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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康來昌牧師寫的文章。
文中對救恩論部分,有非常精彩且簡要的分析與介紹。
最原始的版本,是『天主教是異端嗎?』這篇文章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attach&bid=5&file=M.1194934851.A.1.doc
我今天轉貼的版本,是第一篇文章的修改版。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attach&bid=5&file=M.1206067455.A.1.doc
這個修改版,我個人覺得比第一個版本好。
另外,我必須提醒,我個人不是很認同康牧師在第一篇文章的結論。
當然,康牧師對這部分有他個人的看法與解釋,我對此保持尊重,雖然我不認同。
然而,我也必須強調,在這兩篇文章本體的教義分析部分,康牧師算是相當純正的歸正神學,而且很小心分析了各種基督教與天主教間的差異性、自由意志論的偏差。
康牧師並未棄守任何歸正神學的教義與立場,他只是對天主教比較寬容而已,這是我們要謹記在心的。
我們要知道,其實,日光底下不太有什麼新鮮事。
在救恩論方面,從奧古斯丁與伯拉糾的大型論戰開始,這兩條路線一直在教會歷史上進行糾葛。
事實上,不管是伯拉糾、半伯拉糾、人神協力論、阿民念主義,都是屬於自由意志這個思路體系的。
而在教會一次又一次的分析探討檢驗之下,這一條路線,也一次又一次被發現是錯誤、不合聖經的。
相反的,高舉上帝主權、預定論的歸正神學路線,從奧古斯丁開始,到後來的馬丁路得、加爾文,以及後世教會,在一次又一次的檢驗之下,也一次又一次被肯定這才是正確對聖經真理的解讀。
透過康牧師詳細的解說,我們可以對這些救恩論有相當程度的認識,也可以知道哪些是錯誤、哪些是正確、錯在哪裡、對在哪裡。
這也正是我轉貼出這篇文章的用意:
使我們知道什麼是正確的救恩論,什麼是錯誤的。
至於康牧師文章中進一步的對天主教與其他錯誤救恩論的態度,大家自己可以去思考。
這篇文章,假使弟兄姊妹有讀不懂的地方,歡迎發問。
我會盡量試著做更進一步清楚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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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與因信稱義
康來昌
19世紀以來,有些優秀的基督教人士,離開基督教,加入天主教(本文從俗,「基督教」多指Protestant,通譯:「新教、抗羅宗、誓反教、耶穌教、基督教」,偶指Christianity,包括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寫「大學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的紐曼(Henry Newman),從加爾文─福音派轉入聖公會,經過他推動的牛津運動(幾位發起人都在牛津,故名之)後,自己和多人回天主教,終成天主教的紅衣主教;信義會的優秀神學家牧師Richard Neuhaus;福音派神學協會主席Beckwith是較近的例子。從天主教到基督教的也有。總有改宗(包括無神論變為有神論或相反)發生,不必為此得意或憂愁,但應當有反省和歸正。
瞭解天主教,應當「觀其行」,更要「聽其言」。要根據他們的「信理Doctrine」即「教義Dogma」,就是教宗代表整個天主教所發表的正式言論,包括大會議的決定來判斷。「信理」之下有「意見」。「意見」(就算是一群大神學家大主教說的寫的)不算教義,提升到「信理」層次的才是。
從「信理」來看,天主教不是異端,但它有讓基督徒要分道揚鑣的地方。天主教的特點在於「太多」,它把許多不屬聖經的東西,如亞理斯多德參入體系。贊成者認為,天主教因此有猗歟盛哉的自然神學,對理性、文化等的態度、作法健康、完備得多,他們教堂富麗堂皇,神父學問淵博;基督教太狹隘膚淺,G.K.Chesterton對路德就有此批評,一般人更是如此看清教徒:「什麼唯獨基督、唯獨聖經、唯獨信心、榮耀唯獨歸神。是矮化基督、窄化聖經、醜化理性、僵化文明生活」。回天主教的人,很少說自己原來教派不對,卻強調,天主教的傳統更豐富,而且會越來越豐富。筆者的道德學問遠遠不能和他們比,但堅信,改教家路德、加爾文和清教徒的教義及實踐最正確、合用。改教家也有錯(當然筆者更有),應根據聖經不斷的改革、豐富。對天主教、基督教、無神論、異教徒,最好的作法是,自己更謙卑渴慕的聽信聖經真理,有愛有智的對他們活出真理、傳揚福音,就是神掌權的真理,因信稱義的福音。天主教有偉大精彩參雜的傳統,但得到偉大精彩參雜的傳統,換來一個不穩的(雖不是全錯的)信仰基礎,那是不值得的。
以下談天主教的不當和他們為什麼不是異端。接受「異端」或「異教」就會下地獄。「異教」是基督教以外的宗教;「異端」是打著基督教的旗號,但在重要教義上大錯。
「異端」本指對神的認識,即「神論」,出了錯誤。錯在哪裡?在「三位一體」上,「異端」不相信「三位一體」。第二,在認識基督,「基督論」的事上錯了。基督是誰?正統的答案:基督是「二性(完全的神性,完全的人性)一位(神的位格)」,搞錯就是異端。第三,錯解「基督的工作」,就是錯解「救恩論」。這方面不對,不得救。
神論、基督論、救恩論(這三者關係密切,互相有影響,分開講是不得已)不出問題,就不是「異端」。路德、加爾文在前兩項和天主教一致,爭執在救恩論,他們認為天主教的教義,有嚴重的錯誤,會使人失去救恩。但路德加爾文,對許多人反感的事,如馬利亞,倒不那麼在意。
為什麼有人覺得天主教是「異端」?因為馬利亞(和天使及聖徒)!普遍的印象是:「基督教拜耶穌,天主教拜馬利亞、天使及聖徒,天主教裡充滿偶像。」拜他們,就不是單拜獨一神,就不是單信耶穌基督,除他以外,有別的拯救了,一般基督徒認為,拜馬利亞是天主教的基本錯誤。我們看歷史的發展。
約第三世紀開始,馬利亞就被提升:第一,馬利亞被稱為「神母」mother of God。基督徒聽了會嚇一跳,認為是褻瀆,但這話不是說馬利亞產生了三位一體的真神,而是說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的確是在她腹中有了肉身。她生的是人,但她生的也是神。「神母」的頭銜是要強調耶穌的神性,改教家和天主教都肯定。第二,路德加爾文都承認,但我們今天大概不承認,也覺得奇怪為什麼要這樣說,就是:「馬利亞永遠童貞」,生了耶穌以後也是,好像耶穌復活過門門不破一樣。那聖經裡耶穌的兄弟怎麼回事?一般解釋:是約瑟前妻的小孩;或,祂的堂兄弟、表兄弟。第三,馬利亞沒有原罪。這嚴重,因為表示馬利亞不需要耶穌的拯救。可是,天主教說,馬利亞仍然是被耶穌拯救的,只是這個拯救是個特別的恩典,不是洗去她的本罪和原罪,而是讓她根本不沾染罪。主張一可接受,而二、三雖多餘但不是異端。
天主教強調:我們從不把馬利亞當神,我們拜(latria)神而敬(dulia)天使、聖徒。對馬利亞是至敬(hyper- dulia),比對最大的天使還要敬,因她生養耶穌,但跟拜神不一樣。我們向馬利亞等禱告,遠多過向神禱告,因神太偉大,我們太渺小,聖徒天使馬利亞和神那麼親,請他們代呈、轉述我們的需要,不是更有效嗎?我們沒有把馬利亞變成慈禧太后,篡光緒皇帝的位;我們把她當明太祖身邊柔和的馬皇后,常熄嚴厲皇帝的火。越向馬利亞禱告,越是承認神至高無上,和馬利亞的柔和可親。這種講法也許不需要多駁斥,因聖經勉勵彼此代禱,也沒明文禁止不可向、為死人禱告。但即使沒把馬利亞當神,也不該如此親近她(和其他聖徒天使)而遠離神。當行之道是:我們要更認識基督、聖靈、及教會的豐富。知道、經驗並操練中保耶穌的親切及完全、保惠師的體貼及周詳、教會的肢體關懷,就不會誤入歧途了。
路德、加爾文改教最重要的理由是救恩論,這要從伯拉糾談起。
奧古斯丁主張:「全能神預定一切,有原罪的人全然敗壞。」4世紀愛爾蘭的修士伯拉糾認為這是宿命論,把神變成專制暴君;使人懶惰、絕望、消極、犯罪、不行善、不傳福音。(日光之下無新事,歷世歷代,反對保羅、奧古斯丁、加爾文、路德預定論的,一直是這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他說:人沒有原罪。病、死等痛苦是自然現象,不是罪惡的刑罰。我們需要救恩沒錯,但所需要的救恩就是「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榜樣」。伯拉糾說「耶穌是榜樣」的意思是:「我們沒這麼可憐,耶穌沒那麼偉大。我們的可憐不在有原罪,而在於有天生、自身的能力行善,卻不肯行。耶穌的偉大不在於他是神,而在於他奮不顧身、愛人至死的榜樣。祂是救主的意思,就是讓我們學習效法祂。」伯拉糾是嚴謹的修士,他像得救前的保羅、許多法利賽人、猶太教徒、新派、新保羅觀一樣,道德學問出色,但不認識基督,沒有聖靈,不懂聖經。
伯拉糾被教會定為「異端」,就有「半伯拉糾主義(Semi-Pelagianism)」出現。他們承認神的權柄恩典,及人的原罪,但還是把神「絕對」的權柄、「白白」的恩典,以及罪的可怕打了折扣。他們和伯拉糾沒有基本的不同,都認為:
(1)人信耶穌是自己的選擇。人願意信耶穌、這「得救第一步的願望」,是由人的自然能力而來。這說法似乎合情合理合經驗,甚至表面上符合極多經文,但是是錯誤的解經。正統強調,人能揀選神或做任何正確的事,都因神先如此定意。
(2)靠耶穌入門,憑自己成聖。「半伯拉糾主義」說:人既可以先擇善固執,當然可以靠自己善始善終,不需要靠神的恩典來幫助。這乍聽也很合理,我要靠著自己每天讀經、禱告、傳福音、事奉,而達到成聖的地步:「師傅領入門,修行靠自己。耶穌救我進天國,將來在天上房子的大小,就看我的努力」。這是加拉太教會異端的翻版,保羅責備他們:「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3:3)。
天主教、基督教正統的講法是:人決定信耶穌,因為神以超自然的恩典加在人身上,這叫Prevenient Grace,在前的恩典。如啟示錄3:20,「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是的,看來人主動:「尋找的就尋見」,但你能去尋找祂,有尋找的心願,因祂已先尋找到你。
「半伯拉糾」說,是你先覺得自己可憐,然後去找耶穌,這是自己的功德、努力。但正統說,你連第一步承認自己可憐,對耶穌說「可憐可憐我」,都是因為上帝給你的恩典,否則連這句話都說不出,這一步都踏不前:約翰福音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以賽亞書65:1-2,「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
天主教信理說:開始信靠神,繼續信靠神,是因為神「在前的恩典」和「跟進的恩典Subsequent Grace」,使我們的自由意志跟祂合作。路德、加爾文和愛德華滋等都全面、徹底、強烈的反對反對「合作」、「自由意志」,認為這是伯拉糾。他們強調:人不能自由選擇神。天主教說,能!因基於神的權柄和恩典,那我們可以同意天主教不必是伯拉糾,但他們的說法不如奧古斯丁及改教家,後者更合聖經。
奧古斯丁講過:「神預備人的意志,以祂的協助來完成,在人心靈中已經開始的工作。神先使我們意願一件良善的事,然後與我們的自由意志合作,使這件良善的事得以完全。」(「恩典與自由意志」,17,33)。約翰福音15:5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保羅也用頭和身子作類似的比方(弗4:15,西2:19),連在基督身上,才能有善行。哥林多前書12:3,「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希伯來書12:2,「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和成終者」,祂開始,祂成全。哥林多前書4:7,「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腓立比書2: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不要有這樣的觀念:「一切靠主,我就像個睡著的孩子,等著主成就一切」。蓋恩夫人及一些寂靜主義、神秘主義者有這些不當的話。但恩典不減少人的努力,反而開始並成全一切善事的意念和行動:「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15:10)
聖經裡有很多地方講到人該有的主動,這種經文佔了95%以上;也就是有95%以上的經文,好像支持「伯拉糾」或「半伯拉糾」,只有大概1%到5%的經文(如羅馬書,特別是羅8:29、30)是支持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的。但那1%到5%講到「神預定」的經文,是正確解釋全本聖經的唯一基礎和架構,使我們正確、完全、有恆的信靠、認識、事奉、敬拜神。只有把這些經文當基礎、當架構,全本聖經才有合理、完美的解釋。那些勉勵人要努力的95%經文,是提醒人,在主的權柄恩典下,該有的反應。
奧古斯丁說,即使是健康的眼睛,如果沒有亮光的幫助,還是不能看見(「論本性和恩典」26,29)。人也是樣,即使因神的作為,人重生得救,沒有神的幫助,他還是不能活出正義的生活。天主教甚至強調,如果不是神的恩典,我們不能持守這信仰到最後。這叫做「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聖徒的保守」,這和加爾文宗基本上一致(細節出入頗大)。這種保守是說:即便我們在世靠主聖潔、屬靈,仍會犯很多的過失。雅各書3:2「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主禱文裡說,「免我們的債」。奧古斯丁也說,「如果能把古今中外所有聖徒都集在一起,問一問「你們是不是沒有罪」,這些聖徒都會跟約翰壹書1:8的答案一樣,「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論本性和恩典」36,42)神的保守包括不斷的赦免。
改教家反對天主教一些用字,除了前面提的「自由意志、合作」外,天主教還喜歡講「功德、或工價、功績、配」。聖經是有說,神按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神也按我們所做的,給我們工價。「工價」在合和本常翻成「賞賜」,是希望淡化「工價」觀念,不應這樣做,不要因任何理由,更動聖經。但為避免人誇口,我們應根據聖經強調,做工的機會、意願、能力、成就都出於神。
天主教也講「因信稱義」,不過他們說,神所給我們的「義」,是infuse、注入我們裡面的。基督教強調「義」是imputed、加在外面的、forensic,就是法律上宣判我們無罪,我們裡面其實還是有很多罪惡的。天主教認為這種說法是使神說謊(因神宣告罪人是義人,這是不公)、使人虛偽(明明有罪,還以義人自居,這是無恥);我們認為天主教使人自誇、恐懼。這是關鍵的問題,多說幾句。
從罪人的理性來講,「因信稱義」非常荒唐不合理:我們的行為不好,神說我們好,因為行為跟稱義沒有關係;我們不守律法,神卻稱我們為義。這就是「因信稱義」。這違基本的道德、正義觀念。
學生問老師:「我當做什麼,才可以得A」?(參馬可福音10章少年官問耶穌;及路加福音10章律法師的問題)。老師會提出要「做」的「法則」:不遲到、早退、要全勤、課堂考試作業都「行為」優秀…,就可得A。學生不會聽到老師說:「要得A?信不信我會給你A」?學生說:「我信」,他就把成績單拿出來,寫上A。還沒有上一天課、寫一篇作業、考一次的試,只因為信老師會給A,得到A,人間沒有這麼荒唐的事。或者找工作時問老闆:「我要做什麼,可有五萬月薪?」老闆會講該「做」的規矩(律法),而不會說,「月薪五萬?信不信我會給你五萬」?你說:「我信」,他馬上給五萬。人間沒有這種事。一個殺人犯,罪證確鑿。法官說:「信不信我會判你無罪」?他說:「我信」,法官就判無罪。這種法官要殺頭的。難道我們的上帝是這種法官?
「因信稱義」,其實跟上面三個例子不一樣。
不是想要什麼,然後相信神會給什麼,就能得到什麼。這叫做慾望,不叫信心。不是亞伯拉罕想要得兒子,神就給兒子。相反,他絕望了,不指望有兒子了(創17:17「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是神的應許、神的話,使他重新有信心,繼而稱義並得子。(羅4:17-21;來11:11、12)
「信心不是慾望」,但「因信稱義」好像還是違反理性、道德,甚至違反神的話:出埃及記34:7,耶和華說,我「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以賽亞書5:20,神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出埃及記23:7,耶和華「必不以惡人為義」。所羅門在歷代志下6:23禱告,「求你從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箴言17:15,「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耶和華怎麼可以作祂自己厭惡的事情?
要明白,「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有福」、「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出來」,得先明白什麼叫做「神的義」。
「神的義」首指神是公義的。他公義、善良、誠實、聖潔、不顛倒是非。申命記32:4,「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第二,指祂的法律公義。詩119:138,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第三,指祂要求人行義。彌迦書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第四,「神的義」是說神要用祂的公義來審判萬民。詩篇9:8,「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結果是忿怒。羅馬書1章先講,神的義就是神的怒。有沒有辦法消除祂的怒氣?好像可以,就是把罪人殺掉。那消除就是消滅,廢話。人在神面前稱義似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馬丁路德越看聖經就越怕,不僅怕,還恨:「我恨神的義,我恨神,因祂不讓我有絲毫平安」。感謝主,後來他發現,神的義竟然等於神的拯救:賽59:16-18,「他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詩篇31:1,「耶和華啊,憑你的公義搭救我!」,「神的公義」就是「神的慈愛、拯救」。神的義怎樣救罪人?
