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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務實者網友所提出的問題,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
平安:
我有一個問題請教?
在創世紀中人是第幾天被造?
在創1:11
神 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 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
1:12
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 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神看著是的 .
這是第二天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這是第六日
說明:在第一章說是先有菜蔬果子才有人
我們來看創世紀第二章
2:4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2:5 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 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
2:6 但有 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2:7 耶 和 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 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說明:在第二章所講的是,還沒有菜蔬果子就有人了
疑問:第一章和第二章很明顯 的不同,該如何是看待這兩章的不同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7年11月9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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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我有一個問題請教?
在創世紀中人是第幾天被造?
在創1:11
神 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 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
1:12
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 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神看著是的 .
這是第二天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這是第六日
說明:在第一章說是先有菜蔬果子才有人
我們來看創世紀第二章
2:4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2:5 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 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
2:6 但有 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2:7 耶 和 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 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說明:在第二章所講的是,還沒有菜蔬果子就有人了
疑問:第一章和第二章很明顯 的不同,該如何是看待這兩章的不同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7年11月9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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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一章描述神所看見的創造﹐範圍以地球為中心﹐
第二章描述人所看見的創造﹐範圍以伊甸園為中心﹐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1月9日 11:21
第一章描述神所看見的創造﹐範圍以地球為中心﹐
第二章描述人所看見的創造﹐範圍以伊甸園為中心﹐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1月9日 11:21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1月9日 12:47
Big平安
也許是我個性較龜毛些,我看聖經是逐字逐句去思想
所以我讀經速度很慢o
謝謝您的回應,但有一事不明了也請Big兄姐不吝指教
在創世紀第一章就說神用七日來造世界,您所說的"看見"
不知您能否更詳細的說明!
在第二章當中以我不成熟的聖經知識從字面上來看我個人
沒看見以人的描述"看見",不知Big兄姐能否為第兄解惑!
另外寫請教的是,在天上一日等於地上幾日?
因為創二:5還沒長菜蔬到創二:8神建造伊甸園,園中有許多果樹結成果子,在時間上好像隔了很久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7年11月9日 11:52
也許是我個性較龜毛些,我看聖經是逐字逐句去思想
所以我讀經速度很慢o
謝謝您的回應,但有一事不明了也請Big兄姐不吝指教
在創世紀第一章就說神用七日來造世界,您所說的"看見"
不知您能否更詳細的說明!
在第二章當中以我不成熟的聖經知識從字面上來看我個人
沒看見以人的描述"看見",不知Big兄姐能否為第兄解惑!
另外寫請教的是,在天上一日等於地上幾日?
因為創二:5還沒長菜蔬到創二:8神建造伊甸園,園中有許多果樹結成果子,在時間上好像隔了很久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7年11月9日 11:52
| 檢舉 |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7年11月9日 12:49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要先介紹一個觀念:
1. 宗教有真假,科學也有真假
2. 真宗教一定合真科學
3. 假宗教一定不合真科學
4. 真宗教不合假科學
5. 假宗教未必不合假科學
6. 現今的科學,不全是真科學
7. 正確的基督教,一定是真宗教
再來,我要再介紹另一個觀念:
1. 聖經是絕對無誤的真理
2. 有誤的是人對聖經的理解
3. 現今的科學不全是真科學
4. 現今的科學有時會被後來的科學所推翻
5. 假如聖經可以完全被現今的科學完全解釋,這聖經必為假真理(因為這表示這解釋未來可以被後來的科學所推翻,既然可被推翻,就不是真正的絕對真理)
6. 如果我們硬要找出完全合乎現在科學的聖經解釋,那表示我們一定走錯路
所以,我們讀聖經時,是用『完全能用現代科學解釋,所以我才信聖經』的態度來閱讀的話,那一定錯。
因為,基本觀念和方法就已經錯了。
但是,我們讀聖經時,如果用『可以合理解釋的態度』來閱讀聖經的話,那我們會發現聖經是完全無誤的。
當然,我們不可能完全都能合理解釋完全本聖經。
任何可以完全合理解釋全本聖經的,可能都已經錯誤解釋。
因為,聖經是由高等的上帝所啟示給低等的人類的,低等的人類是不可能完全明白所有高等的上帝的奧秘的。
但是,我們確實要認真努力去解釋、認識聖經。
我之前也提過了,我們的預設,會決定我們的閱讀結果。
假定我的預設是「聖經有誤」,那我自然可以找出很多好像「有誤」的聖經「矛盾」出來。
假定我的預設是「聖經無誤」,那我自然可以接受很多合理的解釋,也會發現聖經一點都沒有矛盾。
在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部分,乍看之下,
第一章的創造順序是:植物、動物、人…………人最後被造
第二章的創造順序是:人、植物、動物………人最先被造
看來好像很矛盾,但真的矛盾嗎?
