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6822067.html沒有信仰的神學,是死的!滿口理論擁神學教席,所教的未必就是真正基督的道。至少已有三位非基督徒朋友拿著受洗証書向我炫耀憑此得到對方信任是基督徒成功奪美人歸。完全沒有提基督教的,反而當年我愛聽的一個非宗教電台女主持的音樂節目,具基本教義基要真理的走向大眾的世情甘露,而不是世俗的吃素狂潮成功神學等的假道學,我當時猜她是真基督徒,終於有聽眾忍不住寫信問,我很高興有這位姊妹。
苦難迫害抹黑的遭遇上帝未必免除,但得救是肯定的,因信稱義,『真的假不了』,假的即使騙得人但肯定騙不過上帝,惡人只會風光數十年。基督徒深信上帝審判掌管,全然敗壞,我比你們更壞,這是基督教重生得救羅馬書公開的真基督徒客觀教義及真實體驗。術語不同,基要真理一樣,因信稱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都是倪弟兄所堅信。
焦國標
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前副教授
不同信仰的人,其內心的風景也很不相同。有些信仰的人,其內心風景充滿野蠻、殘忍和殺氣;另有些信仰的人,其內心風景盡是安詳、溫柔和感恩。尤其是在遭遇人生巨大苦難的時候,不同信仰的人,其內心呈現的風景更是全然不同。
在編輯《黑五類憶舊》的過程中,為故事中的當事人流淚是經常的,但是編第十期《憶舊》中的〈這個家是屬於神的〉一文時,其中一句話卻給我帶來想嚎啕大哭一場的強烈衝動。父親因信仰被判刑坐牢,女兒因車禍致死,二兒子求保父親回來操辦喪事而不被允許,大兒子正逢博士畢業答辯,導師和領導們扣下了噩耗電報,以至於遭遇車禍人亡這麼大的變故,家裏卻連一個主事的人都沒有;在世俗的中國人看來,此時這個家算是背運到底了。大兒子答辯通過後,導師和領導才把電報和返鄉的火車票交給他,此時他已趕不上妹妹的葬禮了。回到家,面對母親,面對爸爸坐監,妹妹去世,他沒有怨言,只說:「主啊,雖然在人看來家破人亡!但這個家是屬於你的!」無論遭遇怎樣的困厄,永遠相信上帝的看顧,這是一個基督徒內心最深處的精神風景,代表了基督徒對苦難的極致性看法。
倪柝聲可能是中國第一個具有世界影響的基督徒和基督教神學家,五十年代初被判處無期徒刑,並遭到污名化,稱其政治上無比反動,經濟上偷漏巨額稅款,生活上荒淫無恥。對於這些指控,倪柝聲不予辯解,他說:「我比你們說的還要壞。」每個人都有原罪,人的敗壞無以言表,因而「我比你們說的還要壞」之語,同時也意味着你們絕不比我更好。基督徒是罪人,誹謗、加害基督徒的人也是罪人;作為基督徒,遭遇誹謗、誤解和各種苦難,是十字架的苦難,是屬靈生命成長的養料,難以避免;牢獄之災是「為主受苦」,是「基督徒的榮耀」,不應逃避;自我辯解、自證清白等於主動從十字架上下來,是拒絕「為主受苦」,是逃避「基督徒的榮耀」,是不應該的;最終的審判在上帝那裏,塵世統治者給你的任何加害或平反,都是不必為意的。七十年代末平反寃假錯案,王明道、吳維尊等基督徒卻拒絕出獄。
當今世界的每一個國家、每一個民族、每一種文明、每一個信仰群體所呈現的形態,都是各自觀念之樹、信仰之樹歷經數百千年風霜雪雨結出的一個果子。耶穌說過,憑果子可以認出樹來,結蒺藜的不可能是無花果樹,荊棘上也不可能摘葡萄。同理,憑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種文明、一個信仰群體的當下形態(物質文明、私德、公德和社會制度),可以認出該族群內心風景的良窳優劣。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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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6862341.html很多恩典,只有上帝才能給。
然而,很多人對這樣的恩典毫不在乎,輕易就棄絕恩典。
殊不知,這種『棄絕恩典』的行為,很容易為自己招來『上帝棄絕你』的後果。
聖經裡,有很多的議題。
『上帝主權』,就是一個很大的議題,貫穿全本聖經。
單單上帝主權部分,就有太多可以講的。
從聖經經文、神學教義、一直到生活應用,子議題太多太多了。
正確認識上帝主權的教義,才能幫助我們正確認識上帝。
否則,太多基督徒已經是在信一個主權不完整的上帝、甚至是毫無主權的上帝,
這樣的上帝,並不是真正正確的上帝。
結果,一大堆人信一個錯誤的上帝,卻不知自己已經信錯。
因此,我們必須不斷透過正確解經,透過全本聖經,來修正自己對上帝錯誤的認識。
貫穿全本聖經的,除了『上帝主權』教義以外,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就是『人的本分』。
最簡單又基本的觀念就是:
『努力盡本分,敬畏神主權』。
但是,這說來簡單,其實裡面有很多更複雜精細的子議題。
當我們對於真理認識越清楚,我們對各式各樣的子議題與狀況,就會有更深的瞭解。
這些教義的瞭解非常重要,因為透過正確對教義的『知』,我們才能正確『行』出來。
當今教會對於神的主權、人的本分這種和成聖關係密切相關的教導,非常偏差與薄弱。
錯誤的教義、錯誤的認知,這類的偏差充斥在當今流行的教會教導裡。
而信徒對一些比較精細但卻很重要的部分,也常常忽略,甚至根本是毫無所悉。
園地對於『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神的主權和人應盡的本分』,已經有很多的文章。
其中有篇,是和今天的議題息息相關的,只是角度稍有不同而已:
『小心臨界點!』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559495.html
這篇文章,主要是針對輕忽犯罪的嚴重後果、以為犯罪沒關係,來做講述。
但今天,我們主要要來思考『祝福、恩典』這部分。
然而,大家會發現:
聖經的真理,是互相和諧,彼此毫無矛盾,全本聖經都可以解通,
絕不會有互相衝突、彼此矛盾的情形產生。
我們越正確認識上帝真理,就會發現越學習越容易,因為道理是彼此相通,可以融會貫通、舉一反三的。
對於『犯罪』,我們要小心,因為超過一個臨界點,就會帶來嚴重刑罰與後果,即使你事後如何悔改,也無法避開大禍了。
同樣的,對於『恩典』,我們也要小心,因為超過一個臨界點,恩典就會被撤除,
即使你事後如何悔改,也無法再使同樣的恩典回來了。
請注意:
不管是『犯罪』,還是『恩典』,這種『臨界點』的觀念,在『稱義』領域和『成聖』領域,稍有不同。
對於真正得救者,只要講到稱義,就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聖徒永蒙保守。
上帝不會因為你犯罪,就棄絕你,撤除你得救的恩典。
但對於未信者、假得救者,在稱義領域,那就可能給你聽福音信主的恩典到一個程度,就不再給你了,而是任憑你下地獄去了。
至於成聖領域,即使你是真得救者,上帝一樣會在臨界點到達時,開始管教,或是撤除恩典。
假使你不知珍惜,可不會因為你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同樣恩典就會無窮盡給你。
再講一次重點:
即使你得救了,但只要你犯罪、只要棄絕恩典,就可能會帶來大禍,或是恩典被撤除。
其實,很多時候,上帝給人很多恩典。
但很不幸的,當事人卻拒絕了。
拒絕之後,後來恩典就被撤回,從此再也不給你了。
即使你事後如何悔改、如何認罪、如何痛哭,都再也得不到了。
我簡單講些例子。
一、以掃
以掃是長子,這不是他自己能決定,也不是他父母能決定,完全是上帝決定的。
沒有人能決定自己出生的順序,是要當長子還是次子;
也沒有父母能決定自己喜歡誰,就給誰當長子當次子;
這完全都是上帝自己決定,完全是上帝主權。
舊約時代,長子會得到更多的祝福與恩典,起碼財產會多分一份。
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就輕看自己長子的名分,輕看上帝恩典。
自己拒絕恩典,結果就是他被上帝棄絕。
以掃用自己的決定,證明自己不配蒙恩!
即使事後如何痛哭流涕,都沒有辦法再重得祝福了。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
恐怕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
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來12:15-17)
我們千萬不要有一種錯誤的觀念:
反正我不知道那是恩典、我不覺得那是恩典,也沒有關係,反正恩典是源源不絕、永不止息。
假使我們有這種錯誤觀念,以掃的教訓,是很嚴厲的警告。
對以掃而言,長子名分,算什麼恩典呢?反正當時也用不著,不是嗎?
等以後需要長子名分的恩典時,再來看重就好了,平常就不用在乎,不可以嗎?
偏偏,他只一次輕看,後來恩典就被撤除,上帝再也不給他同樣的恩典了。
沒錯,悔改之後,上帝常常會再給『其他』的恩典,
但是,你最在乎的『同樣』的恩典,可能就再也不給你了。
而這種情形,有時不用很多次,只需『一次』!
你輕看一次,而不是輕看很多次,上帝就此永遠撤除!
