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家裡婆婆掌權,婆婆常欺負我、、、、、



答:
我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婆媳問題』的核心,不是婆媳問題,而是『夫妻問題』。
所以解決夫妻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婆媳問題,否則都只是解決表象而已。


上帝對夫妻的準則是甚麼?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任何違反這一條規定的,都不太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請注意:
1.離開父母
換言之,任何夫妻之間的事,都不能拉哪一邊的父母進場參戰,頂多只能請父母進來調解。
而且,心態上、經濟上,都必須獨立於父母之外。
夫妻雙方都不能攻擊對方父母,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對方,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夫妻。


2.二人成為一體 + 妻子順服丈夫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3-24)
所以,除非丈夫違反聖經,否則妻子必須順服。
所謂順服,並不表示雙方就不需溝通、不需取得一致,而是當雙方意見僵持不下時,妻子必須順服丈夫。


所以,你反而必須多為丈夫禱告,求上帝賜丈夫力量,能成為有智慧、行真理的丈夫。
否則的話,很難解決婆媳問題的。


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很多,比方說要愛妻子、體諒妻子、、、。
假使這個丈夫真的愛妻子,他就會願意為了妻子被婆婆欺負的問題,認真去想解決的辦法,甚至帶妻子離開這不良環境,避免妻子受傷害。
假使丈夫在婆媳問題上,想當好兒子,卻不願當好丈夫、不願意為妻子捨命,你幾乎不太可能真正可以解決婆媳問題。


一個真正的好丈夫,當然會是孝子,但絕不會是愚孝,而且絕對會將夫妻關係的位階列在他父母位階之上。
任何一個丈夫,只要他將夫妻位階放在他父母位階之下,任何衝突發生時,他優先選擇他父母而非選擇他妻子,都是不合聖經的丈夫。


要如何檢驗?
很簡單問個小問題吧:
假使有一天,遇到災難,你只能救你母親和我這妻子,你會選擇救誰?為什麼?
當然,說的不一定會這樣做,但起碼你可以知道他的一些想法。


很多丈夫的想法是什麼,知道嗎?
「天大地大之外,我父母最大。
妻子可以再娶,父母不會再有。」
這是很多未信者的觀念,也是很多基督徒錯誤的觀念哦!
正確的聖經觀念,不是這樣的哦!
你若嫁給這樣的丈夫,除非他觀念改變,否則婆媳問題,很難解決的啦!


很多東西,婚前最好就知道比較好。
一旦婚後才知道,除了忍耐與禱告,也沒有其他好方法了。






小小羊

『「天大地大之外,我父母最大。
妻子可以再娶,父母不會再有。」
這是很多未信者的觀念,也是很多基督徒錯誤的觀念哦!
正確的聖經觀念,不是這樣的哦!』


那請問小小羊,正確的聖經概念是什麼?
| 檢舉 | Posted by 慕恩 at 2010年07月18日 15:38
我想請問災難二擇一救誰的題外話。

會不會不管救哪一個都會違反聖經呢?
或是都不違反呢?

夫妻合為一體,丈夫要為妻子捨命。
救妻子無庸置疑。

但是如果不救父(母),此時是否會違反孝敬父母?

再把孩子加進來三選一。
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有責任養育孩子。
是否會變成互相矛盾的狀況?

又,孩子成年了,父母照顧孩子的責任沒有了。
再來三選一。
是不是孩子變成唯一可以捨棄的對象呢?
| 檢舉 | Posted by David at 2010年07月18日 17:35
1.正確的聖經概念是什麼?
答:
文章已經講了啊!
這篇文章在講的重點,就是正確的聖經答案啊!

我再講更清楚好了:
1.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成為一體,不是與父母成為一體。
父母關係,要低於夫妻關係。
2.妻子要順服丈夫。
3.丈夫要愛妻子,要為妻子捨己,不是為父母捨己。


2.會不會不管救哪一個都會違反聖經呢?或是都不違反呢?
答:
當然可能啊 !
但那還是不能解決我的問題啊 !
我的問題很簡單 :
萬一你就是無法全救,只能救其中之一時,你如何選擇?

面對兩難,請不要輕易就用[兩者全救]之類答案來回答我,
因為,我當然知道要全救,但問題是,假使無法全救呢?假使只能選擇一個而已呢?

請不要小看這種兩難的問題,雖然很尖銳,但卻會讓我們清楚很多真理。


3.但是如果不救父(母),此時是否會違反孝敬父母?
答:
不會!
因為聖經對於孝順父母的規定,不含為父母捨己,
可是聖經規定愛妻子必須到為妻子捨己的程度。
看見這兩種的程度差異了嗎?