用「赦免」,就是廢掉法律?不能,律法到永遠都不會廢掉。單講赦免的神學家忘了:赦免必須建立在代贖上,才沒有廢掉律法。以賽亞書53:4-6,「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有答案了,是耶穌代我們受罰,我們的罪惡都歸在祂身上,祂的義都加在我們身上。新約、舊約、奧古斯丁、路德、安瑟倫、加爾文都是這樣說的。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這是一個交換。耶穌替我們成為罪,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替我們行了一切義,而祂把這一切歸在我們身上,我們把罪歸在祂身上。哥林多後書8:9,祂「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加拉太書3:10,祂為我們成了咒詛,好叫我們得到亞伯拉罕的福氣。哥林多前書1:30,「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我們因著信跟耶穌連結,就把這完全屬於耶穌,不屬於我們的,耶穌所做的美好,算在我們身上。
天主教承認稱義完全是神的恩典,但不是唯獨信心才得到。要有以下步驟和行為:洗禮洗去靈魂中的原罪、注入基督的義,受洗者要與神恩「合作」,包括受洗後犯罪得作補贖:告解、痛悔、領受赦免、不斷行善。
沒有聖靈光照的理性,會很自然的接受伯拉糾半伯拉糾,也很自然的覺得,天主教的注入之義的說法,比基督教的外加之義的說法更好,因既強調了恩典,也肯定了善行,我們裡面真有義,有神注入的,以及我們回應這義而產生的義,這使神、人不至於不道德。這想法的錯誤在於:不知道「稱義」和「成聖」不同。基督教勉勵、提醒、強調信徒應有「成聖」的善行,結出聖靈的果子。但那果子雖然也是出於恩典,卻不能叫我們「稱義」,因為不夠完全。要在神面前稱義,人必須毫無瑕疵(創17:1;太5:48;弗1:4),那麼,憑肉體憑行為憑律法怎麼辦得到?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雅2:10),動怒難免受審,動淫念就是犯淫亂(太5:21、28),律法是惹動忿怒,引發冤仇的(羅4:15;弗2:15),行律法是被咒詛的啊(加3:10)!只有基督為我們行完了全部的律法;只有在基督裡的人,就是因信披上基督、因信與基督聯合的人才有(弗4:24),也就是因信稱義的人才有這莫大的福氣。這不是抽象的神學,這是我們的生命和生活。必須知道,我們本身在神面前,始終無義可言;必須知道,神雖要求並肯定人因恩典產生的善行(逐漸成聖),但這善行也因不完全,而不能使人稱義;必須知道,「神的義,正在這福音(而非律法)上顯明出來」(羅1:17);必須知道,「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2)。知道這些,人就謙卑,承認自己毫無可誇之處;又會感恩而歡喜行善。如果不知道,「不憑信心求,只憑行為求」(羅9:32),那會永遠得不著義,像猶太人一樣,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9:32,10:3)。這人如膚淺,他勝會驕;如深沈,他敗必餒,因永遠會在「不完美」的控告下痛苦。德蕾莎修女的經驗是最明白的例子,她的日記、信件、告解中,(Mother Teresa: Come be My Light)承認自己50年沒有找到基督,沒得到神赦罪的平安,沒有什麼信仰,非常的痛苦。
德蕾莎太像得救前的路德和保羅了。律法下的人多少會知道:神這麼偉大,我的善良遠遠不夠,因此內心深處總隱隱(可以「隱」一輩子,但不能完全塗抹)有恐懼。即使像德蕾莎那樣的聖人,「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因信稱義,神白白給的)愛,仍然無益」。我們會被控告,會有罪惡感、不完全感。
引一段H.Bavink的話:
唯獨藉著信而稱義的恩益,對基督徒來說有莫大的安慰。信徒的罪得赦免,對將來有盼望、對永遠的救恩有把握,這都不在乎他在今生所達成之聖潔的程度,乃在乎神的恩典與基督耶穌之救贖中的穩固恩典。如果這些恩益是從基督徒的善行而得著,他就一輩子都沒有把握,因為就是那最聖潔的人,在完全的順服上也僅具一點點起步而已,照這樣看來,信徒就要在恐懼與焦慮中受折磨,永遠也無法得著基督所賜給他們的自由,但雖然如此,他們既然不能沒有把握的活下去,就必然求助于教會 或神父、彌撒或聖禮、宗教儀式或習慣。這誠然是天主教會內外數以千計之基督徒的光景。他們對于白白稱義的榮美與安慰,一無所知。
但那些目睹這稱義之恩益的信徒,其所觀察的就截然不同了。他謙虛的承認那些善行(不拘是在情感上的沖動、內心的經驗,或者是外部的行為),總不能作為信心的根基,而僅是信心的果實而已。他的得救是在基督耶穌及其義中確定了,因此就永不動搖。他的房屋是建造在磐石上,因此雨淋、水沖、風吹都不能使之倒塌。當然,這種認信,正如其他的信條,可能會被誤用。如果將接受耶穌基督及其義的信仰,當作是歷史上之真理的理性上的認可,那么人仍然能夠冷酷、無動于衷地與之并立。他無法從這種理性上的信心中表現出什么善行來,事實上他也不能夠接受基督。但是,真正的信心卻能夠驅使人感到有罪,并愿接近基督,而這信心是唯獨出 于神的恩典,且頌場夸贊罪的白白赦免,此時才能生出真的善行來。(基督教神學,432頁)
魔鬼可以藉著每件事叫我們絕望灰心。人人時時需要出於神恩典、藉聖靈、由耶穌的工作、通過人的信而來的義、平安、永生。因信稱義的福音重要、偉大、甘甜。我們在此絕不能讓步,只能更強調並全力傳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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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對救恩論部分,有非常精彩且簡要的分析與介紹。
最原始的版本,是『天主教是異端嗎?』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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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轉貼的版本,是第一篇文章的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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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修改版,我個人覺得比第一個版本好。
另外,我必須提醒,我個人不是很認同康牧師在第一篇文章的結論。
當然,康牧師對這部分有他個人的看法與解釋,我對此保持尊重,雖然我不認同。
然而,我也必須強調,在這兩篇文章本體的教義分析部分,康牧師算是相當純正的歸正神學,而且很小心分析了各種基督教與天主教間的差異性、自由意志論的偏差。
康牧師並未棄守任何歸正神學的教義與立場,他只是對天主教比較寬容而已,這是我們要謹記在心的。
我們要知道,其實,日光底下不太有什麼新鮮事。
在救恩論方面,從奧古斯丁與伯拉糾的大型論戰開始,這兩條路線一直在教會歷史上進行糾葛。
事實上,不管是伯拉糾、半伯拉糾、人神協力論、阿民念主義,都是屬於自由意志這個思路體系的。
而在教會一次又一次的分析探討檢驗之下,這一條路線,也一次又一次被發現是錯誤、不合聖經的。
相反的,高舉上帝主權、預定論的歸正神學路線,從奧古斯丁開始,到後來的馬丁路得、加爾文,以及後世教會,在一次又一次的檢驗之下,也一次又一次被肯定這才是正確對聖經真理的解讀。
透過康牧師詳細的解說,我們可以對這些救恩論有相當程度的認識,也可以知道哪些是錯誤、哪些是正確、錯在哪裡、對在哪裡。
這也正是我轉貼出這篇文章的用意:
使我們知道什麼是正確的救恩論,什麼是錯誤的。
至於康牧師文章中進一步的對天主教與其他錯誤救恩論的態度,大家自己可以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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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與因信稱義
康來昌
19世紀以來,有些優秀的基督教人士,離開基督教,加入天主教(本文從俗,「基督教」多指Protestant,通譯:「新教、抗羅宗、誓反教、耶穌教、基督教」,偶指Christianity,包括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寫「大學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的紐曼(Henry Newman),從加爾文─福音派轉入聖公會,經過他推動的牛津運動(幾位發起人都在牛津,故名之)後,自己和多人回天主教,終成天主教的紅衣主教;信義會的優秀神學家牧師Richard Neuhaus;福音派神學協會主席Beckwith是較近的例子。從天主教到基督教的也有。總有改宗(包括無神論變為有神論或相反)發生,不必為此得意或憂愁,但應當有反省和歸正。
瞭解天主教,應當「觀其行」,更要「聽其言」。要根據他們的「信理Doctrine」即「教義Dogma」,就是教宗代表整個天主教所發表的正式言論,包括大會議的決定來判斷。「信理」之下有「意見」。「意見」(就算是一群大神學家大主教說的寫的)不算教義,提升到「信理」層次的才是。
從「信理」來看,天主教不是異端,但它有讓基督徒要分道揚鑣的地方。天主教的特點在於「太多」,它把許多不屬聖經的東西,如亞理斯多德參入體系。贊成者認為,天主教因此有猗歟盛哉的自然神學,對理性、文化等的態度、作法健康、完備得多,他們教堂富麗堂皇,神父學問淵博;基督教太狹隘膚淺,G.K.Chesterton對路德就有此批評,一般人更是如此看清教徒:「什麼唯獨基督、唯獨聖經、唯獨信心、榮耀唯獨歸神。是矮化基督、窄化聖經、醜化理性、僵化文明生活」。回天主教的人,很少說自己原來教派不對,卻強調,天主教的傳統更豐富,而且會越來越豐富。筆者的道德學問遠遠不能和他們比,但堅信,改教家路德、加爾文和清教徒的教義及實踐最正確、合用。改教家也有錯(當然筆者更有),應根據聖經不斷的改革、豐富。對天主教、基督教、無神論、異教徒,最好的作法是,自己更謙卑渴慕的聽信聖經真理,有愛有智的對他們活出真理、傳揚福音,就是神掌權的真理,因信稱義的福音。天主教有偉大精彩參雜的傳統,但得到偉大精彩參雜的傳統,換來一個不穩的(雖不是全錯的)信仰基礎,那是不值得的。
以下談天主教的不當和他們為什麼不是異端。接受「異端」或「異教」就會下地獄。「異教」是基督教以外的宗教;「異端」是打著基督教的旗號,但在重要教義上大錯。
「異端」本指對神的認識,即「神論」,出了錯誤。錯在哪裡?在「三位一體」上,「異端」不相信「三位一體」。第二,在認識基督,「基督論」的事上錯了。基督是誰?正統的答案:基督是「二性(完全的神性,完全的人性)一位(神的位格)」,搞錯就是異端。第三,錯解「基督的工作」,就是錯解「救恩論」。這方面不對,不得救。
神論、基督論、救恩論(這三者關係密切,互相有影響,分開講是不得已)不出問題,就不是「異端」。路德、加爾文在前兩項和天主教一致,爭執在救恩論,他們認為天主教的教義,有嚴重的錯誤,會使人失去救恩。但路德加爾文,對許多人反感的事,如馬利亞,倒不那麼在意。
為什麼有人覺得天主教是「異端」?因為馬利亞(和天使及聖徒)!普遍的印象是:「基督教拜耶穌,天主教拜馬利亞、天使及聖徒,天主教裡充滿偶像。」拜他們,就不是單拜獨一神,就不是單信耶穌基督,除他以外,有別的拯救了,一般基督徒認為,拜馬利亞是天主教的基本錯誤。我們看歷史的發展。
約第三世紀開始,馬利亞就被提升:第一,馬利亞被稱為「神母」mother of God。基督徒聽了會嚇一跳,認為是褻瀆,但這話不是說馬利亞產生了三位一體的真神,而是說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的確是在她腹中有了肉身。她生的是人,但她生的也是神。「神母」的頭銜是要強調耶穌的神性,改教家和天主教都肯定。第二,路德加爾文都承認,但我們今天大概不承認,也覺得奇怪為什麼要這樣說,就是:「馬利亞永遠童貞」,生了耶穌以後也是,好像耶穌復活過門門不破一樣。那聖經裡耶穌的兄弟怎麼回事?一般解釋:是約瑟前妻的小孩;或,祂的堂兄弟、表兄弟。第三,馬利亞沒有原罪。這嚴重,因為表示馬利亞不需要耶穌的拯救。可是,天主教說,馬利亞仍然是被耶穌拯救的,只是這個拯救是個特別的恩典,不是洗去她的本罪和原罪,而是讓她根本不沾染罪。主張一可接受,而二、三雖多餘但不是異端。
天主教強調:我們從不把馬利亞當神,我們拜(latria)神而敬(dulia)天使、聖徒。對馬利亞是至敬(hyper- dulia),比對最大的天使還要敬,因她生養耶穌,但跟拜神不一樣。我們向馬利亞等禱告,遠多過向神禱告,因神太偉大,我們太渺小,聖徒天使馬利亞和神那麼親,請他們代呈、轉述我們的需要,不是更有效嗎?我們沒有把馬利亞變成慈禧太后,篡光緒皇帝的位;我們把她當明太祖身邊柔和的馬皇后,常熄嚴厲皇帝的火。越向馬利亞禱告,越是承認神至高無上,和馬利亞的柔和可親。這種講法也許不需要多駁斥,因聖經勉勵彼此代禱,也沒明文禁止不可向、為死人禱告。但即使沒把馬利亞當神,也不該如此親近她(和其他聖徒天使)而遠離神。當行之道是:我們要更認識基督、聖靈、及教會的豐富。知道、經驗並操練中保耶穌的親切及完全、保惠師的體貼及周詳、教會的肢體關懷,就不會誤入歧途了。
路德、加爾文改教最重要的理由是救恩論,這要從伯拉糾談起。
奧古斯丁主張:「全能神預定一切,有原罪的人全然敗壞。」4世紀愛爾蘭的修士伯拉糾認為這是宿命論,把神變成專制暴君;使人懶惰、絕望、消極、犯罪、不行善、不傳福音。(日光之下無新事,歷世歷代,反對保羅、奧古斯丁、加爾文、路德預定論的,一直是這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他說:人沒有原罪。病、死等痛苦是自然現象,不是罪惡的刑罰。我們需要救恩沒錯,但所需要的救恩就是「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榜樣」。伯拉糾說「耶穌是榜樣」的意思是:「我們沒這麼可憐,耶穌沒那麼偉大。我們的可憐不在有原罪,而在於有天生、自身的能力行善,卻不肯行。耶穌的偉大不在於他是神,而在於他奮不顧身、愛人至死的榜樣。祂是救主的意思,就是讓我們學習效法祂。」伯拉糾是嚴謹的修士,他像得救前的保羅、許多法利賽人、猶太教徒、新派、新保羅觀一樣,道德學問出色,但不認識基督,沒有聖靈,不懂聖經。
伯拉糾被教會定為「異端」,就有「半伯拉糾主義(Semi-Pelagianism)」出現。他們承認神的權柄恩典,及人的原罪,但還是把神「絕對」的權柄、「白白」的恩典,以及罪的可怕打了折扣。他們和伯拉糾沒有基本的不同,都認為:
(1)人信耶穌是自己的選擇。人願意信耶穌、這「得救第一步的願望」,是由人的自然能力而來。這說法似乎合情合理合經驗,甚至表面上符合極多經文,但是是錯誤的解經。正統強調,人能揀選神或做任何正確的事,都因神先如此定意。
(2)靠耶穌入門,憑自己成聖。「半伯拉糾主義」說:人既可以先擇善固執,當然可以靠自己善始善終,不需要靠神的恩典來幫助。這乍聽也很合理,我要靠著自己每天讀經、禱告、傳福音、事奉,而達到成聖的地步:「師傅領入門,修行靠自己。耶穌救我進天國,將來在天上房子的大小,就看我的努力」。這是加拉太教會異端的翻版,保羅責備他們:「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3:3)。
天主教、基督教正統的講法是:人決定信耶穌,因為神以超自然的恩典加在人身上,這叫Prevenient Grace,在前的恩典。如啟示錄3:20,「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是的,看來人主動:「尋找的就尋見」,但你能去尋找祂,有尋找的心願,因祂已先尋找到你。
「半伯拉糾」說,是你先覺得自己可憐,然後去找耶穌,這是自己的功德、努力。但正統說,你連第一步承認自己可憐,對耶穌說「可憐可憐我」,都是因為上帝給你的恩典,否則連這句話都說不出,這一步都踏不前:約翰福音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以賽亞書65:1-2,「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
天主教信理說:開始信靠神,繼續信靠神,是因為神「在前的恩典」和「跟進的恩典Subsequent Grace」,使我們的自由意志跟祂合作。路德、加爾文和愛德華滋等都全面、徹底、強烈的反對反對「合作」、「自由意志」,認為這是伯拉糾。他們強調:人不能自由選擇神。天主教說,能!因基於神的權柄和恩典,那我們可以同意天主教不必是伯拉糾,但他們的說法不如奧古斯丁及改教家,後者更合聖經。
奧古斯丁講過:「神預備人的意志,以祂的協助來完成,在人心靈中已經開始的工作。神先使我們意願一件良善的事,然後與我們的自由意志合作,使這件良善的事得以完全。」(「恩典與自由意志」,17,33)。約翰福音15:5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保羅也用頭和身子作類似的比方(弗4:15,西2:19),連在基督身上,才能有善行。哥林多前書12:3,「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希伯來書12:2,「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和成終者」,祂開始,祂成全。哥林多前書4:7,「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腓立比書2: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不要有這樣的觀念:「一切靠主,我就像個睡著的孩子,等著主成就一切」。蓋恩夫人及一些寂靜主義、神秘主義者有這些不當的話。但恩典不減少人的努力,反而開始並成全一切善事的意念和行動:「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15:10)
聖經裡有很多地方講到人該有的主動,這種經文佔了95%以上;也就是有95%以上的經文,好像支持「伯拉糾」或「半伯拉糾」,只有大概1%到5%的經文(如羅馬書,特別是羅8:29、30)是支持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的。但那1%到5%講到「神預定」的經文,是正確解釋全本聖經的唯一基礎和架構,使我們正確、完全、有恆的信靠、認識、事奉、敬拜神。只有把這些經文當基礎、當架構,全本聖經才有合理、完美的解釋。那些勉勵人要努力的95%經文,是提醒人,在主的權柄恩典下,該有的反應。
奧古斯丁說,即使是健康的眼睛,如果沒有亮光的幫助,還是不能看見(「論本性和恩典」26,29)。人也是樣,即使因神的作為,人重生得救,沒有神的幫助,他還是不能活出正義的生活。天主教甚至強調,如果不是神的恩典,我們不能持守這信仰到最後。這叫做「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聖徒的保守」,這和加爾文宗基本上一致(細節出入頗大)。這種保守是說:即便我們在世靠主聖潔、屬靈,仍會犯很多的過失。雅各書3:2「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主禱文裡說,「免我們的債」。奧古斯丁也說,「如果能把古今中外所有聖徒都集在一起,問一問「你們是不是沒有罪」,這些聖徒都會跟約翰壹書1:8的答案一樣,「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論本性和恩典」36,42)神的保守包括不斷的赦免。
改教家反對天主教一些用字,除了前面提的「自由意志、合作」外,天主教還喜歡講「功德、或工價、功績、配」。聖經是有說,神按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神也按我們所做的,給我們工價。「工價」在合和本常翻成「賞賜」,是希望淡化「工價」觀念,不應這樣做,不要因任何理由,更動聖經。但為避免人誇口,我們應根據聖經強調,做工的機會、意願、能力、成就都出於神。
天主教也講「因信稱義」,不過他們說,神所給我們的「義」,是infuse、注入我們裡面的。基督教強調「義」是imputed、加在外面的、forensic,就是法律上宣判我們無罪,我們裡面其實還是有很多罪惡的。天主教認為這種說法是使神說謊(因神宣告罪人是義人,這是不公)、使人虛偽(明明有罪,還以義人自居,這是無恥);我們認為天主教使人自誇、恐懼。這是關鍵的問題,多說幾句。
從罪人的理性來講,「因信稱義」非常荒唐不合理:我們的行為不好,神說我們好,因為行為跟稱義沒有關係;我們不守律法,神卻稱我們為義。這就是「因信稱義」。這違基本的道德、正義觀念。
學生問老師:「我當做什麼,才可以得A」?(參馬可福音10章少年官問耶穌;及路加福音10章律法師的問題)。老師會提出要「做」的「法則」:不遲到、早退、要全勤、課堂考試作業都「行為」優秀…,就可得A。學生不會聽到老師說:「要得A?信不信我會給你A」?學生說:「我信」,他就把成績單拿出來,寫上A。還沒有上一天課、寫一篇作業、考一次的試,只因為信老師會給A,得到A,人間沒有這麼荒唐的事。或者找工作時問老闆:「我要做什麼,可有五萬月薪?」老闆會講該「做」的規矩(律法),而不會說,「月薪五萬?信不信我會給你五萬」?你說:「我信」,他馬上給五萬。人間沒有這種事。一個殺人犯,罪證確鑿。法官說:「信不信我會判你無罪」?他說:「我信」,法官就判無罪。這種法官要殺頭的。難道我們的上帝是這種法官?
