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385019.html關於韋斯敏斯德信條的條文,有任何疑惑、問題與讀不懂之處,都可以到本篇文章進行發問與討論。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385019.html親愛的前輩您們好:
這信條我依然還在讀,但其前言有讓我有些不解之處:
經過三年的討論,議會於1646年12月完成了韋斯敏斯德信條,供日後議院及議會之用。信條的內容完整、精確、簡潔、平衡,每一個句子都經過小組的討論及公開的辯論,參與者陣容之堅強也屬罕見。信條於數個月後加入聖經的章節引證,是年六月得到議院的批准。
雖然在英國此信條所獲得的公認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清教徒的愛戴,在蘇格蘭也為議會及議院所接納;後來隨著新大陸的移民而傳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長老派及北美的公理會與浸信會中最具影響力之信條。
為何"此信條所獲得的公認只到1660年"??
我的教會是地方教會,但不是李常受的召會。
想問的是:我們的路線會有問題嗎??| 檢舉 | Posted by 教會的小子 at 2011年03月22日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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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397087.html問題:
我心中一直有個問題,有許多牧者會教導會友禱告時將聖經經文置入自己的名字或親友(被禱告者的名字)來當成禱告辭,如:
詩1:3 他像移植溪水邊的果樹,按季節結果子,葉子也不凋零。他所做的事樣樣順利!
把(他)字置換成人名(某某人)。
這樣可以嗎?

答:
首先,一件很重要的是,就是必須先確認講出這教導的牧師的路線屬性。
同樣一句話、同樣一個詞彙,不同路線者的意思,有時會差十萬八千里。
好比說,『聖經無誤』、『唯獨聖經』,不管是新派、靈恩派、福音派,都會說『我們主張聖經無誤、主張唯獨聖經』。
問題是,假使不知道路線,會以為對方講的和我們以為的是同意思,卻不知道彼此的意思可天差地遠,甚至到彼此根本無法互相接納的地步。
新派說的,意思其實是:
聖經裡可信的、合乎現代科學的、合乎世界學問的,才是無誤。聖經是不足的,我們必須加上世上各種學問,才足以做為生活與信仰的準則。
靈恩派說的,意思其實是:
聖經是字字無誤的。但是,聖經是不足的,我們所獲得的經驗,即使聖經裡根本就沒有,也依然可以用來做為教義。
福音派說的,意思其實是:
聖經是字字無誤的,而且聖經是完全充足的,不須加上任何其他世上的學問知識,就足以使我們有充足的生活與信仰準則。並且,教義建立,必須唯獨從聖經中出來。任何聖經沒有的經驗,全部都不得做為教義。
看見了嗎?
同樣一句『我們相信聖經無誤,我們唯獨聖經』,彼此意思根本就截然不同。
除非我們先知道對方路線與屬性,才比較好分辨。
否則,我們根本就難以確認對方這句話的真正意思,甚至很容易誤解對方這句話的真正意思。
我們可能以為對方意思和我們相同,但其實根本就截然不同;
我們也可能以為對方意思和我們截然不同,但其實意思根本就完全相同。
不同於上面所舉的『看似相同,其實不同』的例子,我再示範另一個相反的情形:
『看似不同,其實相同』。
康來昌牧師說『聖經可以違反科學』,
我說『聖經不會違反科學』(純正福音派信仰也是這樣講的)。
表面上看,我們兩個講的根本就截然不同!
但是,我們講的真的不同嗎?
不是的!
康牧師真正的意思是聖經『會違反』『現今的科學』,
我真正的意思是聖經『不會違反』『真正的科學』。
看見了嗎?
這兩者的意思,是完全一樣的。
我們都承認現今的科學,根本無法完全解釋聖經。
聖經裡很多神蹟,都是違反現今科學的(如:處女生子、紅海分開如牆壁、、、)。
但是,現今的科學,並不表示這就是真正的科學。
因為,現今的科學,可能會被明日的科學推翻;
現今科學無法解釋,不表示未來的科學無法解釋。
聖經是不會違反真正正確的科學的,但聖經是可以違反現今的科學的。
回到正題來。
禱告時可以將我們名字,或是別人的名字,具體放在聖經經文裡嗎?
單單這問題,是無法回答的,
因為,必須看講這句話的人,路線是什麼。
假使對方是靈恩派、成功神學的,我的答案是:
不可以!
假使對方是純正福音派的,我的答案是:
可以!
以上判定,並非絕對,但具有強烈參考價值,而且正確度極高。
假使不確定對方路線屬性,請仔細看他們引用的經文與示範,注意他們過去一貫的思想觀念,然後進行判別!
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靈恩派、成功神學的牧師,他們的大量使用『積極思想邪術』。
那些宣告具有神秘力量、信心必成、話的力量、積極思想、、、、,都是屬於積極思想邪術中的。
在這種思想基礎上,這類牧師說『禱告時可以將我們名字具體放在聖經經文裡』,
他們真正的意思是:
說了就會實現、有信心就會實現、這是像咒語一樣具有神秘力量,你這樣宣告,就一定會應驗!
請問,這種觀念,我們如何能接受?
這種觀念,當然是嚴重錯誤!是亂用濫用聖經,胡亂禱告!
而福音派呢?
福音派是主張正解聖經、正用聖經的。
因此,使用聖經經文時,會非常注重上下文、注重經文合適與否,並且看重上帝主權,絕不敢有任何積極思想邪術的任何觀念。
在此種基礎上,這類牧師說『禱告時可以將我們名字具體放在聖經經文裡』,
他們真正的意思是:
你可以用這些經文祈求神恩、懇求赦免、求主幫助、、、,但你絕不能有任何以為這具有咒語神秘的力量,也不能以為上帝被你掌管控制。
事實上,根據發問者示範的經文使用,假使這是那位牧師的教導範例,那我強烈認為那位牧師是靈恩派、成功神學路線的!
『他像移植溪水邊的果樹,按季節結果子,葉子也不凋零。他所做的事樣樣順利』(詩1:3)
請注意最後一句『他所做的事樣樣順利』!
這種經文,不太是福音派會拿來套用名字在其中的經文,但卻是靈恩派、成功神學會大量拿來套用在其中的經文。(我不是說福音派一定不能這樣用,而是說福音派不會大量都挑這一種)
靈恩派、成功神學的基本架構,和福音派基本架構的不同,會使他們拿名字來套用的經文,選擇就不一樣!
