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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逢加爾文五百週年紀念,各種抓加爾文出來鞭屍的言論,層出不窮。
我這鑽研加爾文主義一段不算短的時間,但卻不懂英文、學問不佳、程度不好的小弟兄,面對三天兩頭弟兄姊妹私下的發問,也只好出來獻醜一下。
有時候,我看到那些反加爾文主義的言論,實在很想對對方說:
你的砲彈,是在打哪裡啊?
你砲彈猛烈攻擊的地方,那裡沒有人,你知不知道啊?


反對者興高采烈,大肆砲火攻擊。
他們以為這些砲彈顆顆精準、粒粒命中,打中敵人要害。
可是,我這不學無術的加爾文主義者,左看又看,就是覺得很困惑:
那裡沒有人,他們到底是在砲擊些什麼?


要砲擊,沒關係,好歹情報要正確,先搞清楚敵人位置。
然後,砲彈要往敵人真正存在的地方炸過去。
情報錯誤,然後拼命炸沒敵人的地方,還以為自己砲擊成功,
哇咧,這是哪門子打仗啊?
自己喊爽的,是這樣的嗎?


一堆反加爾文主義的人,他們所猛烈攻擊的論點,很不幸的,幾乎都不是加爾文主義的主張。
我換個方式講:
反加爾文的人所抨擊的所謂加爾文主義,是真正加爾文主義者不主張的東西。
他們所砲轟的加爾文主義,其實,根本就不是真正正統的加爾文主義。


我們能想像:
有人一直砲轟基督教的教義,可是,他所謂的基督教教義,原來是指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的教義。
假使你是基督徒,你聽到這種砲轟,難道不會啼笑皆非、覺得對方莫名其妙?
我們基督徒所信仰的內容,明明就和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差十萬八千里,結果,對方卻硬說摩門教那類教義是基督教,你說扯不扯?


要抨擊基督教,沒關係,起碼你要先做一下功課,搞清楚你抨擊的內容,到底是不是真正基督教的教義。
要抨擊加爾文主義,沒關係,起碼你要先做一下功課,搞清楚你抨擊的內容,到底是不是真正加爾文主義的主張。
我這種不學無術的人,都知道要先搞清楚對方情報了,結果,這些拖著一堆大砲上戰場的人,卻拿到一堆錯誤的情報,還打得很高興,我真的覺得莫名其妙。


先講講『極端加爾文主義』好了。
任何人不喜歡、不接受『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也就罷了。
那本來就是一個要花很多時間,而且有很多複雜討論與辯論的神學議題。
其實,你如果認真把全本聖經相關經文拿出來解,你會發現幾乎不能不承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才是正確教義。
至於那些看似『得救者背道,然後從得救變成不得救』的經文,其實有很合理的解通方法,不會違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
可是,假使你反其道而行,硬要從『得救者背道,變成不得救』的經文出發,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那麼你會發現,你面對聖經裡面那些保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幾乎難以合理解通。
類似的現象,也出現在『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經文的解決上。
假使你從『確保神的主權』經文出發,那你很容易可以合理解通人的自由意志經文。
可是,假使你反其道而行,硬要從『確保人的自由意志』出發,去解神的主權經文,你會發現自己很難解通,甚至你去看教會歷史,會更膽戰心驚,因為那些在教會歷史上,企圖從人的自由意志出發去解的人,幾乎都會在一次又一次大型教會會議裡,被判定成異端。


但是,即使我這樣告訴你『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才是正確教義』,也花很多時間和你討論每一句的經文,你若不肯接受,我也無可奈何。
可是,你不接受這教義是一回事,把這教義和極端加爾文主義張冠李戴扯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


張飛可以打岳飛嗎?
只因為名字裡面都有『飛』,所以歷史就可以亂寫亂掰?


