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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尊重個人領受,不該論斷人,並且媒體報導的事,有可能是錯誤的,所以我們更不該評論。 是這樣嗎?
一、一切報導與消息都不該評論?
或許,基督徒面對一切報導,都不該評論,甚至也不用寫作文了,因為有些學校作文,就是與各新聞議題有關的,這種功課我們都不該寫,以免論斷人。
同時,即使哥林多教會裡已經發生亂倫事件,兒子娶繼母了,教會也不該評論,反正避免論斷,搞不好那兒子是要藉此帶繼母信主,上帝知道就好,我們怎能犯論斷的罪?
不僅如此,保羅的規定一定是錯誤的,因為他竟然要教會開除這樣的信徒。
再者,所有舊約先知對於時政的抨擊、對於社會的各種錯誤現象的批評,都是不當的,因為不可論斷。


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不可論斷』這神聖口號,早已成為很多人不認罪悔改的藉口了,正如『愛心與包容』這名稱一樣,早就已經成為使教會藏污納垢、腐爛敗壞的溫床。


難道我們就可以論斷?
當然不行!
難道基督徒就不該有愛心、不需要包容?
當然要!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講『愛心』時,不要忘記『公義』是同時並存的!
講上帝的『憐憫』時,不要忘記上帝同時是『烈火』與憤怒刑罰的公義之神!
更甚至,沒有對罪的恐懼與痛悔,就沒有真正的愛與赦免!
對罪人說平安平安,卻不指出罪人的罪,也不要求認罪悔改,這是假平安、假愛心、假包容,
因為面對一個癌症三期的病人說平安沒事,而不要他趕緊接受治療,是害他而不是愛他;
當有基督徒做錯走偏被媒體報導,已經開始使更多基督徒困惑甚至跌倒,讓更多異教徒以為基督徒可以這樣做,甚至認為這樣才是真正好的基督徒行為時,
假使基督徒再不出來提醒指正,告訴眾人何為正確何為錯誤,這是在害人,而不是愛人,因為會使更多靈魂下地獄。


以這位所謂的「基督徒」國小老師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的事來看,
我們若評論她的行為、批判她的錯誤,那可不能隨便說是論斷;
但我們若因此說她『一定』不得救、『一定』是假基督徒,那確實可能是論斷(雖然,這真實性實在有夠高,但我們依然不能輕易就做出這樣的定論)。
我們若將重點放在她『個人』,到處傳揚她的名字、她的學校、她的個人資料,然後對這人指指點點,那麼,這是論斷;
但我們若將重點放在這件『事』,評論的焦點是在事情而不是人身,那麼,我們就未必是在論斷,而是在判斷。


教會面對各種事件,不該當鴕鳥、不該什麼都不敢面對、不能什麼都不可評論。
什麼都不可評論,那根本就不是正確的聖經教導。
事實上,先知面對各種錯誤,批判都是很嚴厲的。
施洗約翰對希律王娶兄弟的妻子可不是閉口不言,而是進行責備的(可6:17-18)。
保羅對彼得的錯誤,甚至是當面責備,不在乎彼得下不下得了台的(加2:11)。
我不是說我們都必須如此嚴厲,但面對各種教會中的罪惡,我們都必須嚴正以待,不要隨便就愛心、包容、不可論斷這種神聖術語一筆帶過。
我們確實要有愛心,但那是在犯罪者認罪悔改之後,我們所必須抱持的態度,正如保羅在那位亂倫罪的信徒悔改『之後』,要大家無條件接那他一樣,而不是在犯罪者知罪、認罪、悔改『之前』包容一切罪惡、不去分辨當事人所行是否犯罪。
我們進行評論時,確實要很小心確認是否真的犯罪,
但是,更重要的是,對已經被公開報導的事,千萬不要隨便就認為不可評論、不可判斷,然後一味訴諸愛心、包容、不可論斷這種神聖術語來禁止一切公論的行為,甚至認為評論者就是沒愛心、惡待人。


近代的基督教,早就被『愛』這口號沖昏了頭,結果不知不覺中就中了新派神學的毒,反正一切都是愛,罪就不用講太多,甚至連講都不要講,以免傷感情。
若再加上後現代主義的思潮影響,那就天下無敵了,因為後現代主義認為:
一切都是相對,沒有絕對;
你好、我好、他也好;
你對、我對、他也對;
通通都好,通通都對,沒有誰能說他一定對。
結果,基督教就是愛的宗教,然後公義、聖潔、罪惡、刑罰、地獄、、、都不見了。
問題是,這種斷章取義的基督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教,更不該是我們的信仰。


上帝教導我們的是什麼?上帝教導的是:
聖經就是絕對真理!
基督就是絕對真理!
是絕對,不是相對!
不信的,都只有一條路,就是滅亡!
不照這絕對真理走的路,都是錯路!