靈恩派、成功神學會大量拿各種今世成功興旺的經文,來套上自己名字,因為他們認為那具有神秘力量,可以使之實現。
他們的態度是:理直氣壯!上帝必須臣服!
福音派會大量拿各種謙卑祈恩的經文,來套上自己名字,因為他們認為那是一種懇求神恩的謙卑祈禱。
他們的態度是:謙卑祈願!我們必臣服!
我示範一下對比。
同樣以詩篇第一篇來示範,大家感覺一下差異。
靈恩派、成功神學會選擇的經文是:
『XX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XX所做的盡都順利』(詩1:3)
福音派會選擇的經文是:
『XX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XX便為有福』(詩1:1-2)
靈恩派看重今世祝福的經文,福音派會看重責任、本分、認罪、悔改的經文。
其實,假使我們留意一下詩篇,一定會發現,詩篇裡常常用『求』這個字,而且態度是非常『謙卑』。
雖然會訴諸『應許』,但不太是『理直氣壯』來訴諸應許,而是『謙卑懇求』來訴諸應許。
靈恩派、成功神學,和福音派在經文的挑選上、態度上都會有很大差距,這點差異要非常留意。
並且,請注意,靈恩派就算用『求』這個字,其基礎觀念一樣不是『謙卑祈求』,而是『理直氣壯』。
我再示範一下約伯記。
靈恩派、成功神學會選擇的,好比:
『XX為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XX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XX的比XX從前所有的加倍』(伯42:10)
福音派會選擇的,好比:
『XX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XX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42:5-6)
靈恩派和成功神學,會專門去挑成功興旺的經文,而且常不管上下文、不管適用狀況(很多經文根本不能用在我們身上、很多經文並非常態而是特例)。
福音派不會專挑成功興旺的經文,而是會挑很多認罪、悔改、求恩典的經文。並且很看重上下文、很注意適用狀況。
所以,禱告時可以將自己名字置入聖經經文中嗎?
看講這句話的人,真正意思是什麼吧!
假使觀念錯誤,那答案就是不行!
假使觀念正確,那答案就是可以!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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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13157.html這是丁滿勳弟兄的想法與疑問,歡迎大家發表意見。
請注意他的發問內容,針對他的設定與內容發言,不要離題。
另外,這種討論一樣嚴格限定發言對象,僅限於本園地弟兄姊妹,不對不認同者與非基督徒開放。
我會對一切回應嚴刪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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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複雜的問題想詢問大家的看法意見:
日前日本災難,發生海嘯...
我有個想法:推動學校團契在學校餐廳為此募款
同時也撥放影片,以日本海嘯新聞畫面為背景影片,前方上字幕內容引出"聖經中描述人的情況就如同被海嘯淹沒,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無能自救"(也會交錯日本災情、一同為日本禱告之類的訊息,但海嘯的比喻卻是主要內容)
這樣的想法結合了幾個目的:
1.為日本災難募集奉獻。這是目前團契內部已經在募集的。
2.宣傳團契。在學校表達出教會對此關心的立場,發揮社會性的影響力,使團契(社團)在學校被人注意。為達此目的甚至想過團契再按募得金錢多加上去(本團契算是富裕。ex:公開募得100,團契再拿出100,總共200匯給創世。因便利商店亦有捐款箱,團契的募款與便利商店有何區別?)
3.傳福音。讓同學們看到影片,認識到自己的光景,並不是他們自己所想像的"我的生活很好,為什麼要信耶穌?"(影片中字幕以海嘯罹難者比喻未信者靈魂情況)
所以這構想是混雜了眾多的目的,故意的讓這些目的曖昧不清,原因是:
普通時候團契辦活動(講座)沒什麼人願意參加,多要使用互動式、體驗性、服務性的活動,才會有非基督徒參加。ex:福音書講座,全基督徒,沒慕道友;出服務隊(對偏遠孩童。短宣內容參半)則有多名非基督徒參與。目前大專院校生喜歡參與服務付出,這似乎讓他們感到自己生命的價值,同理此募款讓他們感到自己的"人道關懷"(雖非基督徒對"服務"的觀念與我們仍有差距,不過透過這樣的活動是他們非常願意參與在一群基督徒當中的方法,並我們也都有在活動中提到福音,雖沒有非常深入,但已成功的建立友誼與信任)。
我得承認,這實在是一個下策,混雜多目的讓我自己都難分辨。但學生們卻也可能因有部分目的(募款部分)與他意願相同,所以駐足,而達到另外宣傳團契及傳福音的效果。
爭議:
1.給人"消費日本災難"的負面觀感
2.為何學生不去便利商店捐獻就好?
3.團契應為此付出如此龐大之金錢奉獻嗎?
4.透過影片足以讓人產生"病識感",認清自己的處境?因此願意聽信福音?
5.這也絕對不符合"不要讓左手知道"的原則,此舉為增加團契在校知名度
後記:
此提案已在同工會中被暫停(原案因時效考量,打算立刻開始),目前仍在考慮放在復活節時期執行的可行性...
願主耶穌鑒察我的心思意念。當前服事已讓我心力憔悴,有時我真希望自己不要想到這些鬼點子,團契只要維持現況即可...
所以想聽聽看各位弟兄姊妹的分析及指教,謝謝大家
Posted by 丁滿勳 at 2011年03月22日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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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23439.html未來多加姊妹將和我合作,有時就會將過去文章進行編輯改寫,使內容更為精簡化、簡單化,以幫助更多信仰比較稚嫩的弟兄姊妹。

以下是這個計畫的一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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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忝為一個受洗十年的基督徒,一直信得糊里糊塗,直到這兩年因為神的憐憫、聖靈的動工,才真的打從心裡相信神的真實,更在接觸到小小羊這個園地後,藉由諸多精闢文章及弟兄姊妹分享深化了對信仰的認識,深刻體驗到愈了解、愈相信、愈愛神的過程。
今年由於在教會裡擔任小組長,也希望帶給組員同樣的經驗,所以開始在小組裡以小小羊的文章搭配讀經,同時也陸續寄了一些小小羊的文章與會友分享。但有會友用心看了,卻反映小小羊的文章很深奧,不太好理解。雖然知道問題應該出在會友根基尚淺、讀不慣長文章,但仍向小小羊提議是否能由我適度編修他既有文章,推出所謂「簡易版」,以造就更多較稚嫩的弟兄姊妹,感謝主,小小羊也欣然同意,甚至願意放在部落格造福更多人。
目前的想法是搭配讀經進度(這部分可能沒辦法顧及每個人需要)、時事(如:此次日本震災)、時節(如:聖誕節),綜合整理小小羊相關的文章再予以刪修,篇幅會儘量控制在兩千字以內,所以只能淺談,雖有缺憾,但重點是藉此引弟兄姊妹入門,能或多或少學習到一些真正紮實的硬知識,而不是只專注在追求靈恩那些虛無縹渺的「軟實力」。
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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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多加姊妹對我提出這構想時,我覺得這想法棒極了!
