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些教會抱持的世界觀是比較消極的,覺得世界是撒旦的系統,所以不要愛世界,不能享受世界上的東西,當時對於逛街或是看電影會有一種罪惡感∼
我想請教的是到底符合聖經的世界觀是什麼?我們對世界要抱持的態度是什麼?謝謝。



答:
我們園地的標題是什麼,知道嗎?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請在安靜的晚上,慢慢、一個字一個字,慢慢讀出來。
上帝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著威力,沒有一句不充滿上帝的大能。
不是什麼神秘把戲,也不是什麼神秘招數,更不是放棄悟性。
而是透過慢慢讀的過程,領悟這句話的意思。
一旦我們真正領悟出了意思,上帝的話就會在我們心裡活了起來。


尚未重生的人,即使懂了上帝真理,那種真理也無法化成他們心中的力量;
已經重生的人,懂越多上帝真理,每個真理都會在我們心中充滿上帝大能。


請注意『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這句經文:
『真理 + 自由』。


看到沒?
不是『真理 + 綑綁』,
不是『真理 + 限制』,
而是『真理 + 自由』。


上帝的真理,是要來讓我們得自由,不是要來加更多的重軛給我們的。
當我們真正『曉得真理』,我們不可能進入更多更重的重軛,而是這些真理會讓我們得到真正的自由。


那種不能看電影、不能逛街的觀念,是有偏差的。
很多敬虔教派,很看重上帝的誡命,但卻輕忽了上帝給人的自由。
1. 絕對真理,必須人人遵守;
2. 相對領域,必須尊重個人自由。
但是,很多敬虔教派,卻在『相對領域』部分犯了錯。


請自由的吃、喝、玩、樂!
只要記得:
1. 在吃喝玩樂裡,要感謝主恩。
2. 不能被任何一種轄制。


當然,不正當的吃喝玩樂那自然不行,
如:賭博、吸毒、賣淫、轟趴、、、。
也當然,過度的奢華也不行,
如:負債來享受、超過自己能力的消費、浪費度日、、、。
否則,請自由的享受上帝的賜予。


這部分教義,是歸正神學裡很基本的一部份,叫『基督徒的自由』。
這部分教義,很多敬虔教派根本就不講,或是講得不合聖經,
更糟糕的是,常常講出的,是給信徒大量上帝沒給的重軛,而不是給信徒上帝要賜予的自由。


有一篇文章,可以參閱:
我們是抱什麼心態,來享用非基督徒提供的東西?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85239.html


我講一些經文,或許可以給大家一些亮光也說不定: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申24:5)


看到沒?竟然叫人要和新婚妻子快活一年?
而且是讓妻子快活喔!
舊約摩西五經這類的律法書,我們常會看見一大堆這不可、那不可的規定,
讓我們很容易有一種錯覺:
信耶穌就是準備過一種這不可、那不可的可憐兮兮的生活。
可是,我們如果睜開屬靈的眼睛,就會看見:
連那種嚴格的律法書裡,也一大堆充滿上帝恩典與賜人真正自由的規定哦!
現今好像還沒看見什麼國家法律會規定新婚之人不用出征,不用履行什麼國家義務,只需在家清閒和新婚妻子快樂過一年的規定的,
可是,舊約律法,竟然是這樣規定當時的以色列人的哦!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傳9:9)


看到沒?上帝竟然叫我們可以與愛妻『快活度日』,而且說那是我們『應得的份』,只要我們認真努力工作之後就可以了。
上帝沒有叫我們不能享受,反而叫我們要努力享受呢!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又得酒能悅人心,得油能潤人面,得糧能養人心』(詩104:1、15)


上帝使人有糧食可吃,這沒什麼,
但這裡竟然出現上帝使人有酒可喝,可以暢快人心;
使人有化妝品可用,裝扮得漂漂亮亮。
看見了沒?
上帝不僅賜給人基本的物質生活,也賜給人享受的物質生活哦!
只是,在享受之時,要記得感謝上帝恩典,不要忘記神恩。


其實,聖經中類似的經文還有很多,我只簡單列舉一二。
重點很簡單:
在我們能力範圍內,適度的享受上帝賜予的世界,是正確的!合宜的!
千萬不要被那種錯誤的所謂「敬虔」,認為什麼都不可以享受的錯誤觀念轄制住。


但是,我也要提醒一下,有些教會,則是另一種極端,和世界太融合在一起,或是拼命要享受世界,這當然也是錯誤。
事實上,我們園地對這種現象的批判更多。
假使讓我來看,和不當享受世界的錯誤比起來,我會覺得錯誤的敬虔觀念導致不敢享受世界的錯誤還小一些,
但因為這不是今天主題,就不多說。
有興趣者,可自行閱讀這篇文章及其中附錄:
『發問:將流行文化帶入教會,可以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241099.html


願上帝幫助我們。




太 6:21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 檢舉 | Posted by 失望的兔子 at 2010年08月11日 22:13
請失望的兔子解釋貼這句經文的理由與解釋,並解釋與我這篇文章的關係。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2日 00:04
To:小小羊弟兄