事實上,這兩章是互補,而非矛盾。
1. 第一章是創造的大概,第二章是詳述人的受造和人所在的伊甸園
2. 第一章是整體創造的紀錄,人不是主要焦點;第二章的焦點則是在人身上
3. 第一章是編年式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二章是論題式的(根本不講第幾天,而是繞在人這主題上來講)
4. 第一章是紀錄(創造的過程),第二章是論述(人、伊甸園、犯罪),重點完全不同。
第二章並不是創造過程的紀錄,因為第二章根本連提都沒提到重要的太陽、月亮、地球的創造。
事實上,第二章(始祖受造、伊甸園)要和第三章(始祖犯罪、逐出伊甸園)連在一起,第二章是為帶入第三章來做鋪路。
這種寫作方式,已經在考古的近東碑文裡被發現。
這種寫作法是:
先簡單扼要稱揚統治者的偉大,再來詳細記述特別的勝利事件。
這和創世記第二、第三章的寫作方式是一致的:先叫介紹人的創造、伊甸園,然後帶入要表達的重要的墮落這主題。
至於創世記第一章的『日』,是指24小時嗎?
事實上,希伯來文的『日』,就像英文的『day』,意義很複雜。
有一些可能的解釋:
1.『日』是指『時代』(聖經也說過,在上帝眼中,千年如一日)
2.『日』是指『24小時』(以上帝神奇的功力,這沒什麼難的,因為在祂手中沒有難成的事。現代科學的宇宙大爆炸理論也顯示出宇宙初始時驚人的成長速度)
3.『日』是『一般日常生活用語用法』,但意思必須用詩歌體來理解(創世記第一章第一至六日是類似用詩歌體來寫作的,當我們閱讀詩歌體時,不能硬要按字面意思直解,而是掌握要表達的意思即可)
哪種才正確?我不知道,因為聖經沒多講。
但我只知道,不管是哪一種,都很合理,也都不影響聖經無誤。
也就是說,雖然我無法確定絕對正確的答案,但我知道上帝的答案是合理的、正確的,我可以放心相信聖經所說的。
事實上,我還可以奉送另一個更致命的問題: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1:5)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是第四日』(創1:14-19)
請問,太陽月亮到底是第幾日造的?
這有好幾種解釋法:
1. 第一天只是造出『光線』,第四天才造出太陽
2. 第一天已造出太陽,但因那時地球表面雲霧瀰漫,太陽還無法執行其正常功能,到第四天才開始能發揮其正常功能(分晝夜、做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普照地上)
3. 詩歌體,屬於二段式。第一段是第一至第三天,第二段是第四到六天。第二段是呼應第一段。也就是說,創造事實上是分成三個時期:第一天要和第四天一起讀,第二天要和第五天一起讀,第三天要和第六天一起讀。
這些解釋法,事實上,都有相當程度的合理性可以解釋這些經文。
哪種才是絕對正確,這不是我的重點。
事實上,還有更多可能的解釋。
我要表達的是:很多聖經裡看起來好像「矛盾」的地方,其實一點也不矛盾,常常都可以有很合理的解釋來解通的。
1. 宗教有真假,科學也有真假
2. 真宗教一定合真科學
3. 假宗教一定不合真科學
4. 真宗教不合假科學
5. 假宗教未必不合假科學
6. 現今的科學,不全是真科學
7. 正確的基督教,一定是真宗教
再來,我要再介紹另一個觀念:
1. 聖經是絕對無誤的真理
2. 有誤的是人對聖經的理解
3. 現今的科學不全是真科學
4. 現今的科學有時會被後來的科學所推翻
5. 假如聖經可以完全被現今的科學完全解釋,這聖經必為假真理(因為這表示這解釋未來可以被後來的科學所推翻,既然可被推翻,就不是真正的絕對真理)
6. 如果我們硬要找出完全合乎現在科學的聖經解釋,那表示我們一定走錯路
所以,我們讀聖經時,是用『完全能用現代科學解釋,所以我才信聖經』的態度來閱讀的話,那一定錯。
因為,基本觀念和方法就已經錯了。
但是,我們讀聖經時,如果用『可以合理解釋的態度』來閱讀聖經的話,那我們會發現聖經是完全無誤的。
當然,我們不可能完全都能合理解釋完全本聖經。
任何可以完全合理解釋全本聖經的,可能都已經錯誤解釋。
因為,聖經是由高等的上帝所啟示給低等的人類的,低等的人類是不可能完全明白所有高等的上帝的奧秘的。
但是,我們確實要認真努力去解釋、認識聖經。
我之前也提過了,我們的預設,會決定我們的閱讀結果。
假定我的預設是「聖經有誤」,那我自然可以找出很多好像「有誤」的聖經「矛盾」出來。
假定我的預設是「聖經無誤」,那我自然可以接受很多合理的解釋,也會發現聖經一點都沒有矛盾。
在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部分,乍看之下,
第一章的創造順序是:植物、動物、人…………人最後被造
第二章的創造順序是:人、植物、動物………人最先被造
看來好像很矛盾,但真的矛盾嗎?