我自己是沒有時間,再針對更稚嫩的人,大量寫出更簡單的教導了。
需要幫助的人很多,但是,一個人的精力與時間有限,無法什麼都去做。
有時,我會把過去大文章裡的一個小論點,再拿出來講更清楚、更簡單,寫成新文章。
還有,就是一些『發問、、、』的文章,就是利用弟兄姊妹私下或公開發問的機會,將一些東西再重複講,或是講得更簡單。
但是,基本上這都不是我自己文章寫作的主軸,而只是偶而的附帶性質。
所以,對於多加姊妹的構想,我非常贊同。
其實,我很多論點,也都是唐崇榮牧師、康來昌牧師、很多書籍講過的。
只是他們有時講得比較艱深,我將之簡化而已。
多加姊妹願意花時間將我的文章再更簡單化、小型化,那當然太好了!
上帝真理,本來就是需要大量工人,用各式各樣的方式,傳講出去,以幫助許許多多弟兄姊妹。
基本上,整個修改編輯,都是多加姊妹獨力完成,我只做最後確認而已。
盼望這樣的方式,可以幫助更多更稚嫩的弟兄姊妹。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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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23891.html這是一條真實被問過的問題,對方是位懂哲學神學的教授級人馬。
沒有信仰的神學,是死的。不要以為對方是掛著福音派名堂的神學院院長或教授,就以為對方是純正信仰的,千萬要小心。
華人教會很多老弟兄老姊妹,他們雖沒有神學院的文憑學位,但信仰反而是純正的,因都是正確從聖經而來,他們或許不懂那些專業名詞,唯獨因信稱義(唯有信聖經啓示的耶穌基督才能救罪人,不是靠罪人的行為可得到,忠心只可信耶穌不可又信耶穌又混合異教等等),成聖(要努力離開罪,榮神益人不可拜偶像祖先等等),但其意思及教導與更正教是一樣的,並且於近代抵擋新派神學,他們與宗教改革的弟兄更是行動上的真正合一。
『上帝的羊認上帝的聲音』,當我第一次接觸一些古古怪怪的新派神學,甚麼保羅時代的女性觀、諾亞方舟只是寓意、地震饑荒吃素狂潮異教泛靈混合等等不是主耶穌再來前的客觀事實、平實做個好人就是不自覺而真實的「基督徒」、地獄沒實質痛苦只是「消失」或「看不見上帝感孤獨」而已、、、、
我很好奇,為甚麼和我過去所學的很不同?
感謝主!『上帝的羊認上帝的聲音』,若果新派神學是對的,我何須要成為基督徒!?我本來就是關懷社會,喜樂於助人的「基督徒」!(我不是反對關懷社會,樂於助人,而是說這不是教人得救的『福音信仰』,我傳講民主人權自由法治的訊息次數不下於傳福音)
感謝主!『上帝的羊認上帝的聲音』,宗教改革的基督徒,華人教會的基督徒,他們是用血甚至殉道去見證基督教的純正信仰,若果新派神學是對的,他們太笨了!
信仰是客觀實在事實,我們怕地獄、我們很多東西都怕,所以就無論風平浪靜的甚麼時候也不准談、或乾脆去掉,新派神學是假冒偽善,沒有天堂地獄,是一個『沒有』的信仰。
上帝大,還是聖經大?
新派神學是很迷惑的,啊!又上帝又聖經,還以為它是要比保羅更重真理呢!它的意思是:上帝不會給一本聖經鎖死,不一定要因信稱義!
小時候,有位很愛玩人的親戚,他問我,「十斤棉花重,還是十斤鐵重?」小時候的我很天真,馬上答:「鐵囉」他露出陰暗的笑容,我不知我被人迷惑了….
答案是:一樣重、一樣大。上帝不會說慌、不會背負自己,這不是能力的問題。十斤棉及十斤鐵都是相同重量,雖然它們的硬度不同。
華人教會很多老弟兄老姊妹,他們未必懂專業名詞去表達新派神學的恐佈,但他們的基要信仰是合聖經的。
願上帝幫助我們。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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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28789.html天災或人禍,絕對都出於上帝。
因為宇宙間,沒有任何一件事不是在上帝預定之內,當然也包括天災人禍,這是聖經裡的「預定論」教義。
一、主動與非主動
但是,出於上帝,就表示那是上帝『主動』(積極)促成?
所以,這次日本發生大地震(天災),乃至引發核能電廠爆炸等連鎖反應(人禍),都是上帝主動出手造成,是刑罰、「天譴」?
其實,上帝的預定又可分為主動(積極)與非主動(消極)。
有些天災人禍確實是上帝主動降下,
譬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埃及十災最後一個『擊殺埃及一切頭生的』,就是耶和華去巡行擊殺的。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出12:12)
但是,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另一種情形,就是上帝『非主動』(消極)。
約伯的苦難,就是最出名的例子,他的災難很清楚是經過上帝的許可、來自撒但的攻擊。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伯1:12)『你(撒但)雖激動我(耶和華)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伯2:3)
二、災難就是上帝刑罰?
