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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觀念,早在千百年前,就被討論過了,還在教會重要會議上,已經判定何為對,何為非。請務必留意聖靈在教會歷史上,對重要教義純正的保守。
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
這問題看來很簡單,聖經不是有經文嗎?
問題是,您確定您的解法是正確的嗎?
什麼才是正確的解經?必須要能同時解通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是矛盾,其實不矛盾)。
如果一個解經法,可以解釋反合性經文之一,卻解不通另一端,則表示此解法有問題。
其實,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不是單一問題,它是一連串相關問題的組成之一而已。這一系列問題,包括因信稱義?上帝揀選?人類原罪?墮落程度?有無方法自我救贖?、、、
這是新東西嗎?不是。
這些問題,早就已經在教會中存在了,而且,在聖靈保守下,教會也一次又一次宣告何為聖經教導,何為不合聖經的異端。
在「唯獨聖經」之下,聖靈保守數千年來教會中純正的福音。
先看看歷史吧,再來做進一步思考。
否則,自己一直在早已通不過聖經檢驗的異端觀念中繞來繞去,並不妥當。
先明白哪些是早已被判為異端,或是被判為不合聖經,
然後看看自己想法或觀念,哪些是這種已被棄絕的。
若是自己觀念中,有早已被判為異端或被判為不合聖經者,自己先自行修正,更深的鑽研聖經吧?研究一下為何那些東西是被棄絕的,理由何在?除非您有更好,能超越先前眾多聖徒的解經法,否則,看清楚這些歷代聖徒怎樣依聖經回答吧?
簡單說一下觀念:
加爾文主義(聖徒永蒙保守),延續「因信稱義」,淵源追溯到奧古斯丁。
阿民念主義(救恩可再喪失),延續「因行為稱義」,淵源可追溯到半伯拉糾或伯拉糾主義。
各主義之詳細觀念,請自行研究。此處不贅述。在此僅作些提醒與簡介而已。
教會歷史如何判定這些觀念?
1.伯拉糾主義:與奧古斯丁觀念對抗。反對原罪,認為人非天生就敗壞。主張自由意志。
結果:西元431年,以弗所大會判定為異端。此大會認為奧古斯丁人類墮落敗壞的一系列觀念,才合聖經。
2.半伯拉糾主義:修正伯拉糾的一些觀念。主張人的意志與神的恩典,在得救一事上各佔一半地位。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決定接受或拒絕救恩。
結果:西元529年奧蘭治會議(Orange)判定為異端。認為無法合乎全本聖經觀念。
3.阿民念主義(亞米紐斯主義):反對加爾文主義,其基本理念為自由意志,有條件的揀選,無限的救贖,聖靈可以抗拒,救恩可以再失去。觀念屬於半伯拉糾主義。
結果:西元1619年多特會議判定此不合聖經。加爾文觀念才合乎聖經。
會議並制訂出多特信條(Canons of Dort)。
其他的如海得堡教理問答、韋斯敏斯特信條、浸信會信條、與其他許許多多信條,時間與多特信條或有先後,但觀念卻是一致。
ps:當時的會議,是在荷蘭召開,但是,出席代表不僅是荷蘭教會,還包括英國、瑞士、德國教會。是改革宗教會有史以來最大的會議。
看看歷史,想想自己。
前人已經走過的路,前人已經討論過的觀念,前人已經依據聖經來做的判定,我們的觀念,是屬於哪一邊的?
如果您的觀念,在教會重要會議上,是屬於被判為不合聖經那一邊的,
請您先仔細研究當時那些會議是根據什麼來做出判定的吧?
(小小羊)
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
這問題看來很簡單,聖經不是有經文嗎?
問題是,您確定您的解法是正確的嗎?
什麼才是正確的解經?必須要能同時解通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是矛盾,其實不矛盾)。
如果一個解經法,可以解釋反合性經文之一,卻解不通另一端,則表示此解法有問題。
其實,得救後救恩會不會再失去,不是單一問題,它是一連串相關問題的組成之一而已。這一系列問題,包括因信稱義?上帝揀選?人類原罪?墮落程度?有無方法自我救贖?、、、
這是新東西嗎?不是。
這些問題,早就已經在教會中存在了,而且,在聖靈保守下,教會也一次又一次宣告何為聖經教導,何為不合聖經的異端。
在「唯獨聖經」之下,聖靈保守數千年來教會中純正的福音。
先看看歷史吧,再來做進一步思考。
否則,自己一直在早已通不過聖經檢驗的異端觀念中繞來繞去,並不妥當。
先明白哪些是早已被判為異端,或是被判為不合聖經,
然後看看自己想法或觀念,哪些是這種已被棄絕的。
若是自己觀念中,有早已被判為異端或被判為不合聖經者,自己先自行修正,更深的鑽研聖經吧?研究一下為何那些東西是被棄絕的,理由何在?除非您有更好,能超越先前眾多聖徒的解經法,否則,看清楚這些歷代聖徒怎樣依聖經回答吧?
簡單說一下觀念:
加爾文主義(聖徒永蒙保守),延續「因信稱義」,淵源追溯到奧古斯丁。
阿民念主義(救恩可再喪失),延續「因行為稱義」,淵源可追溯到半伯拉糾或伯拉糾主義。
各主義之詳細觀念,請自行研究。此處不贅述。在此僅作些提醒與簡介而已。
教會歷史如何判定這些觀念?
1.伯拉糾主義:與奧古斯丁觀念對抗。反對原罪,認為人非天生就敗壞。主張自由意志。
結果:西元431年,以弗所大會判定為異端。此大會認為奧古斯丁人類墮落敗壞的一系列觀念,才合聖經。
2.半伯拉糾主義:修正伯拉糾的一些觀念。主張人的意志與神的恩典,在得救一事上各佔一半地位。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決定接受或拒絕救恩。
結果:西元529年奧蘭治會議(Orange)判定為異端。認為無法合乎全本聖經觀念。
3.阿民念主義(亞米紐斯主義):反對加爾文主義,其基本理念為自由意志,有條件的揀選,無限的救贖,聖靈可以抗拒,救恩可以再失去。觀念屬於半伯拉糾主義。
結果:西元1619年多特會議判定此不合聖經。加爾文觀念才合乎聖經。
會議並制訂出多特信條(Canons of Dort)。
其他的如海得堡教理問答、韋斯敏斯特信條、浸信會信條、與其他許許多多信條,時間與多特信條或有先後,但觀念卻是一致。
ps:當時的會議,是在荷蘭召開,但是,出席代表不僅是荷蘭教會,還包括英國、瑞士、德國教會。是改革宗教會有史以來最大的會議。
看看歷史,想想自己。
前人已經走過的路,前人已經討論過的觀念,前人已經依據聖經來做的判定,我們的觀念,是屬於哪一邊的?
