我們能說在基督耶穌裏成聖的人還未曾得重生嗎?未曾得重生的人能稱為「聖徒」嗎?從保羅所寫的話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確是得了重生的人。但在這一封書信裏,我們看見在這些信徒中曾見「嫉妒紛爭」、「淫亂的事」、「彼此相爭」、「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壓人、虧負人」、「吃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這些明顯的事實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而且有時還能犯很大的罪。
容我們再讀另外一封信裏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弗一l)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倫竊的,不要再倫,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25-32)
保羅稱以弗所的信徒為聖徒,為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足證這些人不但已經得了重生,而且他們屬靈的程度還很高。就是對這些人保羅寫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訓。他勸他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不要再倫」、「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啡神的聖靈擔憂」。他父勸他們除掉「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完全沒有意思了嗎?我們不用勸誠一個啞巴兒童說:「不要說謊,不要罵人。」因為啞巴不會說話,他不能說謊,也不能罵人。我們也不用勸誡一個瞎眼的人說:「不要看誨淫的小說和引人犯罪的電影。」因為瞎子甚麼都看不見,根本不能看小說和電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和教訓啞巴不要說謊、罵人,教訓瞎子不要看誨淫的電影、小詭一樣的毫無意義了嗎?
豈單在以弗所書中有這一類的教訓呢?在別卷書信裏不也有許多這一類教訓嗎?使徒所寫的書信沒有一封是寫給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這些教訓不都成了毫無意思的「廢話」了嗎?不用說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羅所倚重的同工,保羅稱他為愛的兒予,就是這樣的一位聖潔忠心的神僕,保羅還是教訓他「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若是提摩太還須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的真理,不是更加顯明了嗎?
容我們現在再看一段保羅自己的經驗: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倣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倣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侯,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4_24)
無疑的,保羅這一段話是述謝他重生以後所經過的一種戰爭的經驗。他已經得了重生,他裏面有一個新人。那個由神而生的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他「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戰,把他擄去」,叫他「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種非常苦痛的境況中,這種境況是他在未得重生以前所未曾經歷過的。他定意要為善,但是竟做不到,他決心離棄惡事,但他竟離棄不了,他不願意隨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它擄去。他失去了自由,他感到不可名狀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多少真實得了重生的信徒都能從心中響應保羅所說這段話。他們經驗過這種戰爭,遭遇過這種失敗,惑受過這種痛苦。他們中間也有許多人因為不明白這是新舊人的交戰,竟誤以為自己未得重生,所以才有這種苦況,如果再有人教訓他們說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們更要想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其實這種經驗正是一個證據證明一個人得了重生。未得重生的人不喜歡神的律,罪的律也不會擄他,因為他根本是完全服在罪的權下。每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都有過這種戰爭的經驗。有許多得了重生的人也長久茹苦含辛的在這種苦況中度生活。這種苦況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經歷過的,然而他們不當長久在這種苦況當中生活。聖靈在聖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他們經過這種戰爭而得著一種勝利的生活,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裏所述的:「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有一段經文常被人誤解,被人引用作為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的證據: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減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8_9)
