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已終止。(2011-08-28)


當今教會裡,適婚年齡的弟兄姊妹有時不容易找到理想對象。
不要說結婚了,單單認識與戀愛的機會都不容易。
一般教會裡,姊妹比較多;
但我們園地比較特殊,剛好和唐崇榮牧師教會類似,弟兄比較多。
因為私下接到弟兄姊妹的詢問,給了我這個點子。



以下是一些規劃的辦法:


1、弟兄來信提供我資料,姊妹來信索取,雙方自行聯繫
說明:
這樣對姊妹有比較大的保障。


2、適婚年齡、單身、已受洗基督徒
說明:
適婚年齡部分,說實在的,這點實在不用講。
但為怕高中、國中生搞不清楚狀況也跑來要我幫忙介紹男女朋友,所以還是要先聲明一下。
至於單身,意思是指『現在』屬於沒有婚姻狀態。
所以,包含從未結過婚、合聖經離婚、配偶死亡,都屬於歡迎的行列。
至於受洗,並不能保證什麼。
但是,起碼表示對方對基督教已經有一定涉入。
尚未受洗的,不管什麼原因,起碼表示對基督教信仰依然有障礙。


3、僅限曾至少在園地發言過幾次的弟兄
說明:
起碼你發言過,姊妹也比較好評估你這人。
你都沒發言過,姊妹根本就不認識你,我也不認識你,無法提供服務。
所謂發言,只回應兩三個字的那種不算,起碼要寫個幾句的才算。(正式文章就不用講了,能被列為正式文章,表示這篇文章是我審查過的了)


4、請有意願的弟兄,來信告訴我一些『你願意讓對方知道』的資料
說明:
來信請提供:
a. 園地發言時的筆名(否則誰知道你是誰啊?)
b. e mail信箱或其他可聯繫的資料(否則如何聯繫?)
c. 居住地(萬一一個國內一個國外、一南一北,總要讓姊妹有點心理準備吧?)
d. 年齡(好歹讓姊妹知道你的年齡,心裡有個譜吧?即使年紀已大,也未必沒機會,不是嗎?)
其他自由提供。
重點很簡單,反正你覺得被居心不良的姊妹騙了,這些資料被對方知道也沒關係即可。(不過說真的,我覺得姊妹會騙弟兄的,應該很少才對。比較常見的是弟兄欺騙姊妹)
* 另外,假使弟兄對於姊妹的年齡、居住地、、、有條件限制的話,請在資料中附上,以便我在寄出資料時進行篩選。


5、請有意願的姊妹(或是願意幫姊妹介紹的人,像爸爸媽媽、叔叔阿姨、伯伯姑姑、三姑六婆、善心人士、、、),來信告訴我
說明:
a.來信請提供姊妹的年齡(下面會解釋)
b.你想和哪位弟兄聯繫(假使沒有限定的話,我就依照年齡進行寄送)(到目前為止,指定特定對象的較少,比較多是未指定對象的,所以我特別講一聲)


不用對我提供姊妹的資料,這樣對姊妹的保障最大(假使要對我提供也可以,但我不會將姊妹資料給弟兄,只做為我寄送資料時條件篩選用途)。
請注意,我能提供給姊妹的資料,就是弟兄願意提供的資料,其他資料,我都負有保密的義務,不能提供。
(好比弟兄私下發問時,告訴我的任何個人資料、他的任何信件、、、)
另外,假使姊妹連主動來信詢問資料、連主動先寫第一封信給弟兄表示欣賞都不願做,那我也沒輒。
這年頭,假使天天在城堡要等王子主動找上門,有時會永遠也等不到。
起碼主動一些,有機會都不放棄,讓王子知道你這人存在吧?


6、吵架、被騙、、、,都不要來找我負責
說明:
如何聯絡、如何交往、兩人吵架、誰被騙了、、、,都不干我的事。
畢竟,我沒能力為誰背書,因為我誰也不認識。
而且,我也沒有勸架能力,也勸不了誰。
當然,我一樣樂意提供你們信仰上的協助,樂意提供吵架時的建議,
但我並不介入你們的交往過程,不直接當傳話筒。
清官難斷家務事,我也不是媒人(你們結婚,也不會送我大紅包啊!),請不要把責任推到我頭上來。


7、不要期望太高
說明:
園地有多少人屬於未婚,我不知道。
即使未婚,大家是否願意參與,我也不知道。
這樣的管道,只是一個管道而已,請大家不要期望太高。
要認識婚友對象,盡量要多管道進行。


8、可以同時和多人進行筆友關係,不可同時和多人有感情關係
說明:
某種程度而言,我們或許可以將園地模式視為『筆友』階段。
在筆友階段,說實在的,頂多是大家聊聊、彼此有些基本認識而已,還不到感情程度。
在這階段,大家彼此同時和多人一起透過信件互相聯繫,我認為這還好。
因此,在這階段時,任何有好感的姊妹對我要求弟兄資料,我都會給出。


不過,假使進入感情階段,真正見面談戀愛了,我就反對同時和多人一起談戀愛了。
這時,請弟兄主動告訴我,我會終止再將資料給出,不再將資料繼續給任何有好感的姊妹。
重點:
1.見面
2.戀人關係
這時,只能一對一,不可以再一對多或多對多。
當然,什麼才叫男女朋友,這很難定義。
很不幸的,很多東西,真的只能訴諸自己對人對神無愧的良心,別人真的無從確認。
但是,既然我已經表明園地立場,就請大家尊重。
我相信,真心愛神愛人的人,上帝必會祝福;
不光明磊落、會想欺哄人的,上帝不會祝福。
所以,一旦你們進入男女朋友關係,請弟兄務必告知,讓我能終止將資料繼續給出。


9.假使有任何弟兄或姊妹,要求終止繼續寄送資料,請告知。
未提出終止要求之前,我會繼續將弟兄資料寄送給姊妹。






以上只是簡單方案。
雖然寫得很好玩,但基本上,我覺得是可行的。


有什麼建議事項或討論,歡迎提出。
合理的,我會繼續加進去。


有意願的,請寫信寄至此信箱:
mlscvc@yahoo.com.tw
(或直接點選園地首頁右上角『我要寫信發問』,即可寄至信箱來)






小小羊


最後修改日:2011-04-29

補充:
如何搜尋回應者與其回應(感謝學而行弟兄提供方法、frog弟兄提供程式)?
答:
請使用園地左側『google站內文章搜尋』功能,就能搜尋到回應。




一、記得大概意思,要搜尋誰是回應者時
如果對某人的某個的回應只記得大概的意思,的確使用園地本身附帶的搜尋方式是不能找到是誰回應的。但利用google就可以簡單的找到是誰及是在那篇文章的回應。


以"園地目前沒有辦法用搜尋方式,來搜尋回應"這句話為例:我印像中記得有某人說過類似這句話,但忘記了是誰;我想找出是誰說的,要怎樣做?使用園地搜尋方式的話,即使是一字不漏的輸入"園地目前沒有辦法用搜尋方式,來搜尋回應"。
也會得到 "約有 0 項符合 園地目前沒有辦法用搜尋方式,來搜尋回應 的查詢結果"。


但如果各位先到 http://www.google.com ,再在搜尋欄中輸入以下指令
site:blog.roodo.com/yml 園地目前沒有辦法用搜尋方式,來搜尋回應


結果如下:
http://www.google.com/search?hl=zh-TW&biw=1280&bih=532&q=site%3Ablog.roodo.com%2Fyml+%B6%E9%A6a%A5%D8%ABe%A8S%A6%B3%BF%EC%AAk%A5%CE%B7j%B4M%A4%E8%A6%A1%A1A%A8%D3%B7j%B4M%A6^%C0%B3&aq=f&aqi=&aql=&oq=


如果我只記得那人說過的大意呢?例如我印像中那人的話是『 園地沒辦法搜尋回應』,你可試試在google鍵入指令
site:blog.roodo.com/yml 園地沒辦法搜尋回應


當然也可把關鍵字拆開輸入
site:blog.roodo.com/yml 園地 沒 辦法 搜尋 回應


都會找到這句原話的出處;是誰說的。
有時大家只記得某人一段話中的一部分大意,可以試試這方法。
有時找不到,可能是你記憶中的是同義詞、例如用"找尋"代替"搜尋"就找不到了。


但如果把找"找"字拿掉,變成 site:blog.roodo.com/yml 園地 沒辦法 尋 回應
大概在第一二頁搜尋結果就會看到了。
有時多試幾次,修修改改的就找到了,當然有時是搜尋結果太多,那就碰碰記憶加運氣,再不然就只有放棄這個方法了。
巧妙的應用,應該可以幫大家一把。最少不會毫無頭緒,不知如何找起。在google 搜尋中輸入以上指令就可以找到園地中出現過的一切文字,包括標題、人名、回應... 這方法也可作為大家找小小羊過去的文章的一點幫助。


二、記得回應者是誰,要搜尋其回應內容時
例子1: 在google搜尋欄中輸入以下指令 site:blog.roodo.com/yml "學而行"
(a)注意 site:blog.roodo.com/yml "學而行" 和 site:blog.roodo.com/yml 學而行 ,有""號和沒有的分別,前者是一定要包括含完整的字句-學而行;後者會出現一些不想出現的搜尋結果。
(b)輸入 site:blog.roodo.com/yml "學而行" 與 "學而行" site:blog.roodo.com/yml 是一樣的,但別忘了留空格。


例子2:
另外,有些人的筆名與一般常用詞相同,或者相似。以我想尋搜園友基督徒為例
在google搜尋欄中輸入以下指令 site:blog.roodo.com/yml "基督徒"
結果當然是找不到有關基督徒的回應,但因為園地顯示回應的註名處都是以" posted by 某人 "的格式顯示,如果我google搜尋欄中輸入以下指令
site:blog.roodo.com/yml "posted by 基督徒"
就會找到了園友基督徒的回應。
噢,但結還果還是太多了,要怎樣辦呢?其實我印像中要找的回應是與five solas有關的。
輸入 site:blog.roodo.com/yml posted by 基督徒 solas
找到了!


資料過多,減少的方法:
在尋欄旁邊有 個名為"進階搜尋 "的選擇。點選進入後,
在"網域 只在以下的網址或網域"一項的右邊填入園地的網址 blog.roodo.com/yml
假設我想記憶中那個肯定是一個月內的回應,那就在"日期"一項的右邊選"過去一個月內"。


在查詢中有的選項,意思如下:
包含全部的字詞 =包含您輸入的「所有」搜尋字詞
包含完整的字句 =包含您輸入的完整詞組
包含任何一個字詞 =至少包含一個您輸入的字詞
不包括指定字詞 = 「不」包含您輸入的任何字詞


一般來說要輸入筆名的就在"包含完整的字句"旁輸入 posted by 學而行
如果是找回應內容的就用自行決定是用"包含全部的字詞" 還是 "包含任何一個字詞";也可以把所有功能綜合一起使用。
我個人覺得如果很肯定某些特別的詞語曾在那篇回應出現,就應該一口氣在把他們全都輸入在"包含全部的字詞"旁;
而只記得大意又不記得用那個詞語可以在"包含任何一個字詞"中輸入同義詞。但別忘記詞與詞中間要留空格;而且在進階搜尋中不要打上""號。
自己試試看各樣功能吧;如何取捨搜尋的詞句。 沒有靈恩, 沒靈恩, 沒 靈恩 google中這三組的搜尋結果可是完全不一樣的。
如果使用得好可以加大搜尋的精準率及效率。當然實際上應該自己掌握怎樣使用,因為我也可能用得不是太好。


更多的資訊可在這裡找到:
Google 搜尋基本資訊: 簡易進階搜尋 http://www.google.com.tw/support/websearch/bin/answer.py?answer=35890
Google 搜尋基本資訊: 基本搜尋說明
http://www.google.com.tw/support/websearch/bin/answer.py?hl=zh-Hant&answer=134479




哇哇,小小羊真是有心,好期待這樣的方式能讓更多單身的基督徒找到神為我們預備的另一半。謝謝小小羊:)
| 檢舉 | Posted by 小想法 at 2011年04月10日 18:38
樂見其成,也會為適婚年齡的弟兄姐妹代禱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4月10日 21:17
我想要弟兄的資料?但是...由於都是看小小羊寫的內容,連結又連結的閱讀加上思考還要做筆記,似乎沒多餘時間看回應文章,就算看了也沒留意是誰寫的.依照園地遊戲規則好像要先看是中意哪一個回應文章的作者,是不是如此?還是姐妹要提供簡單的給版主,例如姊妹想認識幾歲~幾歲的弟兄,對方所屬教會,職業性質.版主在回覆弟兄資料給姊妹,後續就雙方自行mail聯絡.
| 檢舉 | Posted by reuy at 2011年04月10日 22:17
這個想法還滿有趣的呢
只是個人覺得
並不是那麼簡單
絕對是可行
但其中會牽涉到許多的問題
是需要有屬靈的長輩才是
| 檢舉 | Posted by 阿璋 at 2011年04月10日 22:20
reuy所提的模式是:
姊妹提出自己希望的需求(但不設定是針對哪位弟兄),然後我看有無弟兄合乎此需求。
基本上,假使是依然屬於園地有回應過的弟兄,那麼,這是可以的。
但假使是擴大到沒回應過的弟兄,那就比較複雜。

為什麼會設定是有回應過的弟兄?
主要是一種篩選。
雖然我們沒見過本人、不知道個人資料,
但透過回應,我們可以對此人有一些初步認識。
好比說:
被我禁止發言的,那種就免了。
被我嚴厲責備、秩序不良的,那種也免了。
起碼這已經有初步篩選,避免姊妹遇到爛人。