如果您的觀念,在教會重要會議上,是屬於被判為不合聖經那一邊的,
請您先仔細研究當時那些會議是根據什麼來做出判定的吧?
(小小羊)
有時我想
我們是人
無從得知誰是神的選民
所以要廣傳福音
那麼
聽到福音的選民
會否如同非選民一般心硬
而聽到福音的非選民
又是否會如同選民一般傾心於神
愛神的不一定蒙揀選
背棄神的也不一定遭棄絕
神的意旨充滿奧秘
甚至連產生質疑都覺不配
唯一的感覺是
渺小如我
除了讚美神的大能
好像找不出任何讓自己靈裡平安的方法
我們是人
無從得知誰是神的選民
所以要廣傳福音
那麼
聽到福音的選民
會否如同非選民一般心硬
而聽到福音的非選民
又是否會如同選民一般傾心於神
愛神的不一定蒙揀選
背棄神的也不一定遭棄絕
神的意旨充滿奧秘
甚至連產生質疑都覺不配
唯一的感覺是
渺小如我
除了讚美神的大能
好像找不出任何讓自己靈裡平安的方法
| 檢舉 | Posted by Christine at 2006年03月11日 16:58
有時覺得自己很奇怪,為甚麼不像別人在信仰上總提得出一堆有深度又值得討論的問題,不知是自己程度太低還是太阿Q,但無論如何,神的話語總是很明確,無時無刻不應許...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弗1:5~6】
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39~40】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10:29~30】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17:12】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約17:12】
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
願賜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弗1:5~6】
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39~40】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10:29~30】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17:12】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約17:12】
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
願賜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
| 檢舉 | Posted by Christine at 2006年03月11日 23:55
謝謝Christine的分享。
您在16:58回應所提的觀念,是很多人的觀念,但因為那樣的觀念,和聖經所提的,有很大一段差距,所以我必須再做些說明,以幫助您及其他信徒更清楚這部分。
1.「我們是人,無從得知誰是神的選民」
答:完全正確。
2.「聽到福音的選民,會否如同非選民一般心硬」
答:在生命結束前,不會。
聽到福音的選民,未必第一次聽到就接受福音,可能要很多次才會信主。
甚至剛開始可能心很硬,甚至硬到看基督徒受苦為樂,以害死基督徒為榮。像得救之前的保羅就是(請參考使徒行傳)。當時,誰能知道這個以拼命想殺基督徒的人,會是未來很偉大的福音使徒?
但是,很重要一件事,就是選民雖未必立刻信主,但在死之前,一定會信主。
3.「而聽到福音的非選民,又是否會如同選民一般傾心於神」
答:有時是可以有所感動,但絕不會真正信主。
請參考馬太13章撒種的比喻。
4.「愛神的不一定蒙揀選」
答:這是一般人常見的想法,但卻不是聖經的想法。
聖經的觀念是「只有蒙神揀選的,才會愛神」。
除非蒙聖靈重生,否則,人是不可能去愛神的。
很多人以為他們愛神、追求神,
其實,那些都不是真正的「神」。
真正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神」。
換言之,除非聖靈重生,否則,人是不會自動自願,也不會真正去愛「三位一體的神」。
只有蒙揀選的,被聖靈重生之後,才開始能愛真神。
5.「背棄神的也不一定遭棄絕」
答:要看「背棄」的定義是什麼。
如果「背棄」是指到死之前都如此,那這句話就不成立。
賣主的猶大,就是一例。背棄神,也被棄絕。
但若「背棄」是指暫時性的(雖然這暫時性有時會很久),到死之前有悔改歸回,那對真正重生的基督徒而言,這種「背棄上帝」的舉動,一定不會被上帝棄絕。這種觀念,屬於『聖徒永蒙保守』的教義。同時,這種「背棄」,其實是「暫時的跌倒」而已。
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就是一例。暫時「背棄神」,但卻不會被上帝棄絕。
6.「甚至連產生質疑都覺不配」
答:『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賽1:18)
『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賽43:26)
很特殊上帝竟叫我們和祂「辯論」,還不是只有「討論」。
對信仰,我們可以提出各式各樣的疑問,這是上帝許可的,也是很重要的。
重點是,我們提問的心態。
有人對上帝發問,是站在不信的角度,根本不想信。
但是,若是對上帝發問,只是因為自己瞭解不足,想更清楚瞭解上帝想法,這是上帝喜悅的。因為,越問、越想、越考察、也越清楚自己所信。
對心中的疑惑,請放心提問,不用擔心上帝生氣。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
請留意這些字眼『考查』、『曉得』、『這道』、『是與不是』。而且對這樣的行為,聖經還說『賢』。
您在16:58回應所提的觀念,是很多人的觀念,但因為那樣的觀念,和聖經所提的,有很大一段差距,所以我必須再做些說明,以幫助您及其他信徒更清楚這部分。
1.「我們是人,無從得知誰是神的選民」
答:完全正確。
2.「聽到福音的選民,會否如同非選民一般心硬」
答:在生命結束前,不會。
聽到福音的選民,未必第一次聽到就接受福音,可能要很多次才會信主。
甚至剛開始可能心很硬,甚至硬到看基督徒受苦為樂,以害死基督徒為榮。像得救之前的保羅就是(請參考使徒行傳)。當時,誰能知道這個以拼命想殺基督徒的人,會是未來很偉大的福音使徒?
