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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您好!我想請問在家中弟兄姊妹間是否有權柄的次序?
若已成家,我知是配偶第一(神為首之外), 若成年和未成年有不同嗎?
成年後,需要順服長兄或長姊嗎?



答:
1.在聖經裡,暫時,我並沒有看見成年兄弟姊妹間有權柄和順服的觀念。
浪子的故事裡,哥哥並沒有權柄,弟弟也不需順服哥哥權柄,有權柄的是父親。


2.家庭的權柄:丈夫—妻子、父母—兒女(但父母對兒女的權柄,到兒女結婚後就終止,轉換成丈夫對妻子的權柄)


3.政治的權柄: 政府—人民


4.工作的權柄: 上司—員工(主人—僕人)


5.聖經裡,兄弟姊妹有手足之情,要互相友愛,但是,並沒有賦予權柄。


6.所以,成年後依然需要尊敬兄姊,可以聆聽兄姊的意見,但他們對你並無權柄,你也不用順服。






小小羊





平安:

《聖經》中有些父母與子女、和兄弟姊妹間相處的例子。我個人覺得雅各和12個兒子間的關係可以給我們很多啟發。從他溺愛約瑟到10個哥哥如何痛恨這個弟弟,有很多提醒是我們作父母該注意的。另外,身為大哥二哥的流便和猶大怎麼在賣弟弟、和最後到了埃及保護便雅憫的故事,也告訴我們作兄長的職責。

我想老大一定要教好,再來是不要溺愛較幼小的孩子,並告訴他們兄姊是他們學習的對象,父母也可以適時的幫助弟妹學習如何順服兄姊,幫助兄姊如何帶領弟妹。不然,若像約瑟一樣目中無人,而長他好多歲的兄長都不被尊重,父親也不加干預,等到父母不注意,悲劇就來了。

沒有人一生下來就知道要聽哥哥姊姊的話,也沒有天生的稱職哥哥姊姊。當然,最最重要的是父母必須彼此相愛,母親順服父親,父親順服上帝。我想有無權柄就如小小羊兄所言,《聖經》沒有明確教導。但從小培養他們符合《聖經》的倫理關係,是必須的。

一些分享。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1年07月19日 01:31
倫理不等於權柄吧,若沒有講有權柄,就是沒有權柄,有權柄就一定會明白講有權柄。既然沒有權柄,就不會使用「順服」兄姊這樣的字眼了,至多只是「聽聽看」:「若是兄姊講的話,和聖經的教導亦無違背,也非沒有道理,那可以參考看看」而已。

不知道Denver是否全家都是基督徒,如果Denver全家都是基督徒,那麼,你講這樣,也非無理。因為兄姊若也很明白正確的教導,那有時候也可能是為上帝所用來告訴你事情,我們不能逕行排除這樣的可能性,斷然因為對方沒有權柄就直接抗拒。

我自己家是除了我以外,沒人是基督徒。既然沒人是基督徒,那就表示所講的話,可能對,也可能錯。雖然也不能逕行排除為上帝所用的可能性,但出自他們自己自由意志或罪性的話可能還更多,他講這話,是剛好是上帝的工具,還是他自己在發洩情緒,還有空間。

上帝可以用所有人包含外邦人,但不表示外邦人講的所有話都是為上帝所用的結果。

肉體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有時候連順位都排不上。

至於尊敬兄姊,互相友愛,也未必需要特別強調,因為兄姊就是人,「愛人如己」「不欺負人」本來就是我們的義務,他不具兄姊身分,我們也是要這樣對待他。就跟對鄰居朋友一樣,沒有因為兄姊的身分有加重或減輕。

而且人和上帝不一樣的地方是,上帝會正確使用權柄,絕不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註:以行政法名詞比喻,不當聯結指把與事件無關的因素考量在內),甚至,若還沒到應直接把我們忿怒擊殺的程度,都會一再給我們機會去改正。

人未必,人有可能濫用,雖然他還是有權柄,我們依然須順服,但不表示他沒有濫用。(我沒說不必順服,我們須順服,濫用是他自己的事,上帝這樣給他,他沒用好,對上負責,不關我們的事)。而且,人若有權,通常都愛把權柄用盡,會像上帝一樣一再給我們機會改進的,真是極少數人。

甚至有人還沒有權柄就開始試用了(指未婚的基督徒男友,有的真的會這樣,說怕你以後不順服,試試看,竟然有這種事,我相信為數還不少)。
| 檢舉 | Posted by 潔明 at 2011年07月19日 13:43
分享一下個人的體驗:

我是家中的長子,五個同父異母的弟妹與我年齡相差甚大
環境因素從小我就必須兼具父職,放學後照顧他們幾個的吃喝拉撒
在這段成長過程中有許多「權柄」並不是我定的
譬如吃飯前若我沒入座以前他們不會開動
什麼事情做決定前總會先問問我的看法...等等
這樣聽起來好霸道,但是我從來沒有這樣要求過
這些經歷讓我對聖經中教導的「權柄」有更深的體認
我所體會的「權柄」就是:
接受「愛」的人也用「愛」來回應付出「愛」的人

