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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女生學歷高於男生很多
2. 基督徒男友和其他女生發生性行為和感情
3. 預定論和婚姻關係、男女朋友關係的使用
4. 信仰好?
前言:
由於常接到很多未婚男女朋友的來信,但其實內容與狀況通堂都大同小異。
所以,我整理出這一篇很具代表性的問題與回答,來做為教導。
這是好幾封信的合體,但問題與狀況是很常見的,也是很多人問過的、或是想問而不敢問的,盼望這樣的教導能幫助大家。




1.兩人之間的尋求,到底應該要怎麼禱告才符合神的心意?
(我有看您寫婚姻方面的問題,但是如果是男女朋友間的尋求呢?不是單身女子呢)


2.男友在我們吵架說分手重新尋求上帝心意之後,很快就認識另一個女生,而且發生關係。這到底是遇見試探,還是遇到真愛?
那個女生沒有信主,他們犯了罪,神會藉著這樣的相遇而讓那女子信主,最後兩個人走在一起,還是那就是撒旦的詭計?


3. 我以為他發生這樣的事我可以馬上做決定,覺得他不是上帝為我預備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覺得我是愛他的,希望我們兩個人一起回到上帝面前。因為我知道這樣的過犯,人的愛很有限,只有神的愛才能讓我們和好。
可是另一方面又有點點小聲音,難到是神要分開我們?
所以我很怕我聽見的是自己的聲音(因為這好像是神未顯明的旨意)。
目前我每天專心禱告、固定靈修、求神給我力量,但是每星期天在教會,還是會碰到他。我真的很苦惱,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也不知道發生這樣的事上帝還有可能把兩個人配上嗎?我該怎麼做?
(隱私全去除。上述狀況是很多男女朋友都會遇見的情形。回答部分也一樣,隱私都被去除改寫)


答:
首先,我必須說,你所面對的,是很困難的處境。


絕對真理,我們都必須遵守;
相對領域,上帝給我們很大的自由。
有很多事情,我們很難說一定要怎麼做或一定不能怎麼做。
真的只能求上帝賜我們智慧與力量。


別人,頂多能給一些分析與建議,但是,至終的決定者,還是要當事人自己在參考這些東西之後,尋求上帝引領。


我在園地發表過的文章,主要是針對已婚,或是還沒對象者。
對於男女朋友階段的,我幾乎沒表示過意見,主要是因為這階段太複雜,難以講解清楚。
所以,弟兄姊妹遇到這種男女朋友階段的問題,多半是私下寫信給我,我也是私下建議,而很少公開。
公開的,都是去除私密部分,而且主要是我的回答內容,
因為,同樣的東西、同樣的狀況、同樣的問題,幾乎都被一問再問,所以公開回答,以教導更多弟兄姊妹。


這些發問的男女朋友,有些,後來分手了;也有些,後來和好了。
我的建議與分析,有些聽得下,也有些聽不下。
有些,後來會告訴我狀況(不論好壞),而更多的是,從此就沒有下文,所以我也不知道這些人後來如何。


關於男女朋友,我們要先有一個觀念:
男女朋友並不是夫妻,但不少夫妻的觀念已經可以適用了;
可是也有不少夫妻間的觀念,在男女朋友階段一樣是不能用的。


這講起來很複雜,我只能舉例:
如:忠貞
男女朋友階段,一樣要像夫妻一樣感情忠貞、不能外遇。
如:分手
男女朋友階段,當然可以分手,可是夫妻階段就不能離婚。
如:忠貞+分手
男女朋友階段,必須忠貞,但是當發現個性不合時,當然可以分手,之後可以另外自由尋找新對象。
即使是夫妻,一旦發生外遇,這時是可以離婚的(雖然不一定要離婚)。
在男女朋友階段,一旦發生不忠事件,當然更可以分手(雖然不一定要分手)。


