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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要用這個事例?
是因為如果大家再繼續不做反省,未來悲劇還是會一再發生。
前陣子,在某教會中,發生了一件韓籍牧師娘自殺的事件。這事上了新聞媒體。提出這件事,我是抱著很沈重的心情。對於家屬,我期望上帝能撫慰他們的心。為什麼我要用這個事例?是因為如果大家再繼續不做反省,未來悲劇還是會一再發生。
一、 這位牧師娘,有無得救?
這是個很尖銳的問題。但是,如果我們不肯好好思想,我們對信仰,就還是容易渾渾噩噩,不清不楚。我曾在另一文章中,提出如果遇到教會中品行不良的信徒,大家還相信因信稱義的道裡嗎?當然,許多人,還是會覺得,沒好品德,就根本沒得救。現在,我們來看這個牧師娘的例子。我不認識她,但是,依那間教會的狀況而言,那位牧師娘,應該不是品行不佳型,而是品德良好型的信徒。自殺,絕對是錯誤的。但是,回到我之前一直在提醒大家的一個觀念:這樣的信徒,平時品行良好,現在犯了這個錯,這樣,我能不能依她的行為說,她沒有得救?甚至,更尖銳的問,她死後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我這樣的問題,不知是否使大家警覺到這問題的嚴重性?您所主張的,是因信稱義,還是因行為稱義?您的主張,會帶來不同的解答,與後續作法(如:如何安慰喪家?如果她有小孩,如何去安慰這些可憐的孩子?如何去安慰還活著的牧師丈夫?他很可能覺得很丟臉,沒見證?被信徒指指點點?)
主張依信徒行為,來判斷對方有無得救的弟兄姊妹們,您如何用您的觀點,來回答上述和下列這些問題?
1.一個人如果得救了,會不會再失掉救恩?(得救後,上帝無法永遠保守祂的信徒?)
2.如果得救之後,會因犯罪再失掉救恩,那麼,到底犯什麼罪,或是犯多少罪,會再失掉救恩?犯一次罪就會失掉?還是犯七十個七次之後?
原諒我如此說,如果這些問題成立,我敢說,我們沒有任何一位信徒,您能活在平安裡(除非您不去理它)。因為,沒有任何一位信徒,在信主後,敢說自己再也不犯任何罪。而只要犯罪,就可能喪失得救的身份的話,那我們是活在恐懼中的,因為不知哪次犯罪後,上帝就把我丟掉,不要我了。如果得救後,因為犯罪,救恩會再喪失,悔改後就又再得救,那麼,我們此生要得救幾次?一直在得救與不得救之間擺盪?那樣,到死之前,我們還是不能有得救被保守的平安,而且要隨時小心,因為萬一死之前犯罪還來不及認罪,就會永遠下地獄去。
一位一向敬虔的信徒,而且確定得救的信徒,因為軟弱,娶了小老婆,生了小孩,他當時就淪為不得救?( 亞伯拉罕,在和夏甲生孩子時,他就不稱義?)
一位一直能合神心意,從小信主的領袖,因為婚外情,還謀害別人親夫,當時他就不得救? (大衛為了別人的妻子拔示巴,殺害無辜的拔示巴丈夫,他就不稱義?)
一位得主稱讚的信徒,因為膽小軟弱,在眾人前否認自己的主,他當時就不得救?(彼得三次不認主)
我絕不是說這些行為是正確的,而是在強調,『身份上的稱義』,不是一下有,一下無的。就如我不能因為某優秀企業家,出了個敗家子,我就說那位敗家子絕非企業家的兒子。浪子所犯的任何罪,都改變不了他身為兒子的身份。身份與血緣,不是由行為判斷的。
回到這位牧師娘的例子來,因為她承受不了那麼重的重擔,然後軟弱了,自殺了,我們可以說她就喪失救恩,沒有得救,下地獄去了?
我們得救與否,是『因信稱義』。行為,不能作為判定信徒有無得救的標準。對那位牧師娘姊妹,我不知她有無得救,因為,得救與否,是上帝的判定,我無法僭越。如果她之前就已得救,那麼,現在就算她犯了自殺的罪,還是改變不了她已得救的份位,她現在已經安息主懷,卸下所有重擔。我重申,我絕不是說自殺是正確的,我反對自殺。但是,我絕不會因為她犯了自殺的罪,就因此判定她沒得救,下地獄去。
二、 我們的教會,還容得下軟弱的信徒嗎?
