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650933.html問題:聖經不是說上帝給我們的試練不會超過我們所承擔的嗎?先前奧地利有一宗亂倫案,女兒遭禁錮二十多年 .....這難道是一個可承擔的試練嗎? 究竟我還可以信任上帝嗎?
答:
每個人能承受的試煉,不是由『自己』決定的,不是由『別人』決定的,是由『上帝』決定的。
自己覺得不行,別人覺得不行,不代表上帝覺得不行。
校園雜誌曾有篇文章,裡面講一對六七十歲宣教士的真實故事。
他們已經當祖父母了,到非洲去服事,幫助當地人。
沒想到,竟然發生暴力事件,丈夫被歹徒砍成重傷,妻子被輪暴。
當他們掙扎勉強到醫院就醫時,每個人都覺得他們不會活了。
沒想到,他們竟然還活下來,還充滿喜樂。
請注意!當你覺得這種試煉超過你能負荷,上帝覺得行,但你卻堅持不行,
這表示你指控上帝在說謊,表示你對祂的信,還非常不足。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信仰是什麼?
很多考驗,都會驗證我們自己的信仰,到底如何。
我們當然會軟弱、會痛苦、甚至可能持續很久。
但是,至終我們是否有爬起來,我們是否有持守這信仰(即使已經幾乎熄滅,但依然沒有熄滅),就會決定我們信仰是否經得起檢驗。
萬一很不幸,我們是那奧地利亂倫案的受虐女兒,
我們是否依然願意在這樣極大的苦難中,堅持相信上帝?
太平盛世,凡事順利,要持守信仰、要嘴巴大聲講哈利路亞,常常不是件難事。
極大的苦難來臨,甚至絕了指望,依然在流淚中持守信仰,哭泣中低聲說出感謝主,這才困難。
沒有人喜歡苦難與痛苦,但是,當上帝就是讓我們遇到時,我們對祂有多信,就會檢驗出來。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
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6-68)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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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659637.html假使上帝真是宇宙間一切人事物的掌管者的話,
那麼,祂對人賜福或降禍,有何不可?難道祂沒權柄這樣做?
連信仰都還不用講,單單講邏輯,這是很簡單的邏輯,不是嗎?
假使我們的信仰,連很簡單的邏輯都通不過,我們是真的信嗎?
還是我們以為自己信,但其實根本就沒信對?
難道人遇到苦難,就不能有痛苦的感覺與表現?
當然可以!而且絕對可以!
我們不僅可以哭,還可以痛哭!可以哭到肝腸寸斷!可以哭到死去活來!
這些,不僅不是犯罪,上帝更沒禁止。
因為,我們是土做的,是有血有淚的,會痛會哭有感覺的。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一樣面對苦難,我們是用什麼態度來面對上帝?
這就是奇特之處了!
信仰是什麼?
很多時候,透過一些挑戰與檢驗,我們的信仰是怎樣,都會被暴露出來!
遇到苦難,有些人就會對上帝抱怨連連,
遇到苦難,有些人就會將責任推給上帝,
遇到苦難,有些人就會對上帝破口大罵,
遇到苦難,有人就會對上帝討價還價,、、、、
然而,一樣遇到苦難,也會有些人不怨天、不尤人,在痛哭失聲之餘,謙卑惶恐求主恩待,繼續求主幫助。
為什麼會有這麼不一樣的反應?
因為,那是我們內心信仰狀況的真實呈現。
你信上帝?
到底有多信?
聖經裡有那麼多的規定,難道我們今生就都能做得到?
當然不可能!
那些宣稱自己做得到的、今生可以達到無罪狀態的,
要不是說謊,就是降低聖經標準,要不就是沒讀懂聖經。
人蒙稱義,能以無罪身份進入天堂,不是因為自己做到聖經一切標準,達到無罪狀態,
而是唯獨因信稱義-----------------因為信靠那個唯一以無罪狀態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我們是依靠披戴這個真正無罪救贖者的救贖,才能在上帝面前成為無罪之人。
但是,既然因信稱義,我們就可以胡作非為、不需努力?
既然今生不可能守盡一切律法,我們就可以不用努力去行出良善?
真正蒙聖靈重生的人,必有一種願意追求良善、願意靠主努力的自然天性。
沒有這種本能與天性,就要小心,因為表示自己搞不好根本尚未重生。
但是,這就表示我們那種追求良善的心,永遠都很強烈嗎?
當然不是!
我們是蟲,何等軟弱。
我們靈性會有高潮,也會有低潮,會有對主信心很強的時刻,也會有信心低落的時候。
但不管如何低潮、如何低落,即使即將熄滅,也絕對不會滅,因為上帝必守護到底,直到我們進天家。
我們依然會跌倒,但不會跌進地獄。
我們信仰會崩潰,但一定會再爬起來。
我們會軟弱到幾乎失了一切信心,但即使信心再微不足道,也絕不會永遠失去。
遇到苦難,人可以謙卑請求上帝憐憫,讓我們知道祂的心意;
遇到苦難,人不能理直氣壯來審判上帝,認為上帝有義務答覆我的問題。
遇到苦難,人可以在痛哭聲中告訴上帝「我好痛」;
遇到苦難,人不能在痛苦中抱怨上帝「你為什麼這樣對我」。
假使我們對上帝連基本分寸都搞不清楚,那表示我們對上帝的信仰大有問題。
這種問題,可能是教會亂教導致的,也可能是自己亂信導致的。
但不管如何,就是必需為自己錯誤的態度對上帝認罪悔改,就是這麼簡單。
這年頭,竟有那麼多基督徒對上帝不爽?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726741.html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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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677921.html問題:關於限定的救贖,我明白是指只被選的人。
而我的問題是:是否主耶穌被釘十架,為我們代贖的恩典,也只是為被選的人?還是寶血也為全人(歷世歷代的人,被選與不被選?)而流,為的是取代人的罪性?這問題我很想知道是否我有理解錯誤。謝謝您!

答: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鬱金香):
1.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墮落)-----或稱『Total inability』(全然的無能為力)
2. 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或稱『Sovereign Election』(主權的揀選)
3.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贖)
4. Irresista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或稱『Effectual Grace』(有效的恩典),
5.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聖徒永蒙保守)-----或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主耶穌到底是為『全世界每個人』而死,還是只為『蒙揀選者』而死?
主耶穌的寶血,是為拯救『全世界每個人』而流,還是只為『蒙揀選者』而流?
你問的,其實才是真正TULIP的困難教義。
TULIP的其他部分,其實聖經都很清楚,而且這些教義都很容易理解,
但是『限定的救贖』,卻是最難理解的教義,也很容易引起誤解。
甚至有很多接受加爾文主義的人,只接受四點,不接受這一點。
由於這教義很複雜,我也無法講得非常詳細完整,所以一直沒有正式針對此議題寫過完整講述的文章。
不過,還有一些相關文章,列在本文的推薦閱讀裡。
暫時,我只能給一些思考引導而已。
這個議題,其實,牽涉到的核心,就是上帝到底有沒有想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
換個角度來講,這議題牽涉到的核心,就是基督的死,只提供全世界的人一個得救的『機會』,還是提供被揀選者一個絕對會得救的『保證』?