事實上,這兩章是互補,而非矛盾。
1. 第一章是創造的大概,第二章是詳述人的受造和人所在的伊甸園
2. 第一章是整體創造的紀錄,人不是主要焦點;第二章的焦點則是在人身上
3. 第一章是編年式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二章是論題式的(根本不講第幾天,而是繞在人這主題上來講)
4. 第一章是紀錄(創造的過程),第二章是論述(人、伊甸園、犯罪),重點完全不同。
第二章並不是創造過程的紀錄,因為第二章根本連提都沒提到重要的太陽、月亮、地球的創造。
事實上,第二章(始祖受造、伊甸園)要和第三章(始祖犯罪、逐出伊甸園)連在一起,第二章是為帶入第三章來做鋪路。
這種寫作方式,已經在考古的近東碑文裡被發現。
這種寫作法是:
先簡單扼要稱揚統治者的偉大,再來詳細記述特別的勝利事件。
這和創世記第二、第三章的寫作方式是一致的:先叫介紹人的創造、伊甸園,然後帶入要表達的重要的墮落這主題。
至於創世記第一章的『日』,是指24小時嗎?
事實上,希伯來文的『日』,就像英文的『day』,意義很複雜。
有一些可能的解釋:
1.『日』是指『時代』(聖經也說過,在上帝眼中,千年如一日)
2.『日』是指『24小時』(以上帝神奇的功力,這沒什麼難的,因為在祂手中沒有難成的事。現代科學的宇宙大爆炸理論也顯示出宇宙初始時驚人的成長速度)
3.『日』是『一般日常生活用語用法』,但意思必須用詩歌體來理解(創世記第一章第一至六日是類似用詩歌體來寫作的,當我們閱讀詩歌體時,不能硬要按字面意思直解,而是掌握要表達的意思即可)
哪種才正確?我不知道,因為聖經沒多講。
但我只知道,不管是哪一種,都很合理,也都不影響聖經無誤。
也就是說,雖然我無法確定絕對正確的答案,但我知道上帝的答案是合理的、正確的,我可以放心相信聖經所說的。
事實上,我還可以奉送另一個更致命的問題: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1:5)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是第四日』(創1:14-19)
請問,太陽月亮到底是第幾日造的?
這有好幾種解釋法:
1. 第一天只是造出『光線』,第四天才造出太陽
2. 第一天已造出太陽,但因那時地球表面雲霧瀰漫,太陽還無法執行其正常功能,到第四天才開始能發揮其正常功能(分晝夜、做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普照地上)
3. 詩歌體,屬於二段式。第一段是第一至第三天,第二段是第四到六天。第二段是呼應第一段。也就是說,創造事實上是分成三個時期:第一天要和第四天一起讀,第二天要和第五天一起讀,第三天要和第六天一起讀。
這些解釋法,事實上,都有相當程度的合理性可以解釋這些經文。
哪種才是絕對正確,這不是我的重點。
事實上,還有更多可能的解釋。
我要表達的是:很多聖經裡看起來好像「矛盾」的地方,其實一點也不矛盾,常常都可以有很合理的解釋來解通的。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11月9日 15:49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cdn.rimg.tw/images/blog/me.gif&width=43&height=43)
> 沒看見以人的描述"看見",不知Big兄姐能否為第兄解惑!
> 在創世紀第一章就說神用七日來造世界,您所說的"看見"
> 不知您能否更詳細的說明!
> 在第二章當中以我不成熟的聖經知識從字面上來看我個人
> 沒看見以人的描述"看見",不知Big兄姐能否為第兄解惑!
我所說的 "看見" 是我的解釋。關鍵在於範圍與重心的不同。
小小羊已經把一二章之間的差異列出來了。
> 另外寫請教的是,在天上一日等於地上幾日?
> 因為創二:5還沒長菜蔬到創二:8神建造伊甸園,園中有許多果樹結成果子,在時間上好像隔了很久
a. 野地和田間的植物 "還" 沒有長起來。
b. 神使在伊甸園的樹,從地裡長出來。
c. 從編排上﹐最有問題的是動物﹐先造人﹐後造動物(創 2:18-19)。
c.1. 我無法解釋﹐原文最令我頭痛的是冠詞與動詞時態。
.. 創 2:5 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
.. 創 2:8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 創 2:9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
> 在上帝創造天地所說的一天,是地上幾年!
有晚上,有早晨,所以一日就是一天﹐
至於是幾個小時﹐那就得問上帝了。
>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1:5)
>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是第四日』(創1:14-19)
> 請問,太陽月亮到底是第幾日造的?