在教會中,普遍瀰漫因行為斷定信徒得救與否的氣氛裡。剛強是被鼓勵的。但軟弱的,卻某種程度被排擠。我們常將『罪』與『罪人』搞混了。明明該指正『罪』,卻不敢指正。就如曾有人提到看過流氓丈夫進教會施暴,卻無人出面制止。就如納粹屠殺猶太人時,許多信徒靜默不語。但是,對於『罪人』,我們定罪很快。就如之前有信徒提過風塵女子信主後,在教會中被排擠的實際例子。對上述的流氓丈夫,我們該愛這位『罪人』,但是,不能放任他的『罪行』。只是,我們是不是常相反了?對『罪』,不敢指正;對『罪人』,勇於論斷?
在教會中,那些犯錯不斷的信徒,有人敢指正他們的錯,但卻用憐憫的心愛他們接納他們嗎?犯姦淫的、說謊的、罵人的、暴力的、、、、。三次不認主時的彼得,犯姦淫殺人罪時的大衛,娶小老婆生子時的亞伯拉罕,力戰假先知後軟弱膽怯時的以利亞,在我們教會中,還有容身之處嗎?只有剛強時的他們,才能被我們接納嗎?我們現今的心態,有讓軟弱的人,找到可安息,被接納的處所嗎?還是人人都要時時都是強壯者,絕不能軟弱?這位牧師娘姊妹,如果她軟弱時,能有分擔體諒之處,或許,她的擔子會輕一些,不會走上絕路。
三、對罹患精神疾病的信徒,我們採取什麼態度?
教會中,信徒也會罹患精神疾病的,就像信徒也會感冒,得癌症一樣。問題是,感冒、肺炎,大家知道去找醫師,但是,罹患精神疾病,許多教會的作法與觀念,我實在不太認同。當信徒有精神疾病時(特別是精神分裂),許多人很容易當他們是鬼附,所以要趕鬼,趕到趕不動時,才送病患就醫。這真的是大悲劇,許多精神分裂病患,是越趕鬼越錯亂的,因為,他不是鬼附,而是生病了。我嚴正的在此呼籲所有看到此文的基督徒,請建立正確觀念,並大家告訴大家:遇到教會中有人怪怪的,要『先』就醫,若醫師說那不是精神疾病,『再來』趕鬼。坦白說,一大堆精神科醫師,看到那些所謂鬼附的病人,發現他們其實都是精神疾病。請記住,我不是說沒有鬼附,某些真的是鬼附:如小學沒畢業婦人,突然說出法文咒詛耶穌。但是,一般人沒受過精神科訓練,您那能分辨哪些是精神疾病,哪些是鬼附?
另一嚴重問題,是憂鬱症。由於憂鬱症不像精神分裂,不一定會出現很奇特不正常的表現,結果常被忽略,甚至嚴重低估。許多信徒及教會,面對憂鬱症患者,無法用對待病人的態度來對待他們,相反的,是用看待健康正常人的態度來要求他們。結果,憂鬱症患者,在教會中,普遍命運都很悲慘,已被診斷出的是如此,未被診斷出來的更可憐。這些人,特別是還未被診斷出來前,在眾人眼中,常是:懶散、不積極、頹廢、不喜參加聚會、不喜與人相處、個性灰暗、、、。另一方面,憂鬱症患者在教會中,他們自己也常活在罪惡感中,因為,他們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如此,他們也不希望自己這樣,結果,深沈的罪惡感,讓他們的病情雪上加霜。
精神疾病,不論是看來怪怪的精神分裂症,還是外表看來正常的憂鬱症,都是生病,都要服藥治療。我們若能建立觀念,能瞭解他們是病人,用對病人的態度與要求來要求他們,而不是用對待健康人的態度,用一堆屬靈術語來放更多重擔在他們肩上,他們在教會中,會更快樂,更覺溫暖,更易康復,而不是更嚴重的。以憂鬱症為例,除了服藥之外,有好的支持系統(如教會),自殺的悲劇會更少。相反的,沒有好的支持系統,甚至是加重罪惡感的系統,只會讓病情更嚴重。(我不是說那間教會如此,這是指廣義的教會)。
(小小羊)
是因為如果大家再繼續不做反省,未來悲劇還是會一再發生。
前陣子,在某教會中,發生了一件韓籍牧師娘自殺的事件。這事上了新聞媒體。提出這件事,我是抱著很沈重的心情。對於家屬,我期望上帝能撫慰他們的心。為什麼我要用這個事例?是因為如果大家再繼續不做反省,未來悲劇還是會一再發生。
一、 這位牧師娘,有無得救?
