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罪、得救、因信稱義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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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許多弟兄姊妹常會詢問的問題,因此我簡單做一些講解,不做複雜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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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福音而不信的人,末日大審判時是用福音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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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認為人死了以後會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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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許多弟兄姊妹所提出的問題,其實都是來自發問者對知、信、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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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許多人非常感興趣的問題,基督徒感興趣,非基督徒也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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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寫給未信者看的,和前一篇給基督徒看的有很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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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然敗壞人間遍地卻像很有美善情真?不奇怪,全世界即使無神論甚至邪教,都會找到好行為如忠心孝順愛家人甚至災難時會捨己救難,又有研究死後何去何從的人,強大的普世啓示是不信或未信皆所具有。厲害的更會自建學理,形成與上帝角逐的導世學說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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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部分,有太多太多類似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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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錯的人(異端:摩門教、、、)也是上帝的對這些人的計畫與不揀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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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Paul Washer牧師的講道,Rex弟兄的編譯,時間約七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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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這經文的意思,是說只要一人信主,就會全家一定得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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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貓的DNA才會找老鼠去捉 (生命產生行為),上帝才有把狗變貓的能力,人只能因信稱義。得救是拯救的事實,絕不是累積分數的過程。狗捉了過千隻老鼠依然是狗卻不會修行成貓 (不信的人同樣有好行為及悲天憫人的愛心)。貓也不是靠捉老鼠去維持貓的地位,貓會有懶惰軟弱甚至忘記自己是貓的光景之時候,當然也有奮勇捉老鼠的時候。一隻從來對老鼠沒興趣的,因為本來就不是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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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絕對是我們信仰很重要的核心,這點無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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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的角度而言,『罪』是可以量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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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那究竟何謂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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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上天堂是罪無大小,只要有罪就不能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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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有很多反合性經文(paradox)(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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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得講過一個很詭異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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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的創始人加爾文強調「上帝的主權」,上帝是全能全知的主,是歷史與宇宙的主宰,祂是創造者也是拯救者。人的得救完全藉著上帝賞賜的恩典,而非藉著其他任何力量,拯救的過程,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這與路德馬丁所強調的「因信稱義」從人的觀點看起來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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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新約時代已經來到,基督徒都活在新約時代,而不是舊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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