上帝的確可以用災難來刑罰罪人,但是請別忘了我們不是上帝,
不要看到人家遇見災難,就反過來認為那就是上帝刑罰。
就像抽煙可以使人得肺癌,
但有人得肺癌不一定是因為他抽煙,可能是家族遺傳、個人體質、空氣污染。
如果我們動輒用『罪』與『刑罰』來描述各種災難現象,是嚴重簡化事實真相的愚昧行為,
這種宣判,常常是將各種複雜的罪,全部簡化並窄化成發生災難當地人『他們自己的罪』,
這是一種很嚴厲很不當的指控。
以下是聖經中的例子。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9:1-3)
主耶穌明確駁斥門徒,瞎眼人的災難不是因為他自己的罪,
也不是因為他父母的罪,
更不是上帝刑罰,
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榮耀。
所以,日本震災,有沒有可能是
『也不是日本人犯了罪,也不是日本人的上一代犯了罪,而是要在他們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
另外一個例子。
『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1-5)
沒錯,一切的災難,都可以追溯到罪。
但問題是,假使我們面對人家遇到的災難,用的是高高在上的態度,以為人家有罪、自己無罪,所以人家才會遇到這些災難,那我們就如同那些門徒被主耶穌責備了。
三、從災難中學習
大家都是罪人!請用這角度來看待災難事件。
我們必須承認我們只是人,不是神,
我們對上帝隱秘的旨意有時未必能明確了解,但無論如何我們都有該盡的本分:
上帝啊!遇到這樣的天災人禍,你要我做些什麼?學習些什麼?
是不是要我去捐款救濟受苦的人?
是不是要我去災區安慰受苦的心靈?
是不是要我投身救災工作?
是不是要我改善各種防災工程?
對於任何隨便想將災難與犯罪、上帝刑罰聯想在一起的人,我還要提醒:
上帝譴責約伯的朋友『愚妄』,並且對這些發出謬論的人發出『怒氣』,甚至可能『辦這些人』(伯42:7-8)。
所以,請不要隨便觸怒上帝,招致上帝刑罰,特別是遇到別人災難時,更是要小心。
現今各種天災人禍現象,別輕率去宣告那是上帝刑罰,因為那多半是屬於上帝隱密旨意的領域。
萬一我們宣稱那是上帝刑罰,結果不是,那就觸犯『妄稱上帝名號』的重罪了。
多加、小小羊
延伸閱讀:
寫在簡易版之前
天災人禍,就是上帝刑罰?
天災人禍,就是上帝主動(積極)預定?
水災就是上帝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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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43053.html中華民國民法規定,路上撿到錢,撿拾者有權請求十分之三以內的報酬。
既然法律如此規定,所以基督徒也可以這樣做嗎?
基督徒同時有兩種身份:
既是『天上國』的國民,也是『地上國』的國民。
基督徒必須遵守天上國的法律,也必須遵守地上國的法律。
因為,基督徒並不是行惡的作奸犯科之民,而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但是,天上國的法律位階永遠高於地上國的法律。
這起碼有兩種意義:
1.當地上國的法律違反天上國法律時,基督徒不須遵守地上國的法律。
好比說:
政府假使法律禁止信耶穌,基督徒不須順服地上國這法律。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
2.另外,當地上國法律標準低於天上國法律時,基督徒不得以地上國法律為行事為人標準。
好比說:
許多國家都准許夫妻個性不合就離婚,但基督徒不得以此為標準,必須回到聖經規定,就是基督徒不准因個性不合而離婚。
地上國法律常常對離婚的規定非常寬鬆,但聖經對離婚的規定非常嚴格,除了極少數條件之外,基督徒是不能合天上國法律而離婚的。
同樣的,當地上國法律標準低於天上國法律,
所以規定撿拾到金錢,拾獲者可以請求十分之三以內的報償時,
基督徒可以以此法律為標準,如此去做嗎?
當然不行!
別說是要求十分之三,就算連百分之三,連一毛錢都不得要求!
這不是說當失主高興而主動願意給紅包時,基督徒都不能收。
事實上,這種失主『主動』給的紅包,基督徒可以收,也可以不收,都沒有關係。
最好是只收紅包袋,但不收任何金錢,
但假使要收,也沒有關係。
然而,基督徒不得『主動』要求報酬。
一旦主動要求,就違反天上國法律!
十誡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當我們拾獲別人的金錢,這明明就不是我們的東西,假使我們要求報酬,就是貪取別人財物,違背第十誡。
即使地上國法律同意人民可以這樣行,但基督徒就是不可以這樣行!
不得效法別人的惡!
那麼,有人會說,我拿取這所謂「應得」的報酬,然後拿去捐給窮人、慈善機構,不行嗎?
問題是,聖經嚴禁作惡以成善!
以不當方式取得的錢財,拿去奉獻給上帝,是上帝唾棄與厭惡的。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23:18)
去當妓女賺錢來奉獻給主,
去貪污來奉獻給主,
去主動對失主要求報酬然後拿來奉獻給主,
這種錢,上帝不要!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申22:1-4)
基督徒對於撿拾到遺失的物品,歸還原主,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千萬不要貪取非分之財!
即使地上國法律規定可以,我們都不可以行這惡來得罪神!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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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53229.html身為基督徒,我們都會同意上帝掌管一切。『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45:7)
所以,天災人禍當然是上帝的預定,
但是,出於上帝預定,就表示那是出於上帝『主動』(積極)的預定?
以美國911事件為例,是上帝決定炸死雙子星大樓的那些美國人,因此去那些本來不想炸死美國人的回教激進份子心中動工,在他們心裡放下炸死美國人的念頭,然後不斷誘使他們一步步進行,最後終於炸死那些美國人?
1.上帝主動(積極)(計畫、引導)
有些天災人禍,確實是上帝主動降下的。
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時,埃及軍隊被紅海海水淹沒,是上帝主動降下的災難。
大衛數點民數,後來國中出現瘟疫死人,上帝命令滅命天使行事,也顯示上帝主動。
『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裡』(撒下24:16)
2.上帝非主動(消極)(許可、任憑)
但是,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另一種情形,就是上帝『非主動』(消極)。
約伯的苦難,就是最出名的例子。
我們很清楚發現這些災難是來自撒但的攻擊,是上帝的許可,但不是上帝主動降下。
聖經把一切災難都歸於上帝預定,
但是我們仔細看上面兩種例子,就知道上帝的預定會出現這兩種狀況。
讀經時,千萬不要輕率以少數幾節經文、不顧整體聖經原則,而必須用全本聖經來看個別經文。
上帝叫人犯罪?
在大衛數點民數的例子裡(撒下24章)(代上21章),請注意這兩句這有趣的經文:
『耶和華、、、、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
請問,到底是『上帝』激動大衛犯罪,還是『撒但』激動大衛犯罪?