這是個很尖銳的問題。但是,如果我們不肯好好思想,我們對信仰,就還是容易渾渾噩噩,不清不楚。我曾在另一文章中,提出如果遇到教會中品行不良的信徒,大家還相信因信稱義的道裡嗎?當然,許多人,還是會覺得,沒好品德,就根本沒得救。現在,我們來看這個牧師娘的例子。我不認識她,但是,依那間教會的狀況而言,那位牧師娘,應該不是品行不佳型,而是品德良好型的信徒。自殺,絕對是錯誤的。但是,回到我之前一直在提醒大家的一個觀念:這樣的信徒,平時品行良好,現在犯了這個錯,這樣,我能不能依她的行為說,她沒有得救?甚至,更尖銳的問,她死後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我這樣的問題,不知是否使大家警覺到這問題的嚴重性?您所主張的,是因信稱義,還是因行為稱義?您的主張,會帶來不同的解答,與後續作法(如:如何安慰喪家?如果她有小孩,如何去安慰這些可憐的孩子?如何去安慰還活著的牧師丈夫?他很可能覺得很丟臉,沒見證?被信徒指指點點?)
主張依信徒行為,來判斷對方有無得救的弟兄姊妹們,您如何用您的觀點,來回答上述和下列這些問題?
1.一個人如果得救了,會不會再失掉救恩?(得救後,上帝無法永遠保守祂的信徒?)
2.如果得救之後,會因犯罪再失掉救恩,那麼,到底犯什麼罪,或是犯多少罪,會再失掉救恩?犯一次罪就會失掉?還是犯七十個七次之後?
原諒我如此說,如果這些問題成立,我敢說,我們沒有任何一位信徒,您能活在平安裡(除非您不去理它)。因為,沒有任何一位信徒,在信主後,敢說自己再也不犯任何罪。而只要犯罪,就可能喪失得救的身份的話,那我們是活在恐懼中的,因為不知哪次犯罪後,上帝就把我丟掉,不要我了。如果得救後,因為犯罪,救恩會再喪失,悔改後就又再得救,那麼,我們此生要得救幾次?一直在得救與不得救之間擺盪?那樣,到死之前,我們還是不能有得救被保守的平安,而且要隨時小心,因為萬一死之前犯罪還來不及認罪,就會永遠下地獄去。
一位一向敬虔的信徒,而且確定得救的信徒,因為軟弱,娶了小老婆,生了小孩,他當時就淪為不得救?( 亞伯拉罕,在和夏甲生孩子時,他就不稱義?)
一位一直能合神心意,從小信主的領袖,因為婚外情,還謀害別人親夫,當時他就不得救? (大衛為了別人的妻子拔示巴,殺害無辜的拔示巴丈夫,他就不稱義?)
一位得主稱讚的信徒,因為膽小軟弱,在眾人前否認自己的主,他當時就不得救?(彼得三次不認主)
我絕不是說這些行為是正確的,而是在強調,『身份上的稱義』,不是一下有,一下無的。就如我不能因為某優秀企業家,出了個敗家子,我就說那位敗家子絕非企業家的兒子。浪子所犯的任何罪,都改變不了他身為兒子的身份。身份與血緣,不是由行為判斷的。
回到這位牧師娘的例子來,因為她承受不了那麼重的重擔,然後軟弱了,自殺了,我們可以說她就喪失救恩,沒有得救,下地獄去了?