有些人引證這段經文說,這裏不是明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了嗎?不是又說「他也不能犯罪」嗎?那樣這倒真希奇了!我們在上面所查的一切經訓裏,已經看見重生的人能犯罪,這裏怎麼又說不能呢?有些批評聖經的人又在那裏振振有辭了。他們說:「啊,我們早就說聖經是不可信的,聖經中有許多彼此衝突、互相歧異的地方,這不是一個鐵證嗎?不用說新約與舊約有許多彼此不合的地方,也不用說不同的兩卷書中有許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就是在同一卷書中,就有這樣彼此衝突的說法。約翰壹書第一、兩章中明說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第三章中又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他也不能犯罪。』這不是清清楚楚的顯明聖經中有許多錯誤嗎?」不,聖經沒有錯誤。若有錯誤,不是聖經本身的錯誤,乃是人弄出來的,或是譯聖經的譯錯,或是解聖經的人解錯,若是我們誤解了約翰壹書三章八、九節的意思,我們就難免說這兩節的話與別的經文互相衝突了。但我們若明白了這兩節的真義,就曉得這兩節與其他各段實在仍是相合不悖的了。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這是千真萬確的真理。神不犯罪,所以神所生的人也不犯罪。我篤信這事沒有少許的疑惑,但我們要問神所生的人是甚麼樣式?我們這個看得見的外面的人是不是神所生的呢?自然不是。這個外面看得見的人是父母生的,是從肉身生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他裏面有了一個新人,這個人是被神所生的,是像神的,是有神的性情的,這個人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但那個外面的人卻是從肉身生的,是能犯罪的,也是傾向罪的。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那外面的人並未曾死去,乃是仍然存在那裏,不過他裏面卻多了一個被神所生的「裏面的人」。兩個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處真是一件不幸的事。他們常常惹起爭端,常常吵鬧,這就是保羅所說:「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是有兩個人的- 一個是外面的,一個是裏面的。外面的人是從肉身生的,是污穢的、喜愛犯罪的,裏面的人是從聖靈生的,是聖潔的、恨惡罪的,正是因為這個緣故,許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感到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那種困難:「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許多實在得了重生的人因為不明白這個極大的真理,便陷在一種懷疑失望的苦境裏。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候,是那樣的為罪憂傷痛悔,是那樣破釜沈舟的定志要永遠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想自己既然得了重生,有了新生命,並且又立定這樣堅決的心志,從此一定可以完全脫離罪的束縛,作一個自由自在、聖潔無疵的人了。誰想到過了不多時竟遇著這樣劇烈的戰爭,而且屢屢的遭遇異常苦痛的失敗,這時他們真好似陷在五里霧中。他們心想若說自己未曾重生呢,卻清清楚楚的有悔改得救的經驗,若說自己得了重生呢,怎麼現在竟會有這種劇烈的戰爭,而且又遭遇這種苦痛的失敗呢?當他們陷在這種苦境中的時候,極容易受撒但的攻擊,或是失丟信心,或是跌倒退後。只有真理的光能幫助他們看明白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若明白這新人舊人交戰的事,便曉得信徒有這種劇烈的戰爭不但不足以證明他們未得重生,反倒證明他實在是得了重生。他們遭遇苦痛的失敗就是因為他們那「裏面的人」力量微弱,不足勝過那「外面的人」。他們已經得了重生,不該再懷疑到重生的事,他們現在所須要的就是求神「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他們「裏面的人剛起來」(弗三16)。如果他們那「裏面的人」能剛起來,制服他們「外面的人」,他們便要度著一種聖潔得勝的生活了。
或有人說,得了重生的人既然也能犯罪,並且有時還能屢次陷在罪中不能自拔,那樣他們與未得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一樣了嗎?我要回答這問題說,不是的。未得重生的人與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們對於罪的態度和犯罪以後的感覺卻是完全兩樣。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愛犯罪。他們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覺痛苦,反倒引為幸事。他們願意活在罪裏,得了重生的人也犯罪,但他們卻恨惡罪。他們不願意犯罪,但他們卻難免陷在罪中。當他們陷在罪裏的時候,他們感覺到一種不可名狀的痛苦。他們巴不得立時有人將他們從罪中救拔出來。他們喊著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大約我們都看見過羊與豬這兩種家畜吧。這兩種家畜中間有一種極顯見的分別-前者喜愛潔淨,後者喜愛污穢。因為羊的性情喜愛潔淨,所以祂願意住在潔淨的地方,吃潔淨的食物,喝潔淨的水。因為豬的性情喜愛污穢,所以祂願意住在污穢的地方,吃污穢的食物,喝污穢的水。羊固然是喜愛潔淨的,但他們如果不謹慎,也難免落在豬所喜歡居住的泥坑中,以致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見他們的人若不仔細分辨,也許會拿他們當作了豬。雖然這樣,羊總是羊,我們決不能因為看見他們落在泥坑中,弄得滿身是泥,便說他們是豬,因為他們雖然落在泥裏,但是他們並不喜歡在那個地方,他們雖然弄得滿身是泥,但是他們並不願意這樣。當他們落在泥坑中的時候,他們感到一種深切的痛苦,他們發出求救的呼聲來,巴不得有甚麼人快來,將祂們從這種污濁困苦的泥坑中救拔出來。豬卻不是這樣了,他喜歡在泥坑裏,因此他們四處尋找泥坑,及至遇見這種污穢的地方,便立刻跑到裏面去,在那種臭不可聞的泥水裏找些污穢的東西,吃下去、喝下去,滿足他們那種喜愛污穢的慾望。他們在那種污穢的地方不但不呼求人的救助,反得意洋洋。若有人想要將他從泥坑裏救拔出來,他們倒要恨惡那人,用他們的利齒咬傷那人的手。
得了重生的人與未得重生的人所有的一個大分別就是這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好像一隻羊,他有神的性情,所以他喜歡潔淨,不過,他住在這樣一個處處都是泥坑、陷阱的罪惡世界中,稍有不慎,便會落到罪惡的泥坑裏,沾染上一些罪惡。但一個得了重生的人落在罪惡裏正像一隻羊落在泥坑裏一般,他會感到不可名狀的痛苦,不住的從裏面發出求救的呼聲,他渴望從罪惡中得著釋放和解救。一個未得重生的人就不是這樣。他尋找機會去犯罪,以犯罪為樂。他在罪惡中正像一隻豬在泥坑裏一般的得意,如果有人哀憐他,設法救他脫離罪惡,他不但不樂意受那人的幫助,反倒以為那人要害他,是要羞辱他,是要損害他的利益和名譽,因此怒目相向,與那人為敵。這種情形我們不是屢汰的看見嗎?