「因信稱義」,其實跟上面三個例子不一樣。
不是想要什麼,然後相信神會給什麼,就能得到什麼。這叫做慾望,不叫信心。不是亞伯拉罕想要得兒子,神就給兒子。相反,他絕望了,不指望有兒子了(創17:17「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是神的應許、神的話,使他重新有信心,繼而稱義並得子。(羅4:17-21;來11:11、12)
「信心不是慾望」,但「因信稱義」好像還是違反理性、道德,甚至違反神的話:出埃及記34:7,耶和華說,我「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以賽亞書5:20,神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出埃及記23:7,耶和華「必不以惡人為義」。所羅門在歷代志下6:23禱告,「求你從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箴言17:15,「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耶和華怎麼可以作祂自己厭惡的事情?
要明白,「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有福」、「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出來」,得先明白什麼叫做「神的義」。
「神的義」首指神是公義的。他公義、善良、誠實、聖潔、不顛倒是非。申命記32:4,「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第二,指祂的法律公義。詩119:138,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第三,指祂要求人行義。彌迦書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第四,「神的義」是說神要用祂的公義來審判萬民。詩篇9:8,「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結果是忿怒。羅馬書1章先講,神的義就是神的怒。有沒有辦法消除祂的怒氣?好像可以,就是把罪人殺掉。那消除就是消滅,廢話。人在神面前稱義似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馬丁路德越看聖經就越怕,不僅怕,還恨:「我恨神的義,我恨神,因祂不讓我有絲毫平安」。感謝主,後來他發現,神的義竟然等於神的拯救:賽59:16-18,「他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詩篇31:1,「耶和華啊,憑你的公義搭救我!」,「神的公義」就是「神的慈愛、拯救」。神的義怎樣救罪人?
用「赦免」,就是廢掉法律?不能,律法到永遠都不會廢掉。單講赦免的神學家忘了:赦免必須建立在代贖上,才沒有廢掉律法。以賽亞書53:4-6,「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有答案了,是耶穌代我們受罰,我們的罪惡都歸在祂身上,祂的義都加在我們身上。新約、舊約、奧古斯丁、路德、安瑟倫、加爾文都是這樣說的。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這是一個交換。耶穌替我們成為罪,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替我們行了一切義,而祂把這一切歸在我們身上,我們把罪歸在祂身上。哥林多後書8:9,祂「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加拉太書3:10,祂為我們成了咒詛,好叫我們得到亞伯拉罕的福氣。哥林多前書1:30,「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我們因著信跟耶穌連結,就把這完全屬於耶穌,不屬於我們的,耶穌所做的美好,算在我們身上。
天主教承認稱義完全是神的恩典,但不是唯獨信心才得到。要有以下步驟和行為:洗禮洗去靈魂中的原罪、注入基督的義,受洗者要與神恩「合作」,包括受洗後犯罪得作補贖:告解、痛悔、領受赦免、不斷行善。
沒有聖靈光照的理性,會很自然的接受伯拉糾半伯拉糾,也很自然的覺得,天主教的注入之義的說法,比基督教的外加之義的說法更好,因既強調了恩典,也肯定了善行,我們裡面真有義,有神注入的,以及我們回應這義而產生的義,這使神、人不至於不道德。這想法的錯誤在於:不知道「稱義」和「成聖」不同。基督教勉勵、提醒、強調信徒應有「成聖」的善行,結出聖靈的果子。但那果子雖然也是出於恩典,卻不能叫我們「稱義」,因為不夠完全。要在神面前稱義,人必須毫無瑕疵(創17:1;太5:48;弗1:4),那麼,憑肉體憑行為憑律法怎麼辦得到?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雅2:10),動怒難免受審,動淫念就是犯淫亂(太5:21、28),律法是惹動忿怒,引發冤仇的(羅4:15;弗2:15),行律法是被咒詛的啊(加3:10)!只有基督為我們行完了全部的律法;只有在基督裡的人,就是因信披上基督、因信與基督聯合的人才有(弗4:24),也就是因信稱義的人才有這莫大的福氣。這不是抽象的神學,這是我們的生命和生活。必須知道,我們本身在神面前,始終無義可言;必須知道,神雖要求並肯定人因恩典產生的善行(逐漸成聖),但這善行也因不完全,而不能使人稱義;必須知道,「神的義,正在這福音(而非律法)上顯明出來」(羅1:17);必須知道,「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2)。知道這些,人就謙卑,承認自己毫無可誇之處;又會感恩而歡喜行善。如果不知道,「不憑信心求,只憑行為求」(羅9:32),那會永遠得不著義,像猶太人一樣,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9:32,10:3)。這人如膚淺,他勝會驕;如深沈,他敗必餒,因永遠會在「不完美」的控告下痛苦。德蕾莎修女的經驗是最明白的例子,她的日記、信件、告解中,(Mother Teresa: Come be My Light)承認自己50年沒有找到基督,沒得到神赦罪的平安,沒有什麼信仰,非常的痛苦。
德蕾莎太像得救前的路德和保羅了。律法下的人多少會知道:神這麼偉大,我的善良遠遠不夠,因此內心深處總隱隱(可以「隱」一輩子,但不能完全塗抹)有恐懼。即使像德蕾莎那樣的聖人,「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因信稱義,神白白給的)愛,仍然無益」。我們會被控告,會有罪惡感、不完全感。
引一段H.Bavink的話:
唯獨藉著信而稱義的恩益,對基督徒來說有莫大的安慰。信徒的罪得赦免,對將來有盼望、對永遠的救恩有把握,這都不在乎他在今生所達成之聖潔的程度,乃在乎神的恩典與基督耶穌之救贖中的穩固恩典。如果這些恩益是從基督徒的善行而得著,他就一輩子都沒有把握,因為就是那最聖潔的人,在完全的順服上也僅具一點點起步而已,照這樣看來,信徒就要在恐懼與焦慮中受折磨,永遠也無法得著基督所賜給他們的自由,但雖然如此,他們既然不能沒有把握的活下去,就必然求助于教會 或神父、彌撒或聖禮、宗教儀式或習慣。這誠然是天主教會內外數以千計之基督徒的光景。他們對于白白稱義的榮美與安慰,一無所知。
但那些目睹這稱義之恩益的信徒,其所觀察的就截然不同了。他謙虛的承認那些善行(不拘是在情感上的沖動、內心的經驗,或者是外部的行為),總不能作為信心的根基,而僅是信心的果實而已。他的得救是在基督耶穌及其義中確定了,因此就永不動搖。他的房屋是建造在磐石上,因此雨淋、水沖、風吹都不能使之倒塌。當然,這種認信,正如其他的信條,可能會被誤用。如果將接受耶穌基督及其義的信仰,當作是歷史上之真理的理性上的認可,那么人仍然能夠冷酷、無動于衷地與之并立。他無法從這種理性上的信心中表現出什么善行來,事實上他也不能夠接受基督。但是,真正的信心卻能夠驅使人感到有罪,并愿接近基督,而這信心是唯獨出 于神的恩典,且頌場夸贊罪的白白赦免,此時才能生出真的善行來。(基督教神學,432頁)
魔鬼可以藉著每件事叫我們絕望灰心。人人時時需要出於神恩典、藉聖靈、由耶穌的工作、通過人的信而來的義、平安、永生。因信稱義的福音重要、偉大、甘甜。我們在此絕不能讓步,只能更強調並全力傳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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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以下是我個人針對天主教部分的回應,不表示真理,大家參考一下便是。
基本上,康牧師是從天主教官方的教理部分進行分析。
然而,天主教徒未必是真的那麼清楚這些正式教理,反而,有很多天主教徒所信的,和那些官方教理有很大的差距。
比方說:
天主教官方教理認為自己只是『尊敬』馬利亞,但事實上,民間天主教徒未必是這樣,反而,有很多,是真的在『敬拜』馬利亞。
比方說:
天主教官方教理對功德的看法比較有些是聖經裡上帝對信徒行為好壞的賞罰部分,但民間天主教徒的實際信仰部分,有很多,是真的完全是錯誤的功德觀念。
這種對『官方教理』的分析,和對『實際信徒信仰內容』的分析,當然會帶來不一樣的結論。
當然,『官方教理』和『信徒所信』發生重大差異的現象,並非天主教才有。
事實上,基督教各教派信徒也都很嚴重。
各教派信徒都常有很嚴重對正確教義的誤解。
也正因此,我曾發表過一篇文章,認為我們必須對教會裡的信徒重新再傳福音。
請參閱:
『請多傳福音給基督徒!』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36785.html
另外,我對天主教的看法簡單說是這樣:
1. 『天主教』比較正式的『教理』部分,確實如康牧師說的,是有很多偏差,但偏差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多。
2. 『天主教徒』的實際信仰部分,我認為和他們官方的教理有相當大的差距,偏差部分也絕對比正式教理偏差很多很多。
3. 我認同唐崇榮牧師對天主教的看法:
『天主教就像一大堆破布包著珍珠,信到珍珠的,就有得救;信到破布的,沒有得救』。
4. 我個人認為,天主教徒信到珍珠的,可能不會太多。多數信徒只是信到破布而已。
5.天主教的最大問題,不在於減少,而在於加添了太多東西。
偏偏,聖經明明白白告訴我們,上帝真理不得減少,也不得加添。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22:18-19)
6. 以信到什麼內容可以得救部分而言,我個人認為,沒得救的比例是這樣:
天主教≧靈恩派>阿民念主義。(重點都一樣,越是有信到到珍珠的,越是有機會得救。信仰內容破布越多的,越不容易使人碰觸到珍珠,自然就越不容易得救)
7.以上純屬我各人看法,不表示真理。
基本上,康牧師是從天主教官方的教理部分進行分析。
然而,天主教徒未必是真的那麼清楚這些正式教理,反而,有很多天主教徒所信的,和那些官方教理有很大的差距。
比方說:
天主教官方教理認為自己只是『尊敬』馬利亞,但事實上,民間天主教徒未必是這樣,反而,有很多,是真的在『敬拜』馬利亞。
比方說:
天主教官方教理對功德的看法比較有些是聖經裡上帝對信徒行為好壞的賞罰部分,但民間天主教徒的實際信仰部分,有很多,是真的完全是錯誤的功德觀念。
這種對『官方教理』的分析,和對『實際信徒信仰內容』的分析,當然會帶來不一樣的結論。
當然,『官方教理』和『信徒所信』發生重大差異的現象,並非天主教才有。
事實上,基督教各教派信徒也都很嚴重。
各教派信徒都常有很嚴重對正確教義的誤解。
也正因此,我曾發表過一篇文章,認為我們必須對教會裡的信徒重新再傳福音。
請參閱:
『請多傳福音給基督徒!』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36785.html
另外,我對天主教的看法簡單說是這樣:
1. 『天主教』比較正式的『教理』部分,確實如康牧師說的,是有很多偏差,但偏差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多。
2. 『天主教徒』的實際信仰部分,我認為和他們官方的教理有相當大的差距,偏差部分也絕對比正式教理偏差很多很多。
3. 我認同唐崇榮牧師對天主教的看法:
『天主教就像一大堆破布包著珍珠,信到珍珠的,就有得救;信到破布的,沒有得救』。
4. 我個人認為,天主教徒信到珍珠的,可能不會太多。多數信徒只是信到破布而已。
5.天主教的最大問題,不在於減少,而在於加添了太多東西。
偏偏,聖經明明白白告訴我們,上帝真理不得減少,也不得加添。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22:18-19)
6. 以信到什麼內容可以得救部分而言,我個人認為,沒得救的比例是這樣:
天主教≧靈恩派>阿民念主義。(重點都一樣,越是有信到到珍珠的,越是有機會得救。信仰內容破布越多的,越不容易使人碰觸到珍珠,自然就越不容易得救)
7.以上純屬我各人看法,不表示真理。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3月16日 22:31
我的看法是天主教是由一大堆有相同信仰的人集合而成,整個教體發揮同一的強大的功能,無論是官方或是民間,信的都是同一種就是天主教。因為天主教的聖禮與救恩論的獨特性,以至於在教外的人看見的就是一個由羅馬教皇統管的天主教。這聖禮與救恩論的偏差在於啟示論的錯誤,結果是在那個啟示論的體系之下的教徒及神職人員都不能有正確的救恩論,死了以後去哪裡也是一個問號。康來昌牧師從聖經批判並且檢討基督教對於天主教可能有的錯誤認識,這一部份我個人持肯定的態度。但是我看見的問題的核心不是天主教的一部份教義的偏差,而是全部的偏差,就是對於聖經啟示的觀點,那麼在天主教裡面的人好像神父可以摸到那一本聖經,不小心摸到了珍珠可能就真的不小心得救了,這豈不是上帝極大的恩典?那麼有神父摸著了這創世以來無窮盡的奧祕,豈不是應該要傳給人知道?
康牧師在『天主教是異端嗎?』這篇文章提到「我們在瞭解天主教時,不要用「某個(或一群)神學家怎麼講的」,也不要用「天主教滿街都在拜馬利亞」,來下定論。這些可以觀察和考慮,但不是最重要的。要瞭解天主教,或要說它有什麼對或不對時,要根據他們的「信理」(Doctrine)、或「信條」(Dogma),就是教宗代表整個天主教身份所發表的正式言論,包括在大會議裡的決定。...
1.那麼天主教在1960年之後的梵諦岡第二會議做成〝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若主張〝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是異端,康牧師又說天主教不是異端,那麼他豈不是自打嘴巴?
2.天主教支持馬利亞升天是在819年,但在1950年宣布為他們的信條,若馬利亞升天論已成為天主教信條,康牧師若認為天主教不是異端,是否也應該認同馬利亞升天論?
1.那麼天主教在1960年之後的梵諦岡第二會議做成〝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若主張〝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是異端,康牧師又說天主教不是異端,那麼他豈不是自打嘴巴?
2.天主教支持馬利亞升天是在819年,但在1950年宣布為他們的信條,若馬利亞升天論已成為天主教信條,康牧師若認為天主教不是異端,是否也應該認同馬利亞升天論?