以下,我來講一些事情。


一、學歷差距
你們的學歷差距太大,這是很嚴重必須正視的問題。
請留意:
上帝的帶領,可以有神蹟性,但是,多半依然是在合理的常態領域中運行。


比方說:上帝的婚配,多半是在適婚年齡的男女中進行婚配。
當然,上帝可以讓八十歲老弟兄和二十歲年輕姊妹進行婚配,可是這絕非常態,而且假使真有這種事,當事人必須非常謹慎小心,要非常確定那真的是上帝帶領才可以,否則很可能是害人害己。


當然,社會常態有時是不合理的,如中國古代的三妻四妾、門當戶對。
所以我才會說是『合理的常態領域』,意思就是說那種不合理的常態領域,就可以不用理會。


讓我們腦袋清楚一些來講好了:
你覺得,女的學歷高男的很多(不是高一點點,是差很多),這種婚配,是合理的社會常態嗎?


高學歷男生和低學歷女生的婚配,雖然不多,但還是可以。
事實上,正如你觀察到的聖經規定:
丈夫是妻子的頭。
丈夫學歷高妻子很多,這沒關係,他依然比較可能有智慧可以當頭。


可是,假使丈夫學歷比妻子低很多,你覺得,他真的有智慧能當好頭嗎?


沒錯,上帝要我們順服權柄。
可是別忘了,很多權柄是自己可以選擇的(如:教會、丈夫)。
假使你選擇一個沒能力的人來當你的權柄,你是害死自己。
我可以講出一大堆愚蠢丈夫聰明太太的悲劇。
那些妻子,幾乎不太可能獲得幸福的。


更致命的是,先生幾乎都會對妻子學歷比自己高很多這件事很在意(雖然表面未必講)。
極度的自卑,很容易產生極度病態的自傲,甚至開始會傷害妻子。


原諒我這旁觀者這樣說:
就算你當初沒有先詢問上帝,我也認為你當初和這男生在一起,根本就是錯誤,純粹只是你『感覺喜歡」而已。
因為那表示你並沒認真將『理性分析』放在婚姻選擇上,而是被『感情』拖著走而已。


我不知道為何男生學歷這麼低,但他卻沒再努力去獲得更高的學歷?
因為考不上?因為不愛唸書?因為經濟困難?因為、、?
我認識很多經濟不好的孩子,他們家庭無法供應他們一路順利讀上去,可是他們很認真,會半工半讀逐漸提昇自己學歷。


另外,我也不知道為何你學歷很高,卻能和低學歷的男生談得起來?
你們的水準差不多?你只是學歷比較高,但其他方面程度其實和男生差不多?
我這話講得很白,可是,或許這樣可以給你比較大的衝擊,讓你更清楚一些事。


學歷不代表一切,但是,有很多聊天的議題,學歷如果太低,真的不太能理解和溝通,這是我這個已經一大把年紀的人的深刻感受。
當然,你可以壓抑自己來遷就,正如我可以配合每位弟兄姊妹程度來寫他們聽得懂的信來回答他們問題。
可是,當配偶?
這是一輩子的事,程度的差異太大時,要如何夫妻溝通聊天?


當然,假使你可以接受,那倒無妨。
假使你希望的婚姻是『靈肉合一』(這也是聖經的期望),那麼,學歷太大的差異,是很難達成內心溝通合一的。
當然,不是絕對不可能,但一般而言比較難就是了。


也當然,凡事都有例外。
學歷差距高的,彼此未必就不能談得來;
學歷差距低的,彼此未必就能談得來。
但是,『物以類聚』,仍然比較屬於是一般的常態狀況,不是嗎?