沒錯,很多時候,有些東西是相對性的,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忘記更基本的根基,就是…………………基督教信仰的絕對性!
這個絕對性,就一定會帶來排他性,要我們分別為聖。
同時,這絕對性也堅持絕對真理的存在。
判斷真理與否的標準,不是你我個人的感覺(那怕你感覺聖靈充滿你也一樣,那種感覺是不可靠的);
判斷真理與否的標準,不是你我個人想法(那怕你是牧師、神學教授都一樣,因為真理與否不在學問大小職位高低);
判斷真理與否的標準,是聖經!
任何通不過聖經檢驗的感覺、想法、理論,全部都可以丟垃圾桶。


我們絕對不要去『論斷』,但我們卻必須不斷去『判斷』。
論斷是錯誤,判斷是正確。
但是,何為論斷,何為判斷?
這就需要智慧。
標準何在?
標準就是聖經,絕不是個人領受、個人感覺、個人好惡。
沒錯,我們對聖經的解讀可能會有錯誤,
但問題是,我們所講所說,若能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也能經得起眾聖徒用全本聖經來檢驗,那我們就不能隨便認為這種站在聖經根基上的判斷,就是論斷。


假使今天這件事,除了『當事人』自己,沒有其他人知道,那麼,我們或可說那是當事人與上帝個人之間的事。
假使今天這件事,只有『少數人』知道,而且知道的人也沒有意見,或許,我們還是可以說那是當事人與上帝之間的事。
假使今天這件事,已經到『自己教會』有人知道了,那這就絕不是當事人與上帝之間的事,而是教會的事了,開始不能逃避被教會信徒公評,甚至被教會介入調查、更嚴重時甚至被進行教會懲戒了。
假使今天這件事,不僅自己教會知道,連『其他教會信徒』、甚至很多『會外的人』也知道,那可加入公評的人範圍就更廣泛了,已經不能只限制在當事人自己教會進行公評而已。
假使今天這件事,已經到『上了媒體』的程度,而且是『公開性』的媒體、『全國性』的媒體,那麼,這就不是當事人的事,也不是當事人教會的事,而是所有看到的基督徒都可以進行公評的事。


為什麼?
因為已經具有使眾多信徒跌倒與非信徒誤解的可能,這時,沒有人可以宣稱不可論斷來逃避信徒的公評。
別忘了,許多信徒對基督徒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這樣的行為是非常困惑的,難道我們對他們的疑惑,不該解明?
難道教導者都該保持沈默,使許多疑惑的信徒紛紛跌倒不起?
難道基督徒沒有權利出來駁斥、告知眾人我們的信仰對這件事的看法?
難道即使假先知、假基督、假基督徒出來混淆視聽了,為避免其他人誤解基督教,基督徒被迫出來澄清我們的信仰,竟成了不可做的事?
寧可愛『一個人』愛到使『很多人』信仰跌倒下地獄都沒關係?
更何況,這種以愛、不可論斷為名,來反對信徒進行公論的行為,是正確合乎聖經教導的做法嗎?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提前5:20)
這不是說每個人私下的罪,我們都必須拿出來公諸於世,然後在眾人面前責備。
可是,當一個人的犯罪行為,已經是公開的、眾人已知的,這時,我們就必須進行公開的譴責,以避免不良行為繼續發酵,結果敗壞全體教會的純淨。
我再強調一次,評論不是說就可以捕風捉影、亂評一通、連信用不佳報社的報導也完全相信來進行評論。
但是,只要我們認真研判資訊、小心謹慎來評論,這一點都沒有違反聖經,而且是照聖經規定來行。


現今的教會,早已嚴重違反聖經對教會懲戒的規定,結果各種污穢罪行都不被處置,大家也不敢嚴格要求信徒行為要聖潔、要努力去除罪惡。
結果,在所謂的愛心裡,我們一起潰爛,而不是一起成聖。
所以,教會培養出一批又一批行為和不信者一樣爛、甚至更爛的基督徒,一點也不足為奇。
請參閱:『基督徒行為竟然和不信者一樣爛』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6123419.html


韋斯敏斯特信條關於教會懲戒,如此陳述:
教會因下列理由,必須實行懲戒:
1. 矯正或獲得犯罪的弟兄
2. 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樣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團的酵
3. 擁護基督的尊榮和福音神聖的承認
4. 避免神的震怒(如他們容忍惡譽昭彰和剛愎的犯罪者來褻瀆神的聖約,和此約的印證,此忿怒正可臨到教會)
這些理由,全部都是聖經教導的,而且不管是什麼時代,也都完全適用的。
教會懲戒,並不是要處死犯罪者,而是要使當事人知罪並悔改、使其他弟兄姊妹知道對錯、使其他弟兄姊妹恐懼而不敢效法。
這才是真正愛教會、愛肢體,而不是藉愛心、包容、不可論斷之名,行放縱罪惡之實。


當然,我們不能對爭議事件,輕率就說那是犯罪,
但是,更基本的態度要正確:
既然已經公開被媒體報導了,那麼,被信徒進行公評,判斷行為對錯,有無犯罪,是正確而且當行的事。
至於是不是犯罪?
那就要看聖經怎麼說、聖經原則是什麼來進行判定了。