當然,上帝要不要繼續給你同樣的恩典,不是我們能事先知道或自行決定的,那是上帝主權。
但是,我們越清楚上帝主權的各種運作模式,我們就會更警惕自己、敬畏上帝,而不去做個輕看恩典的人。
二、出埃及的以色列人
上帝憐憫以色列人在埃及當奴隸時的痛苦,帶領他們進入流奶與蜜之地。
沒想到,他們竟然東嫌西嫌,嫌這嫌那,反正就是不將上帝恩典當一回事,還嫌恩典不夠好。
結果,上帝就是撤回恩典,再也不給你們了:
那一代的以色列男人,沒有一個得以進入迦南地!(除了有信心、知感恩的迦勒與約書亞以外)
即使他們後來痛哭流涕,也無法使上帝重新給他們進迦南的恩典了。
『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摩西將這些話告訴以色列眾人,他們就甚悲哀。清早起來,上山頂去,說:「我們在這裡,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摩西說:「你們為何違背耶和華的命令呢?這事不能順利了。、、、
於是亞瑪力人和住在那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了」(民14)
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以掃輕看恩典一次,上帝就撤除恩典;
出埃及的以色列人輕看恩典十次,上帝才撤除恩典。
上帝給每個人的臨界點都不同,那是祂的主權,非我們能僭越。
但是,不要做個輕看恩典的人,就不會被上帝因此撤除恩典,這是很簡單又清楚的道理。
太多時候,我們對於聖經很多真理,都只是一知半解,根本就沒真正弄懂。
結果,我們會將很多真理亂解一通、亂套一通。
因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以為信徒可以任意犯罪無所謂,卻不知這是誤解。
因為『因信稱義』,就以為只要嘴巴說信,就是真信,不用有好行為也沒關係,卻不知這也是誤解。
同樣的,『認罪必蒙赦免』,就以為反正輕看上帝恩典也沒關係,以後上帝會繼續給,卻不知這一樣是大誤解。
是的,真正的認罪悔改,『靈魂』必得赦免,但那可不表示『肉體』的『刑罰』可免,也不表示上帝的『祝福』會繼續同樣照給。
在實際生活上,這種『棄絕恩典』,然後被上帝棄絕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
婚姻領域裡,遇到好的對象,有時,你假使沒把握機會,機會就再也一去不回了;
事業領域裡,遇到好的工作,有時,假使你沒把握機會,機會就再也一去不回了;
親子關係上,有好爸爸好媽媽教導你,你卻毫不在意、甚至抱怨連連,有天,上帝就是帶爸爸媽媽回天家,你就再也沒有上帝透過父母來施恩的恩典可以承受了。
親子關係上,明明就是有孝順的兒子或女兒,你卻毫不在意、東嫌西嫌,有天,他們再也不回來了,你就喪失上帝透過兒女來施恩的恩典可以獲得了。
判斷什麼是上帝給的恩典,是必須有智慧與屬靈的眼光的。
否則,假使像以掃一樣癡愚,即使恩典已經擺在你眼前,你依然會視而不見。
在此,我要特別提醒一個很重要的判斷依據,就是:
這是不是只有上帝才能給的?
以一般人的習慣用法來講,就是『特殊機會』、『不期而遇』、『非你所能控制』、『天上掉下來的』、、。
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機會,是『非你積極努力所得來的』。
舉個例子:
你很積極努力去找對象,然後認識好對象,這就不是我所謂的「天上掉下來的」。
你沒有去特別積極努力去找對象,可是卻突然認識好對象了,這就是我所謂「天上掉下來的」。
當然,不管是不是一看就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有可能是上帝給的恩典,並非只有天上掉下來的那種才是。
然而,遇到那種「天上掉下來的」,我們更是不能掉以輕心,因為那常常是很重要的判別上帝旨意的『環境訊號』。
很不幸的,太多弟兄姊妹,都對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恩典,漫不經心,或是隨便略過。
結果,很多弟兄姊妹其實都有機會獲得很多上帝的祝福,但卻親手放過,讓上帝的祝福溜走。
判斷上帝旨意時,除了要看重上帝『顯明的旨意』(也就是全本聖經觀念)之外,對於『隱密的旨意』部分,也要非常留意。
當然,上帝隱密的旨意,我們常常無法得知,因為是隱密的。
然而,有時上帝會透過內心的感動、環境的開門、、、,開始透露出線索。
假使我們在尋求上帝旨意時,輕忽這些線索,就很容易錯過很多重要訊號。
這種線索,常常並不是什麼很神秘的領受,而只是很單純的客觀環境開門關門而已。
當然,環境的開門關門,並不是絕對唯一依據,還必須加上聖經檢驗。
問題是,假使加上聖經檢驗之後,是合乎聖經的,那麼,這種環境的開門關門,就具有很重要的判斷價值。
好比說,你正在尋求婚姻對象。
這時,突然有人對你介紹一個對象,而那個對象是你平常根本不可能認識的,
這時,我們就必須開始留意,這是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了。
然後假使你認識之後發現,雙方的信仰相同,學歷、家世背景都相當合適,而雙方也都談得來,對外貌與個性也都接受,
這時,那種「天上掉下來」的意味就更濃了。
像這類狀況,我們就必須很小心,不能輕易就輕忽,放過機會。
當然,這不是說就一定是上帝預備,但起碼上帝預備的可能性已經非常高。
我講個自己的例子。
當初我們夫妻正在尋找一個租屋地點,經過評估與調查之後,我們發現某個地段對我最合適。
至於房租價格,我們也訂出一個上限來,只要在這上限以下,就能接受。
但是,當時就是找不到那地段有任何房子要出租。
後來很奇妙的,不是我們自己去找,而是人家主動告訴我們,並且地點與租金都是我們能接受的。
所以,對我們而言,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機會,非常有可能是上帝給的恩典。(不是一定就是,但起碼非常有可能。只要有可能,我們就不能輕忽)
之後去和房東談,一切順利,我們也就租了那間房子。
那房子難道沒缺點?
有啊!
比方說房租和當地比起來,根本就是超貴;
房東吃定我們,因此很多該房東付錢的部分,合約裡都變成我們必須自付;
房子大小其實只是堪用,格局並不是很好、、、、。
但是,這些缺點,並非無法忍受,也不是最主要考量。
我們能不能繼續等更好的機會?
當然可以等!
但後來的事實證明,沒有更好的機會了!
也就是說,假使我們當時輕看上帝給的這恩典,東嫌西嫌,上帝就未必給我們同樣的恩典了。
請注意,我講這例子,並不是絕對真理。
適用於我們當時的狀況,未必就表示適用於每個人。
畢竟,聖經教義與觀念,是我們都必須努力學習的;
但如何將這些教義與觀念應用在實際生活上,那就更複雜更需有智慧處理,不能將人家例子照單全收的。
願上帝幫助我們,做個有智慧、眼光犀利的人,
能看出什麼是上帝恩典,並且不敢輕看、不敢棄絕,蒙受上帝恩典與祝福;
而不是變成棄絕恩典,反被上帝棄絕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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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6923467.html我們基督教信仰相信人有靈魂,人肉體死亡之後,靈魂並未死亡,而是前往另一個歸宿。
那麼,人死以後,靈魂去哪裡?
以下這些介紹,僅只是簡單介紹,不是詳細講述。
1.天堂
這是得救的人死了以後所去之處。
天堂是真實存在(不是一種抽象觀念而已),是一個永恆快樂之處。
有時,『樂園』也和『天堂』混用。
2..新天新地
這是未來主耶穌再臨,人類復活,經過大審判之後,得救者所居住之地。
『天堂』和『新天新地』,二者常混用。
3.地獄
這是未得救者死後所去之處。
地獄是真實存在(不是一種抽象觀念而已),是一個永遠痛苦之處。
有時,『地獄』也和『陰間』混用。
4.火湖
這是未來主耶穌再臨,人類復活,經過大審判之後,未得救者所要去受苦之處。
『地獄』和『火湖』,二者常混用。
至於死後『靈魂睡眠』,或是『煉獄』,都不合聖經,所以不介紹。
有個常見問題,就是有居間之境嗎?
所謂『居間之境』,就是說人死了之後,靈魂會先到一個『中繼站』,等到未來大審判之後,再進入天堂與地獄。
1. 假使認為有居間之境
那麼,樂園≠天堂,陰間≠地獄
得救的人會先去樂園,不得救的人會先去陰間,
等大審判之後,去樂園的轉往天堂去,在陰間的轉往地獄去。
另外,有人會認為,在某個時期之前的人,不管得救與不得救,都先往陰間去,之後才轉去天堂或地獄。
2.假使認為沒有居間之境
那麼,樂園=天堂,陰間=地獄。
基本上,歸正神學是抱持此種看法。
但是,假使有人認為有居間之境,我們也不得說對方信仰就是錯誤。
不過,請記住,不管抱持哪種看法,都必須主張:
1. 死後沒有重新悔改得救的機會了。
2. 居間之境不能改變終極要去之處。
也就是說,得救者和不得救者,不管有無居間之境,只要一死,終極要去天堂或地獄,已經無法改變。
另外,順便提一下『千禧年』。
『千禧年』,是指『基督作王一千年』的時期。
千禧年教義非常複雜,沒有統一的正統教義,所以大家不用在意。
也就是說,不管你採取哪一種千禧年觀念,都不能判定為信仰不純正。
同時,我們也不得以千禧年觀念的差異,用來判定對方信仰純不純正。
千禧年是根據下列經文:
啟示錄
20:1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
20:2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
20:3 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
20:4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20:5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20: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20:7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
20:8 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20:9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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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6990331.html中華聖經教育協會
http://www.ccbe.com/

當今要找一些好的教材,已經很不容易。
主要是當今很多教材,都已經被靈恩運動或是新派神學污染,純正的教材很少。
中華聖經教育協會,是目前還算是相當純正的教材提供者。
我們判定一個教材好壞,除了教材本身以外,主要是要注意他們所提出的基本立場。
透過他們的基本立場說明,我們就能知道大概的端倪。
舉例而言,要判定有無受靈恩派污染,就看該單位關於聖靈部分的立場即可。
中華聖經教育協會,對於『聖靈內住』的答案,就是很標準的純正福音派的答案,而不是靈恩派的回答。
http://www.ccbe.com/about-qna/bible-faq5.html
「Q: 你知道聖靈內住在你心裏嗎?你怎麼知道?有多少把握?