但是,很重要一件事,就是選民雖未必立刻信主,但在死之前,一定會信主。
3.「而聽到福音的非選民,又是否會如同選民一般傾心於神」
答:有時是可以有所感動,但絕不會真正信主。
請參考馬太13章撒種的比喻。
4.「愛神的不一定蒙揀選」
答:這是一般人常見的想法,但卻不是聖經的想法。
聖經的觀念是「只有蒙神揀選的,才會愛神」。
除非蒙聖靈重生,否則,人是不可能去愛神的。
很多人以為他們愛神、追求神,
其實,那些都不是真正的「神」。
真正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神」。
換言之,除非聖靈重生,否則,人是不會自動自願,也不會真正去愛「三位一體的神」。
只有蒙揀選的,被聖靈重生之後,才開始能愛真神。
5.「背棄神的也不一定遭棄絕」
答:要看「背棄」的定義是什麼。
如果「背棄」是指到死之前都如此,那這句話就不成立。
賣主的猶大,就是一例。背棄神,也被棄絕。
但若「背棄」是指暫時性的(雖然這暫時性有時會很久),到死之前有悔改歸回,那對真正重生的基督徒而言,這種「背棄上帝」的舉動,一定不會被上帝棄絕。這種觀念,屬於『聖徒永蒙保守』的教義。同時,這種「背棄」,其實是「暫時的跌倒」而已。
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就是一例。暫時「背棄神」,但卻不會被上帝棄絕。
6.「甚至連產生質疑都覺不配」
答:『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賽1:18)
『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賽43:26)
很特殊上帝竟叫我們和祂「辯論」,還不是只有「討論」。
對信仰,我們可以提出各式各樣的疑問,這是上帝許可的,也是很重要的。
重點是,我們提問的心態。
有人對上帝發問,是站在不信的角度,根本不想信。
但是,若是對上帝發問,只是因為自己瞭解不足,想更清楚瞭解上帝想法,這是上帝喜悅的。因為,越問、越想、越考察、也越清楚自己所信。
對心中的疑惑,請放心提問,不用擔心上帝生氣。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
請留意這些字眼『考查』、『曉得』、『這道』、『是與不是』。而且對這樣的行為,聖經還說『賢』。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6年03月12日 14:47
Christine說『有時覺得自己很奇怪,為甚麼不像別人在信仰上總提得出一堆有深度又值得討論的問題,不知是自己程度太低還是太阿Q』
關於這部分,我提出一下個人的看法。
其實,影響的因素很多:
恩賜、靈命深淺、興趣、閱讀、人生歷練、、。
我特別講一下恩賜部分。
本來就不是人人都要能提出各種信仰問題。有些人,上帝就是給了會對信仰東想西想的恩賜。
以我而言,我就很喜歡想東想西,然後努力尋找答案。
有時,為了一個答案,要等候好多好多年。
多閱讀,會有所幫忙,因為作者會提出各種角度的分析。
這裡的同工,多半都閱讀極多。我自己也是。
但是,務必讀正確的好書,否則還無法分辨正確與否時,易受污染。
讀經,某種程度也和恩賜有關。
有些人,就是比較能融會貫通,邏輯特別強大,能形成完整觀念。多數人,大多是支離片段,比較無法形成體系。
不過,沒有人能享有全部的恩賜。
我就很敬佩那些具有關懷恩賜的信徒,那是我所沒有的。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繙方言的嗎?』(林前12:29-30)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12:27)
不用擔心自己程度太低或太阿Q。
明年的您,一定比今年的您更認識上帝。
現在的我,對上帝的認識,也比國中時的我多出很多很多倍。
當初,我是到處問人,得不到答案。
那時,也無網路可讓人發問,也買不起書。
只能慢慢學習。
現在,我發現當時的疑問,現今有了回答,同時也開始能幫助同樣有疑問的肢體。
人生歷練也是,越面對生老病死,越體會到上帝的主權與偉大。
我們都是上帝學校的學生,沒有一個例外。
上帝依照我們個人情形,進行教學,安排功課。
在上帝學校中,我們都會逐漸長大,對上帝的認識會越來越深。
願上帝賜福您。
關於這部分,我提出一下個人的看法。
其實,影響的因素很多:
恩賜、靈命深淺、興趣、閱讀、人生歷練、、。
我特別講一下恩賜部分。
本來就不是人人都要能提出各種信仰問題。有些人,上帝就是給了會對信仰東想西想的恩賜。
以我而言,我就很喜歡想東想西,然後努力尋找答案。
有時,為了一個答案,要等候好多好多年。
多閱讀,會有所幫忙,因為作者會提出各種角度的分析。
這裡的同工,多半都閱讀極多。我自己也是。
但是,務必讀正確的好書,否則還無法分辨正確與否時,易受污染。
讀經,某種程度也和恩賜有關。
有些人,就是比較能融會貫通,邏輯特別強大,能形成完整觀念。多數人,大多是支離片段,比較無法形成體系。
不過,沒有人能享有全部的恩賜。
我就很敬佩那些具有關懷恩賜的信徒,那是我所沒有的。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繙方言的嗎?』(林前12:29-30)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12:27)
不用擔心自己程度太低或太阿Q。
明年的您,一定比今年的您更認識上帝。
現在的我,對上帝的認識,也比國中時的我多出很多很多倍。
當初,我是到處問人,得不到答案。
那時,也無網路可讓人發問,也買不起書。
只能慢慢學習。
現在,我發現當時的疑問,現今有了回答,同時也開始能幫助同樣有疑問的肢體。
人生歷練也是,越面對生老病死,越體會到上帝的主權與偉大。
我們都是上帝學校的學生,沒有一個例外。
上帝依照我們個人情形,進行教學,安排功課。
在上帝學校中,我們都會逐漸長大,對上帝的認識會越來越深。
願上帝賜福您。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6年03月12日 15:44
今天在主日學,有位弟兄提到救恩會不會失去這個問題,引發了一些討論。他以為得救以後的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但可能拒絕救恩,他引用希伯來6:4-6來支持他的看法: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另一位姐妹引用約翰10:27-29,以為凡命定得救者都不會失去救恩: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大家討論的焦點在,屬 神的人,無人可以自 神手中將他奪去;但已得救的人,運用他的自由意志,最後卻選擇拒絕救恩的人,是有可能失去救恩。
我想聽聽看弟兄姐妹的看法。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另一位姐妹引用約翰10:27-29,以為凡命定得救者都不會失去救恩: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大家討論的焦點在,屬 神的人,無人可以自 神手中將他奪去;但已得救的人,運用他的自由意志,最後卻選擇拒絕救恩的人,是有可能失去救恩。
我想聽聽看弟兄姐妹的看法。
| 檢舉 | Posted by 芥末 at 2007年05月21日 10:16