在此,我們也要提出另一個公評,就是當事人自己的教會。
該教會知道自己教會信徒這件事嗎?
假使不知道,那恐怕說不過去,牧養部分還必須加強,因為表示牧師根本不知道信徒一邊在教會禮拜、一邊去慈濟當委員教靜思語,而且還上報了。
假使知道,教會就必須進行處理,不得放任不管或不當一回事。
教會依照體制,有權柄者必須請當事人進行澄清與解釋,假使不合聖經時,該進行懲戒就必須進行懲戒,假使當事人硬不認罪悔改,那教會就必須有決心,即使開除也在所不惜。
假使當事人願意認罪悔改,那教會就必須接納並饒恕,同時也必須請當事人做出公開的聲明來認罪。
公開的罪,必須公開認,不得私下認認就算數,否則根本不是真正認罪悔改,因為真正的悔改必定帶出真實的行動。


基督徒出來進行公評,不僅單單是執行眾聖徒的廣義教會懲戒而已,
另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教導世人、傳揚真理、對世界宣告我們的立場。
我們不在乎有多少人厭惡我們的保守與堅持,
我們只在乎所傳所講是否是正確的道。
歷世歷代教會,面對各種異端、邪說、錯誤的行為與偏差,不是保持沈默,一切訴諸愛心包容、訴諸個人領受,相反的,在基督教被人嚴重誤解、錯誤行為與教導橫行時,古教父、護教士、改教家、、、一個一個出來抨擊偏差、告知眾人正確的基督教信仰是什麼。
這是愛教會、愛眾人,不是害眾人、該禁止。
當初某演藝圈基督徒離婚,然後和另一位基督徒女星非常曖昧時,我們園地嚴厲抨擊這樣的行為,對弟兄姊妹宣告我們信仰的立場。
當時我們園地還因此被媒體報導,被未信者看見一群堅守聖經的基督徒對離婚問題的信仰態度。
我們所做的是錯誤的事嗎?
不!
我們是少數敢對世界說不的基督徒!
我們是少數敢對教會偏差說不的弟兄姊妹!
這就是我們的立場,願上帝幫助我們!




二、媒體報導可能有誤,所以不應評論?
接下來,我們要來思考一下媒體報導是否正確的問題。
媒體確實可能報導錯誤,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因為媒體可能報導錯誤,所以我們就不能進行評論,是嗎?
那大概一切議題,不管是政治、社會、經濟、文化、國家、、、,我們都不用評論了,反正媒體可能有錯,是這樣嗎?
事實上,即使媒體可能有錯,我們依然可以進行評論,只是引用資料時要小心謹慎,同時要隨時願意根據新資料來做出修正即可。
更重要的是,我們盡量不要將焦點放在『人』的身上,而要放在『事』的身上。
即使媒體報導錯誤,單單我們對被報導的事本身進行評論,就已經具有辨明真理、教導對錯的重要功能了。
但很不幸的,以基督徒老師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這件事而言,說真的,我認為報導錯誤的機會並不是太大。
當事人有接受訪問、報導有記者姓名、有當事人的姓名、學校名稱、有當事人笑嘻嘻手拿靜思語的照片、背景是慈濟房舍、、、。
這些是否可能有誤?
當然!
但我認為機會不大,否則假使有誤,當事人對此已經可以提出嚴正聲明與駁斥,並要求報社更正了。


另外,別忘了,這是『中央社』,是國家通訊社,不是很多不入流搶新聞的民間營利單位媒體。
沒錯,許多民間報紙,不管多大的報紙,很多都亂七八糟、亂報一通,但這可不是營利的民間媒體,而是國家通訊社,本身具有相當的水準與程度的。
也沒錯,許多言論不自由國家的國家通訊社,在許多敏感的新聞議題上,未必公正客觀。
但是,一來台灣是新聞非常自由,甚至自由到亂七八糟;
二來這不是什麼政治之類敏感議題,而且是無關政府的社會議題;
因此,要說中央社的報導有很多錯誤或嚴重不實,到我們不應針對報導做出評論的程度,這也未免太看不起具有相當權威性的中央社的報導水準了。




三、我們該尊重個人領受,不可論斷?
確實,這是很重要的聖經觀念,但很不幸的,這樣的觀念在此並不適用。
許多議題是相對性的領域,不牽涉到絕對真理,而且沒有對錯之分。
對那些,我們當然該尊重個人領受,不可論斷。
比如說:要當醫師,還是當藥師,或是當護士、老師、公務員、、、這類正當職業,這根本沒有對錯之分,我們都必須尊重個人領受。
然而,對於有爭議的,我們就開始保持警戒,如:直銷、保險。
這裡面開始有爭議出來,雖然不能隨便就說一定可以或一定不行,但必須留意某些狀況。
更有爭議的,這時就不能隨便說可以。如:當檳榔西施(穿著暴露去賣檳榔)、去酒家上班、去陪酒賣笑。
說真的,在這種情形下,除非真的理由很充分,否則如果認為可以,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
至於去當妓女以便帶恩客信主,這簡直是天方夜譚,違反聖經,根本不可信。


今天,基督徒如果個人『欣賞』靜思語,那是一回事。
基督徒『主動』去『教』靜思語,而且『當上慈濟委員』,若說這不是非常強烈爭議的行為,那我也會對這樣的判斷非常憂心,因為這是不是表示自己標準已經出問題了?