我最近回應基督教論壇報某位同工的信(我前幾天曾在電話和這位同工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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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不用叫我〝神秘基督徒〞,我在網上的暱稱是Samuel,我不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但我知道像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人,能在教會事工上做一些事,特別是關於為真道堅持方面。
在網上我確實發表一些文章(你們可以在Yahoo網站用〝Samuel 天主教〞來搜尋),我也知道談論天主教類似議題時,的確引起很多漣漪,也讓很在台灣支持天主教的一些教會牧師很不快,但這不是我的動機,我只是想把天主教類似議題讓它透明化。
天主教是異端與否,在基督教界確實是很大爭論,但若單純按聖經辨別,天主教絕不只是異端,而是有步驟與異教聯結的大背道教會,她的根據在於1960年後所召開梵諦岡第二會議,其所決議包括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以致往後她放任、鼓勵信徒去修禪、拜祖先,甚至和異教一起祈禱,甚至指稱異教的神就是上帝。
那些支持天主教不是異端的教會牧師,好像只會用一些一般信徒難懂的神學理論來說服人(指天主教不是異端),卻忘記單純以聖經來分辨真假,如一般信徒都知道聖經教導不能拜偶像,,但為了幫天主教拜偶像解套,便宣稱因耶穌是道成肉身看得見,所以可以贊同以耶穌圖像禱告,關於圖像,天主教何止耶穌?包括馬利亞、使徒、死去聖徒、甚至連佛陀都是在其範圍內,這已不是用異端就能形容,而教會竟然有很那麼多牧師主張要和主張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的假教會合作、甚至談合一.....
所以若貴報 (包括***..),若以為我Samuel說得有道理,也盼望刊登支持天主教是異端的內容(或許也可以當作平衡報導吧!),或許這會讓貴報很為難,甚至受攻擊,但我相信走這十字架道路是值得,也會蒙受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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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不用叫我〝神秘基督徒〞,我在網上的暱稱是Samuel,我不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但我知道像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人,能在教會事工上做一些事,特別是關於為真道堅持方面。
在網上我確實發表一些文章(你們可以在Yahoo網站用〝Samuel 天主教〞來搜尋),我也知道談論天主教類似議題時,的確引起很多漣漪,也讓很在台灣支持天主教的一些教會牧師很不快,但這不是我的動機,我只是想把天主教類似議題讓它透明化。
天主教是異端與否,在基督教界確實是很大爭論,但若單純按聖經辨別,天主教絕不只是異端,而是有步驟與異教聯結的大背道教會,她的根據在於1960年後所召開梵諦岡第二會議,其所決議包括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以致往後她放任、鼓勵信徒去修禪、拜祖先,甚至和異教一起祈禱,甚至指稱異教的神就是上帝。
那些支持天主教不是異端的教會牧師,好像只會用一些一般信徒難懂的神學理論來說服人(指天主教不是異端),卻忘記單純以聖經來分辨真假,如一般信徒都知道聖經教導不能拜偶像,,但為了幫天主教拜偶像解套,便宣稱因耶穌是道成肉身看得見,所以可以贊同以耶穌圖像禱告,關於圖像,天主教何止耶穌?包括馬利亞、使徒、死去聖徒、甚至連佛陀都是在其範圍內,這已不是用異端就能形容,而教會竟然有很那麼多牧師主張要和主張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的假教會合作、甚至談合一.....
所以若貴報 (包括***..),若以為我Samuel說得有道理,也盼望刊登支持天主教是異端的內容(或許也可以當作平衡報導吧!),或許這會讓貴報很為難,甚至受攻擊,但我相信走這十字架道路是值得,也會蒙受祝福的。....
試問!現今的天主教是真相信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嗎?....No!(1)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8&up=6450
:
天主叫表面也相信因信稱義,實際上是附帶條件的!
根據梵帝崗第二次會議(VATICAN II, FLANNERY\'\'S EDITION, VOL.1 ),和梵帝崗最新出版的「普世天主教要理問答」,縱合來說,今天的天主教相信:「基督的死使基督得到許多『滿足和功德』(SATISFACTIONS AND MERITS),貯藏在教會的『功德庫』裏面,這『功德庫』還藏有『聖母馬利亞和許多聖人的祈禱告和善行所帶來的功德(他們得到過多的功德、不但可以拯救自己,還有很多用剩的功德捐給教會的功德庫)。在教會最早的時期,用獻上好行為來救贖罪人的做法已經開始了....就是藉著聖人的祈禱和好行為....使不至於死的罪得以洗淨、塗抹和救贖...這是為照基督的榜樣,跟隨祂的人都要背起他們自己的十字架,贖去自己的罪,又可以贖別人的罪。他們確信他們可以(靠著好行為和受苦犧牲)去幫助別人從神那裏得到拯救。」
然後,天主教的神父藉著「七個聖禮」來支取「功德庫」裏的功德,然後分期一點一點地分配給天主教徒,好分期贖去他們的罪。他們從來沒有一個人經歷過「出死入生」的(約5:24),只能藉著教會的幫助得到救恩。如果有人敢說自己已經靠著耶穌基督一次過完成的救贖工作而得到完全的救恩的話,他就要被趕出教會。天主教的信條、信經、要理問答等,都否定了福音這最重要的部份,任何人若確定和相信這部份真理,就要被咒詛。梵帝崗第二次會議的記錄第一頁開始就這樣說:「藉著聖禮,尤其是是聖餐時、主耶穌被殺獻為祭,我們的救贖工作才得以完成。」
從這一點看來,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天主教相信救贖工作是由教會的聖禮促成的。但保羅明明的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是現在式的,指現在立即靠基督得到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希伯來書 9:12又說:「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是說,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用不著人用聖禮和功德協助完成。但可惜、這個真理一直被天主教所否認。
總之,在天主教若要得著耶穌救恩仍要靠所謂好行為、受苦犧牲和聖禮且由天主教分賜才能達成,試問天主教如此是真相信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嗎?....No!所以請大家切勿再受到她的蠱惑。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8&up=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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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叫表面也相信因信稱義,實際上是附帶條件的!
根據梵帝崗第二次會議(VATICAN II, FLANNERY\'\'S EDITION, VOL.1 ),和梵帝崗最新出版的「普世天主教要理問答」,縱合來說,今天的天主教相信:「基督的死使基督得到許多『滿足和功德』(SATISFACTIONS AND MERITS),貯藏在教會的『功德庫』裏面,這『功德庫』還藏有『聖母馬利亞和許多聖人的祈禱告和善行所帶來的功德(他們得到過多的功德、不但可以拯救自己,還有很多用剩的功德捐給教會的功德庫)。在教會最早的時期,用獻上好行為來救贖罪人的做法已經開始了....就是藉著聖人的祈禱和好行為....使不至於死的罪得以洗淨、塗抹和救贖...這是為照基督的榜樣,跟隨祂的人都要背起他們自己的十字架,贖去自己的罪,又可以贖別人的罪。他們確信他們可以(靠著好行為和受苦犧牲)去幫助別人從神那裏得到拯救。」
然後,天主教的神父藉著「七個聖禮」來支取「功德庫」裏的功德,然後分期一點一點地分配給天主教徒,好分期贖去他們的罪。他們從來沒有一個人經歷過「出死入生」的(約5:24),只能藉著教會的幫助得到救恩。如果有人敢說自己已經靠著耶穌基督一次過完成的救贖工作而得到完全的救恩的話,他就要被趕出教會。天主教的信條、信經、要理問答等,都否定了福音這最重要的部份,任何人若確定和相信這部份真理,就要被咒詛。梵帝崗第二次會議的記錄第一頁開始就這樣說:「藉著聖禮,尤其是是聖餐時、主耶穌被殺獻為祭,我們的救贖工作才得以完成。」
從這一點看來,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天主教相信救贖工作是由教會的聖禮促成的。但保羅明明的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是現在式的,指現在立即靠基督得到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希伯來書 9:12又說:「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是說,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用不著人用聖禮和功德協助完成。但可惜、這個真理一直被天主教所否認。
總之,在天主教若要得著耶穌救恩仍要靠所謂好行為、受苦犧牲和聖禮且由天主教分賜才能達成,試問天主教如此是真相信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嗎?....No!所以請大家切勿再受到她的蠱惑。
試問!現今的天主教是真相信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嗎?....No!(2)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9&up=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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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現今悖離聖經因信稱義之錯謬教義 ...
「若有人說罪人惟獨因信稱義,意思即罪人可以得著稱義的恩典而不需要其他東西及行動的合作,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9, sess. 6)
「若有人說罪人得著稱義的恩典是不需要靠人的好行為來維持和增加,說好行為只是稱義後的表現和果子,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11, sess. 6)
「若有人說赦罪的恩典在罪人稱義後已經完全得著,意思即他不需經過今世的報應或來世煉獄的刑罰而得著永遠的赦免,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0, sess. 6)
「若有人說天主教所持稱義的教義實際上把神的榮耀及主耶穌的功勞貶低,而不是說這教義更加彰顯神的真理及榮耀,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3, sess. 6)
「若有人說天主教的聖禮不是主耶穌設立的,或說聖禮不是有七項,又或說七項聖禮中有些不是真正的和有本質價值的聖禮,讓這人受咒詛。」( Council of Trent, canon 1, sess. 7)
「若有人說聖禮與人的救恩無關,意思即罪人可以單靠信心得著救恩而無需要行聖禮,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4, sess. 7)
「若有人說洗禮是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意思即救恩是可以不需受洗而得著的,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4, sess. 7)
「告解是罪人向賦予權力的神甫面前自我控告,為要透過他得著神的赦免。告解是神所設立的聖禮,罪人需要告解來得著救恩。」(Fundan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 468)
「彌撒是當日十字架獻祭的延續及更新;它將各各他的祭牲再一次獻給神……又將主在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勞帶給會眾。」(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248)
「彌撒中的獻祭有真正贖罪的功用……透過彌撒我們得著神的憐憫和幫助。因著這個獻祭,神的怒氣得以平息……因此祂就赦免錯誤和罪惡,甚至嚴重的罪也可得赦免。」(Catholic Catechism, 468)
「向聖母馬利亞默想……及向耶穌像、聖母像及其他聖人的像敬拜之規定,要一律的遵守。」(Vatican II, 67)
「馬利亞不在苦難及死亡的律下,因為這些律不過是罪帶來的刑罰。然而馬利亞卻知道並經歷過這些,為要拯救我們這些罪人。」(The Christ of Vatican II, 12, 15-16)
「若不藉著馬利亞,沒有人可以接近基督。」(Fundan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 214)
「基督的死和血所帶來的所有恩賜,全由馬利亞分發賜予。」(Fundan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 214)
「馬利亞肉身升天,但她並沒有放下拯救的工作,現今在天上為我們多方代求,為叫我們得著永生。」(Documetals of Vatican II, 91)
「背誦及默想玫瑰經(聖母經)會帶來驚人的果效:它使我們漸漸地達到完全認識基督的地步、它潔淨我們的靈魂、洗去我們的罪、使我們勝過仇敵……它能幫助我們償還我們向神及人的債及使我們得著各樣的恩典。」(The Secret of Rosary, 65)
「帶著神恩典而死的人,他們的靈魂要到煉獄受苦一段時期以準備進入天堂……煉獄的功用就是洗淨人的虧欠、小罪、過錯和因著懺悔(聖禮的一種)而得著赦免的大罪。這是一個到天堂的中途站,在此罪人為未獲赦免的過犯贖罪……在煉獄中所受的刑罰可藉著在世的信徒的彌撒、祈禱、捐獻及其他好行為來減輕。」(Catholic Encylopedia 467)
「神聖傳統、聖經及教庭的施教……是明顯的連接並結合在一起,以致三者中沒有一樣能脫離其他而獨立。」(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II)
「正確解釋神話語的任務--不論是聖經或是教會傳統--唯獨交托天主教。」(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117 -118)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9&up=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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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現今悖離聖經因信稱義之錯謬教義 ...
「若有人說罪人惟獨因信稱義,意思即罪人可以得著稱義的恩典而不需要其他東西及行動的合作,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9, sess. 6)
「若有人說罪人得著稱義的恩典是不需要靠人的好行為來維持和增加,說好行為只是稱義後的表現和果子,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11, sess. 6)
「若有人說赦罪的恩典在罪人稱義後已經完全得著,意思即他不需經過今世的報應或來世煉獄的刑罰而得著永遠的赦免,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0, sess. 6)
「若有人說天主教所持稱義的教義實際上把神的榮耀及主耶穌的功勞貶低,而不是說這教義更加彰顯神的真理及榮耀,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3, sess. 6)
「若有人說天主教的聖禮不是主耶穌設立的,或說聖禮不是有七項,又或說七項聖禮中有些不是真正的和有本質價值的聖禮,讓這人受咒詛。」( Council of Trent, canon 1, sess. 7)
「若有人說聖禮與人的救恩無關,意思即罪人可以單靠信心得著救恩而無需要行聖禮,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4, sess. 7)
「若有人說洗禮是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意思即救恩是可以不需受洗而得著的,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4, sess. 7)
「告解是罪人向賦予權力的神甫面前自我控告,為要透過他得著神的赦免。告解是神所設立的聖禮,罪人需要告解來得著救恩。」(Fundan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 468)
「彌撒是當日十字架獻祭的延續及更新;它將各各他的祭牲再一次獻給神……又將主在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勞帶給會眾。」(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248)
「彌撒中的獻祭有真正贖罪的功用……透過彌撒我們得著神的憐憫和幫助。因著這個獻祭,神的怒氣得以平息……因此祂就赦免錯誤和罪惡,甚至嚴重的罪也可得赦免。」(Catholic Catechism, 468)
「向聖母馬利亞默想……及向耶穌像、聖母像及其他聖人的像敬拜之規定,要一律的遵守。」(Vatican II, 67)
「馬利亞不在苦難及死亡的律下,因為這些律不過是罪帶來的刑罰。然而馬利亞卻知道並經歷過這些,為要拯救我們這些罪人。」(The Christ of Vatican II, 12, 15-16)
「若不藉著馬利亞,沒有人可以接近基督。」(Fundan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 214)
「基督的死和血所帶來的所有恩賜,全由馬利亞分發賜予。」(Fundan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 214)
「馬利亞肉身升天,但她並沒有放下拯救的工作,現今在天上為我們多方代求,為叫我們得著永生。」(Documetals of Vatican II, 91)
「背誦及默想玫瑰經(聖母經)會帶來驚人的果效:它使我們漸漸地達到完全認識基督的地步、它潔淨我們的靈魂、洗去我們的罪、使我們勝過仇敵……它能幫助我們償還我們向神及人的債及使我們得著各樣的恩典。」(The Secret of Rosary, 65)
「帶著神恩典而死的人,他們的靈魂要到煉獄受苦一段時期以準備進入天堂……煉獄的功用就是洗淨人的虧欠、小罪、過錯和因著懺悔(聖禮的一種)而得著赦免的大罪。這是一個到天堂的中途站,在此罪人為未獲赦免的過犯贖罪……在煉獄中所受的刑罰可藉著在世的信徒的彌撒、祈禱、捐獻及其他好行為來減輕。」(Catholic Encylopedia 467)
「神聖傳統、聖經及教庭的施教……是明顯的連接並結合在一起,以致三者中沒有一樣能脫離其他而獨立。」(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II)
「正確解釋神話語的任務--不論是聖經或是教會傳統--唯獨交托天主教。」(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117 -118)
試問大家、牧師能說「天主教豈不是改變了許多嗎?」而與他們在信仰上合一嗎......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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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中,或許無獨有偶你會聽到有一些對天主教真相不夠明聊的牧師或弟兄姐妹會說::「天主教豈不是改變了許多嗎﹖為甚麼要直斥他們為異端、大淫婦呢﹖」,其實我們可以做一個反問:「有誰讀過天主教公報的文件,說他們已經改變了﹖或聽到他們拋棄使他們成為異端的神學的那幾樣思想呢﹖」不!天主教不但沒有改變其思想,反而變本加厲的比以前任何時代都更遠離聖經的真理。