至於沒回應過的,當然有好的,可是也很可能有爛的。
甚至教會之狼跑來利用此機會欺騙姊妹,也不敢保證沒有。
不過,假使有發言過,起碼這種機會會少很多很多。

另外,在此也拜託未婚弟兄積極一點。
有機會就多寫回應,有意願就寫信來告訴我資料。
城堡裡的公主有很多,但王子也該積極一點,要不然也很難找到公主呢。
天天在未信者圈子裡繞,是很難找到基督徒公主的啦!
假使不想找基督徒的話,那是很不好的。
不要管未信的女子有多美好,信仰不同,就是不宜戀愛婚配,更何況一大堆基督徒姊妹都非常優秀,沒有理由不努力從中尋找。

對了!
讀大學時期就可以了。
高中、國中年紀太小。
大學談戀愛不會太早。

願上帝祝福未婚的大家了。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0日 22:34
1.但其中會牽涉到許多的問題
答:
唉呀!沒有任何練愛是沒有問題的啦!
任何交往,一定都會有各式各樣的問題。
但是,沒有起頭,就沒有機會。


2.是需要有屬靈的長輩才是
答:
關於戀愛交友,屬靈長輩是有其意義在的。
但是,也不須過度高舉屬靈長輩的價值。
畢竟,每個人的喜好感覺,都是不一樣的。
只要不違反絕對真理,誰看誰會產生感動,真的很難講。
剛開始的時候,園地的方式,不過是提供一個寫信交流的管道,不妨視為筆友階段。
等到雙方都比較有好感了,當然就會進入實際約會階段。
不管是筆友寫信階段,還是約會階段,
雙方都可以請任何自己信任的長輩參與建議與意見。
特別是姊妹部分,有長輩參與一些評估與觀察,會安全很多。
不過,不管長輩再如何協助,當事人的部分,是無法取代的。
總不可能長輩幫你們寫信、長輩幫你們約會吧?
園地雖然常常是很理性的,但不是忘記上帝賜給人的感覺。
戀愛、交友,是婚姻的前置步驟。
小心嘗試,享受上帝賜予的戀愛,這是很幸福美好的。

當然,要問我意見也是可以的啦。
雖然我沒多屬靈,但也是長輩級的了。
我只是叫大家不要吵架時把責任推到我頭上來,
我可不是說吵架時不能問我的意見與建議。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0日 22:44
請問要怎樣去看呢
| 檢舉 | Posted by 薇婷 at 2011年04月10日 23:37
請問要怎樣去看呢
答:
不好意思,我不太清楚這問題的意思。
能否做更詳細的說明?
你所謂的『看』,是指看什麼?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0日 23:41
園地發言過幾次的弟兄
| 檢舉 | Posted by 薇婷 at 2011年04月10日 23:43
姐妹可以寄信給小小羊
小小羊本身就會過濾符合條件的弟兄資料提供給姐妹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4月10日 23:56
謝謝 古代牧羊犬 的回應,但是我第一次來,寫信要寫去哪裡啊
| 檢舉 | Posted by 薇 at 2011年04月10日 23:58
園地目前沒有辦法用搜尋方式,來搜尋回應。
所以,只能靠記憶而已。
假使有些記憶,但不知道是哪一位發言,沒有關係,可以告訴我,告訴我你對哪篇回應的印象是什麼,我幫你想一想。
即使你對過去誰發言沒有印象,沒有關係,未來留意一下便是。
假使沒有特別印象,但任何弟兄都願意列為考慮的話,那麼,我若有弟兄的資料時,就會告知。

我舉個例子好了(僅只是舉例),就用韋伯弟兄為例:
假使你對韋伯弟兄有好感的話,而韋伯弟兄也有提供資料給我的話,那我就會將韋伯弟兄的資料給你。
但假使韋伯弟兄沒給我資料,我也莫可奈何。
假使韋伯弟兄曾寫信給我過,那我會幫你詢問他的意見。
假使韋伯弟兄未曾寫信給我過,那我也沒辦法找人。
假使對方是已婚,你在寫信來詢問時,我就會告知你對方已婚。


寫信寫到哪裡去?
園地首頁左上角就有『我要寫信發問』欄。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1日 00:00
我無法直接用你網站寫信給你耶怎辦
| 檢舉 | Posted by 薇婷 at 2011年04月11日 00:02
點擊我要發問
讓Outlook先跑出來
雖然沒有設定無法寄出
但姐妹可以複製信箱地址後關掉
然後再進入到網路信箱貼上小小羊的信箱地址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4月11日 00:05
mlscvc@yahoo.com.tw
這是小小羊的信箱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4月11日 00:06
嗯嗯謝謝那就麻煩你幫忙囉晚安
| 檢舉 | Posted by 薇婷 at 2011年04月11日 00:08
請問小小羊:

關於:『不要管未信的女子有多美好,信仰不同,就是不宜戀愛婚配,』的聖經教導(經文)?

曾聽過某位傳道於家庭禮拜中教導:『聖經中僅有在以色列人即將進入迦南地時,耶和華禁止他們與住在迦南地的七國人(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通婚,其餘(地方、人)都沒有禁;經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是在講事奉不是在講婚配,因著很多的牧長錯誤的解釋聖經,耽誤了許多好姻緣。』

以上
請您賜教,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羊咩咩 at 2011年04月11日 11:39
回 羊咩咩:

小小羊有一篇2006年文章討論過了, 又在2010年作出更嚴謹的講解與說明.
請詳閱.


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結婚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55319.html

下續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1日 12:24
續上

ICCP 信仰宣言: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的講解與說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192251.html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1日 12:24
我是一個歐巴桑姐妹
還好我頭家很愛主, 他也是本園地每天必報到的忠實讀者
我有很多同期老姐妹因為要結婚而隨便嫁了非基督徒
或只是為了結婚而受洗的掛名假基督徒
結果....
真的...很慘
天天以淚洗面
不是老公天天忙工作 過著貌合神離的生活
要不就是吵到要鬧離婚
所以結論就是
真正的歸正信仰(不是靈恩喔, 靈恩派是越信越腦筋不清楚的)
絕對是婚姻幸福的重要根基
要嫁或娶非基督徒, 老實說, 沒人可以限制你或妳
但信與不信的結合, 其不幸福的後果跟艱辛
真的會讓人感嘆....
還不如不要結婚來得好阿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1年04月11日 12:38
感謝主裡弟兄提供的文章網址。
我做一些補充:
---------------------------------------------
版主回覆: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林前7:39)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二十四章論結婚與離婚第三條
『凡能用自己的判斷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都可以結婚。但基督徒的本份是只當在主裏面結婚。所以承認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應與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結婚。敬虔的人不可藉著與那些在生活上罪惡昭彰,或持守可詛異端的人結婚,而同負一軛。』
(按神的法度,凡是能夠自己下判斷並表示同意結婚的人,都可以結婚。然而基督徒只當與屬主的人結婚。因此,凡是承認改革宗信仰的人,都不應與不信主的人、天主教徒、或是其他拜偶像的人結婚。而每個敬虔的人,也不應該與生活上惡名昭彰,或是該被定罪的異端之人結婚,以免背負不相稱的軛)
(凡能自表同意的各種各色人都可結婚。但基督徒只宜與主裡面的人結婚。所以,凡信奉改革真正宗教的,不應與不信的、天主教的、或其他敬拜偶像的結婚。敬虔者也不可與罪惡昭彰的人,或可憎的異端同負婚姻的軛)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421559.html


ICCP 信仰宣言主題十六
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確認和否認
第十一條
我們確認上帝禁止信徒與不信者進入婚姻。
我們否認聖經要求在結婚之後才信主的配偶必須離開,或跟想要留在婚姻中的不信的配偶離婚。

1. 林前7 : 39,林後6 : 14
2. 林前7:12-14

講解:
這條會令很多傳統教會信徒跌破眼鏡!
事實上,現今繼續堅持並教導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教會已經越來越少!
在現實的考慮下,很多適婚而找不到婚配對象的教會弟兄與姊妹,紛紛在現實下投降,往非基督徒群體尋找結婚對象,進入婚配。
但是,芝加哥宣言在歸納聖經總原則之後,繼續重申:
上帝在這時代,依然要求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命令,上帝禁止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進行婚配。
請注意,是『禁止』!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192251.html


發問:姊妹可以和非基督徒男士結婚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830063.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1日 12:42
姊妹也要在園地裡有一些發言的,對願意參與的弟兄也有一些平衡的保障,會不會比較好?
| 檢舉 | Posted by 安洙 at 2011年04月11日 13:18
我並不是一個很好的基督徒,也正在對付自己身上的一些罪性,但是在我真正認識到我是蒙恩得救的人以後,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和信仰不同的人結合…

我是原本完全不配、卻被耶穌基督捨命贖回的人,我是屬於祂的、活在祂裡面的人,這是我生命、存在的核心。而一個不認同我信仰的配偶,最理想的情況下也只能做到:「我可以容忍你的那個宗教性嗜好,只要你不要太入迷,影響到我(和孩子)就好了。」

而通常,我見到的例子裡,是連這個最理想情況都達不到的…終究要被迫二選一的…而且被配偶責怪『當初沒說清楚而有欺瞞之嫌』的(這個責怪並不完全錯誤)…

所以, no.
| 檢舉 | Posted by 小強 at 2011年04月11日 13:30
謝謝〝小小羊〞及〝主裡弟兄〞!
| 檢舉 | Posted by 羊咩咩 at 2011年04月11日 14:56
姊妹也要在園地裡有一些發言的,對願意參與的弟兄也有一些平衡的保障,會不會比較好?
答:
姊妹要回應當然也很好,也非常歡迎。
但是,不妨讓我們將園地當成一個團契好了。
在實體團契裡面,很多姊妹,其實都比較屬於較少發言的,不是嗎?
在團契裡面,主要發言者,常是弟兄。
這種現象,不管在實體團契、在實體教會,都有類似現象。
因此,假使也同樣要求姊妹,比較強人所難啦!
所以,對於姊妹,我比較沒有強制要求。

另一方面,由於我對弟兄要求較高,而且認為即使受傷害的話,弟兄承受力較好。
畢竟,未來要當丈夫的人,不能太脆弱。
所以,很多風險,盡量由弟兄方面來承擔,這也是在戀愛階段,對姊妹的愛心。
假使連婚前這樣的愛心與體諒都不願,那麼,婚後要能真正愛妻子、願意為妻子捨命,我是不太相信啦!

其實,假使我們稍微留意一下的話,會發現目前的辦法,對弟兄要求很多,對姊妹要求很少。
理由正如我上面講的。

我不敢說園地的弟兄有多優秀,
但起碼,我在回應與信件裡接觸過的園地未婚弟兄,有不少真的很不錯了。
既然在園地裡表現不錯,那麼,實質上就對姊妹付出多些體諒與擔待,以證明自己言行合一,也是合理,不是嗎?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1日 15:38
我有兩個問題:
1. 只憑回應文章和筆名,有時看不出作者是弟兄還是姊妹。
2. 若小小羊已經將A弟兄介紹給B姊妹,還會不會將他介紹給同樣對他有好感的C姊妹?
| 檢舉 | Posted by Dottie at 2011年04月11日 15:50
1.只憑回應文章和筆名,有時看不出作者是弟兄還是姊妹。
答:
對!
不過,也確實有些筆名看起來就比較像弟兄,回應的語法也比較像弟兄。
但這都不是一定。
不能確認時,只能私下問我一下了。
而假使該網友我知道是弟兄還是姊妹,我就會直接告訴你。
但假使我也不確認,而對方也沒有給我資料的話,那我也只能說我不知道了。


2.若小小羊已經將A弟兄介紹給B姊妹,還會不會將他介紹給同樣對他有好感的C姊妹?
答:
會!
任何姊妹來要求,我都會將A弟兄資料給出。
畢竟,我也不知道B姊妹是否會寄信給A弟兄,
也不知道B姊妹和A弟兄後來發展如何。

假使A弟兄主動要求終止再將資料給出,我就會終止,不再將資料繼續給任何有好感的姊妹。

某種程度而言,我們或許可以將園地模式視為『筆友』階段。
在筆友階段,說實在的,頂多是大家聊聊、彼此有些基本認識而已,還不到感情程度。
在這階段,大家彼此同時和多人一起透過信件互相聯繫,我認為這還好。
不過,假使進入感情階段,真正見面談戀愛了,我就反對同時和多人一起談戀愛了。

這一點,我會補充寫進去文章裡面。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1日 16:18
有弟兄姊妹來信提出一些疑惑,我除了私下回信解釋以外,也趁此機會公開說明一些想法。


在長期與弟兄姊妹的通信裡,我越來越發現:
歸正的族群,是非常少數中的少數。
即使當今教會一大堆基督徒,但假使我們要找到歸正的族群,其實是非常難找的。
這也表示在婚配部分,會更艱難。

對我而言,既然我們園地能凝聚一群弟兄姊妹,
那麼,讓這群同屬歸正族群的弟兄姊妹彼此有機會交友婚配,豈不是好事一樁?

當然,各種信徒都可以偽裝、良莠不齊。
但是,正如一個團契、任何教會一樣,都不可能全部都是真正的得救者。
我們園地也不例外。
但起碼,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機會與管道,不是嗎?