當哥林多地區的肉都必須先拿去祭拜,之後才拿來市場販售時,保羅告訴基督徒:你們可以吃。
當哥林多教會有人去未信者家裡赴筵席時,保羅也說:你們可以吃。
當教會信徒有人去廟裡吃筵席時,保羅說的可不是尊重個人領受,而是嚴厲禁止說:不能吃!
看見這三種狀況的差異性了嗎?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林前8:10-12)


你去廟裡吃,因此讓弟兄認為可以去,你就是在絆倒人,你就是得罪基督!
你身為基督徒竟主動去教靜思語,還可以當慈濟主委,你若因此讓人認為基督徒可以放膽教靜思語、基督徒去廟裡當委員也沒關係、甚至讓人覺得這才是成熟的基督徒表現,你就是在絆倒人(包括已信者和未信者),這是犯下得罪基督的重罪!


不僅如此,已經知道有人做出不當行為,而且這已經是公開的事的時候,我們未必人人都要發聲提醒批判,但是,當有人要提醒批判卻還去制止,甚至認為這些人沒愛心、拿石頭丟人,這並不是適當行為。
台灣某間不小的教會,曾發生一件事,就是有長老在教會中用高利向會友借貸。
這長老開很大的公司,而且是老闆,有錢有勢有地位又是長老,教會中很多會友都參與在借貸給他然後拿取高利的行為裡。
後來,這長老公司爆發吸金事件,原來根本就是惡意吸收資金,不是正當借貸行為。
信徒投入的錢全部血本無歸,拿不回來了,而那有些是許多老弟兄老姊妹一輩子的血汗錢。
信徒去抗議、哭訴,長老很不屑的嘲笑這些人:誰叫你們貪我的高利?
這教會因為此事,受到很大的虧損,會友大量流失,跌倒者不計其數。
有位我很敬重的牧師對這樣的事件,他譴責的是牧師,他說:
「這教會牧師失職!因為他明知教會裡有這樣的事,但卻沒有任何反對的聲音。
他不敢禁止沒關係,畢竟這是會友私下借貸,而且你情我願。
但他可以做一件事,就是公開告訴會友:
「你們若參與這樣的行為,以後發生問題我們一概不負責」。
不用多,就是一個這樣的提醒,很多會友就會知道這不是牧師默許的行為,而是那長老個人的行為。
否則的話,會友很容易就以為這事有牧師背書,起碼牧師不反對這樣的行為,然後就喪失戒心,鑄下大錯。」
單單一個簡單的提醒,就可以救回很多無知的小羊。


請不要低估因錯誤示範所帶來跌倒的後果。
一旦離教,很多就很難再救回來了。
要再傳福音給跌倒者,比傳福音給異教徒要難上千萬倍。


今天面對這種基督徒去主動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的不良示範,提出批判與提醒,讓困惑的弟兄姊妹知道正確的是什麼、錯誤的是什麼,這是在幫助許許多多的小羊,是值得鼓勵、值得為此代禱、祈求上帝恩典的好事,而不是該拼命為這名慈濟委員合理化,反過來禁止大家公評的時候。




四、只需為對方禱告,不要評論?
那我們也只需禱告,不用實際行動去傳福音了,宣教士拋頭顱撒熱血來傳福音也都是傻子囉?
以色列人進迦南,可不是只靠禱告不用打仗,就可以得到地業的。
教會進行管理,也不是靠禱告,然後不用有實際行動就能管好教會的。
這根本就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問題是,現今教會太多弟兄姊妹,已經將『禱告』變成『不要去行動』的代名詞了,但這卻是錯誤的。
我們認真站在聖經真理上來進行公評、教導對錯、告訴眾人是非,就是用我們有限的能力來進行的實際行動。
禱告從來就不是不必行動的藉口,因此,使用為對方禱告來反對公評,是經不起檢驗的。


至於要為對方祈福,求上帝保守這人在獅子坑中安然無恙,我倒是覺得不可思議。
不是說不能這樣禱告,而是對一個明知是火坑,或是刻意不認為是火坑,還興高采烈自願跳下去的人,恐怕該祈求的是要上帝嚴厲管教使她清醒,而不是安然無恙吧?
保羅對於犯亂倫罪的哥林多教會信徒,可不是為他祈福,更不是要眾人為他祈福,而是這樣要求教會眾人的: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5:5)
當愛心愛到一個程度,開始企圖將離譜的行為不斷合理化、不敢面對對方行為是嚴重犯罪的可能性,這是很危險的,已經有變成不合聖經的去除『公義與認罪悔改』的假愛心的可能性,基督徒不可不慎。






相關閱讀:
被大家遺忘的教會懲戒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666653.html


一些關於教會懲戒的進一步說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694853.html


基督教與慈濟、陳進興、陳樹菊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771751.html





小小羊




林前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5: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5:13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教會裡面的審判最嚴重就是趕出教會