假使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和極端加爾文主義扯上關連,
那麼,反對加爾文主義的吳主光牧師,也可稱為極端加爾文主義者囉?
看不見這是多麼荒謬可笑的事嗎?
反對共產主義的人,竟然變成極端共產主義?
這是在玩白色恐怖、遍地抓匪諜喔?
反正隨便弄個罪名,就可以扣你一頂大帽子,是這樣的嗎?


拜託!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一大堆,極端加爾文主義、正統加爾文主義、非屬於加爾文主義、甚至是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人,都有不少是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
可是如果只因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樣就可以扯成極端加爾文主義,那就表示自己對極端加爾文主義定義錯誤,自己搞錯極端加爾文主義的定義了。


極端加爾文主義比較具鑑別力的特點,根本就不是在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而是主張雙重預定裡的『積極揀選,積極遺棄』(另一個類似的神學詞彙,是『墮落前神選』,在此不多介紹)。
我已經講過教過了,加爾文主義的各正式信條,沒有一個是主張『積極遺棄』的,全部都是主張『消極遺棄』。
我們園地講的教的,都是加爾文主義主流所持守的,也就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那種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一直都是加爾文主義的極少數,而且從來沒有成為主流過。
台灣有極少數人主張暴力台獨,所以台灣人都是暴力台獨主義者?
大陸有極少數人殺人放火,所以大陸人都是殺人放火者?
所以,請別腦袋不清楚,聽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以為這是極端加爾文主義,拜託幫幫忙,沒有學問,起碼要有點常識,不要張冠李戴,不要帽子亂戴。


再來,反對者有人就痛批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認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就是即使犯罪不願意悔改,仍然不會失去救恩』,所以此教義錯誤。
哇咧幫幫忙好不好?
我才疏學淺,看了一大堆加爾文主義的信條、要理問答,就是看不見有這種教導呢!
海得堡要理問答、比利時信條、多特信經、韋斯敏斯特信條、韋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韋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有哪一個,是主張『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就是即使犯罪不願意悔改,仍然不會失去救恩』的嗎?
如果連我這種沒學問、不懂英文的人,都已經下過工夫去查考了,
那麼,有學問、懂英文的,我也已經提示方向了,可以自己動手去查一查,然後來教教我吧?
要不然,三天兩頭就講出一堆莫名其妙、張冠李戴的批判,真的會令我啼笑皆非呢!


常常,看見一些批判加爾文主義的文章,我都會覺得啼笑皆非。
批判者說:
『雙重預定裡的遺棄論,就是只因上帝遺棄,所以即使你非常想信主,上帝一樣會把你丟到地獄去』。
問題是,加爾文主義根本就不是這樣講的,而是講:
『雙重預定的遺棄論,就是沒蒙上帝恩典揀選的人,沒有任何一個會願意來信主。之後,這些人就會因為自己的罪,下到地獄去。』
看到沒?
『想信主而上帝不讓他信』 vs 『沒蒙揀選,沒有人會想信主』。
『上帝積極主動把人丟進地獄』 vs 『上帝消極任憑人犯罪下地獄』。
批判者,根本就沒搞清楚加爾文主義在講些什麼,就大批特批,這是在批什麼啊?


同樣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也一樣,
反對者說: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問題是,加爾文主義是這樣講的嗎?
加爾文主義講的是: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你一旦犯罪,上帝會保守你一定會認罪悔改,不可能至死不認罪悔改』。
看到沒?
『不認罪悔改也能得救』 vs 『保守你一定會認罪悔改』。
同樣的,批判者根本就沒搞清楚加爾文主義在講些什麼,就大批特批,這是在批什麼啊?