我在不明白這些真理的時候,以為凡品行好的基督徒才是基督徒,品行不好的就是假基督徒,現在我才明白這種判斷有時是對的。品行不好的基督徒誠然有許多果真是假的,然而其中也有一些正像落在泥坑中的羊,陷在罪裏,但是不願意在那裏。他們犯了罪是我們看見的,我們卻未曾看見他們是怎樣的感到痛苦不安,其實他們為此不知道落過多少滴眼淚,發過多少次嘆聲。他們盡力掙扎,要想脫離罪惡的束縛。他們幾次的勝利我們未曾注意,但他們幾次的失敗卻都被我們看見,因此我們便說他們是假基督徒,是未得重生的。請想他們冤屈到了甚麼地步!請問我們這種武斷是不是合理呢?
察驗一個人是否得了重生,不要只看他是否犯罪,更要緊的是看他對罪的態度如何。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然而他們斷不能喜愛犯罪。未得重生的人不但能犯罪,而且喜愛犯罪。這就是這兩種人中間最大的一個分別。
不引領人到基督面前使他悔改信主得看重生,只去改良一下他的環境,幫助他去掉一些外面的壞習慣嗜好,盼望他從此以後,可以作好人不再犯罪,這正像把一隻豬從泥坑裏拉出來,為他用淨水洗浴,然後預備一間清潔的屋子,叫他住在裏面一樣。當這隻豬住在這間清潔的屋子裏的時候,他的外面實在變清潔了。但有一日看守的人忘記將門關好,這隻豬便立時逃出去,一直跑回他從前所躺臥的泥坑中,恢復了祂從前的污穢生活。裏面的性情沒有改變,只改變一些外面的事,是沒有多少益處的。現在許多傳道的人,所講的那種「改良社會、提高人格」的道理就是為豬洗澡的辦法。這種辦法永遠不會收甚麼真實的效果,惟有傳揚基督耶穌的福音,指示人悔改得救的道路,幫助人信主得重生,才是徹底的辦法。
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不單是因為他們處在污穢邪惡的世界中,隨時有試探和陷阱,也是因為他們裏面有兩個絕對相反的性情:一個是屬地的,一個是屬天的,一個是污穢邪惡的,一個是聖潔良善的,一個是在第一次生的時候得著的,一個是在第二次生的時侯得著的。這兩個性情也就是我們以前所說的兩個人-外面的人和裏面的人。外面的人強過裏面的人,裏面的人便被外面的人制勝,裏面的人過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便被裏面的人克服。裏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候,這個信徒就度著聖潔、高尚、快樂、滿足的生活,外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候,這個信徒就度著污穢、墮落、痛苦、煩惱的生活。正是因為這個緣故,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說:「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求祂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4-16)這是保羅為教會所奉獻的禱告,這也應當作為我們每個信徒在神面前所發的呼求。
屬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的時侯,常常遭遇三種仇敵的攻擊。一個仇敵是他們的肉體,或說外面的人,一個仇敵是空中掌權的惡魔,還有一個仇敵就是這伏在撒但權下的世界,或說這污穢邪惡的社會。從人事一方面看起來,我們真是毫無得勝的指望。這三個仇敵中的一個就足能制服我們而有餘,何況三個仇敵聯合起來向我們進攻呢?這罪惡的世界在我們四面包圍著我們,撒但從空中向我們進攻,找們的肉體在裏面起來響應。這種情勢拿現代戰爭來形容,正可以說四面被海陸軍包圍,空中又有飛機的轟炸,裏面還加上第五部隊的擾亂。可憐的基督徒!保守陣地尚且辦不到,那裏還提得到勝利呢!
