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我們先來看一段很重要的經文,這段經文,創世記講過,主耶穌講過,保羅也講過。表示這句經文,意義非同小可。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太19:5)(弗5:31)
既是一體,可以分開嗎?
主耶穌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
但是,有無例外狀況,是聖經同意可分開的?
有!
聖經許可的離婚或再婚條件如下:
1.另一方淫亂。
『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太5:32)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太19:9)
2.另一方死亡。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羅7:3)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林前7:39)
3.另一方未信主,且由未信主的一方提出離婚(不是由已信主的一方)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
另外,我再舉教會歷史上,很重要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中的說明:
『婚約之後所犯的通姦或淫行,如在結婚之前被發見,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
結婚後犯姦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並于離婚之後,視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與他人結婚乃認為合法。』(24-5)
但請留意,聖經並沒說另一方犯姦淫、已死,就一定要離婚或再婚。
聖經只是說,符合這些條件時,可以離婚(但未必要離婚)或再婚(但未必要再婚)。
同時請記住,聖經可沒說,個性不合可以離婚。(這卻是一般人最常見的離婚理由)
也沒說沒生小孩可以離婚,
也沒說另一方生重病成植物人可離婚,
也沒說婆媳不和或雙方家長不合可以離婚,
也沒說天天吵架可以離婚。
現行我國民法規定可以離婚的要件,許多在聖經中是不存在的。
坦白說,就我查考聖經所得,基督徒一旦結婚,要離婚,是很難的。
除非當事人覺得聖經不是上帝的話,或上帝的話不需當一回事。
慎重自己的婚姻,疼愛自己的另一半,
『敬重他(她),愛他(她),
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
這是基督教婚禮時的誓詞,
也是我衷心信服的誓言。
願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我們先來看一段很重要的經文,這段經文,創世記講過,主耶穌講過,保羅也講過。表示這句經文,意義非同小可。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太19:5)(弗5:31)
既是一體,可以分開嗎?
主耶穌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
但是,有無例外狀況,是聖經同意可分開的?
有!
聖經許可的離婚或再婚條件如下:
1.另一方淫亂。
『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太5:32)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太19:9)
2.另一方死亡。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羅7:3)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林前7:39)
3.另一方未信主,且由未信主的一方提出離婚(不是由已信主的一方)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
另外,我再舉教會歷史上,很重要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中的說明:
『婚約之後所犯的通姦或淫行,如在結婚之前被發見,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
結婚後犯姦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並于離婚之後,視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與他人結婚乃認為合法。』(24-5)
但請留意,聖經並沒說另一方犯姦淫、已死,就一定要離婚或再婚。
聖經只是說,符合這些條件時,可以離婚(但未必要離婚)或再婚(但未必要再婚)。
同時請記住,聖經可沒說,個性不合可以離婚。(這卻是一般人最常見的離婚理由)
也沒說沒生小孩可以離婚,
也沒說另一方生重病成植物人可離婚,
也沒說婆媳不和或雙方家長不合可以離婚,
也沒說天天吵架可以離婚。
現行我國民法規定可以離婚的要件,許多在聖經中是不存在的。
坦白說,就我查考聖經所得,基督徒一旦結婚,要離婚,是很難的。
除非當事人覺得聖經不是上帝的話,或上帝的話不需當一回事。
慎重自己的婚姻,疼愛自己的另一半,
『敬重他(她),愛他(她),
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
這是基督教婚禮時的誓詞,
也是我衷心信服的誓言。
願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受到家暴可不可以離婚?
| 檢舉 | Posted by 路人乙 at 2006年02月23日 12:42
受到家暴者是否需要再持守這個婚姻?
這是從事社工,又兼具基督信仰者一個很兩難的問題
若以不鼓勵離婚的角度來看
除了安慰被家暴者忍耐,看是否有挽回婚姻,改變對方的可能
同時,仍需學習如何保護自己--申請家暴令,有另一個安身之所‧‧等
但若真的無法挽回,施暴者改變的機率很低
我個人會勸對方思考這個婚姻是否有繼續維持的需要
不只站在被家暴者的立場思考,同時也考量孩子會面對的身心受創
當然
我必須要說
這不是簡單的三言兩語可以說清的
需考量的是整個家庭的情形
若您有需要更多的協助
可以撥113詢問
這是從事社工,又兼具基督信仰者一個很兩難的問題
若以不鼓勵離婚的角度來看
除了安慰被家暴者忍耐,看是否有挽回婚姻,改變對方的可能
同時,仍需學習如何保護自己--申請家暴令,有另一個安身之所‧‧等
但若真的無法挽回,施暴者改變的機率很低
我個人會勸對方思考這個婚姻是否有繼續維持的需要
不只站在被家暴者的立場思考,同時也考量孩子會面對的身心受創
當然
我必須要說
這不是簡單的三言兩語可以說清的
需考量的是整個家庭的情形
若您有需要更多的協助
可以撥113詢問
| 檢舉 | Posted by 楓 at 2006年02月23日 13:31
家暴下的基督徒,可否離婚?
