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原罪觀念,很多人都無法接受。
因為,憑什麼當初有人做錯事,做錯事的人又不是我,就說我也有原罪?
這根本就不可能!也不合理!不是嗎?
今天,我們要從兩個角度,來思考這件事。




1. 基因的遺傳
這是自然界大家都知道的一種現象。
請問,因為父母親有人帶有某些遺傳性疾病的基因,所以小孩生下來就帶有這樣的生病基因,難道不可能?不合理?
被遺傳到這種疾病基因,並非小孩自己能選擇的。
但是,就是被遺傳到了。
換言之,『非自己所做,只因父母有,所以就被遺傳到』這樣的觀念,並非不合理,不是嗎?


亞當是所有人類最後都會追溯到的『最原始的父母』,因為這父母犯罪,所以所有後代全部都有原罪,
這個觀念,套用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並非不合理,不是嗎?


當然,基督教的原罪觀念,並非等同於基因遺傳。
但是,用這種類比性的觀念來描述,應該可以給我們發現,基督教的原罪教義,並非不合理、無邏輯的想像。




2. 代表性
沒錯,亞當犯罪時,我還沒出生。
當初犯罪的人,根本就不是我,憑什麼說亞當犯罪,我就有原罪?


但是,假使我們更換場景,換成我們就是當時的亞當。
這時,請問,亞當會克制不住,去吃了禁果,我們就會克制得住?
也就是說,亞當會犯下這罪,換成是我們,我們就不會犯下這樣的罪?


很多人會覺得不合理,其實是因為對自己過於自信,認為自己不會犯出亞當當初犯的罪。
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假使身處於亞當的情形下,就不會犯下那個罪、就會忍得住那個試探?
讓我們捫心自問吧:
有誰從小到大,從來沒說謊過的?
有誰從小到大,都沒好奇而違反規定過的?
這種大家以為的「小事」,我們有誰沒觸犯過?
所以,換成全世界任何一個人,面臨亞當的情形下,有誰就能不去犯下那個罪嗎?


假使所有的人類,變成亞當時,在當時都會犯下相同的罪,
那麼,因為亞當一人的犯罪,因他是全人類的代表,所以所有人都等同於犯下此罪,並非不合理,不是嗎?
換個角度來講,也就是說,亞當代表所有人類犯下此罪。


我用一個未必很恰當,但可以提供思考的例子給大家思考:
在一間武術館裡面,有天遇到外人來挑戰。
這時,武術館派出最厲害的高手前去應戰。
結果,這個代表者輸了。
請問,這樣的話,我們說這武術館的成員都輸了,難道不合理?
最厲害的代表者都輸了,難道其他更不厲害的成員就會贏?
用一個代表者去比賽,輸了就表示你們武術館輸了,這是很常見的行為,不是嗎?
國家之間的體育競賽,也是類似情形啊!
國家內部先挑出最厲害的選手,然後去參加奧運比賽,
這選手代表的是國家。
贏了,就代表國家贏了;
輸了,就代表國家輸了。
這種『代表性』的狀況,在現實生活中,其實非常常見。
因此,因為亞當的代表性,因他一人犯罪,所以全人類都有了原罪,並非不合理。


當然,這還有一個問題:
憑什麼亞當就能代表全人類?


我倒想要反問:
憑什麼亞當不能代表全人類?


請問,人類的基因,是越來越好,還是疾病基因越來越多?
當今全世界有哪個人,敢說自己的基因是完全健康,不帶有任何疾病基因的?
亞當是上帝創造的第一個人類,當時基因是完美無疾病,非常健康的。
後來的所有人類,基因都已經不再如亞當被造之時那麼完美無瑕的健康了。
假使連基因最健康最完美,腦袋最理想狀態,智慧最高狀態的亞當,
都會犯下吃禁果的罪時,憑什麼狀況更差的我們就會不犯下同樣的罪?


亞當的智慧有多高?
他將上帝創造的全世界動物,都進行命名。
全世界動物有多少啊?
我們單單背誦,只能記住多少動物的名字?
可是,亞當卻是智慧高到能為每種動物都命名,而且不是用1號、2號、3號這種方法命名的哦。


用亞當來代表全人類考試,不合理嗎?
恐怕一點都沒有不合理。








小小羊

我用另一個角度去回應:

羅馬書五章指出:
『因一次的過犯、罪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亞當的不義是如何的臨到眾人,耶穌基督的義也是同樣的臨到眾人。

你沒有作什麼惡就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同樣地,你也不用/不能夠/不需要作什麼功德就可以得生命。

這不是說,人不用相信就可以得救。若人拒絕相信耶穌基督,他就等於認同亞當,結果當然和亞當一樣。

所以,十分合理,十分公平。



我想補充一點。
耶穌基督的救恩不單勝過亞當的叛逆,而且還更超越之!
請留意羅馬書五章的『更』字。
即是說,神在基督裡為所相信的人所準備的豐盛,遠超過在伊甸園的亞當。

基於這點,神更超過公平合理啊!
| 檢舉 | Posted by mark at 2010年09月14日 17:08
關於罪的問題, 或許可以參考雅各書一章15節 : 私慾懷了胎, 就生出罪; 罪長成了, 就產生死亡.
上帝給人自由意志, 人被自己的私慾所引誘...以致長成罪.
| 檢舉 | Posted by peace at 2010年09月14日 18:20
很棒的分析與討論~

我以前覺得亞當犯罪與我何干呢?
為什麼要讓全部的人類受牽連??

但上帝是完全公義的,
會有這種不公平的錯覺一定是自己哪邊想錯了,
這問題從我信上帝之後就一直在我心中,
今天看完這篇總算有解了。
| 檢舉 | Posted by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 at 2010年09月14日 18:48
左思右想,除了神,誰還能配得這一切榮耀?
| 檢舉 |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0年09月14日 20:49
有沒有可能我們有人能勝過在伊甸園中魔鬼的誘惑
但是神就是讓(或說撿選?)亞當來 而且有代表性
| 檢舉 | Posted by mia at 2010年09月14日 23:40
始祖是有可能勝過撒旦的引誘,只要他們都專心順服神,依靠祂的說話。

耶穌基督作為末後的亞當,他已經展示出怎樣勝過撒旦的試探:作為一個順服的兒子,他凡事依靠天父和祂的話。

以下對話情節,純屬是我的虛構:

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 不許你們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亞當快快走來,站在蛇和女人之間,回答說:「蛇啊!人(我和夏娃)活着、不是單靠食物(樹上的果子)、乃是靠 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馬太 4:4)

蛇又說:「你們不一定死...」
亞當不等蛇說完他的話,就回答:「神不是這樣說的!祂說:『...必定死 』。既是如此,就不可以嘗試。 不可試探主你的 神!」(馬太 4:7)

蛇繼續說下去:「...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亞當說:「『便如 神』的意思是,我們能知道善惡就和神同等?不用再拜祂為神,我們可以自己作主為王?蛇啊,你退去吧!這是不可以的啊!因為當拜主你的 神、單要事奉他。」(馬太 4:10)
| 檢舉 | Posted by mark at 2010年09月15日 10:07
mia所問的,就『邏輯』而言,是有可能的。
但『實際』上,我認為可能性為零。

原罪論在神學上,有很多的理論,解釋為何原罪可以傳遞。
歸正神學在原罪論上,採取的是『代表論』。
至於為何亞當可以代表我們?
那就有各式各樣的解釋了。

基本上,我不認為有任何人能勝過伊甸園裡魔鬼的試探。
主要原因我在文章本文中已經講了:
「亞當是上帝創造的第一個人類,當時基因是完美無疾病,非常健康的。
後來的所有人類,基因都已經不再如亞當被造之時那麼完美無瑕的健康了。
假使連基因最健康最完美,腦袋最理想狀態,智慧最高狀態的亞當,
都會犯下吃禁果的罪時,憑什麼狀況更差的我們就會不犯下同樣的罪?」

我們亞當之後所有的人類,憑什麼可以勝過這試探?
硬體更好:
憑我們身體的功能更良好、腦袋更有智慧、更清楚?
軟體更乾淨:
憑我們內心的靈性更良好、更乾淨無罪?