關於這一段經文,清教徒約翰歐文在他的「背離福音」一書做解說。我個人尚未仔細看過,且分享與您。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837feda8-6a64-4b0c-b815-874913a7f7b7⋐Category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ContentId=b2f8094c-732b-46f8-a3a8-564d6a504cc9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837feda8-6a64-4b0c-b815-874913a7f7b7⋐Category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ContentId=b2f8094c-732b-46f8-a3a8-564d6a504cc9
| 檢舉 | Posted by 小虎鯨 at 2007年05月21日 13:37
基本上,關於『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的議題,
教會歷史上,幾乎都已經討論到很徹底的程度了。
幾乎人想得到的問題,都已經在教會歷史上被討論過了。
而結果是:
1.從『人的自由』往上思考『神的主權』的理論,幾乎一次又一次被判定為異端、通不過全本聖經檢驗。
2.從『神的主權』往下思考『人的自由』的路線,也在教會歷史上,一次又一次通過考驗。
但因為第2種思考方式實在太不合人類本性(因為人的本性是『人本』,而非『神本』主義),所以一直有人想把第1種思考方式作修正,看能不能修正成合聖經的模式。
但很不幸的,卻沒有人成功。
直到近代,約翰衛斯理帶頭之後,越來越多的基督徒與領袖,離開『神本』的立場(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走向『人本』的立場(阿民念主義)。
這不是說神本的立場錯了,也不是說人本的立場找到正確的聖經支持了。
而是越來越多人隨從今世的風俗與觀念。
這兩立場的一些分析,請參閱:
1.『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的基本觀念,在多特大會前早已存在』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690.html
2.教會歷史上,兩大關於預定教義的陣營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77431.html
3.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的區別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717.html
任何關於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的觀念與議題,幾乎都脫不出歷史上已經討論過的東西。
就某種層面而言,也就是說,如果自己『創造」出一些新理論,通常都表示自己犯了邏輯上的錯,或是對聖經整體不夠熟。
因為,要,就是走加爾文路線;要,就是走阿民念路線。
至少雙方都有相當程度的聖經依據,也有相當完整的理論。(當然,這不表示阿民念主義就通得過全本聖經檢驗,只是表示至少人家已經想出一套還算完整的理論)。
主張『得救以後的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但會拒絕救恩』,是個矛盾的理論。
因為如果主張『救恩不會失去』,這就表示走加爾文主義路線,而在這路線的必然推論中,根本不可能有『拒絕救恩』的情形。
相反的,如果主張『人可以拒絕救恩』,那表示走阿民念主義,而這理論的必然邏輯推論,則是『救恩可以失去』,不可能得出『救恩不會失去』的論點。
換言之,做出這種主張的人,對這兩大觀念的內容可能太過陌生了。
我們先說明加爾文主義(神本、神的主權開始思考起)理論中的『救恩不會失去』是如何得出來的。
太多人忽略了這個結論之前,還有四個很重要的基本觀念。
沒先有前面這四種觀念,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救恩不會失去』的結論出來。
這,叫做『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也就是俗稱的TULIP(鬱金香)。
1.全然的墮落(Total depravity)
2.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3.限定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
4.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able grace)
5.聖徒永蒙保守(救恩不會失去)(一次得救永遠得救)(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這五點,是在阿民念主義提出五點主張後,當初多特大會的多位牧師神學家,查考全本聖經之後,發現阿民念主義不合聖經,所以他們提出TULIP這五點來駁斥阿民念的主張。
這五點的內容,請參閱:
1、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五大主張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169.html
2. 拒絕加爾文五點中任一點,就是棄絕全部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757.html
3.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聖經依據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833.html
關於救恩不會失去,是TULIP中的第5點,而這五點本身是環環相扣,不能棄絕其中任何一點,否則就表示自己還是沒有弄清楚裡面的意思。
那位弟兄的主張『救恩不會失去,但可以拒絕』,就已經觸犯了第4點『不可抗拒的恩典』的教義了。
這表示他並沒有真正弄清楚救恩為何不會失去的整體的觀念。
再來,我們要討論一個『自由意志』的問題。
太多信徒沒有搞清楚什麼叫自由意志。
結果,大家都在講自由意志,其實,很多人講的那種自由意志,根本就不存在。
請參閱:
1. 什麼叫「自由意志」?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62377.html
先把自由意志的觀念弄清楚,我們就會發現,
『已得救的人,運用他的自由意志,最後卻選擇拒絕救恩的人,是有可能失去救恩』這種說法,根本不可能存在。
因為已得救的人,屬於奧古斯丁所說的第三種人。這種人從原來『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提升到了『可以不犯罪的自由』了。
而擁有這種自由的人,根本不會去拒絕救恩;
會拒絕救恩的人,根本就還沒得到第三種自由。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天堂上的人,有沒有自由意志?
如果有,那為何他們不會喪失救恩,從天堂被打入地獄去?
看到『唯靠恩典』的觀念了嗎?