A: 參考答案:
聖靈內住可能會有經歷、感覺,例如:會對罪敏感、得罪神時,心中不安、渴慕美善的事…等。但最重要的還是神的應許。而不是特殊的感覺。
信徒的生活中應該多次且經常經歷「聖靈的充滿」(弗5:18)和「聖靈的恩賜」。「聖靈的充滿」是指信徒的心思、情感、意志、行為等被聖靈完全管理,聖經吩咐信徒要不斷被聖靈充滿。人若肯順服神、以屬靈的事為念,聖靈就會來充滿。人被聖靈充滿,從內心結出聖靈的果子(加5:22,23),也自然會有外在的表現,他會由衷地向神發出敬拜、讚美,生活中充滿信、望、愛的大能。
「聖靈的恩賜」是聖靈隨己意把特殊的能力加給信徒(林前12:11),使他可以服事人、建立教會。恩賜是為教會,不是為個人而賜。每一個得救的信徒都有神所給的恩賜,不同恩賜的配合,使得神的家得以建立(弗4:16)。」
另外,以下立場,也是純正福音派的立場。這種立場,否認得救與靈洗分開來。
「信徒重生得救之時,信徒就已經:
1.被聖靈施洗(Baptized by Holy Spirit):
聖靈的施洗是一次成就的,當我們信主的時候,就受聖靈的洗,歸入基督,與基督聯合(羅6:4;加3:27;林前12:13)。未受靈洗的人是尚未得救,不屬基督的人。靈洗是在水洗禮之前,神主動成就的。
2.被聖靈內住(Indwelt by Holy Spirit):
靈洗之後,聖靈就永遠內住於每一位信徒的心中(羅8:9),不論我們靈性低落或高昂,祂都住在我們裏面,不會離開。
3.被聖靈印記(Sealed by the Holy Spirit):
聖靈的印記是神賜聖靈給得救的信徒,作為屬神的表記和保證。每個信徒在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時,就受了聖靈的印記(林後1:22;弗1:13; 4:30)。
聖靈的洗、聖靈的內住、聖靈的印記,完全是由神主動,且是一次賜下的恩典,對信徒來說是沒有條件的。」
呂鴻基牧師對於靈恩運動的立場,在這篇文章裡,也有清楚說明:
『眾說紛紜!我們當教導甚麼?靈恩問題探根(上)』
http://www.ccbe.com/about-ccbe/education-bulletin-1993-2002/184-2010-10-13-20-35-58.html
『眾說紛紜!我們當教導甚麼?靈恩問題探根(下)』
http://www.ccbe.com/about-ccbe/education-bulletin-1993-2002/181-2010-10-13-20-35-58.html
至於新派神學部分,我們通常看該單位對於『啟示』、『聖經』的立場如何,就可以八九不離十。
http://www.ccbe.com/about-qna/-revelation-qaa.html
中華聖經教育協會,主張:
「學習真理的第一個原則是要根據聖經。我們的信仰根基在於聖經,因為只有聖經是神的話,是絕對的真理,是帶有權柄的。聖經是研究神學與認識真理的基本根據,其他的因素,比如:文化、風俗、潮流、現象、哲學等都只能作為對照的參考。我們必須把握住這個基本根據,否則就很容易受到各種不同相對的心態與前題的左右。因為若是把相對變成絕對,或是將絕對的真理與相對的說法混為一談,就會對所學的產生懷疑,甚至因此動搖信仰的根基,失去信心。」
「Q:。請問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和基本根據是什麼?請說明你的理由。
A: 參考答案:
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和根據是聖經的教導,因為聖經是神的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吩咐。從這「道」和「真理」得知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就是基督徒生活行事的準則。」
「二、聖經不會有錯
神對聖經作者的默示,確保聖經原手稿上的話語,是絕對沒有錯誤的。這個觀念在神學討論上稱為「聖經無誤論」。「聖經無誤」的觀念不是一個形式上的學術辯論,而是一個實際上極其重要的信仰根基。」
以上只是簡單摘錄一些立場與問答部分,提供大家參考。
詳細內容,大家可以自行閱讀。
當今好的教材不多,這是一個好的教材單位,大家未來可以參考。
願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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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014487.htmlJason Shong 私下寫信來給我,盼望我為他代禱。
他因為堅守信仰,現在不得不離職。
徵得其同意之後,將其代禱內容張貼,請園地的弟兄姊妹大家幫他代禱。
~~~~~~~~~
親愛的弟兄平安!
最近公司要求我負責企劃發行美國加州伯特利教會的相關產品
該教會的牧師比爾強森,是天國文化的主要推動者之一
他所教導的「先知性藝術、先知性話語、感受異象」
內容已牽涉異教邪術以及參雜後現代主義的異端
鼓勵信徒相互說預言,透過「彼此操練」來領受異象
牧師在證道的時候,會有人在講台邊畫一幅異像的圖畫
現在有非常多的教會正在風靡這樣的行為
因此伯特利教會的影音產品,變成為詢問度非常高的熱賣商品
在這件事情上我不願妥協配合,多次與老闆溝通未獲得共識
近期將離開現在的崗位,我將以謙卑順服的心等待 神的帶領
請弟兄為我代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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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052283.html不要懷疑,真的是抄襲!
也不要懷疑,真的是『們』!不是單數,而是複數。
複數到什麼程度,我不知道,但絕非極少數特例。
弟兄姊妹們,大家可知道,
有些牧師的講道、文章,是抄襲的?
還不講私下弟兄姊妹告訴我的,我單單講一個切身經歷:
有天我在基督教的網路閒逛時,偶然看見一篇文章,標題還算吸引我,所以我開始瀏覽閱讀。
一開始讀,就覺得很熟悉,但還沒想太多。
越讀之後,就越覺得不對勁,因為,內容、語法、文句、、、,實在有夠像我的風格。
繼續讀下去之後,我才恍然大驚:
這!這根本就是我寫過的某篇文章!作者根本就是照抄!
文章前半幾乎都抄我的,後半才不是我的。
然而,那後半雖然不是我的,可是是那牧師自己寫的,還是他又去抄另一個人的,我不知道。
這牧師有自己的部落格,這篇文章就放在他自己的部落格,文章作者的名字就只列出他自己一人,沒有標明是轉貼,也沒有註明別的作者。
更扯的是,該牧師部落格竟然還寫著類似這樣的話:
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什麼時候起,牧師抄襲人家的東西據為己有,還理直氣壯了?
抄人家東西的人,竟然敢講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我講『抄襲』這兩個字,會不會太偏離事實,太過份?
難道不會只是『引用』幾句話而已嗎?
不是的!
引用時,我們只會簡單引用幾句話,或是一段話。
並且,不會說那是自己的話,而是會說出講話者是誰、或是說某人說的,
絕不會據為己有,變成自己說的。
難道不是『參考』而已嗎?
不是的!
寫作時參考大量解經書、各種文獻資料,這本來就是好事;
而別人寫的文章內容、觀念、精義、、、,大家也都可以參考學習;
我自己也一樣大量學習唐崇榮牧師、康來昌牧師、加爾文、、、、的很多教導。
但問題是,我不會『原封不動照抄』,或是『大量照抄』,
而是重新寫出一篇完全用我自己的話的文章,用我自己的風格、自己的語法、自己的文句。
即使引用人家講的話,我也會註明這是引用。
我再強調一次:
1. 完全使用人家的文句,但『註明作者』,或是更籠統說『有人說』,這不是抄襲。
2. 參考人家的文章,但『用自己的話』來寫出,這也不是抄襲。
問題是,一字不漏照抄,也不說那是別人寫的,那就是抄襲!
現在電腦與網路很發達,抄襲已經到一隻指頭就可以完成的程度:
『複製』、『貼上』,二個按鍵,輕而易舉!
而這樣的輕而易舉,導致抄襲惡行越來越嚴重、越來越氾濫!
這種抄襲現象,不僅是牧師而已,還有一堆基督徒也一樣!
園地的文章與回應,都發生過被其他人抄襲的現象。
長老、執事、小組長、會長、平信徒、、、。
但是,出現在牧師這類神職人員身上,這就很嚴重。
因為,一個抄襲的牧師,如何能真正認真做好上帝的事工?
因為,一個上樑不正的牧師,如何帶出下樑不歪的信徒?
請不要告訴我牧師很忙,所以他們講道、寫文章抄襲沒關係。
假使你覺得孩子作弊沒關係、考試作弊沒關係,請便!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請別拿這種連小學生都知道不可以的錯誤,來對我說沒關係!
更請別來教會這種神聖的地方,教導大家作弊有理、抄襲無罪,鼓勵孩子去作弊與抄襲!
牧師準備講道、寫作文章,本來就是應盡的本分。
連這種本分都沒認真盡,竟然去用抄的,這對得起上帝、對得起會友嗎?
那還不如乾脆拿其他牧師的講道來播放好了!
事實上,已經有些教會,牧師乾脆不準備講道,直接拿人家的講道影片來播放、拿人家的書來照講了,還美其名叫分享好東西呢!
請不要以為我認同這種禮拜時播放別人講道取代自己講道、拿別人的書來唸取代自己準備講道的行為,請千萬不要誤解。
事實上,假使今天這種播放取代講道只是偶一為之的行為,那還講得過去;
可是有些牧師竟然將之變成常態,幾乎都播放影片、照書講,這算什麼東西?
那我們乾脆付薪水給錄影機好了!
甚至,大家禮拜天都在家裡看影音就好了!
敗壞教會的人,竟然是牧師帶頭,這算什麼?
混飯吃也不該混到這種程度啊!
假使學校老師不用備課講課,每次都播放錄影帶給學生看,老師坐在旁邊乘涼,
身為家長,你接受嗎?
假使我們不能接受學校老師這樣,那麼,比學校更為神聖的教會,我們怎能接受?
是當作上帝的殿隨隨便便沒關係,是不是?
假使連播放錄影帶來取代講道,我們都不能接受了,
那麼,牧師大量抄襲別人的東西來講道,我們可以接受嗎?
更可怕的是,據說還有網站,是專門蒐集文章給牧師抄的,只有牧師們才上得去。
我很希望這是錯誤的傳言,因為假使這是真實,那麼,牧師們該死了!那網站該死了!因為,已經嚴重得罪上帝,讓罪行橫流了!
事實上,假使真有這樣的網站,我很懷疑,他是否真的取得原作者們的授權?
即使原作者版權已經賣給出版社或網站,但這就表示原作者同意被人這樣抄來抄去使用?
假使原作者知道這是要提供給傳道人抄襲用的,他們會願意答應嗎?
假使願意答應,那提供的原作者也犯大罪了!
因為,這表示已經變成一丘之貉,認為抄襲無罪,牧師可以用抄來的東西來敬拜神、餵養人了。
但事實上,我認為,原作者可能並不知道被人這樣使用,否則,應該不可能答應才對。
今天,假使是自己準備的講章(或寫的文章),
講得不好沒關係,文筆不佳也沒關係,起碼那是自己認真準備的。
還有,多看人家的講道、吸收人家講的,那都是好事,都是該鼓勵的行為。
可是,怎樣你都不能用抄的!