這當然是可以讓聖徒實行的最後手段

有時聖經運用真的是要看當下的嚴重情形

來真正的鐵腕實行

教會就是要這樣做才能被分別為聖

不要被一些無知的人亂用經文來混搖真理

包括我自己也需要小小心心面對教會秩序

是否造就教會還是拆毀教會
| 檢舉 | Posted by 123 at 2009年07月24日 16:10
想請問在這版上的兄姐及小小羊弟兄:

論斷和用愛心說誠實話的界線在那?
我們都確定在這版上的兄姐回應都是造就人的嗎?
| 檢舉 | Posted by 杰 at 2009年07月24日 22:48
我的回應是

這是需要靠經驗的

牧人不是一兩天就可以知道各各小羊們的狀況

有時真的是要事情爆發才能知道

但很多時候

行為已經做出來了

就已經可以很明瞭人的心理再想什麼

當然有時候

牧人也會誤會一些事情

所以這真的是要靠經驗累積

才能知道真正造就人的是什麼!!
| 檢舉 | Posted by 123 at 2009年07月24日 22:56
TO 杰弟兄:

「論斷和用愛心說誠實話的界線在那?
我們都確定在這版上的兄姐回應都是造就人的嗎?」

「論斷」就是與事實本身「無關」或是與事實本身「相異」的批判。
所以不是所有的批評不是論斷,
而論斷是某一種批評。
簡單來說,批評人家
要依照事實以及有充分的證據才不會淪為「論斷」。

舉例:

一、動詞的差異

我們可以這樣講:「她是基督徒,因為[「使用與教導」靜思語,所以他可能偏離正道」,這就是判斷!
而不能講:「她是基督徒,因為「研究」靜思語,所以他可能偏離正道」,這就是論斷!

二、名詞的差異

可以這樣講:「人家有「偏差」,我們可以請他繼續講,幫他導正觀念。是對的」
不能這樣說:「人家是「異端」,我們可以請他繼續講,幫他導正觀念。是對的」

三、語氣的差異

我們可以說:「他答應的時候時非常有自信,就說人家認同!」
我們不能說:「他答應的時候,抿著嘴,不發一語,也把它當認同!」

四、對事不對人

可以這樣講:「因她經驗不夠要考慮一下」
不能這樣說:「因她是女生我要考慮一下」

五、語助詞的差異

可以這樣說:「他不是(事實語態)基督徒,耶穌基督的寶血一定不為他流」
不能這樣說:「他不是(事實語態)基督徒,耶穌基督的寶血可能不為他流」

重點是擺在事情方面的語調、動詞、名詞等觀念下去判斷。最重要的是「客觀的事實」。

以及「用愛心說誠實話」的「愛心」其實是上帝給我們「愛主的心」,並不是人文主義人愛人的「愛心」,如果是後者的話,耶穌罵彼得撒旦、保羅罵銅匠亞歷山大要照他所行報應他、詩篇作者說願人不要得救等等......要怎麼解釋?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一章三節)

這是我小小的分享~~~
| 檢舉 | 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9年07月24日 23:52
康來昌牧師的兩篇文章:
1.論斷與珍珠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read&bid=5&msgno=31

2.論斷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read&bid=3&msgno=51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7月25日 00:08
近朱則赤,近墨則黑!

這幾篇的討論,立論正確!
非常值得討論,我們就大方向來看,
基督徒是否應該去參與異教活動或是參與其組織,
這都是可以一併討論!

我們必需按照聖經中的教導而行,
不要做出不討神喜悅的事!
| 檢舉 | Posted by 阿祥 at 2009年07月25日 00:43
TO 杰:

聖經中的「論斷」就是「審判」或「定罪」,包括執行刑罰。這本是 神的權柄,任何人都沒資格去「論斷」人。

「責備」是用愛心說誠實的話。這是每一位基督徒應盡的基本責任,若是見到弟兄犯罪卻不去責備他,警告他,那就有禍了!
「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血!」(結3:18)

這位所謂基督徒的老師所犯的罪已是褻瀆 神的嚴重罪行,若看到的人不去警告她,她必死在罪孽中,而我們都有禍了!因為 神必「要向你討他喪命的血!」

「論斷」與「責備」二者是兩碼子事。若是故意混為一談,那可是在講鬼話了。
| 檢舉 | Posted by fred at 2009年07月25日 03:29
我不明白.如果這空間.是讓人學習的網站
可以大家放下身段來談嗎
我講一個真實.又發生在親人故事
在5年前.我親舅.
因車禍意外.他受重傷.也連帶中風
他是跟我們一起工昨時.可能太疲勞而發生這樣事故的
而我3嬸.他是重憂症患者
問題來了
5年了.誰來照顧他們
對.可以有社會福利.一個月3.4000元可領
暫時的讓親人有喘息
在那時.有人來了.慈濟功德會
開始的幫助.安慰.救濟米.金錢

我們可以想一想嗎
如果是大家發生這樣事故.該怎辦

也許金字塔有頂端.
我的文章是最好笑的.但我的心.卻是最好的
再談
現在.我在20樓工作新ㄖ發.你們呢
我聽到的.一連串基督道理.你們有真實去做嗎
我有

我也結婚了.我的病快14年了
依樣的堅強.不讓親人擔心.
這不就是.聖經的義嗎
我看過慈濟人.他們都是好人.為何硬說成歪

我真不懂
| 檢舉 | Posted by 小林子 at 2009年07月25日 06:46
給小林子

這裡是要歸正真理喔!!