我們在解釋時要很小心,絕不能違反很重要的觀念:
上帝絕不犯罪,也絕不叫人犯罪。
如果我們解錯了會很嚴重,讓上帝變成人類犯罪的始作俑者、主動者。
所以,以上經文,應該解成下面哪一個?
1.上帝要大衛犯罪,所以激動撒但,之後撒但去激動大衛,然後大衛犯罪?
這是一種解釋『上帝激動大衛犯罪』的解法。這種情形,上帝是主動(積極)方,撒但是非主動(消極)方。
2.撒但要大衛犯罪,但上帝許可撒但這樣做,所以撒但去激動大衛犯罪,然後大衛犯罪?
這也是一種合理解釋『上帝激動大衛犯罪』的解法。但是這種情形,撒但才是主動(積極)方,上帝是非主動(消極)方。
答案應該是第二種解法。
換言之,是撒但要大衛犯罪,上帝知道魔鬼的詭計,可是上帝同意、許可,撒但才開始進行牠邪惡的事工,但上帝依然掌管這一切。
這也就是我們之前介紹過的上帝預定的觀念:
上帝預定,可以分成主動(積極)與非主動(消極)二種預定,但都屬於上帝預定。
回到天災人禍。
我們遇到天災人禍,可以清楚知道是上帝主動,還是非主動嗎?
在美國911事件,我們只知道這是在上帝的預定裡,但很難輕率說出這是上帝主動或非主動預定。
我們絕對可以確定的是:
上帝絕不是罪的創始者,也絕不是叫人去犯罪的始作俑者,
所以911事件是上帝預定,但絕不是上帝叫那些回教激進份子去炸死那些美國人。
多加、小小羊
延伸閱讀:
天災人禍,就是上帝主動(積極)預定?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265861.html
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227593.html
寫在簡易版之前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23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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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980491.html預定論說難很難,說簡單也很簡單,就是一些重要觀念反覆繞來繞去而已。
當然,這裡面還有很多精細的部分,不是那麼簡單,
但是,要抓住一些大方向,並不會很難。
預定論,其實,主要就是在『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人應盡的本分)議題中繞。
只要對這兩個領域觀念正確,很容易就能抓住預定論的一些重要概念。
龜兔賽跑,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小故事。
兔子天生跑很快,烏龜天生爬很慢;
兔子後來懶惰,烏龜非常努力;
賽跑結果是烏龜贏了兔子。
其實,這就是預定論!
一、 神的主權
1. 天生的預定……………兔子與烏龜天生跑步的快慢
2. 後天的預定……………對兔子懶惰的許可、任憑;對烏龜努力的計畫、引導
天生的預定,對我們影響是很大的。
同樣的積極努力,但是你天生的資質才幹、家庭背景、生活環境,就會大大影響你的一生。
這不是說你就可以推卸責任,而是說假使付出相同的努力,烏龜就是不可能贏兔子。
不是烏龜不好,而是天生就是如此,我們不能漠視這部分的事實。
事實上,假使我們訂出嚴苛的標準,要求烏龜就是必須贏過兔子才算夠努力、才算合格,這才是不公義的表現。
但是,去除先天、環境這些因素之後,人自己的本分,是非常重要的。
上帝對你的自由意志,可以採用許可、任憑,也可以採用計畫、引導。
雖然這依然是在上帝預定的領域,但是,我們卻無法將責任推到上帝那裡去。
二、 人的本分
『努力』,是不管什麼人都應盡的本分,不因為你天生狀況如何,就會有所改變。
不管你是兔子還是烏龜,你就是必須努力跑。
只要你不努力跑,就是沒善盡本分。
然而,上帝對『有無盡本分』的標準,人人不同。
對上帝而言,兔子天生就很會跑,是五千兩的。
假使兔子只是隨便跑,即使跑第一名,對上帝而言一樣是不及格,
正如五千兩恩賜的人只賺三千兩,雖然贏過二千兩的,但一樣是不及格的。
對上帝而言,烏龜天生就很不會跑,是二千兩的。
假使烏龜很努力,即使跑最後一名,對上帝而言一樣是及格,
正如二千兩的已經賺二千兩,雖然依然輸五千兩的,但一樣是及格的。
上帝的獎賞與評價,並非根據『世人眼中的成功』來定的,而是根據『上帝眼中的成功』來定的。
所以,只要盡本分,即使在世人眼中是失敗者,上帝依然悅納並獎賞;
只要沒盡本分,即使在世人眼中獲得極大的成功,上帝依然不喜悅。
三、 結果在上帝手裡
努力去跑,是人應盡本分,不因你是兔子還是烏龜就有差別。
但是跑出來的結果,是上帝主權,非我們能僭越。
假使兔子不睡覺,烏龜再怎麼拼,永遠不可能贏兔子。
但是,上帝不會因烏龜永遠是最後一名,就厭惡與刑罰烏龜。
上帝看『人心』,不是看『表面』;
上帝看你是否『努力盡本分』、『盡忠職守』,不是看你表面上的成就。
假使兔子很努力,烏龜也很努力,兔子贏得第一名,這是上帝恩典,榮耀歸上帝,兔子沒什麼好自誇的。
若不是上帝恩典,給你好的先天條件、後天環境、並且賜你行善的力量,你什麼都不可能成就的。
但是,雖然得第一名沒什麼好自誇的,但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兔子贏過烏龜,天經地義,不須感覺羞愧。
上帝給我們成大功、賺大錢、事業興旺、家庭和樂、、、,感謝主!歸榮耀給神即可!