我們得救與否,是『因信稱義』。行為,不能作為判定信徒有無得救的標準。對那位牧師娘姊妹,我不知她有無得救,因為,得救與否,是上帝的判定,我無法僭越。如果她之前就已得救,那麼,現在就算她犯了自殺的罪,還是改變不了她已得救的份位,她現在已經安息主懷,卸下所有重擔。我重申,我絕不是說自殺是正確的,我反對自殺。但是,我絕不會因為她犯了自殺的罪,就因此判定她沒得救,下地獄去。
二、 我們的教會,還容得下軟弱的信徒嗎?
在教會中,普遍瀰漫因行為斷定信徒得救與否的氣氛裡。剛強是被鼓勵的。但軟弱的,卻某種程度被排擠。我們常將『罪』與『罪人』搞混了。明明該指正『罪』,卻不敢指正。就如曾有人提到看過流氓丈夫進教會施暴,卻無人出面制止。就如納粹屠殺猶太人時,許多信徒靜默不語。但是,對於『罪人』,我們定罪很快。就如之前有信徒提過風塵女子信主後,在教會中被排擠的實際例子。對上述的流氓丈夫,我們該愛這位『罪人』,但是,不能放任他的『罪行』。只是,我們是不是常相反了?對『罪』,不敢指正;對『罪人』,勇於論斷?
在教會中,那些犯錯不斷的信徒,有人敢指正他們的錯,但卻用憐憫的心愛他們接納他們嗎?犯姦淫的、說謊的、罵人的、暴力的、、、、。三次不認主時的彼得,犯姦淫殺人罪時的大衛,娶小老婆生子時的亞伯拉罕,力戰假先知後軟弱膽怯時的以利亞,在我們教會中,還有容身之處嗎?只有剛強時的他們,才能被我們接納嗎?我們現今的心態,有讓軟弱的人,找到可安息,被接納的處所嗎?還是人人都要時時都是強壯者,絕不能軟弱?這位牧師娘姊妹,如果她軟弱時,能有分擔體諒之處,或許,她的擔子會輕一些,不會走上絕路。
三、對罹患精神疾病的信徒,我們採取什麼態度?
教會中,信徒也會罹患精神疾病的,就像信徒也會感冒,得癌症一樣。問題是,感冒、肺炎,大家知道去找醫師,但是,罹患精神疾病,許多教會的作法與觀念,我實在不太認同。當信徒有精神疾病時(特別是精神分裂),許多人很容易當他們是鬼附,所以要趕鬼,趕到趕不動時,才送病患就醫。這真的是大悲劇,許多精神分裂病患,是越趕鬼越錯亂的,因為,他不是鬼附,而是生病了。我嚴正的在此呼籲所有看到此文的基督徒,請建立正確觀念,並大家告訴大家:遇到教會中有人怪怪的,要『先』就醫,若醫師說那不是精神疾病,『再來』趕鬼。坦白說,一大堆精神科醫師,看到那些所謂鬼附的病人,發現他們其實都是精神疾病。請記住,我不是說沒有鬼附,某些真的是鬼附:如小學沒畢業婦人,突然說出法文咒詛耶穌。但是,一般人沒受過精神科訓練,您那能分辨哪些是精神疾病,哪些是鬼附?