團契能保證其中的成員都是好人?
團契輔導能保證每對的狀況?
團契輔導必須為每對的婚姻背書?
這都是不可能,也不太符合常理的要求。

其實,不管是教會裡認識也好、團契裡認識也罷、、、各種管道認識的也都一樣,
當事人都必須自己篩選、自己學習尋求上帝心意與帶領、自己學習與對方交往、、、。

古代的媒人之所以可怕,是因為他們會『加油添醋做不實介紹』。
但是,我們園地,不過提供一個平台,我本身並不對任何人推薦任何人,當然就沒有什麼特別的責任。
各種婚友平台的實體,不就是這樣而已嗎?

萬一出事,然後去個人部落格大肆批評園地的話,
說真的,這種事我見多了,我的立場很簡單:
只要不是來園地破壞秩序,你們要在哪裡放言高論,請便!
網路上,批評我的、中傷我的、捏造謊言的可多了!
這不是今天才有的。


會不會引來別有企圖的人?
當然會!
但到目前為止,正如我發現的,其實,連園地網友都很少來信參與(是剛開始?是因為不好意思?、、、),
何況是外來的人?
假使哪天我們園地婚友功能已經紅到吸引來一大堆亂七八糟人士的程度,那屆時再說吧!
起碼現今,吸引來任何人,不管來者動機為何,
只要你發言,我就會注意並隨時準備修改。
好歹會使一些人對歸正神學有些認識。


對於時間部分,其實花我費很少。
一來是參加者少,二來是提供資料而已,不是寫信那麼累。

這個婚友的平台,是否會干擾園地文章與回應的發表?
我不認為。
基本上,假使我們注意,每篇文章通常一段時間後,我就會將回應關閉。
對我來說,這因為是剛開始,我會讓大家提供意見。
之後,就會關閉文章回應。
有興趣的,讀了文章本文,之後就是寫信來即可。
未來並不會造成版面干擾。


這個平台的構思,是否會違反我當時的動機?
不會的!
教導真理、批判假道,是核心,
但是,這不表示就不能擴展內容。
正如教會的存在,重點也不會是提供婚友平台,
但教會提供這樣的功能,或是教會裡的弟兄姊妹彼此有機會認識並婚配,也不是壞事,事實上是很好的事。

其實,很早之前,我就一直有一種建構網友會的構想。
實體的網友會,可以做很多事,幫助很多人。
但因為各種困難一直難以克服,所以做罷。
婚友平台,其實只是這個計畫的小小模式而已。
我會付諸實行,就是因為困難可克服、難題少。

對於弟兄姊妹的婚姻,我是非常關心的。
看見很多適婚年齡的園地弟兄姊妹,尚未找到對象,我是很著急的。
我很期望上帝祝福每一位園地弟兄姊妹的婚姻。
既然對我而言是舉手之勞,那我豈能連手都不動,只訴諸禱告?

假使我們認真讀舊約聖經,上帝對創世記屬靈偉人的揀選來看,
我們不難發現,『建構起敬虔的家庭』(包括配偶與下一代),是很重要的信仰傳承工具。
當今我們一說到『傳福音』,幾乎都聯想到對『外人』,頂多是對『未信的家人』。
但是,大家都嚴重忽略一個很重要的傳福音管道,就是『婚姻內的孩子』。
假使我們能建立起敬虔的家庭,就算基督教都不對外擴展,單單靠內部繁殖,
就足以有很驚人的數量,而且品質好很多。

對於歸正神學的未來,我是很悲觀的。
我依然努力傳講,但我認為這不過是和南北國要滅亡前的大量先知一樣,不過是盡本分罷了,真能勸醒的人,其實不會太多。
我認為,這是末世,會真正歸正的人,將越來越少(起碼不會太多)。
這也帶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那麼,歸正神學的信徒,如何婚配?

既然上帝將這些弟兄姊妹帶來我們園地,
某種程度而言,我就像大哥哥一樣,是否可以為眾多弟弟妹妹帶來一些機會?

婚姻,一直是很重要的大事。
但是,卻也一直是很困難的大事。
別的不說,單單『認識對象』,就已經非常困難。

信仰並非只是單純談道理,
信仰是真正可以實行的。
透過具體的幫助,正如推薦教會、提供婚友平台,都是一種具體的幫助。

確實,有些事務,具有某種程度的風險。
但是,在可以控制與接受的範圍內,某種程度而言,這不也是一種聖經所要求的『基督徒彼此相愛』的實踐?

主耶穌說的這個新誡命,『彼此相愛』,它並不是擴及全世界的同等之愛,而是信徒群體的愛。
我們園地,既然已經可以凝聚一群弟兄姊妹,
那麼,讓大家更實質彼此相愛,也正是實行主耶穌的命令,不是嗎?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1日 16:41
非常棒的想法,樂見其成!
| 檢舉 | Posted by Dorothy at 2011年04月11日 16:52
建議要不要在表頭大大的標明,請有意願的"未婚"弟兄, 將資料(如可以設定要提供屬世年齡,所屬教會,信仰年齡, 學歷等等)email倒小小羊的那一個帳戶,這樣小小羊可以建立一未婚弟兄資料庫好管理跟篩選好弟兄, 要不然靠記憶, 我自己覺得聽起來就好勞累阿!
---------------------------------------------
版主回覆:
我現在就已經在自己信箱裡,設一個婚友分類夾,管理這部分信件與資料了。
小小羊上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1年04月11日 17:24
謝謝〝小小羊〞的方案!!

to 小小羊 ,各弟兄姊妹,下面是我的小小感想,請指正指正.

"凡知道自己不適合獨身生活的人,應該趕快做些功夫,奉上帝的名趕快結婚!!男孩子最晚廿歲、女孩子在十五歲到十八歲之間就應該結婚~~~這是他們正健康而適合結婚的年齡!!"...以上似乎與當代"結婚年齡"概念不同的說話,出自馬丁路德的口.
事實上,我感覺到路德先賢言辭中最重要的"精神"~~"凡知道自己不適合獨身生活的人,應該趕快做些功夫,奉上帝的名趕快結婚",今天仍舊對的.

曾聽有牧師及聖職人員教導,各人須自巳明白神的旨意是否要其單身..,..其實,我想,...他們真有點誤導信徒之可能....,因為,在聖經中,主耶穌己親自解釋了你除非是三種例外,否則神的旨意就是你要結婚!!為何還有人以為須要再深入探究呢?.

"因 為 有 生 來 是 閹 人 、 也 有 被 人 閹 的 、 並 有 為 天 國 的 緣 故 自 閹 的 . 這 話 誰 能 領 受 、 就 可 以 領 受 。"

第一及二的例,沒有人不會不知道自巳的"情況"吧?而第三例,重點是,"這 話 誰 能 領 受 、 就 可 以 領 受 !!!"你能否突破此"律",一定是你自已清楚知道的!!而且,這可算是"特殊恩典",能夠毫不勉強,自然地運用的!!既是罕有奇能,也絕不是要苦苦練習回來的吧?!
相信理智已告訴大家如路德所視,第三種人,是一個神蹟!!萬人難有一位!因此是神無窮的大能充滿着這人,才可以自然地,超越那"律","本能"!

但看看今天教會的男女比例..,..我實在難難理解,..難道今天"獨身恩典"是上帝普遍的旨意...?

可是...,我以為我們弟兄今天無論如何是客觀上,義務上需要實行奉上帝的名結婚...更多....雖然我是貧寒,不中用的弟兄,但我相信我仍舊應當如是說.
| 檢舉 | Posted by Solomon at 2011年04月11日 20:39
1.關於凡知道自己不適合獨身生活的人,應該趕快做些功夫,奉上帝的名趕快結婚
答:
大致上是對的啦!
但是,結婚不比路邊的貓狗,又不是說結就找得到對象結,不是嗎?
當然,假使不管什麼阿貓阿狗我們都不在乎的話,那當然輕易就能結。
但是,假使真要建立敬虔家庭,怎可能沒好好挑選呢?
既然必須挑選,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2.除非是三種例外,否則神的旨意就是你要結婚!!為何還有人以為須要再深入探究呢?
答:
對此種看法,我比較保留。
我認同上帝基本上為男女的安排,是以婚姻為主。
但是,我不認為除了那三種以外,就沒有獨身的可能。


3.但看看今天教會的男女比例..,..我實在難難理解,..難道今天"獨身恩典"是上帝普遍的旨意...?
答:
為何不可能?

林前
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無所罣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當一整個世代的男性普遍很邪惡時,
我不認為上帝為了保護姊妹,而使姊妹進入獨身狀態,有什麼不對。
說真的,這時代男性的邪惡,已經遠遠超過過去的世代了。
除非找到好的弟兄,否則,我不認為勉強進入婚姻,幸福的機會會很高。


整體而言,我認同不管弟兄或姊妹,應該努力尋求婚姻的機會。
但是,我們不是上帝,無法做出最終決定。
在尋求婚姻的過程裡,我們依然要做好獨身的心理準備。
這才是我們應盡的本分。
能進入婚姻,感謝主;
無法進入婚姻,也感謝主。


至於基督徒弟兄,假使去找非基督徒姊妹,是真的很不應該。
我不敢說「罪加一等」,但是,我強烈無法認同。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1日 22:22
請問你有收到我的信嗎
| 檢舉 | Posted by 薇婷 at 2011年04月11日 23:16
今天我已經將資料寄出,所以來信的弟兄與姊妹都會收到我的信。

未來,我會繼續等候資料,然後有新資料時,會陸續寄出。

寫信時,請弟兄愛護姊妹,也請姊妹敬重弟兄。
不管後來發展如何,即使短短幾次通信之後就沒有感覺,不想再發展下去也沒關係,但請務必雙方都保持禮貌與尊重。

不管信件或見面,假使弟兄出現言語輕浮、有性騷擾;
或是分手之後,假使弟兄出現騷擾情事;
請告訴我。
我們這裡,絕對不准有任何教會之狼出現。
只要查證屬實,我會有嚴厲處置,甚至公開點名譴責。

基本上,我不相信我們園地的弟兄,會有這樣的情形出現。
大家個性或許不同,但是,起碼就我瞭解,都是正人君子。



願上帝帶領大家,一如帶領以撒和利百加、帶領雅歌裡的新婦與良人,尋到理想的終生伴侶。
願上帝祝福大家。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2日 11:25
阿恆也有興趣,開始發言,或許神帶領
| 檢舉 | Posted by cnh at 2011年04月12日 11:52
想要貼一篇文章 但這篇文章有一點小小的爭議

http://docs.google.com/viewer?a=v&q=cache:gW4U5sLPrqMJ:word.fhl.net/cgi-bin/rogbgbk.cgi%3Fuser%3Dword%26proc%3Dattach%26bid%3D6%26file%3DM.1138000765.A.1.doc+%E4%BF%9D%E7%BE%85%E6%9C%89%E7%B5%90%E5%A9%9A%E5%97%8E&hl=zh-TW≷=twπd=bl&srcid=ADGEESjo7l4cpSkFnog-xmIMzN3_jNd-4cyEyskZBxnWicNdXspe4PJiWE8QdNvVJuJlzkhfsDnDgAKAcW56CFRW_PRuabWDt_nRI2EOeFgW_36ttPO0WhOocxayoP7Vq5ZYjX-UiWqw&sig=AHIEtbQCYSqpZ-6-Pn9vyX5T3aHkmCmgJg

我自己小小的認為 這篇文章在"可以離婚"上講得不好 錯誤 其他講得滿平易近人又符合小小羊園地的文章的

但因為我只是個初信者 實在是屬靈智慧不夠
所以也希望小小羊能指證一下這篇文章錯誤地方
讓我可以更了解聖經對於婚姻相關問題的教導

謝謝
平安
| 檢舉 | Posted by 花蓮學子 at 2011年04月12日 14:52
回 花蓮學子:

詳細分析我不懂, 但簡單看了好像有一點後現代的影子在裡面(沒有絕對真理), 只要在主裡, 你對我對他也沒錯.

尤其以下這一句, 不可能讀了會認同的!

「事實上,只要信靠神,按神給的恩賜和能力,走在神的心意和呼召裡,無論單身、結婚、離婚、寡居或再婚,聖經都沒有明明的禁止。」

神的心意和呼召會叫人結婚又離婚?
聖經沒有明明的禁止? 十誡不就明明禁止犯姦淫嗎?

如有不足, 敬諒.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2日 15:09
對不起, 按太快了, 以下補充

神的心意和呼召會叫人在沒有「明確規矩」下, 單憑「只要信靠神,按神給的恩賜和能力,走在神的心意和呼召裡」結婚? 離婚? 再婚?

「聖經都沒有明明的禁止」那「神的心意和呼召」是誰來介定? 自己? 感受? 環境? 上帝? 不是說了上帝沒有明明的禁止嗎?


以上, 感謝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2日 15:27
基本上,花蓮學子提供的這篇文章,和我們園地教導與思路,有很大一段差距哦!
事實上,主裡弟兄的觀察,相當正確哦!

『事實上,只要信靠神,按神給的恩賜和能力,走在神的心意和呼召裡,無論單身、結婚、離婚、寡居或再婚,聖經都沒有明明的禁止』
這個論點,就是該篇文章的主要核心論點。
但這論點很麻煩:
1.要不是作者不清楚聖經論點,
2.就是作者已經是採取相對領域、不認為聖經是絕對真理的人了。

當然,還有一種情形是,作者『語意表達不清』。
作者要表達的是:
聖經沒有明確告訴我們『每一個人』該如何做。
但是,說真的,我讀這篇文章的感覺,和主裡弟兄的感覺是一樣的:
作者其實是採取相對主義型態,反正只需要抓住聖經一些經文來遵守即可,其他就可以迴避。

以這篇文章而言,作者認為『慾火攻心』的解決,是『選擇婚姻』的一個非常重大理由,甚至是最主要理由。
坦白說,假使對聖經的全面性理解,到這麼狹窄與膚淺的程度,就開始出來進行教導,那會很嚴重。

我舉幾個例子,就可以輕易戳破這種論調:

1.國中生可不可以結婚?
未滿十五歲的國中生,可不可以結婚?
慾火攻心啊!
哪個青春期男生不是如此呢?
所以,照聖經經文所言,既然禁止不住,那就可以嫁娶啊!不是嗎?

