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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位匿名網友所提出的問題。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本問題無附加說明)



嗯,我個人是認為不適宜.
首先.要了解樂透的彩金是"購買樂透的款項的總和"為基準來計算各獎的中獎比例和金額,那麼怎麼樣的人會去買?

~>大多是不太有錢的,或是自認不太有錢的.真正的富人反而不會想買.

所以你若去買,那麼:
(1).你用辛苦賺的錢去賭你有沒有機會得利~因為你不一定會中.
(2).你是把你辛苦賺的錢交給別人~還不如奉獻給更有需要的人.
(3).若你中獎,那你就是把不太有錢的人的錢給收走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賺多少是我們管家職份應注意之所在,錢從哪來更是金錢管家更應留神的重點.
以上,是我認為不適直的幾點理由.當然我也是從不買的.

否則你想想看,你會請牧師跟你一起買樂透嗎?你會請耶穌跟你一起買還保佑你中獎嗎?若有不懂可否去做的事,用這個假想去想想看,總不會錯.

(當然我也在論壇報上看過,有人為了慶祝某人生日,用他的生日當號碼買了幾張送他,我很佩服他那種人的創意,而且他的確是全送人就沒有以上我講的問題,不過那是我不會去試的方法~送禮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後一點, 免於自我控告和魔鬼的控告是我個人很注意的事~清潔的心是很重要的,保羅有提到"有人丟棄良心(良心被破壞),就在真道上如同船被破壞了一樣"(參考提前一19),所以要注意~清潔的心是在面對屬靈爭戰時一個很重要的基礎心態......~扯遠了,不過反正,當你面對屬靈爭戰的時候你就會懂我的意思.
| 檢舉 | Posted by 酒窩 at 2008年01月19日 13:17
1. 聖經反對不勞而獲。
.. 帖後 3:8 也未嘗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

2. 賭博與投資的差別。
2.1. 投資涉及生產。投資是以錢易物﹐以物易錢的交易。賭博純粹是直接的以錢易錢。
2.2. 賭博有更大的失敗率。投資涉及技術研究與市場調查﹐因此投資的可行性與持久性相對地比賭博高。
2.3. 賭博有更大的不合理報酬。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01月19日 14:06
真問題不在於基督徒是不是可以買樂透,
真問題在於是不是有真問題?
我相信真的有真的問題,
並且真的問題是基督徒是不是信真基督?
如果基督徒信的是真基督,
真的徹頭徹尾的喜樂在於基督,
不在於地上的政權或是羅馬天主教,
當然也不在於所謂歸正派的信徒。
| 檢舉 |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8年01月19日 19:53

這問題問的好!
在我們教會有位負責教會帳務的執事(司帳),他本身是壽險的精算師,他是個樂透迷只要連槓幾期或是樂透加碼位執事必定會買,在買的同時這位執事會說如果他中頭獎他會什一奉獻外加幫教會買教堂及牧師館!
重點是牧師知道卻不勸阻,那我不知道牧師心理在想什麼?

我想要說的是有許多基督徒會用聖經的話來責備主內弟兄
姐妹或是教導弟兄姐妹但如果一件事情跟自身的利益有衝突我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會記住聖經的教導?

就如同我曾說過,每個人都討厭特權,但自己有特權時我門會不會用o
| 檢舉 |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8年01月21日 10:11

買的動機是什麼?有什麼必要去買?

1是否看錢財大於主?
2有什麼事可以讓人不憑雙手去努力
不勞而獲?
那位獻上自己養生被 耶穌稱讚的寡婦.他的錢財若是中獎得來請問耶穌是否還會稱讚她?

即使為了幫助他人需要極大資金.真的有去買樂透的必要?
那麼是否創世以及展望會等
是否不需要付出努力宣導捐獻?

不論是樂透
聖經是否曾有任何事是要我們用賭的方式解決的呢?