說真的,有時,我真的為許多基督徒做學問的態度與能力覺得悲哀。
很多東西,幾乎都在『望文生義』、『腦袋憑空想像』,卻不肯認真去查考資料。


阿民念主義,幾乎很難找到正式信條,也幾乎沒有變成系統的神學過,所以我們講到『阿民念主義』,可以是一種籠統的觀念;
可是加爾文主義不同,這是一個有很多信條可以查考的神學體系,這時,不能隨便就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什麼,必須真的有信條或比較具體的證據才行。
要批判?
請去找這種正式信條,來確認自己真的搞清楚加爾文主義在講什麼。
否則的話,我真的不知道那些批評者所講的觀念,到底是聽哪一個加爾文主義牧師講的、或是從哪個加爾文主義信條出來的。
原諒我這樣說:
假使做學問,竟然連動手查比較具有權威的資料都不願意,然後憑自己想像,就開始來批判「敵人」,這樣真的很糟糕。
好吧,即使不知道這些權威資料,要不,也起碼找一些書籍、文章資料,讓我們知道真有信奉加爾文主義的牧師學者是這樣主張的。
可是很多時候,批評者連這樣的資料,恐怕都沒有,這就更不好了。


再回來講『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據我所知,即使是極端加爾文主義者,他們自己也反對這種論點。
他們也不承認『即使你犯罪不願意悔改,也會得救』。
事實上,極端加爾文主義者,除了比較十字軍心態、動輒認為別人不得救之外,他們常常是很敬虔看重好行為的基督徒。
我對他們的言論,常常很頭大,但是,我依然認為他們是我弟兄,正如我依然認為阿民念主義者是我弟兄一樣。




接下來,我要比較詳細來講一下反對者的另一個描述: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一個人在信耶穌之後即使殺人、犯姦淫100次,還是不會失去救恩』。
單單這樣的描述,有時可能不是很清楚。
所以,以下我會講各種更清楚的意思,然後分別來講解。


1. 假使反對者意思是主張:只要你得救,就絕對不可能犯殺人、姦淫罪
那麼,我必須說,沒有人能上天堂,包括反對者自己也是。
一個人要上天堂,就必須完全無罪。
這個人的完全無罪,要如何得到?
唯靠信耶穌而已。
一旦信耶穌,我們一切的罪,不管是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在上帝面前,都被判無罪了,因為主耶穌已經代替我們擔罪贖罪了。
這只是很基本很簡單的『因信稱義』教義而已。
假使有人認為,『信耶穌還不夠,要能在今生行為達到完全無罪才能上天堂』,這人是在說謊,因為他自己也達不到。
有誰能保證自己信耶穌之後,從此就絕對不再犯任何一個罪?
沒錯,很多基督徒信耶穌之後,都能達成終生不殺人、不犯姦淫的罪。
但是,且慢!
單單這樣,就能上天堂?
你沒殺人,可是你敢說自己沒有生氣憤怒罵人?主耶穌說,這也是殺人罪喔!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
你沒姦淫,可是你敢說自己信耶穌以後絕對沒有任何淫念?主耶穌說,這也是犯姦淫喔!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7-28)
其他說謊、沒愛心、嫉妒、嘲笑、、、、,這些,都不是罪嗎?
有這些罪,就可以上天堂?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0-11)
有誰敢保證自己信耶穌之後,到死之前,可以絕對不再觸犯任何一條罪?
任何一個企圖靠守律法來獲得稱義,或是企圖靠守律法來維持稱義份位的,你們都死定了,因為你們自己也都達不到!


2. 假使反對者要表達的是:只有認完所有罪的人才能上天堂
一個人一定要在死掉之前,將所有一切的罪,鉅細靡遺都必須認完,才算是達成認罪悔改,這樣才能上天堂。
假使意思是這樣的話,那我也要講:
你們這些反對者,一個也上不了天堂!因為你們自己沒有一個做得到!
基督教所謂的『認罪悔改』,並不是講必須記得一切自己犯過的罪,而且必須鉅細靡遺都不能遺漏地認完,才叫認罪悔改。
事實上,我不用搬出加爾文主義的立場,單單講馬丁路得的信義宗非常重要的奧斯堡信條,針對認罪部分,就明確這樣講:
『數述一切罪是不必要的,良心也不可為這數述一切罪的事憂慮,因為數述一切罪是做不到的』。
基督徒當然必須認罪悔改,但是,假使有人認為必須認完一切鉅細靡遺的罪才算是認罪悔改,才能上得了天堂,這是亂講。


