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18702.html某醫院一位專業針灸師坦白答覆他病人針灸術可以止痛但並不能斷尾所謂治本,又數位老中醫望聞問切是要求病人到院檢查,因為他們深知所限又誠實不為個人的喜好而和盤託出。
今天很多流傳的民間觀念並不是真正的科學,也不是真正愛人的誠實話,嚇怕病人不敢就醫。
真正的理性,不是迷信掩蓋迷信,而是實事求是的態度。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1204&sec_id=4104&art_id=15860700
腦神經科專科醫生
麥煒和
Traditional的意思是「傳統」,有着文明、文化及人文遺產的特質,源遠流長。 Traditional亦解作「保守」( Orthodox),當中帶有不思進取、迂腐、阻住地球轉的貶意。
西方人把中國傳統醫學喚作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這是一個稱許,就像大英博物館的青花瓷器,值得好好保存。不過,古玩始終是藝術品而非日用品,發達國家的主流也始終是西醫學。
江戶時代,西方醫學剛傳入日本,當時的人從未聽聞亦不了解外科手術、種牛痘等科技,眼見西方醫學能治好漢醫(中醫是當年的主流)束手無策的疾病,便把西醫的「神秘力量」奉若神明,這是產生自無知的迷信。
今天,西醫學已不再神秘,我們講求高透明度,加上資訊發達,西醫的板斧病人早已知得一清二楚,我們也傾向實事求是,不誇大自己的能力,不隱瞞自己的短處,幫不上忙便坦白承認。不過,病人求醫無非是為了把病治好,西醫實事求是的態度反而給人過於保守甚至不濟的感覺,加上媒體的大量負面報道,令西醫學淪為 Traditional Western Medicine( TWM)- Traditional在這裏代表守舊、沒有前景,是等着被後浪推走的前浪。
傳統西醫學沒落,留下的真空正好由一些非傳統另類療法填補:氣牆、能量、納米、幹細胞……十分科幻,而且充滿神秘,為病人帶來西醫無法 offer的「希望」,加上高調的宣傳,怎能不贏盡你香港人的心和錢?
無知與迷信,每個年代都有。
orange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18702.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35856.html問題:
我是基督徒,去年受洗的。
我常常在市面上看到一些前世今生的書。
通常是精神學家在治療病患,透過催眠讓患者看到自己的前世或好幾世前發生什麼事,來解決現在生活中的問題,看起來很真。
請問您怎麼看這些聽起來如此真實的前世經歷?
我每次看到這類書都很困惑。

答:
你會有困惑,是因為你受到一個觀念的影響--------------『主觀經歷為真』。
另一個問題是-----------缺乏『唯獨聖經』的觀念。
先來講『主觀經歷為真』這種觀念。
不管是前世今生,還是佛教徒、媽祖信眾的見證,都非常栩栩如生,
而且真的好像是正確的。
假定這些人都不是說謊,假定這些人真的『親眼見過、親耳聽過』這些事物,
然後才寫成書,或講出來,
這樣的話,難道會是錯誤的嗎?
當然可能是錯誤的!
為什麼?
因為主觀經歷是不可靠的!
請仔細閱讀這篇文章的觀念:
『建立在感覺上的信仰,是很危險的』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80542.html
我再講一次:
假定這些人說的都不是說謊,而是真的親身經歷過,很不幸的,這樣也無法表示他們講的就是正確的。
現今很多攝影軟體非常厲害,當攝影者拍出一張照片之後,
透過軟體後製的工夫,可以將人進行修改,甚至將胖的變成瘦的、眼睛小的變成眼睛大的、鼻子變成尖挺。
之後,弄出一張美女的照片給你。
請問,當你看到這張照片後,你說這照片的人是大美女,這句話是否真實?
你確實沒說謊,因為你所見到的資料,就是那張『照片』,不是『本人』。
你看到的照片,確實很美。
然後,你也這樣陳述了,你也這樣相信了。
到相親現場時,你真的看見本人的真面目,才發現是大醜女一個,和照片完全不同。
你確實有主觀感覺,確實真的『眼見』到照片的美醜。
但問題是,你所見的照片是假的,不是真實本人的容貌,而是經過處理過的。
『眼見為真』是句老俗話,但真的眼見為真嗎?
在攝影裡,幾乎沒有攝影師相信這句話,因為一切都可以透過修改偽裝而達成。
就算不是透過軟體修改好了,攝影之前的『化妝』呢?
化妝之後的美女,她的素顏也能依然如此美麗嗎?
更進一步的,你怎知這美女是否經過『整形』?
透過整形手術的技術,很多醜女都變成美女。
但問題是,你所見到這個整形後的美女,這就是她真實的面目?
我不是說『眼見為真』這話一定不對,但是,假使越輕率相信眼見為真,我們越容易上當受騙。
魔鬼可以偽裝成光明的天使,狼也可以披著羊的皮,
單看外在,靠主觀經驗去判斷,很容易會上當的。
我們必須加上理智判斷,這時,才能使眼見為真的準確度提高。
身為基督徒,判斷一切感覺與理智的最高與核心標準,就是聖經。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無誤,上帝的話也無誤,聖經就是絕對真理。
不管我如何真實眼見、真實耳聽,不管別人的見證是如何栩栩如生,我一律都要送進聖經來查驗。
通不過檢驗的,我才不相信那是正確真實。
這就是唯獨聖經---------唯獨用聖經來建立教義、唯獨相信聖經是絕對真理、唯獨用聖經來檢驗一切、、、。
前世今生?
我相信那些見證者確實很逼真見到那些景象,很逼真感受到各種感覺,
但問題是,聖經同意人可以輪迴嗎?聖經說人可以有前世嗎?
沒有!
聖經否定輪迴。
因此,不管前世今生那些人如何做出栩栩如生的見證,反正全部都為假。
他們看見的、體會到的,都不過是『被改過』甚至是『被偽造』的『照片』而已,不是真實本體。
要製造那種照片?
還不簡單!
同樣的,透過一些技術、透過對腦部某些區域的刺激、透過催眠、透過邪術技巧、、、,
輕而易舉就可以製造出不存在的照片給你看,讓你信以為真。
這是魔鬼的詭計,基督徒不要上當。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35856.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49796.html問題:
我算是初信者,想問你一個問題,如有冒犯,請多包含。
當我讀到有關亞伯拉罕的事蹟時,總覺得有些不合理,譬如他算是把他妻子,貢獻給法老等,兩次之多。
第一次犯了,神救了他。第二次,他還是怕死,還是把他妻子交出去,等神來救,這樣叫做信心之父,我不懂。
還有他把他娶了撒拉的婢女,有了小孩,最後撒拉不高興,就把婢女跟小孩都趕走,讓她母女迷失在沙漠中,等天使來救,
我知道我們沒資格批評神的不公平,可是我覺得這不算好的處理方式 ,這些東西讓我很不舒服。
亞伯拉罕除了很愛神,又有時候不相信神,
除了他願意犧牲自己的愛子以外,感覺不出他到底有什麼好,值得我們學習。

答:
亞伯拉罕的偉大,是在他『信』的部分,不是在他『所有的』『行為』。
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但這可不是說他一切行為都值得效法;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但這一樣不是說他一切行為都值得效法。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
亞伯拉罕不是行為全部都正確無罪,他是會犯罪的人,
他被視為義人,不是因為他的『行為多好』,而是因為他的『信』。
當然,真正的信,必定會帶出後來真正的好行為。
亞伯拉罕後來願意獻以撒,就表示他的信是真的。
這不是說一個真正信的人,『一切』行為就都會正確無誤、不再犯罪。
事實上,任何已經信主得救的人,在今生,都不可能達到行為完全無罪的狀態。
只有到天堂去的人,才能達到永遠不再犯罪的程度。
我們信主了、得救了,一樣還是會犯罪,行為一樣會錯誤。
可是,我們也一樣會有很多正確的行為。
亞伯拉罕『信』的偉大在哪裡?