這是很棘手的問題。基督徒之間,也沒有一致的看法與共識。
最大問題是,聖經無關於家暴下可否離婚的直接經文。
所以,我文章中,刻意避開『家暴』議題。
聖經中雖無『家暴可否離婚』的直接經文,但卻有其他間接經文,可以做為參考,以及思考方向(但不是絕對)。
比方說,聖經中有關『殺人』、『傷人』的經文。
基本上,上帝是反對殺人與傷人的。
從這部分而言,某些情形下,家暴下的婚姻,是可以離婚的。
另外,我這篇文章,也並未處理另一個棘手問題『離婚後,可否再婚?』
所以,關於『家暴』、『再婚』議題,未來如果我能收集到更多資料與經文,屆時再來分享給大家。否則,我不熟,也沒有深入研究的東西,實在不敢輕易拿出來公開教導。
這是很棘手的問題。基督徒之間,也沒有一致的看法與共識。
最大問題是,聖經無關於家暴下可否離婚的直接經文。
所以,我文章中,刻意避開『家暴』議題。
聖經中雖無『家暴可否離婚』的直接經文,但卻有其他間接經文,可以做為參考,以及思考方向(但不是絕對)。
比方說,聖經中有關『殺人』、『傷人』的經文。
基本上,上帝是反對殺人與傷人的。
從這部分而言,某些情形下,家暴下的婚姻,是可以離婚的。
另外,我這篇文章,也並未處理另一個棘手問題『離婚後,可否再婚?』
所以,關於『家暴』、『再婚』議題,未來如果我能收集到更多資料與經文,屆時再來分享給大家。否則,我不熟,也沒有深入研究的東西,實在不敢輕易拿出來公開教導。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6年02月23日 14:23

我知道有一句經文,跟大家分享:
瑪二: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嗯~,也是並無提到"可不可以離婚"~
~>不過若禱告求上帝管教,可以吧?
一個是指"人"~以強暴待妻的人;
另一個則指"事件"~休妻的事.
若上帝都同樣恨惡,那教會可否指責?
若教會可指責離婚, 同理,
教會也可指責虐待配偶的人.
純發表想法~.~
| 檢舉 | Posted by 酒窩 at 2008年01月16日 18:34
我是一個基督徒,我長期因為跟另一半個性不合,常常冷戰,對方覺得我個性太強,凡事都不跟她商量,對我不滿,三天兩頭因為不愉快就不回家,有時我們會為了一些理念不同的事情爭吵,我跟他在一起其實很痛苦,也很累,不但要照顧小孩,作家事還要長期抗戰,還好他都有拿錢回家,但是我堅持上帝搓和我和他結婚,絕對不能離婚,所以我應該吃苦當吃補,跟他對抗到底,做一對最佳怨偶,在不離婚的狀況下又能相處的示範。只是真的很累,冷戰有時半天,有時幾天,不說一句話,常常搞得我精疲力竭,還有點想自殺的念頭出現,不過更慘的是,為了冷戰,常常不吃飯,現在我已經胃潰瘍了,醫生說我不能再這樣,胃出血就糟了,但我想醫生並不了解我的狀況,我不能示弱,也不能放棄,我有時會有放棄的念頭,但教會的弟兄姊妹會鼓勵我,用神的話語安慰我,為我禱告,我就會再有力量堅持下去。最近我的另一半提出離婚的要求,跟我講了許多她心裡的話,雖然我也知道她很痛苦,我們根本就是兩種不同的人,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但我堅持說我不離婚就是不離婚,否則我無法向上帝交代,他聽了很火大,跑出去四年了,常常打電話或想信求我,我完全不理他,就好像冷戰一樣,我想他真的很難相處,他的言論和做法,常常跟我南轅北轍,看到他那個樣子,我有時真的快瘋了,結婚十幾年了,我愈來愈覺得他是一個很陌生的人,但我的教會部允許離婚,我也很贊同,說實在的,這樣的對抗有時也會滿足我的一些心理,我不低頭的個性,我總覺得他不懂很多事,不是一個聰明的人,我再替他做那麼多事,他都不知道,我的十字架我願意背,甚至願意背他的,他完全不了解,他雖然受過洗,但現在已經是一個無神論者,我曾經問牧師,這樣還算基督徒嗎?牧師回答還算,所以不能算是不信的人,因此不能離婚,我也禱告上帝,希望能開一扇窗給我,但我想,不管如何我這醫生都要堅守這個不離婚的原則,大家看誰堅持的下去,至於他的感受、意願、權利都不重要,就算他為此自殺,錯的也是他,雖然我不了解他,但他不願回頭的心我知道,其實這幾年我也習慣這樣的生活了,沒什麼不好,他回來了反而攪亂我的生活步調,雖然我知道不能這樣想,但事實就是這樣。
| 檢舉 | Posted by coco at 2008年05月10日 16:01
結-婚不是離-婚,結婚是二人成為一體,這個不是性關係,乃是同甘共苦。
反正我們都習慣了﹕不會長成基督身量的生活。跟丈夫結婚了,就算丈夫自殺,錯的也是他。跟耶穌結婚了,就算耶穌自殺,錯的也是他。---我們都過這舊我的生活,我們何曾向神禱告,我們何曾聽神在抱怨什麼﹖我們只不過是個平凡的基督徒,只要不簽離婚,只要還去教會、去小組,別人就沒有權力來閒言閒語。
弗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林前 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弗 4:13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反正我們都習慣了﹕不會長成基督身量的生活。跟丈夫結婚了,就算丈夫自殺,錯的也是他。跟耶穌結婚了,就算耶穌自殺,錯的也是他。---我們都過這舊我的生活,我們何曾向神禱告,我們何曾聽神在抱怨什麼﹖我們只不過是個平凡的基督徒,只要不簽離婚,只要還去教會、去小組,別人就沒有權力來閒言閒語。
弗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林前 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弗 4:13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05月11日 00:26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