這要如何說才好呢!根據梵帝崗第二次會議(VATICAN II, FLANNERY\'\'S EDITION, VOL.1 ...於1962~1967年召開 )和梵帝崗最新出版的【普世天主教要理問答】知道,今天的天主教相信,基督的死使基督得到許多『滿足和功德』(SATISFACTIONS AND MERITS),貯藏在教會的『功德庫』裏面,這『功德庫』還藏有『聖母馬利亞和許多聖人的祈禱告和善行所帶來的功德(他們得到過多的功德、不但可以拯救自己,還有很多用剩的功德捐給教會的功德庫)。
在教會早些時期,一種以獻上好行為來救贖罪人的做法式逐漸風行,就是藉著聖人的祈禱和好行為,使不至於死的罪得以洗淨、塗抹和救贖,美其名為照基督的榜樣,要跟隨祂的人都要背起他們自己的十字架,贖去自己的罪,又可以贖別人的罪。他們確信他們可以(靠著好行為和受苦犧牲)去幫助別人從神那裏得到拯救。
天主教的神父藉著「七個聖禮」來支取「功德庫」裏的功德,然後分期一點一點地分配給天主教徒,好分期贖去他們的罪。他們從來沒有一個人經歷過「出死入生」的(聖經.約翰福音5:24),只能藉著教會的幫助得到救恩。如果有人敢說自己如聖經所說已經〝靠著耶穌基督一次過完成的救贖工作而得到完全的救恩的話〞,他就要被趕出教會。天主教的信條、信經、要理問答等,都否定了這聖經真理福音最重要的部份,任何人若確定和相信這部份真理,就要被咒詛。梵帝崗第二次會議的記錄第一頁開始就這樣說:「藉著聖禮,尤其是是聖餐時、主耶穌被殺獻為祭,我們的救贖工作才得以完成。」
從這一點看來,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天主教相信救贖工作是由教會的聖禮促成的。但使徒保羅明明的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是現在式的,指現在立即靠基督得到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聖經.以弗所書1:7),聖經希伯來書 9:12又說:「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也就是是說,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用不著人用聖禮和功德協助完成。但可惜、這個真理到如今一直被天主教所否認。
天主教認為基督的死是繼續進行著的,所以他們的彌撒不是為了記念主完成了救贖大工,而是為了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使人可以藉彌撒得到赦罪,而且人也可以分期一點一點地得到功德和恩典。天主教的袖珍字典這樣解釋說:「彌撒是一個真實叫人與神和好的祭,人的罪過得到赦免……彌撒又是一種由神定規的神聖方法, 好將各各他山上的功德應用到人的身上。基督在各各他山上為世人贏取了得救所需要的功德,但這些功德是逐漸的,不斷的,藉著彌撒分賜給人的……。祭司是不可缺少的,因為只有祭司才有權柄和能力將餅和杯中的萄葡汁轉變為基督的身體和血....彌撒中的祭越舉行得多,帶給人的福氣就越多(這是說、主在各各他山上的成就是不夠的)。」
天主教又相信,人死了,彌撒還可以繼續將恩典帶給他,只要他活著的親人替他購買「彌撒卡」,在為死人進行的彌撒中,將這些卡放在壇前,這樣就可以減短死者在煉獄中受苦的時間。若照他們這麼說,那麼就是單單靠基督的死是不足夠使我們升到天上的,還要藉著彌撒,歌頌聖母,善行,「為別人背十字架」等才能夠。從神父那裡獲得贖罪券(INDULGENCE)也可以縮短煉獄的時間。 CHARLES COLSON在他所著的「這身體」(THE BODY)一書第 271頁中指出:天主教不再有贖罪券這回事了。但事實上、近代的梵帝崗第二次會議(1962~1967年召開)頒下了長達十七頁的諭旨、論及贖罪券的教義,而且還宣告任何不接受這教義的人都要受咒詛。
也就是說馬丁路德在公元1517年所斥責天主教之贖罪券的教義(活著親人透過購買贖罪券以縮短死去親人煉獄的時間),到如今21世紀還沒有廢除,仍然違背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教導,這種徹底否定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救贖世人之恩,試問基督徒、牧師能說「天主教豈不是改變了許多嗎?」而與他們在信仰上合一嗎......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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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中,或許無獨有偶你會聽到有一些對天主教真相不夠明聊的牧師或弟兄姐妹會說::「天主教豈不是改變了許多嗎﹖為甚麼要直斥他們為異端、大淫婦呢﹖」,其實我們可以做一個反問:「有誰讀過天主教公報的文件,說他們已經改變了﹖或聽到他們拋棄使他們成為異端的神學的那幾樣思想呢﹖」不!天主教不但沒有改變其思想,反而變本加厲的比以前任何時代都更遠離聖經的真理。
這要如何說才好呢!根據梵帝崗第二次會議(VATICAN II, FLANNERY\'\'S EDITION, VOL.1 ...於1962~1967年召開 )和梵帝崗最新出版的【普世天主教要理問答】知道,今天的天主教相信,基督的死使基督得到許多『滿足和功德』(SATISFACTIONS AND MERITS),貯藏在教會的『功德庫』裏面,這『功德庫』還藏有『聖母馬利亞和許多聖人的祈禱告和善行所帶來的功德(他們得到過多的功德、不但可以拯救自己,還有很多用剩的功德捐給教會的功德庫)。
在教會早些時期,一種以獻上好行為來救贖罪人的做法式逐漸風行,就是藉著聖人的祈禱和好行為,使不至於死的罪得以洗淨、塗抹和救贖,美其名為照基督的榜樣,要跟隨祂的人都要背起他們自己的十字架,贖去自己的罪,又可以贖別人的罪。他們確信他們可以(靠著好行為和受苦犧牲)去幫助別人從神那裏得到拯救。
天主教的神父藉著「七個聖禮」來支取「功德庫」裏的功德,然後分期一點一點地分配給天主教徒,好分期贖去他們的罪。他們從來沒有一個人經歷過「出死入生」的(聖經.約翰福音5:24),只能藉著教會的幫助得到救恩。如果有人敢說自己如聖經所說已經〝靠著耶穌基督一次過完成的救贖工作而得到完全的救恩的話〞,他就要被趕出教會。天主教的信條、信經、要理問答等,都否定了這聖經真理福音最重要的部份,任何人若確定和相信這部份真理,就要被咒詛。梵帝崗第二次會議的記錄第一頁開始就這樣說:「藉著聖禮,尤其是是聖餐時、主耶穌被殺獻為祭,我們的救贖工作才得以完成。」
從這一點看來,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天主教相信救贖工作是由教會的聖禮促成的。但使徒保羅明明的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是現在式的,指現在立即靠基督得到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聖經.以弗所書1:7),聖經希伯來書 9:12又說:「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也就是是說,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用不著人用聖禮和功德協助完成。但可惜、這個真理到如今一直被天主教所否認。
天主教認為基督的死是繼續進行著的,所以他們的彌撒不是為了記念主完成了救贖大工,而是為了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使人可以藉彌撒得到赦罪,而且人也可以分期一點一點地得到功德和恩典。天主教的袖珍字典這樣解釋說:「彌撒是一個真實叫人與神和好的祭,人的罪過得到赦免……彌撒又是一種由神定規的神聖方法, 好將各各他山上的功德應用到人的身上。基督在各各他山上為世人贏取了得救所需要的功德,但這些功德是逐漸的,不斷的,藉著彌撒分賜給人的……。祭司是不可缺少的,因為只有祭司才有權柄和能力將餅和杯中的萄葡汁轉變為基督的身體和血....彌撒中的祭越舉行得多,帶給人的福氣就越多(這是說、主在各各他山上的成就是不夠的)。」
天主教又相信,人死了,彌撒還可以繼續將恩典帶給他,只要他活著的親人替他購買「彌撒卡」,在為死人進行的彌撒中,將這些卡放在壇前,這樣就可以減短死者在煉獄中受苦的時間。若照他們這麼說,那麼就是單單靠基督的死是不足夠使我們升到天上的,還要藉著彌撒,歌頌聖母,善行,「為別人背十字架」等才能夠。從神父那裡獲得贖罪券(INDULGENCE)也可以縮短煉獄的時間。 CHARLES COLSON在他所著的「這身體」(THE BODY)一書第 271頁中指出:天主教不再有贖罪券這回事了。但事實上、近代的梵帝崗第二次會議(1962~1967年召開)頒下了長達十七頁的諭旨、論及贖罪券的教義,而且還宣告任何不接受這教義的人都要受咒詛。
也就是說馬丁路德在公元1517年所斥責天主教之贖罪券的教義(活著親人透過購買贖罪券以縮短死去親人煉獄的時間),到如今21世紀還沒有廢除,仍然違背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教導,這種徹底否定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救贖世人之恩,試問基督徒、牧師能說「天主教豈不是改變了許多嗎?」而與他們在信仰上合一嗎......No !
1. 那麼天主教在1960年之後的梵諦岡第二會議做成〝信什麼宗教都可以得救〞,
-- 答:請公佈梵諦岡第二會議裡相關的記錄或決議文。
2. 藉著聖禮,尤其是是聖餐時、主耶穌被殺獻為祭,我們的救贖工作才得以完成。
-- 答:不參與聖餐,還沒有信主的人得救了嗎?
3. 天主教的神父藉著「七個聖禮」來支取「功德庫」裏的功德,
-- 答:聖禮乃是領受神的恩典。基督教說成聖,天主教說聖禮,雖然不太一樣,但是基督教懷疑墮落的掛名基督徒曾經得救過,天主教認為不按照神的規定領受聖禮就是拒絕神的恩典。
4. 天主教認為基督的死是繼續進行著的,所以他們的彌撒不是為了記念主完成了救贖大工,而是為了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
-- 答:「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這個是在基督教界裡常常聽到的說法。其實,在天主教裡彌撒被看做感恩祭,天主教強調的是默想。反觀,基督教的守聖餐為何不是「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
5. 「彌撒是當日十字架獻祭的延續及更新;它將各各他的祭牲再一次獻給神……又將主在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勞帶給會眾。」(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248)
-- 答:「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的全名是 「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The Attack on "Romanism" by "Bible Christians" 」,是一本辯護天主教信仰的書,以上被引用的句子不是天主教的立場,在書中已經被駁斥。
尾語:天主教錯誤的地方,我們可以討論,但是在評判之前,請好好考察資料的原始說法,也請好好地認識天主教的教義與解釋。
我並不想為天主教做辯護,但是我曾經在天主教待過,所以可以分辨一些不實的控訴,我認為這個並不是基督徒應該有的作為。
-- 答:請公佈梵諦岡第二會議裡相關的記錄或決議文。
2. 藉著聖禮,尤其是是聖餐時、主耶穌被殺獻為祭,我們的救贖工作才得以完成。
-- 答:不參與聖餐,還沒有信主的人得救了嗎?
3. 天主教的神父藉著「七個聖禮」來支取「功德庫」裏的功德,
-- 答:聖禮乃是領受神的恩典。基督教說成聖,天主教說聖禮,雖然不太一樣,但是基督教懷疑墮落的掛名基督徒曾經得救過,天主教認為不按照神的規定領受聖禮就是拒絕神的恩典。
4. 天主教認為基督的死是繼續進行著的,所以他們的彌撒不是為了記念主完成了救贖大工,而是為了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
-- 答:「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這個是在基督教界裡常常聽到的說法。其實,在天主教裡彌撒被看做感恩祭,天主教強調的是默想。反觀,基督教的守聖餐為何不是「將基督再一次在祭壇上犧牲成為祭」?
5. 「彌撒是當日十字架獻祭的延續及更新;它將各各他的祭牲再一次獻給神……又將主在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勞帶給會眾。」(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248)
-- 答:「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的全名是 「Catholicism and Fundamentalism: The Attack on "Romanism" by "Bible Christians" 」,是一本辯護天主教信仰的書,以上被引用的句子不是天主教的立場,在書中已經被駁斥。
尾語:天主教錯誤的地方,我們可以討論,但是在評判之前,請好好考察資料的原始說法,也請好好地認識天主教的教義與解釋。
我並不想為天主教做辯護,但是我曾經在天主教待過,所以可以分辨一些不實的控訴,我認為這個並不是基督徒應該有的作為。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03月27日 07:22
康來昌牧師說接受「異端」或「異教」就會下地獄,那麼天主教的宗教合一呢?
:
康來昌牧師在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attach&bid=5&file=M.1194934851.A.1.doc
說:「天主教在這兩個最基本的「神論」和「基督論」(the Person of Christ)上面都沒有不一致,所以我相信若要把天主教定為「異端」,不是很妥當。」,這樣對嗎?天主教在1962年後的梵諦岡第二會議做成一個結論論,就是〝認為不論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參閱 http://www.hkpec.org/article/index.php?agroup=%A4j%A6X%A4@%B9B%B0%CA&ayear=2002&amonth=2≈ass=2
)〞,既然是如此就表示得救救也可以靠異教假神偶像,大大違反基督教系統神學最基本的「神論」和「基督論」,康來昌牧師的講法當然是錯誤的!
再則,在天主教網頁 http://www.catholic.org.tw/cfss/bhst2b15.htm
提到〝世界各大宗教傳統的代表齊聚一堂,並肩而立,充分地表達出人類根本上的合一〞,這可說明天主教不但主張〝不論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也認為要促成世界各大宗教合一,既然康來昌牧師也說過接受「異端」或「異教」就會下地獄,那麼他應該認可天主教會下地獄喔!?那麼以後康來昌牧師還要繼續堅持天主教不是異端的說法嗎?其實她何止是異端!而是末世與異教全面融合的大淫婦!
:
康來昌牧師在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attach&bid=5&file=M.1194934851.A.1.doc
說:「天主教在這兩個最基本的「神論」和「基督論」(the Person of Christ)上面都沒有不一致,所以我相信若要把天主教定為「異端」,不是很妥當。」,這樣對嗎?天主教在1962年後的梵諦岡第二會議做成一個結論論,就是〝認為不論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參閱 http://www.hkpec.org/article/index.php?agroup=%A4j%A6X%A4@%B9B%B0%CA&ayear=2002&amonth=2≈ass=2
)〞,既然是如此就表示得救救也可以靠異教假神偶像,大大違反基督教系統神學最基本的「神論」和「基督論」,康來昌牧師的講法當然是錯誤的!
再則,在天主教網頁 http://www.catholic.org.tw/cfss/bhst2b15.htm
提到〝世界各大宗教傳統的代表齊聚一堂,並肩而立,充分地表達出人類根本上的合一〞,這可說明天主教不但主張〝不論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也認為要促成世界各大宗教合一,既然康來昌牧師也說過接受「異端」或「異教」就會下地獄,那麼他應該認可天主教會下地獄喔!?那麼以後康來昌牧師還要繼續堅持天主教不是異端的說法嗎?其實她何止是異端!而是末世與異教全面融合的大淫婦!
刪除誠之的轉貼文。
我不知道您的目的是什麼。
是想請教我們?
是想批判我們?
如果想請教,請謙虛寫出您的疑問。
如果想批判,請看清楚我們的規定。
每篇文章後面,都有一行字: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cat_144649.html
隨便一個三教九流來貼個批評文、發個批評言,我就要花時間去回應,我哪有那麼多美國時間?
我再強調一次:
認同我們,且真心想學習,請謙虛來發問,我絕對找時間服務。
不認同我們,請便,別來這裡打擾,我忙死了,沒空。
我不知道您的目的是什麼。
是想請教我們?
是想批判我們?
如果想請教,請謙虛寫出您的疑問。
如果想批判,請看清楚我們的規定。
每篇文章後面,都有一行字: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cat_144649.html
隨便一個三教九流來貼個批評文、發個批評言,我就要花時間去回應,我哪有那麼多美國時間?
我再強調一次:
認同我們,且真心想學習,請謙虛來發問,我絕對找時間服務。
不認同我們,請便,別來這裡打擾,我忙死了,沒空。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9日 21:43
小小羊兄,對不起,您誤會了。我是站在預定論这个立场的(如果您參觀過我的博客就知道了)。
我轉貼的目的不是為了批判,而是這篇轉帖中有他的道理,可以作為知己知彼的材料。
我的確有點疑問想請教。康牧師文章中對德蕾莎修女的批判,說她『沒有(因信稱義,神白白給的)愛』,這點該怎麼看?會不會批判過頭了?德蕾莎修女的問題到底在哪裡?
轉貼的文章中也提到,『路德明确地反对加尔文的预定论』,不知道是否屬實?該如何反駁?
http://209.85.30.235/rainbow/messages/488812.html
謝謝您白忙中抽空回覆。如果沒有時間也沒有關係。
誠之
敬上
我轉貼的目的不是為了批判,而是這篇轉帖中有他的道理,可以作為知己知彼的材料。
我的確有點疑問想請教。康牧師文章中對德蕾莎修女的批判,說她『沒有(因信稱義,神白白給的)愛』,這點該怎麼看?會不會批判過頭了?德蕾莎修女的問題到底在哪裡?
轉貼的文章中也提到,『路德明确地反对加尔文的预定论』,不知道是否屬實?該如何反駁?
http://209.85.30.235/rainbow/messages/488812.html
謝謝您白忙中抽空回覆。如果沒有時間也沒有關係。
誠之
敬上
| 檢舉 | Posted by 誠之 at 2008年04月12日 07:11
誠之您好:
首先,我要先講一下您轉貼的這篇批判文。
基本上,這種批判文,水準算是相當不佳。
1.太多情緒性用語
2.沒有有效從聖經出發批判預定論的錯誤
3.引用古人資料與事實不符
網路上反對預定論者的文章,其實還有一些是相當夠水準的。
我建議,假使您要看的話,要挑些真正有內容的來看,否則會浪費太多時間。
但是,我不贊成您直接去那些反對者的場子發言。
您一方面還無法為自己所信辯護,另一方面您還無法靠自己力量有力駁倒對方的錯誤。
在這種情形下,您去反對者那邊發言,很難有甚麼正向收穫。
假使您讀到一些反對者的文章,而您不知如何駁斥、或是不知對方錯在哪裡的話,歡迎像您這篇文章一樣,寫出您疑惑之處,然後來這裡來發問。
請千萬不要只轉貼一篇文章,然後不加任何說明與解釋。
事實上,將您自己的想法與疑問說明越詳細,大家越容易掌握住您的問題焦點,才容易對症下藥幫助您。
這樣,對您還比較有幫助一些。
這是我衷心之言。
我自己一樣會去閱讀那些反對者的文章,以便瞭解他們在想些甚麼、主張些甚麼。
但是,我不願意浪費時間去對方場子辯論。
對我而言,我在乎的是我自己對真理瞭解是否錯誤、是否有需要修正之處,而不在於打敗多少人、打敗哪些人。(很多人在網路上到處踢館,是要這樣做的)
事實上,我希望的是,透過我消化咀嚼之後所寫出的文章,能幫助更多有疑惑的、原本不清楚的弟兄姊妹,能更清楚真理、更認識上帝,那樣就夠了。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幾乎只在這裡發表教導性文章,而不去其他基督教網站發表的重要原因。
在過去,我在其他基督教網站討論區很認真回答反對者的問題、很認真用聖經一一駁斥反對者的錯誤,但是,後來我發現,這樣浪費我太多太多時間,因為對方根本不會想聽、也不願意改變錯誤。
後來我也發現,在我有限的時間裡,拿來幫助那些真正有心想學習的弟兄姊妹,才有意義。
否則的話,假使我像過去一樣那樣有人惡意詢問、有人踢館我就回答,我真的會被搞到累死,也沒時間寫出甚麼完整正式文章來。
所以,您也不需要把我的文章貼到反對者那邊去。特別是我已經在這裡說出對方文章水準不佳的情形下,貼我的文章過去,對對方並不禮貌。在此特別提醒您留意一下。
以下,我開始進入駁斥與批判。
1.這篇轉帖中有他的道理,可以作為知己知彼的材料。
答:
事實上,您轉貼的這篇文章,道理很少,也幾乎沒甚麼值得參考之處。
我剛剛也針對這部分講過了。
2.康牧師文章中對德蕾莎修女的批判,說她『沒有(因信稱義,神白白給的)愛』,這點該怎麼看?會不會批判過頭了?德蕾莎修女的問題到底在哪裡?