在『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羅4:18-21)
當上帝告訴亞伯拉罕以後會成為多國之父的時候,他連一個小孩都還沒有。
而且經過好幾十年之後,他已經老了、太太也停經了,在醫學上已經完全不可能生育了,
可是,他依然相信上帝的應許。
即使在他年老得到唯一的寶貝獨生子以撒之後,上帝竟然要他殺以撒來當獻祭,他也依然相信上帝不會讓他絕子絕孫,依然相信上帝會使以撒復活。
這就是他信心偉大之處。
當然,其他還有上帝呼召他就跟隨、對待親戚羅得的愛心的部分,這也都是很偉大的。
聖經偉人的偉大之處,我們給予掌聲與尊敬;
聖經偉人失敗之處,我們婉惜並警惕。
感謝上帝,因為聖經記錄的人物,不是那種神話人物、不是被誇大德行的人,
而是真真實實、有血有肉、會哭會笑會犯罪會犯錯的凡人,是和你我一樣的人。
正因為是這樣的真實,所以聖經才那麼可信;
正因為聖經偉人也是和你我一樣的罪人,所以救贖才那麼可貴。
感謝主耶穌,祂不是來拯救不會犯罪的聖人,而是來拯救會犯罪的罪人。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49796.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60214.html1.信錯的人(摩門教、、、)也是上帝的對這些人的計畫與不揀選嗎?
2.信錯的人不就比未信的人或拜偶像的人還可憐?
3.信錯的人到死之前,若都無法回到真正聖經真理,真正認識神,他們的下場會跟未信之人一樣到地獄嗎?
4.信錯的這些人,也是上帝的旨意?那這樣是上帝特別不愛他們嗎?他們比未信之人更加可悲不是嗎?因為他們說不定這一生都自以為自己是神的兒女,但可怕的真相卻是他們都是魔鬼的百姓。
答:
1.信錯的人(異端:真耶穌 摩門....)也是上帝的對這些人的計畫與不揀選嗎?
答:
是的。
一切都是上帝預定。
但是這種屬於『消極遺棄』,不是『積極遺棄』。
是上帝『任憑』他們去信錯,不是上帝『叫』他們去信錯。
當我們提到『預定』、『揀選』這類議題時,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就是預定可分為:
1. 積極的-----------計畫、引導
2. 消極的-----------許可、任憑
預定者都是上帝,一切萬事萬物都是上帝預定,
但有些是上帝使用積極預定,有些卻是使用消極預定。
一切信主、行善事宜,通通都是上帝積極預定;
一切不信主、行惡事宜,通通都是上帝消極預定。
2.信錯的人不就比未信的人或拜偶像的人還可憐?
答:
二者都是下地獄,沒有特別可憐或不可憐。
而且,罪都是自己的,不是上帝叫他們去信錯的。
上帝沒揀選他們去信異端,上帝只是不揀選他們得救,任憑他們去信異端;
上帝沒積極預定他們去信異端,上帝只是消極預定他們不得救,任憑他們去信異端。
一切榮耀,都是上帝的;
一切罪惡,都是自己犯的。
3.信錯的人到死之前,若都無法回到真正聖經真理,真正認識神,他們的下場會跟未信之人一樣到地獄嗎?
答:
當然!
信錯了就不得救,就是這麼簡單。
到死之前沒信對,當然不得救。
難道我們以為信錯可以上天堂嗎?
4.信錯的這些人也是上帝的旨意?那這樣是上帝特別不愛他們嗎?他們比未信之人更加可悲不是嗎?因為他們說不定這一生都自以為自己是神的兒女,但可怕的真相卻是他們都是魔鬼的百姓。
答:
上帝愛全世界的人,但特別愛祂的兒女。
上帝『沒義務』(請千萬要記住這一點)將同等的愛給全世界每一個人。
你已經不知不覺中認為上帝『有義務』給全世界每一個人同等的愛了。
事實上,全世界每個人長相、性別、高矮胖瘦都不一樣,這就是上帝主權,我們沒資格干涉,也沒資格說上帝不公平。
並且,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當今的異端,沒機會接觸基督教嗎?
有機會走正路、有機會悔改而不悔改,有什麼好說的呢?
這豈不更證明這些人是罪有應得、是自己找死路走、是自己拒絕活路?
這樣的話很殘忍,但不就是這樣嗎?
我再強調一次:
上帝沒叫人『不信主』,也沒叫人『去信異端』;
上帝沒『揀選人去不信主』,也沒『積極預定人不信主』。
是人自己的罪,使他們自己不信主,而去信異端的。
上帝本來就沒義務揀選每個人得救,
所以,有些人,上帝『任憑』他們不得救。
罪是他們自己的,不是上帝叫他們去犯的。
以異端而言,假使他們認真讀聖經,認真解通全本聖經,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信錯。
但是,他們絕不願認真解通全本聖經,只不斷堅持自己的斷章取義解經。
這種罪更可惡!因為表面敬虔,其實惡意看待上帝話語、不願意降服在上帝話語面前。
只要他們願意認真解通全本聖經,他們隨時可以回歸真理。
但是,他們不願意,所以罪就大了。
不僅是異端,基督教很多偏差也一樣,罪也大了!