3. 假使反對者認為:加爾文主義者就是認為犯罪不用悔改也能上天堂,所以基督徒可以胡作非為不用擔心
那麼,我必須講,我自己才疏學淺,不僅沒有在任何加爾文主義的信條與要理問答中看見過這種教導,也沒有聽過那個加爾文主義者是這樣教的。
假使有人能提出資料,我願意洗耳恭聽,研究一下。
事實上,加爾文主義對認罪悔改、對信主之後要有好行為的強調,不僅不比其他基督教派差,甚至還更強調。
以『因信稱義』而言,不管是馬丁路得也好,加爾文也罷,全部都非常看重。
但對於因信稱義之後的『成聖部分』呢?馬丁路得對此部分的著墨較少,但加爾文卻非常強調這部分。
加爾文主義認為:
一個真正的得救者,一定會行出好行為。假使一直沒有好行為,那麼,要小心自己可能並沒有真正得救。
在這種情形下,加爾文主義在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時候,會認為不用認罪悔改也能上天堂嗎?


4.假使反對者是以為:信了加爾文主義,接受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會變成放縱私慾、胡作非為
那麼,我反而要提醒,當初天主教聽到馬丁路得、加爾文在改教運動時高喊的『因信稱義』,他們天主教就是這樣批評我們基督教的。
他們說,因信稱義的觀念,會使信徒放縱自己,不追求成聖。
難道,今天這些批評者已經變成信天主教囉?
忘記基督教和天主教一個核心的不同,就是『因信稱義』教義囉?
當時,不管是馬丁路得也好、加爾文也罷,全部都反駁天主教的批評,告訴他們:
一個真正的得救者,一個真正因信稱義的人,是不可能不結出成聖的果子的。
同樣的,一個人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會變成放縱私慾喔?
有沒有搞錯啊?
你知道不論如何,你永遠都是你父親的兒子,這樣就會使你變成逆子、壞孩子,是這樣的喔?
所以你最好一生都不確定你是不是你父親的親生兒子,這樣最能使你戰戰兢兢、行出好品行,是嗎?
不要腦袋不清不楚,講出一些笑掉人大牙的話。
我們多數人都知道自己是父親的親生兒子,而且大部分人也不會因此就放縱自己品行去當逆子,反而會很努力當個好孩子,不是嗎?
那麼,我們確信自己是上帝孩子,知道上帝永不拋棄我們,就會讓我們變成壞孩子、放縱私慾嗎?
以為上帝在睡覺的喔?
你照顧自己才剛在學走路的小孩,都會放任他到大馬路遊蕩,任憑他被車撞死撞傷的嗎?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告訴我們的是:
上帝永遠不會丟棄你,不管你犯再大的罪,你永遠都是祂小孩。可是,他會狠狠嚴厲管教你,甚至管教到拿出鞭子打得你遍體鱗傷。
然而,祂絕不會任憑你去犯罪犯到下地獄去,正如父母不會放任幼子去馬路被車撞死。




其實,『加爾文主義』這詞彙,常常會讓人以為是只有加爾文派才會有的立場。
但事實上,大家常嚴重忽略,加爾文自己並沒有多少新奇的理論,他只是有比較強的系統歸納整理的功力,把前人的主張整理清楚、講解清楚,如此而已。
預定論,以前就沒人講過嗎?
上帝主權,以前就沒人講過嗎?
事實上,真正比較特殊具有宗派鑑別力部分的,不是預定論與上帝主權,而是像聖禮觀念、教會體制這部分罷了。
其實,上帝主權與預定的觀念,古教父奧古斯丁、中世紀偉大神學家安塞倫、阿奎那、乃至改教運動時的馬丁路得,他們講的內容,和加爾文講的,都大同小異。
為何會這樣?
重點不是加爾文有創見,重點是任何一個腦袋清楚、邏輯強大的人,一旦認真去研究全本聖經之後,幾乎都無法不承認上帝主權與預定論的教義。
很多基督徒否認上帝主權與預定論,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因為這些人根本沒認真思考過一些很嚴肅的現實問題,而且也沒認真從聖經尋找合理的解釋。