答:
康牧師他講的是正確的。
康牧師的意思應該很清楚才對,他是指:
德雷莎修女士因為功德觀念(做好事,得救恩)去做好事,這與因信稱義的做好事動機不同,當然就會變成和哥林多前書那段經文警告的一樣。
事實上,德雷莎修女自己就表明過,她確實很害怕不得救。
其實,康來昌牧師本身算是相當為德雷莎修女講話的。
請參閱康牧師寫的:
『天主教是異端嗎?』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attach&bid=5&file=M.1194934851.A.1.doc
我也要在此聲明一下,我沒有在這園地公開轉貼康牧師這篇,因為我不是很同意他的看法和結論。
但在這裡要貼出來,是要讓大家知道康牧師講到德雷莎修女時,他到底用甚麼態度在講、用甚麼角度在看德雷莎修女,不要誤判他的意思。
因信稱義,就是相信只要我信主耶穌,我就得救。
問題是,天主教不承認這種觀念。
他們主張你信耶穌還不夠,還要一直有好行為,否則不得救。
我們基督教主張信耶穌就夠,就已經得救,之後才努力行出好行為。
基督教這種叫『因信稱義』(信了,你就馬上被稱為義人),天主教那種叫『因信成義』(信了,你還要有好行為,那時才能成為義人)。
基督教:
我信了,我就已經成為上帝的兒子,以後的好行為只是兒子當乖小孩的情形一樣。
天主教:
我信了,我還不是上帝的兒子,要等到我死了,才能真正成為上帝的小孩。
德雷莎修女的情形,和馬丁路得是一樣的,對自己的得救充滿恐懼。
因為他們都會發現,已經很努力做好事,可是好像還是達不到上帝要求,好像還是沒得救。
關於天主教和基督教這部分差異,請參閱:
『我們是相信基督教的『稱義』,還是天主教的『稱義』?』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19244.html
基本上,康牧師針對德雷莎修女講的觀念,並沒有甚麼很特殊的奇怪之處。這是不管基督教甚麼宗派的信徒,都不難理解才對,不是只有改革宗信徒才能理解。
相反的,反而是一些強烈主張人自由意志路線的信徒,反而很容易接受天主教的稱義觀念。
雖然和天主教仍有差別,但確實很接近。
像阿民念主義五大主張,和天主教觀念就很像。
另外,德雷莎修女的一些問題,請參閱:
『小心盧雲神父和德雷莎修女的書籍與言論』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69491.html
請別誤會,我不是說她不偉大。
但是,在信仰上,她很多觀念是大有問題的,可是很多基督徒卻毫無警覺,甚至大量吸收閱讀她的嘉言錄,而不知其中有毒。
3.轉貼的文章中也提到,『路德明確地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不知道是否屬實?該如何反駁?
答:他講錯了。
事實真相是:
馬丁路得講預定論,講得比加爾文還多,只是他沒有寫成有系統的書籍而已。
而他的預定論觀念,和加爾文幾乎一模一樣,只有一些小差異。
是誰和加爾文不同?
不是馬丁路得,而是馬丁路得的重要同工墨蘭頓。他就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不贊成『神恩獨做』,而進入『人神協力』的觀念。
所以,受墨蘭頓影響,後代的路得會體系(信義會),就有些受到這種人神協力觀念的影響,而不是很認同加爾文的預定論。
但是,這可不是說馬丁路得本身反對。
馬丁路得反對加爾文的甚麼,知道嗎?
不是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自由意志,事實上,他這部分比加爾文還強烈。
他反對的是加爾文的『聖餐觀念』,加爾文也反對馬丁路得的聖餐觀念。
換言之,是這種次要的東西,而不是真正重要的真理部分。
當然,馬丁路得對預定的觀念,雖然和加爾文非常類似,但畢竟仍有些差異。
但是,馬丁路得強烈的上帝主權觀念,卻和加爾文幾乎一樣。
只是,馬丁路得不贊成用『約』的觀念(加爾文就很重視約的觀念)來處理人與神的議題。所以,一些由『約』的觀念出來的預定論、聖餐、嬰兒洗禮、、、觀念,當然二者就會不同。
不過,我也要在此插進來講一下,加爾文主義那種『約』的觀念,在我們這園地裡,我很少強調、也不太講。
因為那確實只是宗派信仰,比較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
回到主題來,假使因為他們二人一些預定論觀念上的小差異,因此就說馬丁路得和加爾文預定論觀念不同,甚至說『路德明確地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那也未免太天差地遠。
在網路上,這種張冠李戴的人,實在太多。
動不動就說加爾文主張甚麼,問題是加爾文根本就沒主張;
動不動就說馬丁路得反對甚麼,其實馬丁路得根本不是。
說真的,這些資料,很多書都有,教會歷史也常會介紹到。
我就是不知道該文作者,對這些資料到底瞭解多少?
當然,我也不是說我自己就多瞭解。
但是,要寫出好的批判文,是真的要比較有根有據才好,不要用一些很片段、或是只有極少數人在講的東西,然後就放大處理。
不過,這也不能怪大家。
我還見過神學院教授講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和阿民念主義的差異,竟然講錯的;
神學家Sproul也還聽過一個長老會神學院院長講道,那位院長竟然連預定論觀念都錯得一塌糊塗的。
連神學院教授與院長,都不清不楚亂教了,難怪學習者有時會學到錯誤的東西。
另外,該篇文章對改革宗信徒的批評也有放大處理的情形。
我絕對承認,某些改革宗體系的教會信徒非常偏激,四處批評別人、嚴詞激烈、甚至四處判人異端。
問題是,那是改革宗多數人的行為,還是少數教會信徒的行為?
只因為少數人那樣做,就放大成整個改革宗體系都那樣,這樣的批判文,可信度會大幅度降低。
我不是說大家不能寫批判文。
但是,要批判,有很多要注意的:
1.我是否正確理解對方的觀念?
2.我是否能有效從聖經批判對方的錯誤?
3.我引用的觀念與資料,是否可信?是否偏激?
4.我批判時,是否以偏蓋全、過度放大資料、或是過度解讀資料?
還有很多,在此不提。
要看批判文,我先介紹兩篇好了。
這是吳主光牧師寫的。
1.絕對預定論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710sp1.htm
修訂部分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712sp1.htm
2.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交匯點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804sp1.htm
姑且不論文中論點與觀念是否合理,起碼,吳主光牧師是很認真一直努力用聖經在進行思考批判。
當然,回過頭來講,他講的,很多觀念是錯誤的。
錯在哪裡?
假使弟兄姊妹有認真閱讀我最近寫的一大堆關於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文章,大家應該很容易發現錯在哪裡才對。
事實上,我最近寫得這麼多文章,就是為了反駁吳牧師的文章而寫的。
我很尊敬吳牧師,非常尊敬。我很反對有人任意認為吳牧師是異端、是不得救者。
但是,關於預定論與自由意志方面的教導,很不幸的,我必須說,吳牧師講錯了。
但是,大家應該也可以發現我的努力,我用很多很多文章、很多很多篇幅、很多聖經經文,盡量詳細解釋對在哪裡、錯在哪裡。
說真的,寫批評文,如果像那篇轉貼文一樣只是大筆揮揮三兩句,這樣的話,能幫助多少弟兄姊妹更清楚真理呢?
更何況是很精細複雜的教義觀念,要寫批評文時,有辦法三兩句大筆揮揮,也講不出哪裡違反聖經,就說對方錯誤?
其他方法上的錯誤、放大解讀的錯誤,這都會讓那樣的文章可讀性下降。
也就是說假使我要找資料,思考反對者講些甚麼我會找吳主光牧師這類的反對文,而不會找您貼的那篇反對文。
另外,只要是弟兄姊妹誠意的發問,除非我不會,或是我實在太沒時間,又或是都沒有其他熱心兄姊出來回應。
否則的話,我幾乎都一定會回應,只是時間早晚而已,請不用擔心。
首先,我要先講一下您轉貼的這篇批判文。
基本上,這種批判文,水準算是相當不佳。
1.太多情緒性用語
2.沒有有效從聖經出發批判預定論的錯誤
3.引用古人資料與事實不符
網路上反對預定論者的文章,其實還有一些是相當夠水準的。
我建議,假使您要看的話,要挑些真正有內容的來看,否則會浪費太多時間。
但是,我不贊成您直接去那些反對者的場子發言。
您一方面還無法為自己所信辯護,另一方面您還無法靠自己力量有力駁倒對方的錯誤。
在這種情形下,您去反對者那邊發言,很難有甚麼正向收穫。
假使您讀到一些反對者的文章,而您不知如何駁斥、或是不知對方錯在哪裡的話,歡迎像您這篇文章一樣,寫出您疑惑之處,然後來這裡來發問。
請千萬不要只轉貼一篇文章,然後不加任何說明與解釋。
事實上,將您自己的想法與疑問說明越詳細,大家越容易掌握住您的問題焦點,才容易對症下藥幫助您。
這樣,對您還比較有幫助一些。
這是我衷心之言。
我自己一樣會去閱讀那些反對者的文章,以便瞭解他們在想些甚麼、主張些甚麼。
但是,我不願意浪費時間去對方場子辯論。
對我而言,我在乎的是我自己對真理瞭解是否錯誤、是否有需要修正之處,而不在於打敗多少人、打敗哪些人。(很多人在網路上到處踢館,是要這樣做的)
事實上,我希望的是,透過我消化咀嚼之後所寫出的文章,能幫助更多有疑惑的、原本不清楚的弟兄姊妹,能更清楚真理、更認識上帝,那樣就夠了。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幾乎只在這裡發表教導性文章,而不去其他基督教網站發表的重要原因。
在過去,我在其他基督教網站討論區很認真回答反對者的問題、很認真用聖經一一駁斥反對者的錯誤,但是,後來我發現,這樣浪費我太多太多時間,因為對方根本不會想聽、也不願意改變錯誤。
後來我也發現,在我有限的時間裡,拿來幫助那些真正有心想學習的弟兄姊妹,才有意義。
否則的話,假使我像過去一樣那樣有人惡意詢問、有人踢館我就回答,我真的會被搞到累死,也沒時間寫出甚麼完整正式文章來。
所以,您也不需要把我的文章貼到反對者那邊去。特別是我已經在這裡說出對方文章水準不佳的情形下,貼我的文章過去,對對方並不禮貌。在此特別提醒您留意一下。
以下,我開始進入駁斥與批判。
1.這篇轉帖中有他的道理,可以作為知己知彼的材料。
答:
事實上,您轉貼的這篇文章,道理很少,也幾乎沒甚麼值得參考之處。
我剛剛也針對這部分講過了。
2.康牧師文章中對德蕾莎修女的批判,說她『沒有(因信稱義,神白白給的)愛』,這點該怎麼看?會不會批判過頭了?德蕾莎修女的問題到底在哪裡?
答:
康牧師他講的是正確的。
康牧師的意思應該很清楚才對,他是指:
德雷莎修女士因為功德觀念(做好事,得救恩)去做好事,這與因信稱義的做好事動機不同,當然就會變成和哥林多前書那段經文警告的一樣。
事實上,德雷莎修女自己就表明過,她確實很害怕不得救。
其實,康來昌牧師本身算是相當為德雷莎修女講話的。
請參閱康牧師寫的:
『天主教是異端嗎?』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attach&bid=5&file=M.1194934851.A.1.doc
我也要在此聲明一下,我沒有在這園地公開轉貼康牧師這篇,因為我不是很同意他的看法和結論。
但在這裡要貼出來,是要讓大家知道康牧師講到德雷莎修女時,他到底用甚麼態度在講、用甚麼角度在看德雷莎修女,不要誤判他的意思。
因信稱義,就是相信只要我信主耶穌,我就得救。
問題是,天主教不承認這種觀念。
他們主張你信耶穌還不夠,還要一直有好行為,否則不得救。
我們基督教主張信耶穌就夠,就已經得救,之後才努力行出好行為。
基督教這種叫『因信稱義』(信了,你就馬上被稱為義人),天主教那種叫『因信成義』(信了,你還要有好行為,那時才能成為義人)。
基督教:
我信了,我就已經成為上帝的兒子,以後的好行為只是兒子當乖小孩的情形一樣。
天主教:
我信了,我還不是上帝的兒子,要等到我死了,才能真正成為上帝的小孩。
德雷莎修女的情形,和馬丁路得是一樣的,對自己的得救充滿恐懼。
因為他們都會發現,已經很努力做好事,可是好像還是達不到上帝要求,好像還是沒得救。
關於天主教和基督教這部分差異,請參閱:
『我們是相信基督教的『稱義』,還是天主教的『稱義』?』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19244.html
基本上,康牧師針對德雷莎修女講的觀念,並沒有甚麼很特殊的奇怪之處。這是不管基督教甚麼宗派的信徒,都不難理解才對,不是只有改革宗信徒才能理解。
相反的,反而是一些強烈主張人自由意志路線的信徒,反而很容易接受天主教的稱義觀念。
雖然和天主教仍有差別,但確實很接近。
像阿民念主義五大主張,和天主教觀念就很像。
另外,德雷莎修女的一些問題,請參閱:
『小心盧雲神父和德雷莎修女的書籍與言論』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69491.html
請別誤會,我不是說她不偉大。
但是,在信仰上,她很多觀念是大有問題的,可是很多基督徒卻毫無警覺,甚至大量吸收閱讀她的嘉言錄,而不知其中有毒。
3.轉貼的文章中也提到,『路德明確地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不知道是否屬實?該如何反駁?
答:他講錯了。
事實真相是:
馬丁路得講預定論,講得比加爾文還多,只是他沒有寫成有系統的書籍而已。
而他的預定論觀念,和加爾文幾乎一模一樣,只有一些小差異。
是誰和加爾文不同?
不是馬丁路得,而是馬丁路得的重要同工墨蘭頓。他就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不贊成『神恩獨做』,而進入『人神協力』的觀念。
所以,受墨蘭頓影響,後代的路得會體系(信義會),就有些受到這種人神協力觀念的影響,而不是很認同加爾文的預定論。
但是,這可不是說馬丁路得本身反對。
馬丁路得反對加爾文的甚麼,知道嗎?
不是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自由意志,事實上,他這部分比加爾文還強烈。
他反對的是加爾文的『聖餐觀念』,加爾文也反對馬丁路得的聖餐觀念。
換言之,是這種次要的東西,而不是真正重要的真理部分。
當然,馬丁路得對預定的觀念,雖然和加爾文非常類似,但畢竟仍有些差異。
但是,馬丁路得強烈的上帝主權觀念,卻和加爾文幾乎一樣。
只是,馬丁路得不贊成用『約』的觀念(加爾文就很重視約的觀念)來處理人與神的議題。所以,一些由『約』的觀念出來的預定論、聖餐、嬰兒洗禮、、、觀念,當然二者就會不同。
不過,我也要在此插進來講一下,加爾文主義那種『約』的觀念,在我們這園地裡,我很少強調、也不太講。
因為那確實只是宗派信仰,比較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
回到主題來,假使因為他們二人一些預定論觀念上的小差異,因此就說馬丁路得和加爾文預定論觀念不同,甚至說『路德明確地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那也未免太天差地遠。
在網路上,這種張冠李戴的人,實在太多。
動不動就說加爾文主張甚麼,問題是加爾文根本就沒主張;
動不動就說馬丁路得反對甚麼,其實馬丁路得根本不是。
說真的,這些資料,很多書都有,教會歷史也常會介紹到。
我就是不知道該文作者,對這些資料到底瞭解多少?
當然,我也不是說我自己就多瞭解。
但是,要寫出好的批判文,是真的要比較有根有據才好,不要用一些很片段、或是只有極少數人在講的東西,然後就放大處理。
不過,這也不能怪大家。
我還見過神學院教授講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和阿民念主義的差異,竟然講錯的;
神學家Sproul也還聽過一個長老會神學院院長講道,那位院長竟然連預定論觀念都錯得一塌糊塗的。
連神學院教授與院長,都不清不楚亂教了,難怪學習者有時會學到錯誤的東西。
另外,該篇文章對改革宗信徒的批評也有放大處理的情形。
我絕對承認,某些改革宗體系的教會信徒非常偏激,四處批評別人、嚴詞激烈、甚至四處判人異端。
問題是,那是改革宗多數人的行為,還是少數教會信徒的行為?
只因為少數人那樣做,就放大成整個改革宗體系都那樣,這樣的批判文,可信度會大幅度降低。
我不是說大家不能寫批判文。
但是,要批判,有很多要注意的:
1.我是否正確理解對方的觀念?
2.我是否能有效從聖經批判對方的錯誤?
3.我引用的觀念與資料,是否可信?是否偏激?
4.我批判時,是否以偏蓋全、過度放大資料、或是過度解讀資料?
還有很多,在此不提。
要看批判文,我先介紹兩篇好了。
這是吳主光牧師寫的。
1.絕對預定論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710sp1.htm
修訂部分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712sp1.htm
2.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交匯點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804sp1.htm
姑且不論文中論點與觀念是否合理,起碼,吳主光牧師是很認真一直努力用聖經在進行思考批判。
當然,回過頭來講,他講的,很多觀念是錯誤的。
錯在哪裡?