感謝神,我們現在藉著祂的話,確實的知道我們雖然處在這種四面受敵的境況中,卻仍有得勝的指望,因為我們的元帥基督已經戰勝了一切的仇敵。祂永遠活著,祂要扶助我們,增加我們的力量。祂要率領我們與那些兇猛的仇敵作戰。我們靠著祂不但能得勝,而且能得勝有餘。只要我們信祂、靠祂、親近祂、聽從祂的命令,我們必能看見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祂的能力是在我們的弱上顯得完全。那時我們必要像保羅那樣說:「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頓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我甚麼時候頓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一二9-10)
(orange)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不配的罪人竟得到榮耀上帝的啟示,道成肉身施憐憫和拯救,是何等大的恩典!唯獨聖經,因信稱義!王明道
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並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可以犯罪嗎?」聖經對於這個問題已經給了一個很清楚的答案說:「斷乎不可!」(參羅六1-2)我們的問題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嗎?」沒有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一個人若願意犯罪就足證明他未得重生。我們的問題,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應當犯罪嗎?」這個問題簡直不成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應當犯罪。我們的問題乃是「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嗎?」換一句話說就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有沒有犯罪的可能性?」
許多虔誠的信徒因為不十分明白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無謂的懼怕、憂愁、失望和痛苦。這些人是真實信主得了重生的人,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候是那樣的為自己的罪憂傷懊悔,那時他們恨罪到了極點,他們定意一生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決志再不犯罪,他們想他們既然這樣恨惡罪惡,決志離棄罪惡,一定可以畢生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竟然犯罪,或老所犯的還是在人眼中看為重大的罪。他們在那時或者因此懷疑到他們自己重生的問題,恐怕自己還未得重生,不然,怎麼會又犯罪了呢?如果他們聽過甚麼人講道說:「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能再犯罪。」他們更會信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他們既然以為自己未得重生(其實他們已經得了重生),自然要再去追求重生的經驗。他們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懇切的在神面前為罪自卑。他們想現在他們得重生了,今後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過了一些日子他們又犯了罪。到這時他們真覺得莫名其妙。他們想自己到底有沒有得了重生呢?若說沒有,自己真有過重生的經驗,若說有,怎麼到如今還能犯罪呢?一個信徒走到這種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或者他竟會完全疑惑他所信的道理來也未可知。
還有些信徒弄出一種比這個更危險的錯誤來。他們在得了重生以後偶然又犯了罪,便以為他們從此滅亡了。他們以為現在犯的罪再不能盼望得赦免。他們想現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現在所作的乃是褻瀆聖靈(其實褻瀆聖靈是甚麼意思他們還不曉得)。他們以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不能再得赦免。這種錯誤的觀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們並未被神棄絕,但他們以為他們已經被棄絕,所以他們一生度著畏懼、絕望、痛苦、悲觀的生活。他們自己的境況既然這樣困苦可憐,自然更不能幫助別人、引領別人了。
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這段經文中的「我們」是甚麼人呢?約翰這封信不是寫給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說「你們」,乃是說「我們」,那是連他自己也包括在裏面了。大概總不會有人說寫那封信的老使徒約翰未曾得重生吧。他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這兩句話又怎樣講呢?往下他又告訴我們一個得潔淨的方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裏約翰叫我們知道我們有罪,但不必絕望,不必畏懼,只要我們能認自己的罪,就必得著赦免和洗淨。同時我們在這一節經文中又可以看出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正因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們須要認罪,好得著赦免和洗淨。容我們往下再讀約翰所寫的幾句話: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1-2)
這一段話也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的。約翰說他寫這話給他們是要叫他們不犯罪。既須要寫這話給他們,叫他們不犯罪,可見他們是能犯罪的。正因為他們能犯罪,所以用得著約翰寫這話給他們,幫助他們、提醒他們,叫他們不犯罪。但不幸有人犯了罪將怎樣呢?約翰往下說甚麼呢?他說:「若有人犯罪,就顯明這人不是屬神的,這人未曾得著重生」嗎?或說:「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赦免」嗎?或說:「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資格,除掉他所得兒子的名分」嗎?不是這樣。約翰未曾這樣說。這些說法是後來的人發明的。約翰所說的乃是:「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這是何等寶貴的話!這話是怎樣能幫助那些被罪打傷的信徒?怎樣能安慰他們,使他們不致絕望,不致灰心?如果神的每一個孩子都清楚記得這話,將要有多少無謂的痛苦、畏懼、憂愁、失望都被消除?將要有多少被罪打傷的信徒立時就得著醫治?