成功神學的可怕,是只看見兔子贏第一名,但拒絕承認努力的烏龜也是上帝的好兒女。
歸正神學承認努力的兔子是上帝的好兒女,歸榮耀給上帝;
也承認努力的烏龜一樣是上帝的好兒女,願上帝恩待與祝福。
上帝的預定,或稱為上帝的旨意,
基本上,可以分成『顯明的旨意』與『隱密的旨意』。
上帝『顯明的旨意』,是我們明明可知的,就是『聖經』。
上帝『隱密的旨意』,常常是我們不得而知的。
要不要愛妻子、要不要為妻子捨己,這是上帝顯明的旨意,我們清楚可知。
至於誰是你的妻子、你該如何追求她、你什麼時候會認識她、你們交往時會遇到什麼事、、、,這類的,都屬於隱密的旨意,我們常常不得而知。
聖經會給一些大方向、大原則,但聖經不可能寫出『你會和誰結婚』這種話。
聖經不會將你的名字,和你配偶的名字寫在裡面。
我們讀聖經,不可能從聖經裡讀到『王小明要和張小美結婚』這樣的經文,然後從中知道上帝要你們兩個人結婚。
隱密的旨意部分,我們必須謙卑尋求上帝引領。
但是,最主要的,是我們必須透過對上帝顯明的旨意的認識與遵守,來確定自己在隱密旨意的領域部分,是走在正路上。
畢竟,上帝隱密的旨意,並不會違反祂顯明的旨意。
違反祂顯明旨意的,不管是什麼,都是錯誤的指引。
任何不看重上帝顯明的旨意(也就是聖經)的人,不可能是真正能得知上帝隱密旨意的人。
那些拼命尋求上帝隱密的旨意,卻不在乎聖經大量的原則與規定的人,都是假的尋求上帝旨意的人。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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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984981.html這是Jason_Shong 弟兄的分享。
引言:
每當我看到有人拿著聖經某段經文,把「應許」當做上帝開的「支票」,大有信心的當起「債權人」,然後禱告的方式就像向上帝發令「強制執行」一般,我的靈裡就大大憂愁,求主赦免我們的罪。常常聽見這麼樣一個的教導:「因你時常默默地奉獻不求回報,靜靜地服事不曾抱怨,所以上帝要使你作首不作尾,必要賜福於你,使你豐盛有餘」。若你真的這麼認為,那麼你便在無知中得罪了上帝。倘若真的有所謂的「豐盛神學」,那「豐盛」必是永恆性的,是不再缺乏;而不是偶存性的,不是透過物質生活不斷地補充缺乏。若真的有所謂的「成功神學」,那「成功」必是永恆性的,是祂的國度降臨、祂的旨意遍行全地;而不是偶存性的,不是人理想中的烏托邦、任憑己意遍行神蹟。有感於此,針對現代教會對於基督信仰中有關「應許」的核心價值認知不足,而導致諸多錯誤的偏差教導,特地藉由查考聖經歸納整理出這篇文章與主內肢體分享。當我們了解什麼是 神的「應許」,我們才能建立正確的「信心」,方能懂得如何做出合乎上帝心意的「禱告」。願上帝親自透過聖經啟示我們。
一、上帝為什麼要「應許」我們?
在查考的聖經有關「應許」經文的過程當中,發現「應許」相關的經文,都不會只單一提到「應許」,而是緊緊伴隨著幾個重要的「關鍵」,而在這些「關鍵」中,你將看不見任何有關於使人「豐盛」與「成功」的經文。
1.應許是為要人遵守祂的道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創18:19)
當上帝親自啟示亞伯拉罕,隔年他年邁的妻子必生下一子,他的後代將成為強壯的國,且教導世世代代的子孫都必須遵守耶和華的道,上帝要藉此賜福給萬國。而這個應許在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後成就,萬國得救的福音就從猶太使徒開始傳揚開來,造就了當今的天主教與基督教,我們也有幸成為了一位基督徒,雖然猶太人曾經多次的悖逆上帝,但上帝依然眷顧,在猶太民中興起了祂的先知,世代交替的將真理傳遞下去,使我們有幸獲得上帝所親自啟示的話語─聖經。因此我們由這段經文得知,應許的第一個關鍵就是:遵守耶和華的道。
2.應許是為要人專心跟從祂
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民32:11-12)
當呂便與迦得支族向摩西求別的牧養地,摩西就用這段話警告他們,不可犯下他們祖上所犯的錯,因看到亞衲人的強大,回來使自己的同胞灰心喪志,不願進入上帝所應許的迦南之地。摩西勸誡他們應當專心跟從耶和華,若他們真心想放棄約旦河以東之地的分配,而選擇留在亞他錄、底本..等地,必須先幫助他們的同袍攻下約旦河以東。迦得和呂便支族人便聽從摩西的勸誡,遵從上帝的命令,過了約旦河。事實證明在準備進迦南地以前,那個世代不專心跟從耶和華的都死絕了,終生見不著迦南地,唯有迦勒與約書亞兩人進去。因此我們從這段經文得知,應許的第二個關鍵就是:專心跟從耶和華。
3.應許不是因為人所行的義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申9:5)
摩西向以色列眾民警示,他們能夠打敗亞納族巨人、獲得迦南地,並不是因為自己配得,並不是因為自己的心裡正直或是行了什麼義,而是因為亞納族所行的惡,上帝要施行懲罰在他們其中,也是為了要完成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從這段經文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沒有人是因為自己的義而配得上帝的應許,完全是為了施行上帝的旨意與作為。因此從這段經文當中我們得知,應許的第三個關鍵:不是因為人的義。
4.應許是為要我們成為聖潔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申26:17-19)
摩西告誡以色列眾民,上帝完成自己的應許,是為要使他們忠心遵守上帝的誡命,並一心一意追尋祂的旨意,從罪惡中歸向上帝,透過這樣的應許成為聖潔。而如今我們蒙更大的恩,在耶穌基督復活後,得著聖靈普降的應許,也因著聖靈在我們心裡動工,使我們決志邁向得勝的人生,一步步朝聖潔邁進。因此我們從這段經文得知,應許的第四個關鍵就是:努力成為聖潔。
5.應許使我們得兒女的名份
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9:8)
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羅4:14)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加4:28)
在羅馬書詳細提到了,唯有上帝在創世以前就預定的人,藉由耶穌基督的救恩,並受聖靈洗禮而重生,才能成為上帝的兒女。並非任何人遵從律法上就能得兒女的名分,若是相信自己的義就能得兒女的名分,將使上帝的應許落空。而加拉太書提到了一個更重要的觀念:為亞伯拉罕生子的兩位女性─夏甲與撒拉,可以作為一種寓意,象徵兩種約。一個是奴隸,一個是蒙上帝應許;一個是從自然生,一個是從聖靈而生。我們既然是從聖靈而生的,就因著上帝的應許得兒女的名份,而不是我們本身有任何的義。因此我們從這段經文得知,應許的第五個關鍵就是:得兒女的名份。
二、什麼是上帝最大的「應許」?