學習人家講的內容,然後用自己的話重新講出來,那就是『創作』;
學習人家講的內容,然後照抄,那就是『抄襲』。
前者是無罪的,後者是有罪的。
身為牧師,連這種常識都不懂嗎?
難道有一天牧師要被原創者告上法院,被法院判刑,丟盡基督教的臉,這樣才會爽,才會覺醒?
沒看過一堆教授升等的論文因為涉及抄襲,被處分的嗎?
沒看過商業界因為涉及抄襲,被判刑或是嚴重賠償的嗎?
對任何人轉貼我的文章,我絕對歡迎,因為,這些文章,本來就是獻給主的。
對任何人模仿我的語法、模仿我的內容,我也都歡迎,因為,我只求真理被傳遞出去。
但是,照抄,而且宣稱那是抄襲者自己寫的?
這實在太離譜了!
我對這些抄襲的行為非常悲傷。
因為,這是什麼時代,基督徒竟然敢這樣做?
以前的人犯罪,還會覺得羞恥,會偷偷摸摸做;
現在的人犯罪,似乎已經不知羞恥為何物,還光明正大做。
以前的牧師,很多會知道自己必須以身作則,做信徒的榜樣;
現今的牧師,不少卻不知什麼叫以身作則,而是講一套做一套。
人要被人尊敬,自己就要有格調,要努力追求成聖。
否則,難怪美國一個近年的調查報告顯示,牧師被信任度的排名,遠低於軍隊、小企業和警察。
我在講什麼?
我在講牧師的被信任度,應該是排行第一的!
應該是遠超過軍隊、小企業和警察的!
因為,他們是上帝的僕人,從事的是上帝的聖工,並且以聖工養生的。
結果,民眾竟然寧可相信小企業更甚于牧師。
被信任度的下降,是一大堆爛牧師自己造成的。
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
一個不敬畏上帝的人,會自取羞辱。
自取羞辱,要下地獄,請趕快下去!
但是,要混飯吃,請去其他行業!
不要做出任何羞辱上帝名號的事!
請用敬畏的心來從事聖工!
我唾棄任何不敬畏上帝的牧師,也嚴厲警告一切不敬畏上帝的基督徒!
想做聖工,這是好事;
用抄襲來做聖工?小心上帝的嚴厲管教,甚至是棄絕!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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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146065.html什麼是操練敬虔?
就是操練各種外在技術,好比:如何讀經、如何禱告、讀經要多久、禱告要多久、禱告的姿勢該如何、禱告的內容該如何、該舉手多久、要參加多少聚會、、、,是這樣嗎?
有次我聽講道,講員不斷強調基督徒必須操練敬虔,
這沒有什麼,因為這本來就是聖經強調的。
『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7-8)
但是,後來我發現,這剛畢業的傳道講的「操練敬虔」,竟然和我理解的操練敬虔不同!
他講的操練敬虔,是指上述那類的『外在表現』,而不是『內在思想與德行』。
我只能說:
我真的震驚到不行!
是什麼樣的神學教育,可以養成這樣的解讀與教導?
在這種傳道人的教導下,教會能養成真正的敬虔嗎?
什麼是『敬虔』?
英文是『godliness』。
這個字是從『godly』來的。
godly意思就是『敬神的』、『敬畏上帝的』。
所以,godliness就是『敬神』、『敬畏上帝』。
所以,敬虔的重點,是『內心』,還是『外在』?
是那種對上帝的敬畏,還是那種外在技術?
當然是前者!
『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提前6:3)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6:11)
『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憑著神選民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多1:1)
『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彼後3:11)
『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猶1:18)
單單看這些經文,我們也可以很清楚知道,『敬虔』是和內在、德行、對神的敬畏之心有關,而不是外在那些禱告多久、讀經多久、姿勢如何之類。
難道敬虔的人,就沒有外在表現嗎?他們就不會讀經禱告嗎?
當然不是這意思!
但是,假使我們忘記敬虔的重點是內心與德行,我們就會走錯路,而且嚴重誤解聖經,甚至會嚴重誤判一個人了。
事實上,一個看重『外在表現』,以此為『敬虔』定義的人,
正是聖經嚴厲警告會誤判的人!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6: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前3:5)
假使我們知道敬虔並不是外在表現,而是內在實意,
那麼,我們還會被這種以敬虔為得利門路的人欺哄嗎?
還會被有敬虔的外貌沒有敬虔的實意的人所欺騙嗎?
多少時候,我們就是以外在表現來判定一個人是否敬虔的?
參加禮拜、參加聚會很多、奉獻很多、外表很屬靈、開口閉口主耶穌、在教會有很多服事、、、。
多少人,就是用這套外在的東西來騙財騙色的?
也多少人,就是用這種外在的表現來判定這人屬靈不屬靈的?
除非我們知道敬虔的真意,否則我們只會繼續當愚昧人罷了,到處被人騙,甚至,自己就是騙人的人,還以為自己很敬虔呢!
事實上,上帝嚴厲警告我們:
外表敬虔,內在不敬虔的人,我們要躲開!
看清楚!上帝講的是———————要躲開!
而不是講什麼愛心、包容、合一!
對這種人你若不躲開,會害死自己的!
前陣子有個導演,到各教會去募款,宣稱要拍什麼福音電影。
然後,一大堆基督徒名人竟然簽名,一大堆教會竟然讓此人上講台要求大家奉獻。
結果,後來這人被踢爆,他根本就是騙子!很多資料都是造假欺騙!
為什麼我們這麼愚昧?
為什麼我們這麼容易被外在的敬虔所欺騙,而忘記要小心去檢驗對方是否有內在的實意?
為什麼我們這麼輕信盲信就幫人背書?
不知道聖經箴言的嚴厲警告嗎?——————不准輕易為人作保!
輕易幫人作保的,就是呆人!
有敬虔的外貌沒有敬虔的實意,你要躲開!
請不要對我說「我之前又不知道對方有無敬虔的實意」!
你若不知道,請不要輕易背書!
你輕易就背書,表示你智慧有問題,你輕看奉獻的重要,你輕看講台的神聖,你輕看推薦的責任。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
這才是真敬虔!
這才是真虔誠!
他們持守心中潔淨,並且結出德行的好果子,愛神愛人。
也就是說,一個真正敬虔的人,他們會:
1. 內心有真正愛神的德行
2. 外在也會有愛人的德行
愛神、愛人、德行,這才叫『敬虔』!
敬虔根本不是在看你外面參加多少聚會、讀經多久、禱告多久、、、、這種外表現象。
假使我們再繼續用『外在』來看人敬虔不敬虔,也用此標準來看自己、操練自己,那我們只會繼續過愚昧的人生而已。
結果,表面上禱告很久、讀經很久、教會服事很多、技術會一堆,但其實都是空的、假的。
正確的教義知識,才能帶給我們正確的信仰,行出正確的信。
錯誤的教義知識,會使我們越信越笨、越信越沒智慧、越信品德越差,還以為自己很敬虔呢!
另外,在此還要提醒一個當代教會很嚴重的問題,就是『操練冥想技術』。
很多牧師,都會將這種技術當成是操練敬虔的一部份。
問題是,這是錯誤的!大家不可效法!
聖經的教導,不是『冥想』,而是『默想』。
有些人表面上使用『默想』這詞彙,但其實他在教導的是『冥想』。
我們一定要分清楚這二者,因為這太重要了,假使用錯,就會變成使用邪術。
冥想…………………停止理性……………放空自己、清空自己
默想…………………使用理性……………用理性思想上帝真理、思想上帝話語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
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太12:43-45)
請比較這兩段經文:
晝夜『思想』耶和華律法,這就是真正合聖經的『默想』。
把內心清空,就是主耶穌嚴厲警告的『裡面空閒,打掃乾淨』,這就是『冥想』,後果就是引來更多的鬼、後來這人更不好了。
很多人都會說,他們教的冥想技術,是中世紀天主教很多神父修女使用的、很多神秘主義的基督徒使用的。
但我倒要反問:
這些所謂的「靈修大師」,他們教的,和馬丁路得、加爾文,或是任何純正信仰的聖徒們教的,一樣嗎?
事實上,清教徒的靈修方式,就和這種天主教的靈修方式不同。
天主教的靈修方式,很多都和異教方式大同小異,我們豈可不慎?
當然,這不是說天主教一定去模仿哪種異教,但問題是,墮落有罪的人間,很多技術,只要不是從聖經來的,而是用人的經驗與文化來的,常常都大同小異。
因為,人用墮落的理性與感情,所能得到的,就是那些。
所以,不管是天主教的、神秘主義的、新時代運動的、印度教的、佛教的、道教的、原始部落精靈信仰的,他們的「靈修」方式,簡直沒什麼差別!
都大量使用『放空技術』,清空自己!
不管是完全都不想來達成清空,還是用反覆唸誦一句話來達成清空,通通都一樣,重點就是要達成『清空』,進入一種『意識變異狀態』。
在這種意識變異狀態時,人開始很容易出現各種幻覺影像與神秘經歷,如:異象、方言、狂喜經驗、不能控制的情緒、、、、。
但是,清教徒的靈修方式,保證大家一看就絕對和這些不同!
他們是認真閱讀聖經、各種教義、信條、要理問答,然後讀完之後認真去弄懂,並且反覆思想,從這種對上帝真理的認識,並且努力去實行出來,來獲得快樂。
請注意這兩種靈修方式的差異:
冥想………………目的是要『獲得神秘體驗』,從神秘體驗裡獲得快樂。
默想………………目的是要『更認識上帝真理,並要更努力去實行出來』,然後從中獲得快樂。
哪種才是合聖經的靈修?聖經教導的是哪一種?
當然是後者!
哪種才是能培養出真正敬神愛人的敬虔?
當然是後者!
請不要以為我叫大家不用『靜下心』來靈修,請千萬不要誤解。
我講的是:
『靜下心』和『冥想』是不一樣的,
靜下心是對的,但冥想是錯誤的。
安靜心,是可以『不需要』使用清空自己的技術的;
冥想,是『需要』使用清空自己的技術的。
傳統福音派教導的靈修,和清教徒的靈修是類似的:
求上帝幫助我們能讀懂意思,然後閱讀經文,或一段文章,然後沈思裡面的意思,並且思想該如何在生活上實行應用出來,然後禱告求主幫助。
步驟或有差異,但觀念大同小異,都是:
1. 沈思與理解經文意思
2. 思考如何應用實行
這裡面,根本沒有『放空自己』這種技術的存在!