因為通通都硬心不願正意解經,只一心私意解經,所以偏離正統信仰。
當今基督教的新派、靈恩派,就是如此。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60214.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70394.html我的一位大伯是粗氣大膽又聰明的人,精神方面一直康健。他不敢上他妻子的舊屋,從前一次小便的時侯,當面站在他面前的就是他妻子的前夫,但前夫已經死去多年。
一定要用聖經檢驗,見證是真的,但不是事物的真相。單單人死去會變成鬼的民間觀念,已通不過聖經的檢驗。很多事情其實是自相矛盾的民間觀念大雜亂,進了人道畜生道就不可能人間再現、投胎前飲過孟婆湯就徹底忘記了上一世的事,催眠不可能連上幾世的往事記出來;否則即是輪迴及孟婆湯並非有效鐵律,不是絕對真理。
物質界及靈界的真相,基督徒是有福的,聖經已告知。被鬼攪,真正的基督徒得著真理因信稱義聖靈重生,應是外邦人向基督徒求救,而不是基督教向異教取經。
另外,靈恩派的理論已經與異教無異及違反聖經,很多時候沒鬼時趕鬼、邪靈當聖靈、撞鬼不知鬼,千萬不要跟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6ebL8OJSIc
馬國棟弟兄
吳小姐在小學的時侯已開始玩筆仙請鬼,有一次請了一個靈來,幫助她做功課,這靈握著她的手寫字,字體雖然雜亂,但重抄一次後便可以,結果更得67分,這使她感到這靈真有能力,而且會幫助人。
結了婚後,吳小姐開始發覺家中有異樣,晚上在房間睡覺,客廳的燈會自動開了;一隻完整的雞蛋會生蟲。他們兩年內搬了七次家,也不能避開邪靈的騷擾,後來更漸漸聽到有聲音向她說話,吳小姐也曾與牠對話。曾經一次有自稱是她去世的弟弟來找她,自此吳小姐感到這靈已咐在她身上甚至能控制她。
起初吳小姐仍覺得這靈是她的朋友,也曾在工作上幫助她,而她的丈夫也漸漸習慣了家裡多了這靈,他想如果這個靈是大的,能夠阻止其他的「邪靈」來騷擾她也是好的,於是便接受了這靈的存在,結果兩個人住,卻出現三把聲音。這靈甚至在他倆吵架時作「和平之子」勸好。一次夫婦二人在遊戲中心玩樂時,這靈告訴他們十個金幣內便得獎,果然靈驗了三次。但一次在賭博賽馬時,這靈告訴他們的那匹馬未有跑勝,於是輸掉下的重注。
後來這靈控制著吳小姐,令她身不由己,更曾多次在工作時發作,發作的時侯全身疼痛,以致她極力掙扎,五、六個人也不能按著她。她開始覺察這靈是有問題的,於是求助密宗,一次有位60多歲的密宗師父幫助她,此時地藏王咐在她身上,無論表現、聲音都很像,這師父立刻跪地拜「她」,並稱牠的功力更高。他們再找一位在密宗界有很高深修為的大師父,結果也不能叫這靈離開,這大師無能為力,只叫她唸經和積功德。
1999年9月,吳小姐的基督徒同事致電短宣中心求助,同時向她傳福音,但每次與她談起耶穌基督時,她裡面的靈便有很大的反應。有一次當吳小姐想說「信耶穌得永生」的時侯,邪靈便反駁說:「信耶穌不得永生。」一時又感到這靈緊掐她的喉嚨,使她滿面通紅,不能說話,不能呼吸。9月的一個下午,她和丈夫、同事一起來了筆者辦事的短宣中心。我先了解吳小姐接觸靈界的經過,當我說到:「魔鬼的力量永遠不能大過真神主耶穌!」她立刻側著臉,用深沉並拉長了的聲音說:「咦,不是…。。咦…。。」一邊說一邊在搖頭否認,又喊叫:「她是屬於我的,你們休想趕走我,我會控制她,她永遠是屬於我的。」
我們一同唱詩歌,為她祈禱,奉主耶穌的名驅趕邪靈。驅趕了半小時,邪靈仍不願意離開,更肆意咒罵,挑戰基督教的信仰,例如:「耶穌是誰?他是地底泥!你是誰?來趕我走?不要麻煩我,你們真麻煩!她沒有能力相信耶穌,甚至趕我走的能力也沒有!!」她的丈夫這時侯也願意相信耶穌,並且在旁勸導太太要有信心,立時那靈就指著他罵道:「你騙我,你不是答應過讓我留下來的嗎?」一會兒後,這惡鬼又扮作事主死去的小弟弟,且哭著說:「哥哥、姊姊,你們不要我嗎?你們答應與我一起玩的,記得嗎?我很辛苦啊!」魔鬼正用軟硬兼施的方法欺騙我們。
這時我也有點惆悵,為甚麼用了這麼多詩歌、聖經的話、禱告,邪靈還不離開呢?後來,我發現她頸項上帶了一個是密宗送的牌子。我與她的丈夫和幾位女基督徒到房間外商量,我請她的丈夫拿一把小剪刀剪斷這繩子,這才斷絕鬼的把柄,而另外幾位基督徒分別按著她的頭、手和腳。於是再一起進到房間,到她面前,這時那鬼大聲說:「你們想做甚麼?」同時用雙手緊緊的按著頸鍊。(原來邪靈也知道我們剛才在外面商量的行動)我一聲下令,她丈夫便動手,這時她變得瘋狂似的,大力掙扎說:「不要啊!不要啊!」當時我們要用八個人才可以按著她。跟著我請一些基督徒燒毀掉這屬邪靈的物件,吳小姐才慢慢得著信心和力量,她清醒過來後說:「我完全知道剛才的過程,只是我被邪靈控制,不能出聲,不能自主。」最後,她自己認罪悔改,離開魔鬼,接受基督,脫離了邪靈的勢力。
orange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70394.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85642.html日本電影『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是一部非常感人、發人深省的好電影。
但這不是我今天要切入的重點。
我要切入的,比較是另一個檯面下的部分,而不是檯面上的電影。
這部電影,是由本木雅弘主演,瀧田洋二郎導演,二者都是非常優秀的實力派。
然而,大家可知道,這部電影的誕生,主要是由本木雅弘一人所發起?
本木雅弘在讀到青木新門寫的散文集『納棺夫日記』之後,深受感動,
歷經十五年的醞釀與奔走,終於使這本書被改編成劇本,演成電影。
青木新門的『納棺夫日記』一書,主要是本散文集,以日本一個鄉下小城市為背景,描述納棺夫的事情,並有強烈的佛教淨土宗色彩,傳遞淨土宗觀念。
這本書是冷門作品,由鄉下小城的小出版社出版,後來開始被越來越多人喜愛。
淨土宗非常看重死者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在淨土宗的思想下,青木新門筆下的納棺夫,變成非常有意義而且神聖的工作------幫助死者到那美好世界去-------為死者送行。
透過美感的呈現,很多思想與觀念,就被傳遞出去。
另一個日本偉大的作家,宮澤賢治,他寫的童話小說『銀河鐵道之旅』,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透過童話故事,宮澤賢治將佛教法華經的精神用很具美感的方式傳遞出來,變成非常迷人而且令人深深感動的作品。
所謂『美感』,並不是僅侷限在那種歡樂、如花似玉的美麗,才叫美感。
事實上,即使是描寫小人物、悲傷、苦難、死亡、、,一樣可以呈現出美感。
透過有深度、有思想的呈現,很多事物,就會變成有美感的作品。
這和我要講的基督徒的文化使命,有什麼關係?
有很多關係!其中一個關係,就是我今天要提的主題-----------在美感裡,呈現出基督教信仰。
我不是說基督徒的文化使命地位高於福音使命,請不要誤解。
我要說的是,假使有能力,是否能有一些基督徒弟兄姊妹,願意委身於這樣的事工裡?