亞當被創造出來時,身體是豪無瑕疵,心靈是毫無罪惡的。
連這種完美的人都承受不住試探,何況是我們這麼不完美的人?

就算有人躲過魔鬼第一次試探,也不可能永遠躲得過魔鬼接二連三的試探。
因為,我們自己心知肚明:
從小到大,有誰沒在試探中軟弱過的?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15日 10:11
回覆 mia:

沒有自由的善, 是真善嗎? 有自由, 就有行惡犯罪的可能性. 上帝造的亞當,夏娃,一定有真正行善行惡的自由和意志.

在完全上帝的教養下,擁有完全完美人體條件(沒有肚臍)的亞當,夏娃還是失腳了. 但在永恆中,上帝已預定了救贖恩典.
以後生的人,沒有完全完美人體,在有罪性的父母長輩朋友教養影響下,有可能只靠自己得勝祖先亞當,夏娃嗎?

可能你會說,下一代也有進步過上一代的例子,可是那只是50%恢復到51%的例子, 永遠我們不可能回到100%.

為什麼? 我不可能找到現代超過500歲的人的呀~

以上, 只是個人淺見, 如有錯誤請原諒.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0年09月15日 12:12
相信上帝幫我們揀選的代表是完全無誤且正確的。

既然是上帝選了亞當,上帝不可能做錯事情。

所以,亞當成為我們全人類的代表這件事情也是完全無誤。
| 檢舉 | Posted by 邦喬毛 at 2010年09月15日 12:51
從主耶穌勝過撒但的試探推論人受造有智慧能力勝過撒但的試探,要怎麼解釋亞當缺少那個智慧能力?

如果每一個引用聖經遠離試探成功的人,都證明了自己的意志有自由可以決定選擇是不是要引用,引用哪一節聖經,這個使人遠離試探的主權,是人的引用聖經的自由,而非神成就祂的旨意的主權。

因此,我們不能只是引用聖經,我們需要研讀全本聖經。有一些牧師習慣於引用聖經與基督徒的見證,不重視研讀查考聖經,甚至認為研讀查考聖經是屬魂的而非屬靈,只有直接看著聖經禱告才是屬靈人,這走入了靈魂體三元論的極端,相當嚴重地負面影響了教會信徒接受真理的教導。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0年09月15日 12:54
對您提到“代表性”這一點提出一點質疑:

亞當夏娃犯罪之前,是“有犯罪的可能性,也有不犯罪的可能性”,因為罪行還沒有被做出來,還為產生原罪。

但到了他們犯罪之後,也就是作為後裔的我們,因為與生俱來的原罪,是“只有犯罪的可能性,而沒有不犯罪的可能性”。

所以用“代表性”這一點來說,從本質上有一點不是很恰當。誠然,即使沒有原罪的亞當夏娃,也絕不能誇口說不會犯罪。
| 檢舉 | Posted by Evie at 2010年09月15日 13:18
給Evie:
很不幸的,你沒有搞清楚問題的所在。

亞當具有『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
是的!
未信主的人具有『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意志?
是的!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為何亞當犯罪,後面的人類就會有原罪?
懂這問題了嗎?

你說:
「作為後裔的我們,因為與生俱來的原罪,、、、」
你已經直接訴諸我們有原罪,但卻沒解釋為何亞當的罪會與我們有關。
而我在講的問題是:
『為什麼我們這些亞當的後代,會有原罪?』
我在講的是,亞當的罪,是如何傳給我們的。

原罪,不僅僅只是指『亞當當時犯的那個人類第一件的罪』,原罪更是指『我們每一個人與生俱來就有的罪與犯罪本性』。

我們一生下來,不是只有『犯罪本性』而已,而且還『已經犯罪』。
罪的工價乃是死,嬰兒也會死,所以,嬰兒有罪。
問題是,嬰兒沒有能力用自己自由意志犯出『本罪』。
所以,嬰兒的罪,是什麼?
就是『原罪』。
因為嬰兒生來就有罪,所以他也會死。

你能回答我們這些亞當的後代是如何傳遞原罪的嗎?
我換個方式回答:
亞當犯罪,為何我們就會有原罪?
為何亞當犯罪,我們就會一生下來就有罪的本性,也會一生下來就有罪?
我們的罪,我們的犯罪本性,是如何傳承下來的?

除非你真正正確瞭解這問題,否則你說『代表論不是很恰當』,這種說法過度大膽。
事實上,你的說法,反而根本就沒有碰觸到為何我們一生下來就會有原罪的問題。

是的,我們都知道我們有原罪是因為亞當犯罪。
但我們不是在講這種領域,而是更進一步問:
為什麼亞當犯罪,我們就變成會有原罪?
為什麼不能說亞當犯罪,那就只有他自己有罪,我們生而無原罪?

事實上,教會歷史上,早就為此爭論過了。
被判定為異端的伯拉糾主義,就是主張『人生而無原罪』。
奧古斯丁主張『人生而有原罪』。
當然,聖經與正統教義,是站奧古斯丁這一邊的,也就是主張人生而有原罪的。

但是,這馬上帶來另一個問題:
那麼,人的原罪是如何傳下來的?
否則為何亞當犯罪,我們就有原罪呢?

為解釋這問題,奧古斯丁提出的理論,叫『傳殖論』,也就是認為原罪是透過遺傳而來。
當然,他對於遺傳細節的解釋,現今我們比較不能接受,好比說「透過性的傳遞」、「透過精液的傳遞」。
所以,我們現今即使採用一些傳殖論的觀念,認為透過遺傳的模式,也比較不照奧古斯丁那樣來講解。
畢竟,當時的人也不知道什麼是基因、DNA之類。

另外,還有人主張『榜樣說』。
伯拉糾就是這樣主張的。
他認為人生而無原罪,至於亞當犯罪,只是一種榜樣,任何人只要不順服神,就表示他跟隨亞當的榜樣。
亞當的原罪,並未傳承下來給後來的人。

另外,也有人主張『聖約說』(直接歸算論)(代表論):
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所以他一人犯罪,所有亞當後代都被判為有罪,因此具有原罪。

基本上,歸正神學採取的主要是代表論,另外也接受傳殖論的部分觀念。

另外,阿民念主義,就主張:
人只有在『身體和理智上』繼承亞當墮落的本性,在『自由意志上』並未繼承亞當的罪。
因此,人不是全然的墮落,人仍能有意志追求神。

還有其他各種理論,解釋原罪如何傳遞。
在此我們不多說。

講這些,不是要講一大堆艱深的神學東西,
大家只要有些常識即可。
文章本體,已經寫得很簡單又很清楚了,應該可以讀懂才對。
重點很簡單:
在所有原罪傳遞的理論裡,除了歸正神學的說法之外,難道還有更合理的?