但很不幸的,近代一些所謂福音派的「靈修大師」的著作,大量鼓吹天主教的靈修方式,並且還引進各種異教的靈修技術,
很多教會不知分辨,竟然全盤吸收,將各種錯誤邪術技巧引入教會來教導。
弟兄姊妹們!凡堅守自己純正信仰者,不得效法與追隨這些錯誤!
因為,啟示錄聖靈對七間教會的警告裡面,就有很大一部份,在講述教會被各種邪術污染的情形,並警告信徒不得沾染。
願上帝幫助我們。
參考閱讀:
1.小心啟示錄警告末世教會裡混雜異教異端的情形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620511.html
2.為什麼我們要學習清教徒靈修,而非天主教靈修?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600643.html
3.耶穌受難的重點是『過程景象』?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609533.html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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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210693.html1.教會推動五重職事,對嗎?
2.教會禮拜有先知事奉時間,對嗎?
問題:
1. 推行五重職事:
我們教會在推行"五重職事",就是以弗所書4-11所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小組長也教我們可以來跟主求,求主讓我們明白自己是要有哪一種職份或恩賜,也許一種,或兩種兼具,或者五種都有。我很不解有必要來求這個嗎?
但我在"基督教要道初階"(基督怎樣執行先知的職份)看到"有些職份,如使徒和先知是暫時的.....",印象中唐崇榮牧師好像說現在只有三種職份。請問"現在只有三種職份" 的這個說法,是出自於聖經的哪裡?
2. 主日的"先知事奉":
這是明列在週報裡的程序:"先知事奉" (在聖餐之後),就是小組長們在主日敬拜過程中,對牧師或教會有異象或感動的,就要上台來講。是每次主日都有的。我心裡納悶哪有每次主日都一定會有來自聖靈的感動啊? 誰能分辨那是來自人還是聖靈還是別的靈呢? 請問這個流程有合乎聖經嗎?
謝謝!!!
~~~~~~~
~~~~~~~~~~~~
答:
其實,當今很多福音派教會,早已經變成靈恩派,但卻自認是福音派。
這比一般靈恩派教會更可怕,因為很多人還以為這些已經在使用靈恩的教會的觀念,就是正確的福音派觀念。
這類的教會非常的多,事實上,我有很多文章批判的對象,就是在批判他們的教導,只是我很少公開教會名與人名而已。
我相信,對事不對人的批判,對於有心學習的弟兄姊妹而言,已經足夠,已經可以使他們學習到真理,能分辨是非善惡。
『缺乏反合性經文』,不管是在講道上、觀念建立上,都是很多陷入偏差的教會的特點。
正因為不在乎反合性經文,所以只要找到幾句聖經經文,就以為自己有聖經依據、就是正確的。
也正因為缺乏這種訓練,所以各種偏差假道可以在這樣的教會橫行無阻。
其實,只要建立起反合性經文的習慣,我們很容易知道對方所言是正確還是錯誤,不會一看到對方搬出經文,就以為對方有聖經依據。
以下開始回答問題。
1.五重職事
這主要是靈恩派的東西,是過去歷代教會沒有的搞法。
對靈恩派而言,那五種,在現今的教會依然存在。
對福音派而言,那五種的『使徒』與『先知』,早就已經結束,其他三種才繼續存在。
讓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
假使使徒和先知依然在現今存在的話,那這些現代使徒與先知講的話,是不是該視同為和使徒保羅、先知以賽亞同等地位?
當然,有些靈恩派會說,現今的使徒和先知地位沒聖經中的那些那麼高,
但問題是,這些靈恩派教會有多認真對信徒傳達這樣的觀念?
事實上,多少信徒一聽到所謂「使徒」和「先知」所言,敢懷疑他們講的是錯誤的?
畢竟,聖經給人一貫的觀念,就是使徒與先知傳講的,就是聖旨,不是嗎?
新約的使徒,舊約的先知,他們講的話,上帝的子民能不聽從嗎?
為什麼使徒和先知一定要結束?
要不然聖經正典會繼續進行,繼續有第二本、第三本聖經出現。
這還得了?
啟示不封閉,我們所信永遠不夠,永遠必須加上這些新的使徒和先知繼續出來發佈上帝新啟示。
當然,有些靈恩派會說,他們所謂的「使徒」是『廣義用法』。
那我倒是想問:
我也可以宣稱某牧師是「基督」(受膏者、拯救者),因為我用基督的廣義用法,是這樣嗎?可以這樣嗎?
為什麼『使徒』這名詞就可以用廣義用法,『基督』這名詞就不行?
事實上,不管是『使徒』還是『基督』,我們通通都不能套用在現今任何人身上了!
因為,雖然基督這名詞原意是『受膏者』的意思,但它已經被嚴格限制在『耶穌基督』這人身上了。
同樣的,雖然使徒這名詞原意有『奉差遣』的意思,但它已經嚴格被限制在『當初跟隨過耶穌基督,親眼見過摸過耶穌的那些使徒』這些人身上了。
當耶穌升天後,還有哪個後來才出生的人,可以符合『使徒』這條件的?
當然沒有!
因為已經沒有人親身跟隨過、親眼見過、親手摸過肉身主耶穌了。
我們不是否定現今還是有使徒和先知的『某些功能』,因為,功能依然存在。
像現今我們傳講聖經的道,我們傳講未來會有審判,這就是在執行先知的功能。
我們有很多宣教士,那就是現今執行使徒功能的人。
但是,雖然某些功能依然存在,但是,『職分』已經沒有了。
我們現今「奉差遣」、「上帝的出口」、「被膏立」的人依然很多,但是,『使徒』、『先知』、『基督』的職分已經沒有了,
這些職分已經侷限在當初那些人身上了,我們沒有人能用來套在後代人身上了。
真正偉大的宣教士,有需要自稱或被稱為『使徒』嗎?
有什麼意義呢?
誇耀自己、虛張聲勢、、、、!
事實上,歷世歷代多少偉大的宣教士,沒有一個敢接受這種稱呼,
反而現今靈恩派出來後,全世界到處去封立使徒了。
原來,『使徒』是如此的不值錢,因為是可以被一些教會封立起來,成為全世界基督徒的使徒?
讓我們來看看這種蠢事的後果:
泰班利牧師(Todd Bently)這位被靈恩派教會封立的使徒,卻是幹出婚外情醜事的人!(他有婚外情,後來和妻子離婚,並與外遇對象結婚)
而所謂的封立儀式,竟然是隨便進行!
這個封立儀式,是由「國際使徒聯盟團隊」進行按手封立,出席的有彼得‧魏格納(Peter Wagner)、雷克‧喬納(Rick Joyner)。
後來,Peter Wagner夫妻承認,他們是在按手封立前幾分鐘才和Todd Bently見面交談,之前雙方從來沒見過面。
連要去封立的人,都不了解這人底細就敢去封立,這是在幹什麼?
這是什麼樣的使徒?
這是什麼樣的封立?
教會竟然敗壞到這種程度還不知羞恥?
真正的使徒,不需搬出使徒名號,他的一言一行,就自然有上帝所封立的權柄。
真正的先知,不需搬出先知名號,他的一言一行,就自然有上帝所封立的權柄。
歷世歷代多少聖徒,他們認真執行使徒與先知的某些功能,不需黃袍加身、使徒先知名號封立,單單他們所言所行,就具有震懾人的力量,有來自屬天的智慧,能激勵人心、帶人悔改。
可是,現今多少教會,竟然沈迷在這種名號榮耀裡,即使敗壞到極點也無所謂?
現今太多人想要榮耀與名號了,渴望到擅自去僭越上帝權柄,
竟然認為上帝過去親自封立的使徒與先知還不夠,現今還要靠一些教會自己來封立一堆使徒與先知。
為什麼我們要堅持現今沒有使徒和先知了?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
依據這句經文,我們認為現今沒有使徒與先知了。
使徒和先知,是在建立教會根基的。
舊約的先知,領受上帝啟示,寫出舊約聖經。
新約的使徒,領受上帝啟示,寫出新約聖經。
為什麼使徒排在先知之前?
因為聖經要用新約來解舊約:
新約的使徒,是親眼見過親手摸過那個成為肉身的基督。
舊約的先知,只能遠遠看見那個模糊的基督。
要透過新約,我們才能正確認知舊約與上帝一切的啟示。
所以,就排行而言,使徒排在第一,是在舊約先知之前。
而最後一個舊約先知,到施洗約翰就全部結束,因為耶穌基督已經親自來到,不再需要舊約先知了。
使徒行傳裡,有沒有先知?
有,像先知亞迦布。
但問題是,這類的先知,是以弗所書講的『建立根基』的那種先知嗎?
我們隨便翻一下新約聖經也會知道,新約幾乎都是使徒的天下,很少先知上場的機會,這和舊約聖經隨便一翻都是先知,是截然不同的。
在初代教會,還有一些雲遊先知,功能類似亞迦布之類,宣講一些事情的預言。
但是,在當時教會裡,這些人地位很低、很不受看重,而且招搖撞騙者不少。
到異端孟他努派興起(孟他努派是最早期的靈恩派,看重先知預言,創教者就是自稱為先知,甚至用聖靈第一人稱說話),且被大公教會判定為異端之後,這些所謂「先知」就逐漸銷聲匿跡,只剩零星而已。
沒想到,到二十世紀之後,這些被歷世歷代教會丟棄的東西,又被當成寶一樣挖出來效法,真是可悲。
為什麼現今沒有先知?
因為現今有哪個先知,能講出正確無誤的話,像舊約先知那樣的?
為什麼這些教會歷史上所謂「先知」,在新約聖經完成之後已經幾乎沒有存在價值?
原因很多,好比:
1.他們已經不是舊約那樣具有絕對正確無誤的權威性了。既然不是絕對正確無誤,憑什麼我們要聽要信?
2.捅出太多摟子了。因為相信先知所言,結果傾家蕩產,這時,要找誰負責?