有時,我會很想勸這些反對者:
請不要將加爾文主義者當笨蛋,也不要將歷世歷代這些偉人當笨蛋。
他們的腦筋,一點都不笨,而且對聖經熟讀的程度,絕對超過你我。
加爾文寫『基督教要義』,引用聖經數千條,而且常常引用冷僻經文,不是我們耳熟能詳那些。
奧古斯丁的智慧,單單他寫的書籍與論文,據說只要有人宣稱全部讀完全部弄懂,這人一定是說謊,因為幾乎任何神學問題,奧古斯丁幾乎都想過了,而且很多都很艱深複雜。
假使我們夠謙虛,那麼,當我們看見歷世歷代偉大聖徒,面對上帝主權與預定論的教義,講出的教義觀念竟然大同小異時,我們是不是該小心冷靜,想想為何人家隔那麼長的時間讀聖經,結果竟然都得出相同的教義來?


請思考這兩個問題:
1. 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2. 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有些人會信,有些人卻不會信?


請不要小看這兩個問題,這只是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裡,在介紹預定論時的開場白。
短短兩個問題,加爾文輕描淡寫帶過,但是,這卻是對反對者提出的一顆原子彈。
請不要以為那些神學家吃飽沒事幹,整天胡思亂想。
事實上,他們就是因為認真觀察人間百態,然後嘗試從聖經裡找出解答這些問題的答案。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對這兩個問題,你能用聖經與信仰,答得出來嗎?
你不講到上帝主權與預定的觀念,你有辦法回答嗎?
你自己對上帝主權與預定的觀念,有辦法讓你回答這兩個問題嗎?


加爾文就是針對這兩個問題,然後開始提出聖經裡的解答。
他講出的解答內容,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只是歷世歷代聖徒已經講過的東西而已。


第一個問題,幾乎反對者都會愣住,根本答不出來。
這些反對者,一大堆只會高舉上帝慈愛,動輒喊神愛世人,
問題是,為什麼上帝明明就可以讓這些人聽到福音,可是上帝卻沒福音給他們聽?
古代的中國、蠻荒的非洲、、、、,多多少少靈魂,就是沒有福音可聽,使他們能用自己自由意志來決定信不信主。


難道,你要告訴我這些人不用信耶穌也能上天堂?
難道,你要告訴我這些人是靠行為稱義,不需因信稱義?
否則,你要如何回答呢?


第二個問題,很多反對者會神采奕奕回答:
當然是因為人的自由意志,有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有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不信。
對此,我當然同意,那些神學家也都同意。
但是,你可想過,為何你的自由意志會決定要信,他的自由意志會決定不信?


一個人信主,有沒有聖靈在裡面動工?
一個人可以完全不靠聖靈的幫助,完全靠自己自由意志就能決定信或不信?


假使你同意一個人信主,一定要有聖靈動工。
那麼,問題又來了:
為什麼聖靈在你心裡動工,可以動工到你會願意用自由意志來信主的程度?
為什麼聖靈對於他,卻沒有到那人願意用自由意志來信主的程度?
最終的關鍵原因,是什麼?
聖靈的力量,只有百分之九十九,最後的百分之一,就是要訴諸我的自由意志?
所以,我的自由意志,雖然只有百分之一,但是,卻是真正的速率決定步驟,是最終的決定原因。
只要我決定不信,上帝也對我莫可奈何?
原來,我們所唸誦的使徒信經『我信上帝,全能的父』,祂的『全能』不過爾爾,面對我的自由意志,祂也莫可奈何?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有多少基督徒真是這樣想的?
你們可知道,可曾認真去查考過聖經,聖經裡的上帝,是這樣無能的嗎?