在上帝的恩典與保守下,聖徒依然擁有自由,但卻可以安然無慮。
只要哪一刻把上帝的恩典與保守拿掉,我們馬上就喪失所有的保證與依靠。
這就是馬丁路得與加爾文所提出的很重要的基本教義:
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而已。
很多人以為『因信稱義』是我信,才稱義。
主動者是我,是我自己決定,我決定信,就稱義;我決定不信,神也拿我沒輒。
但這是錯誤的觀念。
連我們的信,也是上帝給我們的。
是上帝先決定揀選我們,然後派聖靈感動我們,一直感動感動到我們無法抗拒,自願接受恩典(不是拿刀強迫我們)。神若不先動工,沒有人能信主。
除非上帝先揀選,然後聖靈動工,否則沒有一個人會得救。
而上帝一旦揀選,聖靈一旦動工,就絕對會拯救到底,絕不失喪一個。
換言之,『重生是在得救之前,得救只是重生的必然結果』,而不是一般人所以為的『先得救,再重生』。
但很不幸的,現今的教會裡,我們很難聽到正確的道理。
現今教會講的,多半都是『先得救,再重生』(人的意志先發)、『人的自由意志』;
而不是『先重生,才能得救』(神的主權先發)、『神的主權』這種正確的道理。
當我們吸收的是錯誤的道理時,我們當然根基就會不穩,就很容易出現矛盾現象,也無法正確認識上帝的恩典。
再來,『已得救的人,運用他的自由意志,最後卻選擇拒絕救恩的人,是有可能失去救恩』這種觀念,又觸犯了另一個觀念:『神的自由意志』,
結果又和整本聖經矛盾。
事實上,那種『得救之後還能運用自由意志來拒絕恩典』的觀念,是建立在一種假設下:人的自由意志,可以比神的自由意志大。
換個方式講,就是說:
上帝的恩典與保護的大能,不足以保護已得救者。上帝在『聖徒永蒙保守』這方面的大能,受到已得救者個人意志的限制。
我們來想:
人有意自由意志,那神有沒有自由意志?
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自由意志,那個大?
請參閱:
1. 神和人,誰大?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84096.html
我們不是說人沒有自由意志。
絕對不是。
但我們必須弄清楚自由意志是什麼,人到底擁有什麼樣的自由意志,
然後弄清楚上帝揀選、拯救、保守的大能,
也就是正確認識三位一體上帝是如何來拯救並保守我們,
這樣我們才能融會貫通、根基穩固、不被各種錯誤的道理動搖與蒙蔽。
至於希伯來書那段經文,請仔細研究看那經文的內容,賣主的猶大是不是就是那種人?而三次不認主的彼得,是這段經文講的人嗎?
為何一樣是在事情發生之前(在猶大賣主、彼得不認主發生之前),主耶穌就表明誰是會沈淪,誰是蒙保守的?而且,主耶穌還保證會為那些真正蒙揀選的禱告,而且也保證那些真正蒙揀選的在犯錯之後,一定會醒悟過來。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22)
而根據歸正神學的觀念,猶大與掃羅王,根本就沒真正得救過。
簡單說,
一個真正得救過的人,就不會再喪失救恩,也不會拒絕救恩。
一個拒絕救恩的人,就表示他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很高興芥末提出小組討論中的問題,讓我們有機會更進一步對這些很重要的觀念再做進一步的說明。
我何等希望更多一些信徒能接觸到正確的道理,然後真的能靠主站立得穩。
否則現今按照現今教會的教導去走,在很多教會都開始棄守真理、跟隨流行的情形下,信徒真的很可憐,會越來越走入偏差的。
我何等希望基督徒能在基要的真理上堅固的紮根,
因為這會讓我們獲得真正的平安、真正瞭解上帝的愛與大能、也才能真正站立得住。
教會歷史上,幾乎都已經討論到很徹底的程度了。
幾乎人想得到的問題,都已經在教會歷史上被討論過了。
而結果是:
1.從『人的自由』往上思考『神的主權』的理論,幾乎一次又一次被判定為異端、通不過全本聖經檢驗。
2.從『神的主權』往下思考『人的自由』的路線,也在教會歷史上,一次又一次通過考驗。
但因為第2種思考方式實在太不合人類本性(因為人的本性是『人本』,而非『神本』主義),所以一直有人想把第1種思考方式作修正,看能不能修正成合聖經的模式。
但很不幸的,卻沒有人成功。
直到近代,約翰衛斯理帶頭之後,越來越多的基督徒與領袖,離開『神本』的立場(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走向『人本』的立場(阿民念主義)。
這不是說神本的立場錯了,也不是說人本的立場找到正確的聖經支持了。
而是越來越多人隨從今世的風俗與觀念。
這兩立場的一些分析,請參閱:
1.『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的基本觀念,在多特大會前早已存在』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690.html
2.教會歷史上,兩大關於預定教義的陣營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77431.html
3.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的區別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717.html
任何關於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的觀念與議題,幾乎都脫不出歷史上已經討論過的東西。
就某種層面而言,也就是說,如果自己『創造」出一些新理論,通常都表示自己犯了邏輯上的錯,或是對聖經整體不夠熟。
因為,要,就是走加爾文路線;要,就是走阿民念路線。
至少雙方都有相當程度的聖經依據,也有相當完整的理論。(當然,這不表示阿民念主義就通得過全本聖經檢驗,只是表示至少人家已經想出一套還算完整的理論)。
主張『得救以後的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但會拒絕救恩』,是個矛盾的理論。
因為如果主張『救恩不會失去』,這就表示走加爾文主義路線,而在這路線的必然推論中,根本不可能有『拒絕救恩』的情形。
相反的,如果主張『人可以拒絕救恩』,那表示走阿民念主義,而這理論的必然邏輯推論,則是『救恩可以失去』,不可能得出『救恩不會失去』的論點。
換言之,做出這種主張的人,對這兩大觀念的內容可能太過陌生了。
我們先說明加爾文主義(神本、神的主權開始思考起)理論中的『救恩不會失去』是如何得出來的。
太多人忽略了這個結論之前,還有四個很重要的基本觀念。
沒先有前面這四種觀念,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救恩不會失去』的結論出來。
這,叫做『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也就是俗稱的TULIP(鬱金香)。
1.全然的墮落(Total depravity)
2.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3.限定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
4.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able grace)
5.聖徒永蒙保守(救恩不會失去)(一次得救永遠得救)(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這五點,是在阿民念主義提出五點主張後,當初多特大會的多位牧師神學家,查考全本聖經之後,發現阿民念主義不合聖經,所以他們提出TULIP這五點來駁斥阿民念的主張。
這五點的內容,請參閱:
1、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五大主張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169.html
2. 拒絕加爾文五點中任一點,就是棄絕全部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757.html
3.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聖經依據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833.html
關於救恩不會失去,是TULIP中的第5點,而這五點本身是環環相扣,不能棄絕其中任何一點,否則就表示自己還是沒有弄清楚裡面的意思。
那位弟兄的主張『救恩不會失去,但可以拒絕』,就已經觸犯了第4點『不可抗拒的恩典』的教義了。
這表示他並沒有真正弄清楚救恩為何不會失去的整體的觀念。
再來,我們要討論一個『自由意志』的問題。
太多信徒沒有搞清楚什麼叫自由意志。
結果,大家都在講自由意志,其實,很多人講的那種自由意志,根本就不存在。
請參閱:
1. 什麼叫「自由意志」?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62377.html
先把自由意志的觀念弄清楚,我們就會發現,
『已得救的人,運用他的自由意志,最後卻選擇拒絕救恩的人,是有可能失去救恩』這種說法,根本不可能存在。
因為已得救的人,屬於奧古斯丁所說的第三種人。這種人從原來『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提升到了『可以不犯罪的自由』了。
而擁有這種自由的人,根本不會去拒絕救恩;
會拒絕救恩的人,根本就還沒得到第三種自由。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天堂上的人,有沒有自由意志?