另外,大家也請注意,這篇文章的分類歸納,是被我歸到哪一類去,知道嗎?
是被歸到『護教、福音』那一類裡面去。
大家有沒有發現,我這篇文章本體,沒有用任何一句聖經經文?
因為,這是寫給未信者看的「白話文」,不是用來講解神學給基督徒聽的「文言文」。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15日 15:49
我對原罪的思考邏輯是這樣的:
(a.)神為何指派亞當代表全人類接受考驗,而不讓我們每個人單獨的接受考驗?
答: 神指派亞當代表全人類接受考驗,是神對我們人類的仁慈與憐憫。
因為亞當是全人類中最厲害的人,如果亞當通過考驗的話,我們每一個人也不一定能通過考驗,但是神就會算我們所有人都通過考驗,因此可以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對我們極為有利。但是如果連亞當都通不過考驗的話,那麼全人類也沒有任何人可以通過考驗。因此亞當通不過考驗,也就等於我們一樣通不過考驗;亞當犯罪也就是等於我們也一樣犯罪,這樣一點都沒有不公平。
(b.)為什麼亞當是全人類中最厲害的人?
答: 因為亞當無原罪(或者說是無罪性),而亞當之後的人都有原罪(罪性),我們亞當之後的人本性已經敗壞,根本無法跟亞當比。
亞當: 擁有可善可惡的自由意志。
亞當之後的人: 只有行惡的自由意志,沒有行善的自由意志。
(c.)我們有原罪(罪性),而亞當無原罪(罪性),我們當然比不上亞當。但這是因為在先天上的立足點就不同,所以拿亞當跟我們比,這對我們是否不公平?
答: 這確實是不公平。
(d.) 所以如果神讓你跟亞當一樣無原罪(罪性),也都同樣在伊甸園接受一樣的考
驗的話,你有把握能通過考驗嗎? 你認為你會做的比亞當好嗎?
答: 也許有人會覺得他會做的比亞當好,他可以通過考驗。因為只是不吃善惡樹的果子而已,要遵守這個誡命好像不難。
但我必須要提醒一個重點:
因為神不是說:「你只要一年內能夠不吃善惡果的話,你就算通過考驗,你就可以有永生」。神乃是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換言之,你只要不吃善惡果的話,你就不會死;你沒死的話,你就要一直的接受這個考驗,永無止境,直到你吃了善惡果為止。你看懂了嗎? 這個誡命雖不難守,但難的是在於時間,你也許有把握可以一年內不吃善惡果,但你有把握可以一億年都不會想吃善惡果嗎? 你有把握可以「永遠」都不會想吃善惡果嗎? 不管你在伊甸園裏活了多久,你只要有一天不小心偷吃了善惡果的話你就完了,在伊甸園裏你想要有永生的話,你必須顫顫驚驚的靠自己遵守誡命。
我們換另一種情況來思考一下,那就是將來在「天堂」上,我們也是要永遠不犯罪才能永遠的在天堂裏,天堂是不容許有一點點的罪的,你有把握你在天堂裏可以永遠不犯罪嗎? 我們在天堂裏可以永遠不犯罪是因為神的保證,而不是靠我們自己顫顫驚驚的遵守誡命,沒有人可以靠自己遵守誡命來賺取永生。

另外我有想到一個跟原罪相關的問題,可以一并的提出討論一下。
那就是為什麼耶穌無原罪? 我個人是認為耶穌是馬利亞從聖靈感孕而來的,這也就是說馬利亞只是一個代理孕母而已,耶穌身上沒有馬利亞的基因,更沒有約瑟的基因,因此耶穌身上沒有遺傳到亞當的基因,所以耶穌無原罪。不知道各位弟兄姐妹對於耶穌無原罪的原因有何其他的看法? 請不吝指教。
| 檢舉 | Posted by CK888 at 2010年09月15日 18:04
小小羊:
謝謝老師的教導,我不太同意"因為嬰兒生來就有罪,所以他也會死。"在這邏輯下:

"我們一生下來,不是只有『犯罪本性』而已,而且還『已經犯罪』。罪的工價乃是死,嬰兒也會死,所以,嬰兒有罪。問題是,嬰兒沒有能力用自己自由意志犯出『本罪』。所以,嬰兒的罪,是什麼?
就是『原罪』。因為嬰兒生來就有罪,所以他也會死。"

我們知道,人最好的狀態是在18-22歲。之後很慢很慢的老。
猶太人並沒有一點驚覺耶穌非常年輕的意思,最少看來他像是30歲吧? 那代表地上時,耶穌會老。(約 翰 福 音 8:57)

耶穌基督那一部分雖然以下的不可能證實,也不可能出現。
如果嬰兒生來就有罪,所以他也會死。那反過來說,會死的就是有罪?
但耶穌沒有原罪,而且沒罪。他怎麼可能老死?
但他實在地變老。合理的推論是。會老-->會老死。
那麼"嬰兒也會死,所以,嬰兒有罪"就好像不太合理。
因為耶穌如果不釘十字架(這是假設),他會老死,但他仍然沒有罪。耶穌是100%的人,100%的神。
亞他拿修信經 "衪是人,按衪母親的本質而被生於世上。"
(我不是說聖母無原罪)

會老死,是不是因為創世紀第3章那些咀咒?
如有錯及不合理,過分推論,請刪。
| 檢舉 | Posted by 學而行 at 2010年09月16日 01:56
回 学而行

罗 8: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希2:17所以,他凡事該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希4:15 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我觉得耶稣是圣灵感孕的,所以无罪性,至于耶稣的人性会死,是因为取了“罪身的形状”就是会死的身体(亚当堕落以后)。
| 檢舉 | Posted by 小猫咪 at 2010年09月16日 02:53
神說: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然而亞當吃了...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3:7)

隨後神的審判來到...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17-19,22-24)

然後...
人類有史以來第一宗殺人命案,就發生在亞當的四人小家庭裡--兩個親生兒子,兄弒弟,且兄不承認...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4:9)


神說: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他們吃了,然後也真的『死了』=『與上帝的關係永遠斷絕』,
所以,沒有道理亞當、夏娃這兩個直接吃了神吩咐說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的人『死了』,
而身為他們後代的我們卻還『活著』?這沒有道理。
而且看亞當和夏娃的頭生兒子,是這麼地嗜血兇殘,更是一個很真實的--從亞當犯罪以後的人都有罪的明證。
罪果真是由一人(就是亞當)就入了世界。
因亞當一人的過犯,全人類就都『死了』。

以上分享我看聖經對原罪的理解~ :)
然後再來思考小小羊於此篇所分享的兩個概念:
1.遺傳
2.代表
就更能理解了~~ :P

1.遺傳
意思類似生物學所研究的基因遺傳,
取其傳遞之意。
生命惟獨由神而來。
亞當『死了』,就生不出『活的』了,
除非是神讓人活,神『重生』人。

2.代表
亞當是神所造的第一個人,可謂『完美』,
又何嘗沒有其不可取代的代表性呢?
所以他的代表性是無庸置疑的。
因著神創造的『完美』,第一個人亞當是絕對足以代表全人類的,沒有人能再比他『完美』了,所以他的代表性是有絕對的說服力的!
| 檢舉 | Posted by 韻安 at 2010年09月16日 10:21
給韻安~

小虎鯨給您鼓鼓掌!
感謝您把我想講但還一時哽在喉嚨的話講出來,而且清楚明白無比!
要死人生出活人,他們也真的很有想像力!
不過除了加爾文改革宗神學之外,沒有其他派別是認知到這點,都在強調所謂的自由意志。真理使人自由,但是誰領受了真理?不相信 "人是死的以致於需要神使人活過來(重生)並賜下信心,人才能向神回應"這真理的人,怎可能有自由?相信自己是靠著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信主的人就是褻瀆上主的恩典!死人沒有真正的自由!得救唯獨神恩典!
| 檢舉 | Posted by 小虎鯨 at 2010年09月16日 11:26
感謝讚美主呀! 阿們! ^^

另外...
前面回應有提及『死』與原罪的關聯,
但意思以『肉身』的死亡為主,而非『靈性』的死亡。
是否,能以靈性的死亡去思考,
問題就會比較明朗呢?