很高興來到這個園地
| 檢舉 | Posted by 貝貝 at 2008年01月24日 13:02

聖經上對於錢財的教導,從舊約到新約: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箴28:19,20)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箴28:22)
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箴28:2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約一2:15)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
其實舉出經文不是要責備玩樂透的人
乃是給我們這群神的兒女有各基本法則遵循
當然我也曾聽過有人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不要被挾制.
甚至所謂的基督徒是自由的,不要被挾制了.等等論述
但是,神的基本原則若不能先遵守而只是想找一些合理的經文來支持買樂透的慾望,我們應該求神來光照我內心真正的動機
我曾經買過樂透(乃是用以上的一些自由的經文),直到進去店家之後赫然發現我錯了:店家的門口大部分都會擺放一兩個偶像:招財貓,財神X,彌勒X.或青蛙蟾蜍甚至一些偶像的祭壇.
從電視的報導看見,當有人中獎就開始酬謝那些神明(把榮耀歸給假神),大部分的人卻不敢露臉怕招惹問題.
這才是我所經歷明白神的話語的真實:我是聖潔,你們要聖潔
因此對於樂透一事,我只用禱告求神掌權使那些中獎的人將錢財捐給需要的機構.
至於我呢,偶爾對對發票,直接捐款給需要的機構團體
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悅的,況且照我所有,不是照我所無的
彼此共勉
願神賜福他的兒女不致缺乏
| 檢舉 | Posted by 智慧的婦人 at 2008年01月25日 13:51
基督徒可不可以買樂透,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我們很難說出一個絕對可以,或是絕對不可以的簡單答案。

我自己不買,但是,對於別人買,我也不會視為犯罪。
不過,我個人對於樂透,是比較負面看法的。
但我仍要強調,雖然我自己抱持負面看法,但我仍然不會輕易視買樂透的基督徒是犯罪。

最大的問題點出在:
1.買的動機是什麼?
2.為什麼選擇用樂透的方式去達成此動機?

買的動機,有些人是出於好玩,就像逛夜市時,玩打彈珠一類小遊戲一樣。
這樣的動機去買樂透,我覺得不妨視為無傷大雅的生活小點滴即可。

但是,說真的,純粹出於好玩,心中不抱持任何期待的,恐怕也不會太多。
我們留意一下出名的樂透的廣告語:
『想要嗎?爸爸買給你』
畫面是父子做很多需要高額金錢才能達成的白日夢,廣告鼓勵大家用樂透方式來達成這樣的夢。

這是我對樂透負面看法的第一點:
期望用樂透的方式,小小金錢,就「幸運」得到大大獎金。
這種觀念,絕對不合聖經。

說真的,有沒有人專門靠玩樂透賺大錢的?
有!
國外有某些集團,有雄厚的財力,一出手就是好幾億。
他們確實靠投資各國樂透彩金來獲取大利潤。
請注意我的用語,我說他們是『投資』,而不是『投機』。
為什麼?
有人去訪問他們,他們講的話,非常耐人尋味:
「那些以為真的可以靠幸運之神照顧,然後就能獲得大獎的散客,其實只是一堆白癡而已。
因為,沒有人能靠那種低微的機率來獲獎謀生的。
我們可不是靠運氣來獲取樂透利潤的。
我們會研究全世界各地的樂透彩,計算它獎金的金額、總彩券數量、我們需投下多少成本全部包住牌才能達成最大機率、這樣的本金與彩金利潤是多少、、、、。
經過精密計算後,我們就會投下資金大規模包牌,而且是全包。」

說真的,他們這樣獲獎,可決不是幸運,而是標準的投資獲利罷了,正如一般商業投資的計算方式類似。
而他們這樣的獲利雖然豐富,但也絕不是靠信運之神照顧就獲利幾千倍那樣的獲利法。

問題是,一般買彩券的人,即使你集資包牌,能集多少資?能全包嗎?
在這種情形下,能中獎,確實就無法透過機率計算方式來達成,因為機率實在微乎其微。
這時,真正能使人中獎的,就是「幸運之神」了。

講到「幸運之神」,這好玩了。
這個神,是誰?
是基督教的上帝?是媽祖?是土地公?是某位神明?
上帝鼓勵人去買彩券中大獎?