3.聖靈已經普降,信徒各自由聖靈引導即可,不需舊約先知來宣稱神諭。
再來,舊約的先知與新約的使徒,是教會的職事。
請問,現今沒有使徒和先知,會影響聖經所說的五重職事嗎?
不會啊,不是嗎?
因為新約使徒和舊約先知,已經寫下聖經給歷世歷代教會看,這樣還不夠嗎?
他們雖然死了,但聖經依然存在,他們當初所立的根基一樣繼續存在。
難道,使徒保羅只是當時教會的使徒,不是現今全世界所有教會的使徒?
難道,先知以賽亞只是當時的先知,不是現今全世界所有教會的先知?
所以,誰說聖經裡那五重職事,必須每種都在各時代全部都繼續存在?
那是靈恩派自己鬼扯的,毫無正確聖經依據。
否則,難不成,每設立一間教會,那間教會就要有使徒和先知?
這些使徒與先知講的話,豈不是比牧師傳講的更為重要?權威性更高?
所以,要不要全世界來辦個先知使徒大聚會或大協會好了?
普世基督徒天天等候這個先知使徒大協會發佈神諭,恭候他們宣布上帝的話?
靈恩派的可悲,是很容易使信徒越信越愚昧、越信越混亂。
到後來,連一些很簡單的問題,都可以逼得他們當場傻眼、暴露出他們自己的荒謬與亂解聖經。
2.主日的先知事奉
基本上,這是靈恩派的觀念,因為靈恩派反對將聖經的『先知』定位成『講道』,而是定位成『心有所感的即席性上帝啟示』,因此,按照哥林多教會模式,當然可以有很多即席的所謂「先知」站起來分享。
事實上,主日要排『分享時間』,我認為無妨,而且很好,
但要稱那是『先知事奉』?
別的不說,還是老話一句:
憑什麼我能知道這些人講的真的是聖靈啟示的?
這些人有本事像舊約先知那樣保證絕對正確無誤嗎?
否則,他們敢接受舊約規定的懲處嗎?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申18:20)
請參閱:
1.現今還有先知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96218.html
2.如何分辨先知所言是真是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96245.html情
3.有什麼先知預言,比這預言更大、更重要?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884219.html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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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339489.html是的!用船堅砲利與各種粗暴殘殺的方式,來對待各民族信仰與文化,這是我們都反對的。
但是,當這種『不要文化侵略』的口號,已經被無限制放大,變成一種判定準則時,我們就要小心,因為,這是真正的基督教嗎?
新派神學強調包容、愛心、尊重,
因此,他們很容易有很強的普救論精神:
不管信什麼教,都可以得救。
尊重各宗教、尊重各文化、互相握手、彼此擁抱、宗教合一、、、。
是的,不可以暴力對待其他宗教信仰與文化,這是正確的,也是我們所有基督徒都該遵守的。
我們不能殘殺異教徒,不能因為對方信仰與文化和我們不同就虐待對方。
但是,當這種『尊重』變成無限上綱,然後認為所有要求對方改變信仰與文化,所有斥責對方信仰與文化的錯誤,都是不行、都叫不尊重、都是「文化侵略」時,
這種尊重,就是嚴重偏離聖經的錯誤!
基督徒的信仰,是『唯獨聖經』,是『聖經世界觀』。
基督徒必須以聖經來看世界,用聖經來檢驗世間一切學問、宗教、信仰、文化、、、。
然而,新派有很強烈的後現代主義思想,主張:
你好,我好,他也好;
你對,我對,他也對;
通通都好,通通都對,不要說誰才是唯一正確。
事實上,新派根本不敢說異教信仰是錯誤、不合聖經的文化是錯誤。
因為,他們並非以聖經為本,把聖經放在文化之上來檢驗文化,反而將聖經放在文化之下來檢驗聖經。
假使,基督教不過是『眾多』真理的其中之一,是和其他宗教信仰與文化處於『平等』地位,那麼,即使面對野蠻文化,基督徒也沒資格講話,畢竟,一切平等,沒有誰高於誰。
然而,基督教難道不是『唯一』絕對真理嗎?
假使我們不認為基督教信仰是絕對真理,沒有其他宗教信仰與文化可以類比,是遠遠高過一切的話,那我們在信些什麼?
假使基督教是絕對真理,那麼,用絕對真理來檢驗一切的信仰與文化,怎能說是文化侵略?
難不成老師改考卷、父母教導孩子,也都叫文化侵略、霸權思想?
尊重異教信仰才是王道,才是正確,才不是文化侵略?
那古代很多宗教使用活人獻祭,甚至用自己小孩來獻祭,我們也該尊重,不該抨擊、不該廢止?
尊重各民族習俗才是王道,才是正確,才不是文化侵略?
那食人族的吃人習慣也該被尊重,不該廢止?
宣教士去傳福音時,不能批判這惡習,也不該要求他們停止這惡習?
尊重各文化習俗才是王道,才是正確,才不是文化侵略?
所以,中國女人千年的纏足、大量未受教育,也該被尊重,不需鼓吹廢止?
中國男人數千年的三妻四妾文化,也該被尊重,不需鼓吹廢止?
西方的基督教傳教士,只要批判這些惡習,要求廢止,就是文化侵略?
尊重各文化習俗才是王道,才是正確,才不是文化侵略?
所以印度的種姓制度文化,也該被尊重,不該廢止?
你就是前生造孽,所以今生才淪為乞丐窮人這種賤民階級?
宣教士告訴信徒這是錯誤思想,必須去除,就是文化侵略?
假使聖經不是唯一真理依據,那麼,我們確實沒有資格說各民族不合聖經的文化與信仰是錯誤;
但假使聖經是唯一真理依據,那麼,當我們傳福音卻不要求對方廢止這種惡行,那才是錯誤。
太多人以為基督教是『洋教』,是『西方人』的宗教,卻不知道基督教是『普世』的『唯一真理』。
是的,假使基督教只是『洋人』、只是『西方』的宗教,和全世界各民族同等地位,那麼,要求各民族必須照聖經,就沒有意義。
但是,假使基督教是『普世』,而且是『唯一』的真理,是絕對性的超越,而不是和其他宗教同等級,那麼,我們傳福音時,不要求各民族廢棄不合聖經標準的習俗,那才是失職。
如果聖經不是普世一切文化的絕對衡量標準,那麼,我們傳的,是什麼「福音」?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太4:18)
面對被各種被錯誤異教思想與文化壓制的人,我們告訴他們不可批判、不可廢止、否則就是文化侵略?這是真正使被壓制者得自由的福音嗎?
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這些反對所謂「文化侵略」的人,面對食人文化,假使被食人族吃的是你,你要嗎?
這些反對所謂「文化侵略」的人,面對中國數千年文化,假使你是大老婆,你同意丈夫可以三妻四妾、到處召妓嗎?
錯誤文化就是錯誤,就必須被批判,並要求停止惡行!
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誤,就是要回到聖經來判定。
然而,話又說回來,也請大家小心,
這不是說使被壓制者得自由,就可以變成放縱。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
事實上,正是因為這種對福音錯誤的認識,才使新派不斷放任他們的思想:
我們必須尊重同性戀,不可批判與禁止,因為那是歷史很悠久的文化,而且我們要使同性戀者得自由。
那麼,我倒要反問:
若是如此,亂倫又有何錯?也不該批判與禁止,不是嗎?
只要兩情相悅、沒有涉及強迫即可,父親與女兒、母親與兒子、哥哥與妹妹,發生亂倫,又有何不可?
唐崇榮牧師講過一個很精彩的觀念:
人在犯罪時,就喜歡自動降階為『動物』,宣稱什麼動物也是這樣,然後絕口不提自己是『人』。
是的!人是超越動物,而和動物不同等級的。
假使我們認為變成畜生、甚至豬狗不如都可以,那請便!
可是,這些想當畜生的人,請別來宣稱想當人、當上帝眼中正直的好人的人,是文化侵略者、不尊重異教與文化。
不要將『尊重』這兩個字無限擴大化!
聽不懂什麼叫尊重?多想想你自己願不願意當食人族的食物好了!
一切不願一回到聖經來的理論與學說,都將會自己暴露出自己的愚昧與荒謬。
因為,真理是從上帝來的,不是人類自己去想出來的。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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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396639.html聖經裡有很多得救的故事,得醫治的故事更多。
但是,這個耶穌基督十字架旁邊強盜的得救,是非常特殊,而且很重要的例子,但卻常被輕忽掉。
今天我們要來思考一些問題。
一、 原本譏誚耶穌,瞬間變成信主
和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有兩個強盜,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我們都知道其中一個得救了,也知道另一個是譏誚耶穌。
問題是,請看清楚經文: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複數)也是這樣的譏誚他』(太27:44)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39-43)
所以,這是什麼意思呢?
聖經矛盾?
因為馬太說的和路加說的不一樣?(馬太說兩個都譏誚,路加說一個譏誚)
新派神學與反基督教的人,就是這樣說的!
他們會將這種表面上矛盾的經文,都視為真正的矛盾,所以認為聖經是有誤的、聖經是會矛盾的。
但是,真正信上帝的人,會知道聖經絕不矛盾、聖經絕對無誤。
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叫『反合性』(paradox)(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似非而是)。
任何反合性的經文,一定可以合理解通。
所以,這個關於強盜反應,馬太和路加記錄不同的現象,我們如何解通呢?
正解就是:
原先兩個強盜都在譏誚耶穌,但後來突然間,另一個強盜悔改信主了。
這是一種強烈神蹟性的反應!
一個原本不信的人,瞬間變成信了!
這就是神蹟!
類似的神蹟也發生在保羅身上。
保羅當時要去大馬色抓基督徒來殺,可是突然間大光照耀,後來他就信主了。
當今的教會非常喜歡講神蹟奇事,但是,那都是『外在』的。
然而,有多少人清楚知道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
人能得救,才是最大的神蹟!