不是要比人多善良多有功德喔!!

慈善的工作現今在社會上已經很多很多人在參予了

包括無宗教背景人士也在做

我們實在不因該拿慈善來評斷真理的好壞

這實在是世俗的鄙俗觀念
| 檢舉 | Posted by 123 at 2009年07月25日 09:30
給小林子:
請你暫時不要再發表回應了。
這一系列的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討論串,是非常複雜的議題,我已經很努力將重要的觀念一篇一篇寫成文章來發表,也將錯誤之處何在一個一個詳細講解了。

你對文章,有任何讀不懂的地方,歡迎隨時發問,我會盡力解答。
但是要發表個人意見,很不幸的,我必須說,而且已經在這幾天說很多次了:
從嚴!

我刪除的文章,不在於文字優秀或拙劣,不在於表達能力好不好,而在於觀念問題。
另外一些則是因為人身攻擊性太強,容易涉及法律問題或政治問題。

你的觀念錯得很嚴重,其實這些錯誤我的文章都已經提到,或是陸續會提到,為何你不耐心繼續讀、不用講呢?
我們是讓人家『學習』,不是來『教導』的,懂嗎?
想學習,不是只一味想問自己問題但不想聽人家教而已,而是要認真思考閱讀人家教的東西。

我這麼認真寫,你這麼認真念了嗎?

我若沒「放下身段」,我吃飽沒事幹,寫文章寫那麼長,來教導一大堆人啊?
我去吃喝玩樂就好了,生活愜意得很,
你敢說你像我一樣,願意為了弟兄姊妹,放棄自己幾乎一切的娛樂,將每天工作以外能用的時間,幾乎都給這園地來服事人?
你自己去試試看,看寫出一篇這種長度的文章,而且還要言之有物、論述清晰、條理分明、又必須經得起聖經檢驗,你要花多少時間寫呢?
上帝確實給我恩賜,但這也要花好幾個小時才能寫成一篇文章的。
我寫了多少文章了?
還不提私下的回信的量呢!


如果基督徒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接受人家物質幫助,那耶穌就是最笨的笨蛋,因為祂應該完全接受撒但在曠野對祂的試探,不是嗎?
我不是說絕對不能接受人家物質幫助,而是單以這做為考量,而不去認真思考這樣到底合不合聖經,那表示你根本連進到最基本的『唯獨聖經』都沒有,你又如何來發表高見教導人呢?

我是空中樓閣、高高在上、吃香喝辣、不知民間疾苦的人嗎?
我若是這樣,你認為我有能力寫出一篇又一篇可以震撼人心的文章嗎?
你認為這些文章只是單靠口才與文筆,就可以撼動人心嗎?
如果我講的不是我所信的,
如果我講的不是我所努力去做的,
我講的東西,只是虛偽的內容罷了,不太會有什麼力量的。
我不敢說什麼這些文章有聖靈的力量,啊!上帝名號神聖可畏,我不敢妄稱。
但是,許許多多弟兄姊妹應該可以作證,假使說這些文章都沒有聖靈在其中運行,我也很難以置信。


以前我曾講過一些我做過的事,沒想到有人竟說我是自高自大、炫耀自誇。
所以從此以後,我幾乎不提自己做過的事。
但我要告訴你的是:
不要以為只有慈濟在濟貧,不要以為沒有基督徒在做善事。
你能想像我曾為了幫助貧困,還在自己小小的上班處特別訓練一個員工去為某些需要的人到處奔走、尋找政府補助管道嗎?
你能想像我做慈善做到被政府禁止,因為他們認為我是居心不良、想藉機撈取利益,他們不相信這年頭還有人願意沒有任何利益,完全義務付出的這種傻事嗎?
我自己在教會裡,只要是自己權限可以的範圍,我都盡量將濟貧的觀念帶入實際教會計畫與執行中,並不斷對長執、主日學老師傳遞這樣的觀念,而不是只在這裡講,實際都沒行動的人。
正因為我自己做的一堆,所以慈濟的慈善在我眼前不被我吹捧高看,我是絕對有資格的。

當你說出「我的心是最好的」這種觀念時,這正表示你對於基督教信仰的無知。
你的心是最好的,我們這裡弟兄姊妹的心都沒有你好?
你是上帝的忠實僕人,我們都不是?
你是最有愛心的,我們都不夠?
我的弟兄啊!
我們在上帝面前只能做牛做馬又做豬,但沒有人有資格在上帝面前誇說自己的心有多好又多好。
基督徒行善事應該的,基督徒不行善是犯罪。
但一講到心,我們就只能不斷看見自己的污穢與不足,而不是以為自己的心有多好。

而你說的「我在20樓工作新ㄖ發.你們呢
我聽到的.一連串基督道理.你們有真實去做嗎 我有」這就更糟糕了。
你怎知我們沒去行?
我們有什麼資料足以讓你判斷我們沒去行?
你根據什麼推論能認為我們可能沒去行?
這豈不是變成你正在觸犯自高自大的罪,以為只有自己良善行善,其他人都沒有你好、沒去行善?