2.國中生和老師師生戀,就可以結婚?
慾火攻心啊!
又不是亂倫,有何不可呢?

3.同性戀者也可以考慮男男結婚了?
慾火攻心啊!
又沒妨害別人,有何不可呢?

以同性戀男男結婚為例,假使我們認為不可,
那麼,表示我們都同意,『慾火攻心』並不表示就能因此而結婚,還有其他聖經經文必須考慮。
既然如此,關於婚姻,聖經還有很大量其他經文,我們怎能不一起列入考慮呢?
信與不信的問題、彼此個性的問題、彼此品德的問題、、、、。

婚姻的成立,不是只需考慮慾火攻心的問題。
慾火攻心的問題,是很實際的問題,但卻不是進入婚姻最主要的考量問題。
事實上,一樣是對婚姻的教導,看看ICCP的教導,就完整許多,恢弘簡潔。
只拿出『慾火攻心』,就認為可以結婚,但其他問題呢?那些都沒解決,如何結婚?

我不是說慾火攻心不能結婚,請不要誤解。
我要說的是:
不要誤解聖經、要全盤解通才行。

慾火攻心,確實就可以準備結婚了。
但是,對象呢?總要找到啊!
找不到對象,如何結呢?
對象要如何找?聖經就一大堆建議與限制了,我們總不能置之不理吧?
年齡與法律規定呢?
基督徒並非違反法律的惡民,而是遵從國家善良法律風俗的。
所以,就算兩情相悅,該等候,也只能等候到時機合宜(起碼總要成年吧?)
需要考慮的因素還很多呢!
怎能因『慾火攻心』,就認為可以結婚?

至於『恩賜』,我必須提醒兩種情形:
1.自己認為有恩賜,上帝認為你沒恩賜
2.自己認為沒恩賜,上帝認為你有恩賜
當然,越清楚認識自己的人,越能正確確認上帝有無給你恩賜。
但很多時候,自己的『認為』,未必是上帝的『認為』。
以獨身而言,自己認為沒恩賜,未必就表示上帝認為沒恩賜。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2日 16:55
可是....這篇是康來昌牧師的文章耶...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read&bid=6&msgno=17

事實上,我兩邊學習的結論是,小小羊的教導跟康牧師的99%一致,除了堅持不要離婚上,是唯一1%的出入....
| 檢舉 | Posted by 迷惑的羊 at 2011年04月12日 17:14
關於「離婚」, 以下貼出康來昌牧師的論點以參考.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read&bid=6&msgno=11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2日 17:30
假使是康來昌牧師的文章,那我的評論會修正。
單看一篇文章,我們無法知道作者屬性,
因此所做出的評論,和看了作者寫過幾百、幾千篇文章的評論,會有所不同。

康牧師不是相對論者,這是我可以確定的。
康牧師這篇文章,我認為那只是小品文型態,不是比較詳細的論述文。
這種小品類的文章,會有點類似『回答問題』型態,只能針對發問者有限的問題,做有限的回答。
我不確定這篇文章的題目,是康牧師自己取的,還是別人幫他取的。
主要是這種文章題目很大,真的要做詳細的論述,不可能只有這麼少的內容與經文依據。
康牧師是思考很縝密,有能力寫出詳細全面性聖經論述的人。
因此,我認為康牧師這篇文章只是針對極有限的問題與思考點,在進行講解說明而已,不是要詳細講解。

對這種小品類的文章,我們閱讀時必須留意:
抓住作者要表達的論點,但不能以為這就是全面性的聖經教導。

迷惑的羊的觀察是正確的,我講的東西,和康牧師講的東西,有很高的一致性。
事實上,任何歸正神學路線的牧師與傳講者,大家都會有很高的一致性,只有一些細節的差異而已。
這也是為何我們園地會強烈要求回應者屬性,必須是同路線的原因之一。
否則,同樣一句話、同樣一篇文章,不同路線的作者,其真正要傳遞的想法就不同。

康牧師有習慣教導一種正確的觀念:
只要是真心走在真理上,不管如何做,都好。
因為,上帝給我們很大的自由。

這種觀念,並不難理解,也是園地常講的類似觀念:
結婚,感謝主;
沒結婚,也感謝主。
病得醫治,感謝主;
病沒得醫治,也感謝主。
去做這工作,感謝主;
去做那工作,也感謝主。

當然,這種觀念,有很多前提,也有很多需要配合的經文。
對這種觀念,我們不能單獨拿出來簡單講。
否則,新派神學也常會大量使用這種觀念:
異性戀,很好,感謝主;
同性戀,很好也感謝主。
外遇離婚,很好,感謝主;
個性不合離婚,很好,感謝主。

我讀過康牧師文章,我深知他絕不是新派那種人。
因此,他講的那種『凡事都可行』的觀念,是正統福音派的觀念,而不是新派那種觀念。


也藉此機會嚴厲警告惡意者:
請別挑撥我和康牧師!
不管是對唐崇榮牧師、康來昌牧師、還有很多牧師,我都非常尊敬,他們都是我屬靈的長輩。
我不是凡事都認同他們的論點,但是,我絕不會抨擊他們!更不會白目去他們面前講「我反對你哪些論點」。
請不要斷章取義拿我的論點,去對康牧師說我反對他。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2日 17:41
小小羊的立場, 不是「絕對」不能, 應該是「只能是在合乎聖經規定下的離婚」.

ICCP 信仰宣言: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的講解與說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192251.html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2日 17:49
容我再轉貼康牧師的另一篇文章:

基督徒的婚姻觀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read&bid=6&msgno=12

我覺得再加上這篇文章,對康牧師整個對基督徒婚姻觀的教導可能會比較完整,不致落入斷文取義!
| 檢舉 | Posted by 迷惑的羊 at 2011年04月12日 17:53
"也藉此機會嚴厲警告惡意者:
請別挑撥我和康牧師!"

請問這是在說我嗎?
我當初不知道這篇文章是誰寫的耶
只是看到他對於保羅說結婚不是犯罪但會受很多苦痛那段經文的解釋跟小小羊有點像 但又說可以離婚
所以才想說貼在這邊請教

抱歉有點被嚇到
(在下不才是個膽小的女生T_T)
| 檢舉 | Posted by 花蓮學子 at 2011年04月12日 17:54
給花蓮學子:
絕對不是在說你啦!

你沒有問題,不用擔心啦!
真有問題時,我會告訴你該改進的,不用擔心。

我說的惡意挑撥者,是會去康牧師那裡挑撥的人。
園地裡與康牧師有實際認識,會寫信給康牧師的人,還不多吧?
康牧師輩份與我們差一大截,除非是他們教會的,否則,我們幾乎都只能單向閱讀康牧師文章而已,根本不太可能與康牧師有聯繫。
即使我與康牧師有過一些接觸,但次數也非常稀少,我也不可能常常去麻煩他。(畢竟我又不是他們教會的,而他又是實體教會的牧師,並非網路事工者。他必須花很多時間照顧自己教會的人。我豈能不斷去麻煩人家?)

我會藉此機會警告與責備,是因為長期被這種人騷擾,而我已經拒絕接納這種人,但對方騷擾依然持續不斷。
所以藉此機會警告。
假使一意孤行,不知悔改,小心上帝嚴厲的刑罰!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2日 18:12
各位好:

我想康來昌牧師的講道或文章,都一直在強調著一個重點,那就是:「不論我們做什麼樣的事情,都要信靠主!心中都要存著上帝的話,體察神所喜悅的事。」

正如 主裡弟兄 所分享的康牧師所寫「從教會歷史看離婚」一文提到:
「信靠主是婚姻的關鍵。信靠主,再困難的婚姻也能挽回;不信靠主,再美滿的婚姻也危機重重。」

那要怎麼知道上帝的話,體察神所喜悅的事?就是從整本聖經中抓住總原則。不絕對化某幾條經文,而忽略了其他相輔助的經文。我想這就是歸正神學所一直強調的事情。

我認為不管什麼樣的文章或談話,都有當時的談話脈絡,以及在這麼脈絡下所要強調的事情。所以會特別加強某些相對應(或相反)的部分,以凸顯所要談論的主題。我想康牧師的文章常常在試著提醒:「不要僅僅只判斷事情好或不好,乃是要去思考背後的原則是什麼。」就像康牧師文章有時會提醒不要太把生活上的事情絕對化、建立太嚴苛的規則。像是聚會時,女生不能穿短裙、男生不能穿拖鞋等等。重點不在於規定本身,乃在於背後的原則,也就是「莊重」。如果能夠把握住原則,那在判斷許多事情上,也就不會偏差得太過份。

我想,歸正神學的精神也在於此,即是「透過聖經中各樣記載的言行,來歸納並認識上帝恆常不變的總原則」。然後這樣的原則,就會成為我們生活中的判斷指引。

所以我想康牧師或許是想提醒我們:要問對問題。不僅僅是問具體事情本身好或不好(例如我要去哪裡工作?我要上哪個大學?),更要問的是「我判斷的原則是什麼?」,當然最重要的問題當然是「我是否信靠主?」

另外,我想稍微提醒 花蓮學子(當然不是針對您,也是對我們大家自己的提醒),在看一篇文章或轉引文章時,如果可行的話,最好在閱讀時也稍微瞭解一下該文章的作者是誰?作者是什麼樣背景的思想?因為這是判斷作者思考脈絡的一個很具參考價值的依據。

在寫文章時,用言語很難完全表達自己的想法(事實上太鉅細靡遺,也很容易模糊焦點);讀者自身也會因著不同的生活經驗,而有不同的解讀。如果想要瞭解一個文章是否合適、自己是否能準確地抓到作者所想表達的事情。從作者的經歷脈絡來理解,會是比較不會失誤的作法。

稍微多做一點查考,不但可以練習如何判斷一篇文章、掌握文章脈絡與所要傳達的思想,避免自己吃進亂七八糟的毒素。另一方面,在推薦時,也可以為其他讀者做到初步把關的責任。愛心、熱心再加上盡責任的智慧,我想這對自己或是對他人,都是很重要的學習。

謝謝


另外附上康來昌牧師的網站「道」,裡頭有許多康牧師的文章。請有興趣的弟兄姊妹參考。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bid=16
| 檢舉 | Posted by 韋伯 at 2011年04月12日 20:49
感謝提醒,因為我沒有先查考清楚便回應自己的看法,在此致歉。
自當學習更謹慎小心和對回應更負責任。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2日 21:56
1.給主裡弟兄
網路文章,未必輕易可以查證的啦!特別是沒有署名那種。
有署名的文章,我們可以進行查證,可以依查證結果進行評論;
沒署名的文章,有時很難查證,只能依照單篇文章進行評論。
以單篇文章而言,我也會做出和你一樣的評論的。
所以,不用太在意。
我們只需保持一種態度:
隨著新資料進來,我們就準備隨時修正看法,而非一路硬堅持到底。
其實,這也是歸正神學的精神:
不斷修正、不斷歸正。


2.給每一個單身的弟兄
只要是單身狀態,二十歲以上,年齡無上限,都可以來給我資料。
即使你現在是在學,也沒有關係,一樣可以談戀愛的。

私下常接到單身弟兄對我訴苦,說找不到合適的姊妹。
可是最近給大家機會了,大家又都很客氣,這樣是不行的啦!
要找對象,要積極一點啦!
既然是弟兄,要主動一點,積極一點。

很多弟兄姊妹,都有一些辛酸犯錯的過去。
但是,那沒有關係!
我一直深信,因著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在我們真心悔改之後,過去一切的創傷與錯誤,都被上帝撫平與抹去。
在上帝眼中,任何娼妓與稅吏,都蒙赦免,成為潔淨的新人。
因此,不要因為過去的創傷就停步不前,真心認罪悔改,努力迎向未來。

願上帝幫助大家。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3日 11:28
小小羊兄長,我不知道該不該推薦自己耶,我覺得目前好像不太適合進入兩人生活,主要是因為環境和不太成熟心態,但是心底又有渴望兩人共同努力的美好!

而且覺得自己都顧不好,又怎能去照顧別人以免對方受傷害! 心底真是矛盾
| 檢舉 | Posted by 瓦歷斯 at 2011年04月13日 13:09
小小羊你好,我在想有些人太客氣的原因應該不是害羞,是因為不知道對方的長相跟外表吧!男生跟女生畢竟是不同的.而且有些人還是不敢跟網友見面吧!
| 檢舉 | Posted by 被父母遺棄的人 at 2011年04月13日 14:56
1.主要是因為環境和不太成熟心態,但是心底又有渴望兩人共同努力的美好!
答:
首先,我必須說,身為弟兄,認真衡量自己狀況,不輕易進入戀愛與婚姻,是正確的。
但是,我接下來要講的更為重要,就是:
不能讓上述階段持續太長的時間。

『時間』,是很珍貴,也是很可怕的。
人的一生,就是那麼長。
當今因為大家花很多時間升學,學歷普遍提升,所以進入社會的時間也延後。
在學校畢業後,真正進入社會時,常常都已經二、三十歲了。

另一方面,除非我們要走速成的婚姻:
認識沒幾個月就要結婚(我很不贊成這種速成的婚姻,請不要誤解)。
否則,假使一般談個戀愛起碼一、二年以上才邁入結婚禮堂的話,
大家想想,要幾歲才能結婚?