機會?
保證?
有很多人,會用一個觀念來解決,就是:
基督的死,是為全世界每個人,但是只有信祂的才能支取這功效。
也就是『人人有機會,信者有保證』。
這論點不錯,但是,假使我們再繼續追下去,會發現這樣的論點還是很不足。
因為,又回到一個很基本的問題來:
為什麼有些人會決定信主來支取這功效,有些人卻不願信主來支取這功效?
當然,很多人很容易就會回答說:
這是因為人人自由意志所做出的決定不同。
是的,我當然同意人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做出不同決定。
但是,問題並沒有被解決。
因為,人的自由意志,可以脫離上帝的掌管,是這樣嗎?
也就是說,上帝對人的自由意志,是毫無主權與能力的,
人的自由意志,是在上帝掌管範圍之外的、是上帝無力掌管的,是這樣嗎?
假使宇宙間有任何一件人、事、物,任何一分鐘、一秒鐘,是在上帝掌管之外的,那這個上帝,還叫上帝嗎?
更深入思考時,我們會發現一個更可怕的可能性:
假使基督的贖罪,只是提供人類一個得救的『可能』而已,而真正決定要不要信,還是掌握在罪人自己的自由意志時,
那麼,有沒有可能會有一種情形,就是-------------全人類都沒有人要信主?
這樣一來的話,那還得了!因為表示基督的救贖大功會完全失效,而這是我們基督徒所不能接受的。
請注意這些論點:
1.『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一個也不失落!
看見了嗎?
主耶穌非常『確定』祂的拯救人數一定不會失敗任何一個,而不僅只是覺得『可能』而已。
2.『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17:9)
主若是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為何不為其他世人祈求,卻只為父神所揀選的人求?
這已經顯示很清楚的『拯救不是要給全世界每個人』。
3.基督的死,假使有無限的功效,那麼,這無限的功效,是指
〈1〉得救的機會
這樣一來,就會變成人人有機會、個個沒把握。
最後,將面臨「基督的死卻沒有人要信」這種狀況。
所以,此路當然不通。
〈2〉得救的保證
a.保證『全世界每個人』都得救:那就變成普救論,我們不能接受。
b.保證『屬祂的人』(蒙揀選的人)都得救:在邏輯上,這似乎是唯一能得出的結果。
再加上我以前已經介紹過那些『神愛世人,是指全世界每個人嗎?』這類的觀念講解,我想,這樣一來,『限定的救贖』這教義可能就比較能接受下去。
其實,換個角度來講,限定的救贖,講的其實是屬於『雙重預定』:
蒙揀選的,必然得救;
未蒙揀選的,因自己的罪而沈淪。
而基督的死,一定有效,而且絕對有效,絕對不可能發生救不到任何一個人的情形。
祂的血,是為拯救祂兒女而流,絕不會有流了血卻浪費掉的事。
至於你所說的『取代罪性』,此路不通,因為,還是會回到有效無效的問題來:
為何有些人會有效,有些人會無效?
假使取代『全世界每一個人』的罪性,那就變成普救論?
假使只取代相信者的罪性,那還不是又回到原本問題來?
推薦閱讀:
1.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324963.html
2.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五大主張(轉貼)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4169.html
3.主耶穌為全世界『每個人』死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823891.html
4.揀選與遺棄: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15765.html
5.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19967.html
6.雙重預定: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25729.html
7.雙重預定中的『遺棄論』,有聖經依據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35527.html
8.脫離『全然墮落』與『揀選』教義的遺棄論,是恐怖大怪獸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40219.html
9.被誤解的『神愛世人』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972989.html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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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727531.html問題:有一位相當歲數的寡婦姊妹結識了一位男子,與他交往,她知道沒有婚姻關係而發生性關係是違背聖經的,在苦惱中就去找牧師坦白,並且想得到方向。牧師回答說:妳要是跟交往的這位男子結婚,妳過世丈夫所遺留的福利措施就會被政府取消,所以妳乾脆邀請親戚擺幾桌酒席,公開你們的關係,但是不要結婚,這樣妳不但保有福利,又可以和這男子大大方方的生活在一起。請問牧師這樣處理信徒的問題妥當嗎?謝謝你!(涉及隱私部分均已去除改寫)

答:
說真的,聽到牧師這樣建議,我真的很驚訝。
這種建議,真的不像是牧師口中會講出來的意見,反而像外邦人講的東西。
同樣的問題,我來講一下建議好了:
1.無婚姻關係的性行為,絕對是犯罪,這部分沒有任何藉口。
但是,人是很軟弱的,喪偶之後,難免在感情與肉體上很需要慰藉,所以開始去尋求男人的性關係,這是軟弱,我們可以陪伴這些發生性關係的姊妹,求主憐憫與赦免。
2.假使喪偶『不久』,而且享有遺產、撫卹金、各種福利措施的女性,很快就認識男子時,這時要很小心(喪偶很久也一樣)。
a.就男子部分而言:
要小心心懷不軌、貪圖金錢的男子。所以,要多做一些調查比較好。
b.就姊妹部分而言:
太急著找伴侶,未必是好事,因為著急狀態下,很容易誤判。
講這些,我沒有任何嘲笑,而是不管是教會裡、教會外,很多寡婦後來都被不良男人騙財騙色,真的不可不慎。
原諒我這樣說,一個相當歲數的女人,還有什麼樣相同年紀的好男人尚未結婚的?
a. 一種是喪偶的,這種沒問題。
b. 一種是一直沒結婚的,這種大有問題!其中一大堆要不是身心有問題,要不就是登徒子、吃軟飯的。
c. 真正人格成熟,但就是沒有機會,所以沒結婚的,這種雖不是沒有,但是很少。
請注意:
相當年紀以後(五十、六十歲以上),好的單身女性不少,但好的單身男性不多。
姊妹有獨身恩賜的比較多,弟兄有獨身恩賜的比較少,這是天生生理、心理的差異。
3.性行為必須先行停止
真正的認罪悔改,一定要帶出真正的行為改變才行。
假使這男士真的愛這姊妹,他一定願意為這姊妹忍耐(即使男性在性方面的需求常常比女性強,他也必需努力克制)。
4.這男士是基督徒嗎?
假使不是,那這姊妹又再犯另一條罪,就是找外邦人。
若是如此,我對姊妹的信仰會很擔憂,她必須有屬靈長輩幫助才行。
假使男士不是基督徒,那姊妹必須帶他上教會、信主才行。
假使男士不願意為了姊妹上教會,那表示他不是真正愛這姊妹。
5.結婚的部分,不該那麼著急,要先解決我上面提的那些東西。
6.假使上面問題都已經解決,而且兩人真心相愛,那當然要結婚!
結婚之後,假使喪失一切福利措施,那也是必須承擔的。
不得為了繼續享有福利措施,結果只宴客不結婚,那是說謊與欺騙,基督徒怎能這樣做?