如果有,那為何他們不會喪失救恩,從天堂被打入地獄去?
看到『唯靠恩典』的觀念了嗎?
在上帝的恩典與保守下,聖徒依然擁有自由,但卻可以安然無慮。
只要哪一刻把上帝的恩典與保守拿掉,我們馬上就喪失所有的保證與依靠。
這就是馬丁路得與加爾文所提出的很重要的基本教義:
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而已。
很多人以為『因信稱義』是我信,才稱義。
主動者是我,是我自己決定,我決定信,就稱義;我決定不信,神也拿我沒輒。
但這是錯誤的觀念。
連我們的信,也是上帝給我們的。
是上帝先決定揀選我們,然後派聖靈感動我們,一直感動感動到我們無法抗拒,自願接受恩典(不是拿刀強迫我們)。神若不先動工,沒有人能信主。
除非上帝先揀選,然後聖靈動工,否則沒有一個人會得救。
而上帝一旦揀選,聖靈一旦動工,就絕對會拯救到底,絕不失喪一個。
換言之,『重生是在得救之前,得救只是重生的必然結果』,而不是一般人所以為的『先得救,再重生』。
但很不幸的,現今的教會裡,我們很難聽到正確的道理。
現今教會講的,多半都是『先得救,再重生』(人的意志先發)、『人的自由意志』;
而不是『先重生,才能得救』(神的主權先發)、『神的主權』這種正確的道理。
當我們吸收的是錯誤的道理時,我們當然根基就會不穩,就很容易出現矛盾現象,也無法正確認識上帝的恩典。
再來,『已得救的人,運用他的自由意志,最後卻選擇拒絕救恩的人,是有可能失去救恩』這種觀念,又觸犯了另一個觀念:『神的自由意志』,
結果又和整本聖經矛盾。
事實上,那種『得救之後還能運用自由意志來拒絕恩典』的觀念,是建立在一種假設下:人的自由意志,可以比神的自由意志大。
換個方式講,就是說:
上帝的恩典與保護的大能,不足以保護已得救者。上帝在『聖徒永蒙保守』這方面的大能,受到已得救者個人意志的限制。
我們來想:
人有意自由意志,那神有沒有自由意志?
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自由意志,那個大?
請參閱:
1. 神和人,誰大?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84096.html
我們不是說人沒有自由意志。
絕對不是。
但我們必須弄清楚自由意志是什麼,人到底擁有什麼樣的自由意志,
然後弄清楚上帝揀選、拯救、保守的大能,
也就是正確認識三位一體上帝是如何來拯救並保守我們,
這樣我們才能融會貫通、根基穩固、不被各種錯誤的道理動搖與蒙蔽。
至於希伯來書那段經文,請仔細研究看那經文的內容,賣主的猶大是不是就是那種人?而三次不認主的彼得,是這段經文講的人嗎?
為何一樣是在事情發生之前(在猶大賣主、彼得不認主發生之前),主耶穌就表明誰是會沈淪,誰是蒙保守的?而且,主耶穌還保證會為那些真正蒙揀選的禱告,而且也保證那些真正蒙揀選的在犯錯之後,一定會醒悟過來。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22)
而根據歸正神學的觀念,猶大與掃羅王,根本就沒真正得救過。
簡單說,
一個真正得救過的人,就不會再喪失救恩,也不會拒絕救恩。
一個拒絕救恩的人,就表示他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很高興芥末提出小組討論中的問題,讓我們有機會更進一步對這些很重要的觀念再做進一步的說明。
我何等希望更多一些信徒能接觸到正確的道理,然後真的能靠主站立得穩。
否則現今按照現今教會的教導去走,在很多教會都開始棄守真理、跟隨流行的情形下,信徒真的很可憐,會越來越走入偏差的。
我何等希望基督徒能在基要的真理上堅固的紮根,
因為這會讓我們獲得真正的平安、真正瞭解上帝的愛與大能、也才能真正站立得住。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5月21日 16:57
芥末,您好:
二十年前,我的弟弟問我一條問題,將來在天堂裡,基督徒會否有重演阿當夏娃叛逆上帝的事件的機會?(重點不在有沒有禁果,撒旦的叛逆是無需禁果的)
看到嚴重性嗎?若得救不是永遠得救,乃是靠賴我們的所謂自由意志,其實是挺可怕的事。
事實上,全世界的人都是全然敗壞,我們深層的根本上就沒有所謂真正的自由意志(以上帝的話為絕對的義),馬丁路德從聖經的發現很精彩:被捆綁的意志,堅守聖經的加爾文同樣發現:我的自由與上帝相比,我必居於下風。
人出生起始就有逆上帝的意向,千斬萬殺也不肯信唯獨基督的救恩,要不被聖靈感召把我們原來的敵擋上帝的意志喚散化掉,就仍然繼續滿足於行為稱義、自善圓覺的背道自足。
原來,真正的自由乃是基督的新生命源於聖靈重生所賦予的,得以返回以上帝為完全、絕對的終念為根本的意向。一個源於上帝的新生,己經不能再披戴往昔舊體妄想的可能,是永遠的拯救。
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
二十年前,我的弟弟問我一條問題,將來在天堂裡,基督徒會否有重演阿當夏娃叛逆上帝的事件的機會?(重點不在有沒有禁果,撒旦的叛逆是無需禁果的)