請問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2:15)這句經節又該作如何解呢?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小毛 at 2010年08月12日 08:07
嘗試回應一下小毛的問題。

要理解這段經文:「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要從上下文來看。在16節的地方已經有了解釋:「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從經文可知,約翰所提到的「世界」,有其特定的意涵,不是指我們看得見的、物質的世界。其意義比較像是敵擋基督的思想體系及價值系統。

在看得見的、物質的世界中,上帝要我們努力地工作,並且盡情地去享受。

「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傳道書八15)

因為我們乃是生活在天父所創造的世界中。我記得有一個要理問答這麼說:「人的主要目的是,榮耀神,以祂為樂,直到永遠。」神的心意既然是要我們享受我們的人生,當然就是在祂所創造的世界中啦~
| 檢舉 | Posted by Faith at 2010年08月12日 09:01
Faith弟兄講得很好,我沒有補充。
基督徒必須分別為聖(離開世界),但也必須享受上帝世界。
這兩個分寸一旦錯誤,會很嚴重。

到今天晚上十二點,假使失望的兔子再沒有做出答覆,我會刪除其回應。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2日 10:08
太 6:21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個人猜想,「失望的兔子」提這段經文的意思是不是要提醒不要過度追求物質生活?或者是當我們在工作、生活時,我們的心要小心是否在信仰觀點上失焦了。

「請自由的吃、喝、玩、樂!」
一開始看到自己也覺得有一點驚訝,可能在中文上一般的解讀常帶有一些放縱的意味,不過其實後面小小羊也補充了節制的兩點說明。

個人的一點淺見是這樣的,
基督徒並不是苦行主義者,並且也不能說物質都是罪惡,要不然大家都不看電影了,那些拍電影的人不就都失業了嗎?那開餐廳、賣咖啡、賣下午茶的、賣高級化妝品的難道不是正當職業嗎?當沒有一個人去消費的時候,這些人就沒辦法在正當職業裡討生活了。
只是凡事總有節制,喝酒但不要酗酒,工作但不要工作到忘了上帝,享用神所賜的但不要忘記還有人是生活困乏的。
| 檢舉 | Posted by ptcisme at 2010年08月12日 11:03
其實能夠享受周遭神給予的事物是件多美好的事情,周日我們ㄧ家人會到野外去玩水和野餐,每當看見神所賜的美麗環境 總不禁的讚嘆神的偉大和作為,這就是種享受,沁涼的溪水、魚蝦、蜆仔,有時候就成了我們的野餐,ㄧ家人如此開心的享受著。
如何分辨屬世界的和上帝的,這兩種觀念的差異若搞錯,享受就成了一種【罪惡感】
| 檢舉 | Posted by 盧比 at 2010年08月12日 15:24
小小羊要刪除,我全全尊重,因為這是小小羊的網誌,要被怎麼處理都沒有意見。然而神的話,無論在哪裡都是永存可信,貼這句經節,有感 自心究竟定焦於何處?定焦於世界者,自然不定焦於上帝,於是花工夫於世界上的享受,也許享受多一點就開心一點,倘定焦於上帝者,則自然不受世界吸引,一切的有與沒有,都是上帝的賞賜或收取,都當學習感謝,卻無特別的費心於此,也不去講究多一點少一點,因為或有或沒有,心都根本不受這世界吸引,當被上帝的愛滿滿包住環繞時,世界的享樂與享受,根本只如所羅門王眼裡,盡是虛空和捕風,聖經上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 6:8) 談以神為樂者,就是獨以神自己為樂,而非在世的享受或快活,即便環境不順達,心靈仍然以神為喜為足。
| 檢舉 | Posted by 失望的兔子 at 2010年08月12日 15:33
回應失望的兔子:

您說「當被上帝的愛滿滿包住環繞時,世界的享樂與享受,根本只如所羅門王眼裡,盡是虛空和捕風」,對於這句話我實在不能認同。所羅門王所說的虛空,可不是指世界的享樂與享受,反而,他大大稱讚在世上的享受:「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份。」(傳道書五18)

我想您誤解了小小羊在這篇文章所說的「世界」了。您提到的「世界」,比較像是羅馬書十二章2節中所指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中的「世界」。而小小羊所指的「世界」,是指天父所創造的大自然等物質的世界。

上帝用了六天創造了世界,最後一天才創造人,乃是為了為我們預備好所需用的一切。上帝創造了大地之後,不但要人去看守管理,並且還希望我們能夠享受勞碌所得來的。
| 檢舉 | Posted by Faith at 2010年08月12日 16:52
請失望的兔子回答:
基督徒可不可以逛街、看電影?
請照你用的經文與觀念,回答這問題。


教會歷史上,幾乎常常會出現兩種糾葛:
1.過度離世
認為世界都是邪惡、污穢、魔鬼的地盤,基督徒必須拼命離開,結果,這種基督徒很容易變成離群索居,甚至主張修道院,或是住到與世分離的地方去,這樣才叫敬虔。
但是,這是嚴重錯誤!
因為,忘記『這是天父世界』這首美麗聖詩的觀念,也忘記基督徒的文化使命,也忘記上帝創造世界就是要給人類享受的。

2.過度入世
另一種極端,就是信仰與世俗已經結合到難以區分的程度。
任何墮落的基督教文化,幾乎都脫除不了這種情形。
成功神學也好,中世紀天主教政教合一的腐敗也罷,教會已經與世俗結合,忘記分別為聖了。

在教會歷史上,當然有時是面臨大逼迫時代。
但是,在承平之日時,信徒該如何活在世界上?
結果,大量教會倒向第二種,也就是世俗化;一些教會倒向第一種,也就是分離化。
偏偏,這兩種都是錯!
現今,這兩種依然在教會存在,而這兩種錯誤我們都批判!