7.假使很在乎那些福利措施,看重這種實質金錢保障的話,那就不可以結婚,也不可以性行為,不可以生活在一起,但可以交往。
同樣的問題,假使我是牧師,這是我的建議。
合不合聖經,你自己可以判斷。
同時,你也可以比較,看我的建議和那位牧師的建議,哪種才是真正有信仰的人的建議,哪種才經得起聖經檢驗。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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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744239.html上帝照我本相來愛我,上帝無條件接納我,
所以,我不用認罪悔改,維持缺點與罪行即可?
『上帝照我本相來愛我』,這是一首非常知名的聖詩內容。
但很不幸的,不知怎樣,這個觀念,竟然從一個很正確的觀念,轉變成為一個離譜到極點的觀念。
原本『上帝照我本相來愛我』,意思是說:
即使我這麼重罪,上帝依然愛我,我一樣可以用重罪之身來信祂,祂不會拒絕重罪的我的認罪悔改。
現今『上帝照我本相來愛我』,意思變成:
即使我有什麼缺點與罪行,通通都不用在意,也不用改變,上帝一樣會愛我。
看出二者的差異了嗎?
即使我罪孽深重,上帝依然接納我的認罪悔改(即使重罪,依然接納我『悔改』)
Vs
即使我罪孽深重,不用認罪悔改,上帝依然接納我(即使重罪,我依然『不用悔改』)
當今的心理學,不斷強調自尊、自信、自愛,也將這種觀念滲透到教會去,
結果,反正不管犯什麼罪,都沒有關係,都不用改變,因為上帝絕對接納、上帝就是愛、上帝永遠愛我。
這種去除上帝『公義』的本性,然後只講上帝『愛』的經文,是一種嚴重扭曲正確觀念,變成嚴重錯誤的教義。
一個去除公義本性的愛,絕對不是正確的上帝的愛,而是人自己編出來的想像的愛。
人自己不想改變,能自己想繼續呆在罪惡中,然後用上帝愛我之名來神功護體,
結果,同性戀者不斷宣稱上帝照我本相來愛我,所以他們不用改正同性戀罪行;
德行很差者不斷宣稱上帝無條件接納我,所以他們不用改正德行的罪行。
但是,這是自欺欺人的謊言!
是會帶自己進地獄的謊言!
人若繼續相信這種謬論,只會使自己離上帝更遠,沒有上帝真正的愛護庇佑,而是沈迷在虛假的自我安全感覺裡而已。
八國聯軍時的義和團,自以為符咒貼身,就可以神功護體,刀槍不入,
但事實當然不可能因此而刀槍不入,而是以卵擊石的自我毀滅。
撒但自人類始祖開始時的誘惑,從來沒停止過:
把有罪當成無罪。
上帝照我本相來愛我?
是的!只要我認罪悔改,不管我本相多爛,上帝絕對愛我。
但這絕不是說不用認罪悔改、改正罪行,繼續讓本相很爛,上帝也絕不憤怒、刑罰、管教來愛我。
上帝無條件接納我?
是的!只要我認罪悔改,不管我犯多大的罪,上帝依然無條件接納我。
但這絕不是說不用認罪悔改、改正惡行,繼續讓自己德行很差,上帝也絕不要求、絕不處罰、絕對接納我的爛。
有個廣告,描述為了治禿頭,非洲土人有個偏方就是去拔獅子毛。
這廣告接下來的重點就是--------------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傳說了!
上帝照我本相來愛我,意思就是我可以繼續爛不用悔改,上帝依然愛我?
不要相信沒有聖經依據的傳說了!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2:4-5)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8-9)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啟2:5)
照我本相(中文歌詞)
http://www.mbcsfv.org/chinese/library/hymncampanions/075.html
Just As I Am(英文歌詞)
http://www.cyberhymnal.org/htm/j/u/justasam.htm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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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768948.html我很少聊自己家裡的事。
因為,這裡是進行教導之處,不是八卦聊天場。
然而,今天我要來聊一些比較不那麼嚴肅的東西。
我和內人,小學時,常常都是科科考一百分的。
即使不是一百分,起碼在班上的成績,也幾乎都是前三名的。
然而,我們的兒子和女兒,卻常常很難考到一百分。
身為考試一百分的父母,生出考不到一百分的小孩時,該怎麼辦?
這是信仰問題嗎?
這不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嗎?
信仰可以用在這種問題上嗎?
一切的問題,都是信仰問題,都必需回到信仰裡面來!
我們真的相信上帝所賜的最美好?
不是每件人、事、物都是上帝所賜,因為,有些是魔鬼所給、有些是上帝任憑。
但也有些,是很明確上帝所賜的,起碼兒女就是一例。
我們能知道一切真理,是因為聖經這樣告訴我們。
上帝假使不主動對人類做出啟示,我們就不可能認識真理是什麼。
但因為上帝對人主動做出啟示,所以我們才有可能認識真理。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就是真理,而我們必需唯獨聖經,回到聖經來。
聖經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那麼,這就是真理,我們就是必需信進去。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
我們信上帝?
真的嗎?
有多信?
當上帝賜給你的,不是你預期的時候,你有多信上帝?
嘴巴口口聲聲信上帝,但其實自己的一言一行就表現出『不滿意』,
這樣,怎可能是真信呢?
我家的兩個孩子,又懶惰、功課又不怎樣、又沒多聽話。
人家的小孩,多認真努力,功課多好,又多聽話啊!
我家的小孩,講到唸書,就要三催四請、棍子出籠,坐到書桌前,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好似多委屈。
人家的小孩,是自動自發會去讀書,不用父母叫的。
我家的小孩,只有一件事,連講都不用講,就超級自動又積極,而且完全積極到日夜發憤圖強、廢寢忘食、專心致志、、、,這件事,就是----------玩!
所有關於積極努力的好成語,只要用在『玩』的上面,我家小孩完全適用,
但只要用在讀書寫功課,就完全不適用,厲害吧?
這樣的「爛」小孩,真的是上帝所『賜』?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信了老半天,其實,原諒我講句實在話:
白信居多!
因為,我們自己有多認真將聖經和生活連在一起?
有誰這樣教我們將聖經和生活連在一起?
有誰這樣教我們真正從內心深處,將聖經和生活徹底結合?
我不是說將聖經整天掛嘴邊,開口閉口哈利路亞。
事實上,這種行為,反而常常是一種虛假的模式,而且常常是某些教派信徒所常用,結果,這常常變成一種只有表面而無實意的護身符而已。
我講的不是這種表面功夫,而是內心真正信進去!真正行出來!
太多時候,教會教導的是一種『外在模式』,而不是帶領信徒真正『從心相信』。
我們學習的,是『外表』,而不是『內在』。
我們學了禱告要多久、讀經要多少、多常參加聚會、多熱心參與教會服事、開口閉口講屬靈話語、、、,但是,我們並沒有真正從心信進去,然後行出來。
不相信?
當我們抱怨自己小孩多不好,別人家小孩多好的時候,雖然我們目標不是朝向上帝,但是,難道我們忘了上帝在天上聽?
國王賜你一件貴重的禮物,你口口聲聲感謝國王,
然後轉個身,馬上對旁邊的官員講這禮物多不好又多不好,
雖然你不是直接對國王講,但意思還不是一樣?你根本就是抱怨國王給你爛禮物!
這不是我們講話與禱告常見的模式嗎?