如果上帝是全能,
上帝是能行出神蹟,完全不管死人的自由意志,可以使死人復活、枯骨重生的全能之神,
那麼,為什麼在信主的事上,祂就是不將這樣的神蹟給那些至死不信者呢?


信主前的保羅,爛到極點,以殺基督徒為樂。
他是什麼時候信主的?
是在前往抓基督徒來殺的路上信主的。
他當時的自由意志是什麼?
是去殺基督徒!
所以,上帝尊重他的自由意志讓他去殺喔?
上帝是違反掃羅的自由意志,當場使他瞎眼、大光照耀,然後使他信主的!
為何上帝不這樣大施神蹟來扭轉人的自由意志,以便拯救其他不信者的靈魂呢?
你不講到上帝主權、上帝預定,你有辦法回答嗎?


以為講上帝主權和預定論,是什麼稀奇古怪的道理,是這樣嗎?
那麼,我必須很沈痛的說:
恐怕,無知與無智慧的人,是你們這些反對者。
因為,我不知你們要如何去解通那百分之十的上帝主權經文(即使你能解通那百分之九十的人的自由意志經文)。


假使我們腦袋裡只有人的自由意志,卻忘了上帝也有自由意志(就是上帝主權),那麼,我們的信仰,是大有問題的。
假使我們對於因信稱義,還會動輒掉入因行為稱義的老路去,那麼,我們的信,也要很小心,因為可能不是真正正確的信。


說真的,我一直想不通:
為何那麼多人,很害怕上帝大施主權呢?很怕上帝侵犯我們自由呢?
假使我有一個威力強大的肉身父親,我會超級高興當他兒子,而且會放心當他兒子,因為保證好康的。
多少權貴子弟,只因為有一個有錢有勢有地位的「好父親」,過得超級爽的。
可是,為何基督徒那麼怕上帝主權呢?
祂會害我們?
祂會用祂的主權害祂自己的兒女?
我們口口聲聲都說信上帝,問題是,到底有多信啊?


說真的,看到一堆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人,大肆批評各種上帝主權、預定論的教義,恣意抓已死的古人當時不當的行為來大肆鞭屍,我除了啼笑皆非之外,也非常痛心。
如果,我們認真一點,用功一點,詳細查考聖經一點,
那麼,可能會少很多敢這樣大肆批評的人。


教導的,未來會受更重的審判。(雅3:1)
我不知有多少批判者,在做出偏離事實到非常嚴重程度的批判言論時,是否還記得這句上帝嚴厲的提醒?
批判,不是不行,但是,真的要多認真、多用心。
否則,『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17:28)




小小羊

看完文章,心內感極大的安慰。也同感小小羊的痛心。特別當一些神學家在這問題上說一些似是而非的教導時,更感心痛!看到一代一代被同化至不能分別神的大能,神的主權時,真的痛入心深處!
| 檢舉 | Posted by 志海 at 2009年04月8日 11:07
感謝主呼召您成立這樣的一個網站,在靈恩運動充斥的華人世界當中最需要歸正的聲音,讓更多神的兒女能重回義路!
| 檢舉 | Posted by 忠於道 at 2009年04月8日 14:00
Good Job!
感謝主有您這位弟兄!
但仍提醒,因看到你有此恩賜解這些道,
恩賜越大,責任也越大,
願主常與你同在且願你長存愛與溫柔
| 檢舉 | Posted by Jacob at 2009年04月8日 23:54
『摩西挨近營前,就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版扔在山下摔碎了, 又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 撒在水面上, 教以色列人喝。』(出32:19-20)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 為自己做了金像,倘若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字。」』(出:32:31-32)

