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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聽到這問題,都會理直氣壯講:
當然!
問題是,這樣講的人,已經陷入二個危險的困境而不自知:
1.基督的血要不是可以白流,要不就是2.全世界不用信耶穌也能得救。
而這二者卻也是他們所不能接受的。
其實,這問題的更核心根源,是很多基督徒認為『神愛世人』這經文的意思,就是『上帝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問題是,一個問題就可以戳得這樣主張的人啞口無言:
那為何出生時的性別、家庭背景、美醜高矮胖瘦、國家動亂或安定、時代是什麼狀況、、、,一出生就人人不同?
既然是『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那所有人出生條件都應該一模一樣才對,哪能這樣一出生就不平等呢?
一旦錯解謬解神愛世人的道理,你絕對答不出這問題!


為何我們不斷強調要解通『全本』聖經,不能單單拿出一、二句經文就大解特解?
因為這樣建立出來的教義,常常是荒腔走板,或是乍聽有理但其實錯得離譜的。
一個教義,除非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否則的話,那個教義是大有問題的。
而除非我們努力建立起『反合性經文』(paradox)的觀念,否則我們絕對不可能建立起正確的教義觀念。


很多人對上帝屬性的認知,幾乎只停留在『愛』這一點上面而已。
我不是說愛不重要,更不是說愛不是上帝的屬性。
我說的是:
上帝的屬性,不是只有愛而已,還有很多屬性。
假使我們去除其他屬性,單只用愛來思考,一定會走錯路。
去除公義的愛,是真正的愛嗎?
去除聖潔的愛,是真正的愛嗎?
結果,變成信徒用個人腦袋去想像上帝的愛而已,而不是真正回歸上帝親自做出的啟示…………聖經……………來思考上帝的愛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
假使我們只講愛,那麼,『溺愛』當然也是合理的上帝屬性;
可是我們假使知道上帝的愛還包含公義、聖潔以及其他屬性,我們就知道溺愛絕不是上帝的愛。
假使我們只講愛,那麼,『地獄』、『刑罰』不存在也是合理推論;
可是假使我們知道上帝的愛還包括公義、聖潔以及其他屬性,我們就知道沒有地獄和刑罰,絕非上帝的愛。


說這些,是在幹什麼?
是在告訴大家:
你所說的耶穌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是真正聖經的教導嗎?


很多人會很不服氣,理直氣壯搬出經文: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這是非常出名的經文,基督徒幾乎人人會背。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
1. 誰告訴你這些經文就是指『全世界』『每一個人』?
2. 誰告訴你上帝的願或不願,是屬於祂的哪種旨意?




一、 經文的『世界』、『世人』(the world、all men、all),就是指『全世界』『每一個人』?
如果看到經文就這樣解讀,那我絕對敢保證,你一定會錯解一大堆經文。
因為,大量使用這類『all』的經文,一點都不是『全面性用法』,而是『限定性用法』,是有限制的。


『當那些日子,凱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all the world)都報名上冊』(路2:1)
這裡的『天下』(全世界),有包括中國嗎?
羅馬帝國當時也統治中國嗎?
中國人民也要在凱撒亞古士督命令下報名上冊嗎?
當然不是!
羅馬帝國根本沒統治中國,這裡的『天下』、『世界』的用法,是有限定的,只用在羅馬帝國統治範圍的人民,不是無限範圍的。


這種觀念非常重要,因為那會使我們讀到這類世界、世人的經文時,要小心謹慎,不要隨便就以為是無限的用法,真的表示『全世界每個人』,要不然的話,自己可能已經嚴重誤解聖經還不自知。
事實上,我前面就已經講了:
假使神愛世人的意思,是指神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的話,那麼,每個人出生條件的不同,就已經證明這種解法的荒謬與無知。


請大家先仔細閱讀這篇文章,把裡面的觀念弄懂:
『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19967.html




二、 上帝的『旨意』(will)(願與不願),有好幾種,這些經文屬於哪一種?
1.是命令的旨意,一發出就一定實現、無人可違抗的那種?
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2.是訓誡的旨意,人類可以違抗的那種?
如:誡命。
3.是性情的旨意,描述上帝感情,而人類可違抗的那種?
如:『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
重點很簡單,這些經文的上帝旨意,是屬於可違抗或不可違抗的?


事實上,正確的解經是:
1. 萬人解成『全世界每一個人』,這時上帝旨意的經文只能解成『性情的旨意』
2. 萬人解成『只限祂所揀選的人』,這時上帝的旨意只能解成『命令的旨意』
這兩種解法都可以,其他解法都大有問題。


這又和我們的題目有什麼關係?
當然大有關係!
因為當我們越清楚知道各種經文的限制之後,我們還能輕而易舉說基督是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嗎?