「主啊,感謝你賜與我們的一切,哈利路亞感謝主,
----------緊接著下一句-------
主啊!我小孩很爛,別人的小孩很好、、、、」
難道我們不能對上帝陳述我們的苦境?
當然可以!
問題是,這才是我要強調的:
我們在不知不覺中,是否已經開始變成『羨慕別人所生的小孩,而不滿意自己所生的小孩』了?
我們在不知不覺中,是否已經開始『將別人的小孩當成典範,然後要求自己小孩也必需這樣行』了?
這樣有什麼不對嗎?
不是該效法好榜樣嗎?
這就是信仰精細之處!
有時,差一點點,就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甚至會從無罪變有罪,有罪變無罪。
我再用另一種方式來示範:
丈夫在路上看見美女,心中出現「這是美女」的念頭,未必就是罪,因為,這是很自然的事實陳述而已。
然而,當丈夫繼續出現「假使這是我妻子那該有多好?」、「假使我妻子像她一樣美那該有多好?」、「唉!我妻子就是沒她漂亮!」這類念頭時,馬上就變成犯罪。即使只是心裡想,嘴巴沒有講,都一樣是犯罪。
觸犯什麼?
十誡第十條--------貪戀非屬自己之物!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上帝的話是利劍!會刺透我們一切錯誤!
只是當今的教會,已經在「愛心」、「包容」、「成功」、「神蹟」的口號與追求中,早就忘記上帝話語的神聖與可畏的威力了。
我們講大家想聽的話,我們追求眾人喜歡的東西。
然而,那些德行呢?成聖的努力呢?
歷世歷代聖徒看重的東西,我們卻早就忘記了。
我們真的相信上帝所賜的最美好?
請注意這個『賜』字。
這是『賞賜』!是『恩典』!是『給你恩惠』!是『給你好東西』!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這句話,是何等威力與可怕的話,大家可知道?
這意思是說:
這是上帝賜給你的!(即使這是爛小孩)
這是上帝對你的恩典!(即使這是爛小孩)
上帝覺得這小孩對你最好,你身為父母對這小孩最好!(即使這是爛小孩)
我們真的相信上帝賜給我們的小孩,就是上帝認為對我們最好的小孩?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假使身為父母的我們,自己觀念、信仰都出偏差了,我們又怎能期望自己小孩會往正確的路上走?
歹竹當然可以出好筍,但問題是,在歹竹之下長大的好筍,要多辛苦才能變成好筍啊?
更何況,更多的時候,在歹竹的環境下長大,多半也會變成歹竹,而不會變成好筍了。
美國黑人貧民區的小孩,很多的父母都是販毒、黑幫、妓女,
這樣的小孩,難道沒有長大以後變成有用的正常公民的?
當然有!
事實上,正因為同樣在惡劣環境下,一樣有人長大成為好人,所以沒有人可以在上帝面前用『我的生長環境不佳、我的父母不好』這些原因來為自己行為脫罪。
但是,話又講回來,在不良父母的環境下生長的小孩,長大後比較難變成好人,這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沒錯,小孩不能拿父母當藉口來為自己行為脫罪,
但是,父母也不能否認自己行為對小孩的影響力,以及這方面沒善盡本分的罪行脫罪。
我們希望養育出什麼樣的小孩子?
假使我們本身信仰都有問題、對聖經真理都認識不清、甚至認識錯誤,
那麼,我們如何正確教導孩子走在真理的路上?
假使身為父母的我們,連基本的『自己生的孩子,就是上帝的賞賜』這基本觀念都不懂、都沒認真信進去、沒認真行出來,
那麼,我們起碼可能觸犯下面這些罪:
1. 沒善盡本分『追求認識』上帝真理
2. 沒認真將上帝真理『信』進去
3. 沒認真將上帝真理『行』出來
『兒女是上帝所賜』,這觀念在養兒育女一事上,有什麼重要性?
太重要了!
如果你知道那是上帝所賜貴重的禮物,你敢不好好呵護珍惜?
如果你知道那是上帝所賜貴重的禮物,你敢不好好照上帝真理照顧養育?
你敢隨便弄壞上帝所賜的禮物?
你敢隨便對待上帝所賜的禮物?
假使我們認真照聖經養育孩子,結果長大後孩子變壞,那不是我們的責任。
假使我們沒認真照聖經養育孩子,結果長大後孩子變壞,那不僅是我們的責任,更是我們的罪,要面臨上帝的追討!
上帝所賜的產業,我們可以使之成為好的產業,結實纍纍;也可以使之變成壞的產業,草木不生。
變成壞產業,不是上帝的問題,而是我們父母或小孩自己的問題。
上帝所賜的是好的,但我們卻可以使之變爛。
除非我們將孩子視為上帝所賜的禮物,否則,我們看到小孩的缺點、不完美、不如預期時,還有多少對小孩的愛、對上帝的感恩?
除非我們將孩子視為上帝所賜的禮物,否則,我們又怎會不將自己小孩拿來與別人家小孩比、要求達成某些超越他們能力的標準、羨慕別人家小孩而抱怨自己家小孩?
除非我們將孩子視為上帝所賜的禮物,否則,我們又怎能在上帝的賜予中知足?---------照上帝給小孩的恩賜,看得合乎中道,不過度要求,也不過度貶低,而是照上帝真理,好好做適當的要求與養育。
這功課很簡單嗎?
很難的啦!
我自己要學多久才學會的!
到現在,我妻子都還學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呢!哪有那麼容易學?
但是,當我們越來越熟習聖經真理、應用越來越熟練時,我們也就越來越能從真理中獲得釋放與自由。
當小孩已經很努力認真,考試考很好時,我們雖然高興,但不會忘記神恩。
當小孩已經很努力認真,但考試考不好時,我們雖然難過,但依然不會忘記神恩。
我們可以不管處在什麼樣的環境,面對什麼樣的結果,都可以泰然處之,不因此而將上帝沒要我們交付的重擔,強加在孩子身上。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這樣的觀念,會越來越在我們心中與生活裡具體實現出來。
只要孩子努力盡本分、只要父母努力盡本分,那樣就夠了,
成果如何,是上帝決定,我們只需謙卑接受,繼續改進與努力即可。
唯有這樣,我們才有真正從心發出的感恩,才能真正照主的真理來養育孩子,
也才能在上帝面前這樣坦然陳述: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後4:7-8)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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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780284.html問題:有人告訴我做為牧者「分享」的重要,他說:「當牧師的一定常會收到會友的禮物,不可能吃得完的,自己留一兩個要吃的,剩下全給會友或朋友才是好的。」這人說很多牧師明明吃不完卻沒這麼做,他很納悶。對於慈善濟貧,他很強調身體力行,很多窮人常會在車站附近撿垃圾桶裡的便當,(很快速的拿了就走),有一次他就塞了100元給這樣的人。……,聽到這裡我說不出話來,雖然我們基督徒本該如此,但近年來我很少聽到身邊有真的這樣付出的人了。(隱私部分均去除改寫)

答:
對這類的議題,比較不需要用到因信稱義、行為稱義、預定、自由意志這類的核心教義部分。
對這些實行部分的問題,我們要切入的,不是要用核心教義去切,只需要用『基督徒自由』、『絕對真理、相對領域』、『實行的智慧』這些領域去切即可。
裡面的例子,是很美好的例子。
但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
1.這是絕對真理,所有傳道人都應該這樣效法嗎?