地球在第一天就開始自轉﹐第一日的光到了第四日就轉成三光﹕日﹑月﹑星。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1月9日 23:44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cdn.rimg.tw/images/blog/me.gif&width=43&height=43)
創世記一章是莊嚴的宣告,世界是神按著次序所創造的。重點強調萬物的源頭是神,以及被造界的井然有序。這都顯明了被造物的背後有一個創造的主宰。
聖經的作者再寫下聖經時,並沒有賦與科學上的意義。因為近代的天文學知識是17世紀才發展出來的,而且還在不斷修正之中,至今沒有定論。記載創世記的作者,不可能在記下這些啓示時,帶著科學的眼光來寫作,他是寫給當時3400年前左右的人看的。如果創世紀第一章是精確的科學論文,當時的人也不可能理解。如果把不存在作者寫作時心中的原義,以及當代人讀不出來的意義,硬是加入聖經的解釋當中,那是違反了嚴謹的釋經法。因為創世記不是預言,不應該假設作者寫下來的經文自己都不清楚,當代讀的人也不懂。
那一日到底怎麽解呢?最好的做法就是說:創世記一章中的“一日”就是神眼中的一日。那等於人間的多久?小小羊所說的三種講法都有可能。基督徒沒有必要給出一個答案,請有興趣的人努力在科學上去探究。而且我們也該有個認知,科學的結果也不見得是千真萬確的,很可能會被後來的學説所取代。所以聖經的解釋不該依附在科學之上,聖經沒有賦予經文科學的意義,我們就不要加上去。如果我們應是要加上科學的意義,説是經文中的“一日”就是24小時,或是1000年,那就要與科學站在平等的地位,提出證據,接受質疑,這是科學的基本精神。
基督徒尊重聖經是神的啓示,是絕對無誤的。我們的解釋可能有誤。那就要特別小心不要把聖經沒有説明,可能有誤的解釋加在聖經之中,最後被科學界推翻了,還怪到聖經的頭上,説是聖經出錯了。事實上應該説是這段聖經從來沒有意圖傳達科學的意義,只是加進去的解釋出錯了。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cdn.rimg.tw/images/blog/me.gif&width=43&height=43)
這是我的看法也許有錯請糾正我
一日如千年 千年的分割又好多個一日 好多的一日又是千年 一直推下去
這就能推到恐龍那時代之前 或大爆炸 或我們不知的時間點
所以聖經上的話在我看來並沒有錯誤 只是你要怎麼解
| 檢舉 | Posted by 疑惑 at 2007年11月10日 01:16
關於創世記的一日到底等於多久的時間,我簡單列出了三種解釋法。
事實上,真要詳細解釋這三種解釋法,要花很多的時間。
但對我而言,我覺得,能接受的人,就會發現,這三種解釋法,其實至少可以找到一、二種,算是可以「合理」解釋這些創世記經文,不是嗎?
對還沒信主的人而言,我並不認為應該要花很多時間去把聖經作詳細的解經分析。
我們回答問題,要看發問者的狀況來回答。
是已信者在研經?
還是未信者在發問?
回答法是不一樣的,深淺也是有別的。
目前,我對於這問題的發問者「務實者」網友的回答,態度仍是一致的:
1.聖經是無誤的。
2.科學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因為科學有限制,而且科學常會被推翻,並非絕對無誤的真理。
3.我們不需要提出『合乎現代科學』的聖經解釋,只需提出『合理合邏輯』的聖經解釋即可。
4.聖經很多看來矛盾的地方,其實都有很多合理合邏輯的解釋。重點只是自己願不願意接受而已。
5.到目前為止,對務實者網友的問題,我都保持開放性的態度來解釋那些聖經問題。
也就是說:我會提供各種解經書上面的解釋。
暫時,我不會對這些解經的詳細內容做過多的解說,以免模糊焦點。
因為,這討論串的對話,不是在進行『解經研討』,去分析各種解法的優缺點,而是在說明『聖經絕不矛盾,很多看來矛盾的地方,都可以有合理解釋』這樣的觀念而已。
所以暫時我們不需去仔細探討哪種解法比較好、哪種解法比較不好。
這樣會模糊了焦點,拉到太遠的地方去。
我覺得,還是針對務實者網友的需求來回答就好,不需變成解經分析研討,這樣比較能幫助還沒信主的務實者網友。
我相信,務實者網友還有很多信仰上的問題有待發問。
所以,我們就將回答決侷限在對他個人的回答上,暫時避免做太深入太精細的解經分析,以免在一個問題上就陷入太深太遠,反而使務實者網友無法聚焦。
有時,如果一些簡單的答案,已經可以解答尚未信主的發問人的疑惑時,我們就這樣即可。
如果發問者繼續對同一問題有更深入的發問,我們就繼續再做更深入的回答。
事實上,真要詳細解釋這三種解釋法,要花很多的時間。
但對我而言,我覺得,能接受的人,就會發現,這三種解釋法,其實至少可以找到一、二種,算是可以「合理」解釋這些創世記經文,不是嗎?
對還沒信主的人而言,我並不認為應該要花很多時間去把聖經作詳細的解經分析。
我們回答問題,要看發問者的狀況來回答。
是已信者在研經?
還是未信者在發問?