「罪的工價乃是死」的死,若想成靈性的死亡,就會比較好理解了吧?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嬰兒是一有孕成胎,就沒有靈性的活命的,
亦即,靈性從頭就是死亡狀態,不是活的。

而惟有主耶穌則不然。

主來到世上擔當眾人的罪,取了人軟弱的樣式,
但祂靈性的生命實則與天父緊緊相連。

並不能因主的肉身會老會死的『肉身的死亡』來與人因原罪而肉身會死來做相關聯。

再一點想法分享~ :)
| 檢舉 | Posted by 韻安 at 2010年09月16日 12:02
亞當犯罪的結果是死,人生沒有完結,也沒有消失,還有當盡的義務。亞當有沒有想過要自殺?我不知道,但是最終亞當還是聽了神的話,直到非常老的地步,才離開了世界。

亞當犯罪之後第一次有記錄與神對話,是神呼喚他,他聽見神的聲音,知道是神,就老實回答。

1. 我在園中
2. 聽見你的聲音
3. 我就害怕,因為
4. 我便藏了

亞當的頭腦很清楚,神問他在哪裏,他轉了一個圈子,原先是說在園中,後來是說為了躲藏神。
亞當知道神的問題不只是哪裏,神要問他為甚麼犯罪。人因為罪偏離了神創造的位格,神尋找人,因為人不見了。

接下來有第二次對話。

論到亞當的人生去向,「你必汗流滿面纔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

亞當活了九百三十歲,受咒詛的地需要人辛勤耕作,地上有荊棘,田裏也有菜蔬。亞當有受造的人的靈,因此可以得知神的話。亞當的罪身不服神的話,這個死的目的是要治死罪身。所以女人的後裔要回歸神的形像,蛇的形像要被踐踏。亞當的死有生命不得延續的意義,這個生命有靈魂與身體,不能像神的還有塵土的質量,亞當的一生因為犯了罪而更親近地上塵土的高度。

現在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

為甚麼神不要人的罪身造成在地上死的結果,卻要神的生命延續直到天國的永恆?

韋敏斯德大要理問答(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1648),
Q1. 人最主要、最崇高的目的是甚麼?
A1. 人最主要、最崇高的目的就是榮耀神,完全以祂為樂,直到永遠。(羅十一36,林前十31,詩七三25-26)

行善滿足眾人的利益,如果不是為了榮耀神,顯然就不是基督徒人生最主要、最崇高的目的。還有像是發揮一個人最大的藝術天份,這種中立的哲學人生觀,不是解決了罪的問題,而是在躲避神,像亞當那樣。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0年09月16日 13:53
感謝主,我們這裡的弟兄姊妹,真的非常優秀,有能力做出良好的講解。

以下簡單回答一些問題。

1.那就是為什麼耶穌無原罪? 我個人是認為耶穌是馬利亞從聖靈感孕而來的,這也就是說馬利亞只是一個代理孕母而已,耶穌身上沒有馬利亞的基因,更沒有約瑟的基因,因此耶穌身上沒有遺傳到亞當的基因,所以耶穌無原罪。
答:
CK888弟兄前面講的都非常的棒。
不過,關於耶穌無原罪的這部份,比較沒那麼理想。
問題是出在『基因』這詞彙的使用不妥當。

我在文章本體部分,確實是用基因來講解。
但是,我做了一個很重要的說明:
『當然,基督教的原罪觀念,並非等同於基因遺傳。
但是,用這種類比性的觀念來描述,應該可以給我們發現,基督教的原罪教義,並非不合理、無邏輯的想像。 』

簡單說:
1.原罪傳遞 ≠ 基因傳遞
2.使用基因傳遞,只是一種『類比』,不是『等於』。
3.『像』就不是『是』,『是』就不是『像』。
4.原罪傳遞只是『像』基因遺傳,而不是『是』基因遺傳。

正因為原罪的傳遞並不等於基因的傳遞,
所以,在講述主耶穌無原罪部分,不宜使用『耶穌身上沒有馬利亞的基因,更沒有約瑟的基因,因此耶穌身上沒有遺傳到亞當的基因』這樣的描述。

再來,另一個不宜的原因是,當我們碰觸主耶穌部分時,要非常小心,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
1.主耶穌是百分之百的人,也是百分之百的神
2.主耶穌完全無罪(無原罪也無本罪)
只要任何講解碰觸到這兩個條件任何一個,都屬於錯誤講解。

很不幸的,說主耶穌沒有馬利亞的基因、沒有亞當的基因,等於說主耶穌不是百分之百的正常人類,祂變成一種生物學上奇特的變種人。

人類,有二十三對染色體(共四十六個)。
每個染色體,都由大量基因(DNA)組成。

這四十六個染色體,分成兩部分:
一部份是由媽媽提供二十三個染色體,另一部份是由爸爸提供二十三個染色體,二者結合起來,變成四十六個,這才是生物學上正常的人。

主耶穌是由馬利亞和聖靈感孕而成。
換言之,主耶穌一樣會有媽媽來的二十三個染色體。
另外爸爸部分的染色體,則屬於聖靈神蹟產生。

假使我們今天將主耶穌進行染色體檢驗,一樣可以發現祂具有正常人類所擁有的二十三對(四十六個)染色體。
因為,主耶穌是百分之百的人,不是一種只有一半染色體、或是沒有染色體的變種人。

原罪並非存在基因裡。
原罪並非存在染色體中。
原罪存在哪裡?我們不知道。

因此,在解釋為何主耶穌無原罪部分,我們無法用『祂不具有馬利亞的基因、不具有亞當的基因』來描述,因為這樣的描述,就表示耶穌沒有人類的基因。

我們當然也可以發展出一種理論,認為主耶穌的二十三對染色體,全部都來自聖靈神蹟產生,馬利亞只是單純『代理孕母』而已。
但假使如此,主耶穌就離正常的『人』有更大的差距了,離正統神學講的百分之百的人更遠了,因為這樣的主耶穌的基因,全部都是神蹟產生,沒有任何透過人類正常產生的部分了。

也當然,我們可以說主耶穌有正常人類的基因,但沒有原罪的基因。
這樣的描述比較好,但是,正如我前面講的:
原罪不等於基因、原罪並不是存在基因裡,
所以,這種描述一樣不理想。
其實,假使原罪就是某些基因,那意思就是我們可以嘗試透過基因工程,將這種「病態」基因去除,正如一些基因疾病的治療或工程一樣,不是嗎?
那這樣一來,聖經就可以被推翻了,因為只要透過精密技術,就可以產生無原罪基因之人類出來。
偏偏,聖經講得清清楚楚:
人是有原罪的。

當然,我們確實可以使用科學知識來解釋聖經。
但是,必須合乎科學,也必須合乎聖經才行。

當然,這東西假使要繼續探討下去,還有很多奇奇怪怪的部分,但我們暫且打住。
畢竟,這不是聖經有講的部分,純屬推論。


2.學而行講的『但耶穌沒有原罪,而且沒罪。他怎麼可能老死?
但他實在地變老。合理的推論是。會老-->會老死。
那麼"嬰兒也會死,所以,嬰兒有罪"就好像不太合理。』
答:
這是一個有趣的推論,特別是用主耶穌來思考原罪、本罪、罪的部分,非常精彩。
但是,這樣的思考,卻有致命的一些缺點,導致此路不通。

最致命的部分,就是耶穌一生來就無罪(無原罪,也無本罪),這點和我們其他人類不同。
單單這一點,就使很多拿主耶穌來當類比的部分,會變成不適用。

其實,學而行的推論裡,有一個邏輯問題:
1.耶穌身體會老
2.所以耶穌身體會死
這個推論,是錯誤的。

會老 ≠ 會死

『會老』等於『會死』,是有罪的人的通則,
但對於無罪的主耶穌,卻不適用。

請注意,創世記的那些早期人類,一樣會老,但卻活到八、九百歲以上的一大堆。
當然,那些人也一樣是亞當犯罪之後的人,所以他們會死。
但是,起碼我們可以看見,『會老』不能直接推論出『就一定會死』。
會死,是因為有罪,是罪入了世界,人才會死。

再者,主耶穌是『無佳形美容』,但是,這不表示他就是『老化』。
主耶穌是過度勞累,有時累到連在船上大風浪時,都還會呼呼大睡。
但是,這可不表示祂就是『老化』。
事實上,正常人在非老化而屬於疲勞狀態時,常常是經過良好休息,身體就可以恢復。
當然,主耶穌在世上時,休息是不夠的。
但這未必就表示祂有機能老化的現象。