「唉!........不然.......」

偏行己路的小羊兒,就需要像摩西嚴厲的杖的管教及不捨的愛與溫柔!!
憎恨罪,但憐憫罪人!!
有摩西般的牧者,我這隻小小羊兒才找得到回家的路!!
| 檢舉 | Posted by Annie at 2009年04月9日 07:56
2. 假使反對者要表達的是:只有認完所有罪的人才能上天堂
這點上,桉理智思考己經知道不可能.
但我想起陳終道牧師所說,人們心中認為:"犯罪不悔改會失去救恩"這想法,壓根兒還是行為得救的世俗宗教觀念.
犯大罪,明顯的罪就一定要認罪悔改?
但日常那些小罪或不知,或忘了的..就可以算數?
這算是什麼道理??
我大膽問一句:"誰死前100&確定自已己悔改,對付一切的罪????"
如果真諴又動腦子思考,面對現實,就知道"犯罪不悔改也不會失去救恩",反而是事實.
我絕不是說任意犯罪的假基督徒也可得救,但真基督徒犯罪後會悔改是證明他是真的!!
老實話,大家死前的真相,是還有記不起,或不知是否罪的未悔改.
這個才是合理的事實,但我覺得我們總是有那份要盡力"做"好自己再加主耶穌寶血悔改再悔改認完所有罪,看似最正確的假道理一絲絲的繞在心的陰暗處.
不知小小羊會否說我太大膽?
| 檢舉 | Posted by Solomon at 2009年04月9日 17:15
Solomon講的不會太過大膽。
事實上,馬丁路得講的,才更驚人,他說的大意是這樣:
『因為我得救,所以我可以放心犯罪』。

乍聽之下,我們會嚇到嘴巴張大到講不出話來,怎能講出這種話呢?這豈不是鼓勵犯罪嗎?
但是,馬丁路得其實是用一種很誇張的方式,來描述『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因信稱義』的觀念。
他的意思是說:
如果你真的因信稱義了,那麼,你一切所犯的罪,都已經蒙主耶穌寶血赦免,雖然你依然是個罪人,但是,當上帝在審判時,祂已經判你無罪(『法庭式稱義』的觀念),所以,即使你信主以後又再犯罪,你也不用擔心會變成不得救。

馬丁路得在弄懂『因信稱義』之前,他根本沒有平安。
他是個修士,而且很敬虔,很努力,每天都很認真認罪悔改,但是,一直活在被棄的恐懼裡,覺得自己罪孽這麼深重,上帝會不要他。
請注意,他不是胡作非為的人,而是真的對罪很敏感的人,但是,他沒有平安。
一直到他弄懂『因信稱義』的道理之後,他終於獲得平安,知道自己不是靠行為來稱義,不是靠行為來持守得救,而是為靠信而已。

不僅是馬丁路得,加爾文講的因信稱義也一樣,都在描述這種『法庭式稱義』的因信稱義觀念:
雖然你是罪人,雖然你還是會犯罪,但是法官已經判你無罪了,你就無罪了。
你無罪,是因為你不會再被判死刑,而不是說你真的不會再犯任何罪。

也正因此,馬丁路得也說出:『我們信主得救的人,同時是義人,也同時是罪人』。
他的意思是說,我們已經因信稱義,在上帝面前,永遠都不會再被判刑,永遠都是義人了。
但因為我們肉體仍在,所以我們依然會犯罪。

而這又回到奧古斯丁和加爾文所提的觀念:
1.亞當犯罪之前的人類
可犯罪,可不犯罪
2.亞當犯罪之後的人類
只能犯罪,無法不犯罪
3.信主之後的人
可以犯罪,可以不犯罪
4.到天堂以後
永遠不犯罪
要到我們脫去肉體纏累到天堂之後,我們才會進入永遠不再犯罪的狀況。
在到達天堂之前,我們因為肉體仍在,雖然已經獲得力量可以不犯罪,但還是會受肉體影響而犯罪。