結婚之後,馬上就要生小孩嗎?
還是可以稍微晚個一、二年?
這時,又更晚了。

生小孩,是有年齡壓力的。
女生年齡越高,生育越困難越危險。
因此,假使弟兄愛姊妹的話,不該讓姊妹承擔太高的生育風險。

所以,在學生時代,就可以尋找合適的對象談戀愛了。
假使已經出社會,就該一邊努力、一邊規劃、同時也可以繼續尋找對象。

我結婚時,是什麼都沒有的。
很多東西,都是我們夫妻婚後一起努力來的。

確實很多人會在婚姻市場上(原諒我用『市場』這詞彙,因為這真的是很多人的態度),一切用金錢地位來衡量。
但是,未必人人都如此。

我還是相信弟兄假使上進、認真、努力、信仰好,
即使收入不高,依然有姊妹願意委身下嫁的。


2.因為不知道對方的長相跟外表吧
答:
是的!我知道很多人是「外貌協會」的(以對方外貌來決定)。
但是,繼續套用我上面講的:
我相信弟兄假使上進、認真、努力、信仰好,
即使收入不高,即使外表平庸,依然有姊妹願意委身下嫁的。
同樣的,假使姊妹善良、信仰好,
即使姿色不出色,依然有弟兄會熱情愛上的。
更何況,當今化妝技術那麼好,很多姊妹只要裝扮一下,其實都不會太差。

我在這篇公告裡面,沒有提起要雙方附上照片,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
讓彼此去除外在的影響,從聊天開始,認識彼此的內心與風格吧?
當然,單靠寫信,是有可能偽裝的。
但是,多聊一些,是可以看出很多東西的。
盡量已經在信件裡有好感之後,彼此再見面。
盡量不要讓外貌成為判斷的主要依據。
這是我很深的期望。

當然,雙方假使初次就要給照片,我沒有意見。
雙方要使用電話、視訊、直接見面、、、,我也沒有意見。

但是,古老年代的情書模式,不也是一種很美好的認識方式嗎?
特別是園地能提供的資料很有限,畢竟,我們又不是專門在做這個的,園地提供婚友機會,只是一種附帶的幫忙而已。
在這麼有限的資訊之下,先透過信件來彼此認識,算是比較安全可行的方式了。

我不是否認外貌的重要,但是,我不會太高看外貌的重要。
原諒我講句不客氣的話:
中國幾千年來的婚姻,都是以媒妁之言為主,男女雙方見面當時,就是結婚當晚。
結果,這樣的婚姻,離婚的還比今天少很多很多。
今天普遍都是自由戀愛、自己挑對象、自己看對眼才結婚,
可是,離婚率為何那麼高?

事實上,婚友的管道有很多。
假使真的非常在乎外貌,那麼,真的不合適以園地為管道。
畢竟,我們一貫強調的,就是『內心』。
這種話,在當今現實婚姻市場裡,簡直是天方夜譚、笑掉人家大牙。
不過,園地所傳講的、所做的,本來就不在乎人家笑,不是嗎?

我真的很期望大家能以內心為主要考量,而不是任何現實上的收入多寡、學歷高低、職業貴賤、外貌如何、、、來做主要衡量。
我不是說那些都不需考慮、都不重要,請不要誤解。
但是我認為那些盡量不該是成為考慮的第一順位。

我今天的職業不同,對我們夫妻的生活當然會有很大的不同。
在婚前,我們當然要考慮這部分。
但問題是,我愛我妻子,我妻子也愛我,
萬一有天我要去賣路邊攤,或是過很貧困的日子,我們夫妻都願意彼此相隨。
有好的經濟生活,感謝主,我們夫妻相愛相隨;
粗茶淡飯過日子,也感謝主,我們夫妻依然相愛相隨。
我們當然要考慮職業與經濟狀況,對婚後的影響,
但這重點是用來調適內心、準備迎接婚後的狀況,
而不是用來看得起或看不起對方。

我們夫妻剛結婚時,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常要值班,我妻子也常要上夜班。
結果,我們每天能相聚的時間很少。
這就是婚前彼此就必須有心理準備與調適的。
我們不能婚後才來埋怨:
你為何要花那麼多時間上班,不能陪我?
為何你不能常陪我逛街、陪我談心?
懂我要表達的意思嗎?

某種程度而言,我算是不合時宜的人。
我傳講的,是古老的歷世歷代信仰。
我的很多做法,都是很傳統的模式。
我所信的,一點都不新潮。
我堅信聖經的絕對真理與絕對價值、我相信善良內心的重要、我相信真心信奉上帝對婚姻的絕對必須。

有姊妹在我們園地回應裡提過,她有不堪回首的過去,不知道有無弟兄還能接納她這種人。
原諒我一點自誇:
我就是願意接納的人!
我在婚前,就已經訓練自己到願意接納對方任何過去了。

我真心相信,一個真心信奉上帝,真心信仰耶穌基督救贖的人,也會是真心能接納姊妹不堪的過去的弟兄、也會是能真心接納弟兄不堪的過去的姊妹。

我知道,這種人很少很少。
但是,我從不絕望。
即使全面背道的北國,依然有七千人堅守信仰。
同樣的,在交友婚姻裡,我依然相信有這樣純真與堅守信仰的弟兄姊妹。

或許,我是在癡人做夢。
但我真的相信,也這樣謙卑祈求,求上帝真的祝福園地尋找婚姻的弟兄姊妹。

『(耶和華)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84:11)
阿們。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3日 16:14
我想一開始不用思想跳越的太遠, 當作一個認識新朋友的機會就好, 以下是我想到的進路:

1. 從回應留意對方
2. 從小小羊知道對方是否單身
3. 從小小羊知道對方的基本資料
4. 從筆友開始認識對方
5. 從筆友變朋友
6. 在決定下一步前,可以交換相片或在安全環境下見面
7. 決定繼續做朋友或進一步發展

從第1點到第5點都請本著認識朋友為主, 就可以減去尷尬的情況和機會. 當然在第6,7點有可能出現只有一方想進一步, 那就設一段考慮期, 期限後的決定不可勉強, 相信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大家仍然可以做朋友.

最重要的是歸正信仰的朋友難得呀, 作不了伴侶也可以多了一位同路的弟兄姐妹, 多好啊! 作得了伴侶, 更是萬分難得呀!

以上, 如不足或有誤, 敬諒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3日 16:21
謝謝小小羊兄長的分享,也謝謝主裡弟兄的建議!

晚點我也來丟資料!
| 檢舉 | Posted by 瓦歷斯 at 2011年04月13日 17:05
事實上..,...不是太客氣..,是有興趣的,....只因趕畫工作中,並且想來信提供好點點資料,如此晚點我才能來.
謝謝小小羊!
| 檢舉 | Posted by Solomon at 2011年04月13日 19:00
激情易逝 媒妁婚姻恆久遠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05 21:16 (中央社台北5日電)

「媒妁婚姻」的夫妻被許多人視為是「秦晉之好」的聯姻,跟愛情沾不上邊。但是專家指出,父母作主、媒妁之言的夫妻,比起因激情而結合的婚姻,更能發展出持久的情愛。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研究顯示,那些媒妁夫妻或是透過父母或媒人介紹而成為伴侶的夫妻,感情傾向隨著時間越來越濃,而戀愛結婚,感情則隨時間推移減少。

在10年間,媒妁夫妻彼此間的依存感,據說會加倍強烈。

感情專家表示,這是因為媒妁婚姻經過深思熟慮,會考慮到雙方家庭、興趣和生活目標是否能合得來。

這意味他們在生活中更能堅定不移,培養出共患難、同享福的感情。

另一方面,那些戀愛結婚的夫妻,往往因激情而盲目,以致忽略這些重要細節。

當相處變得困難時,他們較容易將困境僅視為彼此浪漫情懷的自然終點,1種命運告訴他們感情出問題的方式。

隨著西方社會離婚率上揚、單親家庭數創新高,研究人員認為,是時候該重新審視西方的愛情態度了。

哈佛教授艾普斯坦(Robert Epstein)研究媒妁婚姻8年,檢視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和東正教猶太人等不同文化族群的相關態度。

他的研究指出,戀愛夫妻的愛意在18個月內會開始消退多達1半。然而,媒妁夫妻的愛意往往逐漸增溫,感情會在結婚5年的時候約超戀愛夫妻。

艾普斯坦認為,這是因為西方人將他們的愛情生活交託給機會或命運,常分不清愛情和慾念。然而其他文化尋覓的,則不只是激情。

艾普斯坦說:「在媒妁婚姻中,夫妻經過思考而結合。在西方社會,重視肉體吸引。然而,人們必須能區分愛和慾。強烈的肉體吸引非常危險,它會是盲目的。」(譯者:中央社張詠晴)1000305
| 檢舉 | Posted by 496540666 at 2011年04月13日 20:38
各位弟兄姐妹們好:

我PO上面那一篇新聞是想回應小小羊的文章,這個研究也算是印證了小小羊的觀念確實是比較保險的。

其實有機會的話,就多問幾對那些相處久的情侶,事實上,完全倚靠外表但感情能維繫到最後的,目前我尚未遇到,除非是特殊利益或偶像明星那可能另當別論。只要符合聖經真理的原則以及教導,剩下的盡力試就對了。

套句小小羊很喜歡用的經文:
『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斯4:14)

我再分享一句我在看完小小羊預定論資料夾後,自己總結的一句話:
『你想要成為負責任、盡本分,得著神積極預定祝福的人,還是想成為散漫隨己意、任憑神消極預定許可的人呢?』

負責任,盡本分。
| 檢舉 | Posted by 496540666 at 2011年04月13日 20:59
也許在這個園地的契友們
可以不定期舉辦聚會
認識同路(歸正)弟兄姐妹
團體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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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覆:
我在2011年04月11日 16:41 的回應裡,已經說過了:
「其實,很早之前,我就一直有一種建構網友會的構想。
實體的網友會,可以做很多事,幫助很多人。
但因為各種困難一直難以克服,所以做罷。」

網友會的很多困難,我都無法克服,所以不須再提了。
我只能做我能克服的,至於不能克服的,我不會高看自己能力。
謝謝大家。

小小羊上
| 檢舉 | Posted by 諾 at 2011年04月14日 10:11
其實是我自己不能原諒自己,自己不能接納自己,我總是覺得,自己犯的錯,怎能要求別人買單?聖經的教導雖然很清楚-喇合悔改信主主也接納她,然而就如同喵網友在我前幾天留言下面的回應,恨罪愛罪人很難,喵網友的想法或許不是主的想法,卻很誠實的呈現了多數人的想法。說世界上存在弟兄願意接納我是容易講的,自己要接納我卻是不易的,這我絕對明白,因為連我自己都不能接納自己,能苛求誰接納我?我真的覺得自己犯的錯不能要求別人買單,所以如果有弟兄和我通過一封信,突然發現我就是那幾篇留言的作者(應該很容易發現,因為我在園地就使用本名),而沒有再寫信給我,我想我也不會去打擾他,雖然我很難過。
| 檢舉 | Posted by 潔明 at 2011年04月14日 19:07
其實是我自己不能原諒自己,自己不能接納自己
答:
已經真實認罪悔改之後,假使繼續停留在這種情緒與心態裡,那是另一種犯罪!
犯的是『不相信上帝』、『不接受聖經』的罪!
因為,那表示你認為自己比上帝大,上帝說『赦免』,但你不相信祂的話,你只相信自己感覺。

請注意:
任何真實認罪悔改之後的罪惡感,都不是來自上帝,而是來自魔鬼。
牠是晝夜控訴我們的!(啟12:10)
請不要掉入陷阱!