2.如果沒這樣做,就是犯罪嗎?
傳道人吃不完的東西,該如何處理?
送人?這當然很好!
但是,你可聽過,因為將吃不完的東西送人,結果還被人家嫌東嫌西的?
以送禮物給傳道人的會友而言,當他知道他的東西被轉送時,心裡感覺會如何?
有些人可能無所謂,但有些人恐怕會很不爽喔?
以被送的人而言,心裡感覺又如何?
有些人會很高興,有些人卻可能會在收了之後到處抱怨、冷言冷語。
同樣的,看見撿便當的人,塞些小錢給他們,是不錯啦。
但是,不知道你是否聽過『有錢人,乞丐命』(台語)這類的人物?
我就親身遇過一個例子:
當事人是某民營單位副總經理退休,他和女兒女婿一起住,女兒是某中型企業裡的部主任,女婿也是該企業另一個部門的主任。
他們沒錢嗎?
可是,這人卻天天到各垃圾桶找東西,而且常搬一堆人家丟棄的東西回家去。
你若看到這種人,你塞錢給他,他一定會很高興,但問題是,他是真正需要錢的人嗎?
再來,拾荒者好了。
你可見過有些拾荒者,態度囂張得很?
我工作的地方常會有各種紙類、紙箱。
有時,我會叫員工將這些可以賣錢的盡量留給特定的拾荒者,
員工卻告訴我,他們有好幾個會東挑西檢、破爛的紙箱還不要、只挑好的紙箱。
後來,我們就固定時間將這些紙類回收物放在工作場所門口,看誰想要都可以拿去賣。
沒想到,竟然還有些拾荒者一樣翻東翻西,弄得亂七八糟,挑走他要的,其他就亂七八糟留給我們整理,比我們直接送交資源回收車還累。
甚至還有拾荒者理直氣壯認為那「本來」就是他們的東西,對我們員工態度很差。
哇咧!是我好心給你們錢賺,是我的財產,你們卻已經認為那是你「理所當然」應得之物了?
對我來講,我有個拗脾氣:
只要有人敢用「理所當然」的態度來要求我,我就會「理所當然」不給你恩典!
所以,我不會多同情這些拾荒者,起碼對我工作場所這裡的不會同情。
『行善』,絕對是聖經的絕對真理。
問題是,當加入『智慧』與『個人領受的自由』時,同一件事,恐怕人人做法都不同,而我們卻不能擅自就說哪種做法才是絕對真理,不是嗎?
然而,話又說回來,『疼愛會友』,絕對是傳道人要遵守的絕對真理。
而很不幸的,確實很多傳道人在這部分,我都會認為他們不及格。
很多傳道人對於『得』非常在乎,爭名、爭權、奪利、、、;
但對於『給』卻非常差勁,不認真照顧小羊、不認真準備講道、、、、。
『心』是很重要的,牧師有疼愛會友的心,並且不是嘴巴說說,而是真正付諸實行,這時,怎樣做都好、都可以嘗試、都是美事。
如何做?感謝主,祂沒有硬性規定,個人依其領受去做便是。
有一種試探,是很可怕的,就是-----------------所有人都該和我一樣!
這是一種高看,把自己的行事模式當成絕對真理,然後以為人人都有必需遵守的義務。
問題是,很多實際做法的部分,根本就是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不具絕對性。
所以,對這類相對領域的議題,可以多聽多看,但不要當成絕對真理,更不要被人轄制住。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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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788218.html從「開始」,重新開始------神研班心得
http://weekly-pctpress.org/2012/3122/3122_21.pdf
這是一篇參加者的心得分享。
讀了這篇分享,我心情非常沈重。
一個原本對聖經有疑問的年輕學子,在參加神學研究班之後,終於豁然開朗,問題解決了------------原來聖經是會有錯的、聖經是神話、聖經是矛盾的!
假使參加任何基督教的培訓、講習、營會、研究、研經、、、,結果就是讓學習者學到『聖經有誤』,那麼,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傳講者,你們罪可大了!
跟隨者,你們也一樣讓自己走入死境!
沒有人能抱持『零』立場,在讀聖經。
任何宣稱自己是保持絕對客觀、絕無任何預設、絕無任何立場來解讀聖經的,都是說謊!
偏偏,這就是新派神學最喜歡講的,他們宣稱自己絕對客觀、不抱持預設立場,
其實他們是用另一種立場來讀經,而且是非常強硬的立場,也就是------歷世歷代正統信仰的解經是錯誤的---------聖經是有誤的!
歷世歷代正統信仰的傳承,對聖經的基本立場是很清楚的,毫不妥協的,也就是-----聖經無誤。
但新派神學卻不然,他們對聖經的基本立場就是------聖經有誤。
歷世歷代正統信仰的傳承,對聖經的基本立場是很清楚的,毫不妥協的,也就是-----聖經絕不矛盾。
但新派神學卻不然,他們對聖經的基本立場就是------聖經會有矛盾。
當我們在聖經無誤、聖經不矛盾的基本立場上讀經,
和我們在聖經有誤、聖經會矛盾的基本立場上讀經,
讀出來的經文意思,會一樣嗎?
原諒我講句不客氣的話:
假使聖經有誤、假使聖經會矛盾,我寧可去睡覺,讀什麼經呢?
普世經典那麼多,何必鍾情於聖經?
聖經有什麼絕不可取代的絕對超越性與真理性嗎?
歷世歷代那麼多聖徒,都是白信了!
都是白癡!蠢人!
浪費時間在有誤有矛盾的古老垃圾書上,難道不白癡嗎?
信一個只有一本經書,而且又有誤會矛盾的信仰,何必信呢?
信自己就好了!
聽什麼講道呢?反正通通都可能有誤、通通都沒有絕對標準可資檢驗,人人可以各說各話,人人都可以依自己的標準來判斷,用任何世俗學問來判斷,用各自的理性或感情來判斷,那還有何聽道之必要?
但是,萬一這是絕對無誤、絕無矛盾的上帝話語,是永世不移的絕對真理,當我們將之當成有誤、會矛盾時,我們豈不是對那至高上帝犯下大罪,顯示出自己是何等自高自大、毫不敬畏上帝聖言?
假使你認為聖經無誤、聖經不矛盾,你一定會努力去找出不矛盾的解釋來;
假使你認為聖經有誤、聖經會矛盾,你也一定會輕易能找出聖經矛盾的解釋來;
當你一旦認為聖經有誤、聖經會矛盾,你正在往地獄的大門狂奔!
難道我們就一定可以完全解通全本聖經嗎?
當然不可能!
因為,聖經是上帝對人類做出的啟示,上帝比人高,人不可能完全透徹理解上帝。
但是,即使我們現今無法透徹解答一切聖經難題,但這不表示那些難題的答案就會矛盾,也不表示我們就不可能在今世得到良好的解答。
很多聖經難題,隨著考古、科學、、、的發展,我們常常越來越能清楚知道難題的合理不矛盾的解答。
然而,主張聖經有誤、聖經矛盾的新派,卻輕易就將聖經的難題解釋成『有誤』、『矛盾』,一句話就帶過去。
但這種矛盾、有誤的觀念,所帶來的後果,又是什麼?