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寶血具有赦罪之功,而且功效極大。
假使祂是為『全世界每個人』死,為何祂的寶血不能拯救全世界每個人,使每個人都能上天堂?


所以新派神學走普救論路線,認為到後來不管有沒有信耶穌,反正都會得救;
或是認為其他異教徒雖然拜佛祖、信阿拉,可是因為有好行為,也算是信耶穌,能得救。
問題是,這種理論,信仰純正的基督徒能接受嗎?


請看清楚,我已經點出一個很致命的問題了,這是新派神學有注意到,可是很多基督徒卻腦袋不清不楚的,就是:
假使耶穌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那為何只有基督徒才能得救?難道祂的寶血不能拯救非基督徒嗎?祂的寶血效力如此之差嗎?


假使你不能接受新派的路線,那麼,你馬上面臨另一個致命的問題:
很多人不信主而下地獄。
若是如此,那麼,既然主耶穌寶血功效極大,可以赦罪拯救,那為何沒有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
這豈不是說主耶穌的寶血能力不足嗎?


當然,很多人會強烈反對,因為他們認為『基督為每個人死,但只有信者才能得救』。
可是,這又帶來兩個問題:


1. 為何有些人連聽到福音,然後能決定信不信的機會都沒有,就下地獄去了呢?
像古代很多國家的人,終其一生都沒福音可聽,連獲得信的『機會』都沒有。
而且,上帝明知有些地方的人聽到福音會信,但卻不差人去傳給他們聽,怎麼會這樣呢?
上帝差遣先知以西結去對聽了不會信的以色列人傳福音,卻不差他去聽了會信的外邦人那裡傳,使他們得救。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多國去,他們的話語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聽從你』(結3:5-6)
若上帝願意,祂絕對可以差以西結像約拿一樣,去傳給外邦尼尼微聽福音,拯救他們,可是上帝卻沒這樣做,為什麼?
主耶穌的異能不行在明明就是看了就會信的推羅西頓,使他們得救,卻行在見了不會信的哥拉汛伯賽大,為什麼?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為什麼上帝不給他們機會得救?
基督既然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卻不給他們得救的機會,寧可讓自己的珍貴寶血白流?
基督頭殼壞掉、腦袋不正常?
當然基督絕不可能頭殼壞掉、腦筋不正常,頭殼壞掉的是我們!腦袋不清不楚的是我們!是我們誤解上帝話語的意思,不是上帝講錯說錯做錯!


2. 為什麼有些人會信,有些人不信呢?
沒錯,信與不信,是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來決定。
但問題是,為何有些人就是會用自由意志決定信,有些人就不會信呢?
這時,有人會說,因為有聖靈幫助。
這樣的觀念就對了,一個人能信主,絕對需要聖靈幫助;沒有聖靈幫助,沒有人能信主。
但問題還是一樣:
為何聖靈會幫助這人幫助到他一定會信,可是對那人卻不幫助到他一定會信呢?
這時,有人會繼續說,因為那人心太硬,所以聖靈幫不了。
可是,聖經明講,上帝是大能的,能創造,也能使枯骨復生、死人復活的。
為何聖靈會大能到使某些人枯骨復生、死人復活?
為何聖靈會強烈扭轉要去殺基督徒的保羅的自由意志,大光照耀,使他悔改信主,卻不這樣施展在其他人身上呢?
是因為聖靈能力有限囉?


如果主耶穌的死,是為救『全世界每一個人』,
那為何祂的靈(也就是聖靈)不這樣動工,動工到全世界每個人都能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而得救?
這樣一來,豈不是說祂的寶血可以白流嗎?
又為『每個人』流血而死,又不去動工到使『每個人』都信,這樣的流血法,豈不怪哉?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日光之下沒有新鮮事。
以上所講的,不是什麼新奇的觀念,而是古老的加爾文主義和阿民念主義的論述而已。
阿民念主義主張『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包括揀選者與未蒙揀選者),
加爾文主義主張『基督為神揀選的每個人死』(只限於揀選者)。
我們上面已經簡單講過了,假使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
1. 那你要不是變成普救論,認為不用信耶穌也能蒙寶血拯救;
2. 要不就是只能承認基督的寶血可以白流,因為功效不足以拯救全部的人。


所以,這些基督徒,一面以為自己敬虔愛主,以為這樣才是在維護上帝的慈愛,
殊不知自己是正在扶上帝約櫃的烏撒,不知道上帝約櫃不需要我們不乾淨的手去扶,也不能去扶的。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6:6-7)
我不是說錯講真理就會如烏撒一樣被上帝擊殺,而是在強調我們只能忠實傳講聖經真理,不能用人意、私意來解經。