誰才是做出偉大而正確的聖經教導的?
是歸正神學!加爾文主義!
不相信的話,看看歷史上天主教體系的國家與文化,以及歸正神學體系的國家與文化,會有什麼樣的差異。

歸正神學的活在世界的原則,簡單講,就是一種『兩國論』:
我們同時是天上國與地上國的國民。
請注意:
同時!

世界是不是邪惡?
世界同時是邪惡,也同時是美好。
邪惡,是因為魔鬼在其中;
美好,是因為上帝掌權。

因此,我們要先弄清楚哪些是邪惡的世界,哪些是美好的世界,不要搞混二者。
美好的世界,本來就可以享受,不用拿一些假敬虔的高調,弄成享受快樂是罪惡。
事實上,上帝創造伊甸園,上帝創造世界,本來就是要讓亞當在其中快樂生活,讓人類在地上快樂生活的。
未來的新天新地,一樣是一個新的世界,沒有罪的世界,屬神的人類,一樣要在裡面生活,而且享受生活。

與上帝連結,以神為樂,並不表示就完全不能享受世界。
假使以為以神為樂,就不能享受世界快樂,那是嚴重錯誤!
錯誤的敬虔觀,會不斷轄制弟兄姊妹,變成另一種錯誤的屬靈重軛:
這不可吃、那不可摸。

假使上帝不要基督徒享受世界,那當初創造世界時,就不須給予花朵美麗的色彩、迷人的香氣。
何必呢?
大家愛神就好,一切都無色又無味,就像佛教所主張的空無即可,抑制一切慾望,因為一切慾望都是邪惡,一切享受都是錯誤,不是嗎?
為何要給深山從來沒人看見的小花美麗的裝飾、漂亮的顏色、迷人的香味?

基督徒絕對可以享受快樂!
基督徒愛神,從來就不是表示享受世界就是不愛神!
不要將二者對立化!
對立化,就表示自己對聖經在這部份教導的整體觀念還要加強,甚至要修改。

基督徒可以享受世界嗎?
當然可以!
基督徒不能享受世界嗎?
當然不能!
什麼時候可以,什麼時候不行?
看聖經!抓住總原則!就不會將絕對當相對,也不會將相對當絕對。

我們園地對於世俗化,有很多的批判。
但是,我們園地對於轄制信徒的重軛,一樣提出批判。
不要搞錯文章重點!拿出假敬虔來轄制人!

事實上,我們這篇文章告訴大家『基督徒可以享受世界』,
但是,其他文章,好比這一篇『當『世界』已經成為基督徒價值觀的建立者時 』,就是告訴大家『基督徒不能與世界同流合污』的。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987137.html

Faith弟兄可以很正確掌握住這種『兩國論』的觀念,大家沒有理由掌握不住。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2日 17:27
失望的兔子講的和小小羊討論的問題 , 是一樣方向但是是不同層面的問題, ** 發問:基督徒不能享受世界? ANS :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

乍看之下 , 失望的兔子的答案是沒有問題的 ! 但實際上這問題是用來駁斥 - ((有些教會抱持的世界觀是比較消極的,覺得世界是撒旦的系統,所以不要愛世界,不能享受世界上的東西 )) 這一個觀點和聖經的真理有出入 !!

不過這樣類似失望的兔子的答案和回應 , 也是充斥著許多教會和世界上 , 也就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 不了解問題的出發點 , 急於跳出來攪和 , 我是認為不太妥當 !!
| 檢舉 | Posted by 黃小P at 2010年08月12日 17:38
黃小P講得很好。
事實上,為何我會貼出問題內容?
就是要讓大家知道,發問者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而為什麼我的回答,雖然看似驚世駭俗,但卻大量解釋?
就是要大家清楚我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說真的,假使認真讀完發問者的問題,認真讀完我講的每一句話,認真讀完我附的文章網址,還可以認為我講錯,或是我這園地有任何一篇文章論點與其他篇矛盾的話,我真的無言。
事實上,很多反對者幾乎都是看到黑影就開槍!沒認真讀懂弄懂人家的問題與論述,就拿出片段的聖經經文與論點要來駁斥或反對。
這是很糟糕的閱讀能力與發言態度!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2日 18:08
錯解聖經世界觀而得出的敬虔不是真的敬虔,因為不是正解聖經...
物質心靈二元論:物質就是屬世、心靈就是屬靈,這並不是聖經真理吧...
感覺有點像靈恩派非上帝即魔鬼的二元觀...
(但靈恩派的上帝是成功順遂,魔鬼是生病潦倒...)