4.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有責任養育孩子。是否會變成互相矛盾的狀況?
答:
一樣不會!
理由同3。
父母對子女的責任,無法大於夫妻間的責任。
父親對兒女的愛的位階,無法大於對妻子的愛的位階。

父母-----夫妻-------兒女
只有夫妻位階最高,其他都是次之。
任何搞錯位階的,都是違反聖經,很容易造成混亂與不幸。

類似的觀念也很簡單:
孝順父母,與順服上帝,位階哪個大?
順服丈夫,與順服上帝,位階哪個大?
當然是上帝大!
所以,萬一無法兩全時,當然只能選擇順服上帝,
這時,我們不能說此人就違反孝順父母、就違反順服丈夫的規定。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7月18日 20:21
感謝解答!
| 檢舉 | Posted by David at 2010年07月18日 21:00
>遇到災難,你只能救你母親和我這妻子,你會選擇救誰?為什麼?

先救還未信的。
| 檢舉 | Posted by 又懶又惡的僕人 at 2010年07月19日 07:23
1.先救還未信的。
答:
不對!
這種回答,表示你還是沒讀懂這篇文章。
假使面臨兩難時,救人要先救未信的,捨棄已信的,
照此種觀念推下去,假使你面臨你自己已信的妻子,和船上才知道他未信的陌生人,船難時,你只能救那個陌生人,要捨棄你妻子。
看見了嗎?
什麼時候起,未信的陌生人,竟然比你已信的妻子位階還大啊?
你若照此原則行事,那你會比未信者還不如,成為聖經譴責的對象。

救人兩難時,連父母、子女的位階,都還比陌生人高。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聖經對許多事情的倫理規定,是有位階的,大家不要擅自主張,作出一些看似偉大的觀念。
其實,不合聖經的觀念,即使看來神聖,也經不起全本聖經檢驗。

真正照聖經規定來做,我們才有真正的平安幸福可言。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7月19日 07:59
人對聖經中生命優先順位不解及不順服是所有人際關係問題的根, 人都在問題表面打轉, 殊不知, 回歸聖經教導, 人際關係才會走上正軌, 而很不幸的, 現今家庭中的夫妻關係, 常是婆媳問題, 姻親問題, 親子問題的源頭, 謝謝點醒, 非基督徒的不明就理還可理解, 但大多基督徒還是對聖經真理霧煞煞, 真不知是基督徒自己的不用功, 還是要歸罪於教會不盡責教導??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0年07月19日 10:42
羊老 平安
父母 腦傷 行動不便, 雖有外勞照顧,
但久病 情緒差 像小孩 , 常煩妻子,造成妻子委曲求全.

為顧 及 妻子情緒, 於是把父母 送至 養老院照顧. 只能 假日去探望.

a但每次去探望, 都是心痛,因父母都渴望回家.不斷懇求,又親戚間的壓力.

b為顧及 妻子,又符合 神教導...

二害取其輕(a/b). 但都是心痛..

請問羊老師...我 只能 禱告..忍耐 是嗎 ?
| 檢舉 | Posted by at 2010年07月19日 14:39
寫給光:
禱告求主安慰你父母並且看到你的難處和需要,我之前也有這樣的困擾和苦痛,但我比你好點,我的親戚都支持我。快兩年了,前些日子難得帶她出去慶生,她很開心,現在都不太跟我吵著要回家了。
| 檢舉 | Posted by 李 at 2010年07月19日 15:05
成家後仍與父母同住, 都是多擾多煩憂居多, 我想並非要住在一起膩在一起才是孝吧!
| 檢舉 | Posted by JK at 2010年07月19日 16:16
光講的,是相對領域,而非絕對真理的東西,所以,沒有一定答案與對錯。
基本上,個人領受不同、家家狀況不同,無法完全照抄。

對於絕對真理,我們絕不妥協,
但對於相對領域,上帝授權給每個人決定。

要將精神、情緒出問題父母送至養老院,無妨;不送至養老院,也無妨。
看自己家庭狀況而定即可。

基本上,能和父母住一起,無妨,
但原諒我這樣說:
能住得好的,並不多。
所以,假使無法和諧住一起,我不認為需要勉強去住一起。
有時,『住附近』,但不住同一家,常常或天天去探望父母,會是一個不錯的解決方案。