那種『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的觀念,表面上好像呈現出上帝慈愛,事實上是大力貶低上帝大能、甚至是褻瀆基督寶血的神聖珍貴。
大家如果搞清楚問題的嚴重性,就會知道為何我要用『褻瀆』這麼嚴厲的字眼。




這議題,是屬於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裡的『限定的救贖』。
T:全然的墮落Total depravity
U: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L: 限定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
I: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table grace
P: 聖徒永蒙保守Perservant of the saints


事實上,『限定的救贖』這一個教義,是很多人非常難接受的教義,甚至很多人認為自己是『四點TULIP』,把限定的救贖廢除,只接受其他四點。
但問題是,假使認為這一點不對,那一定表示自己對其他四點的某些地方搞錯了、或是沒搞懂。
否則的話,只要接受其中任一點,就不可能不接受其中其他四點,因為這五點是全面環環相扣,而且『各自』和『全部』都有強烈聖經依據的。
我說『各自』,是因為各點可以提出單獨的強而有力的聖經依據,可以有效駁斥其他錯誤觀念。
我說『全部』,是因為這五點可以全面彼此支援,任一點可以有效支援其他點,而且產生其他點的必然性,而且一樣有強烈聖經依據。


很多人一直以為『無限的拯救』才能彰顯出上帝的慈愛,但問題是,那是很膚淺的不經認真思考與查經的看法。
因為,假使我們願意忠於聖經,願意認真面對問題,我們會非常震驚發現,一旦採用無限的拯救,不僅解不通全本聖經,而且會導致嚴重對上帝不敬的各種結論出來。
反而『限定的救贖』這樣的觀念,才能彰顯上帝大能,也確保上帝慈愛,而且非常愛。


為什麼這樣說?
因為,那種『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的說法,只是提供全世界每個人得救的『機會』;可是,那種『基督為神揀選的人死』的教義,提供的卻是得救的『保證』。
『機會』和『保證』,哪種比較能彰顯上帝大能?哪種的上帝比較慈愛?


不僅如此,那種提供『機會』的說法,事實上,連機會也常缺乏,因為無法解釋為何有些人連聽到福音的機會都沒有就下地獄了。
對那些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就死亡的人,你在審判時對他們說上帝給過他們聽福音的機會,那是在說謊。
可是,那種『保證』的教義,卻能合理解釋這一切,因為那些人沒蒙上帝揀選,基督的血沒為他們流;可是只要蒙上帝揀選的,基督的血一滴都沒浪費,一定拯救成功、拯救到底、絕不失落一個。而上帝本來就沒義務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這卻是很多基督徒一直搞錯的重點)。


也正因此,有些神學家會說『限定的救贖』就是『必定成功的救贖』。
因為,問題的重心點就在於:
基督的血可不可能白流?


假使基督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偏偏全世界不是每個人都得救,那要不就表示基督的血可以白流,要不就是基督的血威力不足以拯救。
然而,這樣的結論,是基督徒能接受的嗎?是基督徒該接受的嗎?
別忘了,假使基督為每個人死,只是提供一個機會,而非保證的話,那有可能發生全世界每個人都決定不會信的情形,不是嗎?
憑什麼確定一定有人會信呢?
當上帝的拯救不提供『保證』,只給予『機會』,這時,誰敢保證全世界一定有人會信主?
連上帝都不能保證了,我們人類憑什麼來保證?
假使信與不信的決定點是在人的自由意志,而不是上帝大能的絕對保證的話,每個人都有可能在最後的臨門一腳決定不信,不是嗎?
這樣的話,基督豈不是白死一遭、寶血白流?
更何況,還有很多人連福音的機會都沒辦法聽到,還有很多人沒蒙保羅那種強力扭轉自由意志的恩典而信主得救,
這樣的話,基督的寶血算什麼?
白白來世界走一遭,辛苦流血為救人,結果卻一個也沒救到?


所有基督徒絕對都會承認,只要上帝願意,就算基督不用死,祂也能拯救全世界每個人;
只要上帝願意,祂可以馬上就使全世界每個人都信主得救;
只要上帝願意,祂可以差派天使天軍到處傳福音給全世界每個人聽,而且保證比我們愚蠢的人類傳還有效。
但為什麼上帝不用這種方法,來保證使全世界每個人都能信主得救?
答案很簡單:
因為『上帝主權』,祂的美意就是這樣。
祂並沒有要拯救全世界每個人,祂對於不得救者會傷痛,但祂並沒打算拯救這些人。
祂只拯救屬祂的兒女,這些是蒙祂揀選的,而我們不知道誰是蒙揀選不蒙揀選的,所以我們要認真傳福音。
為何祂不揀選某些人?
聖經不講,所以我們也不知道,只知道祂本來就沒義務拯救每一個人。
假使祂有義務,那麼,人的得救就不是恩典,而是上帝欠人的債,偏偏那是聖經極力反對的。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7)


這種觀念,非常難以下嚥,很多人無法接受。
但是,請捫心自問:
你認真查考過聖經嗎?
你認真將這些觀念一個一個用聖經檢驗過了嗎?
你能用聖經有效駁斥這樣的觀念嗎?
你願不願意服在聖經之下,而不是硬要聖經服在你之下?