回答法是不一樣的,深淺也是有別的。
目前,我對於這問題的發問者「務實者」網友的回答,態度仍是一致的:
1.聖經是無誤的。
2.科學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因為科學有限制,而且科學常會被推翻,並非絕對無誤的真理。
3.我們不需要提出『合乎現代科學』的聖經解釋,只需提出『合理合邏輯』的聖經解釋即可。
4.聖經很多看來矛盾的地方,其實都有很多合理合邏輯的解釋。重點只是自己願不願意接受而已。
5.到目前為止,對務實者網友的問題,我都保持開放性的態度來解釋那些聖經問題。
也就是說:我會提供各種解經書上面的解釋。
暫時,我不會對這些解經的詳細內容做過多的解說,以免模糊焦點。
因為,這討論串的對話,不是在進行『解經研討』,去分析各種解法的優缺點,而是在說明『聖經絕不矛盾,很多看來矛盾的地方,都可以有合理解釋』這樣的觀念而已。
所以暫時我們不需去仔細探討哪種解法比較好、哪種解法比較不好。
這樣會模糊了焦點,拉到太遠的地方去。
我覺得,還是針對務實者網友的需求來回答就好,不需變成解經分析研討,這樣比較能幫助還沒信主的務實者網友。
我相信,務實者網友還有很多信仰上的問題有待發問。
所以,我們就將回答決侷限在對他個人的回答上,暫時避免做太深入太精細的解經分析,以免在一個問題上就陷入太深太遠,反而使務實者網友無法聚焦。
有時,如果一些簡單的答案,已經可以解答尚未信主的發問人的疑惑時,我們就這樣即可。
如果發問者繼續對同一問題有更深入的發問,我們就繼續再做更深入的回答。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11月10日 09:34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cdn.rimg.tw/images/blog/me.gif&width=43&height=43)
(轉載)
人常在報刊上看到有關恐龍或其它古生物化石被發掘的報道,其年齡被測定為幾億年。這使信《聖經》的人產生懷疑: 難道聖經不科學嗎? 查《創世記》所述人類世系,從創世至今加起來只有六千年。從洪水到現在只有四千余年。《創世記》若不真實, 那《聖經》論耶穌的事可信嗎? 這不難解答。學術界用的地質岩層年代表, 本來就不絕對可靠,甚至曾被審核為有嚴重誤差的。但因為到現在還沒找到更精確可靠的數據代替之,故沿用多年的老“岩層年代表,”還不便作廢。考古學家用它來斷定化石的年齡, 很方便。其實, 地質學專家自己對這年代表, 也有懷疑。
1) 你說地質學家自己對他們沿用多年的年代表有懷疑, 你這話有什麼事實根據?
答: 1975年,美國地質學家為了查明個究竟, 進行過一次徹底普查,在世界六大洲選定24個測試點, 派鑽探隊探取三迭紀岩心標本, 在同一個化驗室裡用銣-鍶法對其年齡進行放射性測定。結果最年輕的標本是7000萬年,最年老的是33.4億年。誤差達48倍! 這足以說明,現代地質學慣用的岩層年代表,是沒有可靠客觀依據的。這資料刊登在美國的《科學報》(Science) 雜志, 1976年版1086-1094頁。
反之, 証明《創世記》年歲記錄可靠的憑據早已存在,卻被多數學者所輕視;他們認為︰地球年齡只有六千年的說法太荒唐,故把《創世記》看為神話故事。但有些開明的學者, 愿下苦工, 尊重科學實驗得出的事實。德國物理學家甘斯特(Karl Ganst)從1835年開始測量地球磁場強度, 后由美國學者繼續測定之。1966年, 美國得克撒斯州立大學巴恩斯(Thomas Barnes)教授用電腦分析這140年的數據,于1967年發表研究成果,斷定地球磁場強度在逐年衰減, 衰減的曲線呈指數曲線形。以此為基礎, 若往下延續2000年, 磁場曲線將下降到零點, 若向前追溯六千年, 便達到最適于生物繁殖的強度。若追溯到一萬年前, 曲線趨于垂直, 磁場增強十幾倍,使生物細胞結構無法維持, 生物不能存活。見貝克Robert Becker著《電氣身體》(The Body Electric)p.248.N.Y. Quil,William Morrow, 1985.
2) 有什麼事實說明地球上生物細胞的存活,有賴于地面的磁場呢? 你能提出這方面的實驗材料作証明嗎?
答: 能。胚胎學專家曾將受精蛋送上太空, 作孵化實驗, 結果証明, 細胞的有絲分裂,必需在地球磁場影響下進行;磁場太弱,或過強,都有礙于有絲分裂。此一事實証明︰六千年前的地球表面最適于生物的繁殖與成長, 一萬年前的地球磁場太強, 2000年后的地球磁場太弱, 都不適生物繁殖成長。聖經說的不錯:“天地都要滅沒, 你卻要長存, 天地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卷起來,像一件外衣, 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來1:11,12)世界各大江河入海處的三角洲的沉積岩也是測定地球年齡的可靠依據;懸浮河水中的微粒, 遇海水即沉澱。每年沉澱物, 夏季色深, 冬季色淡, 形成所謂“紋泥。”查各三角州的紋泥層數, 都有四千層, 正符合聖經所記洪水之年。
至于恐龍問題, 進化論者承認, 若發掘恐龍化石的三迭紀岩石中也有人的遺跡,那勢必徹底推翻進化論。因進化論斷定恐龍是兩億年前的動物,而人類前三百萬年才出現。美國科學家包卡爾(Carl E. Baugh)博士曾在得克撒斯州的各蘭羅斯(Glen Rose)地方主持大規模的化石采掘, 在掘出三葉虫及恐龍化石的同一岩層裡, 發現57個人腳印,一個人類手指化石, 一個人工製品, 即裝有木柄的鐵錘。經分析, 鐵錘成分為96%鐵,2.6%氯,0.74%硫磺;這說明洪水前的冶金技術已超過現代水平,因現代人無法造含有 2.6%氯的鐵。長36公分的腳印証明古人身材高三米以上。
3) 既然如此, 進化論者為何不在事實面前認錯,並認定聖經的記載是科學的呢?