給擔心上帝再也不要我的信徒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49366.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4日 21:50
潔明姊妹,如果依照你之前的留言,你現在應該還是有男友的狀況?
若我說錯請指正。

如果我說的沒錯,這樣的情況之下,你是否應該先考慮跟目前的男友分手之後,再去認識其他的弟兄?因為這個標題很明顯是婚友性質的。

不是普通朋友的聯誼,雖然是從筆友開始。若你不先處理目前的感情,冒然燃起另一段感情,事情會變得很複雜。

若我有錯的地方,或是不合宜的部份,請小小羊直接刪除。
| 檢舉 | Posted by David at 2011年04月15日 02:09
潔明姊妹:
妳現在可能比較需要聚焦在與神的關係
讓基督在你裡面重建
使你重新獲得信心、盼望與愛
好好地在信仰上紮根
感情方面的事情放到後面再說
若以妳現在的狀態走入到感情當中
很可能成為妳過於倚重的心靈寄託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4月15日 02:42
我是已婚的﹐但是看見這樣的管道真是為小小羊的擺上感謝主。記得一次聽到John McArthur說到婚姻﹐“別被世俗的浪漫愛情騙了﹐該結婚的人就該努力找﹐能結婚就結﹐不是等到他/她變好變有錢﹐也不要等到年紀一大把了才意識到世界上沒有完美無缺的人﹐今天你看不上別人﹐別人也看不上你勒!”當然他不是說隨便嫁娶﹐但是現在很多人被好萊塢騙得以為火花和電流是必須的否則不叫戀愛﹐又挑三揀四(可是最重要的信仰沒有挑到真是....)結果反而去網路或其他地方找“出口”真是大犯罪...婚姻沒有簡單的﹐全部都要努力經營。各位弟兄姊妹﹐加油!(我是那個團契裡最多話的姊妹哈哈哈)
| 檢舉 | Posted by Joy at 2011年04月15日 04:14
回應David:

潔明姊妹,如果依照你之前的留言,你現在應該還是有男友的狀況?若我說錯請指正。如果我說的沒錯,這樣的情況之下,你是否應該先考慮跟目前的男友分手之後,再去認識其他的弟兄?因為這個標題很明顯是婚友性質的。

-------------------
就實質言之,我有前男友,沒有男友,稱他男友是因為不知道該稱什麼。

我們已經完全沒有見面,他換區聚會已經很多個月了,聚會結束後也不和我見面,就忙著回家打電動和睡覺,他平常並不會打電話給我,他也不談結婚。只是我若和他聯絡,他並不會拒接電話。

如果這樣算是男朋友,而會讓其他弟兄覺得有涉入他人感情的疑慮,那我也認了。誰叫我倒楣。(他是占缺不做事)

我在參加活動之前,關於這個問題,已經有寫信問小小羊,他說實質分手就沒有關係,我也沒有欺神欺人的意思在。

如果以上的描述你們還是會認為那算是男朋友,那我退出活動好了。我參加活動至今也只寫信給一位弟兄而已,他之後沒有回了,我也就算了。

回應古代牧羊犬:
---------------
潔明姊妹
妳現在可能比較需要聚焦在與神的關係
讓基督在你裡面重建
使你重新獲得信心、盼望與愛
好好地在信仰上紮根
感情方面的事情放到後面再說
若以妳現在的狀態走入到感情當中
很可能成為妳過於倚重的心靈寄託
--------------------
我也接受這樣的建議
| 檢舉 | Posted by 潔明 at 2011年04月15日 08:43
看過潔明姐妹的留言, 我不認為潔明姐妹目前是有男友的, 我也不認為目前潔明姐妹不適合進入嘗試交友階段, 在這裏討論可能離題了, 但請問如果要每個人都"預備"好才進入談感情或婚姻階段, 那有誰是夠格的? 重點是潔明姐妹要明白每個人都是一樣"爛"(除了耶穌的拯救,都是無可救藥), 每個人難道在婚前都沒有不堪的糊塗? 沒有上帝的大能跟恩典, 誰能說自己比較好? 悔罪絕對必要, 但一直陷在悔罪中責己不已, 卻一定是撒旦的詭計, 我建議潔明姐妹要明白一點, 就是耶穌的寶血已洗淨了妳, 我們信主後仍恐懼戰兢, 但我們每個人不是仍天天犯罪? 反而我認為有這樣體會的妳, 要更有信心的加入認識新朋友的行列, 更多在過程中去體會神的愛.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1年04月15日 08:54
關於潔明

1.David部分
David的提醒是非常重要的提醒,不過,之前潔明姊妹已經與我確認過,
她已經分手了,所以這部分比較不用擔心。

但是,因為David弟兄的提醒真的很重要,所以我也必須提醒:
結束一段感情之後,才能再與其他人進行另一段感情。
不能尚未分手,就開始另一段感情。
這非常重要,我們要記住。

2.古代牧羊人部分
很不幸的,我覺得潔明姊妹真的要認真考慮的,就是這部分。
我完全贊同古代牧羊人弟兄的看法。
以潔明你目前的情形,恐怕真的還不合適與其他弟兄開始進入交友關係。
你還有很嚴重的信仰問題與內心問題尚未解決,這才是問題所在。

說真的,即使有弟兄願意接納你,但你自己就會搞死你自己。
交友階段,弟兄就必須去拯救還溺在水中的你,這實在太那個一點。
我認為,你恐怕還沒預備好自己。

另外,不用一直公開提自己不幸的過去。
交友階段也一樣。
很多事情,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何苦一直作賤自己?
難道交友階段,每個人都該提出血統證明、基因證明、家族遺傳疾病證明、鉅細靡遺交代一切個人資料與過去、告知對方自己一切的罪、、、,才叫誠實?
我們是在交友談戀愛,不是把對方當上帝來認罪的告解大會啊!

我不是鼓勵說謊,請不要誤解,
我說的是:
所謂『誠實』,並非『凡事』都要『主動告知』。
聖經教我們不要說謊,但聖經叫我們『用愛心說誠實話』。
一切實話都主動說,這不是愛心。

還有,我強烈建議:
既然自己很在意已經公開出來的東西,那麼,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換個筆名,一切從頭開始吧?
我不是鼓勵輕易換筆名、更不是認同每次用多種筆名發言,
但是,以你這種情形而言,換個新筆名,重新開始,會比較好。
否則,你一直被自己想像的東西綑綁住、對一些公開的東西一直很在意,這樣並不好。



關於Joy的分享,我深表贊同,沒有太多補充。
我覺得當今太多人對婚姻真的太不積極。
其實,大學時期,就可以交友了(為婚姻而準備的交友,而不是只想玩玩的交友)。
進了社會,尋找伴侶的難度上升,而且變得複雜很多。
交友婚姻,常常是隨便一蹉跎,時機就稍縱即逝,增添未來尋找配偶的困難。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5日 09:30
但請問如果要每個人都"預備"好才進入談感情或婚姻階段, 那有誰是夠格的?
答:
JK講得非常好,不過,這比較不是我們提醒潔明的情形。

基本上,沒有人能宣稱自己已經『完全預備好』進入感情與婚姻領域。
因為,我們永遠都不夠預備好,永遠都在學習。
但是,在實務上,確實有些部分,是必須讓自己屬於穩定狀況的。
好比:
分手之後,假使對前男女友還抱持強烈感情,無法消減,那麼,這就表示自己還不合適進入另一個新的感情。
好比:
自己信仰上某些和婚姻有關的議題有很強的障礙尚未解決,那麼,這也表示自己尚未準備好進入感情。
(好比說,有弟兄有非常強烈的處女情節,對這種人,我會認為他尚未準備好)
好比:
現在只是國中生、高中生,我就認為對方尚未準備好。

諸如此類的很多,無法一一列舉。
但大致就是這種意思。
也就是說,我們說的『尚未準備好』,與其說是『教義上的討論』,不如說是『實務上的狀況』。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5日 09:43
我是已婚了的, 對小小羊在幫助大家找伴侶十分感動, 所以一有機會就會「雞婆」一兩句, 希望支持一下大家.


有些人應為人家對自己好, 上帝賜福是理所當然, 自己配得更好的.
相反, 有些人覺得自己什麼都差, 沒人理, 給上帝忽略了, 是很正常的.

有人極端自信(自大), 有人極端自卑(自憐), 但聖經卻叫我們看自己要合乎中道. 我想朋友或情侶相交也一樣, 不但看自己要合乎中道, 相愛也要常以為虧欠. 我和我太太都有大家的「歷史」, 大家都曾經有虧欠對方的感覺, 但也許就是這種「不配」的因素, 讓我們在困難的時間更珍惜對方. 所以如果把自己的虧欠感在聖靈引領下調正方向和量度, 未常不是一種祝福啊.


羅馬書 12:3
[我 憑 著 所 賜 我 的 恩 對 你 們 各 人 說 : 不 要 看 自 己 過 於 所 當 看 的 , 要 照 著 神 所 分 給 各 人 信 心 的 大 小 , 看 得 合 乎 中 道 。 ]
羅馬書 13:8
凡 事 都 不 可 虧 欠 人 , 唯 有 彼 此 相 愛 要 常 以 為 虧 欠 , 因 為 愛 人 的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如果引用錯誤, 敬諒.
| 檢舉 | Posted by 主裡弟兄 at 2011年04月15日 11:15
潔明姊妹,我並非冷冷地指責你,那不是我的用意。相反的,我相當憐憫。

我自己有兩段感情的經驗,兩位姊妹都有被性侵的慘痛過去,這些事都是我事先不知道的,我都以完全的接納回應,但是我這樣的接納並未得到正面的回應。

一位姊妹可能過度缺乏安全感,對我的掌控非常強烈,不斷地試探我的底限。交往後我知道他被性侵過,以完全的愛回應他。但事後他又自爆有一個有名無實的"男友",這件事讓我對他的信任造成很大的衝擊,他自己提分手時我沒有挽回,事後他很後悔,但我已經不打算回頭。

另一位姊妹告訴我他被性侵過後,我仍然用完全的愛回應,但他跟我保持曖昧關係,因為我們有共同的屬靈長輩,教導交往最後就是要走向婚姻,他對婚姻有恐懼,所以只跟我保持曖昧,不願跟我交往。然而,他也極度缺乏安全感,只要不合他意的事,就會鬧情緒,最後是輔導介入我才漸漸抽身,我陷的很深。

這兩段感情都讓我流很多眼淚,甚至曾經影響我的正常生活。兩位姊妹因為不相信神就這樣赦免他們、接納他們,想從我這裡獲得安慰,但是如果神的赦免對他們都不夠,我區區罪人哪能有什麼影響?

我最大的錯誤就是誤以為自己的愛可以改變他們,我投入過份的感情,導致我日漸枯竭。若神不是擺在第一位,無論哪一方都會失敗的。

即使這兩段感情的失敗,我仍然抱持著初衷,絕不追問對方的過去,就算知道了也可以接納,我們哪一個不是蒙神赦免的人呢?所以我們也當如此饒恕人的過去。所以,你真的不必一直把過去掛在嘴邊。願神祝福你早日走出過去的傷痛。

P.S兩位姊妹的過去,都是他們主動向我提起的,從認識的過程到發生情愫甚至交往,我絲毫沒有一點意思要追查他們的過去。
| 檢舉 | Posted by David at 2011年04月15日 18:31
謝謝你~小小羊
之前 我沒有針對你的文章留過言 但是你的文章給過我很多幫助 當我看到你對未婚弟兄姐妹的愛和憐憫時 我竟然感動到哭了...
| 檢舉 | Posted by 小麥 at 2011年04月16日 00:52
提供搜尋回應者及其回應的方式

重點:
園地內的搜尋引擎搜尋不到時,可使用google來搜尋

詳細內容請見文章本體後的補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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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覆:
我已經將其回應內容放置在文章本體後面,請大家自行前往文章後面的補充部分閱讀。
非常感謝學而行弟兄的熱心提供。

小小羊上
| 檢舉 | Posted by 學而行 at 2011年04月16日 09:42
綜合回應一下。

一、David部分
對David弟兄的境遇,我深感同情。

在此,也要對所有姊妹講些東西。
雖然,這時代很多男人真的很爛;
也雖然,很多弟兄都是掛名基督徒;
但是,面對很努力活出基督的弟兄,請不要侮辱與糟蹋。

以面對過去有傷害或犯罪的姊妹這種事情為例,
真的有弟兄是會真心接納的。
不管是David還是我,我們都願意這樣做。
我相信,還有很多園地弟兄也願意這樣做。
問題是,今天David弟兄預見的兩個例子,假使是我遇到,我會很憤怒!
憤怒的,不是姊妹的過去,而是對方沒有做好準備的心!

假使你面對自己一些傷害或過去的罪,都一直走不出來的話,那你就不該與弟兄談感情!
因為,這是傷害弟兄!

我不是說戀愛交友階段,彼此不須安慰、苦難不能訴苦,不是這種意思。
但是,自己溺水、自己耽溺在情緒之中走不出來,卻和對方談感情,讓對方浪費時間,或是期待對方解救你,這真的很惡劣很惡劣。

很多心理問題,都是信仰問題。
自己真的必須先把一些心理問題解決好,才有資格開始談戀愛、交朋友。
自己都沒準備好,就和弟兄談感情,真的是害人害己。

今天,談感情交友的路上,大家都該彼此尊重。
一個沒駕照就上路開車的人,是害人害己的人!
感情交友不用考駕照,不用什麼證件,但是,自己捫心自問:
一些重大心理障礙問題,自己倚靠信仰的力量,解決了沒?

我不是說每段感情都一定會開花結果,邁入婚姻。
但是,不該是連駕照都沒有就上路這樣的情形。
在感情的路上,因為個性後來發現不合、一些事情無法解決而分手,並非錯誤,也非不常見。
但是,講句不客氣的:
對弟兄而言,如果只想和女生玩玩,請不要去談感情交友!
對姊妹而言,假使你沒有結婚可能性的心理準備,請不要談感情交友!

我不是說談感情交友就必須結婚,或是馬上為結婚做很多準備,不是這樣。
但是,假使你根本就不想結婚,或連想到和對方有結婚的可能性都沒有,那你就不合適談感情。

我對弟兄要求一向很高,對姊妹要求低很多。
但是,不管是弟兄與姊妹,真的要有點良心!要知道什麼叫『尊重別人』。
千萬不要帶著嚴重的心理障礙,就來交友談感情,害人害己。
交友與婚姻,不是醫治的正確管道。
要尋求醫治,必須透過信仰來尋求、由主耶穌來醫治,而不是由你男友來醫治。

弟兄要努力效法基督,但不管如何努力,我們都不可能變成基督!
我們永遠都只是人,不是神!
我們沒有神力!

這篇回應,我真的很痛心。
但是,真的不能不講。
我期望上帝眷顧每位姊妹,但是,自己該盡的本分,也必須努力去做。
否則,如何能獲得幸福與祝福呢?