這種靈魂從死亡復活的大能,非有聖靈動工,沒有人做得到。
這是一種超級的神蹟,比那種外在眼見的還重要。
這種靈魂從死裡活起來的神蹟,不一定需要透過外在的神蹟才能產生。
像這個強盜,根本就沒看見外在的神蹟奇事,可是就信主了,而且是前一秒還在嘲笑耶穌,後一秒突然就信了。
請注意,這強盜本來也在譏誚耶穌,也和別人一樣認為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問題是,他到死都沒看見耶穌行出從十字架上下來的神蹟,但他靈魂就是轉變了,信主了。
這種神蹟性信主的過程,我們千萬不要忘記。
因為,任何現在迫害基督徒(如保羅)、嘲笑基督徒(如十架上的強盜)的那些未信者,未必就是未來不會信主得救的人。
這裡面,有些,是神的兒女,只是他們現在靈魂尚未甦醒而已。
當上帝的時間到來,上帝會用祂自己的方法,帶領這些人信主得救。
二、 看不見神蹟與榮耀,就信了
這個強盜,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
他自己沒有見到與自己有關的神蹟,也沒有看見主耶穌行出任何神蹟。
事實上,這個被釘在十字架的階段,是一切外在神蹟停止的時刻:
沒有醫病、沒有趕鬼、沒有大能、主耶穌沒有從十架上下來、、、、,
一切外在眼見的神蹟都停止了。
當然,靈魂甦醒的神蹟、內心軟化的神蹟,上帝繼續在施展,好比強盜的信主、說出「這真是上帝的兒子」的百夫長。
但是,人眼中那種看得見的神蹟,已經都停止了。
至於榮耀,那也一樣,在十字架上,有什麼榮耀可言呢?
耶穌被釘時,是赤身露體的,連一塊包住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我們看見的畫像、雕像裡,主耶穌的下體都有布遮掩著,但那是出於尊敬,而不是真實。
真實狀況是:
十字架的受刑人,是必須全身裸露,連塊遮掩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這種十字架的刑罰,不僅是殘忍的肉體痛苦的刑罰,而且也是非常羞辱人的刑罰。
不管是羅馬人,還是猶太人,他們都沒野蠻到認為下體不用遮掩是件平常的事的。
他們都知道,公眾場合下體沒有遮掩,是非常羞辱的事。
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被人這樣羞辱的。
所以,沒有神蹟、沒有榮耀的時刻,還能帶人信主嗎?還有人能信主嗎?
這個強盜的信主,就是嚴厲打了成功神學、靈恩派的大巴掌!
成功神學強調『沒有榮耀,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靈恩派強調『沒有神蹟奇事,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問題是,這個強盜,不是好人,而是壞人強盜,
他的信主,就是在這種沒有神蹟的時刻、沒有榮耀的時刻,信下去的。
這個信,是人的成就,使他信的嗎?
當然不是!
這個信,是上帝自己施展大能,使他能在這種充滿羞辱、身體痛苦、毫無神蹟的時刻,竟然信下去了。
沒錯,很多人是因為見了神蹟奇事而信主的。
假使上帝主權願意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感謝讚美主。
但是,假使上帝主權不願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是否也願意衷心感謝讚美主?
更可怕的是,上帝自己也告訴我們:
那些因為神蹟奇事而信主的,一大堆也都是假信的!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3-25)
十個痲瘋病人得醫治,這我們都知道。
其中只有一個回來感謝,這我們也知道。
但我們可知道,這十個親自經歷奇蹟的人,真正得救的,只有幾個?
只有一個!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17:17-19)
請不要以為『親自得到神蹟醫治』,就表示對方得救了,沒那回事!
就算是你親自被耶穌醫治了,也不表示你得救了!
事實上,當時親自得主耶穌醫治的,有不少是被法利賽人派去試探耶穌的,
而主耶穌也確實醫治了他們這些人的身體,然而,這可不表示他們就會信主而得救。
就連『親自蒙醫治』的,都未必得救了,更何況是『看見別人得醫治的』、『看見神蹟的』,得救的就更少了。
多少人親眼見到、親身經歷五餅二魚大神蹟?
五千人吃飽呢!
當時的人口才多少啊!就已經這麼多人親眼見到、親自經歷了。
他們經歷了之後,大家也都認為耶穌就是彌賽亞了。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6:14)
他們不僅信耶穌是彌賽亞,還認真到處去「追隨主」呢!
『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約6:24)
結果,這些人就是真信耶穌的嗎?
不是的啦!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甚麼事呢?』(約6:29-30)
然後,主耶穌講了一大段所謂「吃人肉喝人血」的話,
然後,一大堆人就散了,不再跟隨了,連主耶穌自己的門徒也一大堆不再跟了。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
事實上,很多人所謂的「信」,都只是表面的信罷了,不是真正的信。
他們的「信」,是『有好處我才信,沒好處我不信』。
這種因神蹟而信主的,也常是一大堆沒得救的。
正如當初台灣接受美援時代,教會發放麵粉,所以一大堆「麵粉教」信徒。
他們也會去做禮拜、也會很認真跟隨、也會唱聖詩、也會開口閉口哈利路亞阿們,
但當麵粉時代過去,當自己經濟變好,他們就離去了。
留美學生,也一大堆是這樣的。
去美國留學,因為有好心基督徒接待,所以不少也會去參加團契、去教會,等到沒有利用價值了,就離去了。
然而,主耶穌在那段吃人肉喝人血的講述裡,還講述二個很重要的觀念:
1. 真正上帝的小孩,是永不會被上帝撇棄的。
2. 上帝知道誰是祂真正的羊、誰是假的羊。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4)
『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4-65)
換言之,那些『外表信主』的,未必就是真信主的。
那些因為喪失好處就不信的,其實有很多,都是本來就是假信的。
這些因為沒好處就離開的人,除非他們後來有悔改,否則,他們的行為,證實自己就是沒得救者、證明自己不配蒙恩。
三、 痛苦無法解決中,依然信主了
很多人信耶穌,是因為遭受苦難,特別是身體生病、家庭不幸、、、。
在身體與心靈極大的痛苦中,需要尋找一副解藥,所以來信耶穌。
這是人之常情,並沒有什麼不對。
但可怕的是,靈恩派與成功神學將這樣的需求與市場擴大化,並且合理化。
他們開始宣傳一種所謂的「福音」:
信耶穌就能病得醫治、成大功、發大財。
然後,和直銷商的大會沒有什麼兩樣,一樣叫一大堆所謂「成功人士」出來「做見證」,使底下的信徒人人聽得如癡如醉、充滿期望。
至於那些不管如何信都沒得到神蹟醫治的、都沒得到成功興旺的,
大家放心!這些人絕不會站在講台上「做見證」,正如直銷商不會告訴你更多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成為檯面上那一級的成功者。
假使,身體處於極大的痛苦中,今生看不見任何得到痊癒的希望與可能,
那麼,人還會信主嗎?我們還願意信主嗎?
十架旁的強盜,就是這樣的人!
他身體被釘流血疼痛,那種痛苦,是非常劇烈的。
更悲慘的是:
他所信的耶穌,並不能救祂自己,也不能救他。
他和那個耶穌,都會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是肉體痛苦而死。
在這個極大的肉體痛苦,而且看不見痛苦得神蹟醫治的可能時,
我們還願意信耶穌嗎?當今教會還有多少信徒願意信耶穌?
可是,這個強盜就是願意信。
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這強盜的信,比更多人都更深深的信!
因為,他並不是信一個能行出神蹟使他痛苦解除的耶穌、並不是信一個展現今世榮耀的耶穌,而是信一個能拯救他靈魂的耶穌。
這不是說他不相信耶穌能行神蹟奇事,或是認為耶穌不是榮耀的君王,
而是他願意接受上帝主權,當上帝主權就是不施展神蹟奇事、上帝主權就是要使人處於恥辱卑賤,他依然衷心相信這個上帝不誤事,並且對上帝毫無任何懷疑。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他看重『來生』,而非今生。
並且,不是尋求來生的榮耀興旺,而是謙卑懇求憐憫與恩典。
我不是說今生不重要,請不要誤解。
我的意思是不能將今生的成功富貴擺在來生之前,變成看重上帝在今生物質的祝福,而忘了來生靈魂的幸福。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23:42)
多少基督徒,已經將一切重心放在今世的榮耀上,而忘記來生的重要性?
即使看重來生,一大堆也將焦點放在他在來生可以在天堂住多大的房子、有多舒服的生活、過得多榮耀享受。
還有多少人,是看重來生,而且是非常謙卑懇求上帝憐憫的?
雅各約翰的媽媽,當時還去求主耶穌在今世當國王時,讓她兩個兒子當左宰相、右宰相。
可是,這強盜雖然看重來生,但是,他連求什麼大房子、大職位都不敢,而只求主耶穌憐憫記念他而已。
謙卑的,上帝必憐憫與恩待。
囂張以為理所當然的,上帝才不屑。
不幸的是,當今一大堆教會教導的,又是什麼?
教導信徒存謙卑的心來到上帝面前、來對上帝懇求嗎?
不是的!
他們教導的是『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一副上帝欠我們、我們是王子的高高在上態度,來對上帝命令東命令西(表面上是祈求,但骨子裡是對阿拉丁神燈下命令)!
連主耶穌的十二個使徒(去除猶大),跟隨主耶穌、天天聽主講道三年多,
結果,他們還是滿腦子『今世』的成功,以為主耶穌是來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即使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了、復活了,他們依然沒有醒悟。
連主耶穌最後要升天了,他們問自己的老師、自己的主,最後的一個問題,不是問安、不是感謝、不是不捨、、、,而是什麼,知道嗎?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
他們還在同樣的問題上打轉!
他們還是在等候『今世』的成功,想知道主耶穌什麼時候要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十字架上的強盜,沒親身跟在主耶穌身旁三年多、沒聽過那麼多講道,
可是,他的信仰與觀念,竟然比那些使徒還正確!
他等候的,不是今世的成功興旺,而是來生的幸福;
他的重心,不是肉體的幸福,而是靈魂的得救。
親愛的弟兄姊妹啊!
其實,我們比那位壞人強盜還不如!
我們對主耶穌的信仰,比那位強盜差遠了。
願上帝憐憫我們,帶我們走在正確的路上,
而不是跟隨今世教會大量錯誤的教導與潮流,走入滅亡的道路去,而是真正進窄門,直到天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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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461373.html請弟兄姊妹注意,每篇文章的回應,並不是用來問不相干問題的。
回應欄只適用於和該篇文章有關的心得分享、問題發問、討論而已。
1.為何園地多數文章都封閉回應?