雖說「享受」這詞很難以避免令人聯想到世俗潮流的物質崇拜、拜金、拜明牌...
但如果以歸正的心去領受,則就能欣賞、享受天父創造這世界的美好了吧...

一點想法~
| 檢舉 | Posted by 韻安 at 2010年08月12日 18:14
個人有一些想法~分享
若有錯誤請弟兄姐妹們指正

太19:23『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世界是上帝所創造與掌權,魔鬼卻在其中誘惑人心犯罪
上帝所賜與的,凡是辛勤工作正當所得,可自由享受果實
心裡謝恩;一些娛樂活動或物質享受,只要過程中謹守天父的誡命,便得主的喜悅是愛主.
若有位主內弟兄姐妹,辛勤工作,收入頗高(ex年收入幾百萬)也都遵行十一奉獻,有餘力也另外捐助..如此仍然可以付擔百萬名車與千萬豪宅之開銷,其休閒活動是打高爾夫與出國旅遊.
物質的累積,是否不知不覺地會變成人軟弱之處,而給魔果留餘地? 收入幾百萬,若開台國產房車與住間小而美公寓,其餘的行善與助人...而休閒活動可以是登山踏青
主說,當捨下自己的一切,跟隨主.單純卻高檔的物品,是否會是屬靈生命增進堅固的絆腳石?
沒有表達得很清楚,請見諒~
自己雖有想法,但仍是順服上帝的旨意與安排,感謝主.
| 檢舉 | Posted by 秉川 at 2010年08月12日 21:13
給秉川:
你講的這種情形,是當事人負擔得起的享受。
這種情形下,就屬於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了。
這時,所有人都沒資格講話,完全由當事人自己依照自己信心大小,決定如何行事。
否則,我們就會給人重軛,觸犯論斷的罪。

羅馬書
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14: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14: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十一奉獻,是上帝的錢,
超過部分,心甘樂意,沒有一定。
當事人決定做更大量的奉獻,感謝主;
當事人不願做更大量奉獻,我們沒資格過問。

是否受引誘?
這很難講!
金錢財富本來就是一種引誘,但貧窮也未必就不是引誘。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亞伯拉罕超級有錢,但這可有影響他的信仰?
可是財主與拉撒路,有錢的財主卻是下地獄。
金錢有其危險性,但不是絕對危險。

大衛當國王,難道就不能過超過一般人的物質享受的生活?
上帝因此譴責他?

上帝譴責大衛,可不是譴責他的物質生活,而是他在拔示巴一事的罪。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撒下12:8-9)

上帝譴責約哈斯王,並不是因為物質享受,而是因為貪婪、流無辜人血、欺壓、強暴、雇工人不給工錢、、、。
因為,上帝說,他的父親約西亞王也享受物質生活,但行公義,所以上帝悅納。

『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耶22:15)


我們要非常小心非常小心,不要給別人重軛。
絕對真理,我們要勇敢傳講,要每個人都必須遵守。
相對領域,我們沒資格講話,要多尊重別人個人領受。


不要以為救濟窮人才是正確之路,
否則的話,當犯罪的女人用三十兩銀子買了罐香膏(約一年薪水的錢)用來擦耶穌,豈不是超級浪費?
一年薪水,可以救濟多少窮人啊?

結果,講出這種「有愛心」的話的,是誰,知道嗎?
是賣主的猶大!
聖經說他是賊!當使徒管錢的司庫,但卻常偷其中公款!

約翰福音
12:3 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
12:4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12:5 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12:6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主耶穌因為有人搬出救濟窮人的屬靈大帽子,就不好意思了嗎?
錯了!
主耶穌坦然接受人家貴重的香膏!
主耶穌還說這是『美事』!
還不准門徒為難這女人!
更甚至,還要大家以後傳福音時,要述說這女人的美事。

『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約12:7)

『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太26:10)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太26:13)

我舉這例子,不是說秉川是賊,也不是說他假敬虔,請不要誤解。
但是,主耶穌可不是輕易被各種虛假的屬靈重軛嚇倒的人。

其實,有錢人就必須過中間生活,其他全捐出來救濟窮人嗎?
那麼,施洗約翰應該是更為優秀的標準範例,他穿駱駝衣、吃蝗蟲野蜜,過清苦生活。
這是當時猶太人敬虔教派,叫愛色尼派的常見做法。
那麼,主耶穌該規定我們必須人人以施洗約翰的生活模式當範本囉?
當然不是!
主耶穌也常吃香喝辣!也就是和財主、稅吏、罪人一起吃飯喝酒呢!

主耶穌如何教導?

『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11:18-19)

懂了嗎?
相對領域,不要隨便去給人家重軛!
你自己想如何,請便!
你有一天很有錢,打算過很清苦生活,其他都捐出,請便!
但你沒有資格要求其他人照辦!
也不能因為其他人不照辦就認為人家信仰不好!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不要把絕對當相對,也不要把相對當絕對。
不要去論斷人。

絕對真理,不是論斷!
相對領域,就是論斷!
我們要很小心,懂嗎?