假使經濟狀況可以讓你在家裡附近租房子給父母住,又能幫他們請看護的話,你或許可以考慮看看。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7月19日 16:32
大家好, 容我另外一個提議 :
若可以的話, 就介紹教會長青團契的人跟父母作朋友, 鼓勵他們另拓自己的交友圈. 也多加入長青團契, 讓父母有社會參與感也是很重要的, 否則可能在情感上會很渴望兒孫陪伴, 這是正常的.
| 檢舉 | Posted by Amy at 2010年07月19日 17:34
對於amy所說的我也有所感觸,雖我尙未婚,但真的覺得父母若沒有自己的交友圈或是生活圈,他們的生活重心全都落在子女身上,變得生活毫無目標,相對的他們對兒女的生活就會較為嚴苛與限制,我再讀大學離開雲林家鄉時,我家人ㄧ度無法接受我到外縣市讀書,每天流淚洗面,多次勸他們要將生活重心轉移,參加教會活動或是手工藝等等,但就是很難..每天鬱鬱寡歡,甚至開始出現精神壯況的疾病,但該說了也都說了 狀況依舊如此.我真害怕若有一天我結了婚 他們該怎麼辦??狀況豈不是更慘,院主幫助我..
| 檢舉 | Posted by 盧比 at 2010年07月20日 09:12
「假使有一天,遇到災難,你只能救你母親和我這妻子,你會選擇救誰?」

這個問題很奇怪。

搞了半天,我是救主?

發生災難時,我可以決定誰被救,誰不被救?

全能慈愛的上帝,在災難發生時,會讓我在妻子和母親之間,只准挑一個來救?

這個假設性的問題很荒謬,也不實際。

拿九二一或四川大地震來說好了,丈夫看到房子塌了,他會先去考慮聖經原則中誰最優先,然後決定救誰?

這時候丈夫當然是拼命地挖、死命地挖、能救到誰就就救誰,哪有可能會有時間想:「要先救哪一個?」

文章中的聖經原則沒有問題,但是這個應用的例子並不恰當,反而傷害了教導的信服力。
| 檢舉 | Posted by 寄居者 at 2010年07月23日 17:31
給寄居者:
當你覺得這問題很荒謬,因為上帝不會讓我們在災難時遇見這種兩難,我只能說:
願上帝憐憫你,不要讓你遇見這種功課!
同時,假使有一天你遇到兩難困境時,願你能如你講的那樣,輕而易舉做出決定。

你以為我講的那種兩難不會在人間出現嗎?
還是你以為基督徒有豁免權,上帝絕不讓基督徒遇到兩難問題?

假使我們活在有罪有誤的人間,還以為絕不會遇見各種兩難困境,通常有一些情形:
1.你的運氣很好,都沒有遇見這種功課
2.你過得太膚淺太舒服,不知人間疾苦
3.你根本沒讀懂

原諒我這樣說:
你連基本的基督教倫理都還沒進入狀況!
用功點,讀些東西吧?

1.六種常見的倫理觀點:以說謊救人為例
https://blog.roodo.com/yml/archives/4761075.html

2.六種倫理的進一步說明與批判(前三種)
https://blog.roodo.com/yml/archives/4775503.html

3.基督教倫理:無條件絕對論:以說謊為例
https://blog.roodo.com/yml/archives/6592783.html

假使沒有兩難困境,哪來這麼多種倫理論點,而且還很難決定啊?
別的不講,單單被基督教接受的,起碼有三種:
1.無條件絕對論
2.有抵觸絕對論
3.等級絕對論
這三種都有聖經依據,也都有各自要面對的困難點,沒有絕對定論。

我們當然不是救主,但救主可以出這種功課給我們、救主可以讓我們遇見這種困境,懂不懂啊?

同時,你講的那些例子,形成我說的兩難困境了嗎?
我講的『船難』,懂嗎?
船難發生時,救生艇位子有限,假使很不幸你只能擇一而救,你以為這種情形不會發生嗎?
鐵達尼號的電影沒看過嗎?
幹嘛男生必須在船上等死,讓婦孺可以先搭小船逃生?
就是因為位子有限!

另一部電影,更是清楚表達出這種兩難困境:
『蘇菲的選擇』
兩個孩子,母親只能決定救其中一個。
https://www.bookschina.com.tw/4482361.htm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7月23日 19:02
我剛好近來看過這段見證短片,~~向食人族傳福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y7WMYYO56k&feature=related
真人真事---感人的故事!動人的生命!五位前途無限的有識之士,懷著信念與愛心去荒山野嶺,向兇殘的食人族傳福音,卻很快就被無情殺害!
但故事並未完結,他們的家人、妻子也去到當地,卻不是為了報仇雪恨!結果.......
片中的信徒(犧牲生命的丈夫和跟隨道路的妻子)是否看未信的陌生人比自己的生命更重?比自己的家人更重? 當然他們都是看上帝最重!
是否指日常生活上的照顧幫助,不是指關乎生死危難的取捨?
信與未信的人死了的分別完全相反,信的人是回到天家享福。若親屬未信則當然是看親屬優先。