看到嚴重性嗎?若得救不是永遠得救,乃是靠賴我們的所謂自由意志,其實是挺可怕的事。
事實上,全世界的人都是全然敗壞,我們深層的根本上就沒有所謂真正的自由意志(以上帝的話為絕對的義),馬丁路德從聖經的發現很精彩:被捆綁的意志,堅守聖經的加爾文同樣發現:我的自由與上帝相比,我必居於下風。
人出生起始就有逆上帝的意向,千斬萬殺也不肯信唯獨基督的救恩,要不被聖靈感召把我們原來的敵擋上帝的意志喚散化掉,就仍然繼續滿足於行為稱義、自善圓覺的背道自足。
原來,真正的自由乃是基督的新生命源於聖靈重生所賦予的,得以返回以上帝為完全、絕對的終念為根本的意向。一個源於上帝的新生,己經不能再披戴往昔舊體妄想的可能,是永遠的拯救。
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
| 檢舉 | Posted by orange at 2007年05月22日 00:04
各位主內前輩好,很久沒來了。
我也遇到慕道友(學生)問我他看到
"馬強盛/顏美娟翻譯事工簡介"BLOG的一些問題。
我很感謝神讓慕道友有腦力激盪與發問的機會。當我也前往看看時,
無意間看到了其他的文章重複提到『救恩會失去』。因為這跟我教會的教導不同。
但他舉出很多例子與經文指證歷歷,
所以針對我這種屬靈的幼童也會開始想找更確定的答案。
我想到
「羅 11:29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但對方列出洋洋灑灑更多具的經文,讓我也不解了。
來到這裡又看到更精采神學的討論。
讓我明白原來是神學的派別不同。
我想,救恩不會失去。
所謂失去的救恩,其實不是失去而是從未得到,而自以為有得到。
我也遇到慕道友(學生)問我他看到
"馬強盛/顏美娟翻譯事工簡介"BLOG的一些問題。
我很感謝神讓慕道友有腦力激盪與發問的機會。當我也前往看看時,
無意間看到了其他的文章重複提到『救恩會失去』。因為這跟我教會的教導不同。
但他舉出很多例子與經文指證歷歷,
所以針對我這種屬靈的幼童也會開始想找更確定的答案。
我想到
「羅 11:29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但對方列出洋洋灑灑更多具的經文,讓我也不解了。
來到這裡又看到更精采神學的討論。
讓我明白原來是神學的派別不同。
我想,救恩不會失去。
所謂失去的救恩,其實不是失去而是從未得到,而自以為有得到。
| 檢舉 | Posted by 小芳 at 2008年05月20日 01:45
小芳您好:
您已經抓住大原則了,而且做出很正確的判斷了。
這是可喜的好事。
沒錯,真正的得救,是一旦得救,就永遠不會再喪失;
那些喪失的,表示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馬強盛/顏美娟翻譯事工簡介那個部落格,是有問題的。
我不是說裡面的文章都不能參考,而是他們是用靈恩運動和阿民念主義做架構,很多觀念當然大有問題。
比方說:該部落格的『信心、神的醫治』、『神蹟奇事金牙金粉』次分類夾,很多觀念就慘不忍睹,大量使用知名靈恩的牧師錯誤的教導。
事實上,假使常常閱讀我們這園地的文章不可能分辨不出來其中的問題。
我隨便舉個例:
『神願意醫治每一個病人嗎? 』文中的答案就是『神願意』。
但事實上,這根本就解不通聖經。
文中提到『在整本聖經裡,耶穌從來沒有拒絕醫治任何人,天父也沒有』,聖經真的這樣?
那提摩太胃病沒有好呢?特羅非摩生病沒好呢?更甚至基督徒為什麼最後幾乎都是生病而死?
假使上帝決沒有拒絕醫治,那人類為什麼會病死?
再舉個例:
『疾病和邪靈必須順服神的話 』一文中,引用E.W. 肯衍的話『我能藉著神的話語來醫治所有的疾病;因為疾病和邪靈必須順服神的話;但我無法醫治所有的人,因為不是所有的人都順服神的話』。
問題是,這個肯衍是誰,大家知道嗎?
就是『積極思想邪術的重要牧師Kenyon』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267885.html
而他這句話,對嗎?合聖經嗎?
他的意思就是,你的病不會好,就是因為你沒順服神。
所以提摩太也是,保羅也是,所有死於生病的基督徒都是。
至於追求金粉、金牙,這就更離譜、連聖經依據都沒有了,還拼命鼓吹。
這種就不多講了。
該部落格很多的觀念與文章,都是這樣的特色:
有些部分,是很正確的觀念。但是,卻是建立在錯誤的解釋架構之下。
比方說:反對邪術、氣功、瑜珈,但是,卻不知到靈恩運動就是引用邪術。
結果,變成用邪術來趕邪術而已。
比方說:批評成功神學、批判人本主義、批判缺乏認罪悔改的信仰,但是,自己卻大量使用和成功神學相同根源的信心醫治運動、追求越過聖經的聖靈擊倒。
結果,又是一樣的用邪術趕邪術。
至於約翰衛司理佈道時一些信徒情緒反應的現象,該部落格很重視那部分,但很不幸的,那卻不是約翰衛司理以及當初聖潔運動的佈道家所看重的。
其實,美國的愛德華滋、中國的宋尚節,佈道時都常會有信徒有激烈情緒反應。
但一般教會卻不會將之歸類為靈恩派,也不會有太大的抨擊。
為什麼?