但也許有人以為聖經中有這一段教訓真是極不好的,他們想這段經文豈不要使許多信徒有恃無恐的犯起罪來。他們想我們應當極嚴厲的警誡信徒說,若是得了救的人再犯罪,他們就是將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他們再沒有得赦免的指望,這樣方可以幫助信徒不敢犯罪。他們想如果講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要有許多信徒放膽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
上面所說的這種思想是由於不明白聖經的道理而發生的。若是一個信徒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過跟隨主的經驗,他必不會說這種話,也決不再有這種顧慮,他不但不說這一段經文有害,他正要因著這一段經文感謝神、讚美神了。
比方說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臉的時候失手將臉割破了一塊。那一位朋友家中本來備有許多醫藥用品,他一看見我割破了臉,便立刻拿一瓶創傷藥,取出一些來塗在我的傷處,並且他將一瓶創傷藥送給我,又告訴我無論甚麼時候割破了臉,或是割傷了手,都可以隨時塗一些在傷處,免得有甚麼毒物從傷口進去,以致染毒,發生危險。我的朋友又應許我,甚麼時候用完這一瓶藥,他還要再送給我。我因為得了這樣有用的東西可以避免受傷中毒的危險,便十分感謝我的朋友。以後我回到自己屋裏打開這個瓶子一看,其中的藥不少,我計算這瓶藥總可以用一百幾十次,於是我便拿起刮臉的剃刀來,向臉的左邊右邊橫著著連割了好幾刀,以後再取些藥出來照著傷口的數目一一塗上。我喊叫說:「現在好了,我有創傷藥了。我可以時常割破我的臉、我的手也無所顧了。」請問如果我這樣作起來,看見我的人要說我甚麼呢?我知道他們一定要說我瘋了。但我不會這樣作,我決不會這樣作。創傷藥是有用處的好東西,我感謝著領受我的朋友的餽贈,我要保存這瓶藥,以備我失手割破皮肉的時侯使用,但我泱不肯因為有藥的緣故就任意去割破我的皮肉。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受傷害,要感痛苦,除非是神經有病的人,試問誰肯這樣作呢?
約翰壹書二章一、二節的話正像神給祂的孩子們的一瓶創傷藥。祂看見他們有時因不留意以致受傷-犯罪,祂恐怕他們因受傷而染毒-失望跌倒,所以給他們這瓶藥,叫他們在受傷的時候拿來塗上。創傷藥是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人因為有了藥便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的。神給祂的孩子們的這一段恩惠的言語是為信徒弱犯罪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信徒因為有了這段恩惠的言語便去任意犯罪,因為犯罪在一個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個人割破了他的皮肉還要痛苦許多倍。我要將這瓶屬靈的創傷藥介紹給一切信主的人,我不怕他們因為聽了這段教訓去犯罪,因我知道真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肯故意犯罪。或者有一些並未真實悔改信主,並未得著重生的教友(注意我稱他們為教友,卻不稱他們為基督徒),因為聽了這一段經訓就有恃無恐的去犯罪,但這並不足顧慮,因為沒有得重生的人無論如何總是喜歡犯罪,就是沒有這段經文,他們所犯的罪又何嘗少一些呢。神的應許是為祂的孩子們(已得重生的人)預備的,未曾得重生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話,那就不是我們所能禁止的了。
一個信徒犯了罪,正如一個人受了傷一樣。人都不願意受傷,然而人都免不了受傷。我們應當囑咐我們的小孩子小心自己不要受傷,同時我們也當為他們預備治療創傷的藥品,使他們在偶然受傷的時候不至驚惶失措。我們可以將受傷的痛苦和危險告訴他們,使他們因此懷著戒心,謹慎自己,免得受傷。但我們萬不可告訴他們說,人一受傷就立刻會因傷身死的。如果我們想必須這樣警誠我們的小孩子,他們才不敢傷害自己,那樣有一日他們偶然受了一些傷,那種傷並不致危及性命,但小孩子因驚恐過度卻已嚇得患了神經病,成了廢人。那是何等愚昧的辦法呢!
真得了重生的人都不願意犯罪,然而他們卻難免犯罪。我們那位有智慧又有慈愛的天父一方面在聖經中警誡我們不要犯罪,將犯罪的害處都指示我們,一方面又為我們預備了一些救急的藥品,使我們在偶然犯罪的時候可以應用,免得我們陷入更大的危險中。可憐許多無知的信徒不知道從哪裏聽來一種道理,竟說信徒得了重生以後如果犯罪必定再不能被赦免,連他們所得的救恩與生命也要失去。其實犯罪的害處本來還沒有這樣大(自然犯罪是有許多害處的),這種錯誤的道理卻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嚇得心靈患了重病,有的經過多日才得痊愈,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廢人。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現在我們離開約翰壹書,來讀哥林多前書中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林前一1-2)
「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林前三3)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_2)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六1-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坏。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林前一一28_30)
請問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得了重生的人呢?在這封信的起始保羅稱他們為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我們能說在基督耶穌裏成聖的人還未曾得重生嗎?未曾得重生的人能稱為「聖徒」嗎?從保羅所寫的話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確是得了重生的人。但在這一封書信裏,我們看見在這些信徒中曾見「嫉妒紛爭」、「淫亂的事」、「彼此相爭」、「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壓人、虧負人」、「吃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這些明顯的事實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而且有時還能犯很大的罪。
容我們再讀另外一封信裏的幾段話: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弗一l)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倫竊的,不要再倫,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25-32)
保羅稱以弗所的信徒為聖徒,為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足證這些人不但已經得了重生,而且他們屬靈的程度還很高。就是對這些人保羅寫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訓。他勸他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不要再倫」、「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啡神的聖靈擔憂」。他父勸他們除掉「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完全沒有意思了嗎?我們不用勸誠一個啞巴兒童說:「不要說謊,不要罵人。」因為啞巴不會說話,他不能說謊,也不能罵人。我們也不用勸誡一個瞎眼的人說:「不要看誨淫的小說和引人犯罪的電影。」因為瞎子甚麼都看不見,根本不能看小說和電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羅寫這一大段教訓不是和教訓啞巴不要說謊、罵人,教訓瞎子不要看誨淫的電影、小詭一樣的毫無意義了嗎?