假使,你可以不在乎學歷差距的問題,
那麼,你就確實必須『凡事包容』,不能再期望對方去提升學歷或相關事務,
你就是必須接受對方這一切。
但假使你在意,那麼,趁還沒結婚,分手還有機會。
因為,要叫對方去改變一件事,並不是容易的事。
在愛情領域裡,當然要彼此扶持、規勸、甚至改變,
但是,別忘了,更多時候,你只能接受,不太能改變對方什麼,也不要太期望對方能改變什麼。


假使你很喜歡高個子,結果你選了一個矮個子,那麼,你就不該期望那矮個子變成高個子。
假使你不能接受,那麼,你當初就不該選矮個子,而是該等待高個子。


有些東西,是可以改變的,也必須改變的,特別是德行部分。
有些東西,是很難改變的,也沒有說一定要改變。如:身高、身材、個性。


有些人個性就是不積極進取,比較安於現狀。
你硬要對方改,那就是不對。
因為對方沒有義務要配合你的喜好,改換成你希望他變成的人。
可是如果對方說謊,那對方一定要改,因為這是違反聖經的德行問題,而非個性問題而已。




你男友的教會是靈恩派的。
靈恩派的信徒,很容易在『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的錯誤習慣裡,常常會嚴重誤判神的聲音。
另外,由於看重『個人感覺』,所以信仰與生活脫節的很多。
即使生活充滿罪惡,當事人也常會喪失罪惡感,只要繼續在禮拜時有感覺即可。
我不是說你男友是這種情形,但靈恩派可能出現的弊病,你必須先有認知。


你男友的情形,讓我來說好了,他起碼犯的罪是這樣:
1.未婚性行為
這是犯罪,不管對方是不是他女友都一樣。
問題是,他有罪惡感嗎?
他知道這是犯罪嗎?
他對這罪痛悔嗎?


2.他真的愛你嗎?
假使他真的愛你,在你說分手之後,他那麼快就找到其他女生?
這種感情,我是很不能理解的。


3.他竟然和未信者?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他不知道嗎?
他把聖經教導當什麼?
他堅持聖經世界觀嗎?


坦白說,我不認為在這部分,我看得見他有什麼德行的好。
我這樣說好了,假使是我女兒,我會反對她和這種男生繼續交往,因為我認為這男生信仰不好。


姊妹,聽下我的勸:
寧可不結婚,不要亂結婚。
這是唐崇榮牧師對姊妹的提醒,也是我看過那麼多姊妹在婚姻的痛苦裡所要告訴你的肺腑之言。


你自己也同意,你們學歷的差距,也造成許多領域的差異。
請不要以為自己對對方有『感覺』,那就是『愛』。
愛,當然會有感覺;
有感覺,可未必就是愛。


上帝讓你看見你自己的罪,這不表示上帝就是要你和他配成一對。
懂嗎?


正如你自己講的,還有很多人追求過你。
這時,你應該對上帝更有信心才對。
即使自己教會沒有婚配的對象,你也可以參加其他教會界的婚友活動。
方法還有很多,但重點是不要一直想對方就是上帝婚配。
說真的,我實在一點都不覺得對方是上帝為你預備的。


再來,對方與其他女性犯罪,上帝是不是要他們成為一對,或是要不要這弟兄去帶那女生信主?這我們當然不得而知,也不須要去知。
但是,你是不是該和這男士繼續交往,這卻是你必須認真考慮的。



1.因此上封信談到的"因故分手"的故,其實就是學歷和聊天的感覺
答:
結果因為後來對方信主,這問題就消失了嗎?解決了嗎?
我不認為這種學歷差異的問題,會因為對方信主就可以獲得解決。


2.後來和好是因為對方信主,並且我真的看到他生命的改變
答:
這樣的狀況,就表示你們可以成為一對嗎?
事實上,這只表示他成為一個基督徒『弟兄』而已,並沒表示你們就可以或不可以成為『戀人』。
基督徒弟兄多得很,你上面第一題的問題並沒解決,他信主這件事並沒給你更多上帝來的資訊可以判讀。
事實上,他和其他未信主的女生發生不正常關係,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判斷資訊。


3.請問夫妻不是上帝所配的嗎?所以那個人不是聖靈引導我看見的嗎?
我有甚麼樣的權柄、或者如何分辨不是高舉自我呢?
如果以預定論來說,不是上帝早就做出決定,祂也知道我現在會發生的一切事啊?
答:
婚姻確實是上帝配合的,但是,是哪種預定呢?
是『積極的計畫引導』,還是『消極的許可任憑』?
我們可不能輕易就說那一定是『聖靈引導我看見』,因為,搞不好根本就是魔鬼的試探與引誘,只是聖靈許可而已。
大衛王與拔示巴的姦淫事件,是聖靈帶領嗎?
他們終於成為夫妻了,這是積極的聖靈帶領,還是上帝消極的許可?