假使弟兄姊妹有認真閱讀我最近寫的一大堆關於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文章,大家應該很容易發現錯在哪裡才對。
事實上,我最近寫得這麼多文章,就是為了反駁吳牧師的文章而寫的。
我很尊敬吳牧師,非常尊敬。我很反對有人任意認為吳牧師是異端、是不得救者。
但是,關於預定論與自由意志方面的教導,很不幸的,我必須說,吳牧師講錯了。
但是,大家應該也可以發現我的努力,我用很多很多文章、很多很多篇幅、很多聖經經文,盡量詳細解釋對在哪裡、錯在哪裡。
說真的,寫批評文,如果像那篇轉貼文一樣只是大筆揮揮三兩句,這樣的話,能幫助多少弟兄姊妹更清楚真理呢?
更何況是很精細複雜的教義觀念,要寫批評文時,有辦法三兩句大筆揮揮,也講不出哪裡違反聖經,就說對方錯誤?
其他方法上的錯誤、放大解讀的錯誤,這都會讓那樣的文章可讀性下降。
也就是說假使我要找資料,思考反對者講些甚麼我會找吳主光牧師這類的反對文,而不會找您貼的那篇反對文。
另外,只要是弟兄姊妹誠意的發問,除非我不會,或是我實在太沒時間,又或是都沒有其他熱心兄姊出來回應。
否則的話,我幾乎都一定會回應,只是時間早晚而已,請不用擔心。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12日 11:09
另外,我介紹給大家一本好書:
『認識苦難的奧秘』(卡森)(校園出版社)
有時候,大家或許會覺得講到上帝主權、人的自由意志,我們都站在加爾文主義的角度來講。
確實,許多書籍與著作、資料,都是這個歸正神學體系的。
但我也一直強調,這並不是因為這是一種宗派自己的信仰,而是真正經得起聖經檢驗,不管甚麼宗派信徒,都不能不承認這是來自聖經的觀念。
卡森教授是近代神學大師,在解經上的造詣極深,在神學界的權威性和份量都很重,而且是福音派立場,不是新派神學。
他並不是旗幟鮮明的改革宗體系神學家,事實上,他也不是完全同意改革宗的一些觀念,而且在一些觀念的描述上、用語上,也和歸正神學的用語不同。
但是,我一直強調,我們不能因為看到人家用語和我們不同,就以為人家講的和我們不同。
我們要小心去理解對方在講些甚麼。
卡森教授在認識苦難的奧秘一書裡,也講到很多關於上帝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問題。
我保證,大家如果自己去看,會發現他這個非改革宗體系的神學家,在小心解經與研究過反合性經文的情形下,得出的結論與觀念,竟然和歸正神學的講法幾乎一模一樣,反而和反對者的講法不同。
而他在書裡,也講出很多反對者解經出現的問題,以及為什麼他們那些主張通不過聖經檢驗。
他也大量採用『消極預定』的觀念(只是他不是用這種名詞,但講的是一樣的東西),也大量注重反合性經文。
我不是說歸正神學多厲害,而是要強調,我們不管人家怎樣解經、不管從哪種角度出發,只要你解出來的合聖經、經得起聖經檢驗,我們就願意聽。
而歸正神學就是這種經得起檢驗的。
說真的,不講反合性經文,很多神學觀念就會看來很有道理。
可是一旦放在反合性經文下來檢驗,很多神學觀念就會一一被刷下來、被發現漏洞、被發現站不住腳。
吳主光牧師講到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的很多觀念,不僅是我們從歸正神學來駁斥,也正是無特殊宗派色彩的卡森在書中所駁斥的。
『認識苦難的奧秘』(卡森)(校園出版社)
有時候,大家或許會覺得講到上帝主權、人的自由意志,我們都站在加爾文主義的角度來講。
確實,許多書籍與著作、資料,都是這個歸正神學體系的。
但我也一直強調,這並不是因為這是一種宗派自己的信仰,而是真正經得起聖經檢驗,不管甚麼宗派信徒,都不能不承認這是來自聖經的觀念。
卡森教授是近代神學大師,在解經上的造詣極深,在神學界的權威性和份量都很重,而且是福音派立場,不是新派神學。
他並不是旗幟鮮明的改革宗體系神學家,事實上,他也不是完全同意改革宗的一些觀念,而且在一些觀念的描述上、用語上,也和歸正神學的用語不同。
但是,我一直強調,我們不能因為看到人家用語和我們不同,就以為人家講的和我們不同。
我們要小心去理解對方在講些甚麼。
卡森教授在認識苦難的奧秘一書裡,也講到很多關於上帝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問題。
我保證,大家如果自己去看,會發現他這個非改革宗體系的神學家,在小心解經與研究過反合性經文的情形下,得出的結論與觀念,竟然和歸正神學的講法幾乎一模一樣,反而和反對者的講法不同。
而他在書裡,也講出很多反對者解經出現的問題,以及為什麼他們那些主張通不過聖經檢驗。
他也大量採用『消極預定』的觀念(只是他不是用這種名詞,但講的是一樣的東西),也大量注重反合性經文。
我不是說歸正神學多厲害,而是要強調,我們不管人家怎樣解經、不管從哪種角度出發,只要你解出來的合聖經、經得起聖經檢驗,我們就願意聽。
而歸正神學就是這種經得起檢驗的。
說真的,不講反合性經文,很多神學觀念就會看來很有道理。
可是一旦放在反合性經文下來檢驗,很多神學觀念就會一一被刷下來、被發現漏洞、被發現站不住腳。
吳主光牧師講到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的很多觀念,不僅是我們從歸正神學來駁斥,也正是無特殊宗派色彩的卡森在書中所駁斥的。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12日 12:46
非常感謝您花時間回答小弟的問題。
我信主大約7年,最近幾年才開始接觸並接受了改革宗信仰。在我探索改革宗教義的過程,深深感覺華人教會對預定論有一種恐懼,總覺得“太”強調神的主權,忽略人的自由選擇,就會使基督教信仰變得太像宿命論,“人變成神的玩偶”;很多人也覺得“限定的救贖”“窄化”了神的愛──他們說,聖經“明明”說,神為全人類的罪做了挽回祭[參約壹2:2,新譯本;和合本譯為普天下人的罪],改革宗卻否認神的對全人類的愛,把神的愛限制在改革宗的教義架構下──因此對預定論非常排斥。
我還碰過一位自稱是“偏加爾文主義的福音派”(Calvinistic Evangelicals)的牧師。他說,他不願意摻和在古人的爭論(加爾文五點 vs.阿民念五點)中,因為那是那個時代的話題,TULIP只能在那個時代的框架中來理解,缺少那個時代的處境,硬把加爾文五點移植到當代,實在沒有必要。
我覺得他說的部分有理。
但是,我更贊成巴刻所說的:“我們不可以因為這個教義引起爭論,就把這個教義當成不重要。因為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並沒有回避這個問題。他既不為這個題目大大地爭論,但也不回避這個問題;他既不被此問題困擾,也不以它為恥。他只是單純地接受這個教義,把它當成是福音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來闡釋。當他用這個教義來教訓人時,他只有一個目的: 幫助信徒看見那救贖的恩典是何等的浩大,藉此感動他們,激發他們敬拜,並在生命中做出同等的回應。(羅8:28-11:36;弗1:3-14;林前1: 26- 32;帖前2:13-14;提後1:9-10)” ---- 摘自《字裏藏珍》,
巴刻在歐文的書 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 的書介中,對阿民念主義和加爾文五點,也做了很清楚的對比。他非常嚴厲地指出,阿民念主義者所傳的福音是“另一個福音”。請參:http://www.all-of-grace.org/pub/others/deathofdeath.html(我自己嘗試翻譯了這篇文章,請參考http://209.85.30.235/articleReader.php?idx=195717,http://209.85.30.235/articleReader.php?idx=195718)
因此,我自己對辨明到底阿民念主義的錯誤在哪裡,自由意志的錯誤在哪里,也有很深的負擔。謝謝您在這裏所做的努力,我會仔細讀您寫的材料,幫助我更明白改革宗的教義。
Have a Christ-centered week!
誠之
http://peddrluo.ccblog.net/
敬上
我信主大約7年,最近幾年才開始接觸並接受了改革宗信仰。在我探索改革宗教義的過程,深深感覺華人教會對預定論有一種恐懼,總覺得“太”強調神的主權,忽略人的自由選擇,就會使基督教信仰變得太像宿命論,“人變成神的玩偶”;很多人也覺得“限定的救贖”“窄化”了神的愛──他們說,聖經“明明”說,神為全人類的罪做了挽回祭[參約壹2:2,新譯本;和合本譯為普天下人的罪],改革宗卻否認神的對全人類的愛,把神的愛限制在改革宗的教義架構下──因此對預定論非常排斥。
我還碰過一位自稱是“偏加爾文主義的福音派”(Calvinistic Evangelicals)的牧師。他說,他不願意摻和在古人的爭論(加爾文五點 vs.阿民念五點)中,因為那是那個時代的話題,TULIP只能在那個時代的框架中來理解,缺少那個時代的處境,硬把加爾文五點移植到當代,實在沒有必要。
我覺得他說的部分有理。
但是,我更贊成巴刻所說的:“我們不可以因為這個教義引起爭論,就把這個教義當成不重要。因為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並沒有回避這個問題。他既不為這個題目大大地爭論,但也不回避這個問題;他既不被此問題困擾,也不以它為恥。他只是單純地接受這個教義,把它當成是福音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來闡釋。當他用這個教義來教訓人時,他只有一個目的: 幫助信徒看見那救贖的恩典是何等的浩大,藉此感動他們,激發他們敬拜,並在生命中做出同等的回應。(羅8:28-11:36;弗1:3-14;林前1: 26- 32;帖前2:13-14;提後1:9-10)” ---- 摘自《字裏藏珍》,
巴刻在歐文的書 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 的書介中,對阿民念主義和加爾文五點,也做了很清楚的對比。他非常嚴厲地指出,阿民念主義者所傳的福音是“另一個福音”。請參:http://www.all-of-grace.org/pub/others/deathofdeath.html(我自己嘗試翻譯了這篇文章,請參考http://209.85.30.235/articleReader.php?idx=195717,http://209.85.30.235/articleReader.php?idx=195718)
因此,我自己對辨明到底阿民念主義的錯誤在哪裡,自由意志的錯誤在哪里,也有很深的負擔。謝謝您在這裏所做的努力,我會仔細讀您寫的材料,幫助我更明白改革宗的教義。
Have a Christ-centered week!
誠之
http://peddrluo.ccblog.net/
敬上
| 檢舉 | Posted by 誠之 at 2008年04月13日 13:25
給誠之:
竭誠歡迎您來到這裡。
首先,我要收回我說過的一句話:
「您一方面還無法為自己所信辯護,另一方面您還無法靠自己力量有力駁倒對方的錯誤。」
我去看過您的部落格了,您是有相當程度認識改革宗信仰的,而且是有能力辯護自己信仰的。
不過,我還是覺得您不太需要去反對者的地方發言。
當然,假使您有強烈的聖靈感動,上帝給您這樣的呼召,那另當別論。
以下回應您一些東西:
1.「深深感覺華人教會對預定論有一種恐懼,總覺得“太”強調神的主權,忽略人的自由選擇,就會使基督教信仰變得太像宿命論」
答:
同意。
很奇怪的是,華人教會難以接受預定的觀念,
可是,民間信仰卻很容易聽懂,而且覺得我們這樣的上帝很好。
換言之,『教會』無法接受,『民間信仰者』卻可以接受。
也就是說,某種程度而言,教會確實需要檢討了。
因為,為什麼基督徒竟然無法接受正確的教義,可是反而不信者覺得可以理解?
其實,某種程度而言,這和人本主義、新派神學、個人主義、無神論、普世流行觀念的影響很大。
基督徒很多依然有很深很深的『個人主義』觀念,不能接受『上帝掌管』的聖經教導。
大家總認為,『必須經我同意』才是普世真理,所以上帝的一切作為,也必須經我個人同意才行。
在這種觀念下,上帝當然必須是『慈父』,但當然不能是『嚴父』;
聖經中的上帝慈愛當然要努力講,但聖經中的上帝公義要盡可能減少。
重點很簡單,就是『我必須舒服』。
『我』和『舒服』成為信仰很重要的東西時,上帝的各種讓人不悅的本質,很自然都會不斷被削減。
同時,教會也會很自然迎合『人』,也努力塑造『舒服』的感覺,用此來吸引人信主。
『獎賞』觀念比『赦罪』觀念重要,『信耶穌得好處』比『信耶穌罪得赦免』重要。
這是現今很多華人教會的常態。
我們看傳統的聖詩,常會有關於破碎自己、感謝主耶穌赦罪、高舉上帝主權的詩歌。
但現今流行的教會音樂,這類的就比較少。
2.「那是那個時代的話題,TULIP只能在那個時代的框架中來理解,缺少那個時代的處境,硬把加爾文五點移植到當代,實在沒有必要。」
答:
這是大錯。
我們也可以講,聖經是當時的文化背景,與現今不同,不能移植到現代。
事實上,這種觀念,已經有新派神學、後現代主義污染的影響。
新派本來就不相信聖經權威,對他們而言,聖經處處可疑、處處都未必可搬到現今來使用。
後現代主義認為,甚麼都是對、甚麼都是好,大家都不要吵,和氣最重要。
許多基督徒對於教義真理,開始覺得可以自由擷取,不在乎教會歷經長時間累積下來的真理傳承,大家都認為可以將教義自由組合,我喜歡的就取進來,我討厭的就去除,然後人人可以組成一套自己想聽的教義。
插嘴一下,推薦一本好書:
『基督教會史略-改變教會的十人十事』(梁家麟)(明風出版)
易讀好懂,介紹兩千年來重要的教會人物,以及其思想觀念和影響。
作者也針對現今教會的觀念,以及過去人物,做出一些個人評論。
加爾文主義和阿民念主義的爭議,只是當時的時代背景,只能適用於當時?
事實上,我們如果認真去看,所有教會歷史上重要教義的爭議,沒有一個是沒有時代背景的。
重點在於:
1.我們是否認真去思考他們雙方所講的,哪種合聖經。
2.我們是否願意去除當時雙方情緒性用語、去除時代背景部分。
事實上,當我們認真思考研究,我們不可能不承認,那些教義爭議,有很多,根本和時代背景無關,而是與聖經真理有關。
各方人馬,絞盡腦汁,將聖經的話歸納整理,用當時的人聽得懂的方式來講解出來。
同時,雙方也就彼此的不同之處,提出批評與解釋。
在這種真理的思辯上,聖靈不斷保守教會,避免走入各種偏差裡面去。
在教會歷史上,我們會發現,一直有一條模模糊糊的路線,是從使徒時代開始,一直傳承下來到今日的。
在教義的爭論上,動輒判定對方是異端,這種態度,我們不應效法。
但是,在教義的爭論上,哪種才合聖經,卻是我們不管甚麼時代,都必須盡一切努力去效法的。
真正只屬於當時代的東西,我們當然不需接受;
可是明明就是與當時時代無關,而是所有時代都適用的教義真理,我們怎能輕率就認為不適用於現代?
以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為例,我們所有弟兄姊妹,不需知道當時時代背景、不需知道當時開過甚麼會、不需知道當時雙方吵些甚麼,只需研讀這五點,也會知道這五點與時代背景無關,而與真理教義有關。
可笑而令人感傷的是,許多各式各樣的偏差觀念,其實,古人早就已經討論過了、駁斥過了。
連錯在哪裡,哪裡解不通聖經,古人都講過了。
只可惜,太多現代基督徒不屑過去,沒想到自己只是不斷重複幾百千年前的人所犯的錯而已。
當我在研讀過去的教會歷史、教義歷史、信經信條時,我越深深的恐懼:
感動我們的聖靈,早就感動過過往的聖徒,留下寶貴的經驗了。
我現今所看見的反對預定論者的論點,有很多,幾乎都可以在過去的教會歷史上找到。
我不認為我們現代人比較聰明,古人就比較笨。
特別是關於信仰真理,這本來就與時代無關,而與真理是否正確有關。
因為,聖經就是古人所寫出的東西。
但是,我們卻不會說聖經不是真理、聖經會隨時代而變動真理性。
我不是說我們要死版版照聖經,不管時代背景,而是不要把與時代背景無關的真理也時代化去了。
甚麼是與時代有關?
像:舊約的不可吃豬肉、新約的女人蒙頭、信徒見面親嘴問安、、、。
我們總不可能現在進教會,大家就真的要用嘴巴親來親去吧?
甚麼是與時代無關?
信耶穌才能得救、三位一體、耶穌神人二性、上帝的本性、、、。
預定論講的東西,是時代性的東西嗎?
人類墮落、上帝揀選、主耶穌的救贖、恩典不可抗拒、聖徒永蒙上帝保守,這是時代性的東西嗎?
我不是說我們都要凡事去找古人說甚麼,而是我們真的不能以為我們所信的,是割除這兩千年任何傳承,然後憑空掉下的真理。
為什麼人家會講原罪、講三位一體?
我們連想都不用想,就把歷代聖徒努力研究聖經,在聖靈保守下所留存下來的正確教義,一律丟棄,然後要重新建立?
我們真的有歷代聖徒聰明、厲害、熟聖經嗎?
我很喜歡唐崇榮牧師一個觀念:
難道聖靈只保守我、教導我,然後都不保守教導歷代聖徒?