直到現在我成家了
下班前我總會打電話交代妻兒餓了就先吃飯別等我
但是他們總是等我回到家才一起開動
表象看起來像是一種不合理的大男人「權柄」
實質上卻是一種無法言喻的「愛」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7月19日 14:34
我想潔明的回應對發問的兄姊應該會蠻適用的。我的回應雖是有針對「成人的」兄弟姊妹,但我著重的畢竟還是在「從小培養與兄弟姊妹的正確關係」。潔明所分享的更多在成人的關係上。

不好意思我用字不夠謹慎,「順服」二字讓人會直接理解為「完全」「順服」,也就如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不過我想表達的是當父母若能善盡教導的職責,而神在兄姊身上也有很好的帶領,當這樣的兄姊教導、勸勉、甚至管教弟妹時,弟妹尊重、甚至「聽從」兄姊的話,應是合宜的。

引用:
「至於尊敬兄姊,互相友愛,也未必需要特別強調,因為兄姊就是人,『愛人如己』『不欺負人』本來就是我們的義務,他不具兄姊身分,我們也是要這樣對待他。就跟對鄰居朋友一樣,沒有因為兄姊的身分有加重或減輕。」

潔明分享的這段我有所疑問。兄姊跟鄰居朋友一樣?我不敢說《聖經》總原則、個別經文的教導為何,只敢說以我對《聖經》的認識,你自己的家人不會比較重要?那《聖經》對於「家」的教導為何?《聖經》告訴我們與兄弟姊妹的關係就如和鄰舍的關係嗎?若「只」使用「愛人如己」這段經文來解釋,那父母和兄弟姊妹的差異為何?

潔明分享得很好,基督徒的確要愛人如己、愛你的鄰舍,無論他跟你有沒有親屬關係,但是否「沒有因為兄姊的身分有加重或減輕」?這一段話請您或其他兄姊撥冗分享,這是否確為《聖經》教導?

我的父母跟哥哥都不是基督徒,但我自己跟太太都是。我們非常著重在長女的教育,也相信教養出一位蒙神喜悅、跟隨神的姊姊對她的弟弟是重要的事情。當他們以後漸漸長大,弟弟有事情跟姊姊分享時,姊姊也能做出合神心意的教導。聽從姊姊對弟弟而言,在跟順服父母、上帝相較之下的確微不足道,但我個人相信對他的成長也是大有助益的。

以上分享,平安!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1年07月19日 14:36
Denver:抱歉之處,我因為信主尚不久,現在對於聖經的教導為何,明白講的都知道,著墨少或未明白講的,比方說此處爭議的,與肉體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之間的關係,若要我舉出哪一章哪一節講什麼,我實在是舉不出來。

但有一句話我有印象:好像是說:「誰是我母親?誰是我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就是我母親和弟兄了。」
不知道他第一句是否在指肉體血緣的母親和弟兄?我剛讀到這邊的時候,感覺祂是不是不認肉體血緣?不知道有沒有錯。我不知道這段是如何解,依我目前程度,也可能會沒注意到反合性經文,希望會的人可以幫忙。

但若您是在講,您對您自己子女的教育,我想提供另一個角度的看法,這題或許不需要用血緣手足關係來解,因為您和妻子都是基督徒,我相信你們教育的用心,若非上帝開一個大玩笑,子女將來應該也都會信主。既然都信主,那麼肉體是不是姊弟,就不再重要,因為他們就是主裡弟兄姊妹了。
主裡弟兄姊妹是真心愛彼此的,雖然彼此之間可能未必具有權柄順服的關係,但提供的意見我們當然要聽,因為比起外邦人的意氣用事,甚至表面給建議,背地謀私慾,主裡弟兄姊妹給的意見,都是實在為我們的益處。不知道這樣想,會不會比一直去注意血緣關係姊弟是否須聽從好些?

我比較抱歉的是,把我自己經驗,投射在這,若有所誤想導致反應激烈,我願意道歉。或許這並不適用您和妻子在主內組成的家庭。比較適用於現在是成年人,有成年兄弟姊妹,家人均未信主的家庭。

「自己家人比較重要」,若您是指「後來組成的家庭」,那我贊同這樣的理解。若是指「原生家庭」,我就比較沒印象有在聖經看過這樣的觀念。(這可能是華人文化。)
| 檢舉 | Posted by 潔明 at 2011年07月19日 17:46
我們的父母兄弟姐妹不管是否已經信主
應該也是上帝替我們揀選安排的吧
| 檢舉 | Posted by 諾 at 2011年07月19日 18:08
(剛剛寫了一堆,結果莫名其妙不見了….沒時間再寫….)