有篇文章,或許可以給大家一些幫助:
『絕對真理與相對領域,談信仰與生活判斷原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099049.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2日 22:02
感謝主,看了小小羊的分享
心中出現這句經文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

1. 在吃喝玩樂裡,要感謝主恩。
2. 不能被任何一種轄制。
這兩個點應該很清楚說明了這問題的答案

如果在真道中明白原則
自然就會去拿捏,可以放心享受卻也懂得何處該節制
,並不相衝突

變的有錢是否會成為絆腳石?讓我想起亞伯拉罕
他的富有當然是 神賜與的
但有沒有變成他的絆腳石?從來沒有
他也沒有刻意苦待自己,也仍是信心的偉人

所以前提仍然是...當我們真正『曉得真理』...

因此真正的自由不是自相矛盾的
| 檢舉 | Posted by 悔改 at 2010年08月12日 22:07
相對的領域,我們沒資格論斷他人加諸重軛.
貧窮或許也是引誘,財富如同所羅門所有也會是上帝的祝福.金錢會是誘惑但不是絕對;而假敬虔的愛心主早已看穿.每個人領受的恩典信心不同,曉得真理得真正的自由.感謝主~
另外補充,最初的回應與想法,其實並無"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之想法,也無論斷他人的意思,只是舉例.
但在弟兄們給予指正之後,想到即便今日無此意思,難保日後落入相對領域的論斷他人的念頭或行為,全因對真理無全然的了解.
最後,對於弟兄提出之經文舉例,是馬利亞以珍貴的香膏抹主耶穌的腳....
這樣的對比,在此次的主題之下,是否恰當?
| 檢舉 | Posted by 秉川 at 2010年08月12日 22:52
馬利亞以珍貴的香膏抹主耶穌的腳....
這樣的對比,在此次的主題之下,是否恰當?
答:
狀況並不完全相同!
但是,我用這例子要表明一個觀念:
金錢的使用,並非完全以濟貧當優先考量。
否則的話,這種香膏行為,豈非浪費? 豈非不當?
為何這種不去濟貧的金錢使用,竟能蒙主稱讚?

其實,依你原先論述與觀念,這個用一年薪水不去濟貧反去買香水,而且只用一次的行為,解得通嗎?

聖經裡這類經文其實多得很!
重大慶典時,大家一起宴會歡樂,那要多少經費啊?
為何不拿去救濟窮人呢?
何必浪費呢?

所以,請千萬不要把濟貧、奉獻,當成金錢使用的最優先考量。

這種觀念影響大得很!
假使觀念錯誤,會變成假敬虔哦!
我舉個例子:
聖誕節時,教會可不可以舉辦宴會聚餐?
還是必須將經費都拿去濟貧才可以?
這兩種例子,都有教會這樣做。

把慶祝經費拿去濟貧的,很好,感謝主!
但是,把經費拿去吃喝的呢? 是不是就不可以? 是不是就不敬虔?

有些教會,就是在這天全教會聚餐,用這樣的機會,讓教會裡生活困苦的會友,也能到好餐廳吃飯,享受教會的愛心與歡樂,也避免傷其自尊心,因為是全教會經費,也是全教會活動。
至於經費,則由會友自由奉獻。
常常,奉獻最多的,就是那些經濟良好的會友。
他們用這種方式幫助那些經濟困難的肢體,而且不傷對方自尊。
這樣難道不美嗎?

懂分寸了沒?
濟貧的教會,不得論斷聚餐的教會。
聚餐的教會,不得論斷濟貧的教會。
(當然,聚餐的情形,未必都合聖經,旦在此不多加討論)

濟貧、奉獻,當然是基督徒金錢使用的一個很重要考慮與議題,
但是,絕不是唯一考慮與議題,
也不是被列為最高指導原則的考慮與議題。

人家要去打高爾夫、住豪宅、、、、,又如何?
誰規定基督徒不打高爾夫、不能住豪宅、、、、?

我講一下自己情形好了。
我認識很多自己行業的前後輩(含一堆基督徒),一大堆都開雙B的轎車,家裡有外傭,星期天照樣工作,不做十一奉獻、、、、、
我自己開國產爛爛車,上一部開了十幾年,最近才剛換車,一樣換國產的便宜車。
平時騎破破摩托車,我和妻子都是這樣過日子。
我們沒有外傭,一切家事自己做。
我們守安息日,守十一奉獻,有時還常超過不少。
濟貧不用講,是常做的事。
我們的生活,別說是同業,有時連其他人看見,都會驚訝於我們的簡樸。

但是,我能因此就說不照我這樣做的,就是不敬虔?
我能說他們都必須照我這樣度日才行?
他們沒有十一奉獻不好,沒守安息日不好,因為,這是絕對真理。
其他,我沒有意見 (即使我未必認同他們的行為)

相對領域,多自我要求,少要求別人,懂嗎?

『絕對真理與相對領域,談信仰與生活判斷原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099049.html
這篇文章,要認真讀哦!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3日 00:19
小小羊的解經能力實在讓我感到佩服,也感謝主興起他牧仰我們這些對真理飢渴的小小小羊們!