不管是寫作的、音樂的、美術的、、、、各式各樣藝術創作領域的弟兄姊妹,
假使你們有能力,而且有感動,那麼,是否能懇請你們,認真思考將『美感』與『基督教』結合的作品?
今天很多教會大喊文化使命,但是,這些教會的文化使命,是什麼?
派人去當歌星?
牧師娘穿暴露衣服大跳豔舞?
大家唱唱跳跳、吵吵鬧鬧?
迎合現今的流行文化?
問題是,這算哪門子文化使命?
這不過是被世俗流行同化罷了,哪有什麼真正的文化使命呢?
當今最喜歡講『聖靈』的,常常是最不懂聖靈的;
當今最喜歡講『命定』的,常常是最不懂預定論的;
當今最喜歡講『文化使命』的,常常是最不懂文化使命的。
聖經裡的文化使命,哪裡是要基督徒用低級來取代高級?
聖經裡的文化使命,哪裡是要基督徒去迎合流行,而不是取代流行?
基督教的文化,是扭轉世界各地低俗文化,轉成符合聖經的高級文化的!
別的不講,單單很多原始民族的吃人陋習,不就是基督教用好的文化來改造的嗎?
當今教會的文化,有多少『美感』存在呢?
我們真以為唱唱跳跳流行音樂會的模式,就是好東西?
我們真有努力去創作一些『有深度』、『有美感』的作品嗎?
流行的東西,由於很多都很膚淺,所以有多少,能存留下去,影響深遠呢?
好的詩詞能被傳誦千古,不正因為那種美感與深遠的意境嗎?
否則單靠一些迎合潮流的東西,有多少能在歷史中被存留下來呢?
能不能有些腦袋清楚又優秀的基督徒創作者,好好創作一些好東西?
我們現今的基督徒,還有欣賞美的能力嗎?
當我們連欣賞美的能力都沒有的時候,我們談什麼文化使命呢?
當我們的美感層次停留在幼稚園小朋友階段,認為廣告歌『香港腳香港腳癢又癢,用了XX就不癢』很好聽的時候,
我們遇到真正有美感的音樂時,會有能力欣賞嗎?
美感的能力,是可以培養的。
因為,那個曾經認為上面那首廣告歌很好聽的孩子,後來在美感的薰陶下,已經變成覺得蕭邦的古典音樂才動人的孩子了。而他,就是我的小孩。
問題是,我們拿什麼來培養今天的基督徒,培養下一代的基督徒子弟呢?
假使低俗的文化充斥教會,我們如何期待教會能用高水準的文化來執行聖經裡的文化使命呢?
我們真以為天堂裡的天使歌唱,是人人五音不全的詩班嗎?
我不是說五音不全就不能唱詩班,請不要誤解,
因為,服事神是人人都該努力做的。
但問題是,服事神並不是單靠所謂的「心」就可以,而是要真正「行」出來的!
不想努力練、不想認真學、不想用功提昇自己水準,然後高談什麼我有心,這是自欺、欺人、欺上帝!
這就像學生說我很有心向學,結果回家也不讀書、作業也不寫、考試也不準備,這算哪門子的「有心」呢?
不管是青木新門的『納棺夫日記』,或是宮澤賢治的『銀河鐵道之旅』,
人家是怎樣不用唱唱跳跳、不用低俗,而是用意境深遠的美感,來傳遞佛教思想的?
而我們基督徒呢?
人家不用去媚俗、不用去迎合流行、不用去迎合當代潮流,
只是認真努力去創作傳遞信仰的美感作品,就可以感動千千萬萬人,發揮很大的影響力,
那我們基督徒呢?
什麼是基督徒的文化使命?
創作出一些像這類的好作品出來吧?
我不相信基督徒弟兄姊妹裡面,都沒有這樣的人才!
我不相信上帝都沒給基督徒弟兄姊妹這樣的恩賜!
所以,假使你有這種恩賜,請獻給上帝用吧?
為上帝創作出有美感的好作品出來,榮耀上帝吧?
單單講述佛經,影響力未必深遠。
但是,一部好的小說、一部好的散文作品、一幅好的圖畫、一首好的歌曲、一部好的電影、、、、,那影響力卻是難以想像的,並且是可以輕易擴及未信者族群的。
佛教徒已經實際示範給我們看了。
我們未必人人都有講道恩賜,傳福音也不是人人都有本事像佈道家,
但是,主啊!給我們好的藝術家基督徒吧?
也願有這樣恩賜的弟兄姊妹,能認真考慮這份呼召,成就上帝國度。
阿們。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185642.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09748.html問題:
某基督教流行樂團的網站他們新換了團徽,上面出現了一顆大衛之星。
在一些以色列史料資料中看到大衛之星並沒什麼奇怪的,畢竟以色列國旗就有大衛之星。
可是當我看到一個基督教的團體使用大衛之星的時候,卻覺得怪怪的。
雖然那個樂團本身就有偏差,但......這卻讓我覺得十架上的救贖被冷落了。
大衛之星本身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但基督徒可以使用嗎?
答:
我不是很贊成,但沒辦法說一定不可以。
雖然同樣使用聖經,但基督教和猶太教依然有很大的差異。
事實上,單單對舊約的解釋與應用部分,基督教和猶太教簡直可說是完全不同的宗教。
但很不幸的,很多基督徒對此卻毫無概念,以為在舊約部分,基督教和猶太教類似。
當初福音傳入外邦時,外邦基督徒面臨一個很重大的問題,就是:
我們是在信一個新的信仰,還是信猶太教的一個派別?
我換個方式再講一次:
我們看舊約聖經,是用猶太教的眼光來看,還是用一個全新的信仰來看舊約?
另一個相關而且密切的問題是:
猶太教的舊約聖經,對我們這些外邦基督徒有何意義?
請不要小看這些問題,因為,這已經重大決定了路線是相同還是不同。
後來的整個狀況,就是:
1.基督教是一個新的信仰,不是猶太教。
2.雖然同樣使用舊約聖經,但基督教和猶太教的解讀有很重大不同。
3.新約聖經完成後,基督教與猶太教在各方面差異更大,發展完全不同。
4.公元六七十年聖殿被毀之後,基督教不斷發展,猶太教也有重大發展,和以前的猶太教也產生差異。但基督教不管與以前舊的猶太教或新的猶太教,都差異極大。
事實上,到西元一、二百年以後,基督教教會裡,猶太人基督徒人數已經非常非常少,基督徒幾乎都是外邦人了。後來那些偉大的教父、護教士,沒有一個是猶太人了。
然而,當耶穌升天時,那時的基督徒幾乎都是猶太人,要到使徒行傳聖靈降臨節以後,外邦基督徒才開始增加。
為何會有這種重大轉變?原因當然很多。
但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是---------猶太人親手拒絕這個福音,親手證明自己不配蒙恩。
不是因為福音沒傳給猶太人,因為主耶穌已經在當地傳了三年多,主耶穌升天後彼得和一些重要領袖級長老依然留在耶路撒冷教會進行福音事工。
福音雖然不斷向外邦人區擴展,但福音並未向猶太人停止,只是猶太人拒絕,而外邦人接受而已。
瞭解這些歷史事實,對我們在進行舊約解讀、應用、與猶太教的關係時,
可以給我們一些亮光。
因此,說真的,對現今教會有越來越多人去猶太教取經(學習猶太教神學家的各種理論)、看重猶太拉比的解經(問題是這些拉比所傳講的並非舊約當時、也非主耶穌當時的猶太教,而是後來發展的猶太教)、對舊約經文的解讀與應用猶太教化(越來越喜歡去採用舊約儀禮)的情形,我非常擔憂。
適度瞭解猶太文化是好事,因為解經時,假使我們更瞭解當時的文化背景,對我們閱讀聖經會有更大的幫助。
但是,過度誇大猶太人解經的重要性、權威性、不可或缺性;
對舊約聖經的儀禮充滿興趣與迷戀、認為把儀禮搬到當今教會就比較有效蒙恩;
這些,都是很嚴重的偏差!