在『婚前』,你絕對有很多『個人自行決定』的權柄,可以用上帝給你的理智、尋求聖靈引領,來決定對方是不是你合適的伴侶。
在『婚後』,你將喪失大量個人自行決定的權柄,只剩丈夫擁有。
請注意這婚前和婚後嚴重的差異性。
這差異性,對女性來說,非同小可;但對弟兄來說,影響較小。
你寧可權柄在自己手上,還是輕易將權柄交到一個不可靠的丈夫手上?


在預定論裡面,上帝知道我們一生一切的大小事。
而一切大小事的發生,都是為我們好。
但是,我們可不能太早就說那就是上帝積極預定。
同時,為我們好,有時是包括上帝許可任憑,同意你去闖紅燈被車撞成重傷,來教你學會重要的人生功課。
問題是,你真希望這樣的功課學習?
為何不悲劇發生前就好好學習,而要在被管教、被許可任憑然後發生悲劇,才要來學呢?


4.但還在同一間教會聚會,不知這樣好嗎?
答:
這部分沒有標準答案。
不過,或許不見面會比較好。


5.一直到發生這件事,覺得他真的不是我的,要離開我,我才突然察覺,原來我好愛他
答:
我不認為這就是『愛』,我只承認你對他有『感覺』。
請不要一直以為你『愛』他,這會使你誤判很多資料,也會誤用聖經經文。
聖經裡可不是隨便就說『愛』的。
聖經的『愛』,是很嚴格的。
你口中的愛、一般人口中的愛,不過是種『感覺』而已,離真正聖經的愛還差了十萬八千里!


6.神觸摸到我的心,看到自己的罪,是真的是聖靈的工。但我發現我愛他,是人性面對失去所以要抓緊使然,還是聖靈的工,這份智慧我還在思考。請問這兩件事會有關連性,還是要分開看呢?
答:
上帝確實讓你看見自己的罪,那絕對是聖靈動工。
但是,我認為你的感覺恐怕有些成分,只是女性的必然反應,就是遇到有第三者時,很自然就會產生的反應而已。
這也是我一直提醒的,請不要隨便就說那是『愛』,那會使你嚴重誤判。
我不認為『看見自己有罪』就表示『上帝要你和對方繼續在一起』。




讓我再提醒一次好了:
1.學歷差距所產生的對話、溝通、聊天、認知差異的問題,有解決了嗎?你打算靠那種所謂「愛」的『感覺』,就可以撐五十年嗎?
你可知道,結婚之後,感覺通常會小很多?
這時才是真正決定你在沒感覺的情形下,還願不願意和這人廝守一生的真愛。


2.你能接受他婚後因為其他情形,發生外遇婚外情嗎?
別忘了,有過紀錄的這種人,通常是會再犯的。
你的忍耐力有多少?