特別是歷經長遠的時間,一次又一次被眾多聖徒檢驗,然後一次又一次被確定合聖經的教義,我們都認為聖靈不保守引領他們?
否則的話,我憑甚麼把這些傳承下來的結晶都先丟掉,而不是先認真學習?
其實,在預定論方面,歷經教會歷史很長久的討論、激辯,許多偏差都已經被去除掉了。
許多偏激的、極端的、沒有聖經支持而只有邏輯推演的預定論觀念,也多半都已被棄置。
這是可喜的現象,也是聖靈的保守。
但很不幸的,反對者的誤解依然很嚴重。
我個人的領受是,不去和反對者直接對話,以免浪費太多時間。
直接寫文章,針對反對者的論點提出實質有力的反駁,並提出聖經依據。
這樣的話,很多讀到的弟兄姊妹,只要認真去思考、察考聖經、在聖靈帶領下,慢慢就會建立起正確的觀念。
事實上,教會裡,激烈反對者並不是那麼多。
最多的是根本就不清楚預定論講些甚麼的信徒。
我要幫助的,就是這些弟兄姊妹。
當這些弟兄姊妹有問題,我們大家在主裡一起幫忙、一起討論分享,然後越來越多人就越清楚自己在信些甚麼。
之後,各自回到教會去,在小組、在聚會、在主日學、在各種場合,將正確的觀念傳遞出去,這樣比較有意義。
否則的話,花時間和那些死忠反對者辯論,即使說得對方根本就無話可說,對方也不願意改變。
3.「他非常嚴厲地指出,阿民念主義者所傳的福音是“另一個福音”。」
答:
事實上,我也有這種感覺。
但是,我還不敢說阿民念主義就一定是另一個福音,像加拉太書嚴厲抨擊的那種一樣。
加拉太書那種,是會不得救的。
而我無法說阿民念主義的弟兄就不得救。
但是,我堅決相信,因為他們對真理認識不夠清楚,所以他們會受很大的虧損。
另外,巴刻雖是改革宗知名的神學家,但是,他為了促進合一,許多對新派、天主教讓步的決議也都參與聯名簽署,這也是他很大的爭議與敗筆。
他宣稱阿民念主義是另一種福音時,可是卻不斷拉攏新派和天主教。
但是,如果我們願意認真去思考,我們實在不能不說,就信仰的內容而言,阿民念主義還比較是我們弟兄,反而新派神學和天主教就離我們很遠。
再次歡迎您到這裡來,也歡迎您有問題與想法時,隨時與我們分享討論。
願上帝祝福您。
竭誠歡迎您來到這裡。
首先,我要收回我說過的一句話:
「您一方面還無法為自己所信辯護,另一方面您還無法靠自己力量有力駁倒對方的錯誤。」
我去看過您的部落格了,您是有相當程度認識改革宗信仰的,而且是有能力辯護自己信仰的。
不過,我還是覺得您不太需要去反對者的地方發言。
當然,假使您有強烈的聖靈感動,上帝給您這樣的呼召,那另當別論。
以下回應您一些東西:
1.「深深感覺華人教會對預定論有一種恐懼,總覺得“太”強調神的主權,忽略人的自由選擇,就會使基督教信仰變得太像宿命論」
答:
同意。
很奇怪的是,華人教會難以接受預定的觀念,
可是,民間信仰卻很容易聽懂,而且覺得我們這樣的上帝很好。
換言之,『教會』無法接受,『民間信仰者』卻可以接受。
也就是說,某種程度而言,教會確實需要檢討了。
因為,為什麼基督徒竟然無法接受正確的教義,可是反而不信者覺得可以理解?
其實,某種程度而言,這和人本主義、新派神學、個人主義、無神論、普世流行觀念的影響很大。
基督徒很多依然有很深很深的『個人主義』觀念,不能接受『上帝掌管』的聖經教導。
大家總認為,『必須經我同意』才是普世真理,所以上帝的一切作為,也必須經我個人同意才行。
在這種觀念下,上帝當然必須是『慈父』,但當然不能是『嚴父』;
聖經中的上帝慈愛當然要努力講,但聖經中的上帝公義要盡可能減少。
重點很簡單,就是『我必須舒服』。
『我』和『舒服』成為信仰很重要的東西時,上帝的各種讓人不悅的本質,很自然都會不斷被削減。
同時,教會也會很自然迎合『人』,也努力塑造『舒服』的感覺,用此來吸引人信主。
『獎賞』觀念比『赦罪』觀念重要,『信耶穌得好處』比『信耶穌罪得赦免』重要。
這是現今很多華人教會的常態。
我們看傳統的聖詩,常會有關於破碎自己、感謝主耶穌赦罪、高舉上帝主權的詩歌。
但現今流行的教會音樂,這類的就比較少。
2.「那是那個時代的話題,TULIP只能在那個時代的框架中來理解,缺少那個時代的處境,硬把加爾文五點移植到當代,實在沒有必要。」
答:
這是大錯。
我們也可以講,聖經是當時的文化背景,與現今不同,不能移植到現代。
事實上,這種觀念,已經有新派神學、後現代主義污染的影響。
新派本來就不相信聖經權威,對他們而言,聖經處處可疑、處處都未必可搬到現今來使用。
後現代主義認為,甚麼都是對、甚麼都是好,大家都不要吵,和氣最重要。
許多基督徒對於教義真理,開始覺得可以自由擷取,不在乎教會歷經長時間累積下來的真理傳承,大家都認為可以將教義自由組合,我喜歡的就取進來,我討厭的就去除,然後人人可以組成一套自己想聽的教義。
插嘴一下,推薦一本好書:
『基督教會史略-改變教會的十人十事』(梁家麟)(明風出版)
易讀好懂,介紹兩千年來重要的教會人物,以及其思想觀念和影響。
作者也針對現今教會的觀念,以及過去人物,做出一些個人評論。
加爾文主義和阿民念主義的爭議,只是當時的時代背景,只能適用於當時?
事實上,我們如果認真去看,所有教會歷史上重要教義的爭議,沒有一個是沒有時代背景的。
重點在於:
1.我們是否認真去思考他們雙方所講的,哪種合聖經。
2.我們是否願意去除當時雙方情緒性用語、去除時代背景部分。
事實上,當我們認真思考研究,我們不可能不承認,那些教義爭議,有很多,根本和時代背景無關,而是與聖經真理有關。
各方人馬,絞盡腦汁,將聖經的話歸納整理,用當時的人聽得懂的方式來講解出來。
同時,雙方也就彼此的不同之處,提出批評與解釋。
在這種真理的思辯上,聖靈不斷保守教會,避免走入各種偏差裡面去。
在教會歷史上,我們會發現,一直有一條模模糊糊的路線,是從使徒時代開始,一直傳承下來到今日的。
在教義的爭論上,動輒判定對方是異端,這種態度,我們不應效法。
但是,在教義的爭論上,哪種才合聖經,卻是我們不管甚麼時代,都必須盡一切努力去效法的。
真正只屬於當時代的東西,我們當然不需接受;
可是明明就是與當時時代無關,而是所有時代都適用的教義真理,我們怎能輕率就認為不適用於現代?
以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為例,我們所有弟兄姊妹,不需知道當時時代背景、不需知道當時開過甚麼會、不需知道當時雙方吵些甚麼,只需研讀這五點,也會知道這五點與時代背景無關,而與真理教義有關。
可笑而令人感傷的是,許多各式各樣的偏差觀念,其實,古人早就已經討論過了、駁斥過了。
連錯在哪裡,哪裡解不通聖經,古人都講過了。
只可惜,太多現代基督徒不屑過去,沒想到自己只是不斷重複幾百千年前的人所犯的錯而已。
當我在研讀過去的教會歷史、教義歷史、信經信條時,我越深深的恐懼:
感動我們的聖靈,早就感動過過往的聖徒,留下寶貴的經驗了。
我現今所看見的反對預定論者的論點,有很多,幾乎都可以在過去的教會歷史上找到。
我不認為我們現代人比較聰明,古人就比較笨。
特別是關於信仰真理,這本來就與時代無關,而與真理是否正確有關。
因為,聖經就是古人所寫出的東西。
但是,我們卻不會說聖經不是真理、聖經會隨時代而變動真理性。
我不是說我們要死版版照聖經,不管時代背景,而是不要把與時代背景無關的真理也時代化去了。
甚麼是與時代有關?
像:舊約的不可吃豬肉、新約的女人蒙頭、信徒見面親嘴問安、、、。
我們總不可能現在進教會,大家就真的要用嘴巴親來親去吧?
甚麼是與時代無關?
信耶穌才能得救、三位一體、耶穌神人二性、上帝的本性、、、。
預定論講的東西,是時代性的東西嗎?
人類墮落、上帝揀選、主耶穌的救贖、恩典不可抗拒、聖徒永蒙上帝保守,這是時代性的東西嗎?
我不是說我們都要凡事去找古人說甚麼,而是我們真的不能以為我們所信的,是割除這兩千年任何傳承,然後憑空掉下的真理。
為什麼人家會講原罪、講三位一體?
我們連想都不用想,就把歷代聖徒努力研究聖經,在聖靈保守下所留存下來的正確教義,一律丟棄,然後要重新建立?
我們真的有歷代聖徒聰明、厲害、熟聖經嗎?
我很喜歡唐崇榮牧師一個觀念:
難道聖靈只保守我、教導我,然後都不保守教導歷代聖徒?
特別是歷經長遠的時間,一次又一次被眾多聖徒檢驗,然後一次又一次被確定合聖經的教義,我們都認為聖靈不保守引領他們?
否則的話,我憑甚麼把這些傳承下來的結晶都先丟掉,而不是先認真學習?
其實,在預定論方面,歷經教會歷史很長久的討論、激辯,許多偏差都已經被去除掉了。
許多偏激的、極端的、沒有聖經支持而只有邏輯推演的預定論觀念,也多半都已被棄置。
這是可喜的現象,也是聖靈的保守。
但很不幸的,反對者的誤解依然很嚴重。
我個人的領受是,不去和反對者直接對話,以免浪費太多時間。
直接寫文章,針對反對者的論點提出實質有力的反駁,並提出聖經依據。
這樣的話,很多讀到的弟兄姊妹,只要認真去思考、察考聖經、在聖靈帶領下,慢慢就會建立起正確的觀念。
事實上,教會裡,激烈反對者並不是那麼多。
最多的是根本就不清楚預定論講些甚麼的信徒。
我要幫助的,就是這些弟兄姊妹。
當這些弟兄姊妹有問題,我們大家在主裡一起幫忙、一起討論分享,然後越來越多人就越清楚自己在信些甚麼。
之後,各自回到教會去,在小組、在聚會、在主日學、在各種場合,將正確的觀念傳遞出去,這樣比較有意義。
否則的話,花時間和那些死忠反對者辯論,即使說得對方根本就無話可說,對方也不願意改變。
3.「他非常嚴厲地指出,阿民念主義者所傳的福音是“另一個福音”。」
答:
事實上,我也有這種感覺。
但是,我還不敢說阿民念主義就一定是另一個福音,像加拉太書嚴厲抨擊的那種一樣。
加拉太書那種,是會不得救的。
而我無法說阿民念主義的弟兄就不得救。
但是,我堅決相信,因為他們對真理認識不夠清楚,所以他們會受很大的虧損。
另外,巴刻雖是改革宗知名的神學家,但是,他為了促進合一,許多對新派、天主教讓步的決議也都參與聯名簽署,這也是他很大的爭議與敗筆。
他宣稱阿民念主義是另一種福音時,可是卻不斷拉攏新派和天主教。
但是,如果我們願意認真去思考,我們實在不能不說,就信仰的內容而言,阿民念主義還比較是我們弟兄,反而新派神學和天主教就離我們很遠。
再次歡迎您到這裡來,也歡迎您有問題與想法時,隨時與我們分享討論。
願上帝祝福您。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13日 14:54
給小小羊
您說「事實上,教會裡,激烈反對者並不是那麼多。」,我都同意您的說法,但是在我的教會中情況有些不一樣。我的教會中的最高層人事大部份都是激烈地反對原罪的。他們反對原罪,當然也反對預定論。透過聽他們的講道,我認為他們只是在打稻草人,他們根本不清楚預定論的真實內容。最糟糕的是,我的教會中的最高層的長老聲稱神給了他有人類歷史以來最重要的託付,這託付就是恢復真理,他認為從使徒時代之後,教會中有很多錯誤的教訓 。他認為現在的教會都不夠遵行聖經中的教訓,主耶穌的吩咐。因為這樣的原故,我的教會可以說是自我封閉,和其他的教會很少接觸。
另外您說「最多的是根本就不清楚預定論講些甚麼的信徒。」,這個說法,我都同意您。在我的教會中,有些弟兄姊妹只要聽到「原罪」 這個詞就會有情緒反應,因為他們從聽道所得來場的「原罪」觀念都是很負面的。但是我對年輕的一群弟兄姊妹還是有盼望的,盼望他們能夠好好的追求認識真理。
您說「事實上,教會裡,激烈反對者並不是那麼多。」,我都同意您的說法,但是在我的教會中情況有些不一樣。我的教會中的最高層人事大部份都是激烈地反對原罪的。他們反對原罪,當然也反對預定論。透過聽他們的講道,我認為他們只是在打稻草人,他們根本不清楚預定論的真實內容。最糟糕的是,我的教會中的最高層的長老聲稱神給了他有人類歷史以來最重要的託付,這託付就是恢復真理,他認為從使徒時代之後,教會中有很多錯誤的教訓 。他認為現在的教會都不夠遵行聖經中的教訓,主耶穌的吩咐。因為這樣的原故,我的教會可以說是自我封閉,和其他的教會很少接觸。
另外您說「最多的是根本就不清楚預定論講些甚麼的信徒。」,這個說法,我都同意您。在我的教會中,有些弟兄姊妹只要聽到「原罪」 這個詞就會有情緒反應,因為他們從聽道所得來場的「原罪」觀念都是很負面的。但是我對年輕的一群弟兄姊妹還是有盼望的,盼望他們能夠好好的追求認識真理。
| 檢舉 | Posted by Vincent at 2008年04月14日 11:43
天主教教義相互矛盾原因不在我Samuel,而是他們〝進化(教義隨時在改)〞的結果...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7430&up=6525
:
這種講法(自己卓越的地位,並非由個人功勞所獲,而應歸功於基督的特殊恩寵)是說給基督徒聽的,為要基督教會來合他們的一所做的妥協,其實他們並沒有回到因信稱義→參閱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8&up=6450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9&up=6450
至於天主教在梵諦岡第二會議通過〝任何宗教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決議,這是說給異教徒聽的,為要異教徒來合他們的一。
這二種矛盾同存在天主教是很正常,正如天主教接受進化論一樣,在教皇的淫威之下,教義隨時都可更改,而竄改聖經早已不是新聞了(如刪掉十誡之不能拜偶像部份),她為合一目的,今天說要回到因信稱義貼近基督教,明天馬上又去擁抱異教徒進行宗教大合一,這種矛盾早已司空見慣,只因很多基督徒不明白而被耍得團團轉,進而被迷惑說他們越來越回到聖經,進而幫他們(天主教)護教,所以你說 【「不論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這樣的決議文偽證, 完全與《教會憲章》第14號矛盾,】,這矛盾不是我的問題,而是他們〝進化〞的結果,要基督徒和天主教合一,很簡單,先裁撤教皇再說,因教皇是製造天主教異端的最大亂源(因天主教說教皇無誤且又說教皇言論和聖經具有同等權威)。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7430&up=6525
:
這種講法(自己卓越的地位,並非由個人功勞所獲,而應歸功於基督的特殊恩寵)是說給基督徒聽的,為要基督教會來合他們的一所做的妥協,其實他們並沒有回到因信稱義→參閱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8&up=6450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6949&up=6450
至於天主教在梵諦岡第二會議通過〝任何宗教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決議,這是說給異教徒聽的,為要異教徒來合他們的一。
這二種矛盾同存在天主教是很正常,正如天主教接受進化論一樣,在教皇的淫威之下,教義隨時都可更改,而竄改聖經早已不是新聞了(如刪掉十誡之不能拜偶像部份),她為合一目的,今天說要回到因信稱義貼近基督教,明天馬上又去擁抱異教徒進行宗教大合一,這種矛盾早已司空見慣,只因很多基督徒不明白而被耍得團團轉,進而被迷惑說他們越來越回到聖經,進而幫他們(天主教)護教,所以你說 【「不論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這樣的決議文偽證, 完全與《教會憲章》第14號矛盾,】,這矛盾不是我的問題,而是他們〝進化〞的結果,要基督徒和天主教合一,很簡單,先裁撤教皇再說,因教皇是製造天主教異端的最大亂源(因天主教說教皇無誤且又說教皇言論和聖經具有同等權威)。
正如天主教接受進化論一樣,在教皇的淫威之下,教義隨時都可更改,而竄改聖經早已不是新聞了(如刪掉十誡之不能拜偶像部份),她為合一目的,今天說要回到因信稱義貼近基督教,明天馬上又去擁抱異教徒進行宗教大合一,這種矛盾早已司空見慣,只因很多基督徒不明白而被耍得團團轉,進而被迷惑說他們越來越回到聖經,進而幫他們(天主教)護教,所以你說 【「不論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這樣的決議文偽證, 完全與《教會憲章》第14號矛盾,】,這矛盾不是我的問題,
-- Big: 提出引用的出處或原文,我們再來討論,
否則亂扣帽子,是無賴的行為;
-- Big: 提出引用的出處或原文,我們再來討論,
否則亂扣帽子,是無賴的行為;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04月19日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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