當然,這都只是屬於推論,而非聖經直接經文。
對這種推論而無直接經文的部分,我們只能盡量做到合理合聖經,而不宜做過度探討。


還有,認為人會死,是因為創世記第三章的咒詛,而不是因為有罪,這種說法並不理想。
創世記第三章的咒詛部分,本來就包括在原罪教義裡。
而且,用創世記第三章,也一樣不能解釋主耶穌的部分。
因為主耶穌一樣活在這些咒詛之下,只是祂沒有罪而已。

其實,在講原罪部分,有一句很重要的經文,是一定要合理解通的: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我們講述各種教義,並非只是一種單純的邏輯思考,更非天馬行空的各種推論與想像。
我們的講述,必須是以聖經為出發,合理解經的講述。
我們當然可以使用科學與各種方式來做更清楚的講解,但是,最基本的核心,也就是聖經,這是不能脫離的。

這句羅馬書經文,是非常重要的經文。

為什麼嬰兒會死?
嬰兒無任何罪,只是因為創世記第三章的咒詛,所以就會死?
假使如此,如何解釋這句羅馬書經文講的這些話呢?
1.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2.死又是從罪來的;
3.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4.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這裡很清楚講,人會死,是因為人有罪。
嬰兒沒有能力用自己自由意志犯出本罪,可是,他一樣會死,所以表示他一樣有罪。
但是,他的罪,是什麼罪呢?
除了『原罪』教義最能合理解通全本聖經之外,任何企圖用『嬰兒無罪』的理論來解釋嬰兒會死亡的問題的,都屬於錯誤理論。

其實,人家正統教義早就已經清楚傳承下來了,我們就只能學習而已,不須去挑戰這些正統教義。
當初那些挑戰的人,早就一個一個被判定成異端了,我們不須重蹈覆轍。
我不是說學而行弟兄是異端,請不要誤解。
我在講的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對於正統教義,我們只能學習,不能推翻與挑戰。
當今許多教會、許多神學家,動輒去質疑正統教義,這是錯誤路線,我們千萬不能效法。

我們不須挑戰正統教義,但可以用每個時代的人更容易理解的方式,來講述這些古老的正統教義。

『嬰兒雖無本罪,但一樣有原罪,所以嬰兒會死』,這就是正統教義。
對此,我們只能接受,無法質疑。
其實,假使我們認真用全本聖經去檢驗,也會發現其他理論都通不過全本聖經檢驗,只有這些歷世歷代傳承下來的才經得起檢驗。

至於主耶穌,祂沒有原罪,也沒有本罪。
所以,理論上,祂會和沒有犯罪的亞當一樣,屬於永遠不死的狀態。
聖經觀念本來就很清楚:
誰有本事遵守全部的律法,誰就可以『永遠活著』。
也就是說,只要有人沒有任何罪,就永遠不會死。

主耶穌的死,是因為祂用一個有權利有資格永遠不死的狀態,代替我們這些該死必死的有罪之人而被上帝處死。
祂不是因為有罪而走每個世人必經的肉體死亡之路,而是用無罪的身體與靈魂,代替其他有罪的人,接受身體的處死。

事實上,也正因為祂是無罪可以永遠不死的資格,才有資格代替我們這些有罪必死的人而被上帝處死。
否則的話,誰有資格代替我們而死、拯救我們呢?

羅馬書
5: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5: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正確解通全本聖經,我們就會發現上帝真理是何等完美、毫無矛盾、和諧無暇,
而且讓我們衷心的說:
阿們!

願上帝幫助我們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16日 16:58
人類的「價值中立」的判斷動機可能出於善,神創造天地萬物與人類,目的沒有不是彰顯神的良善及全部的屬性。

人的善之動機如果偏離了神創造的目的,為了彰顯人的善,價值中立判斷的對象,例如自然界的美,被賦予人的良心限度內的意義,這美與善的永恆的根基,建立於人的純潔無暇的判斷力。

事實上距離絕對真理愈遠,人對一切受造環境的認識愈偏差,達不到神創造原初的目的,結果更趨近於絕對的相對主義。我們知道的神是這樣,沒有人可以否定我們知道的神,因為我們就是所有神學的標準,這回到了蘇格拉底的時代,有人相信人是萬物的尺度。你也可以知道神,我們都承認你知道的和我知道的是同一位神,但是你可以有你的神,我也可以有我的神,這一切都只是觀點與角度。

從相對主義到觀點主義,後現代神學的發展有複雜的演變過程,也有簡單的邏輯推理。那麼,是不是我們都有了「全景」,教會就合一了?

有全景的教會可能是合一的教會,怎麼看那個全景,日出之時的觀點,日落之後的觀點,明天過後又如何,可能又是新的局面。如此還是必須回到起初的判斷力,聖經真理的啟示與人的信仰之關係,不能只是一個點綴的花樣,或是使人變得「更好」的參考。真理可以叫人不為了滿足私慾的緣故去做使自己犯罪的事,這是真神賜予的真自由。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0年09月16日 18:45
阿們!
願主保守小小羊,好彰顯神的榮耀!
| 檢舉 |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0年09月16日 19:02
一開始讀本文的時候沒想那麼多。
看完上面的回應,
我有個問題。
請問小小羊 :
為何可以說亞當是人類中最優質、最具代表性的呢?

CK888弟兄分享的 :
.........................................
因為亞當無原罪(或者說是無罪性),而亞當之後的人都有原罪(罪性),我們亞當之後的人本性已經敗壞,根本無法跟亞當比。
.........................................

就是因為第一個人--亞當犯罪,
所以他之後的全人類才有罪、才被污染。
但若亞當沒有犯罪呢?
我們怎知在他之後的那麼多沒有原罪沒被污染的人,
就沒有一個可以通過考驗呢?

我的意思是,
拿 [沒有原罪的亞當] 和 [因為亞當犯罪之後帶有原罪的全人類] 比,我覺得沒有意義阿。
因為參考點不同。(有原罪的不能和沒原罪的比)

也就是,
我們根本沒辦法判定亞當是否為"在一樣沒有原罪的條件下",最優質、最厲害的人。

因為其他人若沒有因亞當而染上原罪的話,
誰知道他們一定比亞當差呢?

既然無法判別亞當是否為最好的人類,
那以亞當作為代表人物的所有推論都有問題了不是嗎?


我不知道想法上是哪裡出問題了...
請小小羊抽空替我解答。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 at 2010年09月16日 20:08
TO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
您問的問題就是我所寫的第三點的問題:
---------------------------------
(c.)我們有原罪(罪性),而亞當無原罪(罪性),我們當然比不上亞當。但這是因為在先天上的立足點就不同,所以拿亞當跟我們比,這對我們是否不公平?
答: 這確實是不公平。
----------------------------------

所以我的第四點就是在回答這個問題,那就是今天不管誰當代表人,都肯定是無法通過考驗的,只是因為亞當是第一個人類,所以神就以亞當為代表人,要不然要所有人類一個一個單獨的接受考驗的話,那要考到什麼時候才能考完阿.反正也沒有人可以通過考驗,考一個代表人就好了阿,神對我們人類做這個考驗的目的只是要讓我們知道,沒有人可以靠自己活,也沒有人可以靠自己不犯罪,靠自己是無望的,只有死路一條罷了。沒有人可以靠自己能通過考驗的,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能力來賺取永生,更沒有人可以靠遵守律法來獲取永生。除非你認清自己的無能為力,除非你認清這個事實,否則你不會全心全意的信靠神。
| 檢舉 | Posted by CK888 at 2010年09月16日 22:07
喔~ 我懂了!