豈單在以弗所書中有這一類的教訓呢?在別卷書信裏不也有許多這一類教訓嗎?使徒所寫的書信沒有一封是寫給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這些教訓不都成了毫無意思的「廢話」了嗎?不用說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羅所倚重的同工,保羅稱他為愛的兒予,就是這樣的一位聖潔忠心的神僕,保羅還是教訓他「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若是提摩太還須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的真理,不是更加顯明了嗎?
容我們現在再看一段保羅自己的經驗: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倣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倣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侯,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4_24)
無疑的,保羅這一段話是述謝他重生以後所經過的一種戰爭的經驗。他已經得了重生,他裏面有一個新人。那個由神而生的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他「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戰,把他擄去」,叫他「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種非常苦痛的境況中,這種境況是他在未得重生以前所未曾經歷過的。他定意要為善,但是竟做不到,他決心離棄惡事,但他竟離棄不了,他不願意隨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它擄去。他失去了自由,他感到不可名狀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多少真實得了重生的信徒都能從心中響應保羅所說這段話。他們經驗過這種戰爭,遭遇過這種失敗,惑受過這種痛苦。他們中間也有許多人因為不明白這是新舊人的交戰,竟誤以為自己未得重生,所以才有這種苦況,如果再有人教訓他們說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們更要想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其實這種經驗正是一個證據證明一個人得了重生。未得重生的人不喜歡神的律,罪的律也不會擄他,因為他根本是完全服在罪的權下。每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都有過這種戰爭的經驗。有許多得了重生的人也長久茹苦含辛的在這種苦況中度生活。這種苦況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經歷過的,然而他們不當長久在這種苦況當中生活。聖靈在聖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他們經過這種戰爭而得著一種勝利的生活,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裏所述的:「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有一段經文常被人誤解,被人引用作為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的證據: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減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8_9)
有些人引證這段經文說,這裏不是明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了嗎?不是又說「他也不能犯罪」嗎?那樣這倒真希奇了!我們在上面所查的一切經訓裏,已經看見重生的人能犯罪,這裏怎麼又說不能呢?有些批評聖經的人又在那裏振振有辭了。他們說:「啊,我們早就說聖經是不可信的,聖經中有許多彼此衝突、互相歧異的地方,這不是一個鐵證嗎?不用說新約與舊約有許多彼此不合的地方,也不用說不同的兩卷書中有許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就是在同一卷書中,就有這樣彼此衝突的說法。約翰壹書第一、兩章中明說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第三章中又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他也不能犯罪。』這不是清清楚楚的顯明聖經中有許多錯誤嗎?」不,聖經沒有錯誤。若有錯誤,不是聖經本身的錯誤,乃是人弄出來的,或是譯聖經的譯錯,或是解聖經的人解錯,若是我們誤解了約翰壹書三章八、九節的意思,我們就難免說這兩節的話與別的經文互相衝突了。但我們若明白了這兩節的真義,就曉得這兩節與其他各段實在仍是相合不悖的了。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這是千真萬確的真理。神不犯罪,所以神所生的人也不犯罪。我篤信這事沒有少許的疑惑,但我們要問神所生的人是甚麼樣式?我們這個看得見的外面的人是不是神所生的呢?自然不是。