姊妹,我是真心關心你。
我到目前為止,根本看不出有任何足夠的資料可以讓我判定這是一個好弟兄。
對你和善、對你家人和善、、、,這都是小事,都可以偽裝,都不足以成為可以當婚配的決定條件。


到目前為止,說真的,我只看見你對他有感覺,而你依然依依不捨,如此而已。
我根本看不見你們有什麼客觀可結合的條件。


徹底分手吧?不要留戀這人了。
你現在能接受他,只是因為你靠那股『感覺』在撐而已,不是真的有什麼真正的改變。


癌症病人的癌細胞,依然存在,只是因為有止痛藥,所以不痛了。
但假使因此就認為癌細胞已經消失,那只是自欺欺人而已,會害了自己的。




(待續)









小小羊









『癌症病人的癌細胞,依然存在,只是因為有止痛藥,所以不痛了。但假使因此就認為癌細胞已經消失,那只是自欺欺人而已,會害了自己的。』

這是很好的提醒。

當我們的感性大於理性時,也就是危險的時候。感性是需要的,情感也是需要的,但感性並不能在理性之上。
| 檢舉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2年02月15日 19:47
由聖經光照後的理性才能做出精確嚴謹的分析!

很期待下一篇的教導!
| 檢舉 | Posted by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 at 2012年02月16日 01:38
依我看到的案例(所以不是絕對)