答: 因他們不承認有上帝。信上帝的科學家牛頓,愛因斯坦等卻並不認為信上帝是幼稚的。下面再提個科學事實: 進化論者以三葉虫為5.5億年前的動物;此次包博士采掘的三葉虫,與恐龍化石及人腳印化石在同一岩層。世界各地有許多“化石庫”含上百萬具昆虫, 水族, 恐龍,飛禽化石在一起, 說明它們是被洪水的漩渦沖到一處的。在這些事實面前,包博士便聲明: 自己原是進化論者,現在親自采掘許多化石,信服聖經的記載。1996年他將這資料製成三盤錄像帶,題為“神創論的協奏曲”(Creation in Symphony),介紹神創論。Carl E.Baugh,3330 Earhart Suite106,Carrington, Tx75006
包博士還介紹: 前蘇聯科學院院士烏瑞(Wray)博士,1994年10月10日致函包博士說, 他根據《創世記》的資料用量子代數(Quantum Algebra)計算地球的年齡,結果得出的答案近六千年。他將運算數據請其它院士檢驗,他們承認其算法無誤, 但不同意他的結論。烏博士說:“我原是無神論者;今相信聖經中的上帝。基督是我的救主。”
4) 據說20世紀二十年代,美國發生一次聞名世界的“猴子官司,”請作個介紹。
答: 好。美國田納西州的基督教徒曾運動州政府立法禁止公立學校教進化論。1925年, 有一名公立學校的科學教師施寇普(John Scopes)有意觸犯法令,學生家長便起訴,引起一場聞名世界的訴訟案。謂之“猴子官司”(Monkey trial),因涉及猿猴變人的問題。原告律師是曾擔任美國國務卿的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 是熱心教徒;被告者律師是當代最有名, 善于為刑事罪犯辯護的達羅(Clarence Darrow)。布萊恩憑他宗教熱忱和演說口才赤膊上陣, 但缺乏理論的武器彈藥, 不掌握足夠的科學知識來維護聖經真理, 對達羅所提出的質問, 他不能作有力的答辯, 在旁聽席和新聞記者前, 他打輸了這場官司, 未能使眾人信服聖經的真理。但因為施寇普實際上犯了法, 故終于被判刑罰款一百美元。結果, 被告不服上訴, 州高級法院再次審理, 改判被告無罪。
進化論能滿足無神論者排除上帝的要求, 而基督教界人士,在進化論的宣傳攻勢面前缺少理論武器, 故田納西州對公立學校教進化論的禁令, 1967年終被取消。進化論的說服力, 多靠學術權威的論斷, 少以科學事實為依據。在上述訴訟案雙方進行辯論時, 被告一方請來著名的哈弗大學教授奧斯邦(Henry F. Osborne)博士作証。為了証明猿能進化為人, 他出示一顆臼齒化石,是專家庫克(Harold Cook)于1922年在內布拉斯加州采掘的。經權威學者鑒定, 該臼齒既非人齒, 又非猿齒, 故斷定是類人猿的牙齒,屬于北美洲出土的, 命名為內布拉斯加人(Nebraska Man)的,頭一美國類人猿。見美國《科學報》(Science), 第60卷,1427期, 1922年5月5日,463頁。這位大學教授僅以一顆臼齒化石為依據,向法庭宣稱, 這是猿猴變人的具體物証,使在場的新聞記者及法官, 都輕信他的論斷。原告律師就此陷于孤立, 敗下陣去。
兩年后, 發掘那顆臼齒的專家庫克回到采掘原址, 努力進行更深入的挖掘, 把那所謂美國類人猿的全副遺骸挖了出來, 結果發現,它原是一頭豬! 見《科學報》第66卷, 1720期, 1927年12月16日。那既非人齒, 又非猿齒的臼齒, 被教授武斷為類人猿的証據, 眾人竟信以為真, 這說明什麼問題? 《科學報》敢把事實公佈,使打贏官司的美國猿人化為泡影, 這誠實的編輯方針令人佩服! 一般人迷信學術權威,不認真考察科學事實的偏向, 于此可見一斑。
5) 聽說一位信上帝的美國科學家對花崗岩裡釙218的放射線波紋有所發現,也到法院為神創論作証, 對嗎?