願上帝幫助大家。



2.小麥部分
謝謝你的鼓勵。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6日 12:11
要將「生命的歸宿」與「婚姻的歸宿」分別出來,不要混淆了,兩者是有明顯的先後順序:

1.生命的歸宿
身為一位基督徒,我們必須先回歸到神的面前,讓真理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依歸。這個過程當中包括了「心靈的重建」、「價值觀的重建」、「生活準則的重建」等等。而這部分的「重建」與「成聖」是有很大區別的,重建是一種拆毀舊有並奠定基礎的工作,成聖則是不斷地持續向上建構的動作。簡單來說,當基督成為我們生命依歸的初步表徵,就是:1.擁有一顆喜樂的心。2.以「聖經」為依據的價值觀導向。3.以「成聖」為目標的生活導向。(請注意,這裡說的是導向,一種進行式的狀態,並不是指已經達到目標。)當解決這些你生命最迫切的問題,那麼接下來你才能夠準備進入到婚姻生活當中。

2.婚姻的歸宿
婚姻的結合,上帝造人的一部分。夫妻之間的彼此成全,亦是成聖路上重要的一環。所謂的「準備好」,指的不是要在婚姻觀上成為「完全」人,婚姻有許多課題,是在結婚後持續地受造就,不可能就在婚前做好「所有準備」,而是要將你「與異性交往的前提」、「追尋婚姻的心態」以及對「婚姻該有的基本認知」成為出於順服在真理之下的動機:1.婚姻,是上帝看為極好的。2.婚約,是神所看重的。3.謹守聖經中所教導的男女份際。4.以「順服聖經所教導的夫妻之道彼此相待」為追尋婚姻的導向。

3.當面對交往對象時,必須考量到的面向
A.彼此是否在交往的事情上尋求上帝的代領
B.對方是否已有歸向基督的初步表徵
C.對方尋求婚姻是否出於正確的動機
D.在心態上、價值觀上、生活習慣上是否有基本的契合

4.倘若發現對方在上述的條件中不符呢?
A.以其他屬靈長者或主內肢體為中介,透過良性的溝通暫緩彼此的腳步。
B.當最基本的「靈命問題」出現障礙時,應當以此為第一優先解決。
C.弟兄就當尋求弟兄的輔導,姐妹就當尋求姐妹的輔導。
D.無論弟兄與姐妹,千萬不可有「我要幫助對方解決」的心態。
| 檢舉 |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4月16日 14:29
呃!其實本來我還在猶豫是否該回應David弟兄的文章,
沒想到小小羊先開口了,既然如此,我也補充我想說明的部分。

面對這種姐妹,我只說一句話:『不要裡她們!!!』

不管是主內姐妹或非基督徒,有些女生總是帶有「白雪公主」情結,
她們會用各式各樣的理由,將自己從前荒誕不羈的行為合理化,
接著再擺出一副楚楚可憐、受害者之姿,在教會內尋求慰藉,
博取富有憐憫之心的弟兄們同情,巧奪這些弟兄們的關懷,
一旦等到東窗事發、謊言被拆穿之時,又再另尋目標、故技重施。

弟兄們在主的面前還有更多重要的責任,實在沒有時間去浪費在這種姐妹身上!
姐妹們也是一樣,若有弟兄以事業失敗、或經濟拮据為由向你借錢,千萬要小心,
別被愛沖昏了頭,要謹慎判斷才是啊!
| 檢舉 | Posted by 496540666 at 2011年04月16日 14:35
看到小小羊和上面幾位弟兄的回應,我很感動弟兄愛護姊妹的心,但是從我自己身為一個姊妹(不能代表所有姊妹),甚至在不信主的人中間,身為一個女性,我真的要說,都是男人騙你,不珍惜你的付出,對你不好,這個態度正確嗎?

我並不是自以為義的說這個話,我信主以前,到了時候水到渠成結婚,也覺得是王子公主,可惜,過了沒多久,我的前夫就說,他覺得最愛還是他的前女友,婚姻因此畫下句點,這時候有人邀請我去教會,我也成為基督徒(雖然一直信的迷迷糊糊)。接下來,我相信我還是能追求自己的幸福,教會裡面找不到,就到外面找,就這樣過了亂七八糟的好幾年(我必須說,如果從世俗的眼光來看,這些人條件不差,但是,自以為好的,幸福的,可不見得是真的祝福),所以,對,我不是個好人,我不是怪姊妹或指責誰,我想身為過來人,如果和姊妹們互相提醒一下。

我想說重點是,不管是離婚,或者分手,姊妹(或女孩子)哭哭啼啼的訴說自己多麼付出,多麼愛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愛呢?到底是愛那個人,還是其實愛自己多一點,覺得怎麼可能我這麼付出,有人不領情,我這麼努力,怎麼可能事情沒有照我想得進行?我會這樣說,是(至少我還算誠實)有一天我忽然想到,我好像很愛一個人,願意全心付出,不然就好像梁山伯祝英台那樣天崩地裂,然而如果這個對象,全部全部的內在外在條件狀況都一樣,只不過活生生比我矮20公分,我還會考慮這個對象嗎?如果這個人全部全部都不改變,就是不久之後就要得不治之症,還會越邊越醜,要我把屎把尿,我還愛不愛?我的愛,真的是愛嗎?說得容易,我就知道有姊妹因此離開一個出車禍而癱瘓的弟兄,因為他們還年輕,照顧的重擔真的太重,原來,我們憑著血氣的愛,是這麼禁不起考驗。

所以,當我身邊有女孩子哭哭啼啼為情所傷的時候,我都會問,對,很傷心,天崩地裂,但是你到底是愛這個人,還是愛自己多一點?你準備好了嗎?不管過去被別人怎麼傷害,也不能構成我們因此去傷害其他弟兄的理由,就好像有人說家庭問題導致一些年輕人行為偏差反社會,但是也有很多人家庭破碎生長環境不好,卻仍然努力不懈,好像聖經裡面的撒母耳,大衛,約瑟...,也不要好像苦苦追問弟兄是不是真的接納,如果真的不接納,現在的我,老實說,我也覺得不能強人所難,的確是自己過的亂七八糟,但是我也不會因此控告自己,我接下來的日子就好好敬虔度日,我之前最擔心的就是,上帝不會原諒我,但是小小羊也把園地文章寄給我,解答我的問題。

對,我浪費了這些時間才明白這些道理,我花了很多時間,才明白要回到上帝面前,好好對付自己,不把自己整理好,不要說婚姻,連父母手足朋友的關係都處理的不好。

當我現在再看到那些在教會對弟兄胡亂放電,亂送秋波,想藉此肯定自己的姊妹,通常隔一陣子這類姊妹才一付自己根本是無心之過的無辜模樣,還說弟兄其實自作多情,當初因此小鹿亂撞,心慌意亂到現在還斬釘截鐵說,姊妹曾經表白的弟兄們,我真覺得損人不利己,何必呢?
| 檢舉 | Posted by Sandra at 2011年04月16日 20:27
對不起,我想了一陣子,不是那麼確定那位離開癱瘓弟兄的是姊妹還是未受洗的外邦人,所以就說"我就知道有"女孩子"因此離開一個出車禍而癱瘓的弟兄,這樣好一點,總而言之,沒有上帝的幫助帶領,人們單單說愛,說天長地久,常常經不起考驗。

基督徒甚至外邦人中,我都看到有很美好的婚姻的例子,我相信因為兩方都有努力並保持成熟的態度經營。
| 檢舉 | Posted by Sandra at 2011年04月16日 23:05
突然想到之前報導才和選秀節目評審結婚的女藝人,從小在信徒、牧者家庭中長大,因為長得可愛,在教會裡像是個小公主,在與異性交往的時候:『懂得拿捏「人人有希望、個個沒把握」的技巧』……報導中也提到,這位藝人以前分手的經歷,似乎和對方無法承受她與其他男士之間各種『精神曖昧』的壓力,所以才吹了。

可是老實說,在單身信徒的圈子裡,『精神曖昧』還滿普遍的,而且還好像滿有理的:「就機會不要輕易放掉啊…」「又沒做出什麼錯事啊…」

曖昧…真的吃不消啊。
| 檢舉 | Posted by 小強 at 2011年04月17日 00:41
和人的相交搞到"精神曖昧"的地步, 這原是可以清楚避免的, 劃清界線的, 大家都是大人了, 用言語和行動表達界線根本沒那麼困難, 會發生精神曖昧, 是因為"不肯"表明清楚界線, 是喜歡享受被對方獻殷勤的感覺, 才弄得曖昧不明, 但罪就是罪, 也許在我們眼裡有大小之分, 但上帝可沒有分50%的罪或是100%的罪, 只要是罪都是100%的罪.
| 檢舉 | Posted by 阿岱 at 2011年04月17日 18:30
婚友報告:
1.特別歡迎三十歲以上的單身弟兄踴躍主動對我提供資料。
目前姊妹索取者眾,但弟兄報名者少。
我們需要各年齡層的弟兄資料,特別是三十歲以上的。
否則,有些姊妹的年齡需求,我幾乎難以提供。
另外,即使四十、五十歲以上,依然歡迎提供資料。
即使你已經五十歲以上,依然有機會認識等待中的公主與王子的。
當然,二十幾歲的依然歡迎。
只是因為三十歲以上的弟兄好像很害羞,所以我必須特別出來鼓吹一下。

2.不限地區,都歡迎提供與索取資料
目前幾乎都是台灣地區,但是,不管是香港、美國、、、,都依然歡迎。

3.請姊妹(或幫姊妹的人)索取資料時,麻煩告訴我一下姊妹的年齡資料,以減少我工作負荷。
基本上,我在年齡部分是遵循:
1.男大女小一定寄送
2.女大男小的話,男生小女生二、三歲的,我一樣寄送。男生比女生年紀小超過四、五歲以上的,我就不寄了。(假使男生比女生年紀小很多,女生不介意的話,沒有關係,不用客氣,請額外通知我,我就會寄送)。

以上幾點,我會補充進正式文章裡。


4.修改『未婚』變成『單身』
原本文章條件設定是『未婚』,但我的意思是『現在是沒有婚姻狀態』,不是『從未結過婚』。
所以,修改成『單身』。
也就是說,包括合聖經的離婚、喪偶,都屬於我們歡迎的條件。

5.修改『來信提出要和哪位聯繫』的條件。
也就是說,姊妹提出請求時,不一定要指明哪位弟兄,可以不特別指明。
這時,我就會按照年齡來寄送資料。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我們努力盡本分,成果則交給上帝。
很多時候,只要我們努力盡本分了,有時,即使是看似很渺茫的機會,甚至是覺得自己年齡太高不可能了,但上帝有時就是會帶領與賜恩,讓兩個看似不可能成立的交友婚配,就是真的成功了。

願上帝祝福待婚的大家。(這真的是我衷心的祈求)


以上是關於婚友規定部分。
以下是關於程式改進部分。

6.感謝學而行弟兄提供google搜尋的方法,也感謝frog弟兄依照此方法,寫出程式,幫我們直接在園地搜尋功能裡,直接掛上程式。
也就是說,現今大家有兩種方法可以進行關鍵字搜尋:
1.『搜尋站內文章』欄位
2.『google站內文章搜尋』欄位
只需輸入關鍵字,就可以找出『文章』和『回應』了。
特別是回應部分,使用google站內文章搜尋,才能搜尋出來。

我這樣一個電腦不通、程式不會的的人,
從園地一開始設立,就受到上帝差派很多肢體的幫助,幫我解決很多程式問題。
蒙上帝悅納的事工,上帝常常就是會差遣意想不到、不認識的肢體來協助。

我根本都沒見過大家,但上帝大能,就是讓我們在主裡合一、互相幫助。
什麼是真合一?
這就是真合一!
這才是真合一!

非常感謝大家。
願上帝祝福每位幫忙園地的弟兄姊妹,大大賜福給大家。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18日 17:59
期待聽到大家的好消息!!
| 檢舉 | Posted by Denver at 2011年04月20日 03:33
婚友公告。

1.假使有任何弟兄或姊妹,要求終止繼續寄送資料,請告知。
未提出終止要求之前,我會繼續將弟兄資料寄送給姊妹。

2.假使雙方談得來,彼此有些基本認識,而且已經有些好感的話,不妨盡早見面。
畢竟,筆友階段只是一個初期階段,用來做為初步的認識管道。
但是,這和實體見面還是有很大一段差距。
假使第一個階段雙方感覺都還不錯,這時盡早實際見面接觸,以決定是否繼續將感情發展下去。
假使見面後有一方感覺彼此不對盤,則可趁早停止將感情發展下去。

3.一旦結婚,就不能離婚(除了極少數合聖經的離婚外),此時離婚,就是犯罪。
但是,交友階段,隨時可終止,並不是犯罪。
結婚之後,就不能因為對方身高、體重、外貌、談吐、彼此不來電、、、而離婚。
可是,婚前交友階段,可以因為對方身高、體重、外貌、談吐、彼此不來電、、、而分手。
更何況,在確定穩定之前,甚至連男女朋友階段都還不是,就終止發展,更沒有問題。
只是假使要終止時,盡量彼此溫柔禮貌。
拒絕發展下去的,不須罪惡感,因為這不是犯罪。
被拒絕的,也不須太傷心難過,因為這表示對方不是上帝為你預備的。

4.交友階段,一樣要常常禱告,尋求上帝帶領。

5.之前已經提醒,現在再講一次:
並非什麼事都『主動告知』,才叫『誠實』。
聖經要求的是『用愛心』說誠實話,而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主動告知。
哪些事該積極主動告知,哪些事可消極被動不提,自己拿捏。
假使自己要主動告知,自己就該勇敢承擔告知之後的結果,不用來對我訴苦!
自己衝動去主動告知,然後被人家拒絕,還來找我訴苦,表示你不成熟!不夠格參與我們園地婚友機會。
人家本來就有權利拒絕!交友階段,雙方都有權因為對方某些部分與自己喜好不同而決定終止。
只是假使條件越高,就越難找到婚配對象。
條件要如何拿捏,這是個人信仰、喜好、與智慧的綜合決定,沒有絕對答案。