願上帝幫助我們,不僅信,而且是深知所信,更進而信所深知,
能當個智慧人,而不是信得糊里糊塗、講得矛盾連連,已經在褻瀆基督寶血而不自知的人。






小小羊

過去我們在討論基督徒跑去慈濟教靜思語和當委員一事時,有反對者跑來放言高論,說『基督為慈濟人死』,這種謬論被我嚴厲斥責,稱之為褻瀆。

當事人非常不爽,認為『基督為慈濟人死』是多麼正確的道理,而我宣稱『基督為每個願意信主的慈濟人死,基督絕沒為不信主的慈濟人死』,好像多錯誤、多沒愛心。

問題是,誰是真正信得不清不楚的人?
基督的死,如果我們看為至聖至寶貴,我們敢隨便對基督的寶血做出錯誤的教導嗎?
敢隨便講一些好像很有愛心,但卻嚴重貶低基督寶血功效的話嗎?

同時,我宣稱這人褻瀆基督寶血的功效與拯救,並不是說這人就是褻瀆聖靈永不得赦免,這是兩回事。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10:2)

這樣的基督徒太多了!
謬講真理,卻以為自己是在幫上帝的忙,殊不知那是在當烏撒扶約櫃。

基督沒為下地獄的猶大死,
基督只為認罪悔改的彼得死。
同樣的,基督絕沒為每個慈濟人死,除非這是未來會認罪悔改信基督的慈濟人(到目前為止,這種人並不多)。
基督的死,寶血功效確實有效,只要蒙上帝揀選的,一個也不失落,絕對拯救必成。

基督的鮮血,連一點一滴都不會白流。

願上帝幫助我們,做信仰真理、傳揚真理的人,而不是謬講真理還以為熱心敬虔的人。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8月24日 17:11
記得未信主之前 總覺得基督教上帝那麼有能力偉大的話
那麼就叫魔鬼撒旦這個大魔頭也來信就好了
這樣多好 大家一團和氣 世界多麼美好
信主之後就知道 總是有罪必須要歸於阿撒瀉勒
只有主耶穌基督的寶血能洗淨我的罪 歸於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
也才能在聖靈的光照下學習聖經 知道自己的不同
與猶太教 耶證 摩門教 天主教 新派 統一教 真耶穌 的不同
與許多 基督教異端 邪說 的不同
如今怎麼會有人說 佛道回儒釋教 一同正確
結果還有許多"可能的"\'可憐的\'弟兄姐妹在為那位老師辯解
難道真的是 終久學習 還是不能了解聖經?
是信仰耶穌基督 還是普救教?
弟兄姐妹们 要分辨阿
| 檢舉 | Posted by ISAIAH at 2009年08月24日 18:21
有一句經節可以做更強烈的佐證: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他們」就是很明顯是「信主的人」,
而且照上下文可知,
那是「認識」主的人,
「認識」耶穌就是由聖父差派來的救主,
而這「認識」已經是篤信的這種「認識」了,
不是單純的「主觀經驗」與「點頭之交」,
並且有「永生」的應許,
(而有正是信主的人才有的應許)
所以照文意脈絡推論可知他們絕對不是「所有人」,
更能證明上帝其實不是為「所有人」死,
而是為了信祂的人死而洗淨他們一切罪過。

而且「祈求」和不為世人祈求的「祈求」的動詞語態都是「現代式」,
「現代式」還有表「持續的狀態」
或表「事實」,
不是「過去式」也不是「過去完成式」
代表上帝是不斷地持守他們的信仰,
也就是我們的信仰,因此因真理而成聖,
這也正好映證加爾文神學當中的聖徒保守!

補充:

願意萬人得救這邊,(請參閱提前2:4)
應該是比較接近「祈願」的部份,
θελει(thelo)的語態為「直說語氣」並不帶「命令語氣」,所以實質上說上述的第二種是比較不可能的。

因為「萬人」的贖價就算有人不認,
不代表耶穌基督的寶血就因為他們的不認,
就改變這贖價或貶值了,
(耶穌基督是可以被人這樣亂褻瀆的?)
也不改變耶穌基督寶貴的寶血,
更不改變耶穌基督寶血對信主的恩典,
(工價乃是死所以不是工)
當然耶穌基督的寶血在真正信主的人才是真正有功效的,
對於不認的,其實已經不在寶血的遮蓋範圍內了,
已經是「局外人」了,無份於耶穌基督的救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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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舉 | 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9年08月24日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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