當今這末世的時候,耳朵發癢的人越來越多,
傳講些稀奇古怪的道,人就奉為圭臬與救星,殊不知這是往地獄狂奔之路。
有那種認為過去教會都讀錯聖經,只有去向今天的猶太拉比學解經才叫正解聖經的!
有那種把舊約裡的號角搬到教會來,禮拜時要使用的!
這些都是嚴重錯誤,我們不要跟隨!
『大衛之星』是猶太教符號。
基督徒使用『符號』是否一定不可?
這恐怕很難說一定可以或不可以。
但是,說真的,假使可以的話,盡量不要採用這種猶太教的東西比較好。
假使是為了向猶太人傳福音,所以以猶太人的風俗習慣為習慣,我可以接受,這也是合聖經的。
但假使認為猶太東西會比較神聖、不懂猶太文化就會解經錯誤或成為次等基督徒,那要小心這句聖經警告了: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4)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09748.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25002.html問題:歌仔戲劇情中富含傳統民間信仰,是否不適宜觀看呢?
我的疑問來自於,歌仔戲中常見因果報應,輪迴等的思想,若是觀看而不信奉當然無妨,只是有次觀看了明華園的演出,對他們的表演相當欣賞,欲推薦給朋友,卻又覺得不平安,畢竟希望朋友能遠離原宗教,可是推薦歌仔戲給他,演員上台前舉香祭天的行為,與劇中神佛思想,好像又暗示基督信仰與民間宗教可以並存。你覺得呢?

答:
我反而要反問:為什麼不能看歌仔戲呢?
因為歌仔戲裡有提到民間信仰,所以就不能看?
事實上,你所講的東西,在『西遊記』這本書都存在,所以,基督徒可不可以閱讀西遊記?
更甚至,白蛇傳(佛教)、楓橋夜泊(佛教)、中國山水畫(道家)、、、,基督徒能不能閱讀欣賞?
萬一國中國小『課本』有西遊記、山海經的課文,基督徒是不是該全課不讀,讓他零分?
國中高中課本有進化論,而進化論是錯誤,不合基督教信仰,所以基督徒是不是該全課不讀,讓他零分?
不僅如此,連『報紙』也都有各種民間信仰的報導,那基督徒是不是也不能看報,或是該把報紙挖得坑坑洞洞?
基督徒不能『欣賞藝術』嗎?
當然可以!
基督徒可以『參與異教』嗎?
當然不行!
閱讀欣賞西遊記的文學之美,就是參與異教嗎?
當然不是!
上帝給我們很大的自由,我們不需自己綁手綁腳。
注意這原則---------------------不可『信奉』!
閱讀 ≠ 信奉
觀賞 ≠ 信奉
看歌仔戲,接觸到裡面的各種民間信仰表演,不表示我們就會信奉;
讀國文課本西遊記,不表示我們就會信奉;
我們去廟裡參觀,不表示我們就會信奉。
我遇到觀光景點時,常會去廟裡看東看西的。
知道人家在幹什麼,那是很有趣的。
我一點都不會羨慕,更不會去信他們的信仰。
相反的,我對異教徒的行為越有常識,越知道他們在幹什麼,這對我的福音與護教事工越有幫助,講的話也會越有智慧。
讓我再來問一個問題:
萬一學校的老師,每天上課前認真求神問卜、焚香禮佛,
所以,基督徒就不能給他們教?
還是說,只要老師是佛教徒、道教徒,基督徒學生通通都必須拒絕給他們教?
推薦明華園給人欣賞,並不表示就是同意宗教混雜。
我們不好做太快的論述與推論,而且別人也未必會這樣想。
事實上,假使有心,大可對朋友講解你可以接受哪些、不能接受哪些即可。
可是,由於你已經有疑惑,所以你現在已經不宜做出任何推薦,
必須等到你清楚這裡面的觀念與分寸,獲得自由之後再說。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14:14)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羅14:23)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基督徒與藝術、音樂、繪畫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670925.html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25002.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52600.html二個問題相關,一起刊登出來:
1.舊約時代耶和華的受膏者,在新約時代就是教會的牧師。所以牧師出了任何問題,只有神可以管,教會的執事會或弟兄姐妹都不能有任何具體懲戒措施?
2. 有人對「耶和華的受膏者」的看法是「今天我們每一位基督徒都是被神所膏的,也都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根據基於以下兩節經文:『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 (林後1:21)及『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約一2:20) 我對此說法還是感到存疑,我覺得此處的膏是指聖靈的恩膏,與「耶和華的受膏者」有所不同。

答:
關於問題一、
你們教會的說法是胡說八道、胡亂解經。
受膏者主要是舊約用在三類重要人物身上時用的:
君王、先知、祭司。
但是,這詞彙並不能隨便使用,因為,舊約用法很嚴格,不是很隨便的廣義用法。
『受膏者』的舊約希伯來文是『mashiyach』,共出現39次,
其中37次被KJV版聖經翻譯成『anointed』,2次被翻譯成『Messiah』。
受膏者的意思是:
1) 受膏抹的
1a) 彌賽亞, 彌賽亞的王子
1b) 以色列王
1c) 以色列大祭司
1d) (波斯王)古列
1e) 族長被視為膏立的王
我們自己用中文聖經輸入『受膏者』去查經文檢索工具,就會發現這詞彙不是隨便的人都可以用的,都是很特殊的人才會使用這詞彙的。
雖然祭司、先知也是被膏立的,但也不是隨便就會將『受膏者』的封號用在他們身上。
我們不能因為對方被膏立、封立,就隨便用『受膏者』這種特殊詞彙來稱呼,
就如我們不能因為『使徒』這詞彙具有『奉差遣』的意思,就隨便說哪個牧師就是使徒。
新約聖經希臘文的『基督』,就是舊約希伯來文的『受膏者』、『彌賽亞』,也就是『救世主』的意思,但我們絕不敢說牧師就是基督、彌賽亞、救世主吧?