答: 對。美國阿肯色州曾製訂法令, 規定公立院校教生物學, 應對進化論及神創論並重, 讓學生自由抉擇。1981年有一團體起訴, 控告該項法令違背憲法, 應予廢止。他們說: 神創論是宗教, 不是科學。教師講神創論, 是傳宗教,觸犯憲法。該州政府的律師請來一名信神創論的地質學家簡特裡(Robert Gentry)博士出庭作証, 將多年研究花崗岩中釙218的放射線波紋的成果向法庭陳述。該放射性元素的半衰期短于3分鐘,既在花崗岩裡留下波紋, 就表明其岩漿固結時間必是短于三分鐘, 正如一杯汽水凍結時,如要冰中留有氣泡, 那水必須在氣泡尚未全部消逝之前快速凍結。
按進化論的說法, 地殼岩漿固結過程需經三億年。簡特裡用顯微鏡拍攝的彩照, 証明該岩漿的固結時間必需短于三分鐘,否則不可能留有波紋。但與他對立的科學家否定此一科學論斷, 死信那沒有科學記錄, 全憑臆測武斷的三億年的岩漿固結時間。簡特裡博士陳述他研究的成果, 說明釙218 的放射波紋的意義之后, 法官便問對方專家對此波紋作何解釋? 他們異口同聲說:“我們無法解釋;只得留待將來研究。”盡管如此, 法官偏聽多數堅持進化論的專家和輿論, 判決取消兩種論說並重的法令。釙218 的波紋証實聖經的話:“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因為他說有, 就有;命立, 就立。”(詩33:6,9)自然界的創立, 必定是超自然的。
6) 有人想調和兩種論說,說創造是經六個階段進化的,故叫做六天。這講法對嗎?
答: 不對。有些神學家為了使神創論與進化論相互兼容, 設法把上帝創世的六天解釋為六個長時期, 相當于地質學家的億萬年。其實, 按《創世記》記載, 第三天造花草樹木, 第六天造昆虫與哺乳動物, 時隔兩天, 能解決植物傳花粉的需要;如相隔千萬年, 植物就缺少這重要環節,不能繁殖。有一種無花果需要專一種類的昆虫為它傳花粉;有一種弗杜百合花成熟時花芯發熱, 放出香味專為引一種甲虫鑽進花內, 帶花粉到另一花中去。有一種植物必需靠一種螞蟻繁殖, 而此螞蟻也必需寄棲于這種植物。可見, 植物的出現與動物的出現, 不能相隔億萬年。況且創世的六天若是六億萬年, 上帝吩咐人守第七日為安息日的誡命, 就全失去意義了。
7) 請你介紹煤田的形成, 以及它同洪水的關系, 好碼?
答: 地質學家對煤田形成的過程, 也是憑主觀猜測的。他們說: 原始森林在億萬年前因被淹沒水中而變成泥煤, 后被沙土覆蓋,又因地下熱的作用, 變成煤田。此一簡單解說不符合實際。有一公認的事實︰一尺厚的煤層需要十尺厚的堅硬木材在水的高壓條件下被擠壓而成。查中國東北地區最厚的單一煤層厚達50米;美國中部地區有厚達65米的單一煤層, 覆蓋數千平方英裡的面積。古代的原始森林,如何在自然的正常條件下集中500到650米厚的大堆木材, 在大面積的地面變成煤田? 另一普遍現象不符合森林變泥煤的說法。森林若在普通條件下被淹而變成泥煤, 其全部樹根應仍扎在地下,變成煤塊。而實際情況是: 所有煤層, 不論厚薄, 其底板是平坦的, 表明煤層是樹木被強大水流沖到平原上, 然后被浪潮沖來的沙土覆蓋。另有時被發現的貫穿二三個煤層的大樹干, 縱插在岩層中, 証明這幾層煤是很快被浪潮相繼淹埋的。這種強大浪潮, 只能出現在《創世記》所記特大洪水泛濫時。述特厚煤層,也只能因強大水流集中的樹木被淹埋之后而形成。
8) 進化論者對其論說是否承認也有難解之處? 他們認為最難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答: 生物化石的布局, 近地面的大都是較高級種類, 深處的則較低級。神創論者用生態學解釋這現象: 洪水襲來時,各生物大都按原生態分布地理位置被掩埋。如寒武系是含有生物化石的最底層岩,其化石全屬海底生物。這表明那原是洪水前的海底。該岩層無飛禽走獸化石, 不証明當年地面無飛禽走獸。進化論者認為, 寒武系的地上,只有水生動物,而飛禽走獸尚未出現。但他們不能解釋的現象是: 寒武系岩層動物種類繁多, 相當發達, 決非進化的初始階段;初始生物應屬最低級,不該有多種類別。更令人難解的是︰種類繁多的動物化石突然出現在寒武系岩石,而前寒武系岩層無生物化石;這現象倒符合神創論的講。達爾文在《物種起源》1859年版本309,310頁,就此現象寫道︰
“對于我們為什麼在寒武系以前最早的時代不能找到豐富的化石遺跡,我作不出圓滿的答案。…目前這一問題仍是無法解釋的,實在能被用來反駁本文所提出的觀點。”
9) 除了各江河三角洲沉積岩的紋泥是測量年齡的依據外, 還有其它可靠依據嗎?