他這樣精闢的解釋讓我對神的真理感到驚嘆。有時候我們因為急著想要"得到",就會還沒深入了解和徹底思考,就過早下定論,然後就會犯下像"把相對的看為絕對"的毛病。

奇怪,為什麼我們在教會裡都得不到這種教導?反而整天聽的都是很簡化、很容易聽的"真理"。時下教會到底什麼時候才要發揮神原先設計教會的功能?實在是很想哭耶!
| 檢舉 | Posted by Rex at 2010年08月13日 09:36
從Rex 所言得出的感想

還是要自已多讀經, 多思考, 來弭補教會教導不足並加強分辨能力來判斷合不合乎聖經的傳講.
| 檢舉 | Posted by 驚呀基督徒都不讀聖經? at 2010年08月13日 09:59
其實還是有差別的,
我也覺得小小羊的解經能力很強,
唐崇榮牧師也是,
我自己就是想不到那麼多,
但每個人的恩賜本來就不同,
盡自己的努力去讀去想,
最後得到真理然後行出來榮耀上帝就可以了~
縱使不全是自己領悟出來的也無妨呀。
至於教會,
只覺得很失望,
應該沒有哪間教會能像唐牧師般精湛的講道了,
至少我曾去過的都沒有~正如Rex所言
但還是有這個園地可以補充對真理了解的不足,
這樣也很夠了!
| 檢舉 | Posted by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 at 2010年08月13日 11:24
有關於
馬利亞以珍貴的香膏抹主耶穌的腳....
這樣的對比,在此次的主題之下,是否恰當?

有個疑問!如果被抹腳的人不是主耶穌?那會是什麼情況呢?
是否可請小小羊弟兄解說一下
| 檢舉 | Posted by wayne at 2010年08月13日 16:30
綜合回應一下:

1.如果被抹腳的人不是主耶穌?那會是什麼情況呢?
答:
無法回答!
因為狀況太多!

任何假設性問題,必須建立在足夠的設定上。
過少的設定,幾乎都會造成難以回答的情形,
因為,隨便一個變數,就可以讓答案截然不同。

我舉個例子:
假使今天被抹腳的不是主耶穌,而是拉撒路與財主故事中的財主,那麼,我們還會覺得這樣很對很好嗎?
但是,假使今天被抹腳的,是拉撒路與財主故事中的拉撒路呢?意思是不是不同了?

當然,香膏抹主耶穌腳這件事,還涉及一個很重要的設定,就是『罪與赦免』的問題。
涉及罪與赦免時,當然就很難套用到其他狀況去,
畢竟,除了主耶穌以外,還有哪個人可以赦免罪人呢?
但是,假使我們去除罪與赦免這部份,單純拿貴重香膏抹腳來看,就可以有很多更進一步的思考。
但是,一定要有足夠的設定條件才行,否則單單討論各種狀況,就會討論不完。

以我這篇文章為例,我很清楚只取用這個香膏抹腳事例中的『濟貧不是用錢唯一最高考量』觀念來做講述,而不多涉及其他。


2.關於我的教導
願在基督裡得喜樂的人講得很對,這是一種恩賜,
既然是恩賜,就是人人不同,聖靈隨己意分配。
但是,不管是什麼樣的恩賜,重點都一樣:
都必須拿出來造就眾人!
這樣的話,所有信徒都現出自己領受的恩賜,使教會眾肢體得到造就。

每一個信徒,都一定有恩賜,沒有例外!
感謝上帝的恩典,然後努力盡本分,發揮恩賜,就能榮神且益人。

每次教會禮拜奉獻時,都會唱奉獻歌。
我一直很感動於裡面的一句歌詞:
『我的才情你賞賜,甘願獻你做器具』(台語)

其實,很多時候,上帝早就要用我們了,
可是,許多人卻是拒絕被主所用,或是被各種私慾所綑綁,懷著不潔淨的心來做聖工,這樣當然不能討神喜悅。

願上帝幫助我們,都能努力潔淨自己的心,並且甘心樂意獻上自己被神所用。
願上帝祝福大家。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

『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林前12:18)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12:27)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1)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


有篇文章,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求屬靈恩賜?你會求當屁屁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027209.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3日 16:57
小小羊,我覺得守安息日不是絕對真理.
星期天照樣工作是犯罪,那很難相信.
警察,醫生,公車司機星期天照樣工作是犯罪的?
如我是設計藝術的,星期天不能有構想?不能繪畫?還是星期天的繪畫不能出售(因為是工作),但純粹鬧著玩又可以?
對不起,我絕對不是想對立的, 做對抗,只是想理解.
我想的是:
不是不守安息日不得救,但不守安息日,照樣工作是犯罪很難同意...
還是應守安息日的"精義",一星期或一週期中拿某些時間安息,敬拜神?怎能必要星期天?
同一意思,守十一奉獻,為什麼絕對標準是"十一"?
新約聖經那裡絕對指明十一奉獻?奉獻是對,是要,但十一奉獻只絕對指明在舊約聖經,為什麼一定硬要十一?
不是說要守"精義"的?那我覺得"十一"是一般性"參考"不是較佳的解釋呢?
為什麼絕對是"十分一","星期天"呢?
如果新約聖經沒有絕對說明必要"十分一","星期天"(如聖餐,浸禮),為什麼要硬十足十跟舊約聖經?
在這裡;也不是違反了守"精義"的精神?
對不起.小小羊.
| 檢舉 | Posted by Solomon at 2010年08月15日 06:54
給Solomon:
我很驚訝!
你是不是很久沒有讀我們園地文章了?
這都是老掉牙的問題,園地講過很多次,而且幾乎大家想得到的相關問題都講解過了啊!
你對舊約律法與新約時代的應用、安息日、十一奉獻的觀念,需要重新學習。
加油!