所以,教會牧師當然不是舊約的受膏者!
『受膏者』這詞彙不能隨便類比,自己黃袍加身。
現今教會牧師比較像舊約的『祭司』、『利未人』之類,但也不是絕對是。
舊約的類比換到新約來的時候,有很多必須調整的地方,不是可以亂置換一通的。
以祭司而言,雖然舊約祭司必須被膏立,新約牧師也類似舊約祭司,但不能隨便用『受膏者』這麼籠統、特殊的詞彙來套用,否則,就會像我前面講的『隨便封誰是使徒』這樣荒謬亂來。
我們當然要尊敬牧師,但牧師犯錯,教會當然可以施行懲戒。
別忘了,『信徒皆祭司』,神職人員高高在上的中世紀天主教錯誤觀念,早就被馬丁路得、加爾文推翻了。
牧師只是『進行教導』的長老而已,位階等於長老,沒有比別人大、也沒有不受懲戒的豁免權。
即使是採行主教制的牧師,牧師也不是毫不受管理與懲戒的。
任何牧師假使認為自己是受膏者,並要求別人不得質疑,
這時,請小心這種牧師!因為他已經走在偏差的路上,而且可能已經走入死路。
請參閱:
『不可控告神所揀選的人?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080841.html
2.關於問題二、
反過來講,因為『信徒皆祭司』,所以『信徒人人都是受膏者』,這一樣是走到另一個錯誤裡去。
那兩節經文是錯誤使用,因為『此膏非彼膏』。
我們一定要記住這個很重要的觀念:
『耶和華的受膏者』是一個很特殊的詞彙,已經有特殊限定的用法,不能隨便使用的。(就像『使徒』這詞彙一樣,不能隨便用)
類似的還有福音書裡病人祈求主耶穌醫治時說的『大衛的子孫』,也是限定用法,有特殊意思。
這二者,都是指『彌賽亞』、『救世主』。
不是隨便一個被膏的人都可以稱為『耶和華的受膏者』,
也不是任何一個大衛的後代都能稱為『大衛的子孫』的。
一開始,『耶和華的受膏者』這詞彙主要是指『受到膏立者』,
如:祭司、君王、先知。
後來,這詞彙意思逐漸變成彌賽亞觀念,用來指『救世主』、『拯救者』。
這時,已經不是每個君王、祭司,都能隨便使用這稱號了。
舊約的波斯王古列,因為是蒙上帝揀選用來拯救猶太人的外邦君王,所以也符合受膏者、彌賽亞的稱號。
但越到後面,這稱號越受限制,已經被萬民等待的那個唯一的拯救者、救世主、彌賽亞所取代。
換言之,到後來新約時代,『耶和華的受膏者』只能用在耶穌基督一人身上,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了。
另外,『耶和華的受膏者』這詞彙主要是出現在舊約時代,新約聖經幾乎不可見。
新約幾乎都用『基督』這希臘文來稱呼了。
當然,我們依然可以將舊約的東西拿來新約時代進行類比,但是要很小心,
因為畢竟只是類比,未必完全可以拿來套用。
這是很重要讀聖經時必須有的觀念,不要隨便見字就讀,不管歷史背景。
這類的錯誤很多,比方說:
『耶穌』這名字是希臘文,希伯來文就是『約書亞』,是一個猶太人很常見的名字。
但是,自從耶穌基督出來後,我們基督徒提到耶穌,基本上就是指耶穌基督,不是隨便一個人都可以配得這稱呼的。
同時,我們也要尊重聖經,用希臘文的『耶穌』來稱呼我們信的主耶穌,不要隨便用希伯來文的『約書亞』來稱呼我們信的主耶穌了。
現今有些表面上是基督徒但實際上是猶太教信徒的人,他們和加拉太教會想走回舊約的基督徒一樣,我們要小心。
這些人拒絕用『耶穌』來稱呼我們所信的主,而堅持用『約書亞』來稱呼,我們要小心這種錯誤的酵,不要被這種稀奇古怪的謬論吸引。
另外,比方說-------------------『使徒』。
使徒這詞彙原意只是『奉差遣』,除了十二使徒外,還有很多親眼跟隨過耶穌的門徒也被稱為使徒。
但是,後來這稱呼越來越受到限制,只能用在那十二個使徒身上,其他人不能擅自使用的。
所以,講到『耶和華的受膏者』,大家不能亂講亂解一通。
至於那兩句新約經文,根本就不是用在『耶和華受膏者』這種狀況上,而是如你說的,是屬於聖靈恩膏之類。
經文不能隨便看到『膏』,就開始亂扯一通的。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52600.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55876.html連續十盤開大,下數盤其中一盤還不開小?真的不開小!我的幾位知識分子的未信朋友不約而同於賭場上失敗而回。他們的「信仰」是基於開大開小的次數結果與機會率是趨於一致,次數愈多,結果就會一致的。
賭場是不介意把開彩的歷史結果顯出來讓你去計算的,千萬不要忘記:Independent Event,第一盤跟第二盤及第N盤根本是沒有關連的。一個笑話:「病人問姑娘手術的成功率多少,姑娘說這種手術的成功率只有10%,病人大叫不要做了,姑娘幽幽的說,手術一定會成功,前已有九個失敗了,你是第十個」
很多基督徒是聰明的科學家,只是較謙虛不說,堅守聖經的人並非是新派所抹黑的笨蛋。因我們在上帝面前只是灰塵不敢自誇,我們的信仰斬釘截鐵就是聖經,宇宙萬物一切定律的維持都是靠上帝,千萬不要忘記:萬物還未出來之前,本身就是從無到有的大神蹟,看似矛盾的現象與聖經的無誤,是因為當科學忘記了或排除了宇宙萬物是從無到有,現存定律形成之前後的韻律節奏,也都是由上帝的創造所決定。
胡蔭亭弟兄
我父親胡恩德在香港大學入學試的成績,是當時全香港的前五名內;然而就在那時患了肺病,所以沒有進大學。但他看很多書,天文地理無所不識。我們兄弟姊妹從小與他逛街,他沿途就會告訴我們這是甚麼樹,那是甚麼鳥... ...,增進我們不少知識。我自己對文理科都有興趣,中學時每年得到很多獎,畢業後是數學家。
美麗的數學
現在有不少人說數學怎樣怎樣美麗,他們做出不少方程式。數學確實有很多非常美麗的定理;但我覺得不應從拼湊和數字排列方面,而是必須從真正的數學來著眼。我的意思是,結果應該是出人意外、神奇的,不須人手堆砌而成的。這樣的情況在算術和初級代數裡面差不多看不到,但是在初級幾何裡卻比比皆是。譬如任何一個三角形ABC: (圖一)
圖見
http://www.ccmhk.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7099Πd=17&Version=600&Cid=47&Charset=big5_hkscs
(圖一)
D、E、F是在三角形三條邊上任意三點。那麼在一般情況下,AD、BE、CF三條線段不會在同一點上相交的;但是如果D、E、F都是三條邊的中點,那AD、BE、CF就會有共同交點了。
另外,如果AD、BE、CF與三角形的三條邊垂直,AD、BE、CF三線也會有共同交點。
此外,如果AD、BE、CF是三個角的分角線,AD、BE、CF也會有共同交點。
這是非常出人意料的結果,讓人看到當中有公理和規律。
數字的結果當然也有美麗的。瑞士大數學家歐勒(Euler, 1707-1783)發現了很多不可思議的數學定理,如圖二的定理是我佩服得五體投地的一條。
(圖二)
這是很難證明的,非要用到傅里葉級數或是複函數這樣的高等數學。如果有人問我甚麼是美麗的數學,這就是我提供的例子。歐勒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相信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以下是他的話(註):
「使徒與早期基督徒異口同聲宣告基督從死裡復活;他們見過祂,並與祂說話。如果一個人(心中)有一點亮光,也略為思想過他所信的道理,考慮到這些道理有人證明是前後一致的,他就不可能認為使徒與早期基督徒不真信基督復活,只是騙人而已。要是說使徒有精神病,(同時)幻覺中看到基督復活,那就更加不可能。」