另一嚴重問題,是憂鬱症。由於憂鬱症不像精神分裂,不一定會出現很奇特不正常的表現,結果常被忽略,甚至嚴重低估。許多信徒及教會,面對憂鬱症患者,無法用對待病人的態度來對待他們,相反的,是用看待健康正常人的態度來要求他們。結果,憂鬱症患者,在教會中,普遍命運都很悲慘,已被診斷出的是如此,未被診斷出來的更可憐。這些人,特別是還未被診斷出來前,在眾人眼中,常是:懶散、不積極、頹廢、不喜參加聚會、不喜與人相處、個性灰暗、、、。另一方面,憂鬱症患者在教會中,他們自己也常活在罪惡感中,因為,他們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如此,他們也不希望自己這樣,結果,深沈的罪惡感,讓他們的病情雪上加霜。
精神疾病,不論是看來怪怪的精神分裂症,還是外表看來正常的憂鬱症,都是生病,都要服藥治療。我們若能建立觀念,能瞭解他們是病人,用對病人的態度與要求來要求他們,而不是用對待健康人的態度,用一堆屬靈術語來放更多重擔在他們肩上,他們在教會中,會更快樂,更覺溫暖,更易康復,而不是更嚴重的。以憂鬱症為例,除了服藥之外,有好的支持系統(如教會),自殺的悲劇會更少。相反的,沒有好的支持系統,甚至是加重罪惡感的系統,只會讓病情更嚴重。(我不是說那間教會如此,這是指廣義的教會)。
(小小羊)
小小羊:
謝謝你的分享,我哥哥在前幾個星期也是自殺過世,到了這兩天我開始在信仰上過不去,因為,似乎我過去相信的上帝已經不是那樣了,我認為上帝會保護祂的小孩,在凡事上看顧,成為人的倚靠和幫助,然而,似乎,上帝離棄了我哥哥,我哥哥在過世前還寫下了整整兩頁給他小孩的遺書,內容是在告訴他的小孩上帝是創造萬物的神,耶穌流寶血洗淨人的罪,哥哥要他的小孩一生走在上帝的道路上.....,哥哥如此平靜的告白他的信仰,並如此深刻的期盼這信仰能成為他小孩一生的準則,然而,我哥哥告白的這位上帝,在我哥哥遇到過不去的事情時,祂在哪裡?當我哥哥面臨死亡時,上帝又在哪裡?我是個神學生,過去,我很肯定的向人宣揚上帝的愛,可是,經歷哥哥的事後,我面臨了從來沒有過的掙扎和難過,當我現在看聖經時,每看一句我就發出一句又一句的疑問,問上帝,聖經寫的那位上帝為什麼沒有如此保守我哥哥?我想,上帝會幫助我渡過這段掙扎的時期,相信,有一天,我依然能勇敢的向人宣揚,上帝愛世人!
從你的分享中,我得到許多的安慰,謝謝你能與苦難中的人站在一起,與哀傷的人一同哀傷,我想,有一天,我也能如此去安慰在苦難中的人。^^
謝謝你的分享,我哥哥在前幾個星期也是自殺過世,到了這兩天我開始在信仰上過不去,因為,似乎我過去相信的上帝已經不是那樣了,我認為上帝會保護祂的小孩,在凡事上看顧,成為人的倚靠和幫助,然而,似乎,上帝離棄了我哥哥,我哥哥在過世前還寫下了整整兩頁給他小孩的遺書,內容是在告訴他的小孩上帝是創造萬物的神,耶穌流寶血洗淨人的罪,哥哥要他的小孩一生走在上帝的道路上.....,哥哥如此平靜的告白他的信仰,並如此深刻的期盼這信仰能成為他小孩一生的準則,然而,我哥哥告白的這位上帝,在我哥哥遇到過不去的事情時,祂在哪裡?當我哥哥面臨死亡時,上帝又在哪裡?我是個神學生,過去,我很肯定的向人宣揚上帝的愛,可是,經歷哥哥的事後,我面臨了從來沒有過的掙扎和難過,當我現在看聖經時,每看一句我就發出一句又一句的疑問,問上帝,聖經寫的那位上帝為什麼沒有如此保守我哥哥?我想,上帝會幫助我渡過這段掙扎的時期,相信,有一天,我依然能勇敢的向人宣揚,上帝愛世人!
從你的分享中,我得到許多的安慰,謝謝你能與苦難中的人站在一起,與哀傷的人一同哀傷,我想,有一天,我也能如此去安慰在苦難中的人。^^
| 檢舉 | Posted by wendy at 2006年04月11日 19:20
wendy您好:
這是個很讓人心碎的事。
看到您的回應時,我的內心,真的很沈重。
這幾天,一直不知道能對您說些甚麼。
網路世界裡,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在『悲極無言』時,
無法像現實世界那樣,可以同坐流淚。
我真的不知道能說些甚麼,來安慰您的心。
『信徒自殺』,在教會中,一向是件很隱諱的議題。
牧長幾乎不太做清楚的教導,
信徒幾乎不敢詳細問。
因此,每次遇到信徒自殺時,
我們一次又一次流失了對其他信徒做下良好教導的機會。
在教會裡,我們幾乎可以聽到一種一致又簡單的回答:
『自殺會下地獄』。
然而,真的問下去,幾乎每個人(包括牧長都一樣),對這種觀念的理由,都開始支支吾吾,答不太出來。
其實,大家都差不多,
只是別人這樣教,我們就這樣記而已。
我很反對自殺,也絕不同意自殺。
但是,我一樣反對對很多信仰上的事,做不清不楚的學習與傳承。
聖經,才是我們的終極權威。
沒有聖經依據,很多觀念,都不能作為定論。
坦白說,信徒自殺,聖經中似乎並沒有直接經文說明會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如果有人看到直接經文,麻煩提供一下)
很多人說自殺違反了十戒『不可殺人』,但這太簡化問題了。
因為,殺自己,和殺別人,也都是殺人。
為何大衛王可以殺人無數,依然得救?