因為那些『主觀經歷』、『情緒反應』,都不是那些佈道家所追求與強調的,更不是那些佈道家所看拿來宣傳做號召的。
靈恩運動卻不同,表面上也願意看重認罪悔改,但事實上卻以追求這些外顯的現象為目的。
可是那些聖潔運動、奮興佈道家,卻不一樣,他們看重的是認罪悔改,至於外顯的部分,他們不禁止,也不追求,因為那不是重點。
表面上看,靈恩運動好像和那些佈道家差不多,但實際上,差一些些,可就差十萬八千里。
假使我們正確認識真理的話,一定會很清楚我所講的區別,也會知道那是天差地遠的區別。
至於該部落格中用阿民念主義錯誤來講解『不悔改就會失去救恩』,我會找時間寫文章批判。
事實上,我們絕對同意『至死不悔改者一定下地獄』。
但是,他們搞錯了,不是『至死不悔改者會喪失救恩』,而是那些『至死不悔改者,根本就沒真正得救過,哪來救恩可以喪失?』
他們引用的經文,事實上,用正確的歸正神學,很容易就可以解開。
但是,歸正神學所舉出的聖徒永蒙保守的經文,他們卻無法解開。
我不是說該部落格版主他們不愛主。
而是他們自己的信仰是混亂的結合,他們自己卻沒發現。
假使我們真正反對邪術、反對人本主義,我們就不可能接受靈恩運動下錯誤的醫治與信心觀念,也不可能接受對神蹟奇事與個人主觀經歷的過度追求與看重。
但很不幸的,由於對真理沒有整體性的觀念與認識,所以架構彼此矛盾,自己也不知道。
這種情形,在靈恩運動者身上,常常可見。
您已經抓住大原則了,而且做出很正確的判斷了。
這是可喜的好事。
沒錯,真正的得救,是一旦得救,就永遠不會再喪失;
那些喪失的,表示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馬強盛/顏美娟翻譯事工簡介那個部落格,是有問題的。
我不是說裡面的文章都不能參考,而是他們是用靈恩運動和阿民念主義做架構,很多觀念當然大有問題。
比方說:該部落格的『信心、神的醫治』、『神蹟奇事金牙金粉』次分類夾,很多觀念就慘不忍睹,大量使用知名靈恩的牧師錯誤的教導。
事實上,假使常常閱讀我們這園地的文章不可能分辨不出來其中的問題。
我隨便舉個例:
『神願意醫治每一個病人嗎? 』文中的答案就是『神願意』。
但事實上,這根本就解不通聖經。
文中提到『在整本聖經裡,耶穌從來沒有拒絕醫治任何人,天父也沒有』,聖經真的這樣?
那提摩太胃病沒有好呢?特羅非摩生病沒好呢?更甚至基督徒為什麼最後幾乎都是生病而死?
假使上帝決沒有拒絕醫治,那人類為什麼會病死?
再舉個例:
『疾病和邪靈必須順服神的話 』一文中,引用E.W. 肯衍的話『我能藉著神的話語來醫治所有的疾病;因為疾病和邪靈必須順服神的話;但我無法醫治所有的人,因為不是所有的人都順服神的話』。
問題是,這個肯衍是誰,大家知道嗎?
就是『積極思想邪術的重要牧師Kenyon』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267885.html
而他這句話,對嗎?合聖經嗎?
他的意思就是,你的病不會好,就是因為你沒順服神。
所以提摩太也是,保羅也是,所有死於生病的基督徒都是。
至於追求金粉、金牙,這就更離譜、連聖經依據都沒有了,還拼命鼓吹。
這種就不多講了。
該部落格很多的觀念與文章,都是這樣的特色:
有些部分,是很正確的觀念。但是,卻是建立在錯誤的解釋架構之下。
比方說:反對邪術、氣功、瑜珈,但是,卻不知到靈恩運動就是引用邪術。
結果,變成用邪術來趕邪術而已。
比方說:批評成功神學、批判人本主義、批判缺乏認罪悔改的信仰,但是,自己卻大量使用和成功神學相同根源的信心醫治運動、追求越過聖經的聖靈擊倒。
結果,又是一樣的用邪術趕邪術。
至於約翰衛司理佈道時一些信徒情緒反應的現象,該部落格很重視那部分,但很不幸的,那卻不是約翰衛司理以及當初聖潔運動的佈道家所看重的。
其實,美國的愛德華滋、中國的宋尚節,佈道時都常會有信徒有激烈情緒反應。
但一般教會卻不會將之歸類為靈恩派,也不會有太大的抨擊。
為什麼?
因為那些『主觀經歷』、『情緒反應』,都不是那些佈道家所追求與強調的,更不是那些佈道家所看拿來宣傳做號召的。
靈恩運動卻不同,表面上也願意看重認罪悔改,但事實上卻以追求這些外顯的現象為目的。
可是那些聖潔運動、奮興佈道家,卻不一樣,他們看重的是認罪悔改,至於外顯的部分,他們不禁止,也不追求,因為那不是重點。
表面上看,靈恩運動好像和那些佈道家差不多,但實際上,差一些些,可就差十萬八千里。
假使我們正確認識真理的話,一定會很清楚我所講的區別,也會知道那是天差地遠的區別。
至於該部落格中用阿民念主義錯誤來講解『不悔改就會失去救恩』,我會找時間寫文章批判。
事實上,我們絕對同意『至死不悔改者一定下地獄』。
但是,他們搞錯了,不是『至死不悔改者會喪失救恩』,而是那些『至死不悔改者,根本就沒真正得救過,哪來救恩可以喪失?』
他們引用的經文,事實上,用正確的歸正神學,很容易就可以解開。
但是,歸正神學所舉出的聖徒永蒙保守的經文,他們卻無法解開。
我不是說該部落格版主他們不愛主。
而是他們自己的信仰是混亂的結合,他們自己卻沒發現。
假使我們真正反對邪術、反對人本主義,我們就不可能接受靈恩運動下錯誤的醫治與信心觀念,也不可能接受對神蹟奇事與個人主觀經歷的過度追求與看重。
但很不幸的,由於對真理沒有整體性的觀念與認識,所以架構彼此矛盾,自己也不知道。
這種情形,在靈恩運動者身上,常常可見。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5月20日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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