結果,基督教當然變成不是絕對與超越的唯一正確信仰,所以條條大路通羅馬,不用信耶穌也能得救,或是好行為的異教徒也是一種信耶穌。
聖經不具絕對真理性,所以同性戀當然可以,一切都可以處境化。
聖經不具絕對超越性,所以當然要被今世的學問檢驗,因此女性主義、解放神學、同志神學、、、,一切世俗學問通通都可以拿來指導聖經、批判聖經、改寫聖經。
既然聖經是有誤的、有矛盾的,所以基督徒不能用聖經來當成絕對真理、不能將聖經當成唯一最高真理、不能將聖經當成最高評判標準,否則就是法利賽人、就是律法主義。
既然聖經是有誤的、矛盾的,聖經就不過是倫理道德的參考書罷了,而且人人可以自由解讀,而唯一的口號,就是「愛」,只要有愛就可以了,所以說同性戀是罪,就是沒有愛心。
但其實,在新派神學的路線裡,他們所謂的「愛」,不過是去除上帝公義本性,而且一切以「我認為」、「世俗學說認為」來當成判定基準。
其實,當我們用聖經有誤、聖經會矛盾的立場來讀經時,我們已經使基督教破碎,使自己信仰崩潰了。
有個牧師,從創世記開始講經。
他雄辯滔滔,告訴信徒創世記哪裡矛盾、哪裡是神話、哪裡不可信、、、。
有位老阿媽,非常認真聽講道。
她聽了牧師講的,覺得很有道理,而且覺得既然這卷聖經不可信,那這卷就沒有信奉的價值,可以撕了。
牧師講完創世記,她撕完創世記;
牧師講完出埃及記,她撕完出埃及記。
到最後,牧師將啟示錄講完了,老阿媽也將聖經撕完了。
這時,老阿媽去找牧師,對牧師講:
「牧師啊!你說聖經是矛盾的、有誤的,所以我撕到現在,全本聖經都撕完了,現在沒有聖經了,那我們現在該信些什麼呢?」
這篇回應,也顯示出另一個很重要、很常見的新派神學問題-------一切要訴諸『人神相遇』。
哇!多神聖,不是嗎?
福音派、靈恩派、所有基督教都同意的啊,有什麼問題呢?
問題出在這種說法,是一種很惡毒的詭計!
新派『人神相遇』,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和前面一個同樣的問題,也就是『聖經』的地位到底是什麼?
新派認為聖經是有誤的、是會矛盾的、是人寫的,
因此,不具有絕對正確性,作者的意思與讀者的意思可以完全不同,因為讀者不可能正確無誤讀出作者的意思,所以重點是讀者你人神相遇、你自己的解讀才是重點,原作者要表達的意思不是重點。
這種說法,是很可怕的謬論與詭辯。
它的意思是:
你可以自由解讀聖經!
難道我們不是自由解讀聖經嗎?
難道我們要回到中世紀由天主教會統一解經嗎?
是的!我們人人都要讀經,沒有人能壟斷聖經解釋權,
但問題是,按正意解經、不得強解,不也是聖經強烈的警告與堅持?
我們對聖經的解讀,是必需在聖經無誤的基礎上進行解讀的。
因為,聖經每個字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上帝無誤,聖經無誤,字字都無誤(指原稿)。
我們對聖經的教義,是必需注意歷世歷代正統信仰傳承的,因為我們所信的,不是一個憑空出現、全然與歷史割裂的信仰。
聖靈只保守我們,不保守歷世歷代眾聖徒?
我們比歷世歷代眾聖徒更厲害、更有亮光,可以讀出新教義?
靈恩派是反對新派的,但是,在『自由解經』的觀念上,兩者都是一丘之貉,都宣稱上帝超越聖經、上帝直接告訴我、作者意思不重要我的解讀才重要。
因此,這兩派通通可以亂解、強解、胡說八道解、矛盾連連解。
加爾文講過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聖靈與聖道,是彼此合一的。
聖靈不可能違反聖道,聖道不可能沒有聖靈。
聖道,就是真理,就是聖經。
一切要用聖經檢驗,一切要回到聖經來。
簡單講,又回到『唯獨聖經』的基本路線與立場來了。
新派將上帝與聖經割裂,靈恩派將聖靈與聖經割裂,通通都在割裂聖經與上帝二者的不可分割性。
是的,人是有誤的,但這不表示上帝透過人的筆所默示的聖經就是有誤。
是的,人是有誤的,但這不表示有誤的人就不可能寫出無誤的聖經。
是的,人是有誤的,但這不表示有誤的人就不可能讀出無誤的上帝聖經。
是的,人是有誤的,但這不表示有誤的人讀聖經一定都會出錯。
我們雖然不能保證對聖經每一節的解讀都絕對正確,但這不表示我們就不能得出清楚正確的聖經真理。
當我們認為聖經作者原意不重要時,難怪我們可以認為同性戀無罪、女性主義可以堂而皇之重新解讀聖經,因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我想怎樣解,就可以怎樣解,不是嗎?
而結果是什麼?
就是聖經喪失絕對真理性,只剩相對性而已。
聖經,不過是比今世學問低的奴隸,而不是比今世學問高的批判者與指導者。
既然聖經地位比今世學問低,我們何必讀聖經,何必信耶穌?
這種神學研究班,會使人更正確認識上帝,還是會使人更加遠離上帝?
是的,中毒者自以為更加認識上帝了,卻不知自己已經中毒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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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806492.html問題:對於裸體畫,有牧師認為聖經說不能露下體,所以裸體畫不能裸到露出「三點」,也不能畫有情慾挑逗性的畫,藝術家可能以藝術的角度來看,但心靈軟弱的人就被絆倒了,況且裸體畫實在不能榮耀神。也有牧師更加嚴格,認為裸露就是不行,不管是是露胸、露肩、露肚、露大腿、露乳溝、露半胸、露股溝、露丁字褲…等等,這些的特性都是一樣的,它們背後的共同特性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用「裸露」來引起男人「動淫念」,用裸露來吸引男人的注意。那麼,基督徒畫家可以畫裸體畫嗎?

答:
首先,舊約聖經說的『不能露下體』,意思不是『暴露出下體』,而是『發生性行為』,這點在解經書上都會特別解釋。
假使『不能暴露出下體』,那意思就是所有女性都不能看婦產科醫師、不能找產婆了?這還得了!
事實上,舊約本來就有收生婆,收生婆本來就會看見婦女下體,所以,聖經說的『不能露下體』,並不是字面意思,而是一種含蓄用法,用來表明禁止這些性行為。
聖經裡的『不可露下體』是什麼意思呢?(限)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185975.html
有些牧師,雖然很敬虔,但他們對於裸體畫的觀念,並不理想。
唐牧師曾講過一個例子,來駁斥一種看似很敬虔的觀念:
有位老弟兄認為,報紙有很多腥羶,所以他就把那些部分剪掉,再把這種剪得坑坑洞洞的報紙給他孩子閱讀。
但唐牧師質疑:
1.小孩看到這種坑坑洞洞,會不會反而更有好奇心?越遮遮掩掩越引誘人。
2.小孩以後要不要長大出社會?你可以隔絕一大堆,但你能隔絕他一輩子嗎?