真是不好意思,
第C點以下我沒有全看完。
我這樣不閱讀清楚就提問實在很糟糕。

感謝CK888弟兄的提醒與回應!
我明白您想表達的想法了!
您說的我完全可以接受~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 at 2010年09月16日 22:26
謝謝羊老師:
其實我從最初開始就沒有想過嬰兒是沒有原罪,也沒有質疑的意思。只是覺得你在嬰兒會死那種反向式的推論不太合理。
原來是中間失缺了羅馬書5:12這中間的橋,怪不得我不明白你推論的基礎。

在沒看到你的解答前,原本我在想,如果十字架能殺死他。那麼"老"或其他因素也應該也可以吧?
現在我想:聖經沒有說,我不知道。
身體機能每況渝下,直到不能正常運作。然後變得很虛弱。或許跟本不能正常呼吸,病毒感染虛弱的身體?
所以嚴格來說,可能也能被說成是被這受咒詛的環境殺死。

但現在想,聖經沒有說,還是不講比較好,免得多說多錯。上帝預定耶穌基督的死法是釘在十字架,而不是其他方法。
| 檢舉 | Posted by 學而行 at 2010年09月17日 05:31
"祂不是因為有罪而走每個世人必經的肉體死亡之路,而是用無罪的身體與靈魂,代替其他有罪的人,接受身體的處死。"
請問小小羊:上面這話等於就是說如果上帝沒判耶穌身體死刑,耶穌當將永遠活著是吧! 那麼亞當如果沒有犯罪,因為沒被咒詛,應該肉體也不會老囉?像在天堂生活一樣嗎?
| 檢舉 | Posted by 李 at 2010年09月17日 09:11
To 李:

聖經沒清楚說明, 歷史也不可更改. 等面對面時,問聖徒或耶穌才有正真答案吧~

以下是小弟的愚想:

如果"死"是與上帝隔絕, 亞當的死就好像手機拔掉充電的電源, "慢慢會死"; 如果不拔, "長久活著".

耶穌來讓選民重接電源, 更為我們換上更好的"硬體", 永遠活著.

如有錯誤, 請小小羊移除.
感謝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0年09月17日 10:57
當我們在思考問題時,要很小心一些情形。
以下講的,都不是在責備大家,而是真心提醒。
因為,這都屬於比較精細的觀念,教會一般而言,幾乎都不會講,而且即使是牧師,很多也都搞不清楚這些觀念。
所以,利用這機會,將這種比較精細的觀念對大家講一下。


1.不要隨便放縱自己的想像,不要隨便放縱自己的好奇。
說明:
說真的,假使要天馬行空,好奇發問,那我們對創世記永遠可以有問不完的問題。
最出名問題就是『在創造宇宙之前,上帝在做什麼?』。
說真的,就理論而言、邏輯而言,這樣的問題,有什麼不對嗎?
沒有!而且是很合理的問題,不是嗎?
並且,我們也很好奇,不是嗎?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我們不得放縱好奇心!特別是在探討上帝奧秘領域時!
人的好奇,只能在『聖經』中進行,不得問太多『越過聖經』的問題。

對那個問題,有智慧的人是這樣回答的:
『上帝在為那些放縱好奇心不知止步的人,造一個地獄,準備來關這些人』。

這是笑話,但卻是我們必須謹記在心,而且時時保持敬畏的態度。

我們對聖經一切的問題,都該有所節制。
聖經有講的,我們都可以問;
聖經沒講的,我們該適可而止。
很多問題,根本就是聖經沒講、連推論的經文依據都沒有的問題。
對這種問題,我們必須止步。
事實上,對很多問題的終極答案,我們要有一個態度:
聖經找不到的,我們只能回答…………不知道。
然後就不用再問了。
聖經是上帝主動對人類做出的啟示。
上帝不講的,我們當然就不知道,然後當然只能閉口。


2.為『解釋教義』而採用模型,和『過度解釋模型』,二者不同。
說明:
由於很多教義很抽象,為了解釋,讓大家能理解這些教義,我們當然可以使用例子、模型,來解釋這些教義。
但是,請記住:
模型 ≠ 教義
模型只是用來類比而已,並不表示真實狀況就和模型一模一樣。
而且,模型是有大量限制的,幾乎都只能侷限於『小規模的類比使用』而已。

我舉個例子:
聖經常講耶穌基督是『新郎』、『丈夫』,教會是『新娘』、『妻子』。
這是一種類比的模型。
用這種模型,只是用來解釋『一些』東西,以便讓我們能更清楚理解一些真理。
但是,這不表示我們就可以『放大』使用模型,變成開始去推想主耶穌和信徒如何履行夫妻義務(如何做愛),以達成合一,這是嚴重褻瀆!(有些靈恩派,真的是這樣教導的,要人和主耶穌產生做愛的快感)

我再舉個例子,這例子比較冷門:
舊約先知書裡,有時會用一種很奇特的觀念來描述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上帝是丈夫,也是父親』。
這二者分開講時,我們都能理解,也沒什麼問題。
可是,當二者合在一起講時,我們就要很小心了,一定要按正意解經,不得放縱好奇幻想。

『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耶3:14)

其實,這經文的意思,並不難理解。
但是,我們不能用這模型,開始做過度推論,開始想『這是在亂倫嗎?父親娶自己女兒?』這類問題。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用這些幾近褻瀆的例子,並非因為我是那種想褻瀆上帝之人,
而是我真的嘔心瀝血,要想辦法讓大家理解這種觀念。
我在講的,大家可否理解?


以下開始回答問題。

1.為何可以說亞當是人類中最優質、最具代表性的呢?
答: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所做的論述與問題,是很合理、很合邏輯的。
但是,卻是『越過聖經』的問題。
因為,這是根據我使用的模型,做出過度的推想與使用。

正統教義告訴我們,原罪是『代表論』。
所以,我使用亞當是最優質的人,只是採用這模型,來解釋這教義。
模型的使用,是有限制的,不能過度使用的。
事實上,不使用我講的這種模型,也都沒關係。
好比說,韻安就採用『死人不能生出活人』這樣的模型來進行一些解釋,這也是很精彩的。
但是,任何模型,都有限制,都無法過度使用。
否則,我們單單問模型,就可以發展出各種奇奇怪怪的問題來。

其實,真正追問到最後,為什麼亞當可以代表全人類?
答案是……………不知道!
為什麼不知道?
因為聖經沒做更多講解。

所以,我們只能在這教義裡,盡量講解清楚給人聽而已,無法做到百分之百解明一切奧秘。

為什麼其他人假使身在亞當的狀況,就一定會失敗?
其實,這是一種『假設性』的問題。
這種假設性的問題,並沒有真實發生過。
換言之,這是一種聖經裡沒有的東西。
對這種聖經裡沒有的東西,我們只能有限制發展而已,隨時必須準備止步,不能過度好奇。

當然,亞當是無原罪狀態,後來的人是有原罪狀態,二者確實很難相等比較。
但是,上帝創造人類時,就是只創造亞當和夏娃二人,沒有創造第三者或更多人了。
而聖經清楚講,上帝創造之始,這一切創造,都是完美的、都是看為甚好的。
說真的,我們這些人,都不是上帝第一批創造出來的。
姑且不論原罪與否,我們真的覺得我們會比亞當品質更好?
我們如果品質比亞當好,上帝應該在創世記時就把我們創造出來,而不須讓我們透過生物繁衍的方式被生出來,不是嗎?