這就是我負面看法的第二點:
獎卷行拜偶像非常嚴重。
基督徒去碰觸這類與邪靈有關的事物,必須謹慎小心。

原先,我一直單純用「機率」的觀念來看待得獎這件事。
機率本身,無對錯可言。
但我後來發現,事有蹊蹺:
有不少獎券行,是中過好幾次的,或是連中的。
當然,我們還是可以硬用機率的方式來解釋,說這些獎券行因為購買者多,所以中獎機率大。
但是,是頭獎呢!
即使購買者多,但要單一獎券行多次中頭獎,單靠機率,實在很渺茫。

智慧婦人姊妹的提醒是很重要很重要的,
請大家去注意看這些常得大獎的獎券行,留意一下他們的擺設。
我們幾乎都會發現他們有拜偶像,而且非常虔誠,還非常光明正大擺在販售場裡。

我相信,一切中獎的最後決定者,都是上帝。
因為,上帝掌管一切,即使連魔鬼也在上帝掌管之下。
但是,上帝的掌管,有積極部分(計畫、引導),也有消極部分(許可、任憑)。
說是上帝主動計畫,然後讓買樂透者中頭獎?
所以上帝鼓勵大家做白日夢、鼓勵大家不勞而獲?
還是某種程度是邪靈的一些作為,上帝只是任憑、許可而已?

我服兵役,要下部隊前,要抽籤。
雖然我是軍官,但是,籤還是有「好壞」之分。
什麼叫好籤?
錢多(下班可外出兼差打工賺錢)、事少、上下班、在台灣。
什麼叫爛籤?
反共救國軍(在外島裡,屬於最北邊的國土:東引。環境艱苦,服役時只能返台灣幾次而已)

知道誰抽到第一大好籤嗎?
一位很虔誠的異教徒。
他說,抽籤前三天,他天天都要焚香祝禱、念經念咒、沐浴淨身。
知道誰抽到第一大爛籤嗎?
就是我!一個信耶穌,而且一樣天天拼命禱告求神幫我抽到好籤,也天天都洗澡很愛乾淨的人。
幾百之籤裡面,只有三支是這種大爛籤,沒想到我竟然抽到。
我一抽到時,心裡很清楚,這是上帝決定的,祂要我到那裡去的。
當然,事後證明,那確實是上帝對我的訓練,而且是很大的祝福。
不過,當初倒是很難這樣想啦!
話說回來,繼續講「幸運之神」的事,
那位抽到上上籤的人,我們能說那是上帝對他的祝福?透過虔誠膜拜偶像的方式來祝福他,使他更感激自己所拜的神明?

我很少講邪靈、魔鬼。
但是,我們確實要留意一些很奇特的現象。
樂透中大獎,常常集中在某些虔誠膜拜神明的獎券行這件事,我們可以自己去思想。

我不是說遇到有擺偶像的店家,就不可去他們店裡買東西。
而是要提醒,某些已經很可能靠邪靈力量的店家,而且販售的已經不是不具爭議性的東西,反而是有爭議性的樂透彩券時,我們真的要留意聖經對『去拜偶像的廟宇與人共享筵席』的提醒。
聖經對這樣的行為,是反對的。

我可以體諒很多購買彩券的基督徒的軟弱。
因為,有時因著種種環境限制,使人生活非常窘迫,到一個程度時,有些人就開始希望抓住一根稻草,以便獲得心靈的麻醉。
但是,說實在的,用買彩券來達成白日夢的行為,並不妥當。
因為,上帝不鼓勵我們作超過我們能力所能負荷的白日夢;
相反的,上帝要我們不斷學習不論貧賤富貴都能處之泰然、甘心接受的靈性心境。

越做白日夢,心情會越受影響,看人看事開始會越來越偏差,
結果,就很容易會去觸犯聖經第十誡『不可貪戀』的罪: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誰說別人有大房子,我也要有?
誰說別人有大車我,也要有?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
『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腓4:11)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另外,『勤勞』,絕對是不二法門。
辛勤工作,然後享受工作成果,這是上帝所定下的命令。
整天做白日夢期望靠中彩卷、六合彩來改善生活,是非常錯誤的。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1月25日 16:58
這個格子太棒了
讓我得著很多
謝謝各位肢體
| 檢舉 | Posted by 米姑 at 2008年02月15日 15:24
看了各位的說明, 讓我產生另一個疑問:
那基督徒可以在彩券經營機構做事嗎(如台灣彩券)?
基督徒可以經營彩券投注站嗎?
| 檢舉 | Posted by 慕道友 at 2008年06月3日 18:06
關於慕道友的問題,回答如下:

我們要很小心一個常被忽略的區別:
『買方』和『賣方』,是不太一樣的。

基督徒可不可以調酒給那些等一下要進行淫亂轟趴的人喝?
尼希米是做波斯帝國國王酒政。
波斯帝國宴會的淫亂,就不用多題了。

基督徒可不可以作暴政國王的大臣,幫他管理政務?
但以理是巴比倫暴君尼步甲尼撒王的宰相。
更甚至,他竟然在滅族敵國巴比倫,當了三朝宰相。

用這兩個例子,是要告訴大家,在職業上,不要太隨便就說一定不可以或一定可以。
尼希米和但以理的例子,會給我們很大的思考:
1.我們工作所服事的人很爛,這可不表示我們就有罪。
2.事實上,尼希米和但以理,都是很虔敬的上帝悅納的聖徒,但都一樣在道德很骯髒的環境工作。

樂透彩券,是不是一無是處?
我們恐怕無法做出這種結論,不是嗎?
別的不說,起碼這些彩券確實提撥相當的經費進行社會福利工作。

買彩券的人,心態不當的很多。
但是,這可不能因此就說每個買彩券的人心態都不當。
那些錯誤的買彩券心態,當然是犯罪。
但是,可不能倒過來說買彩券的人都是犯罪。

請參閱:
發問:基督徒可以當證券營業員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606551.html

買彩券的人的心態,常常不是我們能干涉的,正如尼希米、但以理無法干涉那些國王的荒淫。
但是,假使自己要從事彩券工作,或是已經在從事彩券工作,自己的心態是必須要小心謹慎自守的。

基督徒不能當歌星嗎?
當然可以!
基督徒可以效法其他歌星的惡行嗎?
當然不行!

請參閱:
基督徒可以去當演藝明星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79231.html

彩券經營機構,裡面是有很多單位部門與工作的。
都不能做嗎?未必,不是嗎?
一般行政人員,通常還好,不是嗎?
有業績壓力的人員,就確實比較容易陷入試探與犯罪裡去了(但仍然不是絕對,請記住尼希米和但以理)。

基督徒可以經營彩券投注站嗎?
這種的誘惑與試探,通常又比上面大了。
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那種誘惑?
別忘了,去看看彩券投注站,幾乎家家戶戶都擺上神明偶像的。
為什麼要擺那些呢?求甚麼?求溫飽,還是求賺大錢?
要如何才能賺大錢呢?

殘障基督徒可以去賣彩券為生嗎?
去賣彩券為生,犯聖經甚麼罪?
像彩券行一樣作偶像崇拜,然後自己也開始隨身攜帶偶像,以便能賺大錢?
在路邊餐風露宿的殘障販賣者,能靠賣彩券賺到大錢?

有些東西,是有明確的聖經禁止依據的。對於這種,基督徒千萬不要去犯。
比方說:基督徒去當妓女,以便能傳福音給妓女?
這是不行的!

有更多東西,聖經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只有一些原則,這時,我們就必須自己尋找上帝的引領與感動來行事了。
這是屬於『基督徒生活的自由』部分。

聖經明確禁止的,我們就不要企圖去降低聖經標準。
因為,這是聖經『絕對真理』的領域。
但是,聖經沒有明確規定,只給大原則的,我們就必須尊重個人的領受,不得擅自論斷。
因為,這是聖經的『相對領域』。

雖然,在相對領域部分,上帝給我們很大的自由,
可是,我們不能欺哄上帝、自欺欺人。
上帝是時時鑑察我們心思意念的。
自己的動機是否乾淨?
自己是否自欺欺人?
上帝是輕慢不得的。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14:22)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6月5日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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