唐牧師認為,真正重要的不是去這樣搞,而是教導孩子自己『有能力分辨』是非善惡,而不是這種『防堵性』的搞法。
至於心靈軟弱?
那婦產科醫師有少數人會性侵女病患,所以婦產科醫師都不應該學習女性生殖器官、都不該接觸,以免被誘惑?是這樣嗎?
事實上,我們如果腦袋清醒,應該都會發現,藝術和色情真的是有差距的。
『裸體藝術』和『色情A片』,在各種拍攝手法、角度、技巧、目的上,都是不一樣的。
色情A片也可以拍得很美,但重點是很清楚的……………挑逗性慾。
但裸體藝術卻不是以挑逗性慾為主,而是呈現……………人體美感。
醫師看見病人的性器官,並不會產生淫念;
但醫師看見色情A片,是會產生淫念的。
這種分寸的現象,我們必需記住。
其實,很多文藝復興時期的世界名畫與雕像,雖然用裸體來呈現,但並不具挑逗性慾的目的,通常也不太會挑逗起性慾,而是讓人看見人體的美感。
否定這些名畫的價值,我並不是很贊同。
我們該禁止的,是基督徒藝術家不該去拍A片之類色情影像、不該畫挑逗性慾的圖畫(不管是不是裸體),而不是禁止基督徒藝術家去進行裸體藝術創作。
況且,每個人所謂「心靈軟弱」的程度差異很大,我們根本不可能每個人都顧到,否則根本活不下去。
有些人「心靈軟弱」到只看到女生的纖纖玉手, 就會動淫念,難道我們為了避免這些人的「心靈軟弱」,就必需叫女生都要穿長袖、必需戴手套,不能露出雙手?瘋了嗎?
一般而言,我們也多半只能參考當時時代風俗與背景而定,很難訂出一個絕對的標準。
至於露乳溝、露、、、,這部分有爭議。
基本上,我認為這有文化性、民族性,很難一概而論。
在西方國家,露乳溝自古以來就沒什麼,但露大腿卻會讓人覺得淫蕩;
可是,中國的旗袍卻是露大腿,覺得沒什麼,可是中國人卻認為露乳溝很淫蕩;
然而,很多原始民族卻認為露出乳房一點都沒什麼,但露出下體就很淫蕩。
所以,這種行為有文化性、民族性,很難一體適用。
是否以挑起性慾為主,這很難講。
但是,不容否認的是,有很多衣著,在台灣文化裡,確實是具有挑逗性意味的,若是如此,我是不太贊成的。
好比說某牧師娘歌星的暴露衣著與歌舞,我就是很反對的。
『去當宣教士舞女,可不可以?』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73435.html
『基督徒可以去當演藝明星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79231.html
『為主贏得世界?還是被世界同化?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82299.html
有一種現象,我們要很小心,就是『外表敬虔,內心卻不敬虔』。
之前有一個異端教派,叫『神之子教會』,他們也很反對各種暴露衣著、反對姦淫、反對婚前性行為、也鼓吹敬虔路線。
但是,他們是如何教導的?
在他們的內部小冊裡,竟然教導女朋友必須幫男友手淫、口交,用這樣來維持自己婚前的所謂「貞潔」。
離譜吧?
事實上,那些很偏激鼓吹所謂「聖潔」路線的,其實有一些,反而是最淫亂的。
他們會一方面譴責淫亂,另一方面,卻用其他詭辯來為自己製造淫亂的機會。
特別是靈恩派,更會如此!因為他們已經很習慣動輒用神之名來宣佈各種教義,而不是像我們回歸聖經、不敢妄稱上帝啟示、單純來講解聖經。
約翰衛斯理很看重聖潔,走阿民念路線。
結果,提出『二次成聖』主張,認為人可以在今生達成完全無罪。
後來大家才知道,原來他所謂的『完全無罪』,常常就是一些表面上的不抽煙、不喝酒、不打牌之類。
這還得了?
原來他所謂的完全無罪,根本就是『將上帝標準降低』來達成的,而不是真正達成完全無罪的。
結果,這派很容易產生『外表敬虔,裡面污穢』的法利賽人表現。
某些教派有很多信徒,都有這種嚴重的傾向,而且還自以為義。
所以,遇到某些強烈鼓吹非常嚴格「聖潔」的,有時我們要提高警覺一下,注意一下講的人路線是什麼。
當然,基督徒能不能畫裸體畫、看裸體畫,很多時候,是涉及個人相對領域的看法問題。
不想畫、不想看,我們必需尊重。
但是,想畫、想看,我們也必需尊重。
然而,我們都必需知道,不管如何做,都必需面對上帝。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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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821700.html1. 上帝是外星人嗎?
2. 外星人或地球以外的生命體,也是上帝創造的?
3. 上帝是外星人所創造的名詞?
4. 人類是外星人放在地球上的生物?
5. 聖經未提及,也未否認地球以外的生物(當然或許超越的人類所該知道,所以聖經不提?)?
6. 如果上帝是外星人,聖經裡很多特殊的現象,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釋(如:處女生子、水變成酒、死後復活、、、)

一、上帝是外星人嗎?
答:
上帝絕對不可能是外星人。
因為,上帝的基本定義,就是『創造者』。
外星人是『受造物』(被造者),不是創造者。
請注意『瞎子摸象』的比喻。
假使單獨靠某一單一觀察,那當然有可能得出『象是水管』的結論。
但當觀察的資料越完整,我們就會將『象是水管』的結論推翻。
真正的象,一定可以解通『每一份資料』,不能只解通『某幾份資料』。
『上帝=外星人』這種理論,依據的聖經資料,是少數片段。
但假使我們要檢驗一個理論是否正確,就必需用『全本』聖經。
而全本聖經,很輕易就能將『上帝=外星人』的理論推翻。
舉例而言,下面兩句經文,就可以推翻上帝就是外星人的理論:
1.『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
這句經文,最狹義的解釋是『上帝創造地球』,比較廣義的解釋是『上帝創造宇宙』。
而後者的的解法比較合乎後面的創造紀錄(因為除了地球,還有講述太陽、月亮、星星的創造)。
也就是說,上帝是宇宙的創造者。
假使有外星人,他們也不可能是創造太陽、月亮、地球、星星的創造者吧?
2.『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1-3)
宇宙初始有真理,上帝就是真理,真理就是上帝,宇宙萬物都是被這真理的靈體創造的。
這段經文,一樣徹底駁斥上帝就是外星人的理論。
二、外星人或地球以外的生命體,也是上帝創造的?
答:
假使宇宙間真有外星人或其他宇宙生命體,那麼,這些通通都只是『受造物』,不抵觸上帝的聖經定義。
但假使將這些受造物當成上帝,那就違反聖經的定義。
三、上帝是外星人所創造的名詞?