安息日部分
基督徒該如何看待舊約律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137649.html

安息日的精義,我們要不要守?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187011.html

安息日、十一奉獻:律法與恩典、稱義與成聖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168569.html



十一奉獻
十一、奉獻、濟貧、教會金錢管理相關文章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315655.html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5日 09:36
小小羊. 感謝你.
我想基本是同意你,只是有少少不明.
因為覺察吳主光牧師的說明與你部分的不同.(關鍵同,部分不同.)
請參考參考:
今天仍要守第四誡?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610sp1.htm
| 檢舉 | Posted by Solomon at 2010年08月15日 19:39
給Solomon:
你覺得哪裡不同?

從安息日到主日(轉貼)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191087.html

我只問一些簡單問題:
基督徒要不要去做禮拜?
基督徒需不需要每星期去教會做一次禮拜?
基督徒是否必須排除萬難,要盡量每星期都做禮拜?
不管你是禮拜幾去做禮拜,你覺得上面問題,新約信徒要不要遵守?

有些作者會說新約時代『不用守安息日』,有些作者會說『要守安息日』;
有些作者會說新約時代『不用守第四誡』,有些作者會說『要守第四誡』;
聖經有時會說新約時代『舊約律法已經廢棄』,有時會說『要遵守律法』;
你有沒有先弄清楚,他們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觀念沒搞清楚,單單看見人家說要守或不守,很容易搞錯意思哦!

有沒有哪個,會主張只要沒守星期六安息日,就不得救的?
有沒有哪個,會主張沒守星期日安息日,就不得救的?
有沒有哪個,會告訴你不用去教會做禮拜沒關係的?

馬丁路得曾說過一句話:
『信耶穌得救了,所以我可以放心犯罪』。
保羅說:
『信耶穌得救了,我們就不可以再犯罪』。
所以,馬丁路得講錯了?
與保羅講的矛盾?
是這樣嗎?
假使我們沒搞清楚人家講『可以犯罪』和『不可以犯罪』,重點是在表明什麼,我們會嚴重誤解哦!
馬丁路得當然不是叫大家信主之後,鬼混度日、盡情去犯罪,
他的意思是:
「我們得救之後,不用活在被上帝丟棄的恐懼裡度日,因為我們是因信稱義,即使得救之後依然是因信稱義。
我們要努力行善、不要犯罪,但萬一犯罪了,我們不用擔心被上帝丟掉。」
換言之,他講的是很簡單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只是他用誇張的『得救之後可以放心犯罪』來表達這個觀念而已。

所以,要搞清楚人家在表達的意思哦!
即使表面上看,有人說要『守安息日』,有人說『不用守安息日』,請正確理解對方傳達的意思。

我可以很簡單講:
觀念正確的人,沒有人會主張新約信徒要繼續謹守舊約安息日的條例、繼續遵守舊約星期六安息日的規定的。

現今的星期日,你要稱為『主日』,當然很正確,
你要通俗一點,說這是『安息日』,也沒有關係,因為畢竟精義還是要遵守。

其實,很多問題,講到後來,都是在講『觀念』問題。
觀念只要正確,如何表達出這觀念,都沒有關係。
觀念只要正確,即使看似不同的答案,我們也能理解意思根本就大同小異。
觀念只要正確,即使看似相同的答案,我們也能分辨出彼此其實天差地遠。
重點都一樣:
觀念是否正確?

其實,只要安息日的觀念正確,你的問題簡單得很:

1.星期天照樣工作是犯罪,那很難相信.
答:
星期天工作是不是犯罪,要看你的動機是什麼。
『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為賺錢而不守安息日是不行的』。


2.警察,醫生,公車司機星期天照樣工作是犯罪的?
答:
這些人無法守安息日,是不是因為值班、輪班、、,是不是在行善?
可是,當沒有輪到你上班,你寧可在家閒晃、打電動、看電視,卻不去做禮拜,這樣沒有犯罪?
診所醫師明明可以星期天早上診所休診去做禮拜,但卻因為要賺錢而不休,結果星期天整天無法做禮拜,這樣是不是犯罪?


3.如我是設計藝術的,星期天不能有構想?不能繪畫?還是星期天的繪畫不能出售(因為是工作),但純粹鬧著玩又可以?
答:
守安息日的很重要重點,就是『去做禮拜』,
問題是,你有沒有去做禮拜?
做完禮拜之後,你要如何放鬆自己,那是自己的領受,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別忘了,守安息日還有另一個精義,就是『讓員工休息』。
所以,有沒有一個星期至少讓員工休息一天?還是讓員工一星期七天都要工作?