答:
因為過去的經驗顯示,全面開放時,會導致秩序混亂,增加管理負荷。
所以現今只開放近期的幾篇文章,然後陸續鎖起回應。
這樣的管理模式已經進行多年,而且成效良好。
2.為何園地封閉留言功能?
答:
理由和上述類似,並且搗蛋者會利用這功能來大肆搗蛋,增加管理負荷。
所以留言功能被我封閉,只看情況進行有限且短期開放而已。
3.為何園地文章不准問不相干問題?
答:
讓我們想一下,假使文章回應可以問不相干問題的話,那麼,文章回應是否開始會變混亂、議題偏離?
這對其他讀者來說,其實並不是很不公平,而且不是很有愛心,不是嗎?
我們不能只關注自己好處而已,而必須為多數人設想,否則就變成自私自利,那就不好了。
為了使文章回應不偏離主題,我遇到這種不相干問題時,只能手動將問題移轉到留言區去,這是在增加我管理負荷。
我願意回答問題、寫作文章、回覆信件,但是,我很不贊成將大量時間花在秩序維護與管理上。
時間是有限的,不能浪費,要盡量將之投注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請大家一定要體諒我的辛苦,畢竟,我沒有三頭六臂,而且有正職工作,還要照顧家庭。
能撥出來的時間,我幾乎都已經奉獻出來經營這部落格了。
原諒我說句比較嚴肅的提醒:
為什麼會在文章回應裡問不相干問題?
其實,很多時候,發問者常常只是「順手」、「方便」而已,不是嗎?
很多時候,這樣做的弟兄姊妹,其實只是無心之過。
然而,也確實有弟兄姊妹是屢勸不聽。
更令我不愉快的是,不少這樣做的發問者,根本就不是很認真要知道答案,因為常常是像飛彈一樣射後不理,或是很多天以後才來理。
4.假使弟兄姊妹有與文章不相干的問題時,請寄信到信箱來
說明:
請測試園地右上方『我要寫信發問』欄,看點取之後,會不會出現信箱。
假使沒有出現,那可能需要檢查一下你的網路設定。
另外,也可以將信件寄到這個信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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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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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488583.html由教會(含各堂會、中會、總會)設立的基督教機構董事會,是被誰管轄?
教會與政府,哪個是順服的第一優先順位?
董事會能否拿政府法令來對抗教會命令?
基督徒是天上國的國民,也是地上國的國民。
基督徒不是反政府者,因為基督徒一樣必須做個國家的好公民,奉公守法。
但是,我們都必須知道——————上帝國的權柄永遠高於地上國。
因此,
當上帝國標準高於地上國時,我們必須以上帝國的標準為標準(如:地上國的離婚條件);
當地上國命令抵觸上帝國時,我們必須順服上帝國的命令(如:地上國禁止信耶穌);
當上帝國治理與地上國無涉時,我們必須順服上帝國權柄(如:教會禁止犯罪者守聖餐)。
當然,教會並不全然等同於上帝國,
因為,教會很多時候,是非常敗壞,嚴重違反聖經的。
然而,非關絕對真理部分,我們就必須順服教會權柄。
不能接受時,就必須按照體制來處理,否則就該自行離開教會,不得大鬧。
當今的基督教機構,有好幾類。
有些,是創始人自己去募款設立的,不受任何宗派管轄;
有些,是宗派自己設立的,受宗派管轄。
今天,我們要來探討的,就是這種『宗派設立』的機構。
以長老會為例,
長老會設立的機構,常常有董事會(或其他名稱)。
裡面的董事,是由長老會所任命。
不管是各堂會所任命,還是由中會任命,還是由大會任命,或是由總會任命,
重點都一樣,這些董事,是在教會管轄下,執行管理任務。
這些董事,當然必須奉公守法,遵守國家法律,好比:不能貪污、不能對員工性騷擾、、、。
但是,當教會決定對董事不予續聘時,董事是否可以拿政府的法律出來抵擋教會命令?
當教會決定更換院長時,董事會是否可以拿政府的法律出來抵擋教會命令?
長老會總會轄下教會機構的董事就任之前,幾乎都必須先簽下切結書及辭職書,表明自己:
1. 願意遵守長老會的教會法規、各種規定、以及總會的決議。
2. 總會決定更替或免職時,絕無異議。
3. 假使不能順服時,願自行辭職,以示負責。
這樣的規定與做法,是合聖經的!
因為,這些機構,並非由董事自己設立,而是由教會設立。
機構的董事,不過是『管理者』,不是『擁有者』。
擁有者是教會,不是董事。
董事不過是受委託進行管理罷了,並沒有實際所有權。
假使董事個人意見與教會當局相反時,可以:
1. 在會議中據理力爭
2. 循體制層層上報,請求處理
3. 辭職
上述的切結書與辭職書,不過是這觀念與精神的文書化而已,並無特別之處。
然而,長老會的機構董事會,竟然一大堆都發生「抗命」現象!
自行決定稱王,不理總會命令,然後以神之名神功護體,宣稱自己順服上帝,然後搬出政府法令來對抗總會。
這是在幹什麼?
無恥到這種程度?
大家可知道,這些董事裡面,一大堆是牧師與長老。
問題是,這樣的行為,當什麼牧師!當什麼長老!做什麼榜樣呢?
自己簽的切決書都可以撕毀不認帳?
那當初何必就任?
還是認為教會裡一切文件與誓約都不過是假的,都不需遵守?
或是認為即使在上帝面前誓約了,撕毀也沒關係?
覺得總會人事命令不當,會議力勸無效?
然後呢?
就可以搬出政府來神功護體,搬出上帝來神功護體,據地稱王了?
想東想西去政府法規裡找護身符、鑽法律漏洞來對抗總會,以便繼續當董事?
難不成以後要和美國一樣,發生教會信徒犯姦淫屢勸不聽,之後被教會開除會籍,結果會友不爽,就一狀把教會告上法院,要求教會不能開除?
否則,教會事務,竟然去找政府法令來解決?
沒讀過聖經嗎?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林前6:1-6)
教會『內部』的人事爭執,怎能去搬出政府法律來呢?怎能去訴諸政府法院呢?
明明就該在教會內部解決的事,竟然敢去政府法院處理,這是什麼信仰?
對聖經無知到這種程度,當什麼牧師與長老呢?
更可怕的是,竟然明知循教會體制自己這方會失敗,然後為維持董事職位,不惜去政府法律找護身符,這種神功護體的情形,要如何面對上帝呢?
宣稱順服上帝不順服人、宣稱總會人事命令不合聖經,然後就可以不理總會命令,繼續當董事?
是的,我們永遠都必須優先順服神而不是順服人,
但請別忘了,上帝的統治是有秩序與權柄的,不是天下大亂的!
並且,真的是順服上帝嗎?還是為自己私心以神之名來神功護體?
上帝國度,不是永遠非得誰來當不可!
這句話,對每一個牧師、長老、院長、董事、事工執行者,全部都適用!
成功不必在我,事工不是非我不可!
總會揀選我,我願意犧牲奉獻,一切為上帝,絕不為個人名位;
總會不再任命我,我也依然願意順服,一切依然為上帝,依然絕不為個人名位。
別的教派,不懂『唯獨榮耀上帝』的觀念,所以人事問題亂七八糟,那也就算了。
長老會這麼看重唯獨榮耀上帝的教派,竟然可以發生一大堆機構董事會人事問題,而且屢屢上報,羞辱主名到極點,這是什麼信仰,竟讓自己敢這樣羞辱主名而毫不知恥?
弟兄姊妹們!
這不是只會發生在長老會身上而已,而是所有教會設立的機構都可能發生的事。
並且,我講的原則,不管是董事會、院長、負責人、、、,其實通通都適用,因為觀念是相通的。
人心的惡,當面臨名望、權位、金錢的誘惑時,常常會被誘發出來,
而且更可怕的是,很多人會不擇手段為自己心中的惡,以神之名來神功護體。
有本事,董事就自己辭職,自己去設立一個新機構!
自己去募款,自己去制定規則,自己去管理!
自己設立的,不需受教會管轄,可以自己作主。
問題是,為何不敢這樣做呢?
沒本事?很困難?鳩佔鵲巢比較快?
否則,繼續以神之名神功護體給我看啊!
這麼重要的事工與理念,既然上級不同意,但又自認為是上帝指示的,
那麼,既然領受使命,那就辭職出來,自己去創設一個新的嘛!
我們部落格,就是這樣設立的!
我不認同某些網站的管理規則與管理模式,而我又認為自己領受使命,
那就自己創設,自己制定規定,自己辛苦經營。
為什麼你們這些董事們,面到辭職然後去設一個新機構的事,就閉口不言了呢?
真是上帝帶領的,上帝就會養育與照顧,這就是信心,不是嗎?
要在我面前以神之名神功護體?
不要笑死我了!
當大家都是白癡嗎?
很多教會機構初設之時,要錢沒錢、要人沒人,真的是披荊斬棘,艱辛無比。
那時,很多人對這類機構的董事與權柄一職,幾乎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有趣的是,一旦機構壯大了,有錢了,這時,奇得很,「一心為主做聖工」的人,就拼命跑出來了:
想盡各種辦法去拉關係、拼命去推銷自己並拉票、想盡辦法去爭取當董事、、、。
唉!騙誰呢?
當我這個從小就在長老會長大的成人會員,是個眼睛瞎掉的白癡嗎?
當我看不出那種『一心為私利』,然後大膽以神之名神功護體的邪惡嗎?
弟兄姊妹們!
遇到這類搬出政府法令來對抗總會的董事會,請我們一定要抵制與譴責!
我不是說總會的人事命令一定正確,我也不是說總會在絕對真理就不會犯錯,請不要誤解!
但是,聖經裡『順服權柄』的教會秩序命令,我們都必須遵守!
不管是當董事,還是當長老,或是一般會友,觀念是一樣的:
1. 對教會處理有意見,請於教會會議中提出
2. 該層級無法處理時,請依循體制層層上報處理
3. 不願順服,就請離職
願上帝幫助我們,不要做個以神之名神功護體,羞辱上帝名號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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