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聖經無誤、解經原則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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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基督教信仰相信人有靈魂,人肉體死亡之後,靈魂並未死亡,而是前往另一個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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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有很多得救的故事,得醫治的故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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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讀新約,不用讀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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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你認為使徒行傳第五章,所講的亞拿尼亞與他妻子是基督徒嗎? 我發現有不少基督徒把這兩人當成基督徒討論,在我看來,他們根本不是基督徒(也許,說是混在教會裡的撒旦教徒還比較像),我的理由是根據五章三節的話:「彼 得 說 , 亞 拿 尼 亞 為 甚 麼 撒 但 充 滿 了 你 的 心 , 叫 你 欺 哄 聖 靈 .....」真正重生得的基督徒清楚知道上帝無所不知,又怎麼會嘗試欺騙聖靈?一個人的心既然被撒但充滿(雖然唐崇榮牧師反對用 「邪靈充滿」這詞句,但是聖經還是有類似的話,那就是 「撒但充滿」),還能算是基督徒嗎?有被撒但充滿的基督徒嗎? 不會吧! 所以我認為這兩人不可能是基督徒(我想他們的心被撒但充滿,如同魔鬼入了加略人猶大的心一樣,最後都沒信主,也沒得救),我想聽聽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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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當兵殺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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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斯敏斯德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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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為何保羅的書信被視為聖經的一部份呢?如果那是因為「聖靈默示」,那為何我們排除保羅以後的人都可以有這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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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為合理的事祈禱,並為現存的,或將要生存的各等人祈禱;但不可為死人祈禱,也不可為那些明知犯必死之罪的人祈禱。(第二十一章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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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東西,像饒恕、合一、愛心、赦免等的觀念都是相通,互不矛盾,都是要在『真理』裡才可進行,不是亂七八糟,甚至把它們當作抵消『真理』的藉口,那是對這些東西最侮辱的胡說八道,即是無形中指責上帝是沒有這些。上帝造地獄,不表示上帝沒有這些東西,也不與這些產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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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聽見這種話,我就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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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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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些複雜議題,回到聖經來,將全本聖經關鍵字相關經文都查出來,進行比較研究,是一個很重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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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聖經無誤,而且是字字都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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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明亮,不是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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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段經文,是靈恩派常用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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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基督徒都以為只要提到埃及,就是負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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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派神學支持同性戀,其中一種方式,就是『重新解釋聖經』,解出和歷世歷代眾聖徒截然不同的觀念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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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康來昌牧師的兩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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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人能不能講道、能不能當牧師,要詳細討論會花太多時間,所以只簡單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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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些規定,是牽涉到風俗習慣、時代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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