物理學的熱力學第二定律裡告訴我們:
宇宙是從美好逐漸趨向崩壞。

當然,我們可以說那是罪的影響。
但是,這也是事實,不是嗎?
上帝最起初的原創,是最完美無瑕的。
後來生物繁衍的,就越來越沒那麼完美無瑕了。

其實,『進化論』在很多角度來講,都是錯誤的,『敗壞論』才是宇宙真實寫照。

學而行弟兄的分享,顯示出他已經抓住這種不能無限放任思想與推論進行的概念了。
我們只能在聖經裡找答案,無法做過多與過度的推論。


2.亞當如果沒有犯罪,因為沒被咒詛,應該肉體也不會老囉?像在天堂生活一樣嗎?
答:
這問題聖經是有答案的,而答案我也已經講了:
遵守律法,就會永遠活著。

其實,啟示錄裡講的新天新地,是重複伊甸園的許多狀況,而且比伊甸園更好。(順道提一下,啟示錄的災難,則是大量重複出埃及十災)
這是一個上帝的重新創造,造出一個比伊甸園更美好的樂園。
在新天新地裡,得救者將會取得新的身體,而這新的身體將和靈魂一樣,永遠不死。

假使亞當沒犯罪,他會不會永遠活著?
會!
因為聖經給我們足夠的推論,而且歷世歷代神學早就思考過這問題了。
但是,他就是犯罪了,這就是事實。
所以,我們在假設與推論的部分,就只需到達這裡即可,不需做更過度的推測與好奇了。

其實,要靠『守律法』來獲取永遠的生命,這已經證明為不可能的事了。
不僅亞當證明不可能,舊約以色列人歷史也證明不可能了。
沒有人能靠行為稱義!連一個也沒有!
人能獲得永遠的生命,只能靠因信稱義,如此而已。
而因信稱義,要回到上帝主權,唯靠祂大能的護衛,而不是靠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維持。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17日 17:54
如果罪人可以因為聽牧師講道而稱義,牧師講道就是信,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牧師講道就是實底與確據。這樣,牧師不在了,罪人就沒有實實在在的盼望,也沒有任何得救的確據。

亞當沒有什麼額外的盼望,這個那個都是神創造的,還有什麼不是出於神的?蛇也沒有多餘的詭計可施,還是在神說過的話上面下功夫。所以罪是從一人進入了世界,亞當是最愚笨的人嗎?對亞當而言,沒有神不在的問題。現代人還在懷疑神在不在,那些小聰明甚至還不如亞當。

我們花費時間精神,去教會聽牧師講道,竟然是為了解決自己的聰明造成的盲目無知?難怪有很多人驚訝於基督教徒的智能,連最基本的常識都缺乏,卻說是向高級知識份子傳福音,弄得人一頭霧水。

使徒保羅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我們要謹慎,看自己是不是在教會已經變成樣板戲的角色,習慣於在世俗的國與神的國之間,機械化地轉換動作,忙於找尋對策,聽道卻不信道,罔論如何行道。

如果要用一個簡單的原則概述保羅的神學,我想是墮落敗壞的世界,因為罪需要神兒子的救贖。是基督耶穌釘十字架,不是猶太人或外邦人行律法的功德,成全神公義的要求。

東方民族受到佛教的影響很深,要習慣於聖經的觀點,又不只是知識的論辯,而是有人親眼看見、親手觸摸的生命之道,這是一段需要用心思量的旅程。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0年09月17日 23:08
"遵守律法,就會永遠活著。"

請問有沒有直接的聖經經文 ?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PETER at 2010年09月18日 01:04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利18:5)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結20:11)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結20:13)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結20:21)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10:5)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18日 09:49
小小羊弟兄平安:
想請問一下,您與唐牧師都說過: "亞當具有『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

可以請問這段是出自聖經的何處嗎?

謝謝您。
| 檢舉 | Posted by Broken Man at 2010年09月18日 09:55
關於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最早是被奧古斯丁歸納出來的。

1.亞當犯罪之前………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可行善,可行惡)
2.亞當犯罪之後,所有未信主的人………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只能行惡,無力行善)
3.信主重生得救的人…………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可行善,可行惡)
4.到天堂的人………永遠不再犯罪的自由意志(只能行善,不會行惡)

加爾文重申這樣的觀念。
歸正神學的韋斯敏斯特信條繼續講述。

在關於自由意志部分,這種分類非常重要,可以避免我們犯下很多誤解與錯誤。
由於講到人的自由意志時,很多人其實搞不清楚我們是在講哪類人的自由意志,結果亂成一團、混在一起。
別的不講,亞當犯罪前的自由意志,就和他犯罪之後的自由意志不一樣了。

關於這四種自由意志的教義,比較不是單純靠一、二句經文就能得出。
就像原罪論、三位一體教義一樣,不是單純幾句直接經文就可以得出。
假使靠幾句直接經文就能得出,那麼就不會大量基督徒都對這些教義很陌生。
這種教義,幾乎都必須靠融會貫通全本聖經觀念,之後才能得出的。

以亞當犯罪前那種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而言,我們可以這樣理解:
1.只能行惡、無力行善的自由意志,是不良的自由意志,是被罪惡綑綁的自由意志。
2.亞當被造出來的時候,他的自由意志,當然不是被罪綑綁的。
3.亞當被造出來的時候,他的自由意志是照上帝形像的,絕對是有能力行善,而非無力行善的,並且是上帝看為好的。

4.亞當的自由意志,雖然可以行善,但決不是如天堂上的人那樣永遠不會行惡的。否則上帝不用告訴禁吃善惡樹、吃了必定死的規定。
天堂的人不用有考驗,反正都不會犯罪。
只有那種有犯罪可能性的人,才有考驗這回事可言。

5.因此,我們可以得知,亞當的自由意志,一方面不是被罪綑綁、無力行善的自由意志;另一方面也不是永遠不會行惡的自由意志。
6.因此,亞當的自由意志,是可行善可行惡的中性自由意志。


讓我換另一種方式來回答:
其實,我們一般人在講的所謂『自由意志』,不正是在講一種『可善可惡』的自由意志嗎?這種自由意志,本來就是自由意志最原始的定義,不是嗎?
亞當被造時,他擁有的,假使不是這種『可善可惡』的自由意志,否則又是什麼樣的自由意志呢?
反而是後面那三種自由意志,才是必須依照聖經,才有辦法歸納出來的。
因為這三種自由意志,都已經和我們想像的『單純的可善可惡』已經不一樣了。


其實,這種『中性』的自由意志(完全訴諸人自己),是最危險的自由意志。
因為,隨時會墮落成喪失自由。

天堂上的人,為什麼會永遠不再犯罪?
因為他們受到上帝永遠的守護,上帝給他們只能行善不會行惡的自由意志,他們不再受到任何罪的影響。
換言之,這些人能永遠活在天堂,不是因為自由意志了不起,而是因為完全靠上帝護衛。
只有上帝護衛,才是永遠平安穩妥的保證,
人的自由意志不是,特別是那種可善可惡的更不是。(只能行惡無力行善的就更不用講了)

信主重生得救之後的人,從無力行善的自由意志裡,獲得能力,開始有能力行善了。
乍看之下,好像和亞當犯罪之前一樣,其實還是不太相同。
主要是這些重生得救者有聖靈內住(已經不是完全訴諸人靠自己了)。
這時,這些重生得救者,雖然還是會用自由意志犯罪,但是,會在聖靈保守下,繼續不斷往行善前進。
而且聖靈的保守,可以確保這人的自由意志不會行惡行惡到喪失得救的程度,還會保守確保一定會進天堂。
這是亞當犯罪前那種自由意志所沒有的部分。

因此,救恩點部分而言,我們其實比亞當被造之時的恩典多。
而未來新天新地的人,幸福程度也比亞當伊甸園時高。
這是上帝的恩典。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18日 11:41
我們當然也可以發展出一種理論,認為主耶穌的二十三對染色體,全部都來自聖靈神蹟產生,馬利亞只是單純『代理孕母』而已。
但假使如此,主耶穌就離正常的『人』有更大的差距了,離正統神學講的百分之百的人更遠了,因為這樣的主耶穌的基因,全部都是神蹟產生,沒有任何透過人類正常產生的部分了。

小小羊弟兄,我有個問題和這篇主題沒有直接關係,但看到你這段回應文,剛好想到唐崇榮牧師在講基督論的時候曾經就講過耶穌基督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是被造的,只人性方面,他的想法是否把瑪利亞當代理孕母的意思是一樣的呢? 在這點上有人認為唐牧師偏差到被說為異端
| 檢舉 | Posted by 瓦歷斯 at 2010年09月19日 01:00
唐崇榮牧師在三一神論裡提到耶穌基督是在神的永恆中間生出來, 不是以受造者的身份被生, 不同於我們是在歷史中間以受造者的身份被生.
唐牧師所謂沒有一個地方是被造, 是否我們該從道成肉身的角度去思考比較容易明白呢?
請小小羊教導
| 檢舉 | Posted by peace at 2010年09月19日 15:26
上帝的道(基督)第二位格聖子上帝是在永恆中被生的,但是道成肉身有了人性以後才有歷史上的耶穌,唐牧師講的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是被造(是指基督的人性)是上帝用祂的大能使馬利亞懷孕,康來昌牧師也不認同唐牧師的講法,而主張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傳統上對於這看法大部分也都相信基督人性是被造!