歐勒那個時代,很多大數學家都是基督徒。最著名的是伯努利一家(Bernoulli)。他們本是法國人,因受當時天主教的逼害,逃到瑞士,在那裡生根。最先做數學家的是雅各伯努利(Jacob Bernoulli, 1654-1705)。他是在牛頓、萊布尼茲發明微積分後,開發數學分析這個新領域的先鋒。他研究時發現對數螺線有很多奇妙的性質。
把這條曲線變換後,往往出來的還是對數螺線。例如把螺線從中心一直放大,(圖三)
(圖三)
螺線的樣子並不改變,而只是好像在圍繞中心而旋轉。縮小也是一樣。還有,對數螺線的漸屈線、漸伸線、垂足曲線都是對數螺線。所以雅各伯努利要人在他墓碑上面刻一條對數螺線,用拉丁文寫著Eadem mutata resurgo,意思是:「復活後我雖然改變了,但我仍然是我。」很可惜,刻墓碑的人不懂數學,結果刻錯成了一條阿基米德螺線。(圖四)
(圖四)
數學須要求證
數學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思想訓練,每一件事都要提供證明。這對於思想訓練非常要緊。有些人相信星座之類的東西,但好的數學家要問的是:你怎麼證明這些是可信呢?
數學不只是計算和數字運算而已,這只是數學的一部分。數學還有很多別的東西,例如:幾何、數學分析、拓撲學等。數學最基本的一樣東西,是你要證明你的結果;所以數學就是要證明,那就要看你怎麼證明,例如幾何定理。當然,數字也須證明,不過,小學算術還沒到須證明的程度。到了中學,做普通幾何、三角、大代數、解釋幾何等,都一定要證明。可見加減乘除不是數學最重要的東西。
很多學生不喜歡或是害怕數學的原因,大多數是因為以前的老師教得不好,基礎沒有打好。我的建議是,參考一些趣味數學之類的書刊,提高自己的興趣;不過最重要的還是打好基礎。首先是回想自己究竟是哪一個階段出了問題,然後回到那個階段,認真做習題,再沒有其他方法,必須做習題,從最容易的開始。數學是從基礎上一層一層地建築上去的,如果算術不好,就不能學到代數。代數不好,就不能做解析幾何。
信心對數學也異常重要。有信心,很難的數字題也會做得出。我在中學時覺得幾何很討厭、很難,因為沒有系統的解題方法,有的題目我想了很久,仍找不到答案。後來我自學微積分,雖然微積分與幾何沒甚麼關係;但因為我學會了,有信心了,而且數學生命成熟了,結果回頭看幾何習題的時候,發現一眼就可以看出證明的方法。所以大家不要氣餒,更不要害怕數學。花點時間,重新打好基礎,在哪裡跌倒,就在那裡站起來。數學非常重要,不要做數盲。
有些事無法證明
數學本身是研究抽象的東西,最重要的是不能說空話,要講證明。由於數學常要證明,當我們要證明一些東西時,就知道一定有些公理在其中。
但是,公理是不可以證明的。誠實的數學家必明白,當我們證明一些東西時,是要根據一些不能證明的東西,這就是「信」(Faith);換言之,一定要相信(Faith)某些東西,才知道有些東西不可以證明。這些不可以證明的東西,可從日常最普遍的自然事物中觀察出來,例如:兩點之間只可以有一條直線通過,不可能有兩條直線通過。
以上所言,好像很明顯是從自然來的,這與我們相信聖經真理是不同的。相信聖經真理,是相信有創造天地萬物的獨一主宰,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這個「信」(Faith)是有生命在其中的;而數學只不過是我們頭腦的東西,是沒有生命的。聖經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這個「信」與學術方面的「信」不同,不可以相提並論,根本是兩回事。
我自己信耶穌是很自然的事,完全沒有掙扎。從小已知道耶穌為我死,我是罪人,需要耶穌基督拯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相信,從來沒有為此掙扎。即使我是讀數學的,熟習邏輯推理,也沒有因此而懷疑所信之道。由於父親老早已替我們打好信仰的根基;所以我從小就知道科學不等於真理。
科學不等於真理
科學裡面有很多假設。很多人以為科學就等於真理,其實不然。如我在上面說過,邏輯推理必須基於一些不能證明的公理。科學也是這樣,必須基於某些假設。譬如:宇宙是有理性的,我們可以用理性去明白宇宙的事物。為何如此?這是沒有理由的。如果推翻了這個假設的話,我們就根本甚麼都不能理解。
另一個假設是,從古到今,在這無窮大的宇宙裡面,科學的定律都是到處不變、永遠相同的,一萬萬年前如此,到今日也是如此;在地球是如此,在幾百萬光年以外也是如此。這件事,你如何知道是真的呢?我們不知道幾百萬光年外的星球是怎樣的,也不知道幾億年後的地球是怎樣的。如果沒有這個假設,我們所知的只不過是我們現在周圍的東西,不能推而放諸四海而皆準地說:「甚麼時候這定律都是對的。」我們信上帝的人相信,上帝把宇宙造得有理性,有種種恆久的定律;但是因為定律是上帝創造的,祂也可以行神蹟打破這些定律。我們從小就聽家父的教誨,所以當科學與聖經衝突時,我們仍堅信聖經是對的。(這裡有一點很重要:不要誤解聖經說的話,以致以為在某些方面科學與聖經抵觸。)
譬如宇宙有多老?現在科學家說是有幾百億年。那是不是與上帝七日創造天地有衝突呢?其實,上帝創造這世界時,不一定說這世界等於現在的零歲;祂可能造這宇宙時,已經是一個好像有幾億年歷史的宇宙一樣。正如上帝造亞當,不是造一個嬰兒,是造一個成年人,使他管理看守伊甸園。那麼,上帝創造宇宙同樣可以造一個成年的宇宙,而不是造一個零歲的宇宙。如此看來,這些事情根本與聖經沒有甚麼衝突;只不過人們不相信有創造主,所以產生進化論之類的理論。
最要緊是認識上帝
最重要的一樣事情,就是生命的問題。即使講很多理論也是沒用的。你怎知道這些理論能改變你的生命呢?最重要的是有聖靈的光照和引導,使你從心裡面真知道祂。我父親講道很喜歡講以弗所書一章17節的一句話:「使你們真知道祂。」就是在心裡能看得見上帝,與祂有直接的關係。當你有了上帝的生命,知道你與上帝有關係時,其他事情就不那麼重要了。你既然認識了真神,相信祂真正在你身邊的時候,縱使別人成天對你講無神論,也不會對你構成影響。所以最要緊的事情,就是你的信仰和你的生命、你與上帝有關係、你的生命是否因為你對真神的信仰而有所不同。深願讀者們好好思想這個問題。
(余黃國凱採訪)
註 :The apostles and many early Christians unanimously claimed that Christ not only had risen from the dead, but that they themselves had seen him and that they had even spoken with him. That they did not truly believe this themselves and that beneath it there was hidden deceit on their part cannot be asserted by any man with the least light who would weigh their doctrine with some attention and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ir attested consistency. That the apostles should have falsely imagined this through an insane understanding can even less be affirmed in any likelihood. Or else one would have to assert that God has miraculously blinded all these men and this only to spread a false doctrine.