以馬內利!
| 檢舉 | Posted by 匿名 at 2010年07月26日 16:40
一樣很不幸的,你似乎還是沒讀懂我的意思,否則,你不可能講出這個『向食人族傳福音』的例子出來。

請注意我講的:
『假使面臨兩難時,救人要先救未信的,捨棄已信的,照此種觀念推下去,假使你面臨你自己已信的妻子,和船上才知道他未信的陌生人,船難時,你只能救那個陌生人,要捨棄你妻子。』

看見我設定的兩難了沒?
你講的這向食人族傳福音的例子,是船難這種危急情形嗎?
看見我不斷強調的『兩難』了沒?
宣教士殉道,是我文章要強調的兩難嗎?


你講的例子,我們園地裡,早就講過了。

『有時,麻雀就是會掉落————給受過性侵的姊妹 』
https://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84435.html


假使你的觀念是照你所講的,以『已信』、『未信』為救人的取捨,
那你嚴重了。
請問:
基督徒老師上課要不要認真講課?
全班那麼多未信主的人,隨時有可能死亡,你怎麼可以不拼命停止上課來對他們傳福音呢?
萬一下一秒鐘遇到地震,他們都死了,會下地獄去呢!
上課有比傳福音拯救他們靈魂重要嗎?

弟兄啊!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什麼?
不是傳福音!而是榮耀上帝啦!
你已經嚴重搞錯了,所以當然會產生錯得離譜的觀念出來。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傳福音?
https://blog.roodo.com/yml/archives/2601069.html


宣教士去拯救靈魂而殉道,這沒有問題。
問題是,去當宣教士之前,要如何評估取捨。
父母是不是該放下家裡小孩不要顧,天天跑去教會傳福音?
你家小孩死光了,反正會上天堂啊!
其他人沒被傳到福音、信主悔改而得救,他們會下地獄呢!
所以,你為什麼不去當傳道人,而且拋家棄子,趕緊去拯救世人?
何必照顧你家人呢?那些未信者隨時可能死亡,你怎麼可以不趕緊去救呢?

其實,主耶穌為什麼不早一些來?
讓那麼多人終其一生沒聽到福音就下地獄去,這樣對嗎?
為什麼舊約時代,上帝就是不對全世界大量民族傳福音,卻只對猶太人這小小民族傳而已?
以色列人早就聽過福音,信主的人死後可以上天堂,
外邦人沒聽過福音,死了以後下地獄,
為什麼上帝不救那些外邦人,使他們有機會聽福音,以免下地獄?

所以,我們比上帝更有愛心?
否則,為何上帝不去救當時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只派先知去救猶太人而已?

為什麼上帝明知假使派以西結去傳福音給外邦人,外邦人會信主得救,明知傳福音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根本就不會信,
但卻依然叫以西結去傳福音給以色列人,而不要他去傳給外邦人?

『人子啊,你往以色列家那裡去,將我的話對他們講說。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我若差你往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聽從你。以色列家卻不肯聽從你』(結3:4-7)


當宣教士?
看清楚這篇文章的分析與提醒!
預定:不能改變、能改變、分辨的智慧
https://blog.roodo.com/yml/archives/8523439.html

當宣教士結果殉道,這沒有問題與爭議。
但是,我講的情形,可不一樣。
面臨兩難,好比船難,你最好照你信仰去救未信的陌生人,捨棄你一切家人,都將機會給未信的陌生人。
假使你沒這樣做,你就是講一套做一套。
對了,你最好確定那些被你救的人都會信主,否則,他們假使都不肯信,一樣下地獄去。
結果,你不過是白白犧牲家人而已,而那是上帝規定你要先救的人。

對了!挪亞該在大洪水來臨時,將家人推出外面,趕緊開門讓那些即將溺斃的未信者進來。
否則,他們那些未信者死了會下地獄呢!
而挪亞家人死了就可以上天堂,何必救呢?

還有,末世時,主耶穌根本就不該再來,否則的話,祂一來就關閉信主的門,讓未信者都不再有任何機會悔改信主了。
不是嗎?
信主之門、得救之機會,該永遠敞開,是這樣嗎?

上帝何必讓災難臨到很多未信者呢?
他們一死,就沒機會信主,只能下地獄去了啊!
上帝怎麼這麼沒愛心?不繼續給他們得救的機會?


弟兄啊!
清醒一點吧?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7月26日 16:52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ymlyml的部落格 的頭像
ymlyml

ymlyml的部落格

ymlym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