我常用一個問題來問所有交友階段的弟兄姊妹,請自我檢驗:
假使上帝要你和一個什麼樣條件的人結婚,你的決定是什麼?
(上帝不可能提出不合聖經的要求,但是,當上帝的要求不合你喜好時,你的決定是什麼?)
假使我們認真檢驗自己面對這問題的答案,我們就會知道自己信仰到什麼程度。

這不是說我們不能對上帝提出自己喜好來進行擇友,而是一種是否願意順服上帝、有多願意順服上帝的心態。

我只能說:
信仰越好,越能蒙受祝福。
就是這麼簡單。

有篇以前的文章,大家不妨讀一下:
『快跑的未必能贏:我的感情故事』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494911.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25日 10:40
婚友公告:

1.假使弟兄對於姊妹年齡有限制,或是其他限制條件,請記得告訴我一下。
好比假使無法接受女大男小、居住地有限制、、、、。

假使沒有特定限制條件,我就是依照原先發佈的內容,不分地區、年齡女生比男的大個幾歲以內,全面寄送。

我是覺得假使可以的話,弟兄不用排斥女大男小、居住地部分啦!
人生真的很難講,有時上帝搞不好覺得比你年紀大的姊妹比較適合你。
而居住地部分,其實並非不可克服的。
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可是異國異地聯姻的。

不過,這些都不勉強。
畢竟,婚前,每個人喜好、考慮、接受程度不同,沒有對錯之分。
我的原則很簡單:
以盡量少的限制條件,達成比較多的搓合機會。

但是,每個人有權利決定自己的限制內容。
姊妹部分,由於你們是收到資料之後,可以自行決定。
弟兄部分,則可以增加你們希望增加的限制(假使你們覺得收信過多、或是普遍不符合你們限制要求的話)。


2.假使一開始接到信,就非常在意,而無法接受姊妹的基本條件時,(好比年齡差異、居住地問題、、、),請盡快就禮貌告知結束,不須有罪惡感,或不好意思拒絕。
但是,假使可以的話,請聽我這老人一句勸:
上面已經講過了,其實,假使不是真的很排斥的話,盡量還是聊一聊吧?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4月29日 23:39
好久沒回來看~~
沒想到討論的還真熱烈呢...
但重點是...有搓合成功嗎??呵~~
靠著文字要找到伴侶仔細想想其實真的不容易!!!
我還是走實際一點的路線在教會找對象...^^
願上帝祝福大家!!!
有空我會貼一些不錯的文章給各位看~~
相信對未婚的弟兄姐妹會有幫助的...
| 檢舉 | Posted by 阿璋 at 2011年05月6日 22:37
重點是...有搓合成功嗎??呵~~
靠著文字要找到伴侶仔細想想其實真的不容易!!!
我還是走實際一點的路線在教會找對象...^^
、、、有空我會貼一些不錯的文章給各位看~~
答:
結果,你讀了那些文章,就找到理想伴侶了嗎?
你在教會找對象,就找到對象了嗎?
不接受我們園地模式,就請安靜讀文章便是!
別人在辛苦努力,幫助有需要的弟兄姊妹時,不用來講五四三的話。
你沒有需要,不表示別人沒有需要。
你覺得這管道不怎樣,不表示別人覺得這管道不怎樣。

沒有一個模式,是保證萬無一失、只有優點沒有缺點的。
假使非常年輕,那麼,不想嘗試什麼模式,倒是無妨,反正還年輕,時間夠多。
但假使已經有一定年紀,那麼,這不嘗試、那不嘗試,坐著空等。就以為天上會掉下禮物,那是蠢人!

上帝恩典施行的方式,是我們能擅自限制的嗎?
我們能限制上帝只能透過哪種方式,才能讓我們認識婚配對象,其他方式就是不行?
一個動輒限制上帝的人,會是真正敬畏上帝的人?
只要是合聖經的、沒有違反聖經真理的,我們保持開放的心,不敢限制上帝的手。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我們努力盡本分,我們努力做各種嘗試,然後對上帝的結果,欣然接受。

成功婚配了,感謝主的恩典;
被拒絕了,也感謝主的恩典。

看見每一位寄信來參與婚友的弟兄姊妹資料,我求主恩待這些人。
不管過去經歷過多少失敗、經歷過多少被拒絕的經驗、乃至於從來沒經驗,都沒有關係,求主恩典臨到這些弟兄姊妹。

人的努力,不可能搖動上帝的手。
但是,人的努力,可以成就上帝原本就預定的美意。

聖經講的,是積極的預定論,不是消極的宿命論。
我們反對積極思想邪術,但我們絕對要努力過積極進取的人生。

嘗試,就有機會。
願上帝祝福每一位尋求伴侶的弟兄姊妹們,將恩典大大賜給你們。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5月7日 10:43
寫信方式不會有只看外表的膚淺認知
我認為反而比較”實際”呢
我以過來人的身份真的要說
外表只有見面前一個禮拜比較有在注意
後面交往真的都不會在意美醜了
真的會不會長久的關鍵反而是信仰所帶出的謙卑
謙卑的人越看越帥越美
沒有信仰又驕傲的人
會越看越醜
怎麼打扮都沒用
知道有這麼多弟兄姐妹加入筆友交友
真的很高興也很感動
這些弟兄姐妹都是為自己的人生積極負責任的人
當然結果如何都交給神
但看出是上帝給的機會
並對上帝給的機會積極回應的人
是負責任的態度
而且不論結果如何起碼可以與同信仰的弟兄姐妹分享信仰
真是一件美事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1年05月9日 14:10
給阿璋:
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自己,不是我們。
這裡從來就不是你想放言高論,就可以放言高論的地方。
遊戲規則早就規定得很清楚,你自己不理會而已。
(設立宗旨與說明裡,都已經清楚寫好規則了)

至於你這種人,我們回應已經寫好那麼久了,你現在才看到,
表示這園地對你而言,不過是個玩遊戲的地方而已。
在你眼中,這地方並不是你看重之處,你也不是我們園地長期網友。
你這種過路客,就敢來放言高論、亂掰一通,以為自己了不起嗎?
多少弟兄姊妹,是長期在這園地裡了,或是真心來此園地學習的。
這些人才是我們服事的人,不是你這種囂張的人。
一個人有料沒料,看個幾篇回應,我心裡大概就有個譜。
越是半桶水,越是響噹噹,偏偏自己還不知道自己只是半桶水,更加可悲。

園地的婚友機會提供,不是為你這種人而設,也不需你這種人來扯。

不要以為我欠網友、我需要多少人氣。
假使有任何人以為來這園地,就是給我好處,我必須客氣招待,那我必須說:
你們搞錯了!

傳講真理,我根本不在乎有沒有人要來讀。
來的,讀下去的,益處是你們自己的。
不屑來讀的,損失也是你們自己的。

我才不是那種腦袋不清楚的阿民念主義者,以為福音和真理,要去低聲下氣『求』人家來讀、來信奉。
對我而言,傳講真理,是『理直氣壯』,才不是低聲下氣去求人家信的。

動輒以為我們這裡錯那裡錯的,自己有本事,自己去設部落格,不用來浪費我們時間。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5月16日 22:28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這個婚友介紹的活動,也到了該告一段落的時候了。
由於參加的弟兄大致已經告一個段落,幾乎沒有新的弟兄繼續報名。(偶而有新報名的,但我實在太陌生,所以無法介紹給姊妹。因為,我還是寧願先對弟兄篩選過)
而後面報名的姊妹,由於進場時間過晚,也比較難有機會了(因為,合適的弟兄,大概也都已經和一些姊妹在進行聯繫,未必有更多時間可以來與新筆友通信了)。
所以,活動暫時已經可以告一個段落,
請弟兄與姊妹,不用再來報名與索取資料了。
過幾年後,假使我再次有感動,就可以再辦另外一次的婚友介紹。
那時,參加者可能都已經不一樣了,有更多心的人加進來了。

目前,已經有些弟兄與姊妹,穩定聯繫中。
未來是否能繼續發展成戀人,甚至走入禮堂,一切都未可知。
我們繼續善盡人的本分,敬畏上帝的主權,看上帝如何帶領。
願上帝眷顧你們,繼續帶領你們的未來。

弟兄啊!姊妹們!
人生有很多東西,是自己努力可以獲得的。
但是,也有很多機會,並不是自己努力就能得到,而是非自己所能掌握的。
這部分,一般人會稱之為「命運」、「機運」、「巧合」,但我們基督徒深知一切都是上帝在掌管,因此,我們更需留意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機會」,是否具有屬靈意義。

我舉個例子:
你努力讀書,考試一百分,這確實是你的努力得來的(當然,背後是上帝的恩典,使你有能力讀書功課好)。
但是,你假使沒動用任何關係,會遇到什麼老師,那可不是你自己努力就能決定的,而是天上掉下來的。

再舉個例子:
你在網路上閒逛,獲得很多知識,這確實是你努力來的。
但是,你會在偶然中逛到小小羊園地,然後被深深吸引,之後固定下來成為長期網友,那可不是你努力來的,而是天上掉下來的。

什麼是「天上掉下來的機會」?
就是完全非你所預期、非你所能掌握、非你努力所能得到的。
好比這個婚友機會,這絕對不是你們自己想出來的點子、不是你們對我提出的建議、你們搞不好從來沒想到園地會搞出這機會。
你們從這機會裡認識的對象,非你們努力就能認識得到,因為,若沒有我提供這機會,你們在這世上,連認識的機會都幾乎是等於零。
而我若不是因為心中有了感動,也不可能提出這機會給你們。
這感動是來自哪裡?
我不敢說一定來自上帝,畢竟,我不敢當觸犯十誡第三誡妄稱上帝名號的人。
但是,遇到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機會」時,我們雖然不能隨便說那就是來自上帝,
可是,假使我們毫不思考這是來自上帝給的機會的可能性時,那我們也過於魯頓無知。

所以,請珍惜這種「天上掉下來的機會」。
因為,有時機會是不再重複的。

有機會當好朋友,那就努力彼此當好朋友。
有機會變成戀人,那就努力彼此當個好戀人。
有機會進入婚姻,那就努力邁入禮堂。

我們努力,上帝就必眷顧,帶領大家前面的路。


當然,也有些弟兄姊妹,一開始寄信就遇到石沈大海的情形,或是很快就被拒絕。
當然,我們心裡可能會感傷,但是,請不要憂傷,因為,一切都是上帝在掌管。
『拒絕』,有時也是一種明確的上帝答覆,讓我們知道對方不是上帝為你預備的,
所以你可以另尋其他機會,不需繼續花費時間。

人生活那麼久,我越來越敬畏上帝主權。
不管上帝的答案是『yes』還是『no』,都好!
起碼,我們可以明確知道答案,方便自己繼續規劃未來、努力前面。
最令我頭痛的,反而不是上帝說『no』,而是上帝『沈默』。
這時,反而不容易判斷上帝旨意。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管你們是弟兄被姊妹拒絕,還是姊妹被弟兄拒絕,都好,都是一種上帝給的答案,使你們不需要做浪費時間的事。

感情這種東西,是很微妙的。
有時,真的是很主觀,不是純粹理性可以分析的。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有感覺就是有感覺,沒感覺就是沒感覺。
沒錯,有時雖然一開始沒感覺,後來可以發展成有感覺。
但是,假使不管如何發展,後來一樣沒感覺,那就一定不是上帝來的。

在感情的事情上,聖靈的感動,必定是雙方的,而非單方的。
雙方感動的時間,可以有先後,未必要同時。
但是,假使一段時間之後,依然只有單方有感覺,那就表示這不是上帝預備的。

很多靈恩派以為歸正神學反對感覺,但那是嚴重大誤解。
歸正神學從來不廢棄感覺,而是反對廢棄理性。
不管是感覺,還是理性,都是上帝給我們的,我們都不能廢棄。
靈恩派的可怕,是廢棄理性,唯靠感覺,並妄稱上帝名號,將一切個人感覺都宣稱那就是來自上帝。
然而,我們絕不願去犯這種罪。
我們看重感覺,但也訴諸悟性,凡事檢驗。


雖然我事前已經一直提醒,但是,很不幸的,還是有少數寫信過程不愉快的情形發生。
倒不是發生什麼性騷擾之類狀況,而是一些信件中言詞不夠體些溫柔、態度不夠尊重之類。
對此,弟兄當然需要學習更知道如何與人相處,姊妹也可以從中學習到如何面對各式各樣的人。
我們都希望遇見的對方,是讓我們感覺舒服的人。
但是,有時事情未必盡如人願。
畢竟,一樣米養百樣人,人人個性不同。
社會上是這樣,基督徒圈子裡,也無法避免。
但是,不管如何,願上帝幫助不成熟的弟兄與姊妹能從中學習到更成熟的功課,也幫助受傷的弟兄姊妹內心得到上帝自己的安慰與醫治。


不管大家在這次的婚友活動中,結果如何,
我都深深懇求上帝祝福你們,使你們蒙受上帝無比的大恩典。
假使未來你們發展到進入禮堂,你們都欠我一個大紅包(開玩笑的)!

我只有一個要求:
假使你們有天真的進入禮堂,請記住上帝給你們的大恩,並在眾人面前做見證,感謝上帝恩典。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民6:24-26)
阿們。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08月28日 17:15
感謝小小羊對園地單身弟兄姊妹的的關心與努力。
| 檢舉 | Posted by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 at 2011年08月28日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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