orange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55876.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75178.html問題:我是基督徒,信主不久。父母都不是基督徒,他們是民間信仰。爸媽要我帶一種羅盤在身上,說是可以保護我,可以避邪用。當然基督徒是不需要這些東西的,而且我也滿討厭那些東西,請問上聖經上有禁止我們把那些帶在身上嗎?因為若我不跟父母說我有帶著,他們似乎不會安心,我並不想跟他們說謊。耶穌說過「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也說過要「孝敬我們的父母」。根據聖經,我應該盡量事事順著父母,但在信仰這塊我事絕不讓步!但我擔心如果為了讓父母安心,我就帶著羅盤,是否會反而害了他們讓他們觀念錯誤?我愛我的父母, 但我更愛上帝, 聖經上有禁止我們祭拜其他的神, 但聖經上有禁止我們配待異教的東西嗎?這樣是否會絆倒人?若我堅持不帶,而跟父母吵架, 這是否是曲解了上帝的話語而不孝順父母?
答:
1.能不配戴當然最好。
2.但是,萬一必須帶的話,或許可以嘗試以下方法:
a.不隨身配戴,而是放在書包或某些包包裡。
b.告訴父母:「我是基督徒,不相信這種東西,也不喜歡這東西。
是上帝在保護我們,不是任何物品在保護我們。
但為了讓你們安心,所以我會帶著,放在包包裡,但不配戴在身上」
3.靈恩派會認為任何異教飾物都有邪靈,或者會引來邪靈,這種觀念錯誤,不要理會。
小小羊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75178.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62600.html這是韋伯弟兄教主日學之後,體會的分享。
神給每一位基督徒有不同的恩賜。
「教導」是其中一種。
但這恩賜,卻是非常需要小心謹慎的恩賜。
因為教導,不是僅僅把知識、資訊轉述給別人聽而已。
更是包含了教導者與被教導者之間的關係,以及教導者的責任。
教導者與被教導者的關係,有時就像是老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
那是什麼樣的關係呢?
就是一種信任與依賴的關係。
學生信任著老師,相信老師會教導他們正確的知識與觀念。
也依賴著老師提出想法與思考。從老師的身上來學習。
因著這樣的信任與依賴,教導者就背負了不可辜負的責任。
學生將自己生命的一段,交給了教導者。
教導者豈可輕忽地對待呢?
以慎重的態度回應,便是看重自己的恩賜、職分。這也是教導者的責任。
態度認真僅是基礎。
下一步就是要確保所教導的內容的正確性。
因為人都喜歡藉由表達意見來展現自己的能力,得到被崇拜的虛榮感,
這是人「好為人師」的背後理由。
一旦人被虛榮心所誘,就會慢慢地一點一滴地開始誇大、亂講、硬凹。就是不認錯。
他們知道若是認錯,就會失去了虛榮感,也被人看破手腳。
為了緊抓著自己的虛榮,就會開始胡說八道、自圓其說,以繼續拐著聽眾。
這時,道理的對錯,已不在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顏面。
所以不論任何學科內容,都要謹慎述說。
「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裡嗎﹖」(路 6:39)
尤其是當人在述說上帝的道的時候,更需要如此。
要確切地知道自己所知的是什麼、所信的是什麼。
不斷地思索、自問、學習,找到道理。
有了道理之後,要非常小心謹慎地述說、教導。
越發慎重所學的道理。
對於上帝的道,若是有不知道的地方,就不要輕率地表達。
寧可保持沈默,不可輕率說錯。
因為若是不知道的事情,還要繼續述說。
那不僅是說謊;也是為了自己的虛榮而竊取了上帝的榮耀。
此外,在教導的時候,對著學生,也必須是懷抱著愛心來教導。
懷抱希望對方能夠有所成長的愛心,把真理傳達清楚。
方法可以是循循善誘、可以是嚴厲責備,但都是為了能夠使對方變得更好。
這是非常難拿捏的心態。
因為很容易就會變成為了滿足自己上對下的權力慾望,滿足自己的驕傲。
驕傲是從起初,魔鬼就想帶給人的罪性之一。
魔鬼的驕傲表現在「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 14:14)
人若是僅想滿足自己的驕傲,「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提前 3:6)
教導的時候,乃處在一種高低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中。
因此更必須要特別小心自己的心態,以免得自己的教導,成了滿足自己驕傲私欲的工具。
最後,教導不僅只是言教,更是身教。
這一點,在教導真理時,更是顯得嚴格!
正如經上記著:「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羅 2:21)
每一句從口裡出來的真理,不僅是教導,更是追討!
同一句話,
對著學生,教導者所說的,乃是告訴他們什麼是真理,讓學生能學習而明白;
但對著教導者,卻是追討著教導者自己,是否真的有做到、是否真的願意追求?
是否真的努力地活出聖潔,過著不斷學習成聖的生活?
教導者是否成了主所責備的人:
「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 23:4)
如果真理與生活是分開的,那麼教導者不僅是在說謊,也是在褻瀆神了: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 2:23-24)
教導既然是一項恩賜,那就意味著教導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不是僅僅只是傳達訊息而已,更是包含了態度、言教與身教。
所以,不要輕易地想去教導別人,總要先自己仔細的查考與學習,然後才教導。
「醫生,你醫治自己吧!」(路 4:23)
因此,若有教導恩賜的人,必定是蒙了上帝諸多恩典的人。
才能夠有力量地教導眾人真理。
所以,有教導恩賜的人,更應該小心謹慎,實在地看重自己的恩賜與職分。
好好地去發揮功效。
因為主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 12:47-48)
韋伯

回應文章請至原出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9262600.html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