為何上帝命令掃羅王要徹底滅盡某些族群?
換言之,『不可殺人』不是那麼簡單的觀念。
因此,我們只能從間接經文,來進行一些思考與推論。
這種方式,並不能成為絕對正確的依據。
但是,卻是很重要且合理的探討信仰的方式。
我個人,越深入瞭解『因信稱義』的道理,越會驚嘆上帝的慈愛與偉大,也越深深信服『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
得救之後,我們同時是個義人(不再被上帝定罪),也同時是個罪人(由於肉體仍在,所以依然會犯罪)。
問題是,上帝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才接納我們上天堂;
上帝是因為我們對祂的『信』,才能讓我們上天堂。
自殺是不是犯罪?
絕對是!
但是這個罪,可以讓信徒不能上天堂?
我找不到經文證據。
相反的,間接證據卻可以合理推論出『真正得救者,即使自殺,也能上天堂』。
但是,我必須再次強調,千萬不要自殺。
因為,我們實在無法百分之百保證。
雖然,我個人相信這樣的推論。
許多人,是因為憂鬱症未被診斷,或是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重而自殺。
其實,這和因為得了癌症而死亡,是很類似的。
可能都屬於『因生病而死亡』的範圍。
這是個很讓人心碎的事。
看到您的回應時,我的內心,真的很沈重。
這幾天,一直不知道能對您說些甚麼。
網路世界裡,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在『悲極無言』時,
無法像現實世界那樣,可以同坐流淚。
我真的不知道能說些甚麼,來安慰您的心。
『信徒自殺』,在教會中,一向是件很隱諱的議題。
牧長幾乎不太做清楚的教導,
信徒幾乎不敢詳細問。
因此,每次遇到信徒自殺時,
我們一次又一次流失了對其他信徒做下良好教導的機會。
在教會裡,我們幾乎可以聽到一種一致又簡單的回答:
『自殺會下地獄』。
然而,真的問下去,幾乎每個人(包括牧長都一樣),對這種觀念的理由,都開始支支吾吾,答不太出來。
其實,大家都差不多,
只是別人這樣教,我們就這樣記而已。
我很反對自殺,也絕不同意自殺。
但是,我一樣反對對很多信仰上的事,做不清不楚的學習與傳承。
聖經,才是我們的終極權威。
沒有聖經依據,很多觀念,都不能作為定論。
坦白說,信徒自殺,聖經中似乎並沒有直接經文說明會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如果有人看到直接經文,麻煩提供一下)
很多人說自殺違反了十戒『不可殺人』,但這太簡化問題了。
因為,殺自己,和殺別人,也都是殺人。
為何大衛王可以殺人無數,依然得救?
為何上帝命令掃羅王要徹底滅盡某些族群?
換言之,『不可殺人』不是那麼簡單的觀念。
因此,我們只能從間接經文,來進行一些思考與推論。
這種方式,並不能成為絕對正確的依據。
但是,卻是很重要且合理的探討信仰的方式。
我個人,越深入瞭解『因信稱義』的道理,越會驚嘆上帝的慈愛與偉大,也越深深信服『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
得救之後,我們同時是個義人(不再被上帝定罪),也同時是個罪人(由於肉體仍在,所以依然會犯罪)。
問題是,上帝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才接納我們上天堂;
上帝是因為我們對祂的『信』,才能讓我們上天堂。
自殺是不是犯罪?
絕對是!
但是這個罪,可以讓信徒不能上天堂?