安息日另一個重點,就是『讓自己休息』。
當然,每個人休息的時間長短、休息的形式內容,未必相同。
但是,這樣的精義,有沒有努力去遵守?

我偶爾在星期天回信、寫文章、寫回應,曾有人罵我不守安息日。
但我清楚得很:
他在胡說八道!
對我而言,回信、寫回應,除了一些情形外,一般而言,其實反而像是一種休閒,可以放鬆我心情與工作的壓力。


4.還是應守安息日的"精義",一星期或一週期中拿某些時間安息,敬拜神?
答:
本來就是要守精義啊!
本來就不是死守字句,像猶太人、安息日會、真耶穌教會那樣死守啊!


5.怎能必要星期天?
答:
守安息日本來就未必要星期天,
但是,自己假使一直無法守星期天禮拜,那麼,自己是否有認真去找一間有週間禮拜的教會去做禮拜?還是乾脆就不用去禮拜了?


6.新約聖經那裡絕對指明十一奉獻?奉獻是對,是要,但十一奉獻只絕對指明在舊約聖經,為什麼一定硬要十一?
答:
十一奉獻部分,你的觀念錯誤!
這部份觀念與教導,自己去看文章。

新約的主耶穌部分,沒講十一奉獻嗎?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
主耶穌意思很清楚:
公義、德行是比十一奉獻更重要的事,這是你們必須遵守的。
可是,十一奉獻你們也不能不守哦!
只是你們不須守到鑽牛角尖,去薄荷、芸香之類也在搞十一奉獻的計算。

至於新約書信部分,沒有講十一奉獻,但講更致命的『全人奉獻』:
你的『一切』,都是上帝的。
在全人奉獻的前提下,你可以『甘心樂意奉獻』。
問題是,你做到全人奉獻了嗎?
假使連十一奉獻都做不到,會做得到全人奉獻嗎?

另外,我提醒一下,ICCP信仰宣言,針對十一奉獻部分,重申新約時代的信徒一樣要守十一奉獻哦!
換言之,守十一奉獻是歷世歷代信仰的傳承,不守十一奉獻才是標新立異、違反聖經精義。


至於你以下的問題反問,因為都錯誤,所以我就不用再多回答了。
這部份,只要上面觀念正確,輕易就能知道正確答案是什麼。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0年08月15日 20:28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2:15)

馬丁路德著的 "信心日引" 五月五日的靈修這樣說:

活在這個世界, 體驗這個世界, 觀看這個世界,和"愛世界"是不一樣的, 亞伯拉罕是有財產的, 可並不愛它們. 他了解神要他管理這些財產. 而他也忠心地管理它. 大衛個大有威嚴的王, 可是他不一意孤行. 相反地, 他照神的旨意來統治他的國家, 他這樣告訴自己說: (參詩卅九12). 換句話說, 他看自己是客旅,世界的過客. 大衛不是照著自己的意志而是按神的旨意, 並且榮耀神來治國, 因此他並不愛世界.可是當有人壓迫窮人, 而且將他們的財物據為己有你就知道他是貪愛世界了. 這是不公義的. 基督並没有把我們帶離這個世界. 相反地, 祂把我們留在這個世, 因此可以使其他人因我們的範例得到鼓勵與堅定.因此任何一個想要遁離這個世界人都是不合神旨意的........

我剛剛讀到書中這篇又是引用約一 2:15的 所以分享一下
雖然好像不太與題目有直接的關係.
| 檢舉 | Posted by 德斯蒙德 at 2010年08月16日 20:30
一篇康牧師的講道~
與弟兄姐妹分享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oc=read&bid=3&msgno=18

或許藉著此篇講道,能比較清楚的表達失望的兔子與本身想傳達的
當然~自己的感受怎能逾越真理~只是或多或少讀到的經文,有感受,但卻還沒有整理統合,清楚表達的能力
提醒~或是彼此勉勵~合主的心意與喜悅
如小小羊弟兄所教導,是建立在對神的信心與真理的瞭解之上
康牧師的講道與小小羊弟兄的教導,是一致的.小小羊弟兄是將個人領受的部份與相對領域上做再一次的表明以免我們走上假敬虔與論斷他人的罪.
即便是貧窮人,因為不信靠主,也是會積蓄財寶在地上~哪怕是一斗米一瓢鹽;自己並無好的收入~不會犯這錯嗎?如同小小羊弟兄所說,貧窮也會是個引誘.康牧師說他也想發財~自己不想嗎?
以下描素的景況,或許存在現今生活當中~
再次表明,本身沒有攻擊收入不錯的弟兄姐妹
只是由康牧師的講道引申出的想法
即身為一個基督徒,是老闆,或是主管,收入是辛勤所得,而也是倚賴部屬加班,甚或是在假日工作來達成業績而得.....在現今很多行業是如此
建立在神賜與的信心與恩典之下,該如何做呢?
願主帶領我們使我們更加了解祂的心意
| 檢舉 | Posted by 秉川 at 2010年08月19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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