答: 1997年10月25-28日在美國華盛頓召開的線粒體DNA國際研討會, 對遺傳學專家研究多年的“線粒體夏娃”的年齡問題發表最新報告, 刊登于1998年元月二日的美國《科學》周刊。據悉,此線粒體DNA全由母親傳給后代,故遺傳學專家提出,可以通過測驗線粒體DNA結構突變的速度,斷定人類原始祖母的年齡。故對此課題命名為“線粒體夏娃的年齡”。初步研究結果,斷定這人類祖母的年齡在十萬至廿萬年之間。
這一結論給進化論者以沉痛打擊,因他們向來說,人類歷史至少有三百萬年。現在把他減少到廿萬年,殊難接受﹗盡管如此,這次從世界各國來開會的專家,聽到了更難接受的報告。最新研究發現: 線粒體DNA突變速度,實際上比早先得出的數據快得多;故測驗結果証明:“夏娃”的年齡為六千年! 《科學》周刊的報告作者卻不肯正視事實,硬寫道:“無人以為然”(No one thinks that\'s the case.), 正如迷信進化論者閉眼不要看包博士在三迭紀發現的57個人類腳印一樣;這不是科學的態度。況且,“無人以為然”這論斷本身就不科學, 因沒考慮到, 世間有眾多神創論者歷來對夏娃的年齡“以為然。”而且我們應該贊揚那些從事此一專題研究的專家, 竟敢冒進化論者之大不韙, 把測驗結果如實報告。《科學》周刊發表此則消息,也使神創論者感佩他們的老實編輯方針。
| 檢舉 | Posted by 賴猛男 at 2007年11月25日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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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剛才看到這一則新聞:
【大紀元7月17日訊】被譽為“中華文明之光”起源的良渚文化四千年前突然消亡,這一千古之迷一直使海內外眾多考古學家為之牽掛。近日,浙江文物考古工作者對桐鄉留良鄉灣里村的“新地裡”第八十六、八十七號墓進行發掘,從而使解開良渚文化的由來去終這一重要課題又有了重要突破。
良渚文化遺址最早發現於一九三六年,分佈在江蘇、浙江、上海三省市境內,成為距今四五千年左右長江下游及環太湖流域這一類物質文化遺存的統一稱謂。它見證了長江下游古代文明和文化的發展,並被世界考古學界認定為中國和世界東方早期文明的主要代表之一。
關於良渚文化的年代,業內人士目前認為其上限大體距今五千兩百年至五千三百年,下限距今四千年左右。然而,考古學上一般認為,緊隨其後的馬橋文化,其上限的年代為三千七百年左右。兩者之間,存在著三百至五百年的歷史斷層,這一直是學界的未解之謎。
新地裡遺址恰處在良渚文化晚期或消亡前夕的末期,是迄今為止良渚文化這一階段最集中、最豐富的一組考古資料。歷時三個月的此次發掘現已發現墓葬九十五座,其中良渚文化時期的八十七座被確認為是目前已知的全國良渚文化時期最大的墓葬群。
考古人員介紹,這次發掘共出土玉器、石器、陶器等各類珍貴文物九百多件。其中,最有價值的是神獸紋玉牌飾。這件玉器呈小巧的蝴蝶型,圖案的上半部分是一個神人的模樣,下面刻著獸面,工藝十分精美。
據考證,這種神獸造型很可能是當時插在帽子上以示身份的物件,一般只可能在良渚文化中等級非常高的墓葬中出現。有趣的是,據文字考證,“皇帝”的“皇”字就是從神獸圖案演變而來的。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本次考古發掘隊隊長蔣衛東說,已出土的良渚文物中只發現過平面的神獸圖案,如此立體的神獸造型還是第一次發現,所以非常珍貴。
從出土的器物中看出,以往發掘出的只有鼎、豆、壺三種陶器,此次取而代之的是陶尊、圈足盤、帶蓋簋,說明這已屬良渚文化末期的產物。這些新發現對研究良渚文化的發展進程及其對後世中國文化的影響具有重大意義。
學者認為,“新地裡”遺址的發現傳遞出很多考古信息:首先,它是迄今為止良渚文化發現的最大墓葬群,超過了江蘇趙陵山發現的八十五座墓葬群。其間跨越了良渚文化中期到晚期約四百至五百年的時間;從墓葬的東北和西南兩處隨葬品的數量和質量上的巨大差異可以看出,良渚文化的中晚期已經有“窮人”和“富人”,“平民”和“貴族”的等級之分;“新地裡”遺址出土的繩紋鼎、高頸壺等明顯具有受中原文化影響的痕跡,證明良渚文化晚期與外來文化的交流已經開始。
此外,該處遺址體現出來的文化因素快變、多源的特色,可能與良渚晚期的社會動盪有關。遺址一號灰坑所保留下來的良渚文化中最晚的遺物,為探討良渚文化的年代下限和去向問題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資料。
據悉,國家文物部門近日將在桐鄉舉行“新地裡”遺址學術價值討論會。有專家認為,“新地裡”遺址的價值有望成為二00一年中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 檢舉 | Posted by Luis at 2007年12月2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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