我找不到經文證據。
相反的,間接證據卻可以合理推論出『真正得救者,即使自殺,也能上天堂』。
但是,我必須再次強調,千萬不要自殺。
因為,我們實在無法百分之百保證。
雖然,我個人相信這樣的推論。
許多人,是因為憂鬱症未被診斷,或是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重而自殺。
其實,這和因為得了癌症而死亡,是很類似的。
可能都屬於『因生病而死亡』的範圍。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6年04月13日 18:13
一個人若想以死來解決所有的事情
一定是面臨他個人認為過不去的生命瓶頸--姑且不論旁人是否真的如此認為
而是什麼動機給予了這個人無比的勇氣,真的去結束自己的生命--我想殺人或自殺都需要膽量的!
不想牽累家人,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那個時候,神在哪裡?
我相信,神一直都在,只是,他真的相信神那時候的同在,用心去聽神的聲音嗎?
試想,祂會樂意看見祂的孩子用這樣不合祂心意的方式解決問題?--當然,現在講這些都晚了,因為已經沒有任何後悔的機會了!
自殺的人是否上天堂?--除了神,沒有人可以保證
但我們看聖經有許多在神面前想求死的人,哪一個神曾應允呢?
最明顯求死的約伯--神可曾容許他用這樣的方式解決問題?
愛是永不止息裡的"成貴"--他可曾用死來處理生命中的痛?
我要說的是,一個真正認識救恩,真正認識、順服神的人
可會如此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做出不討神喜悅的事呢?
小小羊的分享會帶給您很大的安慰
但我卻有一些憂傷
什麼樣的矛盾,會讓一個人一面承認自己的信仰,一面用這樣至極的方式處理生命的問題?
永蒙保守的前提--對自己所犯的罪憂傷,且悔改啊!
一定是面臨他個人認為過不去的生命瓶頸--姑且不論旁人是否真的如此認為
而是什麼動機給予了這個人無比的勇氣,真的去結束自己的生命--我想殺人或自殺都需要膽量的!
不想牽累家人,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那個時候,神在哪裡?
我相信,神一直都在,只是,他真的相信神那時候的同在,用心去聽神的聲音嗎?
試想,祂會樂意看見祂的孩子用這樣不合祂心意的方式解決問題?--當然,現在講這些都晚了,因為已經沒有任何後悔的機會了!
自殺的人是否上天堂?--除了神,沒有人可以保證
但我們看聖經有許多在神面前想求死的人,哪一個神曾應允呢?
最明顯求死的約伯--神可曾容許他用這樣的方式解決問題?
愛是永不止息裡的"成貴"--他可曾用死來處理生命中的痛?
我要說的是,一個真正認識救恩,真正認識、順服神的人
可會如此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做出不討神喜悅的事呢?
小小羊的分享會帶給您很大的安慰
但我卻有一些憂傷
什麼樣的矛盾,會讓一個人一面承認自己的信仰,一面用這樣至極的方式處理生命的問題?
永蒙保守的前提--對自己所犯的罪憂傷,且悔改啊!
| 檢舉 | Posted by 楓 at 2006年04月15日 00:22
給Wendy:
我可以理解楓的擔心。
畢竟,如果誤解了一些精細微妙的觀念,在人類墮落理性的思考下,有時會產生那種『基督徒自殺也無所謂』的錯誤觀念。
不過,我最近一直反覆思索基督徒自殺的問題。
我反覆檢查自己觀念,依然是相同的立場與結論:
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自殺亦然。
當然,我必須再次強調,我非常強烈反對自殺。
但是,我到目前為止,依然找不到明確「自殺就會下地獄」的經文。
一個重度憂鬱症的精神病人自殺,他是不是就淪為不得救?
或是說,一個這樣的病人自殺,我們從這樣的行為,就能判定他從未得救過?