1. 女生學歷高於男生
2. 伴侶和其他女生發生感情

兩者是有關聯的。

學歷雖然不代表一切,但社會常常就是以學歷在評價、認識一個人。有時真的不是女方不在乎,男方就真的不在乎,尤其兩個人如果共組家庭,面對這種必須提到學歷的情況時,譬如學校要求學童填基本資料,必須填上父母的學歷,就會有點尷尬,甚至小孩也會多事地提出疑問,做父親的如何回答才能不影響他的威嚴?
這種先天條件的不平衡,在某些緊張時刻如雙方爭吵時,就變成武器,別以為學歷高的女方才會刺傷學歷低的男方,誠如小小羊所分析,男方學歷低的的壓力是大於女方學歷低的,而此時便會以一種出於自卑的情緒譏誚學歷高的女方,那言語也可以很傷人。
不知這麼說正不正確,學歷在結婚後會變成"結構性"的問題,影響層面包括親族對於男方的看法("你是高射砲啊,了不起"這種話)、孩子教養觀、財務、工作...,我不是說沒有成功的例子,但至少我看到的案例,有夫妻到了抱孫子了,學歷還是個問題,只是它已經變得隱性,隱藏在能幹與無能、智慧與愚昧這種處事對人的表現裡。
男方若對自己沒有正確的形象,沒有夠堅強的自信,時間久了便會覺得女方愈來愈強勢(事實上,女方也的確比較容易失去尊重男方的心),即便女方是就事論事,男方也會過度敏感地認為:你學歷高就了不起嗎?接下來就可能衍生出各種問題,外遇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 檢舉 | Posted by 多加 at 2012年02月16日 11:24
小小羊說明:
約翰弟兄寫信給我分享這段心得,我覺得他的感觸可以幫助很多弟兄姊妹,所以請他公開出來。以下是他的分享:


~~~~~~~
小小羊 平安!

今天看到您所寫的有關男女交往的文章。讓我也很有感覺。
自去年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後,到現在剛好滿了一年。
過去的一年裡,自己一個人參與很多活動,排滿了很多行程。感覺一年前的分手似乎是很遙遠的記憶了。
回想剛分手時,當下的痛苦、被否定的痛苦、被撕裂的感受、對愛情的眷戀,似乎隨著時間早就平靜無波了。
回頭想想,分手的件事情,也有著上帝的美意在其中。

正是因為分手,反而可以重新思考「兩個人到底適不適合」。
這是在交往過程中,最難以思考與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

在分手之前,已經有著某些跡象與感受,兩個人在心理感覺上彼此有著距離。
但是當時這些距離感,只是不斷地強化著「可能會失去一段感情」的焦慮。
一心只想著「如何能夠繼續維持下去」,心理頭全部被這思緒所佔滿,無暇他顧。
因此,這不僅慢慢影響到自己的生活與對未來的規劃想像,而且也不斷地在心理頭累積了許多壓力。

分手之後,當下的痛苦非常地強烈!不捨、憤恨、對過去甜美回憶的眷戀、想再試著挽回的情緒等等。
這些情緒交錯、混雜出現,是非常地真實的感受。
不過,靠著上帝的話語與園地裡文章的教導,逐漸地走過最痛苦的那段時間。

之後,慢慢地習慣與重新適應一個人的生活。
這反而使自己能夠重新思考自己的未來方向,不需要再顧慮另一個人。
在這段期間裡,我得以重新回到教會裡,開始團契的生活。
也再重新參與一些社會上的行動,與這個社會有更多的接觸。
也讓我能夠再次重新思考如何將自己的專業與這個社會連結,發揮文化使命。
(這一點,正是過去我所看重,但過去因著顧及情感而逐漸被我無暇顧及的其中一點)
透過分手後所參與及思考的在這些事情,也讓我看見這些「我所看重面向,正是我與對方不同之處」。
我看重的、我關心的,常是對方所無法體會(或許反過來說,我對她也是如此)。
我想或許這也是上帝要重新調整我,讓我看見自己該重視的是什麼。

藉著這一年來的經歷與思考。
也讓我真的認識到「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背後的祝福意涵。
因為這不是一道形式律法,不是外加的限制自由的枷鎖。
乃是當一個人真正想要追求上帝話語時,在心裡面自然就會定下的擇偶標準。
因為當自己真心地想要更認識上帝的話語、追求信仰生活,想讓聖經成為自己的生活指引時,
自然會希望有另一個能瞭解「我自己所珍視的」、甚至與自己一同追求的伴侶同行。
更鄙俗一點來講,這是:信仰版的「志同道合」。

因為會有這體悟,自然是過去的對方,正是一個第二代的"基督教徒"。
對信仰只是習慣性、宗教式的接受。
舉個例子:當自己很興奮地想要分享自己看到的文章與體會,想要與對方分享時,對方卻僅僅只是冷淡地回應「嗯」。
那是一種多麼潑冷水的感受。
無法彼此分享與體會所珍視的事物,就算有再多的愛意感覺,也會逐漸被消磨。

所以「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句話對許多"基督教徒"來講,自然會看做是一個枷鎖、一個過時的綑綁。
因為這樣的人並不能理解這句話背後所要傳達的祝福意涵。
講白了,就是「不信」的"基督教徒",根本就不會看重「有信仰與否」的重要。
因為自己也不看重信仰,自然也不會注重對方是否會看重信仰。

在這一年的生活中,我也開始思考自己是否有「獨身恩賜」。
我可以打理自己的生活。下廚、洗衣、整理屋子等家務對我自己來說並不難。
稍微自誇地說,在家務方面的常識(甚至包括食物的安全常識),我比一些女性朋友們還要好。
在心理滿足上,我也可以從不同的朋友情誼中,得到不同的情感支持。