這個外面看得見的人是父母生的,是從肉身生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他裏面有了一個新人,這個人是被神所生的,是像神的,是有神的性情的,這個人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但那個外面的人卻是從肉身生的,是能犯罪的,也是傾向罪的。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那外面的人並未曾死去,乃是仍然存在那裏,不過他裏面卻多了一個被神所生的「裏面的人」。兩個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處真是一件不幸的事。他們常常惹起爭端,常常吵鬧,這就是保羅所說:「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是有兩個人的- 一個是外面的,一個是裏面的。外面的人是從肉身生的,是污穢的、喜愛犯罪的,裏面的人是從聖靈生的,是聖潔的、恨惡罪的,正是因為這個緣故,許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感到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那種困難:「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許多實在得了重生的人因為不明白這個極大的真理,便陷在一種懷疑失望的苦境裏。他們在悔改信主的時候,是那樣的為罪憂傷痛悔,是那樣破釜沈舟的定志要永遠與罪斷絕關係。他們想自己既然得了重生,有了新生命,並且又立定這樣堅決的心志,從此一定可以完全脫離罪的束縛,作一個自由自在、聖潔無疵的人了。誰想到過了不多時竟遇著這樣劇烈的戰爭,而且屢屢的遭遇異常苦痛的失敗,這時他們真好似陷在五里霧中。他們心想若說自己未曾重生呢,卻清清楚楚的有悔改得救的經驗,若說自己得了重生呢,怎麼現在竟會有這種劇烈的戰爭,而且又遭遇這種苦痛的失敗呢?當他們陷在這種苦境中的時候,極容易受撒但的攻擊,或是失丟信心,或是跌倒退後。只有真理的光能幫助他們看明白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若明白這新人舊人交戰的事,便曉得信徒有這種劇烈的戰爭不但不足以證明他們未得重生,反倒證明他實在是得了重生。他們遭遇苦痛的失敗就是因為他們那「裏面的人」力量微弱,不足勝過那「外面的人」。他們已經得了重生,不該再懷疑到重生的事,他們現在所須要的就是求神「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他們「裏面的人剛起來」(弗三16)。如果他們那「裏面的人」能剛起來,制服他們「外面的人」,他們便要度著一種聖潔得勝的生活了。
或有人說,得了重生的人既然也能犯罪,並且有時還能屢次陷在罪中不能自拔,那樣他們與未得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一樣了嗎?我要回答這問題說,不是的。未得重生的人與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們對於罪的態度和犯罪以後的感覺卻是完全兩樣。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愛犯罪。他們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覺痛苦,反倒引為幸事。他們願意活在罪裏,得了重生的人也犯罪,但他們卻恨惡罪。他們不願意犯罪,但他們卻難免陷在罪中。當他們陷在罪裏的時候,他們感覺到一種不可名狀的痛苦。他們巴不得立時有人將他們從罪中救拔出來。他們喊著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大約我們都看見過羊與豬這兩種家畜吧。這兩種家畜中間有一種極顯見的分別-前者喜愛潔淨,後者喜愛污穢。因為羊的性情喜愛潔淨,所以祂願意住在潔淨的地方,吃潔淨的食物,喝潔淨的水。因為豬的性情喜愛污穢,所以祂願意住在污穢的地方,吃污穢的食物,喝污穢的水。羊固然是喜愛潔淨的,但他們如果不謹慎,也難免落在豬所喜歡居住的泥坑中,以致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見他們的人若不仔細分辨,也許會拿他們當作了豬。雖然這樣,羊總是羊,我們決不能因為看見他們落在泥坑中,弄得滿身是泥,便說他們是豬,因為他們雖然落在泥裏,但是他們並不喜歡在那個地方,他們雖然弄得滿身是泥,但是他們並不願意這樣。當他們落在泥坑中的時候,他們感到一種深切的痛苦,他們發出求救的呼聲來,巴不得有甚麼人快來,將祂們從這種污濁困苦的泥坑中救拔出來。豬卻不是這樣了,他喜歡在泥坑裏,因此他們四處尋找泥坑,及至遇見這種污穢的地方,便立刻跑到裏面去,在那種臭不可聞的泥水裏找些污穢的東西,吃下去、喝下去,滿足他們那種喜愛污穢的慾望。他們在那種污穢的地方不但不呼求人的救助,反得意洋洋。若有人想要將他從泥坑裏救拔出來,他們倒要恨惡那人,用他們的利齒咬傷那人的手。
得了重生的人與未得重生的人所有的一個大分別就是這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好像一隻羊,他有神的性情,所以他喜歡潔淨,不過,他住在這樣一個處處都是泥坑、陷阱的罪惡世界中,稍有不慎,便會落到罪惡的泥坑裏,沾染上一些罪惡。但一個得了重生的人落在罪惡裏正像一隻羊落在泥坑裏一般,他會感到不可名狀的痛苦,不住的從裏面發出求救的呼聲,他渴望從罪惡中得著釋放和解救。一個未得重生的人就不是這樣。他尋找機會去犯罪,以犯罪為樂。他在罪惡中正像一隻豬在泥坑裏一般的得意,如果有人哀憐他,設法救他脫離罪惡,他不但不樂意受那人的幫助,反倒以為那人要害他,是要羞辱他,是要損害他的利益和名譽,因此怒目相向,與那人為敵。這種情形我們不是屢汰的看見嗎?