其實,很多觀念,都是彼此互通的。
不同人講的,其實都在講一樣的東西。
只要我們弄懂,就會融會貫通。
但假使我們沒弄清楚,就會產生許多誤解,甚至會矛盾連連。

當然,以上的說法,在沒弄懂這些真理的人面前,一定會招致抨擊,認為我們在教導大家可以放縱私慾來犯罪。
如我文章本體所說的,當初天主教就是這樣攻擊基督教改教運動的。
但是,我們基督徒若真正弄懂因信稱義、以及好行為的各種教義,我們不可能會認為一個真正因信稱義的人,會是那種放縱私慾行惡的人。

很多敬虔的基督徒,為了怕信徒放縱私慾,結果就不知不覺中忘記了因信稱義的寶貴道理,掉進因行為稱義的錯誤老路去,我們千萬不能效法他們。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4月9日 17:42
謝謝你們的對話
對我幫助很大
事實上 我常常要很用力的去想自己犯了什麼罪沒發現
因為很擔心沒認罪悔改
就算是認罪悔改了 卻又擔心
會不會不夠真誠
因為我的個性某塊溫溫的 不會太激動
總懷疑自己的認罪到底是為了認罪而認罪??
還是真的認罪了
今天看見這篇訊息 與主內肢體跟小小羊的對話
我突然覺得輕鬆不少

(當然不是因為可以大膽犯罪 千萬不要誤會
而是明白我不用在那麼樣的戰戰兢兢的去回想我今天到底又哪些事情算是犯罪了)
| 檢舉 | Posted by 米姑 at 2009年04月9日 21:32
以下是我很喜歡的一段經文跟眾弟兄姊妹分享^.^,以弗所書六:14~18『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進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 檢舉 | Posted by Jacob at 2009年04月9日 23:51
小小羊弟兄:

我買了一本書叫 "馬丁路德神學研究 楊慶球著"
在書內附錄他比較路德跟加爾文的救贖論

他說當人信主後, 假定他是真的重生得救, 他有沒有失落的可能? 加爾文說不可能, 路德則說可能 p. 218

部分內容:

他(楊慶球)說路德是走在亞念民和加爾文之間, 路德贊同亞念民的普遍恩典但不贊同得救是自由意志決定.... p.218

路德相信人得救來自上帝的恩典, 上帝決不會收回他的恩典, 所以人得救是極其穏妥的. 但路德看重信心的主動性, 所以在沉淪的事上必須由人自已負責, 不能歸咎於上帝的預定, 在得救的事上人沒自由意志(主動的信心), 但離棄上帝的事上卻是人不再相信基督. 路德不希望有人離棄上帝, 但他必須面對一個假設, 如果一個信主的人一旦離棄主, 甚至成為魔鬼的同道, 他怎可仍依靠先前所立的約而得救. 人既拒絕基督和聖靈, 約已經毀了, 憑什麼仍然得救. 正如上帝對摩西說: (出32:33) p220

那到底路德本人是否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 檢舉 | Posted by 傑 at 2009年04月10日 17:04
為什麼我常常聽見兩個路德?

一個是跟加爾文很多地方也很相近的

另一個只是一點相近, 但也有很多不同的

請問那個才是真的?

謝謝指教
| 檢舉 | Posted by 傑 at 2009年04月10日 17:12
馬丁路得當然不是加爾文,加爾文也當然不是奧古斯丁,他們都有很多相似點,也有很多相異點。
我們沒辦法詳細介紹他們彼此間的差異,特別是他們有些差異是很精細的,而且很多都不能單單看他們表面講的話就能輕易斷定。
有時表面上看來,他們說法好像彼此不同,但其實真的追究下去,會發現只是用不同角度來講同一個觀念而已。

比方說:馬丁路得說一旦得救,就可以放心犯罪。
假使我們誤解他的意思,當然會很嚴重。

又比如說:馬丁路得說一個得救者同時是罪人和義人。
假使我們沒搞清楚他的意思,也會覺得怎麼會講出這麼矛盾的話。

我要講的是:
在重要的教義觀念上,馬丁路得和加爾文很接近。
在次要的問題上,特別是聖禮、傳統部分,他們差異不小。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9年04月10日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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