也能夠與不同的朋友們,彼此分享所見所聞。
另外,我可以理解"愛"是一種付出,有可以支持與施予的對象。不過或許這對象不一定就只能是另一半。
這可以是教會裡的弟兄姊妹、自己的家人、甚至是自己的後輩等。
在生活上可以自理;在情感上可以得到來自不同朋友間的支持。
老實說,我現在甚至不太能想像為什麼會需要有另一個對象。
所以,會認真地思考自己是否有「獨身恩賜」。

話題有點遠了,不過這些事情,卻是我在一年前剛分手時很難想像的。但如今是我的體會。
或許這正是最好的情人節禮物!所以我想回應這篇文章。

分享我自己的經驗:
分手是一種很強烈的情感與情緒的波折。
當下會產生很多強烈的感覺,但有時只是一時的情緒。
等到感覺過去了,才能做出客觀與合乎邏輯的判斷。
也才能夠理性地做出抉擇。
不過這有一個前提,即是:「相信上帝有其美意!」
一切的邏輯與思考,都必須在這個信仰前提下展開。


敬祝 平安喜樂


約翰 敬上
| 檢舉 | Posted by 約翰 at 2012年02月16日 12:24
感性是需要的,情感也是需要的,但感性並不能在理性之上。
答:
嚴格來講,這種『感性不能在理性之上』的說法,比較不理想。
正確的說法是:
必須讓我們的理性、感情、良心、道德、意志、、、全部回歸真理。
這就是『歸正』。
換個方式說,就是讓各種功能回復正常,而未必是哪種功能凌駕別種之上。

感情的事,好比哪兩個人會彼此「看對眼」,心裡出現戀慕的感覺,根本難以用理性來分析。
有感覺就是有感覺,沒感覺就是沒感覺。
即使兩個人用理性來分析,條件都很好,但彼此見面相處,卻未必就能擦出愛的火花。
因此,我們無法說感性不能在理性之上,畢竟,有些東西,本來就不是理性的領域。

但是,我們也不能因為彼此有愛的火花了,就放棄理性的功能。
很不幸的,一般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幾乎都在這部分犯大錯。
大家都被感情沖昏了頭,然後壓抑理性、不讓理性發揮正常功能、不讓理性正常運轉。
所以假使簡單來講,「感性不能凌駕理性之上」,也不是不對,
因為,會發生「理性凌駕感性之上」的人,是微乎其微。

歸正神學講的是正情正慾,不是絕情絕慾(如佛教主張去除一切感覺,進入空無),更不是邪情私慾。
而正情正慾,就是讓各種功能都正常化便是。
男女彼此有了戀慕的感覺?很好!不須一開始就不管什麼都進行禁止,也不能單靠理性就禁止,因為有些理性並不合聖經(好比:這人很窮,嫁了會很苦;這人很有錢,娶了會少十年奮鬥、、、)。
但是,有了感覺,卻讓理性停止運轉,也是絕對不行的。
這時,理性在聖經的檢驗與指引下,開始發揮功能:
我所戀慕的人,是已婚者嗎?是基督徒嗎?這樣合聖經嗎?這樣對嗎?、、、
有些戀慕,在理性與聖經的檢驗下,是通得過的,那就繼續尋求聖靈帶領,不須禁止。
但也有些戀慕,是根本就通不過理性與聖經檢驗的,那就沒有第二句話,非禁止不可(如:喜歡上人妻或人夫)。

當人的一切功能都能正常運行,都回歸正道時,我們就能在正情正慾裡面,享受上帝所賜與的美好的各種感覺與慾望。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2月16日 17:11
就在上封信分享完之後,隔天就收到前女友結婚的消息。
當下很多過去不愉快的記憶都被勾起。不平、苦毒的感受又再次翻起。
就在混亂低潮中,在主日聽到牧師傳講上帝的愛。當下受到很大的感動。
上帝是按著我的名來認識我、來愛我。是全然的愛。
甚至願意犧牲自己的愛子,為我作救贖。
在低潮中,深深地感受到:上帝的愛,就在那裡。
正如經上記著:
「因為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 4:8-10)
這是上帝全然地愛。
平常對上帝犧牲自己的獨生子的愛,只是理智上的理解。
直到今天,才能真實地感受到,這是多麼偉大的付出、多麼偉大的愛。
而這樣的愛,竟然完全是為了我、是給我的!
這在我心裡頭給了我很大的力量與支持。使我站立得住。
這是真正地被上帝的愛所激勵。
那一瞬間,所有的負面情緒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平靜、平安。
是十分奇妙的感受!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一 4:16)


被上帝的愛所滿足與激勵,
我寫了信去祝賀新人,祝福他們未來的路上有著平安,也能得著上帝的愛。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 4:19)


在一切的事上,不論是好是歹,都有上帝的美意在其中。
為的是讓我們得能成長、學習、得能更深地認識祂。
上帝必保守我們到底。
| 檢舉 | Posted by 約翰 at 2012年02月21日 11:26
To 約翰:

讀完你分享,有一句詩歌歌詞就浮現出來---

「每次的打擊,都是真利益,如果祢收去的東西,祢以自己來代替」

謝謝你分享!

Phoebe
| 檢舉 |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2月21日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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