當仔細查考整本聖經的時候,我們不難發現大部分聖經所啟示的應許,都關乎上帝永恆的計畫,而無關人的貧窮或富足,無關人的失敗與成功。也因為如此,我們不該順從人的喜好去傳講聖經的教導:「能夠佐證私慾的,張口祈求;那些指證罪惡的,閉眼不看」。若扣除了公義、刑罰、地獄、苦難、管教不去傳講,那麼你所讀的不是「聖經」,而是「剩經」。
1.基督救恩的應許
伯利恆的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付敵人,直等那生產的婦人生下子來。那時掌權者(原文是他)其餘的弟兄必歸到以色列人那裏。他必起來,倚靠耶和華的大能,並耶和華─他 神之名的威嚴,牧養他的羊群。他們要安然居住;因為他必日見尊大,直到地極。這位必作我們的平安。(彌5:2-4)
主耶穌在伯利恆誕生一事應驗了彌迦書的預言。這不但證實彌迦書是上帝所感示的,也表明這節經文的上下文其實預言到基督耶穌所統治的上帝王國的來臨。耶穌就是出自伯利恆的那一位,為一切對他的祭物懷具信心的人帶來予人生命的裨益。他要「倚靠耶和華的大能,……牧養他的羊群」。他要為大,為上帝所復興的團結羊群帶來和平,直到地極。
2.聖靈保惠的應許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14:15-17)
當主耶穌完成了救恩復活後,向使徒們宣告 神的應許,就是賜下聖靈保惠師,持續帶領信徒更深地認識真理,直到末了基督再臨的日子。聖靈將與我們同在,在我們的心中動工,導正我們所存的一切意念,推動我們所行的一切事工,使我們得勝於世界,過著成聖的生活。
3.永恆國度的應許
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12:1-3)
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前3:8-13)
但以理看見史無前例的「大患難」,凡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的必能逃脫。有許多已死的人將醒來接受審判,有人獲得永恆的生命,有人卻受羞辱被憎恨。智慧人(有洞察力的人)必同基督進入 神的國度。這段的經文重點在於惟獨智慧人(有洞察力的人)才能明白,這樣的人快樂了!到了末期他必獲得永恆的生命,以及不再犯罪的真自由,享受上帝所應許的福分。
三、如何配得上帝的應許?
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8)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10:36)
從以上兩段經文,我們得知獲得「應許」的奧秘,就是順從聖靈過著敬虔的聖潔生活,並努力遵行上帝的「旨意」。我們從這些重要的經文當中,可以看見「應許」都是為要成就上帝本身所預定的計畫,而非關於人在世上的豐盛與成功,是「祂的國和祂的義」,而不是「你的國和你的義」。我們不能再把焦點放在偶存的「應許之地」,應當放在永恆的「應許之地」,更不能跟著那些錯誤的教導,拿著所謂上帝開的「支票」,當起「債權人」發布貪婪的「強制執行」。願 神赦免我們的罪!親自開我們的眼看見真正那寶貴、神聖的「大應許」。
結語:
我們究竟處在一個什麼樣的世代?基督降臨的救贖已完成,聖靈保惠師的動工正在進行中,而那上帝所定的日子未到。是的,我們正處在一個屬靈爭戰的時代,是那在末日審判臨到之前,盡心盡力跟隨主,盼望最後的應許臨到,拼死與罪惡抵擋的聖徒。這最後的應許為要使我們獲得真正的「豐盛」─ 不再缺乏;真正的「成功」─ 進入神國。我們必須不斷地自省,在屬靈上不再做嬰孩,渴慕追求祂的話語,遵守主的道,專心跟從主,不自以為義,努力成為聖潔,不辜負兒女的名分。就當儆醒每一個可能使我們落於試探的引誘,因為撒但想要得著我們,好篩我們像篩麥子一樣。這就上帝親自啟示我們的「應許」,願一切榮耀、頌讚歸於那全能的上帝!阿們!
Jason_S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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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997513.html『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這經文的意思是說,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犯任何罪』、『不能犯任何罪』嗎?
當然不是!
因為,讀經要注意『前後文』,前後文可以給我們很清楚的解讀。
前後文包括:
1. 全章
2. 全卷
3. 全作者
4. 全新約或舊約
5. 全本聖經
讀經除了要注意前後文,還必須注意『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這樣才比較能正確解出經文意思。
再講一次:
1. 前後文
2. 反合性經文
以這句『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約壹3:9)的經文而言,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這經文,就是很重要的前後文。
這不僅是前後文,也是一種反合性經文。
假使我們解成:
1. 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犯任何罪』,就『不能犯任何罪』,
那這種解法就與『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經文矛盾。
2. 凡從神生的,就『不會持續犯任何罪』,就『不能持續犯任何罪』,
那這種解法就與『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經文和諧。
事實上,『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這經文的原文,也就是希臘文,
語態意思就是指『持續性且習以為常的行動』。
雖然英文聖經與中文聖經無法精準表達出這種語態意思,但就算我們不懂希臘文,也可以從上下文與反合性經文,正確理解這句經文的意思。
其實,正確歸納全本聖經後得出的總原則,也指出:
人信主得救之後,雖然是義人,但也同時是罪人,依然會犯罪,不可能不犯出任何罪。
因為,我們在得救之後,肉體依然存在,肉體依然會影響我們,我們只獲得『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而已,
必須到天堂之後,我們才能獲得『永遠不會再犯出任何罪』的自由意志,因為已經脫離肉體的束縛了。
正確的解經,不管如何檢驗,都會非常和諧,毫無矛盾。
假使解出來的意思,通不過檢驗,那就表示解錯了。
由於這經文常常被弟兄姊妹問到,所以特別拿出來公開講解。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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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024593.html這是多加姊妹的分享。
大家如果留意一下,應該會發現,我們園地刊登出來的分享,和當今教會所謂的「見證」,有很大的差異。
當今教會所謂的見證,幾乎都是在見證物質上的幸福成功,而不是回歸真理的喜悅,也不是堅持真理的掙扎。
多加姊妹這篇分享,讓我們看見一個基督徒在極大的苦難中,依然努力掙扎,願意犧牲看得見的利益,仍願持守信仰的奮鬥。
同時,我們也可以看見上帝如何眷顧願意持守祂信仰的人,如何賜下恩典。
上帝解決我們的困境,感謝主!
上帝沒有解決我們的困境,也感謝主!