總之,潔明,謝謝您的回應。我的確有情緒,因為你之前所言在我們的文化裡的確是不容易被接受的。但您也說的很對,我們都需要《聖經》的亮光幫助我們歸正,不是我們自己在這裡說了算。您的道歉是客氣了。

我非常同意您所言,跟隨信仰正確的主裡弟兄姊妹,更甚於聽從外邦的血緣兄弟姊妹。就如我們學習、接受小小羊兄的教導一樣。只是,《聖經》裡「家」的觀念非常強烈,我們做的許多事情,包括傳福音、助人,很多時候《聖經》都是告訴我們要從家人開始(亞伯拉罕帶羅得,獄卒帶全家信主…等等);而這家人,是指原生家庭、自組家庭、還是兩者,還是只有直系一等親,我也不敢斷言。還是這基本上只是反映出舊約聖經的文化,參考參考即可?還是這是否在告訴我們家人比他人重要,至少在先後次序上?當然,在順服真理上,主內弟兄姊妹自然是比血緣兄弟姊妹重要多了。

小小羊兄在文章裡說的很清楚兄弟姊妹間並不需順服、也沒有權柄,但與血緣兄弟姊妹間的關係,是否就與他人沒有不同,這我就不清楚了。

謝謝你的回應,我從未好好從《聖經》真理的角度思考這些問題,非常好的分享!

平安!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1年07月20日 00:37
也謝謝Denver善意互相體諒。其實我聖經沒有很熟,目前信主一年,現在和姊妹的進度到約翰。主題式的整理,就真的還是要依靠小小羊弟兄。

跟隨信仰正確的主裡弟兄姊妹,當然甚於聽從外邦的血緣兄弟姊妹,這是當然的。而且小小羊弟兄幫助我們是用比較特別的風格,在我自己的教會裡,沒有牧師,弟兄姊妹也不敢問你私事(除非你自己講,但誰會講呢),沒問私事當然也不會有責備,所以很多時候還需要小小羊來「罵」。但被「罵」完以後,又看到那五個字:「平安 小小羊」就知道那責備是溫柔的。
| 檢舉 | Posted by 潔明 at 2011年07月20日 08:13
簡單講一些重點:

1.『權柄』未必就等同於『責任』
比如說:信徒愛教會,是責任,但不表示信徒對教會有多大的權柄。

2.『成年』與『未成年』有很大差異
在聖經裡,成年者與未成年者,在很多領域裡,差異是非常大的。

3.『愛人如己』不表示『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愛人如己,並非『同等』愛一切人。
事實上,愛人如己的命令,依然是有『等級』、『親疏遠進』之分的。
正如上帝愛世人,不表示上帝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上帝確實愛世人,但上帝更愛祂兒女。
這是一種親疏遠近。
同樣的,父母愛自己兒女,一定和愛別人的兒女不同。
兄弟姊妹之間的友愛,等級也高於愛其他人、愛教會裡的弟兄姊妹。
聖經規定,愛親人必須優先於愛教會的人(包含照顧、經濟、、、):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聖經對於『家庭』、『家人』的看重,其實超過我們一般人的想像。

4.家裡的兄姊對於未成年的弟妹,本來就有『愛護弱小』、『看顧親屬』的責任與義務,但並沒有直接的權柄。
兄姊對於未成年弟妹,假使有權柄,是來自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權柄,而透過父母對兄姊的授權,使兄姊間接取得對未成年弟妹的權柄。
但是,這種權柄關係,在弟妹進入成年之後,就喪失了,
正如父母對於已婚的成年子女,已經喪失權柄了。
此時,父母已經不可能透過授權給兄姊,來使兄姊取得某種程度的權柄了。

主耶穌自己家裡有兄弟。
據說,主耶穌的父親約瑟早逝,祂很早就必須繼承父業當木匠,來照顧家裡母親和弟弟們。
但不幸的是,這些弟弟們,並未信祂。
聖經在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之後,幾乎就沒有太多主耶穌對家人的描述。
這時,其弟弟們可能都已經成年,主耶穌也無法對他們有什麼權柄。
當然,在主耶穌受死復活之後,祂的弟弟們有些信主了。
最起碼,寫雅各書的雅各、寫猶大書的猶大,就是主耶穌的兩個弟弟。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7月20日 17:59
小小羊平安:

想請問您關於父母對孩子的權柄問題。
您在文章及回應中提到:


"但父母對兒女的權柄,到兒女結婚後就終止,轉換成丈夫對妻子的權柄。"

"正如父母對於已婚的成年子女,已經喪失權柄了。"

這裡都提到父母對"已婚"的"成年"子女已經喪失權柄。


那麼父母對"未婚"且"成年"子女有任何權柄嗎?
(假設情況不涉及父母命令孩子做一些違反絕對真理的事情)

如果有的話,是什麼程度的權柄呢?

是否一些無關乎絕對真理的事情,成年但未婚的子女都需要聽從父母呢?

比如說,讀或不讀研究所是相對的,父母是否有權柄命令一個大學畢業
的未婚成年人去報考研究所呢?

當然我們對父母的態度都是敬重的,但敬重不等於順服,所以是否成年子女
對父母不需凡是聽從,只凡事敬重呢?


謝謝小小羊!


Mark
| 檢舉 | Posted by Mark at 2011年07月21日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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