「我也結婚了.我的病快14年了
依樣的堅強.不讓親人擔心.
這不就是.聖經的義嗎」
這當然不是聖經的義!
看來你對於什麼叫『義』真的很嚴重不懂。
請多認真閱讀我們這裡的文章,好嗎?
『罪、得救、因信稱義』這次分類夾的文章多得很,一篇一篇讀,你不可能建立不出正確的觀念的。

「我看過慈濟人.他們都是好人.為何硬說成歪」
你怎麼還是搞不清楚我們在討論些什麼啊?
假使你一直這樣抓不住重點,卻一直要出來發言評論,這樣對嗎?好嗎?

所以,請聽下我的勸,只要讀,不用回應。
文章讀不懂之處,歡迎發問。
至於發表評論,那就免了,因為你觀念錯誤之處太多,糾正這些錯誤會消耗我太多時間。
你如果有心學,又想發表評論,請寄到信箱來,不要公開發言。
信箱的信,我不用被迫迅速做出回應,可以有空時慢慢對你講解。
公開的回應部分,一旦出現錯誤,我就必須趕緊糾正,以免一些弟兄姊妹中毒。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7月25日 09:35
在小小羊網站學習這麼多年
第一次直接看到小小羊動怒
(從設立宗旨只能回味以前的混戰)
信主七年,只知道越承認自己的罪,因信稱義,唯獨聖經
從未想到能成為"好人"只願成為"得救之人"
我相信上帝必然祝福用祂話語服事人的人
也邀請小林子 約翰 杰 jiaen 先學習
才可能有能力為別人護衛 辯解
情願你們說"她"是摩門教 耶和華見證人或統一教
| 檢舉 | Posted by ISAIAH at 2009年07月25日 11:24
澄清一下,我對好幾位確實動怒,但對小林子沒有。
對小林子,我是充滿滿腔熱誠,非常懇切要勸醒這位小弟兄的。

我不知道大家在教義真理上對各種偏差的忍受程度。
對我而言,我若聽到錯誤觀念與教導,會非常痛苦。
我不是說一遇到偏差與錯誤就必須處死,而是描述自己聽到那種偏差道理時的心情感受。
很多弟兄姊妹未必聽得出牧師講道的偏差、書籍教導的偏差。
可是我常常聽得出來。
很多弟兄姊妹對『偏差的道理』不太強烈反感,沒有什麼強烈感受,但我會。
很多弟兄姊妹對『行為』會很不爽,對『真理』不會很在意,
但我對犯罪的行為容忍度很高,但對真理的偏差容忍度很低。

我會強烈憤怒,較少是因為行為,較常是因為出現錯誤觀念。

對於真理,我是很愛乾淨的人。
在教會,在非我權柄下的群體,我必須忍耐。
但對於我自己權柄的領域,我不能忍受,也沒義務忍受。

『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約2:17)
主耶穌憤怒去潔淨聖殿,因為祂見到那些事出現在聖殿裡,心如火燒。
我這園地不是聖殿,但是我很努力要建立起來的一個乾淨的園地,不准裡面有蛇來誘惑人、有毒放進來。
見到錯誤觀念出現在園地的回應裡企圖教導人,我一樣心如火燒。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24:15)
約書亞對以色列人這樣做出宣告。
他不能保證其他人也照樣持守這樣的信仰,他也無法強迫其他人也遵守這樣的信仰。
但是,他可以在他自己權柄與能力範圍下,堅持他和自己一家就是要持守這樣的信仰。
我們園地不可能使所有人喜悅,不可能滿足所有人需求。
我們園地的路線一直很清楚,從來不妥協,就是走唯獨聖經的歸正神學之路。
我不能強迫每個來到這園地的人都持守這樣的信仰,
但我可以在我權柄之下,堅持我這私人園地不准出現其他錯誤路線。
我講的東西、教導的觀念合不合聖經,人人自己可以去考查,我們也強烈要求人人必須用聖經去考查,而不是愚信盲信。
但我沒有三頭六臂,上帝呼召我來設園地,不是要我來服事每一位不認同者,而是要我來服事有心的學習者。
那些想學習的人很可憐,因為網路上像我們這樣的園地很少很少,很少有網站或部落格能將一些基要真理講解得很清楚、又盡量簡單化的。
這裡很多文章,都是要消化很多艱深的神學書籍之後,才能寫作成的。
大家自己去讀那些神學書讀看看,沒幾分鐘就昏昏欲睡、不知所云了。
但我卻是這樣大量閱讀,然後用一般知識份子聽得懂的方式傳講出來。
我不是沒服事過不認同者,但我講過:
成效不彰。
我的時間有限,我的精力有限,
主耶穌是神,一生也不過在猶太地區傳教,而不去埃及、中國傳教,
我能力那麼弱,也僅只能服事一些些的弟兄姊妹而已,不可能什麼都包辦。
有心想服事所有人的,大可自己去做,
但上帝對我的託付僅止於此,我也敢說自己一直很努力,不敢違背這天上來的異象。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結33:6)
這是我出來進行網路服事開始,心中所領受的異象。
到今天為止,我不敢說自己做得多好,但願主記念我對祂的忠誠,以及我對這領受的執著。
我們園地有沒有違反這異象,有沒有盡忠於這異象,對這時代教會與信徒的偏差吹角警戒提醒,大家可以自己去翻閱所有文章,這些文章可以作證。