得救與否,最最重要的,還是在真心相信『罪、十字架、救贖、耶穌基督』。
如果曾經有過這樣的真心相信過,那就是得救的人,『聖徒永蒙保守』。
此後的行為,不影響得救的份位,只影響賞賜的大小。
但是,如果一個人在死之前,離棄信仰:
不再相信『罪、十字架、救贖、耶穌基督』、改信異教、不再信上帝,
一旦發生這種離開核心信仰的情形,就表示此人沒得救,而且根本沒真正得救過。
問題是,以您哥哥的情形而言,他的遺書中所寫的東西,實在無法讓我將他的信仰,視為離開核心信仰的情形。
當然,我絕對不會說自殺是正確的行為。
自殺一定是犯罪,而且是大罪。
但是,到目前為止,除了離開核心信仰的罪(褻瀆聖靈)(不信耶穌)之外,否則沒有任何罪可以斷絕我們在上帝那裡的份位。
羅8: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
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連撒但都無法控告這些得救的人。
羅8: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
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不再有任何人能再定罪這些得救者。
羅8: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羅8:38-39『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沒有任何的事物,可以隔絕上帝對得救者的愛。
我的立場是:
對仍活著的基督徒,絕不可考慮自殺。
對已自殺過世的基督徒,絕不輕言對方沒得救(除非離開核心教義)。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嚴以律自己這個罪人,寬以待其他罪人』
是聖經一貫的教導,也是我一貫的主張與立場。
我可以理解楓的擔心。
畢竟,如果誤解了一些精細微妙的觀念,在人類墮落理性的思考下,有時會產生那種『基督徒自殺也無所謂』的錯誤觀念。
不過,我最近一直反覆思索基督徒自殺的問題。
我反覆檢查自己觀念,依然是相同的立場與結論:
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自殺亦然。
當然,我必須再次強調,我非常強烈反對自殺。
但是,我到目前為止,依然找不到明確「自殺就會下地獄」的經文。
一個重度憂鬱症的精神病人自殺,他是不是就淪為不得救?
或是說,一個這樣的病人自殺,我們從這樣的行為,就能判定他從未得救過?
得救與否,最最重要的,還是在真心相信『罪、十字架、救贖、耶穌基督』。
如果曾經有過這樣的真心相信過,那就是得救的人,『聖徒永蒙保守』。
此後的行為,不影響得救的份位,只影響賞賜的大小。
但是,如果一個人在死之前,離棄信仰:
不再相信『罪、十字架、救贖、耶穌基督』、改信異教、不再信上帝,
一旦發生這種離開核心信仰的情形,就表示此人沒得救,而且根本沒真正得救過。
問題是,以您哥哥的情形而言,他的遺書中所寫的東西,實在無法讓我將他的信仰,視為離開核心信仰的情形。
當然,我絕對不會說自殺是正確的行為。
自殺一定是犯罪,而且是大罪。
但是,到目前為止,除了離開核心信仰的罪(褻瀆聖靈)(不信耶穌)之外,否則沒有任何罪可以斷絕我們在上帝那裡的份位。
羅8: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
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連撒但都無法控告這些得救的人。
羅8: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
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不再有任何人能再定罪這些得救者。
羅8: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羅8:38-39『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沒有任何的事物,可以隔絕上帝對得救者的愛。
我的立場是:
對仍活著的基督徒,絕不可考慮自殺。
對已自殺過世的基督徒,絕不輕言對方沒得救(除非離開核心教義)。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嚴以律自己這個罪人,寬以待其他罪人』
是聖經一貫的教導,也是我一貫的主張與立場。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6年04月25日 22:09
死者渺渺 生者何哀
願神安慰憐憫受傷破碎的心靈
祂不是甘願使人受苦的神
3:18 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裏毫無指望!
3:19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如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
3:20 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裏面憂悶。
3:21 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
3:22 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
3:23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3:24 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他。
3:25 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3:26 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
3:27 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
3:28 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
3:29 他當口貼塵埃,或者有指望。
3:30 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
3:31 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
3:32 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3:33 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
3:34 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原文是壓)在腳下,
3:35 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
3:36 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3:37 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
3:38 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
3:39 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
3:40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
3:41 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
出自耶利米哀歌
願神安慰憐憫受傷破碎的心靈
祂不是甘願使人受苦的神
3:18 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裏毫無指望!
3:19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如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
3:20 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裏面憂悶。
3:21 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
3:22 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
3:23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3:24 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他。
3:25 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3:26 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
3:27 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
3:28 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
3:29 他當口貼塵埃,或者有指望。
3:30 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
3:31 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
3:32 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3:33 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
3:34 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原文是壓)在腳下,
3:35 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
3:36 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3:37 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
3:38 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
3:39 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
3:40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
3:41 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
出自耶利米哀歌
| 檢舉 | Posted by 萱子 at 2006年04月27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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