另外基督人性是否被造的探討及不同主張是否會影響一個人成為異端的可能呢?如果是這件事就真的需要很嚴謹地來看待這個議題!還望小小羊弟兄解答
| 檢舉 | Posted by 瓦歷斯 at 2010年09月19日 16:45
耶穌不是[被造],而是[生]。
主耶穌不是被父所造,而是為父所生。
這是亞他拿修信經所講的。

因此,在[神]的部分,主耶穌絕非被造的。
問題是在[人]的部分,主耶穌的狀況是什麼?

有篇康來昌牧師的文章,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當然,康牧師說[耶穌的人性和肉身是受造的],這種說法我認為過於大膽,
但是,大家可以理解一下他要表達的意思。

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read&bid=5&msgno=53

至於說唐牧師是異端或接近異端,我倒是第一次聽到。
事實上,常被批評接近異端的,是聚會所的三一神論、基督論部分,這也是唐牧師常批判聚會所之處。

有興趣的,自己讀
淺探聚會所- 李常受帶領下的發展與轉變
http://ccn.fhl.net/editorial/LC.htm

我僅摘錄兩段,是關於這篇文章中三一神論與基督論部分

[李常受的發展的神論,在聚會所以外引起了很多負面評論,也導致了若干聚會所脫離了李常受的帶領。李常受的神論有型態論的嫌疑。因為他雖然承認神是個奧秘,但是他認為:神的靈即基督的靈,升天後又被賜下運行,執行聖靈的工作。他也引用倪柝聲的詩歌「曾有一次你就是父,現今的你就是聖靈」(詩歌368首),而且他引用賽9:6,林前15:45,林後3:17得出子就是父,基督就是靈,得出這結論:「父,子,靈,就是靈。這是聖經裏的數學。」這樣的描述的確是有型態論的影子。在此我們可以辨識出,當李常受談到「靈」,可能是「聖靈」,也可能是那「三一神」。這很容易造成混淆。但他又宣稱他也認為「父,子,靈三者同時存在」 。李常受似乎能了解型態論的限制,但是他並未能解釋為什麼子就是父,基督就是靈。關於這「靈」,則又連動到李常受的教會論之中,容後再述。李常受拒絕使用「三位一體」這個神學字眼與觀念,不知道是因為他不懂(李常受並未受過神學學術訓練),還是因為他輕視神學。不過他提出的這爭議性的神論卻是十分神學性的論述。他的看法有時夾雜了型態論特徵,有時卻又前後不一的規避了型態論的缺陷。事實是,李常受只籠統的使用「三一神」這字眼來描述神,但是卻並沒有見構出如尼西亞會議雙方爭鋒相對的精采神學主張,他有時候看來是偏重「三位」,有時候看來堅持「一神」。在三一神論上,李常受並沒有很有系統且紮實的神學論述,也無從判定他的神論有任何優越之處。事實是,李常受的神論混淆不清。]

[李常受的基督論同樣的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他強調基督是完全的人,並將人性與受造畫上關聯,推論出基督是受造的論點,尤其是基督是首生的(西1:15)這段經文更成為他的論證。若我們對初代教義發展史有所了解,也不會因為李常受強調基督的人性而大感訝異或者驚惶失措。事實是,早在兩千年前左右,這些爭論以及各種不同的論點如非「道」派(Alogi),動力的神格唯一派(Dynamic Monarchians),幻影派(Decetae) ,神哲派(Gnostics),與型態派(Modalists)等,都曾經否認基督的神性,或者否定基督的人性。因此基督的人性(基督的身位)非李常受獨有的神學見解,早在初代教會就有人提出了。初代教會時期的亞歷山大學派強調基督的神性,而安提阿學派則強調基督的人性與神性並存。神學上基督完全的神人二性有其必要,偏重神性或偏重人性,也都會讓基督論的天平失衡。若傾向神性,則會偏向「基督一性論」,當過於極端時則可能跑出「幻影論」出來。若傾向人性,則無可避免的陷入必須解釋受造物有罪的人性,如何與無罪的神性並存,或者融合的理性限制。當過於極端時,就會認為神人二性二分。偏向神性的極端是老底家主教亞波里拿留 (Apollinaris,310-390 ),偏向人性的極端則是涅斯多留 (Nestorius,NA-451)。在迦克敦會議(451)中確定了:基督必須是完全的神,也必須是完全的人,基督有完全的神人二性。這同樣也是福音派信仰所堅持的。由此來看,李常受強調基督的身位(人性),其實也沒有特殊的洞見或者使得他這部分的神學比較優秀。

就筆者來看,李常受強調基督的人性,成為了「神成為人,人成為神」的符筆。因為如此,聚會所的信徒就可以跟基督一樣成為神人(God-Man)這個新種類,聚會所的信徒就成為神性與人性調和的「二性品」。因此李常受強調基督的人性,成為他「神人新種類」理論的基礎。人類身為受造物,或許在性情,思想,屬靈上越來越有神的樣式,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就能跟基督一樣成為「完全的人與完全的神」。我想這又是一次李常受借用初代教會觀念所產生的「創見」。不過若如聚會所後來澄清的這並不是神格上的「人成為神」,那這神人新種類,跟傳統教會主張的「在生命與性情上有神的樣式」,又有何優秀之處呢?筆者仍然沒看出這個「神人新種類」理論有什麼高於其他教會之處]


關於主耶穌染色體的來源、肉身的來源,我們就此打住,不再討論。
畢竟,這都屬於毫無聖經根據的推論,適可而止即可。
正統觀念就是:
耶穌基督是百分之百的人,也是百分之百的神。
至於這二者如何能同時存在,那是奧秘。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19日 17:10
想請教小小羊弟兄的是
如果耶穌在人性和肉身是屬於受造的
這樣是不是關係著將來我們肉身的復活?
耶穌釘死而復活
因者他人性肉身是屬受造的部份
也給屬於受造的我們將來肉身復活的盼望?
| 檢舉 | Posted by 啟傑 at 2010年09月20日 11:27
給啟傑:
不好意思,我前面已經講了:
『關於主耶穌、、、、肉身的來源,我們就此打住,不再討論。』

至於主耶穌人性與肉身是『受造』,那是康牧師說的,我可沒接受這種詞彙用法。
康牧師文章裡描述的觀念部分,我是同意的。
但這種『受造』的詞彙使用,我很保留。
說真的,涉及三位一體、基督神人二性的詞彙使用,真的要很小心,我才疏學淺,實在無力做出脫離前人的詞彙使用。

所以,你的問題,我們就不回答與討論。
因為,你的問題已經建基於『承認耶穌人性與肉身是受造』,而那是我還沒同意的。

康牧師的詞彙使用,有其習慣,我非常尊重,但是,卻未必照單全收。
我們盡量注意其講述的內容,就比較可以知道其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比方說,康牧師就認為,聖經『會違反科學』。
這種詞彙的使用,我就不採用。
我認為,聖經絕『不會違反真正的科學』。
但是,仔細注意康牧師說的內容,我們就會知道,他要表達的意思其實和我講的觀念是一樣的:
當今的科學,並非穩定而且永世不移的真理。
所以,聖經當然會違反當今的科學,可是不會違反真正永世不移絕對真理的真科學。

我認為,使用『可以違反科學』這種話,帶來的副作用、以及要解釋的複雜度,比『不會違反真正的科學』這樣的詞彙高很多。
因此,對康牧師的一些詞彙使用,我們盡量抓住其觀念表達即可,不一定要照單全收。

這是我個人看法,提供大家參考。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9月20日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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