這時代裡,教會已經大量被世俗、異教污染,許多信徒的觀念也都是被世界污染的觀念,而不是純正回歸聖經,以聖經為本的純淨信仰。
我們呼籲潔淨教會,我們呼籲信徒唯獨聖經,我們呼籲去除被世界污染的觀念。
尼希米的禱告,也是我的禱告:
『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尼13:22)
阿們。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7月25日 12:09
其實小小羊弟兄的立點很明確,就是教導分辨,希望弟兄姊妹能更明白真道更認識神,他不是不知道一些教會或基督徒間的負面訊息(其實之前的文章裡也批判過),而是太過強調這些並無法榮神益人,而且也不是小小羊弟兄開闢這個園地的目地。

中醫的醫病策略裡有所謂扶正祛邪,病人的內環境恢復平衡,免疫力增強,自然邪毒不侵,這才是醫病的最高原則,也才能真正的治本之道,小小羊弟兄在這裡振臂急呼努力教導,就是期望弟兄姐妹能分辨哪些是對你我的靈命有幫助,並建立強健的屬靈體質。

這位姐妹當然是個好人,是個有愛心善心的好老師,問題在她的基督徒身分,如果她是一般未信者,甚至就是慈濟的一員,那麼這裡就完全沒有討論的必要,但因為新聞裡特別強調"基督徒"身份,若不及時規勸提醒甚至批判,會給弟兄姐妹帶來混亂,甚至跟著誤入險境。

張老師的作為在一般人的價值觀裡是善事,當然也是好老師,問題是"善事""好老師"無法讓人得救,而這件事在人眼中看來似乎是善事,但在神眼裡決對是惡事,既然是自稱基督徒,那就是屬基督的,又怎能身屬基督心確戀募虛無之神更進而幫著擴張撒旦的權勢呢?

舉個比喻,如果我們是球隊的一員,眼前有教練背後有老闆,卻居於自己的理由跑到敵隊代打或助陣,讓對方得分,大家生不生氣,教練老闆生不生氣,或許這個球員是好人也是出於善意,但行為卻是對不起自己的隊友,也嚴重悖逆教練跟老闆,同理這位姐妹的作為是無法被弟兄姊妹認同的,也絕對會惹了神的怒氣,神的怒氣不一定只是懲罰也可能是永遠的棄絕。

這個比喻或許並不是很貼切,但可以解答小小羊弟兄為什麼要把這新聞提出來討論批判(對事不對人),因為這對基督徒來說是真的很嚴重的事,這位姐妹如果是出於無知~不夠認識神(抱歉!這裡的無知不是罵人語,只是形容對真理不夠明白,不知它的嚴重性),那真的很危險,如果是出於有意,反正就是在生命冊上除名,當然是任憑己意,但就不要再強調自己是基督徒的身份,免得給弟兄姊妹錯誤的示範,混淆了弟兄姐妹的信念,更褻瀆了基督的名。
| 檢舉 | Posted by 主內姊妹 at 2009年07月25日 17:21
一個人的眼所能見的是非常有限的,
看見鏡子裏的自己的影像,
只是光線反射之後的皮毛,
認識自己尚且如此,
又怎麼能藉此認識神呢?

知是從信而來,
信不是從人而來,
信是從那樂意啟示人認識祂之神而來。
若無神,
怎有信?
若是假神,
怎能正信?

一個因為神的恩典藉著信心生活的人,
他的生命是神創造的,
他所知的是從可認識之神的寶座那裏賜下的,
是神使人能領受祂的啟示而有神的話可藉著人傳說,
因此這人不是將榮耀歸給自己。
承認全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之外,
再沒有新的特別的啟示,
這人就因著神的恩典愈來愈有豐盛的智慧。

另一種人相信所有的榮耀因為自己的信而有,
神是因為人的信被人請到世上,
人不信了就可以送神離開。
人的信造成自己直接從神那裏領受新的啟示,
這種人因為藐視聖經而愈來愈無知,
以至於否認神是可知的。

如果我們是因為哪一個牧師的信而信,
那個牧師不信了我們也不能再信。
顯然我們不是因為哪一個牧師的信而信,
全世界的牧師都不信了,
那賜我們恩典使我們在不能信的情況下,
還可以認識的神,
是永恆的神。
我們不是要高聲唱出"Amazing Faith",
因為這一位真神從來沒有要人讚美自己的信心。
基督徒唱的是AMAZING GRACE!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9年07月25日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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