我們不拒絕今世的成功與富貴,
我們拒絕的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去獲得這樣的成功與富貴,
我們拒絕的是為達目的就使用各式各樣教會教導的邪術禱告技巧來達成,
我們拒絕的是那種宣稱上帝保證給我們今世成功富貴的錯誤教導。
今世的幸福成功並不是錯,但是,是在主的正道裡,用正確的信仰、正確的教義、正確的禱告、絕對努力盡我們本分、也絕對高舉上帝主權。
以下,是多加姊妹分享的內容:
~~~~~~~~~~~~~~~~
神的管教
我受洗十年了,但很慚愧,直到這兩年我才不再做掛名的基督徒,才開始認真讀經、禱告。也在我愈進入信仰同時,神藉著一次又一次磨難操練我的信心,過程往往苦不堪言,結果卻常叫我流淚讚美稱謝。
以下是最近纏擾我近半年的事件,雖然不是很光彩的事,但仍希望能為神做見證,更希望能堅固有債務問題的弟兄姊妹信心。
事情起於有朋友因為積欠債務,被銀行執行扣薪三分之一,我看著他焦急地打電話找人頭,出於一時的衝動與憐憫,便主動提議當人頭。
其實,我本身也有未解決的債務,是我前幾年和前夫做生意時欠下的,後來我們離婚了,三個小孩歸我撫養,前夫未支付任何撫養費,所以我一直有很多藉口不處理債務。
而我後來以文字工作維生,因為是接案,薪資來源並不固定,所以銀行一時之間也拿我沒輒,我仗恃這一點,又因為處境相似,所以自願當朋友的人頭。我滿心以為這麼做是在愛人,因為是愛人,可以先把誠實的原則放一邊。
沒想到,大約兩個月後,我也被銀行執行扣薪了。A銀行根據我去年的薪資所得資料,同時對三家雜誌社申請扣薪,當下我非常受打擊,忍不住問上帝:為什麼我好心幫人家,反而自己遭受這樣的災禍?而且這不僅是影響生計而已,臉也丟得夠大了!那三家雜誌社在業界可說是數一數二的,這麼羞恥的事被掀開了,我還混得下去嗎?
痛哭之後,我的心卻得到光照,我發現自己錯了……怎麼可以因為愛人而得罪神?常常告誡孩子們「善意的謊言」也是謊言,那自己的行為又和說謊何異?而且明知道神要我們還清每一分錢,卻遲遲未主動處理,甚至心存僥倖?我在神面前深深認罪後悔。
接著,我先一一向三家雜誌社說明事情原委。G出版社的編輯也是失婚婦女,反過來安慰我,還說原來我那麼辛苦,以後她只要有案子會儘量交給我;B雜誌社的總編輯還親自回信給我,說她很佩服我,如果她和我同樣遭遇,不知她有沒有那麼堅強……我原本只不過是微不足道的外包寫手,招之則來、揮之則去,沒想到此番卻讓他們「另眼相看」了。
甚至,C雜誌社的編輯主動提議我「找人頭」來領薪水,她說有其他寫手為了節稅也是這麼做的……可見我之前的想法多麼屬世!幾番輾轉難眠,雖然提議很誘人,雖然很痛苦,但有了欠債朋友事件的前車之鑑,我婉拒了「找人頭」的提議,選擇誠實以對。
我把債權銀行清單列出來,開始打電話和各家銀行協商,但是以分期方式,每個月要支付的金額總計下來還是超過我能負擔的。
我沮喪地聯絡最後一家公司,負責人員L先生口氣是少見地和善,似乎不急著要抓住我還錢,反而先關心我的家庭狀況,就在我訴說著前面幾家銀行協商未果、忍不住在電話中崩潰時,他問我有沒有信仰?原來,他也是基督徒!接著他以聖經的話勉勵我,還教我建議出版社如何回應法院(決定權仍在於雜誌社),並承諾我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找他商量……掛上電話時,我不禁流淚向神稱謝。
後來我決定先分期付A銀行的債務,希望他們撤銷扣薪的動作,只是在談判過程中,A銀行已從G出版社那裡成功扣到一筆薪水,所以屢次拉高分期金額,最後我依然繳不起。
其實我很軟弱,幾度動念頭想用世俗的方法來處理,但終究不敢付諸行動,眼看著下一筆薪水就要入帳,只能不斷提醒自己要像先知哈巴谷說的「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
逐漸地,我在禱告中獲得平安,愈來愈堅定「即或不然」的信心,確定不以欺謊的手段來處理債務,並開始計劃存錢還債。同時間,神的恩典也愈來愈豐盛,祂從其他新的管道給我一個又一個工作,算一算比我預計被扣掉的薪水還要多上好幾倍。
經過兩個多月,終於等到發薪……而我的薪水竟然完完整整,沒有被扣掉半毛錢!原來B雜誌社採用了L先生的建議,回覆法院說:我不是他們的員工(我是按件計酬的,在公司亦未投保勞健保),所以無法執行扣薪。另一邊,C雜誌社也如此回覆了法院,而這兩家雜誌社是我去年超過九成的收入來源!
這件事最後總算平安落幕,數算神一路的恩典,不只是不被扣薪而已:
我遇到了L先生,在處理債務上給我最懇初、合乎聖經原則的教導;
我原本遮遮掩掩的羞恥見光死,還獲得雜誌社善意的回應、更多的案子;
整個事件沒造成什麼實質傷害(唯一被扣到的幾千元也是還債,不是損失),我的生計絲毫不受影響,神又加倍地賞賜給我其他的工作。
最重要的是,我在處理過程中磨出了更堅定的信心,也終於開始認真存錢還債。
以前我覺得在聖經裡神有時看起來很嚴厲,有時看起來又很慈愛,好像很矛盾,經過此次事件,我親身經歷到神的確就是既嚴格又慈愛的,只要順服祂的管教,我必不致遭害。一個起初我看起來很大的打擊,最後成為一個莫大的祝福,我只能一次又一次感謝神的憐憫!
很感謝一位網友在過程當中的教導,讓我明白這一切乃出於神的管教,堅固了我的信心,我寧可做祂的兒女而被勤加管教,也不要「一路順遂滑進地獄去」!也很感謝這個園地許多弟兄姊妹的信仰告白,讓我更明白神的旨意、更快地進入平安,也更堅持做對的事(尤其在旁人覺得我很愚拙的眼光中),謝謝大家。
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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