我在不明白這些真理的時候,以為凡品行好的基督徒才是基督徒,品行不好的就是假基督徒,現在我才明白這種判斷有時是對的。品行不好的基督徒誠然有許多果真是假的,然而其中也有一些正像落在泥坑中的羊,陷在罪裏,但是不願意在那裏。他們犯了罪是我們看見的,我們卻未曾看見他們是怎樣的感到痛苦不安,其實他們為此不知道落過多少滴眼淚,發過多少次嘆聲。他們盡力掙扎,要想脫離罪惡的束縛。他們幾次的勝利我們未曾注意,但他們幾次的失敗卻都被我們看見,因此我們便說他們是假基督徒,是未得重生的。請想他們冤屈到了甚麼地步!請問我們這種武斷是不是合理呢?
察驗一個人是否得了重生,不要只看他是否犯罪,更要緊的是看他對罪的態度如何。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然而他們斷不能喜愛犯罪。未得重生的人不但能犯罪,而且喜愛犯罪。這就是這兩種人中間最大的一個分別。
不引領人到基督面前使他悔改信主得看重生,只去改良一下他的環境,幫助他去掉一些外面的壞習慣嗜好,盼望他從此以後,可以作好人不再犯罪,這正像把一隻豬從泥坑裏拉出來,為他用淨水洗浴,然後預備一間清潔的屋子,叫他住在裏面一樣。當這隻豬住在這間清潔的屋子裏的時候,他的外面實在變清潔了。但有一日看守的人忘記將門關好,這隻豬便立時逃出去,一直跑回他從前所躺臥的泥坑中,恢復了祂從前的污穢生活。裏面的性情沒有改變,只改變一些外面的事,是沒有多少益處的。現在許多傳道的人,所講的那種「改良社會、提高人格」的道理就是為豬洗澡的辦法。這種辦法永遠不會收甚麼真實的效果,惟有傳揚基督耶穌的福音,指示人悔改得救的道路,幫助人信主得重生,才是徹底的辦法。
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不單是因為他們處在污穢邪惡的世界中,隨時有試探和陷阱,也是因為他們裏面有兩個絕對相反的性情:一個是屬地的,一個是屬天的,一個是污穢邪惡的,一個是聖潔良善的,一個是在第一次生的時候得著的,一個是在第二次生的時侯得著的。這兩個性情也就是我們以前所說的兩個人-外面的人和裏面的人。外面的人強過裏面的人,裏面的人便被外面的人制勝,裏面的人過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便被裏面的人克服。裏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候,這個信徒就度著聖潔、高尚、快樂、滿足的生活,外面的人得勝掌權的時候,這個信徒就度著污穢、墮落、痛苦、煩惱的生活。正是因為這個緣故,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說:「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求祂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4-16)這是保羅為教會所奉獻的禱告,這也應當作為我們每個信徒在神面前所發的呼求。
屬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的時侯,常常遭遇三種仇敵的攻擊。一個仇敵是他們的肉體,或說外面的人,一個仇敵是空中掌權的惡魔,還有一個仇敵就是這伏在撒但權下的世界,或說這污穢邪惡的社會。從人事一方面看起來,我們真是毫無得勝的指望。這三個仇敵中的一個就足能制服我們而有餘,何況三個仇敵聯合起來向我們進攻呢?這罪惡的世界在我們四面包圍著我們,撒但從空中向我們進攻,找們的肉體在裏面起來響應。這種情勢拿現代戰爭來形容,正可以說四面被海陸軍包圍,空中又有飛機的轟炸,裏面還加上第五部隊的擾亂。可憐的基督徒!保守陣地尚且辦不到,那裏還提得到勝利呢!
感謝神,我們現在藉著祂的話,確實的知道我們雖然處在這種四面受敵的境況中,卻仍有得勝的指望,因為我們的元帥基督已經戰勝了一切的仇敵。祂永遠活著,祂要扶助我們,增加我們的力量。祂要率領我們與那些兇猛的仇敵作戰。我們靠著祂不但能得勝,而且能得勝有餘。只要我們信祂、靠祂、親近祂、聽從祂的命令,我們必能看見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祂的能力是在我們的弱上顯得完全。那時我們必要像保羅那樣說:「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頓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我甚麼時候頓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一二9-10)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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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您好:
orange弟兄所轉貼的,是王明道牧師的文章。
王牧師的文章,原本就是以講道型態為主。
像王明道牧師這種持守真理的主僕的這類講道,在這個時代中,已經越來越難聽得到了。
orange弟兄所轉貼的,是王明道牧師的文章。
王牧師的文章,原本就是以講道型態為主。
像王明道牧師這種持守真理的主僕的這類講道,在這個時代中,已經越來越難聽得到了。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1月8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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