答:
上帝不是外星人創造的詞彙。
依據聖經,『上帝』的觀念,是人人內心都有的,不用誰來創造的。
人雖然內心有上帝的觀念(註:這就是普遍啟示),但因為沒有聖經與耶穌(註:這就是特殊啟示),所以不清楚詳細內容而已。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
四、人類是外星人放在地球上的生物?
答:
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是上帝『創造』的。
前面已經講了,外星人不是創造的第一因,所以地球生物由外星人帶來的理論,不合聖經。
請注意創世記創造的紀錄,都是用『上帝說』、『上帝造』。
這表明是上帝『自己』『創造』的。(創造:從無變有)
五、聖經未提及,也未否認地球以外的生物(當然或許超越的人類所該知道,所以聖經不提?)?
答:
地球以外有無生物,聖經沒提。
改教運動非常強調『唯獨聖經』。
也又是說,一切以聖經為依歸,一切以聖經來檢驗。
聖經沒講的,我們能推論就推論,不能推論就止步。
所以,有無外星生物,我們不得而知,因為聖經沒講。
六、 如果上帝是外星人,聖經裡很多特殊的現象,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釋(如:處女生子、水變成酒、死後復活、、、),但我認為這樣會引起更多的信仰問題與危機
答:
至外外星人可以合理化解釋聖經很多神蹟的問題,
其實,這是很簡單的觀念,就是--------不同層次的低等生物,可以透徹理解高等層次的生物嗎?
變形蟲可以透徹理解狗的一切行為與現象?
狗可以透徹理解人類一切行為與現象?
人可以透徹理解上帝一切行為與現象?
人比上帝低等,所以人當然不可能理解一切上帝的奧秘。
換個角度來講,正因為上帝比人高等,所以上帝一定有人類無法理解的奧秘。
再換另一個角度來講,假使上帝一切奧秘都可被人類理解,那上帝就是比人低等或頂多相等,不可能高於人類。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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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825676.html問題:我公婆是很虔誠的佛教徒,他們很積極對人傳佛教,即使知道我是基督徒,也是這樣傳。只要一有活動,他們就要邀請我們去參加,雖然他們一直強調跟宗教無關,但我很清楚他們的意圖。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跟他們回應還有相處,有時會討論到信仰的問題,我都忍不住想跟他們辯(但是大部分還是都忍下來),其實每次聽到他們講到佛教的東西,我心裡是非常厭惡到極點,就會有一股火想要爆發。之前有一次帶他們去教會做禮拜,他們完全把牧師所說非常清楚的一篇講道,硬是要套到佛法中,還說上帝跟他們的活菩薩是一樣的。當他們一直說,我又不能反駁(礙於晚輩媳婦的身分),我們該用什麼態度跟這樣的人相處?我目前是盡量不說話回應,但是心裡卻很苦,明知道真理是什麼,卻不知怎麼跟他們說明白,因為他們老是說這些道理都是一樣的。但是說到例如有沒有上帝?人怎麼來的?這類佛教沒教的問題時,他們就會說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過好現在,心靈要提升,眼界要放大...這真的是很大的爭戰,我該如何不傷和氣,又能將真理說得清楚?(內容已改寫)

答:
該如何做,沒有一定,因為這是屬於『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
因此,我們真的只能禱告上帝賜我們智慧,帶領我們。
至於我,假使是我,我會怎麼做?
我的想法與做法是這樣:
1.是你主動來找我傳教的,所以,我對你傳回去是天經地義。
2.對一個道理,或是對一件事,只要你講的和我信的不一樣,我就講我的,不管你喜不喜歡。
比方說:他們講輪迴,我就會對他們講回去,上帝說沒有輪迴,人死了以後有天堂和地獄,信耶穌的得永生,不信的沒有永生。
比方說:他們講信佛教多好,我就會講回去,告訴他們聖經說,除非信耶穌,沒有人能得救。
比方說:他們每次講來講去就是講那些,我也可以每次講來講去就講那些。
他們沒講的,像有沒有上帝、人從哪裡來,你就不用去講。
懂我的意思了嗎?
利用他們講的東西,我們同時把聖經講回去。
重點很簡單-----------不是『辯論』,只是『陳述』。
辯論就是要把對方講到啞口無言,這我們不需要。
陳述就是把我們聖經講的東西告訴對方,但我們不與對方辯,也不管對方信不信。
3.假使他們聽下去了,我們就救了一條靈魂;
假使他們不高興,慢慢他們也不敢再繼續傳,因為怕被你倒傳回去;
假使他們覺得沒關係,那正好,反正我們就繼續傳(有光明正大的機會傳,多好啊!)。
4.請注意,『日常生活』要非常孝順。
不孝順的基督徒,傳什麼都沒用。
而且,即使對方不肯信,這一點都不能使我們有不孝順的理由。
單單不講話不表示就是孝順,
日常生活的行為孝順,才是真正孝順。
這是我個人做法,提供參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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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8833264.html這是韋伯弟兄的整理文章,供大家參考閱讀。

一、從神出發,對人
1. 懷抱著平安的意念: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29:11)
2. 定意揀選某些人,成為嗣子:
A. 蒙揀選,全出於上帝恩典
「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羅馬書 11:4-5)
「祂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提摩太後書 1:9)
B. 蒙揀選,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好表現。揀選的事上,個人毫無功勞: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馬書 9:11)
C. 蒙揀選,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人所看為好」的條件:
「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哥林多前書 1:26-29)
D. 蒙揀選,是上帝創世以前就已定的旨意: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 1:4)
E. 蒙揀選,上帝必保守到底,永不丟棄: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翰福音 17:12)
「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大書 1:24)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得前書 1:5)
3. 福音:賜下耶穌基督作為救贖,拯救被揀選的人。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 1:16)
4. 幫助人成長,給人試煉:
「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撒迦利亞書 13:9)
5. 恨惡罪,被揀選之人的偏離,必定施予管教: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希伯來書 12:6)
二、從人來看,向神:
1. 領受福音,白白的恩典,作為回應:
A. 被揀選的人,對福音終會有所反應: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
「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於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希伯來書 4:2)
B. 因信稱義
「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拉太書 3:8-9)
2. 被神所吸引,而追求聖潔的生活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 12:14)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 1:15)
3. 可以坦然無懼地,隨時向上帝禱告,並學習交托與等候。上帝的旨意必定成就,絕不遲延:
「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 4:16)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各書 1:15)
「我等候耶和華,我的心等候;我也仰望他的話。」(詩篇 130:5)
「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耶利米哀歌 3:25)
「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必然興起,好憐憫你們。因為耶和華是公平的神;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以賽亞書 30:18)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詩篇 37:3-5)
「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以賽亞書 14:24)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 3:1)
「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希伯來書 10:37)
4. 歷經困難,要有信心來承受,並且學習:
A. 在遭遇困難、試探時,仍相信上帝保守一切: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歌林多前書 10:13)
B. 在面對困難、試探時,要激勵自己,可以換得賞賜:
「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得前書 1:7)
C. 不論在世上的結果為何,都要保有「即或不然」的信心,並相信上帝必有其美意: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 55:8-9)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 1:21)
「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書 3:17-18)
5. 在世上,心裡不必懼怕,因為有主與我們同在:
「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希伯來書 13:6)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詩篇 23:4)
韋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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